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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25分)
莫言: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籍作家
北京时间10月11日晚7时,全球文学爱好者的目光聚焦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文学院会议厅,瑞典文学院常任秘书彼得?恩隆德宣布,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授予中国作家莫言。由此,莫言成为有史以来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籍作家,这也打破了过去10年间这一奖项一直被欧洲作家所垄断的局面。
“并非一个艰难的决定”
评委会介绍,“借助魔幻与现实以及历史与社会视角的混合,莫言创造了一个世界,所呈现的复杂程度令人联想起威廉·福克纳和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福克纳是美国推理小说作家,代表作之一是《喧哗与骚动》,1949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马尔克斯是哥伦比亚魔幻现实主义作家,代表作之一是《百年孤独》,1982年获诺奖。
恩格隆表示,一周前审议委员会决定选择莫言,“并非一个艰难的决定”。 “今年的获奖者(莫言)的特别之处在于,他来自一个我们大部分人都接触不到的世界,他生长在农村,出生在农民家庭,他12岁以前都在地里干活。”对于那些不熟悉莫言的读者而言,恩格隆推荐大家从1993年出版的《天堂蒜薹之歌》开始。“当你准备好,去面对一个全新的世界的时候——那里居住着许多你从未遇过的人,那儿能让你用新的眼光审视这个世界”。
诺贝尔奖委员会授予莫言的颁奖词说道:“(莫言)用魔幻般的现实主义将民间故事、历史和现代融为一体”。“魔幻现实主义”成为诺贝尔赋予莫言的一个标签。立足于东方古老的民族,对魔幻现实主义地借鉴拓宽了中国文学作品在描绘现实时的创作手法和表现内容,这也许正是本届诺贝尔文学奖授予莫言的真正意义所在。
几百万字的作品,短短的两句话是显然不够的
对于诺贝尔文学奖委员会所授予自己的这一评价,莫言认为这基本表述出了自己在创作中的一些特质,也可能与自己所讲述的中国民间故事有关,但如果把自己几百万字的作品全面概括出来,短短的两句话是显然不够的。批评家严锋称其作品“恣肆汪洋,元气充沛,想象力惊人,对中国的历史与现实都有强烈的关怀,挖掘很深,很有现代性,堪称世界级”。
有人请莫言推荐他自己的一部作品,莫言推荐了今年在瑞典出版的《生死疲劳》,“因为这本书比较全面地代表了我的写作风格,以及我在小说艺术上所做的一些探索。”他说,首先,这本书是对中国历史和现实重大问题土地农民问题的一种思考;其次在本书中,采用了一种东方式的超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小说语言也是比较庞杂的,既有古典的书面型的语言,也有一些读西方翻译过来的小说这样的语言,更多的还是来自乡土。莫言认为,这些方言土语,写到小说里,完全可以看得懂,而且有非常强的感染力。一个真正的文学家,就是应该千方百计地丰富本民族的语言。
“哪怕只剩下一个读者,我也要这样写”
莫言从小喜欢说真话,因而给家里带来了很多的麻烦。笔名为“莫言”,就是告诫自己要少说话。事实证明,他一句话也没有少说,而且经常在一些特别庄严的场合,说出实话来。他认为,讲真话毫无疑问是一个作家宝贵的素质。如果一个作家讲假话,不但对社会无益,也会大大影响文学的品格。因为好的文学作品,肯定有一个真实的东西在里边,尤其是真实地反映了下层人民群众的生活面貌。
他曾说过,“我有一种偏见,我觉得文学艺术,它永远不是唱赞歌的工具。文学艺术就是应该暴露黑暗,揭示社会的黑暗与不公正,也包括揭示人类心灵深处的阴暗面和人性中恶的部分。所以我的很多小说一旦发表以后,有些读者也不高兴。因为我把有些黑暗暴露得太彻底。当然我不会迎合这样的读者而牺牲自己文学创作的原则。哪怕只剩下一个读者,我也要这样写”。莫言曾这样描述自己:“ 在日常生活中,我可以是孙子,是懦夫,是可怜虫,但在写小说时,我是贼胆包天、色胆包天、狗胆包天。”
