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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章,回答小题。(12分)
多让一分是赢家
①《孙子兵法》曰: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意思是说善于打仗的人,只有先保证自己不被打败,才能等待机会去战胜敌人。在拳击训练初期,一位出色的教官往往并不急于教学员怎样去击倒对方,而是让他们先学会如何不被对手击倒。而不被击倒的办法就是——让。
②李嘉诚在谈完生意签合同前总是“若有所思”。有人问他:你的头脑如电脑,你在算什么?李嘉诚回答,我在算对方的利润。如果这笔生意他挣的比较少,我就要让利。
③做生意挣钱总是多多益善,李嘉诚如此为他人着想,不是吃亏了吗?其实,李嘉诚真是具有大智慧,最终他是不会吃亏的,他懂得“换位思考”,否则不会成为亚洲首富。有人问李泽楷:“你父亲李嘉诚究竟教会了你怎样的赚钱秘诀?”李泽楷说:“父亲从没告诉我赚钱的方法,只教了我一些做人处世的道理。父亲叮嘱过,你和别人合作,假如你拿七分合理,八分也可以,那我们李家拿六分就可以了。”因为李嘉诚总是让别人多赚两分,所以每个人都知道和他合作会更有利,就有更多的人愿意和他合作。到底哪个更赚呢?奥秘就在其中。有些人犯下的最大错误就是过于精明,不会“换位思考”,总是千方百计地从对方身上多赚钱,以为赚得越多,就越成功,结果是多赚了眼前,输掉了未来。
④美国“钢铁大王”卡耐基成名后,一次为竞标太平洋铁路公司的卧车合约,他与商界对头布尔门的铁路公司掰上了手腕。双方为了投标成功,不断削价比拼,结果是两败俱伤。
⑤卡耐基于是坦诚地主动表示愿意尽释前嫌,合作奋进。布尔门狡黠地问:“合作的新公司叫什么名字?”哦,布尔门在为“谁当老大”而处心积虑!卡耐基没有犹豫,脱口而出:“当然叫布尔门卧车公司啦!”后面合作可以想象,非常愉快,互利双赢,都赚了个钵满盆满。
⑥卡耐基不愧是位优秀的企业家,为了大的目标和利益,他自己退一步、让三分,让别人先得一点名利,然后实现双赢。
⑦有一些人与周围的人关系处不好,就是因为过于计较自己的利益。事实上,“利”未必就能给我们带来多少好处,反而会弄得自己身心疲惫,并失去了良好的人际关系,可谓是得不偿失。
⑧谈判中多让一分,可以让你全身而退;搏击中多让一分,可以让你伺机反攻;生意上多让一分,可以让你财源广进;人际中多让一分,可以让你左右逢源……古人云: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三分心平气和。让,是一种哲学;让,更是一种智慧。在最关键的时候,哪怕是只多让一分就会让你成为真正的赢家。
(选自《思维与智慧》)
【小题1】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2分)
【小题2】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文中用来论证中心论点详写的两个事例。(4分)
【小题3】从论证思路看,第④⑤段形成  论证,第⑥段是对前面两段的小结概括,得出 的结论,从而有力地证明了论点。(2分)
【小题4】作者认为,做人处世中应具备怎样的精神?请你从积累中列举一位具备这种精神的名人和与他相关的一个事例。(4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2-05-24 03: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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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文后各题。
二胡演奏家闵惠芬 琴音一曲余韵长
曹玲娟
5月12日上午10时05分,素有“二胡皇后”美誉的著名二胡演奏家闵惠芬因病在沪去世,享年69岁。这位“超天才的二胡演奏家”,最终挥手告别,留一曲琴音,缭绕人间。
年少结缘,终成一代“二胡皇后”
闵惠芬曾告诉二胡爱好者顾兆农,自己的第一把二胡是美术老师给做的,“用蛤蟆的皮做的,都不是蛇皮。”
从摸到二胡伊始,闵惠芬就显露出与众不同的天赋。8岁,闵惠芬跟从父亲闵季骞学习二胡,13岁考入上海音乐附中,师从王乙先生,19岁跳级入上海音乐学院本科民乐系,师从陆修堂先生。1963年,闵惠芬便在第四届“上海之春”全国二胡比赛中荣获一等奖,可谓年少成名。
“她参加‘上海之春’那年还不满18岁。”上海民族乐团团长、艺术总监王甫建说,闵惠芬曾告诉他,那届比赛《二泉映月》是必选曲目,她正是凭借自己超出年龄的理解和演奏取得了第一名的成绩。
