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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25分)
曼德拉的多面人生:从暴力革命者到和解之父
高美
纳尔逊•曼德拉,我们这个时代最伟大的人之一,走完了95载的光辉岁月。“他不再属于我们了,他属于时间。”有人如是评价。
生命赋予了曼德拉众多角色:他是酋长的儿子,是暴力革命者,是囚徒,是和解之父。这些不同的角色也成就了他多面的人生。
王子——为逃婚流浪他乡
1918年7月18日,曼德拉出生在南非一位部落酋长的家庭中。
要不是反对一桩门当户对的包办婚姻,也许曼德拉会终老故土,像父亲一样,成为当地的一名酋长。
父亲早逝,临终前将曼德拉托付给了王室的摄政王荣欣塔巴。曼德拉在荣欣塔巴的庇护下,接受了当地最好的教育,一直读到大学。
曼德拉上大学后,在学校带头抗议当时种族压迫的《通行证法》,校方也多次向摄政王告状。摄政王于是在暑假为曼德拉和自己的儿子定下了亲事,想以此令两人安分下来。但曼德拉无法接受这门婚事。他首先做了部落里的叛逆者。“我是浪漫的,我不准备让任何人,甚至摄政王,为我选择伴侣。”曼德拉后来回忆称。
22岁的曼德拉,卖掉了摄政王的两头牛,和摄政王的儿子一起跑到了南非最大的城市:约翰内斯堡。
抵抗者——曾上美国黑名单
年轻时是一名暴力抗争政府的叛逆者,也因为暴力反抗而和非国大的多名领导人入选美国恐怖分子名单,直到2008年才被从名单上除名。
因为逃婚来到约翰内斯堡的曼德拉,很快就经人介绍加入了非国大。非国大成立于1912年,一直以极为温和的手段,来为黑人谋求更好的待遇。但是年轻的反叛者们,认为非国大过于软弱和不思进取。从事律师工作的曼德拉具有极强的动员能力,他口才出色,演讲具有强大的鼓动人心的力量。抵抗运动如火如荼,曼德拉也因此而短暂入狱。
1961年,以“非暴力”姿态走出监狱的曼德拉,走上了“暴力”反抗的道路。当年6月,他在非国大内部筹建了一个名为“民族之矛”的组织,进行暴力反抗活动。
“民族之矛”成立后,在约翰内斯堡、伊丽莎白港水电站、邮电局、市政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制造了一系列爆炸事件。这些连同其后几十年间的暴力破坏活动,令非国大登上了美国恐怖组织的黑名单。
1962年8月,44岁的曼德拉被捕入狱,以政治煽动和非法越境罪被判5年监禁。1964年6月,又因阴谋颠覆罪,而被改判为无期徒刑。
囚徒——27年牢狱让“愤青”变平和
1962年10月15日,曼德拉被从法院直接带到了比勒陀利亚地方监狱。在那里,他每天被关押23小时,不准与人交谈,他寂寞得“甚至想与一只蟑螂聊聊天”。
1964年被判终身监禁后,曼德拉被转移到罗本岛监狱,从此失去了名字,只有一个狱中代号:46664号,意思是1964年罗本岛的第466名囚犯。
曼德拉被关押在一间单人狱室里,面积不足4.5平方米,以曼德拉的身高,只能勉强在牢房里躺下。曼德拉由于长期在这里干活,被石灰石的强烈反光剌伤了眼睛,致使他日后甚至不能面对照相机的闪光灯。
在罗本岛的岁月,政府允许曼德拉每年见一位访客;每6个月,他可以寄出一封信,然后收到一封信。曼德拉的母亲去世,儿子车祸身亡,他都未能去参加葬礼。在狱中,曼德拉经常学到夜里11点钟,并取得了英国伦敦大学的法学学位。
入狱前,人人都知道他是个急脾气,狱中生涯“反而让他经历了一次个人的精神之旅,从而对谦卑、尊重、和解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伦敦政治经济学院非洲研究专家乔安娜•路易斯此前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说。
国父——南非和解之父功成名就
曼德拉最伟大的功绩,当属实现了南非的种族和解。
1990年2月.时任南非总统的德克勒克宣布了废除种族隔离制度、无条件释放曼德拉的决定。
但对于曼德拉和南非而言,更大的挑战接二连三地到来。黑人怒吼着要复仇,白人害怕被清算。
政治局势波谲云诡,曼德拉居中调停,将德克勒克政府拉回了谈判桌上,制定了举行大选的时间表;在南非黑人领袖克里斯•哈尼被白人刺杀,南非黑人怒火一触即燃的时刻,曼德拉运用自己的政治智慧和影响力,安抚了南非的黑人。在当选为南非历史上第一任黑人总统之后,曼德拉将具体的政务交由副手姆贝基处理,自己则专注于南非的种族和解工作。
多年种族隔离造成的仇恨,在曼德拉的手下,慢慢化解。彩虹国度避免了滑向内战的深渊。