莫言曾直言:“如果说我不想得诺贝尔奖,那我太装孙子了! 但忘掉所有奖项是所有作家最高的选择。一个作家不可能把自己的写作追求限定在一个什么奖上,也没听说哪一个作家为了得什么奖调整了自己写作的方向,改变了自己写作的方法。而且,即便你想改变,变得了吗?该怎么写,还怎么写;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尽管之前莫言从没有想到过自己会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但是他认为忠于对人的描写是自己斩获这一大奖的主要原因:“我的文学表现了中国人民的生活,表现了中国独特的文化和民族的东西,同时我的小说也描写了广泛意义上的人,我一直是站在人的角度上立足于写人,我想这样的东西超越了地区和种族”。 
(选自2012年10月12日东方网,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莫言打破了过去10年间欧洲作家垄断诺贝尔文学奖的局面,成为了首位获得此项殊荣的中国籍作家。这证明了中国文学的崛起,欧洲文学的衰退。
B.“魔幻现实主义”是莫言的标签,这正是诺贝尔文学奖授予莫言的真正意义所在,莫言并不认同这一评价。
C.莫言不把文学作为唱赞歌的工具。他认为文学艺术就是应该暴露黑暗,揭示社会的黑暗,揭示社会的不公正,也包括揭示人类心灵深处的阴暗面,揭示人性中恶的部分。
D.莫言说“忘掉所有奖项是所有作家最高的选择”,是指作家不能为获得奖项而写作,要忘记名利,为理想而写作,这是作家最崇高的境界。
E. 以“莫言”为笔名,意在提醒自己少说话,他却一句话也没有少说,这种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也属于作者自己要揭示的人性中恶的部分。
【小题2】莫言在文学创作上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莫言曾这样描述自己:“在日常生活中,我可以是孙子,是懦夫,是可怜虫,但在写小说时,我是贼胆包天、色胆包天、狗胆包天。”如何理解莫言这句话的内涵?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4】莫言在文学上取得了如此大的成就,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什么?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4-06-18 03: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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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中国现代语言学之父赵元任

赵元任出身官宦之家,是赵匡胤的第31代孙,清朝“乾陵三大家”之一的诗人赵翼是其六世祖。

1910 年,赵元任以第2名的身份考取了庚子赔款的留美官费生,并与同赴美国的胡适结下了终身的友谊。191年胡适在日记中写道:“每与人评论留美人物,辄推常州赵君元任为第一。……治哲学、物理、算数,皆精。以其余力旁及语学、音乐,皆有所成就。……他日所成,未可限量也。”胡适的判语显示了其识人的慧眼。

在美国康奈尔大学,赵元任主修数学,同时在物理和天文学上狠下功夫,数学和天文学两门功课平均成绩的最高记录,在康奈尔若干年内无人打破。他同时还辅修哲学、逻辑、心理学和德文等,是“世界语俱乐部”的积极分子。赵元任还喜欢摄影,后来的妻子杨步伟对他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手不离相机的笑眯眯的青年。他还热心戏剧活动,演过戏,翻译剧本,用英文写小短剧,幽默地反映留学生在美国学语言的苦恼。

在美十年,赵元任如同海绵般全力吸收知识,拓展智识可能的边界,是不可多得的通才。

他唯一不满意自己“优柔寡断”的性格---一直对以什么为终身主业举棋不定,这是属于一个超级学霸的苦恼。1920年,在清华力遨下,赵元任回国,之后成为清华国学研究院“四大导师”之一。

赵元任在1916年的日记中写道:“我想我大概是个生来的语言学家、数学家和音乐家。”直到1925年清华国学院成立,他最后选择开设现代方言学、中国音韵学和普通语言学,从这时起,将语言学作为一生努力的志业。

