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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不读《老子》
老子本人,是不会提倡读书的
春秋,在现在看来,是很有意思的时代,人们简朴,高尚,讲规矩,但在春秋士人眼里,那却是个政治失败的年代,礼崩乐坏,王令不行,大小诸侯僭礼越分,战争连绵,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记载很少,但想必也好不到哪里去。一批有知识的人,主张各异,却有一样共识,便是社会状态糟透了,必须改变。
孔子和老子都是极富同情心,关心人民的人,但他们的社会设计几乎相反。孔子提倡有道德的个人生活和完美的社会秩序,老子对此摇头,特别是对后者。他认为人无法被自外约束,社会本身就是失败,正如秩序本身就是混乱之因,在老子看来,唯一的出路就是解散社会,或把社会限制在最小规模上。
《老子》一书,基本上可以认为是老子的思想汇编,尽管成书于何时及何人之手,尚无定论。以前我们见到的读本,都曾经后人陆续附益修饰,感谢考古学家的工作,现在,我们有了几种更接近原貌的文本。
从《老子》书来看,悲观的老子,提倡的方法是从文明后退。在他看来,人们为利益而纷争,是任何制度也解决不了的,唯一的办法是消灭利益,无可争,则民不争,无可盗,则民不盗,每一个人都穷得要死,天下就天平了。
按老子的意见,文明的进程,是大道被破坏的过程。失道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真希望孔子见到这样的主张),仁义礼智,不是挽回美好社会的通途,倒是失败的路标。老子的见解,是从原路退回,他的实际主张,从社会和个人方面,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统治者要临天下以虚静,提倡任何事情,都会使人竞争,所以要无为,“其政闷闷,其民淳淳”。
《老子》里有惊心动魄的话:“古之为道者,非以明民也,将以愚民也。夫民之难治,以其智也。”需要为老子辩护的,是他的愚民主张,和后世施行的,并不一致。老子倡愚民,不是为了举天下而奉一人,而是要君民同归于简。但不管怎么说,他也确实为愚民主义提供了一种理论解释。
他的理想社会,是小邦寡民,如同原始部落。可惜考古学的发现,使我们知道,石器时代,人们的生活很悲惨,活不多久,就遍体鳞伤地过世了,老子想象的“甘其食美其服”的快乐,那时的人,并没享受到,不然,人类怎么会有迈向文明的兴趣呢?
老子的第二种实际主张,是个人的自修(这一点后来被庄子发挥了),使弱者以弱自存。他说,众人都兴高采烈,我独在一边发呆,众人都聪明伶俐,我独在一边发傻,这才叫知白守黑,知雄守雌,这才是被褐怀玉。对眼前混乱的世界,什么也不要做,不要勉强,不要为天下先,也不要故示人以别,你们忙你们的,我则“居以须复”,走着瞧,——不,是坐着瞧。
与孔子不同的,是老子富有哲人气质。他有出色的抽象能力来建立一个概念系统。简化到最后,他得到了“无”。老子的哲学趣味,是忽略现象界,使万物混一为抽象的有,继而自毁形态,变成无,也就是大道所出的地方。老子厌恶事之多端,他采取了一种被后世恭维为辩证法的方法,把现象简化为两端,再把两端绕过来,使之相遇,这也就是人们常引用他的,难易相成,长短相形,曲则全,枉则直,福祸相倚相伏,将欲夺之必先予之,等等一系列格言。这是非常漂亮、也很容易掌握的方法,想象一下它产生在两千多年前,我们就不得不对老子佩服了。如果后人仍然满足这种封闭的、过于简化的、在哲学上毕竟幼稚的方法论,那是后人的没出息。
老子对后世的另一大影响,是他的反智主义。“美与恶,相去几何?”分别万物的知识,都是无用的。治天下要绝智弃辩,自治则要寡闻以守中。他自信地说,“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明”,不出门而坐知天下事,因为那些事都能推想而来,没什么值得亲临的。好学者是二等人,忙于增加自己的知识,一等人的目的,是减少自己的知识,最后达到绝学无忧的美好状态。万一不幸,知道了些什么,也不要说给别人听,因为一开口便是无知,不说话才是真知。
老子是出色的智者,但他当不能料到,后世竟以他的主张,为不求上进的借口。他的智慧,后人没有用来启迪自己的心智,反倒用来辩护自己的懒惰。一本《老子》书,不过几千言,文字也漂亮,但你并不用看,因为你已经看过了,——老子的思想,早已渗入你我心中。何况,老子本人,是不会提倡读书的。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正确的两项是(4分)
A.老子的无为思想旨在构建一种和谐有序、圆融无碍的理想生存状态。“无为”
是方法,目标是积极有为的。
B.老子认为他所生活的春秋时代是个礼崩乐坏的时代,必须改变。
C.老子提倡“愚民”,就是让老百姓变得愚昧无知,达到大智若愚的境界,从而有利于统治者的治理。
D.老子富有哲学气质,他有出色的抽象能力来建立一个概念系统,但他的“辩证法”在现代社会则不完全适宜。
E.作者说不读《老子》,是因为老子思想是消极的,不利于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程。
【小题2】解释“衣褐怀玉”的含义。(2分)
【小题3】结合文章内容和你所了解的相关知识说说为什么“治天下要绝智弃辩,自治则要寡闻以守中”?(3分)
【小题4】作者为什么说“老子本人,是不会提倡读书的”?(5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0-07-13 03: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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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6~8题。
惊心动魄35分钟
——空军特级试飞员梁万俊成功迫降
某新型国产科研样机纪实
谭 洁 张金玉
①今年7月1日13时40分,成都某机场被紧张的气氛所笼罩。
②塔台上,机场边,飞机设计单位领导、空军某试飞大队领导、飞机总设计师、科研技术人员……数百人一齐把焦灼的目光投向骄阳似火的万里晴空。
③此刻,一架失去动力的战机在万米高空正以极大的俯角高速向机场滑降而来!