(选自《新京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曼德拉的几个人生角色是在不同的人生阶段确定的,不同的人生角色、不同的人生阶段也展示着他的不同的信仰和个性,这说明了他是一个充满矛盾色彩的真实人。
B.曼德拉的逃婚说明了他是一个追求浪漫和自由的人,也说明他在骨子里就有反抗和叛逆的意识,这种意识在他年轻时抗议种族压迫的《通行证法》时得到体现。
C.监狱生活让曼德拉从一个暴力反抗者沉淀成一个平和的人,也让他对谦卑、尊重、和解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这是后来他能够化解南非多年种族隔离所造成的仇恨的基础。
D.曼德拉抛开狭隘的复仇情结,并能够团结南非的白人,赢得尊重;他更运用自己的政治智慧和影响力安抚受伤的南非黑人。这种和解和包容的智慧成功地使南非避免了内战。
E. 文章以事实为基础,以充满感情的抒情笔调介绍了曼德拉的四个人生角色,小标题的运用使文章结构清晰,而几个章节之间又存在着内在的联系,让我们对曼德拉有了全面的了解。
【小题2】如何理解人们对曼德拉“他不再属于我们了,他属于时间”这句评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看法。(6分)
【小题3】其实曼德拉的主要功绩是消除了南非的种族歧视,促成了南非的民族和解,但是本文为什么要从曼德拉逃婚开始写起呢?(6分)
【小题4】曼德拉的去世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强烈反响,很多国家的元首和领导人到南非参加他的葬礼,表示哀悼之情。结合文章谈谈曼德拉身上有什么样的品质和魅力让世界范围内的人们如此敬仰他。(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5-01-06 06: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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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的题目。(25分)
霍达:社会的良心·时代的秘书
1988年11月2日,江苏某县发生了一起由于乡干部催粮引起农民喝农药自杀身亡的事件。霍达从一份文件中得知此事,春节前夕,她与人民日报记者高宁一起赶赴事件发生地采访。
到村子时天已黑了,当地干部没让她们进村。在村外一问废弃的空房里,她们终于见到了死者的妻子,一个普通农妇。她的丈夫因为不配合纳粮,遭干部捆绑,不堪受辱,服毒自尽。农妇不善言辞,只会哭:“我的男人死了,我没得用了!”当地干部口中的“那个男劳力”是她的全部,死了男人,她就真的“没得用了”,谁来为她伸冤呢?霍达把这呐喊写进了报告文学《民以食为天》。
《民以食为天》发表在《中国作家》1989年第4期,《报告文学选刊》1989年第6期转载。文章关注的是粮食问题。1984年我国粮食大丰收,使高层过高地估计了农村的经济形势,过高地估计了“包产到户”的威力,农业投入逐年减少。此后连续4年,粮食产量徘徊不前。
一些地方干部为了完成粮食订购任务,甚至上门抢粮,干群关系紧张。与此同时,许多国家粮食减产,全世界面临粮荒。霍达以沉重的笔写道:“神农氏的子孙在寻找出路,我们已经不再具备‘失误’的资格。”“未来的10年、20年,如果再出现‘失误’,我们连纠正的机会都没有了!”文章面世,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
霍达另一部反响巨大的报告文学,是描写中年知识分子生存与死亡状况的《国殇》。促使霍达关注这一问题的人,是与她同住一幢楼的邻居高建民。高建民是北京市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工程师,他以首创的“负特征角斜轧理论”,一反沿用百年的西方传统,独辟蹊径,设计出新型低成本、高效率的大直径与特大直径的无缝钢管轧机。1986年,高建民的这一创造发明已申请了国内外专利,一旦得以确认,我国在无缝钢管的轧制理论和应用上都将跃居世界领先地位。
然而,当他准备最后的答辩之际,却查出患有脑部胶质瘤。手术前医生问他:“你是要生存质量,还是要生存期?”高建民毫不犹豫地回答:“要生存质量!”