他在语言方面天赋异禀。他的绝活之一,是在清华园的周末同乐会上表演口技“全国旅行”:从北京沿京汉路南下,旅行遍及大半个中国,每到一地,赵元任便用当地方言介绍名胜和特产,他一口气说了近一小时,听者无不捧腹。

赵元任身上有着一种传统先生所鲜有的幽默感;赵元任告诉女儿,自己研究语言学知识是为了“好玩儿"。这种“好玩儿”让他往往能将深奥的学理用鲜明通俗的语言表达出来。

讲授汉语的重要特点“同音异形”时,他忍不住技痒用一堆同声同韵单音字创作了著名的《施氏食狮史》。这个吃狮子的幽默故事,据说成为汉学家们压箱底的噱头,还被正式收入《大英不列颠百科全书》。

著名语言学家王力报考清华国学院语言学,赵元任是其导师,梁启超是辅助导师。王力1927年写的论文《中国古文法》,梁启超写了总批:“精细妙悟,为斯学辟以析途径。"赵元任只给予一句褒语,其余用铅笔小字作眉批,专挑毛病。其中王力讲到“反照句”“纲目句”时,加了一个附言:“反照句、纲目句,在西文罕见。”赵元任批云:“删附言!未熟通某文,断不可定其无某文法。言有易,言无难!”后来王力把老师的批评“言有易,言无难”当做警示自己的座右铭。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中央研究院不得不一路南迁,1938年迁往昆明。这—年,赵元任带着全家去往夏威夷大学任教,他一生专心治学,即使在退休后,仍致力于汉语和中国文化的传播,接连出版《语言与符号系统》《汉语口语语法》等重磅专著。

1982年2月24日,赵元任因心脏病辞世,享年89岁,骨灰按其遗嘱撒入太平洋。没错,天生的快活人就应该有洒脱的结局。

(摘编自韧雾《赵元任:文艺复兴式的智者》、王开林《天生快活人——“中国语言学之父”赵元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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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赵元任和胡适的共同朋友韦莲司在给胡适的信中说,“赵元任无论在任何困境都不会令人觉得他可怜,因为他能随时以嬉戏的心态从中获得乐趣”。读赵元任的作品,我们发现他对语言现象的品鉴和玩味,几乎到了乐此不疲的程度,就像是一个喜欢做游戏的大孩子,从未失去对世界充满好奇的童真之心,正是这种嬉戏的心态,把他引向了学术的殿堂。

(季剑青《赵元任寓学问于趣味之中》)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赵元任是“天生的快活人”,这不仅是指他性格幽默乐观,也指他用“嬉戏的心态”研究学问,颇有建树。
B.赵元任博学通才,性格优柔寡断。这种性格导致他很长—段时间对自己的终身主业举棋不定,一直到1925年才将语言学定为主业。
C.赵元任颇有幽默感,他曾说自己研究语言学知识是为了“好玩儿”,还以《施氏食狮史》的幽默故亊来讲解汉语“同音异形”的特点。
D.著名语言学家王力的论文《中国古文法》受到梁启超的盛赞,却被赵元任挑了不少毛病, 这个亊件说明赵元任做事严谨。
【小题2】文本多处引用书信、日记等资料,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小题3】赵元任能够成为中国现代语言学之父的原因有哪些?请结合材料简要说明。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善笑哲人伏尔泰
日后成为“伏尔泰”的这个孩子1694年11月21日生于巴黎。他七岁丧母,身躯羸弱瘦小,常露淘气的笑容,是一个有特殊的好学精神的小精灵。
十七岁时他表达了要做文人的意向。他的父亲以为这是不大体面的职业,逼着他进入一家法律事务所。这个年轻人在那里的成绩一塌糊涂,旋被派往荷兰服务于外交界,后被遣送回国。他还是要从事写作。他的父亲想用剥夺他继承权的方法来挽回。十年后,年轻的“伏尔泰先生”名震一时。
他的成功是受了检查人员之赐。他们几乎禁止了他所有的著作。他的戏剧往往上演到了第三晚即遭禁止,结果是巴黎的时髦人物在开始上演之夜,便把剧院挤得满满的。他们还把剧中的警句背诵下来。他的著作像一些地下组织的宣传小册那样流传着,在外国也有人热烈地阅读。伏尔泰的戏剧与荒诞不经的小说,其背景都设在诡怪的外国,但是每个人都了解其中影射政治的意义,都会笑得前仰后合。笑声乃是政府所不能扑灭的火焰,于是伏尔泰被关进了巴斯提尔监狱。