闵惠芬出生在江苏,听惯江南丝竹吹打、民谣小调,跟阿炳也算同乡。对这首自己演奏的成名之作,闵惠芬生前似乎总还有点不够尽兴的感觉,“阿炳拉《二泉映月》其实是可以一直拉下去的,当时的录音技术只能录6分钟,所以人们现在听到这首曲子,在结尾时有点意犹未尽。”
随后的艺术生涯,闵惠芬获奖无数。她先后访问过美国、法国、加拿大等十几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所到之处,均获高度评价。1973年,美国费城交响乐团指挥大师奥曼迪称赞闵惠芬是一个“超天才的二胡演奏家”。波士顿交响乐团听了她的演奏后,首席评论员撰文称赞她为“伟大的弦乐演奏家”。
“我也算二胡发烧友。”顾兆农说,同样拉二胡曲《赛马》,“一听就知道是不是闵惠芬,她的演奏特别有激情。”二胡在闵惠芬手里,热情内涵、动人而不媚,夸张而不狂,哀怨而不伤,情感气势与神韵合而为一。有人甚至如此评价,“听闵惠芬拉二胡,要跪着听。”
与病魔抗争三十三载,二胡拉出了她第二条生命
在艺术的道路上,闵惠芬有足够的幸运与成功,但她长期与病魔抗争。36岁时,闵惠芬就罹患皮肤癌,6次手术、15个疗程的化疗没能击垮她,这位坚强的艺术家康复后依然活跃于舞台,用她的音乐激励着观众。
“她很乐观,也很豁达。之前已经经历过一次生命的考验了,对人生有一种彻悟的感觉。对她来说,自己的事业永远是放在第一位的,活着一切为了二胡。”王甫建回忆。
闵惠芬曾这样说过,“我的生命依恋着许许多多的生命,是二胡拉出了我第二条生命。民乐、二胡已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我生来就属于它们。”她悉心研究“器乐演奏声腔化”课题,推出了大量耳熟能详、韵味浓郁的二胡曲。她说,“二胡的声音,像中国人在说话。”也因此,由她演奏的《洪湖主题随想曲》《川江号子》等源于声乐素材的作品,无不体现出她声腔化演奏的特点。
闵惠芬常说,“民乐既要让外国人喜爱,也要让中国人喜爱,才算成功。”她的毕生精力,都用在二胡和民族音乐传承与发展上。她曾提出“中西合璧”的观点。传承千年的民族音乐借鉴西方的音乐技术,用新的语言和方式来传达,或许更加能够使现代的观众接受。
“她重要的一个代表作,就是二胡协奏曲《长城随想》。”王甫建认为。《长城随想》是作曲家刘文金与闵惠芬写就的经典之作,全曲纵横驰骋、延绵起伏,恰如长城龙行之势。王甫建说,每当乐队宏大的引子之后闵老师奏出第一个长音,那种气定神闲、大开大阖的演奏状态,很难让人相信这是个有着半个世纪演奏经历、曾身患重病的老演奏家。
“无论是在海内外的任何一个演出场所,她每一次开始演奏时,几乎都是一样的神情和姿态——自信、专注、端庄,闭目凝神,音乐大气磅礴,挥洒自如。”这一影像,深深刻在王甫建与很多人的心中。
【相关链接】
1977年,闵惠芬演奏的东北民间乐曲《江河水》,曾使日本指挥大师小泽征尔感动得伏案恸哭,“拉出的人间悲切,听起来使人痛彻肺腑。”法国报纸评论她的演奏,“连休止符也充满了音乐”,“有不可抗拒的魅力”。
她是中国二胡艺术的一面旗帜,对二胡艺术的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她在与病魔的抗争中,完成了艺术的升华。——武汉音乐学院副院长、二胡演奏家胡志平。
(选自2014年5月13日《人民日报》,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作者在开头就用“二胡皇后”“超天才的二胡演奏家”来称呼闵惠芬,一方面让读者了解了传主的身份,另一方面也流露出对传主的崇敬之情和高度评价。
B.本文并未采用一般传记使用的按时间先后记叙的纵式结构,而是从闵慧芬的艺术魅力和人格魅力两部分分别记叙,融抒情与议论于一体,充分表达了作者对一代艺术大师的崇敬之情。
C.闵惠芬跟阿炳是同乡,因此她在第四届“上海之春”全国二胡比赛中选择了阿炳的《二泉映月》曲目来参赛,并获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作者记叙这件事是为了着力表现闵慧芬在艺术追求上的完美主义。
D.在二胡演艺事业中奋斗的闵慧芬获奖无数,她带着她的二胡访问了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了广泛赞誉,她独特而又感人的演奏甚至让人觉得“要跪着听”。
 
E.闵慧芬认为传承民族音乐要借鉴西方的音乐技术,用新的语言和方式来表达,所以她提出了“中西合璧”的观点,并用尽毕生精力去实践它。
(2)作者多处引用闵惠芬的原话和他人的评语,简要分析这样引用的作用。
(3)闵惠芬二胡演奏艺术有哪些特点?请结合文章简要概括。
(4)闵惠芬的艺术经历给人们许多启示。请结合文本,谈谈这篇传记给你的启示。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语段,完成后面题
有一首歌
席慕蓉
1我不到五岁就进了小学一年级,在南京逸仙新村的一个小学里,学会了一首老师教的歌:
一二三四五六七,我的朋友在哪里?