④这不是一架普通的飞机。它是我国正在研制的一种新型战机的科研样机,价值上亿元人民币。
⑤这不是一次普通的飞行。它是该型飞机在定型关键阶段的一次试飞,结论对飞机改进的意义重大。
⑥这更不是一次普通的降落。飞机在1.2万米高空试飞,因意外情况燃油漏光,飞机发动机停车。为保全科研样机,试飞员决定从距机场20多公里远的地方空滑迫降。
⑦下落航线与跑道呈70度夹角,下降速度为400公里/小时左右,一旦失误,该机就可能冲出跑道坠毁。
⑧惊天一落,危险空前。驾驶战鹰迫降的,就是空军某试飞大队副大队长、特级试飞员梁万俊。
⑨“近了,近了……”转眼间,梁万俊驾驶战机俯冲直下。地面上,所有的人一齐屏住了呼吸。
⑩13时44分,战鹰陡然降落,在进跑道450米处接地。在接近跑道的一刹那,机头一昂,“哧!”轮子在水泥跑道剧烈摩擦,划出两条刺眼的火龙!
500米、800米、1000米……飞机一气冲出1700米,在距离跑道尽头300米处戛然停住。
“成功了!”欢呼声震动机场。梁万俊走下座舱,飞机总设计师与他紧紧拥抱,激动地说:“你创造了世界航空史上的奇迹!”
惊天一落救新鹰!
这一落,挽救了价值上亿元的科研样机;这一落,为试飞员处理类似险情创造了成功先例;这一落,飞出了新机优异的空滑性能。
让我们把时钟倒拨35分钟。
这一天13时09分,梁万俊驾驶着该型国产科研样机跃升到1.2万米高空。当他按照预定的科研试飞计划刚刚做完一个规定动作后,突然发现油泵指示灯急剧闪烁。紧接着,油量表指针一路下跌。两分钟之内,指针指向“0”刻度。
梁万俊报告:“发动机空中停车!”
一级空中特情!空军相关条例规定:此时,作为试飞员的梁万俊可以视情做出不同选择——跳伞或迫降。
面对这种极为罕见的危险情况,跳伞无可指责,只需0.01秒,便能远离危险。但是,凝聚科研人员无数心血的战鹰就会坠毁,故障原因就难以准确查找,新机型的改进就缺乏依据……没有任何犹豫,梁万俊便做出抉择:危险再大,也要尽一切可能把科研样机保住。决心定下,梁万俊很快镇定下来,他娴熟而机敏地调整飞机的位置和高度,以争取每一秒的时间。
飞机像大铁砣似的向机场上空逼近。机场上,所有应急车辆全部到位,所有人的心都跳到了嗓子眼。指挥塔台里静得让人窒息,只听见指挥员下达指令的声音:“保持好飞机状态,控制高度、速度,做好迫降准备。”
梁万俊心里很明白,要想将飞机空滑回去,必须准确地通过高度来换取速度,用势能来换取动能。他根据地面指挥员的命令,随时判断飞机状态,修正速度和高度偏差。
飞机滑到机场1100米上空。梁万俊下降飞机高度加入航线,在跑道头3公里,放起落架,操纵飞机对正跑道,100米、50米……
“准备迫降!”“明白!”天地间,惊人地默契。
于是,机场上出现了惊心动魄的成功一落!
