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某商家发布一则商业广告:“原价5000元的××牌餐车,现半价出售!今天下单,保证供应,明天起恢复原价。”当日,看到广告的赵先生用2500元从该商家购得××
牌餐车一辆。几天后,赵先生开始经营流动小吃摊,生意兴隆,收入不菲。不久,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赵先生所售小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依据食品摊贩管理相关规定,决定将赵先生的餐车与违法所得一并没收,并处罚款1000元。
赵某夫妇想要购买一套学区房,2019年2月15日,两人看到中介信息,房东王某正在出售一套学区房。两人看房并与房东谈妥价钱后,双方签订书面购房合同,约定一个月后办理产权登记。次日,房东王某将同一套房卖给朋友钱某。为少缴税款,合同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2月21日,王某意外去世,其唯一继承人小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这套房卖给李某,并完成产权登记手续。次月,赵某夫妇和钱某均要求小王办理产权登记。
甲与乙达成书面协议:甲向乙定购100箱海鲜,价格 680 元/箱,要求乙于2月 3日下午 4点前送达甲处,如发生争议,提请仲裁解决。甲向乙支付了 3000 元定金。2月3日,乙准备好 100 箱海鲜,送往甲处,结果由于雪天路滑,春运交通拥堵,眼看海鲜无法准时送达甲处,乙联系甲,言明实情,并表达意欲将海鲜另卖他人的想法,甲欣然同意,乙遂将海鲜就近以 更高的价格卖给丙。后甲以乙没有交付海鲜为由,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乙认为,合同的取 消是征得甲同意的,不需要承担责任。双方争执不下,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机构受理此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