在上海,在南京,我的朋友在这里。
这么多来,我不单牢牢地记住了这首歌,并且还记住了教室里地板上温暖的阳光,和窗外对着我微笑的外婆的容颜。
我的女儿是三岁多在新竹上的幼稚园,也不过是去随便玩玩。所以那天下午,当她说要唱一首新歌给我听的时候,我也不过如平日那样,随口地应答着她罢了。
然而,我女儿却认真地唱起来了,用她那稚嫩的童音:
一二三四五六七,我的朋友在哪里?
在台北,在新竹,我的朋友在这里。
刹那间,几十年来家国的忧患,所有的流浪、所有的辛酸都从我心中翻腾而出,我几乎要失声惊呼了。转身站起来面对着幼小的女儿,我那不解人事的女儿还抬着头问我:
“妈妈,宝贝唱得好不好听?”
我小声地回答她:“好听,宝贝唱得好听。”
孩子没有听出我声音里的哽咽,她高高兴兴地一边唱一边跑出去找小朋友玩了,我一个人站在屋子中间,发现热泪已流得满脸。
2我想,这也是为什么我会对那个后山上开满了油桐花的小小学校里的孩子们,对他们那样羡慕的原因吧。
今年五月初的时候,我们新竹师专美术科的师生一起下乡,到苗栗县南庄国小举办一场“艺术服务社会”的活动。
南庄国小实在很小很小,紧紧地贴在山边。周围全是山,全种满了油桐,正开着一簇一簇的白花,风吹过来,后山上的白花就一瓣一瓣地飘落下来,有的飘到山上人家的屋顶上,有的就飘落到学校的操场上来了。
学校里的小朋友们排演了一些节目来娱乐,等到学校的广播通知一响,他们便迫不及待地冲向操场。我们被请到操场正面的走廊下,先看了中年级的国术操,然后再看低年级的毛巾舞,最后是高年级的山地舞。
这些在山间长大的孩子们,有着和城市里的小孩们一样的自信,跳得好极了。我注意到他们的面容饱满,身体结实,低年级那些小朋友们,更是扭得自在、笑容可掬,一副自得其乐的样子。
而此时,后山上的人家,也都站出来从高高的街边俯瞩着我们。有老人,也有抱着幼儿的妇人,也有荷锄而过的农夫,都靠在街道的红栏杆上,笑嘻嘻地往下看,并且一边还指指点点的。看得出来,他们对这些孩子都特别熟悉。
在这个满山都种满了油桐的小小世界里长大的孩子,有多少他们自己无法体会出来的幸福呢?可是说不定,他们反而会觉得这里太偏僻、太闭塞,生活太死板……因此,在他们成为少年以后,反而想去做一个潇洒的流浪者的吧。
可是,他们哪里会知道,有多少流浪的人渴望能找到这样一个安静而美丽的小小角落呢?有多少流浪的人捧着一颗憔悴的心却找不到可以安歇的地方呢?