英雄壮举绝非偶然。仰望蓝天,人们看到了梁万俊出生入死、挑战试飞极限的一道道闪光航迹。
1998年,拥有丰富飞行经验的梁万俊,从成空某飞行团副团长的岗位上来到空军某试飞大队。
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群体,承担着我国自行研制的新型战机科研试飞的重任,曾有多名试飞员壮烈牺牲。梁万俊自觉学习老一辈试飞员迎难克险的大无畏战斗精神,每次执行高难度高风险试飞、参加飞行表演等重大任务,都主动请缨。几年来,他先后自学了飞行力学、空气动力学、航空发动机、自动控制、航空电子等多个学科专业,成为熟练驾驶多种机型的高素质试飞员。在试飞中,他先后遇到惯导故障、航电故障、供氧故障等险情数十次,都以过硬的心理素质和精湛的飞行技术化险为夷,圆满完成了国产最新型战机火控系统定型、某型系列战机鉴定、国产某新机首飞等数十项重大科研试飞任务,先后荣立二等功2次、三等功4次。
此次,梁万俊成功处置国产某新型科研样机重大特情,成都军区空军党委为他报请一等功,并做出向他学习的决定。军委首长称赞他是“一个思想、技术双过硬的优秀试飞员”。
(《解放军报》2004年11月8日)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5分)(  )
A.开头两段除交代时间、地点、人物以外,也营造了一种紧张的氛围,加点的“紧张”“焦灼”两词呼应标题,奠定了全文的感情基调。
B.第自然段中的“昂”字,生动地刻画了飞机着地的姿势,以及由此产生的巨大惯性,也暗含着对驾驶员高超技艺的赞扬。
C.本文大量运用排比句或排比段,或为突出这次试飞的重要性,或为阐释迫降成功的重要意义,同时也增强了文章的节奏感。
D.本文列举大量表时间、距离与速度的数字,在数字的极大变动与对比中,产生“生死时速”的效果,进一步强化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E.本文以纪实散文的笔调,真实记录了空军特级飞行员梁万俊成功迫降某新型国产样机的英雄壮举,想象丰富,描写细腻,新闻性与文学性完美统一。
【小题2】阅读文章第至自然段,结合全文,从叙述顺序的角度简要分析这样写的好处。(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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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第自然段能否删去?为什么?请通读全文,加以探析。(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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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2

实用类文本阅读(25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25分)
悼夏丐尊先生
丰子恺
犹忆二十六年秋,“卢沟桥事变”之际,我从南京回杭州,中途在上海下车,到梧州路去看夏先生。先生满面忧愁,说一句话,叹一口气。我因为要乘当天的夜车返杭,匆匆告别。我说:“夏先生再见。”夏先生好像骂我一般愤然地答道:“不晓得能不能再见!”同时又用凝注的眼光,站立在门口目送我。因为夏先生老是善愁,而我总是笑他多忧。岂知这一次正是我们的最后一面,果然这一别“不能再见”了!
夏先生与李叔同先生(弘一法师),具有同样的才调,同样的胸怀。犹忆三十余年前,我当学生的时候,李先生教我们图画、音乐,夏先生教我们国文。我觉得这三种学科同样的严肃而有兴趣。就为了他们二人同样的深解文艺的真谛,故能引人入胜。夏先生常说:“李先生教图画、音乐,学生对图画、音乐,看得比国文、数学等更重。这是有人格作背景的原故。因为他教图画、音乐,而他所懂得的不仅是图画、音乐;他的诗文比国文先生的更好,他的书法比习字先生的更好,他的英文比英文先生的更好……这好比一尊佛像,有后光,故能令人敬仰。”这话也可说是“夫子自道”。夏先生初任舍监,后来教国文。但他也是博学多能,只除不弄音乐以外,其他诗文、绘画(鉴赏)、金石、书法、理学、佛典,以至外国文、科学等,他都懂得。
他当舍监的时候,学生们私下给他起个诨名,叫夏木瓜。但这并非恶意,却是好心。因为他对学生如对子女,率直开导,不用敷衍、欺蒙、压迫等手段。学生们最初觉得忠言逆耳,看见他的头大而圆,就给他起这个诨名。但后来大家都知道夏先生是真爱我们,这绰号就变成了爱称而沿用下去。凡学生有所请愿,大家都说:“同夏木瓜讲,这才成功。”他听到请愿,也许暗呜叱咤咤地骂你一顿;但如果你的请愿合乎情理,他就当作自己的请愿,而替你设法了。