伏尔泰的短处很多。他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他好争论。在困境中,他会扯漫天大谎以图苟免;遇到真正危险,他会拔腿就跑。但是他具有一些重要的道德观念:他把人当作一个自由的行为者,对他自己的行为负责,把人的良心作为裁判的权威。
伏尔泰的朋友很难知道他又搬到哪里,因为他时常被迫隐藏。检查人员常把他的一部新著当众焚毁。借着那熊熊的火光,全欧洲的人都可以完全了解伏尔泰对于军事首要、帝王神权论以及审判异端的宗教法庭抱有什么样的想法。
伏尔泰的暮年应该是宁静的。但是他的最酷烈的战斗尚未到来。1762年,在土鲁斯有一个年轻人在一个店铺里被人吊死了。据说他是一个想要变成天主教徒的基督新教徒,他的父亲吉恩·卡拉是一个孱弱温和的老人,竟把他强壮年轻的儿子吊死了。卡拉在严刑之下亦未招供,卒被处死。
伏尔泰对于此案极为注意,便开始揭发英国以外几乎每一个国家当时刑法的可怕性:没有陪审团;被告不得有辩护人;有利被告的证据不予接受;原告得秘密提供证词;审判官可以执行检察官的职务。还有,伏尔泰发觉,大部分的刑法是不成文法,只存在于司法人员的心里,怎么最便于定义便怎样“解释”。
伏尔泰以他全部的伟大影响力与财势,采取行动了。他说整整有三年之久,他几乎觉得不该分出时间去微笑一下。他要求重新审理卡拉一案。国王终于不得不向激动的民众屈服,检讨全案。死囚被宣告为无罪。这一案件推动了政府忽略了八百年的刑法改革。
这位老人深爱自己的国家,渴望死前能再见一面他所喜爱的巴黎。1778年2月的一天,一位法国的海关职员拦住了一辆马车,查看里面有无应该纳税的东西。“没有什么东西,”里面发出了一阵虚弱老迈的咯咯笑声,“除了我自己之外,没有私货。”
巴黎发狂一般地欢迎他。好多年来一直拒绝他反而接受传统庸才的国家学院,现在向他伸手欢迎。法兰西剧院的全体演员站在台阶上欢迎这位戏剧作者。他的新戏在上演之际,如雷的掌声一直到戏演完都没停。5月,一连串的庆祝把这位八十三岁的老人送上了死床。
教会当局拒绝为他举行葬仪,但是向暴君挣扎的法兰西终于追随了这位曾经高呼过“人民,起来!打断你们的枷锁!”的人。1791年,革命达到了高潮,伏尔泰的遗体被运回了巴黎,在巴斯提尔监狱的废墟之上盛大陈列了一夜。有二十五万人在两列仪仗队中间挤过去瞻仰他的遗体,随后就将其运往安葬法国伟人的国家公墓。送葬的行列前进的时候,一面旗帜迎风招展,上面有这样的字句:
他唤醒了人类,并且为我们铺下自由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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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我不同意你所说的每一个字,但是我拼死拥护你说话的权利。”大多数人把这句名言当作是伏尔泰说的。其实这是一个替他写簿记的人创作的,用这样的一句话,把伏尔泰一生为思想自由而奋斗的过程概括无遗。“运用你们自己的思想!”他不断地鼓励他同时代的人。他是顽固时代的第一个现代人,把那时代变成了理性的时代。
②在卡拉案中,伏尔泰彻夜不眠地写文章攻击律师们、教会人士们、帝王们以及整个欧洲出版界,积极唤醒民众,要求重新审理卡拉一案。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伏尔泰年少丧母,这段悲惨的人生经历锻炼了他,他变得乐观开朗,“常露淘气笑容”,这段经历更使他能够毫不屈服坚强地面对将来的一切迫害。
B.标题“善笑哲人伏尔泰”中的“善笑”可以指伏尔泰自己爱发笑,也暗示他的作品善于让人发笑,发笑的一个原因是人们已经懂得伏尔泰作品的锋芒所向。
C.伏尔泰创作的精彩深刻的作品让他获得了巨大成功,但他好与人争辩、常写文章批判别人,普通人对伏尔泰的态度是又敬又畏。
D.孱弱温和的老人吉恩·卡拉杀害了想要变成天主教徒的基督新教徒的儿子,这一惨剧激发了伏尔泰的义愤,他开始向宗教法庭宣战。
E. 教会当局拒绝为伏尔泰举行葬仪,但法兰西最终追随了这位伟大的思想家,人们被“唤醒”,正义自由的事业将获得人们的拥护。
【小题2】伏尔泰是怎样赢得推动刑法改革的胜利的?请结合材料简要概括。
【小题3】这篇传记在介绍伏尔泰伟大功绩的时候,并没有隐瞒伏尔泰身上的“短处”,请结合文本内容谈谈这样写的好处。
【小题4】对结尾“他唤醒了人类,并且为我们铺下自由的道路”这句话,你有怎样的理解?请结合全文内容说明伏尔泰在一生中是怎样做到这一点的。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问题。
顽 童 的 成 长
