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2019年11月22日,教有部发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则》)。《规则》明确,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据悉,该《规则》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其中明确,击打、刺扎等多种情形的体罚、变相体罚、辱骂等均被禁止;同时,《规则》针对不同情形明确了可采取的一般惩戒、较重惩戒、严重惩戒等适用措施。多位专家、校长、老师向记者表示,该《规则》实际可操作性较强。记者同时发现,对于《规则》中的部分措施,有些家长发出不同的声音:例如一般惩戒中的“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有家长认为一节课时间过长;再例如较重惩罚中的“要求家长到校陪读”一条,有家长担忧时间问题等。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表示,该文件现在仍是征求意见稿,还有一个社会各方达成共识的过程,有意见可以提出来讨论。
请从下列任务中任选一个,以在校学生的身份完成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