李先生做教师,以身作则,不多讲话,使学生衷心感动,自然诚服。譬如上课,他一定先到教室,黑板上应写的,都先写好(用另一黑板遮住,用到的时候推开来)。然后端坐在讲台上等学生到齐。譬如学生还琴时弹错了,他举目对你一看,但说:“下次再还。”有时他没有说,学生吃了他一眼,自己请求下次再还。他话很少,说时总是和颜悦色的。但学生非常怕他,敬爱他。夏先生则不然,毫无矜持,有话直说。学生便嬉皮笑脸,同他亲近。偶然走过校庭,看见年纪小的学生弄狗,他也要管:“为啥同狗为难!”放假日子,学生出门,夏先生看见了便喊:“早些回来,勿可吃酒啊!”学生笑着连说:“不吃,不吃!”赶快走路。走得远了,夏先生还要大喊:“铜钿少用些!”学生一方面笑他,一方面实在感激他,敬爱他。
夏先生与李先生对学生的态度,完全不同。而学生对他们的敬爱,则完全相同。这两位导师,如同父母一样。李先生的是“爸爸的教育”,夏先生的是“妈妈的教育”。夏先生后来翻译的“爱的教育”,风行国内,深入人心,甚至被取作国文教材。这不是偶然的事。
自我离开夏先生的缘帐,直到抗战前数日的诀别,二十年间,常与夏先生接近,不断地受他的教诲。其时李先生已经做了和尚,芒鞋破体,云游四方,和夏先生仿佛是两个世界的人。但在我觉得仍是以前的两位导师,不过所导的范围由学校扩大为人世罢了。李先生不是“走投无路,遁入空门”的,是为了人生根本问题而做和尚的。他是真正做和尚,他是痛感于众生疾苦而“行大丈夫事”的。夏先生虽然没有做和尚,但也是完全理解李先生的胸怀的;他是赞善李先生的行大丈夫事的。只因种种尘缘的牵阻,使夏先生没有勇气行大丈夫事。夏先生一生的忧愁苦闷,由此发生。
凡熟识夏先生的人,没有一个不晓得夏先生是个多忧善愁的人。他看见世间的一切不快、不安、不真、不善、不美的状态,都要皱眉,叹气。他不但忧自家,又忧友,忧校,忧店,忧国,忧世。朋友中有人生病了,夏先生就皱着眉头替他担忧;有人失业了,夏先生又皱着眉头替他着急;有人吵架了,有人吃醉了,甚至朋友的太太要生产了,小孩子跌跤了……夏先生都要皱着眉头替他们忧愁。学校的问题,公司的问题,别人都当作例行公事处理的,夏先生却当作自家的问题,真心地担忧。国家的事,世界的事,别人当作历史小说看的,在夏先生都是切身问题,真心地忧愁,皱眉,叹气。故我和他共事的时候,对夏先生凡事都要讲得乐观些,有时竟瞒过他,免得使他增忧。他和李先生一样的痛感众生的疾苦。但他不能和李先生一样行大丈夫事;他只能忧伤终老。在“人世”这个大学校里,这二位导师所施的仍是“爸爸的教育”与“妈妈的教育”。
1946年5月1日于重庆客寓。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本文主要记述了夏丐尊先生教授作者时的几件往事,语言平实,情感真挚,表达了作者对夏先生的感激和缅怀之情。
B.文章开头写夏先生分别时“愤然”的回答和“凝注的目光”,作者却笑他多忧,流露出对夏先生消极、悲观心态的不认同。
C.“木瓜”本是因批评学生招致反感而得的外号,但当学生们看到他把学生的请愿全当作自己的请愿时,绰号就变成了爱称。
D.文章写李先生并非“走投无路,遁入空门”,而是痛感于众生疾苦,“行大丈夫事”,这彰显了李叔同先生的高尚品质。
E.文章名为“悼夏丐尊先生”,却用了大量笔墨来写李叔同先生的行为品性,既有对比,也有类比,突出了夏先生的品格。
【小题2】第二段在记述夏先生赞美李叔同先生的话后,作者为什么说“这话也可说是‘夫子自道’”?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6分)
【小题3】文申多次提到“夏先生是个多忧善愁的人”,他的“多忧善愁”源于他的爱,他的爱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4】作者把李叔同先生与夏先生的教育方式分别称为“爸爸的教育”和“妈妈的教育”。你喜欢哪位先生的教育方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莫言三影
从维熙
这年的年节前的12月28日,友人们在我家中欢聚,迎接九十年代的文学之春。那天,来的友人很多,我的同辈人自不必说,该来的都来了;在比我年轻一代的作家中,莫言也来了。在我记忆中,他当天说话很少,酒却喝得不少。在我的认知中,文人有两种酒态:一种是酒后忘我,一种是酒后沉默。莫言属于后一种,当他与在座的王蒙、叶楠碰杯时,只是往嘴里倒酒,没有叶楠等友人酒后的高声喧笑。最有意思的是,当友人们离开我家之后,妻子才发现莫言带来了年节的礼物:一个竹编篮筐里,蜷卧着两只颜色相异、绒布做成的小猫。
“这有点像他今天的肖像,今天他的话很少。”
“应当说人家十分腼腆。”妻说。我笑了:“老虎醉酒后也是腼腆而无声的!”