活动开始时,师生们聚在一起听教育部的一位司长讲话,他对小朋友说:
“我三十年前第一次走出校门来教书就是在这个学校,面对着和你们一样年龄的小朋友,所以,今天看到你们,就好像又回到三十年前一样……”
他对小朋友说话的声音特别温柔,和平常公事公办甚至有点盛气凌人的语调完全不一样,站在礼堂的后面,我不禁动容。经过了这样悠长的岁月,还能回来细数他少年时的脉络,还有同样的山,同样的树,同样的校舍,同样的操场,甚至差不多同样的小小面孔来迎接他,他的幸福真是难以衡量的了!
而我是要羡慕他还是妒忌他呢?
在我的心里,一直有一首歌。
我说不出它的名字,我也唱不全它的曲调,可是,我知道,它在我心里最深最柔软的一个角落,每当月亮特别清朗的晚上,风沙特别大的黄昏,或者走过一条山路的转角,走过一片开满了野花的广阔原野,或者在刚亮起灯来的城市里,在火车慢慢驶开的月台上;在一个特定的刹那,一种似曾相识的忧伤就会袭进我的心中,而那个缓慢却又熟悉的曲调就会准时出现,我就知道,那是我的歌——一首只属于流浪者的歌。
我并不怨怪我的父母,我也不怨怪我的国家,可是,命运给我的,是多么奇怪的一种安排啊!我有一个很美丽的汉文名字,可是,那其实是我的蒙文名字的译音而已,我有一个更美丽的蒙文名字,可是却从来没有机会用它。我会说国语、广东话、英文和法文,我可以很流利地说、甚至唱,可是我却不能用蒙古话唱完一首歌,我熟读很多国家的历史,我走过很多国家的城市,可是我却从来没见过我的故乡。
察哈尔盟明安旗,一个多遥远的地方!父亲说:明安在蒙文里的意思是指一千只羊,就是说那是一个很富裕的地方,那里羊多,草又肥美。
而今夜灯下,我不禁揣想,如果我能在一块广阔而肥美的草原上出生长大,而今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命运了呢?
在我的心里,会不会有一首不一样的歌了呢?还是说,我也许会和那些在满山都种满了油桐的小小世界里长大的孩子一样,对外面的一切拥有无法抑止的激情,甚至在梦里也希望自己能够变成一个永远的流浪者呢?
梦与现实,到底哪一样能够令人满意呢?
【注】席慕蓉(1943年10月15日~),蒙古族,全名穆伦·席连勃,当代画家、诗人、散文家。席慕蓉出生在动荡不安的战乱年代。自幼随父母辗转重庆、上海、南京,最后到台湾,之后又去欧洲留学。
【小题1】文章第1部分主要采用了对比的艺术表现手法。请分析其具体运用和表现效果。(8分)
【小题2】如果删去文中画横线的一段,似乎上下文衔接更好;但其实这一段自有其作用。请简要分析。(4分)
【小题3】文中写“教育部的一位司长”这一人物在文中有何用意?(4分)
【小题4】作为诗人,席慕蓉善于在散文中大段直接抒情。有评家认为,她的这种抒情极富个性色彩。这篇散文主要是怎样体现这种抒情个性的?有怎样的效果?试举例分析。(5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为生存辍学走上写作之路
时代的列车轰隆隆地前行着,拥挤的人群,熙熙攘攘。有的人是只负责观看风景的普通乘客,命运的方向不由他过问;有的人扮演的是列车员的角色,在时代的大环境下,作为先锋,引领着这辆列车的前进。
爱玲,便是后者。
1942年,爱玲和炎樱回到了上海,仿佛在上海,也只有上海,才是她上演人生大戏和好戏的舞台。对于在港大没有毕业,爱玲一直耿耿于怀,只能转入上海的圣约翰大学继续深造,为的是“至少拿张毕业文凭”。弟弟张子静很高兴,因为他也准备报考,姐弟俩终于可以在同一所学校碰面了。可是,由于经济上的窘迫,学费无从着落,子静记得姐姐“叹了一口气”。