1939年,费因曼进入普林斯顿大学高等研究院深造。麻省理工是一所完全美国化的学校,学生不修边幅,自由散漫,但却充满了灵气;而普林斯顿则具有浓厚的英国传统,优雅而严谨。费因曼最不喜欢繁文缛节,不过,普林斯顿有些地方还是很合他的胃口。学校规定晚餐时学生必须穿上统一的又宽又大的长袍,费因曼很快发现了它的好处,每次打完球回来,大家不用洗澡换衣服,套上长袍就直奔餐厅,从而省了不少麻烦,费因曼觉得穿这样的长袍太方便了。
普林斯顿和麻省理工都有回旋加速器。麻省理工的回旋加速器,放在一间洁净的房间里,控制室则在另一间房间,那里一尘不染,学生一般是不能接触这台机器的;而普林斯顿的那台回旋加速器,则放在一幢陈旧的大楼的地下室,房间里爬满电线,许多开关悬在电线上,冷却水从水阀不住地滴出来,各式各样的工具扔得到处都是,世界上没有比它更乱的实验室了,费因曼面对这“一团糟”的实验环境兴奋不已。这里表面上看乱糟糟的,但正说明这台仪器是科学家们自己亲手安装的,每个人都知道这部机器的来龙去脉和每一部分的功能。普林斯顿之所以出了那么多的研究成果,正是因为科学家们真正在使用这台仪器,而不是把这台昂贵的机器作摆设。
费因曼的导师是著名物理学家约翰·惠勒。在惠勒的指导下,他开始致力于解决如何消除量子电动力学中诸如电子自能等困扰物理学的老大难问题。他的想法是:一个电子对附近的电子作用,使它们产生效应,这才是辐射反应力的。为此,他试图用超距作用来避免自有场,并且使用推迟势和超前势的叠加来建立新的模型。费因曼的这套想法是标准的量子力学理论表达的新形式。
惠勒觉得费因曼的想法很有创意,因此建议他就这个问题作一次学术报告。尽管这是费因曼平生第一次作学术报告,他仍然大大咧咧地满不在乎。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主持报告会的维格纳教授,他才感到了紧张。维格纳告诉他,罗素将会来参加研讨会。罗素的大名把费因曼吓了一跳。维格纳接着说:“我想冯·诺伊曼教授也会有兴趣的。”诺伊曼是当时世界上最著名的数学家,费因曼吓得脸都黄了。维格纳接着又说:“爱因斯坦很少参加我们的研讨会,可是你这个题目太有趣了,因此他也会来。”费因曼这时已是面无人色了。不过,等到真的上了讲台,费因曼却一点也不紧张了,只要一思考物理问题,他就会全神贯注于要说明的问题上,一切杂念都会飞到九霄云外,下面的听众是谁,对他来说根本无所谓了。
1941年12月,美国卷入了世界大战,从而暂时中断了费因曼的研究工作。军队到普林斯顿校园招聘科学家,特别声明需要物理学家。军队招聘物理学家的消息,使费因曼十分兴奋,也激起了他的爱国热情,他毅然放弃了到著名的贝尔实验室的工作机会,参加了研制原子弹“曼哈顿计划”。在洛斯阿拉莫斯,科学大师云集,而刚刚获得博士学位的费因曼只是一个无名小卒,但他以大胆和敢提反对意见而著称。费因曼的顶头上司、理论物理部的主管是大名鼎鼎的汉斯·贝特,但和这样的人物谈论问题,费因曼也毫无顾忌的与之展开争论甚至争吵。与读书的时候一样,费因曼只要一谈物理问题,就会全用“不,你错了”、“你简直疯了”之类的话去刺激对方,费因曼不怕大人物,不怕权威,而许多大人物也因此愿意接近他。一天,尼尔斯·玻尔来到了洛斯阿拉莫斯。玻尔在接见那些大人物前,先找来费因曼讨论问题。因为老玻尔知道这些大人物个个都怕他,只有费因曼会指出他的想法中的谬误,因此讨论问题时,单找那些只会说“是,玻尔博士”的人是不行的,而应该先听听那些会说“你疯了”之类的小伙子的意见。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费因曼致力于如何消除电子自能等研究,提出了新的理论构想,建立了新的理论模型,其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意义。
B.一谈到物理问题,费因曼总会用话语刺激对方,但许多大人物却愿意与他交流讨论,因为他能给对方学术帮助。
C.费因曼就学于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师从著名物理学家约翰·惠勒,由顽童逐渐成长为一位令人赏识的科学家。
D.文中写普林斯顿和麻省理工大学对回旋加速器实验室的不同设置与管理,目的在于突出两校迥异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
E.本文先写费因曼求学的一段经历,再写参加工作后的一个片段,选材集中、丰富、富有典型意义和感染力。
(2)费因曼是一位什么样的科学家?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费因曼的成长得益于哪些有利因素?请简要说明。