妻说:“你总是戴着有色眼镜看莫言。”为了论证出一个真实的莫言来,我对妻子说:“你看他的《红高粱》,是不是充满了人性中的野气?蔫人出豹子。这个山东高密小子,骨子里藏有豪气、义气、霸气和匪气。”
妻子笑个不住:“你别侮辱我们军人。”“怎么是侮辱呢,这是最高的褒奖。你没看见文坛上那些‘排排坐,吃果果’的乖乖们,骨头里最缺的就是这种钙质吗?”
她无言了———她对文坛缺乏起码的了解。大概是第二年的早春,一位山东的编辑来我家组稿。言谈之间,他从背包里拿出了一瓶酒,说是奉莫言之命给我带来的家乡烈酒。那瓶酒的名称,今天我已忘得一干二净,但是酒瓶上的商标,我却一直记忆在心:那是《水浒传》中的汉子武松,在景阳冈上打虎的画面。没等这位编辑多费唇舌,我立刻应下为他们报纸副刊写稿。他连连对我表示感谢,我说你感谢莫言去吧,只要是莫言的委托,我一定尽己所能。之所以如此,我当真觉得莫言的躯体里,蕴藏着打虎人的阳刚之气。事隔不久,华艺出版社找到我的家里,说是要突破一下文坛的沉闷局面,要我出面找上几个有创作实力的作家,出一套实力派作家的书。在比我们这代人更年轻一代的作家里,我找上了莫言、刘震云和陈染。现在回头一看,那套丛书外观上虽已陈旧失色;但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华艺”能把这些作家捆绑在一起,在建国门外的一家饭店聚会,事后又出了一套“当代小说大系”,也算是一次难能可贵的行为了。
在我的认知里,进入上世纪90年代之后,出现了一批吃狼奶长大的后来人,他们心中只有自己,并只为自己活着———莫言与那些狼孩泾渭分明,他行文做人的野气里,始终不失中国传统中的忠厚。这是我尊重并深爱莫言的又一因素。
我们很少通电话———除非有事要谈。记得,偶尔通电话时,莫言常劝我写写家族史。我说我不能,因为多年来让我梦里也相思的东西,是劳改队褴褛的衣衫,是一条茫茫的驿路。生活坐标和生活经历的不同,决定了各人笔墨驰骋的领域。可以这么说,从莫言发表《透明的红萝卜》开始,特别是他的《红高粱》问世之后,我就觉察出这是一匹挣脱了笼头的野马。基于这种认知,我除了激动地写下《五老峰下荡轻舟》,对莫言告别文学惯式,另辟蹊径的艺术之勇表示赞美之外,还在我主持的一家出版社,责令编辑迅速将其几篇处女作,纳入“文学新星”丛书出版。当时,进入那套“文学新星丛书”的青年作家有四十多位,历经十多年时间的磨砺和检验,莫言不仅是其中长明之星,而且创作势态如决堤之水,一发而不可收。纵观莫言三十多年的创作,近年来又多了些他昔日作品中没有的幽默,这绝非莫言自作多情,而是他生命中的野气升华和挥发。
谈及莫言作品的幽默,不禁使我想起两件往事:其一,1987年中国作家访德期间,因为德国汉学家顾彬有辱中国作家尊严之举,莫言曾将其比喻为“玻璃耗子琉璃猫”,此话曾引起同去访德作家们的大笑;其二,1998年10月,他在台北图书馆,与两岸同行们共议21世纪文学命题时,莫言曾让在场听众捧腹大笑不止。他似乎不是在发表讲演,而是与在场的听众诙谐地对谈。他那张憨态毕露的熊猫之脸,使会场上笑声一直不绝于耳———在那一刻,我就认定这个山东高密小子,越来越向平民型的作家靠拢。之所以如此,在于童年生活高密田园,对他的影响太深远了。如他笔下的《红高粱家族》系列——包括《蒜苔之歌》《檀香 刑》和近两年的长篇新作《生死疲劳》和《蛙》在内,都深深地蕴藏着山东民间文化对他的雕塑。他从不作高深的哲理思考状,更鄙视故作深沉的假道学,如果硬是把学院派作家与生活流的作家分开的话,他地地道道属于后者。
