材料. 1945年2月,雅尔塔会议决定于4月25日在关国旧金山召开联合国家会议。3月5日,美国政府代表中、美、苏、英四国发出邀请书。其中提议以建议案为基础讨论制定《联合国宪章),并请被邀请国家提出修正意见。各被遨请国对这一事关和平与安全的大事都予以积极响应,高度重视。据统计,自《四国建议案》公布到5月5日午夜,有36个国家提出了1200件修正案。4月25日,由50个国家参加的旧金山制宪会议隆重召开。会议最重要的决定常常由五大国的首席代表拍板定案。会议的第二阶段是专门讨论和制定宪章。为便于制宪工作,会议把《四因建议案》分解成若干部分,分头交给各个委员会审查和修改。此时的建议案已扩大为原建议案、雅尔塔公式、中国建议吸收了各与会国许多提窆中的精神和内容的27件修正案。6月25日晚,大会一致通过了《联合国宪章》及国际法院规约。次日早晨,举行了隆重的签字仪式。
——摘编自王绳祖《国际关系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旧金山制宪会议召开的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