(4)刚刚获得博士学位的费因曼只是一个无名小卒,可他在权威面前却敢于提出反对意见,也会毫无顾忌的与之展开争论甚至争吵。请结合全文,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屠呦呦:获诺贝尔奖的“青蒿素之母”
①2015年10月5日,瑞典卡罗琳医学院宣布,中国药学家屠呦呦与另外两名海外科学家分享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与医学奖,屠呦呦的突出贡献是创制新型抗疟药——青蒿素和双氢青蒿素。当获奖消息传来时,屠呦呦已是一个耄耋高龄的老人。她不是院士,没有海外留学经历,没有博士头衔,甚至被戏称为“三无科学家”。
②屠呦呦1930年12月生于浙江宁波,1951年考入当时的北京医学院药学系。在大学里,她对植物化学、本草学和植物分类学表现出浓厚兴趣。大学毕业后,她被分配到卫生部直属的中医研究院工作。
③1970年,屠呦呦参与一个大规模的研究项目。该项目立项主要是由于战争需要。越战期间,美军和越南部队在印度支那半岛的热带战场上均受到疟疾的困扰。疟疾造成的非战斗减员比战伤减员高出四五倍,这使得军队战斗力严重受挫。越南方面求助于我国。在***主席、周恩来总理的关心之下,1967年5月23日,解放军总后勤部商请国家科委、卫生部等部门召开了疟疾防治药物研究工作协作会议。此后,“523”就用以指代此次疟疾防治研究项目。按照部署,“523”项目分临床研究、中医药、化学合成药三组。屠呦呦加入了中医药组。她与军事医学科学院的研究人员一同查阅历代医药记载,挑选其中出现频率较高的抗疟疾药方,并实验这些药方的效果。
④2009年,屠呦呦出版了《青蒿及青蒿素类药物》一书。据此书记载,1971年10月她和同行们从中药青蒿中获得具有100%疟原虫抑制率的提取物,取得中药青蒿抗疟的突破;经去粗取精,于1972年11月8日得到抗疟单体——青蒿素。1973年,青蒿素的抗疟功效在云南地区得到证实。后来,山东中医药研究所、云南省药物研究所等单位也从黄蒿中获得青蒿素结晶。同年,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和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等单位开始着手青蒿素化学结构的确定工作。1975年底,中科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确定了青蒿素的确切结构,后又在1978年确定了青蒿素的绝对构型。1977年,《科学通报》介绍了青蒿素的化学结构。1979年,《化学学报》发表《青蒿素的结构和反应》一文,更详细地介绍了青蒿素的相关化学反应。青蒿素由碳、氢、氧三种元素组成。这种新结构的抗疟药解决了喹啉类药物催生的耐药性疟疾的治疗问题,并在过去30年里挽救了无数疟疾患者的生命。
⑤当年,在大多数学术权威都被打倒的情况下,38岁的屠呦呦被委任为组长,重点负责中草药抗疟的研究。虽然身患结核等慢性疾病,但她仍坚持工作。无论是野外采集标本还是室内实验研究,她都积极主动地完成。为确定药物对人类的有效性,屠呦呦和研究组成员充当了第一批以身试药的志愿者。虽然都知道这样做极有可能对自己的肝肾功能造成伤害,但是大家依然义无反顾。“我们需要尽可能快地证明这种好不容易发现的治疟药物的临床效果。”屠呦呦回忆起当年行为时说。经过长期研究,按照523办公室的安排,屠呦呦终于以研究小组代表的身份报告了青蒿中性提取物的实验结果。但她的成就一直没有被公众认知。
⑥2011年8月22日,由于北京大学生命科学院院长饶毅等人在科上发表博文《中药的科学研究丰碑》,屠呦呦和另一位做出重大贡献的科学家张亭栋才开始引起媒体和公众的注意。2011年9月23日,在纽约举行的美国拉斯克医学奖的颁奖大会上,当满头卷发、戴着眼镜的屠呦呦将一座金色奖杯高高举起时,好奇的中国民众才第一次看到她陌生的面孔。拉斯克医学奖一直被业内誉为“美国诺贝尔奖”。从奖项设立至今,获得拉斯克奖的300多人中有80余位后来获得了诺贝尔奖,因此拉斯克奖也被誉为“诺贝尔奖的风向标”。评审委员会表彰屠呦呦突出贡献时说:“屠呦呦领导的团队将一种古老的中医治疗方法,转化为今天最强有力的抗疟疾药。数亿人因此受益。这一数字未来还会不断增长。”在颁奖典礼上,台下观众对这位81岁的老人报以热烈的掌声。