这一答案让霍达震动。她亲眼看见手术后的高建民戴着个帽子匆匆奔走,为他的无缝钢管进行最后的冲刺。没等到《国殇》发表,高建民就辞世了,年仅45岁。
与高建民接踵而去的,还有著名数学家张广厚、中国青年艺术剧院演员王振泰、农大讲师谢以铨、北师大讲师徐志英,一个又一个,英年早逝。据当年统计,我国中年知识分子的死亡率远远高于老年人,我国中高级知识分子的寿命比全国人均寿命要短十年。在祖国经济腾飞的时候,中年知识分子群体的生存窘况让她悲愤,对此,霍达大声疾呼:“为了我们民族的前途,抢救我们的国宝!”《国殇》发表后,《新华文摘》立即转载,当年88岁高龄的冰心老人用“惊心动魄”来形容这部作品。
1984年,中英发表联合声明,宣布中国政府将于1997年7月1日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这激起了霍达为香港写史的念头。
霍达初到香港时,十分艰苦。她早晨8点起床,有时走访到深夜12点才搭上地铁末班车回到住处。
香港有谚:“有钱到香港,没钱没话讲。”住在那里,步步要花钱。一次,丈夫来电:“钱还够吗?”
“还够一张机票钱,我得回北京了。”
“你箱子旁边的袋子里,我还放了一万块钱。”
就这样,又可以多采访几天了。
不是没有“借水行舟”的机会。有关部门曾介绍霍达给一位香港富豪写传记,不但可以轻松解决在港的房、车问题,还付给天价稿酬:500万港币,霍达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为写这部香港史,霍达让自己成了不折不扣的港史专家。在中共双方的档案馆、图书馆,她查阅了近千万字的文献资料。她对资料的爱护到了“强迫症”的地步:每份资料都要复印三份,一份传真回家,一份用快递寄回家,还有一份随身携带。“即使我飞机失事了,这些史料也不会丢失。”
她靠两只脚踏遍港岛的街头巷尾,走访各界人士数百人次。
经历漫长而艰苦的三年,1997年春,《补天裂》终于脱稿。
霍达毫不掩饰自己对这部作品的偏爱,因为它记载了中华民族的苦难史——“以文学形式再现这段历史,在我之前没有人写”。
霍达说:“无论社会怎么变迁,作为知识分子,都不可能也不应该放弃对祖国和民族命运的忧思,对时代走向的认知把握,对人生和人类前途的关注,这就是‘士’的本质。无论到了什么时代,写作毕竟不只是一个谋生手段,一个有责任感的作家,给自己的定位应该是:社会的良心,时代的秘书。”
(摘编自2011年10月20日《光明日报》)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E.本文介绍了霍达的几部反映现实、关注时代的作品及其创作情况,塑造了一位忧国忧民、有着强烈正义感和责任感的女作家形象。
A.村干部不让前往采访农民服毒自杀事件的霍达进村,是为了保护她们的人身安全。这一方面表现了她采访的不易,一方面反映了当地干群关系紧张的现实。
B.“神农氏的子孙在寻找出路,我们已经不再具备‘失误’的资格。”霍达以沉重的语调引导读者反思我国的粮食问题,警醒人们关注我国未来可能会出现的粮荒。
C.在无缝钢管轧制理论和应用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师高建民,在他的“负特征角斜轧理论”专利申请即将得到确认之际撒手人寰,令人无比痛惜。