回到上海,爱玲投奔了姑姑,住在郝德路192号的爱丁顿公寓。姑姑虽然继承了不少遗产,一度生活阔绰,可是因为投资股票,恰逢时局动荡,一下破产了。即便是在洋行、电台里打几份工,也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无力再顾及爱玲的学费和生活费。于是,便告诉爱玲,当时她的父母协议离婚的时候,约定她以后的教育费用由父亲承担,而爱玲港大三年的学费全部由母亲出,现在应该由父亲承担了。可是,爱玲始终觉得拉不下面子,那个父亲,以及他的家,自己曾经发誓是不打算再理会了的,4年期间,父女情分已然了断,如今放下自尊突然管父亲拿钱,仿佛是在一间暗无天日的屋子里找到一个出口那么艰难。张子静回到家后,趁后母不在家的机会,向父亲简要介绍了姐姐的窘境,张廷重听罢,立刻陷入了沉思,可能不是心疼钱,只是在犹疑和女儿见面是不是觉得很尴尬,毕竟对于女儿离家出走之事他始终耿耿于怀。不过,考虑片刻,他还是对儿子说:“你叫她来吧。”过了几日,爱玲终于见到了阔别4年之久的父亲,不过不再是那幢逃走的别墅,而是在另外一幢小洋房。爱玲后来在小说《怨女》中对于衰落的父亲,做了更为生动的描绘:“到底清朝亡了国了,说得上家仇国恨,托庇在外国租界上,二十年来内地老不太平,亲戚见了面就抱怨田上的钱来不了,做生意外行,蚀不起,又不像做官一本万利,总觉得不值得。政界当然不行,成了投降资本,败坏家声……守着两个死钱过日子,只有出没有进。”
爱玲与父亲在相隔4年后重新见面了,双方有些物是人非的沧桑之感,彼此都有些陌生,只是简单地把自己的学习计划向父亲说了说,便无二话。父亲也没多说什么。“学费我叫你弟弟送去。”十分钟的短短会面,没有什么大的进展,以至于横亘在父女心中的那份心结,始终没有机会打开。张子静回忆说:“那是姐姐最后一次走进家门。此后她和我父亲就再也没有见过面。”不过,学费总算拿到手了,爱玲转学进入了圣约翰大学文学系四年级学习,子静也进入了经济系一年级。不久,炎樱也转学到了这里,两人继续着港大时期的友谊,形影不离。然而,这份简单的快乐,没有延续多长时日,便宣告结束了。虽然学费已经解决了,可是母亲自1939年去新加坡后,杳无音讯。倔强的爱玲,又不想成为姑姑的负担,哪怕她算是自己最亲的人,也不想让姑姑的生活雪上加霜。实际上,从父亲家里逃出的那一天开始,爱玲就放弃了继承张家的财产,或者嫁入豪门依靠一个自己或许根本不爱的男人过着体面光鲜生活的机会,似乎受到母亲、姑姑潜移默化的影响,她也决计走上职业女性的道路,用自己的努力养活自己,用自己的脚,丈量外面的世界到底有多么阔远。
于是,坚持了两个月不到,爱玲又辍学了。子静跑去劝说姐姐去当老师或者编辑,都被爱玲否决了,她觉得自己性格内向,孤傲不群,不善于表达,反正,她早有自己的安排,宽慰弟弟说:“我替报馆写稿就好。这阵子我写稿也赚了些稿费。”
1942年,窘迫的境遇并没有把爱玲推向生活的地狱,反而为她打开了一扇门,一扇通往新世纪,前途无限光明的大门。两年之后,上海最璀璨的一颗文学新星冉冉升起了。
(摘自潘飞《永远的张爱玲》,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张爱玲的家世显赫,祖父张佩纶是清末名臣,祖母李菊耦是朝廷重臣李鸿章的长女。张爱玲一生创作大量文学作品,包括小说、散文、电影剧本以及文学论著,她的书信也被人们作为其著作的一部分加以研究。(摘自《搜狗百科》)
②张爱玲的教育从她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了。虽然她日后能够成为一位杰出的作家凭的是自己的勤奋努力,但她的家除了是一个没落的贵族之家外,还可以说是一个书香门第。她的祖父是科举出身,她的父亲有旧式的文化教养,她母亲则是“知识女性”。
(摘自余斌《张爱玲传》)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张爱玲能够成为上海最璀璨的文学新星,并在文学上取得很大的成就,既有她本身勤奋的因素,也有她父母对她的影响。