在人品上,莫言绝不是文苑中的跳蚤之类,他是一个值得信赖的朋友。二十世纪的一天,我与莫言在电话中聊天时,告诉他一件事:我们这儿正在粉刷楼房,其中一个打工仔得知我是个作家,有一天他乘升降梯上攀经过我家楼窗时,突然问我是否认识莫言。我不置可否,反问他为什么问我这个问题。那装修工告诉我他是山东高密人,他们那方水土出了个莫言;既然我也是个作家,想必我也认识莫言。我没有正面回答这小伙子的问题,只是把一包“红塔山”香烟,递到他的手里,这个高密小子脸上溅满了白灰点子。其实这只是我与莫言聊天时,信马由缰说出的一件生活趣事,没想到几天之后,快递公司的投递员按响了我家的门铃,原来是莫言送来两条“红塔山”和一瓶“五粮液”。 我打电话给莫言,说我不解其意。他说这是出于对老哥的友情。事后,我仔细想了想,怕不仅仅是对我个人的友谊, 更包容了对高密土地一草一木的一往情深。以此生活细节来探讨莫言的创作源泉,以及他的为人之道,不是比枯燥的评论文字,具有更形象的说服力吗?这就是从文到人的一幅莫言肖像。我想,去年全国作代会后,莫言虽出任了中国作协副主席一职,他也不会因此而忘记给他文学营养的北国山河地脉,还会像马拉松长跑那般, 续写出更富有中国品味的好作品来的。然否?读者和我都在拭目以待!
(选自2012年3月9日《文学报》,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莫言的作品深深地蕴藏着山东民间文化对他的雕塑,他是一个从不作高深的哲理思考状的越来越向平民型的作家靠拢的生活流作家。
B.从维熙曾责令编辑迅速将莫言的处女作纳入“文学新星”丛书出版,说明了他慧眼独具,表现了他的喜才爱才思想。
C.莫言虽然平时说话不多,但他发表演讲时十分幽默,常常让会场上的笑声不断,这种幽默同样呈现在多年来的创作中。
D.莫言去从维熙家做客,明明带去了礼物,却一声不响,只是放在一旁而已,这表现了莫言的腼腆,也表现了他不事张扬的品质。
E.从维熙在行文中,通过细节的刻画,人物对比,还有自己独到思考后的叙述,让一个具体可感的莫言栩栩如生地站在了我们面前。
(2)莫言深受作者从维熙的尊重,从人品的角度来说,有哪些原因?请简要概括。
(3)为了写出一个立体的莫言,作者在行文中多次使用对比手法,请简要分析。
(4)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试结合文本探究其成功的原因。

同类题4

科技文阅读
中国在世界上被誉为“烹饪王国”,这是因为中国烹饪源远流长,技艺精湛。在古代汉语里,“烹”作“烧煮”解释,“饪”是“煮熟到适当程度”的意思。“烹”和“饪”组合在一起,意为“烧煮熟食物”。“烹饪”一词的意思表明,烹饪是从人类学会控制与使用火开始的。
有关烹饪的考古资料证明,中国烹饪方法是由少渐多,技艺是由简单到复杂,逐步发展的。烹饪产生之初,人们的饮食水平极其低下,所谓烹饪就是用火直接烧烤动植物以供食用。例如“烧”,与现在烹饪意义中的“烧”有所不同,它不用任何烹饪器,直接把兽肉或植物放入火中烧至全熟或半熟,是一种最原始、最简便的烹饪法。与“烧”同时的,还有“烤”,也不借助任何烹饪器。此后,又产生了“石烙”“石烹”两种烹饪法。在陶制烹饪器出现以前,这四种烹饪法保持了相当长的时间。进入新石器时代以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的烹饪水平有所提高,烹饪方法也逐渐增多。人们生活中常用的简单炊器,这时大都已经具备,如陶鼎、陶甑、陶釜、陶罐、陶盆之类。在新石器时代的一些住房遗址中,曾发现过灶坑,是用来做饭的。另外,在掘地为灶的同时,人们还制造出了可以搬动的陶灶,如浙江河姆渡出土的陶灶,有两耳,可以提拿搬动,结构科学,使用安全,可供多人炊用。
考古发掘出的商周时期的炊器,多属蒸煮之器。可以认为,商周时期的烹饪方法以煮蒸食物为主。郭宝钧在《中国青铜器时代》一书中,考证了商周时期的烹饪方法,他认为:“殷周熟食之法,主要的不外蒸煮二事。”在煮蒸两种烹饪方法之中,煮法又产生于蒸法以前。