⑦“青蒿素是传统中医药送给世界人民的礼物,对防治疟疾等传染性疾病、维护世界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青蒿素的发现是集体发掘中药的成功范例,由此获奖是中国科学事业、中医中药走向世界的一个荣誉。”这是刚刚摘取2015年诺贝尔生物医学奖时,屠呦呦通过前来看望她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向外界表达的获奖感言。
⑧“听到这个消息感到非常振奋,衷心地祝贺屠呦呦首席研究员获得2015年诺贝尔奖生理学与医学奖。”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张伯礼说,“屠呦呦多年艰苦奋斗、执著地进行科学研究,围绕国家需求,克服困难,一丝不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这是党和政府关心中医药、重视中医药、支持中医药发展取得的结果,是举国体制、针对中医药工作全国一盘棋取得的胜利,是全国科技工作者、科学家群体共同努力的成果,是中医药为人类做出的新的贡献。”
(选自《人物周刊》,作者林晓娜,有删改)
【相关链接】
屠呦呦读大学时选择了绝大多数人毫无兴趣的生药学专业。这让她的父亲颇感意外。但她此时对自己的人生已经有了清晰的目标。她对父亲说:“药物是治疗疾病的主要手段。我认为只有生药学专业才最可能系统地探索中医药领域。中医历史悠久,博大精深,有很多值得研究的地方。”这样的情怀支撑着她在提取青蒿素的路途中克服种种艰难险阻。老伴李廷钊至今都记得,在进行青蒿素动物实验时的那段时间里,屠呦呦每天回家一身的酒精味,那是她亲自服药试验留下的味道,而这样的以身试药,最后导致她肝中毒。
(选自高毅哲《屠呦呦:呦呦鹿鸣,一鸣惊人》,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屠呦呦青年时代就有清晰的人生目标,考入大学时她选择了绝大数人毫无兴趣的生药学专业,热爱中医的情怀支撑着她在科研中克服种种艰难险阻。
B.屠呦呦参加“523”项目合成组,这次机会使她走近青蒿素研究事业,她与军事医学科学院研究人员一道,挑选记载中的抗疟疾药方并进行效果论证实验。
C.屠呦呦是一个具有担当与献身精神的科学家,38岁时就担任中草药抗疟研究组组长,为确定药物对人类的有效性她和同行们做了首批以身试药的志愿者。
D.屠呦呦及其同行的工作具有开创意义,从中药青蒿中制取具有100%疟原虫抑制率的青蒿素,取得中药抗疟的突破,去粗取精后得到抗疟单体青蒿素。
E.屠呦呦是一个耐得住寂寞的科学家,2011年因饶毅等人的博文她才开始引起媒体和公众的注意,因获得拉斯克医学奖她才被美国同行首次看到面孔。
【小题2】屠呦呦“不是院士,没有海外留学经历,没有博士头衔”,被戏称为“三无科学家”。但她却成功地研制出了能有效防治疟疾等疾病的青蒿素,并因此获得了诺贝尔生理学与医学奖。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屠呦呦取得成功的原因。
【小题3】材料引用拉斯克奖评奖委员会及张伯礼院长的话有哪些作用?
【小题4】上述材料的写作意图是表现屠呦呦的杰出成就,还是表现中医药科学的杰出成就?请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王安石逸事
林语堂
王安石是个怪人,思想人品都异乎寻常。学生时代很勤勉,除去语言学极糟糕之外,还算得上是个好学者,当然是宋朝一个主要的诗人。不幸的是,徒有基督救世之心,而无圆通机智处人治事之术,除去与他自己本人之外,与天下人无可以相处。毫无疑问,他又是一个不实际的理想主义者。倘若我们说理想主义者是指的不注意自己的饮食和仪表的人,王安石正好就是这等人。王安石的衣裳肮脏,须发纷乱,仪表邋遢,他是以此等恶习为众所周知的。苏洵在《辩奸论》那篇文章里刻画王安石说:“衣臣虏之衣,食犬彘之食。”又说他“囚首丧面而谈诗书。”王安石是否喜欢以这样特点异乎常人,我们无从知道,但是一个人把精力完全倾注在内在的思想上,自然会忽略了他的外表,这话倒不难相信。有一个故事流传下来,说他从来不换他的长袍。一天,几个朋友同他到一个寺院里的澡堂会。在他由浴池出来之前,朋友们特意偷偷的在外头留一件干净的长袍,用以测验他是否知道衣裳已经被换了。王安石洗完出来,把那件新袍子穿上,朋友动了手脚,他完全不知道。不管怎么样,他总是身上穿了件衣裳就行了。
又有一天,朋友们告诉王安石的胖太太,说她丈夫爱吃鹿肉丝。
胖太太大感意外,她说:“我不相信。他向来不注意吃什么。他怎么会突然爱吃鹿肉丝了呢?你们怎么会这样想?”