B.张爱玲在港大没有毕业,回到了上海,转入上海圣约翰大学继续深造,她认为只有在上海才是自己上演人生大戏和好戏的舞台。
C.张爱玲投奔自己的姑姑,生活阔绰的姑姑却因为投资股票而破产,失去了生活的“支柱”,无力再顾及爱玲的学费和生活费。
D.文章写张爱玲的弟弟张子静非常关心姐姐张爱玲,并引用了一些张子静的话语,这样写增强了材料的真实性和新颖性。
E.张爱玲的父亲对女儿的出走耿耿于怀,当儿子说出姐姐张爱玲的窘境后,张父因为疼钱而沉默,最终还是答应给张爱玲学费。
【小题2】文章第一段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张爱玲在求学道路上辍学的原因有哪些?请结合材料简析。
【小题4】为了生计辍学而走上写作道路,你从中对张爱玲有怎样的认识?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九旬叶嘉莹:一辈子和诗词谈恋爱
叶嘉莹,1924年出生在北京的一个大家族,叶嘉莹的父母对她采取的是“新知识、旧道德”的家庭教育,虽然准许她去学校读书,但生活上对她约束极严。她被关在四合院里长大,甚少与外界接触。父亲教叶嘉莹认字读书,开蒙的第一本教材就是《论语》。对于圣贤之书,叶嘉莹强调必须真正用心去读,并且贯彻到行动中去。圣贤之书让她相信,宇宙之间自有一种属灵的东西存在着,当人生困厄降临时,便多了应对的力量。
读初中二年级时,北京被日本人占领,叶嘉莹整年吃不到白米白面,只能吃一种混合面。酸酸臭臭的,很干很粗糙的渣滓,老舍《四世同堂》里,祁老先生的曾孙女宁愿饿死也不吃。但是叶嘉莹没有怨言,拌上最咸的酱吃下去。1941年,叶嘉莹才17岁,父亲远在后方失去音讯,母亲忧思成疾去世,身为家中长女,她还要照顾两个年幼的弟弟。幸而当时有伯父伯母的关照,她的学业并没有中断,还如愿考上了辅仁大学。精于古典文学的伯父十分欣赏她的天分,并引导她走上诗词创作、研究的道路。
另一个对她产生一辈子影响的人,是她在辅仁大学的恩师顾随先生。读书时,她对顾先生的一字一句都舍不得错过,记下了厚厚的8本听课笔记。叶嘉莹还保存着老师当年写给她的信。老师希望叶嘉莹能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别有开发,能自建树”。信是用漂亮的繁体行草书写,叶嘉莹保存至今。
叶嘉莹曾说,她的一生都不是自己的选择,从来都是命运把她推往何处就是何处。让念书,也就念了。毕业后让教中学,也就教了。一位老师欣赏我,把他弟弟介绍给我,后来也就结了婚。叶嘉莹的丈夫是国民党海军教官,婚后不久,她就跟着丈夫去了南方,1948年又随国民党撤退到台湾。1949年年末,他们的大女儿才4个月,台湾的白色恐怖弥漫开来,丈夫因被怀疑是“匪谍”抓了起来。3年后丈夫出狱,却性情大变,经常不可理喻地暴怒,妻子成了他首当其冲的发泄对象。本来,生活的重担已把叶嘉莹压得透不过气,丈夫又加重了她的身心负担。她经常噩梦连连,近乎窒息,甚至有过轻生的念头。后来,王安石的一首诗,给了叶嘉莹一抹精神的灵光。诗是这样写的:风吹瓦堕屋,正打破我头。瓦亦自破碎,匪独我血流。众生造众业,各有一机抽。世莫嗔此瓦,此瓦不自由。她默默要求自己:不要怨天尤人,对待郁郁不得志的丈夫,也要宽容忍让。而这一忍,就是一辈子。这位情感丰富的女诗人,尽管深谙诗词中的儿女情长,自己却从未真正恋爱过。
她的小女儿说,我母亲一辈子都在和诗词谈恋爱。1966年,叶嘉莹受邀赴美国密歇根大学及哈佛大学讲学,后又接受了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的聘请,在温哥华定居下来。在拿到学校的终身聘书后,叶嘉莹以为自此就能安稳度日了,不料却再生变故。1976年,她的大女儿和女婿遭遇车祸,双双亡故。她强忍着悲痛为女儿女婿料理完后事,把自己关在家里,拒绝接触外面的一切。在这期间,她写下了10首哭女诗。
