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福州市出台《2019年全面推行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自5月1日起,在五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方案》强调垃圾分类,应动员社会,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与公民共同参与,协同配合的治理体系;以“简单、管用、可操作”为原则,将生活垃圾分为厨余(湿)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五大类,到2019年底前力图实现五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分类覆盖率达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的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