D.在祖国经济飞速发展的时候,一个又一个知识分子英年早逝。霍达的大声疾呼源于她对中年知识分子群体生存窘况的悲愤和对祖国前途命运的关切。
【小题2】霍达的《民以食为天》和《国殇》两部报告文学在创作方面有颇多相似之处,请简要概括。(6分)
【小题3】从《补天裂》一书的创作过程中,可以看出霍达的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概括,并结合文本加以分析。(6分)
【小题4】霍达说:“无论到了什么时代,写作毕竟不只是一个谋生手段,一个有责任感的作家,给自己的定位应该是:社会的良心,时代的秘书。”这句话给了你怎样的启示?请结合文本说说你的理解。(8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鼎在中国由来已久。它最初是古代的烹饪之器,相当于现在的锅,用以炖煮和盛放食品。鼎有三足圆鼎,也有四足方鼎。最早的鼎是粘土烧制的陶鼎,后来又发展为用青铜铸造的铜鼎。传说夏禹曾收九牧之金铸九鼎于荆山之下,以象征九州。自从有了禹铸九鼎的传说,鼎就从一般的炊器演变为传国的重器了。国灭则鼎迁,夏朝灭,商朝兴,九鼎迁于商都亳京;商朝灭,周朝兴,九鼎又迁于周都镐京。从商至周,都把定都或建立王朝称为“定鼎”。
鼎自从被视为传国重器、国家和权力的象征后,“鼎”字也被赋予了显赫、尊贵、盛大等政治引申意义。譬如一言九鼎、大名鼎鼎、三足鼎立等等。鼎是我国青铜文化的代表。它既是文明的见证,又是文化的载体。根据禹铸九鼎的传说,可以推想,我国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了青铜冶炼和铸造技术。
中国历史博物馆收藏的“司母戊”大方鼎就是商代晚期的青铜鼎,它呈长方形、四足,是我国现存最大的商代青铜器。鼎腹内有“司母戊”三字,是商王为祭祀其母戊而铸造的。清代出土的大盂鼎、大克鼎等都是西周时期的著名青铜器。鼎和其它青铜器上的铭文,记载了商周时代的典章制度和册封、祭祀、征伐等史实,而且还把西周时期的大篆文字传给了后世,形成了具有很高审美价值的金文书法艺术,鼎也因此更加身价不凡。
美学家李泽厚认为,中国青铜器以其特有的三足器——鼎为主要代表,器制沉雄厚实,纹饰狞厉神秘,刻镂深重凸出,是我国青铜冶炼和铸造技术最具审美价值的工艺品。现代汉字中的“鼎”字,虽然经过了甲骨文、金文、小篆、隶书等多次变化,但仍然保留着“鼎”这一事物的风范和形体特点,其物其字几乎融为一体,都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鼎又是旌功记绩的礼器。周代的国君或王公大臣在重大庆典或接受赏赐时都要铸鼎,以记载盛况。这种礼俗在我国已传承至今。
由于自古以来,鼎就是我国一种庄严的重要礼器,象征着祖国昌盛、稳固、团结、统一
和权威,亦是和平、发展、昌盛的吉祥物代表,故在当今一些重大外交场合和国家的一些
重大政治活动中,都会由鼎来唱主角。
上世纪1995年10月2l日,在联合国总部纽约,为庆贺联合国50华诞,我国政府向联合国赠送一尊青铜巨鼎——世纪宝鼎。该“世纪宝鼎”是具有我国商周青铜工艺风格的艺术精品,采用整体铸造,一次浇注成功。鼎身高2.1米,象征2l世纪。姿呈三足鼎立,双耳高耸,满身纹饰。有金文:“铸赠世纪宝鼎,庆贺联合国五十华诞。”鼎底座高0.5米,2米见方,上铸56条夔龙纹饰,象征中华民族都是龙的传人。鼎的整个造型,雄伟祥和,气势宏大,古朴典雅,美观庄重。  