大家说:“在吃饭时他不吃别的盘子里的菜,只把那盘鹿肉丝吃光了,所以我们才知道。”
太太问:“你们把鹿肉丝摆在了什么地方?”
大家说:“摆在他正前面。”
太太明白了,向众人说:“我告诉你们。明天你们把别的菜摆在他前面,看会怎么样?”
朋友们第二天把菜的位置调换了,把鹿肉丝放得离他最远,大家留意他吃什么。王安石开始吃靠近他的菜,桌子上照常摆了鹿肉,他竟然完全不知道。
还有一个故事说王安石在扬州太守幕府时,他彻夜读书。那时的太守是韩琦,他后来做了宰相。王安石总是苦读通宵,天将黎明之时才在椅子中打盹。等睡醒时,已然晚了,来不及洗脸梳头发,便连忙跑到办公室上班。韩琦一看他那副样子,以为他彻夜纵情声色,就向他劝导几句。
韩琦说:“老弟,我劝你趁着年轻,多用功念点儿书吧。”
王安石立在那儿未做分辩。在去职之时,他告诉朋友说韩琦不赏识他。后来,王安石的学者名气日大,韩琦对他的看法也有了改变,也愿把他看作自己的属下,王安石却很恼怒。事情赶巧是,王安石在京师接受朝廷一项高位那一年,正好韩琦罢相。王安石记日记甚勤,竟写了七十巨册,他曾有这样批评韩琦的话:“韩琦别无长处,惟面目姣好耳。”
但是王安石这个怪人,除去邋遢的外表之外,尚有不止此者。在他得势之前大约二十年之中,他之所以使人谈论者,是他屡次谢绝朝廷的提升。这倒很难相信他之如此是纯系沽名钓誉之意,因为从他二十一岁考中进士,到他四十六岁得势——那是他壮年最活跃的时期,共二十五年——他一直谢绝任命,宁愿在一个偏远的省份当一小吏。那是仁宗在位之时,国家太平,才俊之士咸荟萃于京都。王安石越谢绝朝廷授予高位之意,他的声誉越高。最后,朝廷上的官员皆急欲一睹此人的真面目。此时因为他除去以文章出名之外,他位居太守,治绩斐然,行政才干之优,堪称能吏。他建堤筑堰,改革学校,创农民贷款法,把他的新社会理想,实施了数项。政绩确实不错,也深得百姓爱戴。他对入朝为官的引诱一直视若无睹,直到仁宗嘉佑五年(1060),朝廷任命他为三司度支判官,他才来到京师。
(选自林语堂《苏东坡传》第七章)
【小题1】以下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所谓“逸事”,多指不见于正式记载的关于某人的事迹。本文以“王安石逸事”为题,表明文中所写之事缺乏正史的支撑。
B.开篇“王安石是个怪人,思想人品都异乎寻常”统领全文,全文即写王安石之“怪”。
C.人物传记往往采用叙议结合的写法,本文也体现了这一特点,如开头一段有相当多的文字就是作者对王安石的议论。围绕这议论,作者择事而写,写出了一个不为人所知的“怪人”王安石。
D.虽然写的是古人古事,但作者却以现代人的口吻叙述,语言显得活泼易懂,读来有趣,这应该也是本文的可取之处。
【小题2】下列对文段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
A.“他又是一个不实际的理想主义者”,这句话主要是批评王安石虽有政治抱负,但不谙世事,自以为是,难与人合作。
B.文中特别写到王安石批评韩琦的话:“韩琦别无长处,惟面目姣好耳”,意欲借此来表现王安石尤其看不起注重外表装扮的人。
C.王安石屡次拒绝朝廷提升之举,实乃沽名钓誉、作秀而已。
D.对王安石不注意仪表的恶习,苏洵显然持讥讽的态度;林语堂先生则比较宽容,认为这是执著于思想之人的自然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