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己的书贴上特定标签或写上几句话投放到公共场所,如咖啡馆、地铁或公园内的长凳上……无偿提供给拾取到的人阅读;拾取的人阅读之后,再以相同的方式将该书投放到公共环境中去。这就是“漂流书活动”。
每一位主人都希望自己的书被人带走,想象着它进入另一些人的世界——和他们发生各种奇妙的联结。这样,一本流动起来的书,便有了它的故事——书的生命或人的生命,都可能由此变得不再平淡。
我6岁时,母亲和别人打架,很凶。为了给母亲报仇,晚上,趁着月光,我拔光了仇人家已经开了花的辣椒秧。
拔光仇人家的辣椒秧后,我回来向奶奶表功。一向和善的奶奶抓过一根棍子,劈头给我一顿猛打,直打到我答应每次见到仇家的人,该叫爷的就叫爷,该叫婶的就叫婶,奶奶这才住了手。
秋后我家盖房子,父亲给石头砸了脚,可是“上梁”的那天,很多和我家有“仇”的人前来帮忙。看到母亲一脸愧疚,他们说:“娃儿平日喊人喊得可好,不看大人面,也看娃儿面哩。”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这首大家耳熟能详的经典儿歌近日在网络媒体上引起了热议,只因歌词中的“一分钱”被改成了“一元钱”。一石激起千层浪,针对“儿歌涨价”这一现象,有人认为,儿歌是时代的产物,写的是孩子们拾金不昧的纯洁童心,与物价飞涨没有关系,随意更改是对经典的不尊重。也有人认为,现在很多小孩没见过一分钱,没有代入感,改动无可厚非。“儿歌涨价”到底是亵渎经典,还是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