2006年1月1日,我国以法律形式规定免征在我国已征收了2600年的农业税。同年9月29日,河北省灵寿县青廉村农民王三妮的一尊“告别田赋鼎”问世了。这是一位普通农民用中华民族最古老、最庄重的方式来铭记这一千古盛事。
【小题1】下列对“鼎”的说明,不正确的一项是()
A.鼎最初是古代的烹饪之器,后演变为国家和权力的象征。
B.鼎最早是用粘土烧制,叫陶鼎,大约在4000多年前发展为用青铜铸造的铜鼎。
C.鼎是我国青铜文化的代表,它既见证了中华古代文明,又传承了中华悠久文化。
D.鼎作为传国重器,是和平、发展、昌盛的吉祥物代表。
【小题2】(小题2)下列各项中不能表明“鼎是一种重要礼器”的一项是()
A.商灭夏,九鼎迁于商都亳京;周灭商,九鼎又迁于周都镐京。
B.周代的国君或王公大臣在重大庆典或接受赏赐时都要铸鼎,以记载盛况。
C.我国政府向联合国赠送了“世纪宝鼎”,庆贺联合国50华诞。
D.河北省灵寿县农民王三妮铸“告别田赋鼎”,铭记我国免征农业税这一盛事。
【小题3】(小题3)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商周时代青铜器上的大篆铭文记载了当时的典章制度史实,形成了具有很高审美价值的金文书法艺术。
B.“司母戊”大方鼎是我国现存最大的商代青铜器,鼎腹内有“司母戊”三字,表明是商王为祭祀其母戊而造。
C.李泽厚认为,鼎以其器制沉雄厚实,纹饰狞厉神秘,刻镂深重凸出,成为我国最具审美价值的青铜工艺品。
D.“世纪宝鼎”是体现我国商周青铜工艺风格的艺术精品,其夔龙纹饰、三足鼎立造型均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象征意义。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陆机,放不下出身的“包袱”
张一南
国家灭亡后,他依然以贵族自恃,与现实对抗。
一个人的出身是无法选择的。如果生于权贵之家,人生或许相对容易一些,如果出身寒素,就必须面对残酷的现实。不过,好在一个人的处世态度是可以选择的。你可以选择接受残酷的现实,尽量让自己生活得轻松一点,也可以选择在心中坚持自己的高傲,为此不惜一次又一次地与现实发生冲突。西晋的大诗人陆机,偏偏选择了后者。
陆机的爷爷是三国时期大名鼎鼎的陆逊,曾在战场上让刘备败亡,后来一直做到孙权的丞相。陆逊死后,他的儿子陆抗被当做有才能的贵族子弟的典型,继续成为吴国君主的依靠对象。陆机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中,从小就表现出优异的才能。如果吴国不灭亡的话。可以想见他有着多么辉煌的前途。不过很不幸,吴国在陆机20岁的时候就被魏国所灭。后来司马氏又以晋代魏,陆机沦为了西晋的一个普通青年。
陆机本人参与了保卫吴国的战斗,吴国灭亡后,没杀他,允许他当老百姓,陆机就带着弟弟陆云,回老家隐居读书了。10年后,陆机北上洛阳,作为“寒素”人才被举荐为官。陆机在吴国本来是项尖贵族,到西晋居然成了“寒素”了,这真是莫大的讽刺。但是30岁的大男人总赖在家里也不是个事,所以,陆机只好离开前朝贵族的乡村别墅,又带着弟弟到“敌国”去当寒门青年。