诗词不仅帮助叶嘉莹排解悲痛,更给予她走出这种生死劫难的力量。1977年,她终于有机会回到阔别已久的祖国大陆。在火车上看到有年轻人捧读《唐诗三百首》,她觉得,尽管这个民族历经劫难,但诗歌的灵魂未死。叶嘉莹重新燃起了内心的激情,决心回国。从1979年开始,叶嘉莹每年自费回国,在各地高校讲授诗词。当时文革刚结束,传统文化断层严重,学生们内心对于学习古典诗歌有着极大的渴求。很多教授还在用陈旧的阶级分析法解释诗歌,而叶嘉莹却讲解诗歌的“兴发感动”,并旁征博引,令学生们激动万分。叶嘉莹用讲学把生命填得满满的,她记着老师顾随先生说过的话:“一个人要以无生之觉悟为有生之事业,以悲观之心情过乐观之生活”。
也有学生问过叶嘉莹:“叶先生您讲的诗词很好听,我也很爱听,可这对我们实际生活有什么帮助呢?”她这样回答:“你听了我的课,当然不能用来评职称,也不会加工资。可是,‘哀莫大于心死,而身死次之’。古典诗词中蓄积了古代伟大之诗人的所有心灵、智慧、品格、襟抱和修养。诵读古典诗词,可以让你的心灵不死”。对叶嘉莹来说,“报国”最重要的方式就是教书育人。讲课时,她一定尽己所能,把古典诗词的好处讲出来。对她来说,这不仅是对不对得起学生,更是对不对得起杜甫辛弃疾的事情。
晚年的叶嘉莹将传承古典文化作为自己的责任。在她看来,“人生总有一天会像燃烧的火柴一样化为灰烬,如果将这有限的生命之火点燃其它木柴而使之继续燃烧,这火种就会长久地流传下去,所以古人常说‘薪尽火传’。有人曾劝我,年纪慢慢大了,该多写点书,少教些课。这话也有道理,可是当面的传达才更富有感发的生命力。如果到了那么一天,我愿意我的生命结束在讲台上……”
叶嘉莹说人生最大的困难,是找到意义和价值。这难题,她早已解开。
【相关链接】
①叶嘉莹接受采访时说:古典诗词里蕴含的,是我国文化的精华,是当年古人的修养、学问和品格。现在的青年一般都不喜欢读古典诗词,因为它的语言是古典的,里面又有很多典故,有很多历史背景,他们自己看是很难看到里面的好处的,难免对它们冷淡隔膜,这是很大的损失。所以我要把这些好处讲出来,希望能够传达给他们,让他们能够理解,只要有人愿意听,只要我的能力还可以讲,我都愿意一直讲下去。
②叶嘉莹是中国古典文化的传灯人,站在通往诗词王国的道路上,诲人不倦度人无数。诗词给叶嘉莹力量,作为一个承习新知识,旧道德家教的女子,叶嘉莹借它度过忧患,获得疗愈。在诗词这样一种古老而含蓄的文学形式中,叶嘉莹有所躲藏又有所释放。
【小题1】下面对材料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叶嘉莹从小接受的是“新知识、旧道德”的家庭教育,她认为对于圣贤之书,必须真正用心去读,并且贯彻到行动中去。
B.现在的青年都不喜欢读古典诗词,叶嘉莹认为古典诗词里面有很多典故、很多历史背景,使得青年们很难看到里面的好处。
C.叶嘉莹这位情感丰富的女诗人,尽管深谙诗词中的儿女情长,可生活中却缺乏自主选择权,从未真正恋爱过,完全听从命运的安排。
D.在叶嘉莹的生活中,诗词不仅帮助她排解悲痛,而且给予她走出生死劫难的力量,更使她想到要将古典诗词推广给每一个青年。
E. 叶嘉莹能够走向古典文学研究之路,与家庭的熏陶、伯父的引导、恩师的鼓励分不开。
【小题2】叶嘉莹借古典文学度过哪些忧患?请结合文本分析。
【小题3】作为一位古典文学专家,叶嘉莹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同类题5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闻一多先生
汪曾祺
很多人都知道闻一多先生是留胡子的。报刊上发表他的照片,大都有胡子。那张流传很广的木刻像(记得是个姓夏的木刻家所刻),闻先生口噙烟斗,目光炯炯,而又深沉,是很传神的。这张木刻像上,闻先生是有胡子的,但是闻先生原来并未留胡子,他的胡子是抗战那一天留起来的。当时发誓:抗战不胜,誓不剃须。
