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发布了《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提出,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同时,也对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过程列出了“禁止情形”。《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
1月初,G1747次列车在合肥站准备开车时,旅客罗某以等丈夫为由,不听劝阻,用身体强行扒阻车门,造成该次列车延迟发车。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认定罗某的行为扰乱了车站、列车正常秩序,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同月,重庆北开往潼南的动车上,一婴儿突发昏厥,急需送医,列车员与司机沟通后决定延迟6分钟发车,为孩子打开生命通道。同样是延迟发车,这次没有乘客抱怨,网友也纷纷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