当时南方人和北方人相互歧视非常严重。陆机侍奉的北方人是他看不起的。然而,这些他看不起的人更看不起他。当时有个叫王济的北方士人,就认为没有必要举荐东吴的士人,觉得这些人都是亡国之奴,不会有什么出色的才能。
还有一次,众名士聚餐,在一片欢快的气氛中,一个叫卢志的冷不丁对陆机来了一句:“陆逊和陆抗是你的什么人啊?”要知道,即便是今天,在别人面前,直呼对方祖父、父亲的名字。也是极不礼貌的行为,何况是极重视门第威望的西晋!卢志的问话,可以说是对陆机的极大侮辱。对此,陆机自然怒不可遏,马上反击道:“就同你与卢毓、卢廷的关系一样(卢毓、卢廷分别是卢志的祖父、父亲)。”事后,一同在场的陆云不解地问陆机:“何必这样呢?卢志可能真的不知道。”“什么话,我们的祖父、父亲名震四海,这小子岂会不知!”陆机愤怒地回答弟弟。
好在,并非所有洛阳人都对陆机不友好。毕竟西晋是一个爱才的时代,一个文人不会永远被埋没。何况真正懂得文学的人,不会不去爱惜陆机这样一个文学天才。当时,洛阳的文坛泰斗张华很赏识陆机。陆机这个受尽歧视的南方人,还能去拜访不少名流,大概都是出于张华的推荐。慢慢地,陆机的文学才华开始受到大家的重视,他的诗赋被洛阳人接受。陆机的名声逐渐盖过了援引他的恩人,最终成为西晋最有名的诗人。
在中国古代,一个文人名声大了,很容易被政客巴结,不管是不是真的投缘,也要来借用你的名声。利益集团之间的内斗,也喜欢拉进来一些本来不在利益集团中的外乡人,以壮声势。陆机这个有名的外乡文人,最终被西晋政坛上臭名昭著的贾谧拉下水了。
贾谧属于外戚,是当时执掌大权的贾皇后的侄子。无论是司马氏还是贾氏,跟远在南方的陆氏都沾不上半点关系,陆机本该两不相帮。但因为陆机名声太大,贾谧便总是明里暗里拉拢陆机。陆机对司马氏并没有感情,对贾氏也谈不上仇恨,一来二去,就难免开始感激贾谧的好意。加上陆机的恩人张华也倾向于贾氏,所以陆机也就不再否认自己是贾谧的朋友。时间长了,大家也逐渐相信陆机和贾谧关系密切了。时人把和贾谧关系密切的文人称为“二十四友”,其中就有陆机兄弟的名字。
其实“二十四友”大多是北方人,他们与陆机到底有多少交情很难说。
后来,陆机的上司赵王司马伦诛杀了贾谧。陆机大概确实跟贾谧交往不深,因此并未受到牵连。最后,陆机被同属“二十四友”的王粹、牵秀陷害,被诬陷有反叛之心。身为外乡人的陆机,被诬陷反叛后百口莫辩,很快就被处死了,死时年仅43岁。
临死的时候,陆机长叹道:“我再也听不到故乡华亭的鹤唳了!”其实,这句话也不是陆机的原创。他仍然用的是自己最擅长的“拟古”。秦朝的丞相李斯在被杀的时候,曾感叹说:“我再也不能牵着黄犬出城打猎了!”不过,李斯是在懊悔自己不能再安享荣华富贵,陆机则似乎有更复杂的感情。他是在怀念家乡,也是在怀念吴国的事业,怀念自己曾经显赫的家族。随着这声长叹,一位高贵的诗人与尘世的矛盾抗争永远地画上了句号。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西晋大诗人陆机出身吴国贵族,他的祖父、父亲都是吴国君主依靠的对象,他从小就表现出优异的才能,如果吴国没有灭亡,他绝对会有非常辉煌的政治前途。
B.吴国后来为魏国所灭,迫于形势,陆机30岁时,离开前朝贵族的乡村别墅,只身到洛阳,但是许多洛阳人对陆机并不友好。
C.一个有才能的人不会永远被埋没,在洛阳,陆机的名声不久就盖过了扶持他的恩人张华,最终成为西晋最有名的诗人。