有些学者认为,现在烹饪术中最重要而又常见的方法——炒,在先秦时期尚未发明。然而,考古资料证明,炒法至迟在春秋时期就已出现。1923年在河南省新郑春秋时期的墓葬中出土的“王子婴次之炒炉”,据考古工作者鉴定,就是一种专作煎炒之用的青铜炊器,其形状类似长方盘,上面刻有“王子婴次之炒炉”字样。它的质地也比较薄,很适合作煎炒使用。在先秦文献中,也不乏炒菜的记载,如《楚辞·大招》中的“煎鰿臛雀,遽爽存只”,说的是在锅中放少量的油,等油热后,将食物放入,然后翻炒至熟。与此相印证的是,在先秦的楚国区域内也相继出土了一些可作煎炒之用的器具,如1978年湖北随县曾侯乙墓曾出土一个炉盘,制作十分精美讲究,盘的两边还有青铜质的环链提梁,如同现代的炒锅。另外,在1979年4月,江西靖安也出土一件自铭为“炉盘”的铜制器具,形状和曾侯乙炉盘大体相同,其时代比曾侯乙墓要早一百多年。这些都说明在先秦时期已出现了专作煎炒之用的炊具,人们已经开始运用煎炒之法进行烹饪。不过,当时的炒法,不如现代的技艺高,煎和炒之间没有严格的区别,同时炒菜的品种也不够多。即便如此,它对后世中国烹饪技艺的发展和提高,仍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
(摘编自《中国烹饪探源》,有删改)
【小题1】下列关于中国早期“烹饪”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烹饪出现于人类学会控制与使用火之后,根据“烹饪”在古代汉语里的意思,对火的控制与使用是烹饪产生的基本前提。
B.作为一种烹饪法,“烧”最初是直接把兽肉或植物放入火中烧至全熟或半熟,这与现在烹饪意义中的“烧”是有区别的。
C.在烹饪产生之初,不管是“烧”“烤”还是“石烙”“石烹”,都不借助任何烹饪器,而直接用火烧烤动植物以供食用。
D.在新石器时代,用于烹饪的简单炊器多已具备,并产生了坑灶和陶灶,可见当时烹饪水平的提高和方法的增多。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郭宝钧认为殷周时期烹饪方法“主要的不外蒸煮二事”,其根据恐怕是考古发掘出的殷周时期的炊器多属蒸煮之器。
B.1923年在河南新郑出土的青铜炊器“王子婴次之炒炉”,是证明炒法至迟在春秋时期就已出现这一结论的重要依据。
C.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和江西靖安出土的两件炉盘表明,《楚辞·大招》中“煎鰿臛雀,遽爽存只”的记载确有其事。
D.炒法虽然在先秦时期就已出现,但技艺不如现代的高,因为当时煎和炒之间没有严格的区别,炒菜的品种也不够多。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陶制烹饪器出现前,应只有“烧”“烤”“石烙”“石烹”四种烹饪法,其他烹饪法是陶制烹饪器产生后才出现的。
B.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烹饪水平的提高和烹饪方法的增多,新石器时代如此,先秦的其他时期应该也是如此。
C.在不断提高的烹饪水平的推动下,先秦时期的炊器,经历了从无到有、种类由少到多、制作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
D.有些学者错误认为炒法在先秦时期尚未发明,可能是因为他们没有见到能证明炒法在先秦时期已经出现的相关考古资料。

同类题5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奥斯维辛的风
高洪波
2004年的10月,我独走欧洲,出席第33届“华沙之秋”诗歌节。
抵达华沙的当天夜里,我就向东道主提出一个要求:明年是反法西斯胜利60周年,能否到奥斯维辛一看?说这话时,我不知道奥斯维辛距华沙有多远,更不晓得东道主的具体安排。波兰作协主席马列克沉吟着,翻译胡佩芳大姐也没接话茬儿。
几天时间匆匆过去,华沙的秋天留给我极美的印象,在一位演员的庄园里举行的诗人聚会让我领悟到老欧洲的独特魅力,而“华沙之秋”诗歌节在肖邦公园举行,诗意便愈加浓了几分。可我仍惦记着300公里以外的奥斯维辛。
10月18日中午12时30分,我终于踏进了奥斯维辛集中营。那一天早晨秋雨绵绵,出门还带了伞,及至抵达奥斯维辛,却陡然狂风大作。胡佩方大姐说,奥斯维辛是个奇怪的地方,参观者常碰到阴雨连绵。她并没有陪我到奥斯维辛,她说她受不了心灵的折磨!