闻先生原来并不热衷于政治。他潜心治学,用心甚笃。他的治学,考证精严,而又极富想象。他是个诗人学者,一个艺术家。他的讲课很有号召力,许多工学院的学生会从拓东路(工学院在昆明东南角的拓东路)步行穿过全城,来听闻先生的讲课。闻先生讲课,真是“神采奕奕”。他很会讲课(有的教授很有学问,但不会讲课),能把本来是很枯燥的考证,讲得层次分明,引人入胜,逻辑性很强,而又文词生动。他讲话很有节奏,顿挫铿锵,有“穿透力”,如同第一流的演员。他教过我们楚辞、唐诗、古代神话。好几篇文章说过,闻先生讲楚辞,第一句话是:“痛饮酒,熟读离骚,可以为名士”,是这样的。我上闻先生的楚辞课,他就是这样开头的。他讲唐诗,把晚唐诗和后期印象派的画放在一起讲。我记得他讲李贺诗,同时讲法国的点彩派(pointism),这样的东西比较的研究方法,当时运用的人还很少。他讲古代神话,在黑板上钉满了用毛边纸墨笔手摩的大幅伏羲女娲的石刻画像(这本身是珍贵的艺术品)。昆中北院的大教室里各系学生坐得满满的,鸦雀无声。听这样的课,真是超高级的艺术享受。
闻先生的个性很强,处处可以看出。他用的笔记本是特制的,毛边纸,红格,宽一尺,高一尺有半,是离京时带出来的。他上课就带了这样的笔记,外面用一块蓝布包着。闻先生写笔记用的是正楷,一笔不苟,字兼欧柳字体稍长。他爱用秃笔。用的笔都是从别人笔筒中搜来的废笔。秃笔写蝇头小字,字字都像刻出来的,真是见功夫。他原是学画的。他和几位教授带领一群学生从北京步行到长沙,一路上画了许多铅笔速写(多半是风景)。他的铅笔速写另具一格,他以中国的书法入铅笔画,笔触肯定,有金石味。他冶印,朱白布置很讲究,奏刀有力。连他的吃菜口味也是这样,口重。他在蒙自住了半年,深以食堂菜淡为苦
闻先生的胡子不是络腮胡子,只下巴下长髯一绺,但上髭浓黑,衬出他的轮廓分明,稍稍扁阔的嘴巴,显得潇洒而又坚毅。
闻先生后来走下“楼”来(他在蒙自,整天钻在图书馆楼上,同事曾戏称为“何妨一下楼主人”),拍案而起,献身民主运动,原因很多,我只想说,这和他的刚强的个性是很有关系的。一是一,二是二,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心口如一,义无反顾。闻先生是中国现代史上一个无半点渣滓的、完整的、真实的浪漫主义者。他的人格,是一首诗。
能为闻先生塑像的理想人物,是罗丹。可惜罗丹早就死了。
在西南联大旧址,现在的西南师范学院的校园中有闻先生的全身石像,长髯飘飘,很有神采。
闻先生遇难时,已经剃了胡子。我建议在闻先生牺牲的西仓坡另立一个胸像(现在有一块碑),最好是铜像。这个胸像可以没有胡子。
(选自《修髯飘飘》,有删改)
(注)闻一多于1946年7月15日被国民党特务杀害。
【小题1】下列对作品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因为闻一多先生讲课语言生动,还因为他讲授的内容兼跨文理,所以他的课受到广大文科和理工科学生的欢迎。
B.闻一多先生喜欢用秃笔,他搜集别人笔筒中的废笔,用于研究中国的书法,以便结合中国的书法进行铅笔速写。
C.手摩伏羲女娲的石刻画像是珍贵的文物,闻一多先生却把它随意地钉在黑板上,可见他潇洒刚强的个性。
D.闻一多先生讲课,能够运用中西比较的方法,将晚唐诗与法国的印象派放在一起讲解,这在当时是很新潮的。
E. 本文是一篇回忆录,选取了闻一多先生鲜为人知的轶事,叙评结合,凸显人物个性,具有珍贵的史料价值。
【小题2】作者建议:“在闻先生牺牲的西仓坡另立一个胸像,最好是铜像。这个胸像可以没有胡子。”请根据本文分点陈述这个建议的理由。
【小题3】请结合全文,谈谈闻一多先生具有怎样的人格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