D.陆机在文坛出名以后,非常不幸,由于有利用价值,他被政客拉拢而卷进了政治漩涡,最终在政治斗争中丧生,成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
E.陆机临终的感叹,表明其一生始终没有放下出身的“包袱”,流露了伴随其一生的思乡与怀念故国的复杂情感。随着这声长叹,他与尘世的抗争结束了。
【小题2】陆机成为西晋著名诗人的条件是什么?(6分)
【小题3】文章为什么要以“陆机,放不下出身的包袱”为题?请作简要的分析。(6分)
【小题4】陆机一生都在“出身”带来的苦痛中苦苦挣扎,你认为一个人的出身对人的一生有多大的影响呢?请你结合文本谈谈自己的看法。(8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后面小题。
通往纯粹的羊肠小道
王一方
他——25岁就获得哲学、神学两个博士学位,管风琴演奏家,法兰西科学、道德和政治科学院的院士,哲学家萨特的堂叔,德国总统特奥多尔·豪斯的证婚人,大文学家罗曼·罗兰、大科学家爱因斯坦的终身朋友……
他就是施韦泽。他让人想到中国抗战时期来中国的诺尔曼·白求恩:一个纯粹的人。
3 0岁的他,突然宣布将奔赴非洲丛林去当一名乡间医生,为此,他转而学医,八年后,他以医学博士身份开始了他52年的艰辛的人道主义实践生涯。
从决定到启程,八年,八年啊——
是利他主义吗?他不像唐·吉诃德向风车冲杀那样。是上帝的召唤吗?他风趣地讥笑用上帝召唤来解释他的选择的教士:“他们的听力比我好!”是出于对苦难的同情吗?他认为仅仅出于同情显得太狭隘。
与他同时代的一位作家认为:缺少历史阐释和淳朴气息的非洲比被历史学说填满的精致的欧洲更能抚慰他的心灵祈盼与饥渴。爱因斯坦也认为:非洲的事业对于我们在道德上、麻木和无心智的文化传统来说是一种逃匿和摆脱,而面对这种选择的机会,个别人是无能为力的;但施韦泽是一个例外,他在对浮士德的精神依恋之中找到了自身的角色和责任。
他的道德祈盼、心灵饥渴,直指纯粹人生的伦理追求和实践需要,由“意会”走向了言说。1915年的一天,他觉得自己像个“在漏船中的人,这条船不能驶向大海,必须打造一条新船……”这时,一个新词突然闪入脑海:敬畏生命。这个词似乎让他找到了纯粹的彼岸。
“敬畏生命”主张生命是无条件的神圣、无条件的有价值,从而使道德纯粹求诸内心成为可能。人类原初的道德冲动与他深层次的理解随后被他拉向哲学,界定为一种“生存意志”:一种“自我的意欲生活的生命”。他毕生的利他主义的道德实践也源于这一生存意志的冲动。“当我为其他生命奉献出自己时,我永恒的生存意志便与永恒者结合,因为所有的生命都是一体的。”在施韦泽看来,正是这样一种有几分神秘的“生存意志”引出了道德生活的净化与纯粹。
施韦泽似乎要说这样一个道理:在探索生命意义的过程中,仅有科学、技术的知识与实践无法进入纯粹的疆域,甚至不能给人类带来有益的东西。爱因斯坦也有类似的感触:“仅凭知识和技术并不能给人类的生活带来幸福和尊严。人类完全有理由把高尚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观的倡导者和力行者置于客观真理的发现者之上。”话虽这么说,通往纯粹人生的路上行人寥寥。有人说:“人类不可以从两头点燃一根蜡烛。”但施韦泽坚持认为:“如果够长的话,可以这么做!”