这是一次奇怪而又匆忙的参观,毒气室、焚尸炉、铁丝网、岗楼、纹刑架,还有一个小院子里压成方块状的7000多公斤的头发……在27楼展览馆,我见到里面展出的一幅大照片:犹太妇女和儿童在德军枪口下高举双手,一个小男孩的目光中满是天真和无奈。这一幕极其令人震骇!在焚尸炉前,我和一群中学生共同走过,孩子们默默无语,我不知道他们心里想的是什么,但我的心底却陡然出现几句诗:
此刻,我变成了一块巨大的海绵,
迅速汲满了历史的汁液,
我的指尖也开始流泪,
为人类在那一个年代的无助与悲伤。
天上有巨大的云朵掠过,秋风卷起落叶,风中有一种嚎叫和呻吟。在奥斯维辛,这人类为了消灭人类而手造的地狱里,我感到寒意袭人,是噩梦又是现实。真的可能是因为奥斯维辛长眠着100多万遇难者的冤魂,才形成了死一般的压抑、魔一般的恐怖,以及变幻无常的气候。
风仍在高天咆哮,吹动我的头发,吹动我的衣衫,我不知道这愤怒的风起于何处又生于何时,只感到脚下的土地也在风中战栗,铁丝网和纹刑架在风中摇晃,集中营的游人们,想必心底的风暴更远胜于自然界的狂风罢!   
事后,我在自己的日记中记下这样一行文字:“欧洲,一个美丽的深秋的中午,在大群中学生的簇拥下,我走在奥斯维辛的土地上,快步疾走,有一种逃亡的感觉。”
当天我见到一位叫何敢的中国女留学生,她说曾经陪同一个代表团参观过奥斯维辛,然后连续难受了两个多月,以后再也不愿意去。由何敢联想到在波兰生活了半个世纪的胡佩芳大姐,她们对奥斯维辛的拒绝,是出于本能的对自己的保护。奥斯维辛集中营,是地狱的别称,正像美国副总统切尼在2004年1月27日奥斯维辛集中营解放60周年纪念论坛上说的:“在欧洲的死亡集中营里,有人犯下了人类所不能想像的最严重的罪行。我们必须向下一代传递这样的信息:我们在这里感谢那些将我们从暴政下解救出来的解放者,同时我们必须有勇气阻止那些邪恶卷土重来。”
奥斯维辛是个小镇,建镇在800年前,二战前被称为波兰的“犹太人城”,因为当时的1.23万人口中有7000名犹太人。现在小镇有些不堪历史重负,因为人们无法想像小镇如何在一个巨大的公墓旁生存。
这当然仅只是游客的见解,事实上正是由于奥斯维辛的存在,人类的良知才凛然长存。
【小题1】文章开头三节写出席第33届“华沙之秋”诗歌节的有关情况,不属于其作用的一项是 (2分)
A.自然地引出作者参观奥斯维辛集中营的内容,表现其心情的热切。
B.以美丽的城市、“欧洲的独特魅力”、美好的诗意反衬在这块土地上纳粹曾经犯下的种族灭绝罪行。
C.以诗歌节给人的魅力印象反衬那段历史的黑暗,使人们记住今天的艺术是人们保持远离战争的结果,深化主题。
D.马列克沉吟、胡大姐不说话为下文中何敢等人的“拒绝”埋下伏笔。
【小题2】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2分)
A.文中“心底”陡然出现的诗句表现了“我”目睹悲惨历史的巨大震撼和为人类的无助与悲伤而无比的痛心。
B.文中奥斯维辛的风常常是“陡然”来到,具有“愤怒”、“狂暴”的气势,有寒气袭人之感。
C.胡大姐她们会“拒绝” 奥斯维辛,而“我”参观时也“有一种逃亡的感觉”,是因为人承受不了心灵的折磨和历史的重负,是出于本能的对自己的保护。
D.文中在写奥斯维辛集中营景象时,直接选取了典型细节加以描写,如压成方块状的7000多公斤的头发及一幅照片中德军枪口下小男孩天真和无奈的目光等。
【小题3】文章以“奥斯维辛的风”为题,有哪些妙处?(4分)
【小题4】与多数文章不同,本文结尾并没有直接点题,而是说“正是由于奥斯维辛的存在,人类的良知才凛然长存”。这样的结尾好在哪里?有没有更好的结尾?若有,则请写出。(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