施韦泽固然可以在自己的生命中体验这种快乐,但社会价值机器却未必能认同这类二元平方式的贡献。他艰苦卓绝的医疗探索与创造性实践,没有能得到医学界的重视。虽然他是诺奖得主,但拿回的是和平奖。他一生中接受过数十次奖励,只获得过一次医学领域的不太出名的奖章。新锐的医学家还不时批评他思想保守,只热衷于重复性的技术操作,不重视时新的技术成果。他的医院也一点都不现代化,但他的丛林医院在高度技术化与高度组织化的医学时代里保持了对病人个体的尊重、人性的温情,以及在适宜技术处置下的一流疗效。在他眼里,过度技术化的医学常常导致医患关系的冷漠。还是爱因斯坦理解他: “这个人的影响与其说来自令人赞叹的成就,毋宁说来自他那对通常的理智来说难以把握的整个人格。”
尽管通往道德净化、人生纯粹的世界不会有什么康庄大道,但他依然享受着这条羊肠小道上的精神风光,这就是自信,这就是个性,来自内心的纯粹的自信和个性!
(节选自王一方《医学人文十五讲》)
【相关链接】
(1)我们的直觉意识到自己是有生存意志的生命,环绕我们周围的,也是有生存意志的生命。有了这种认识,我们才能开始尊重自己的生命,使其得到真正的价值。同时,获得这种想法的人会觉得需要对一切具有生存意志的生命采取尊重的态度,就像对自己一样。这时候,善就是:爱护并促进生命,把具有发展能力的生命提升到最有价值的地位。恶就是:伤害并破坏生命,阻碍生命的发展。由于尊重生命的伦理,我们将乖全世界产生精神上的关联。
(施韦泽《我的呼吁》)
(2)施韦泽十分欣赏中国那种未被“玄思”所破坏的“基本的”和“自然的”同时又符合理性的精神,他看重儒家思想,对道家思想感兴趣。
(德HeinerRoetz《关于中国思想和儒家伦理的论述》)
庄子: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程颐:仁者浑然与万物同体。朱熹:天地万物本吾一体。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本文开头简略提及白求恩,这样是为了引出对施韦泽的介绍并与施韦泽做类比,暗示两人都是在用生命去追求人生的纯粹。
B.施韦泽的一生获得了各种各样的奖项,而在医学方面只获得过一次不太出名的奖,这表明整个社会的价值评判出现了问题。
C.现阶段,我国医患矛盾时有发生,如果按施韦泽的观点来看,这是医学技术化所导致的,因为它不能对生命采取尊重的态度。
D.施韦泽关于“敬畏生命”和“生存意志”的论述逻辑并不缜密,它重在唤起人们的体验,呼吁人们由体验去悟达道德境界。
E. 施韦泽很像一位中国古代的圣人或君子,因为他的学术观点“生命都是一体的”与中国古代“物我合一”的观点很相似。
【小题2】施韦泽为什么要放弃已有的生活而选择去非洲?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理解。
【小题3】作者为什么说“通往纯粹人生的路上行人寥寥”?请结合文本及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千秋家国梦,百年翰墨韵
耿蕾
蒋思豫先生在百岁时写下诗句以为纪念:“少年贫笈弃家乡,煮鹤焚琴六月霜。唾面自干腰不折,尘颜含笑看洛桑”。他还写有“士气峥嵘焉可侮,骨头如鼓作铜声”等联句。其诗其辞,也是老人百年人生,风骨铮铮的生动写照。
1914年的春天,中国大地风起云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星火渐呈燎原之势。宜兴和桥,秀美的江南古镇。蒋思豫,就出生在这里。
蒋姓是宜兴的大姓,蒋思豫的祖辈显赫不凡。他的外祖父徐致靖,是赫赫有名的戊戌“维新元老”,官至二品礼部右侍郎,著名的“二王”书法家。他的远房堂舅便是徐悲鸿。蒋思豫的父亲也是饱读诗书、精于书法。蒋思豫从小便酷爱书法,读小学时临摹柳公权的书法习作便已名列学校第一。
故园与家族给予的人文影响,让蒋思豫拥有了不凡的眼界和气度,赋予他一颗处变不惊的心。
6岁那年,父亲病逝,家道中落,小学未毕业的蒋思豫只能辍学跟随大姐去常州生活。
转眼十余年过去,当年的稚童已长成清俊青年。18岁时,蒋思豫独自一人去上海谋生。他当过小报校对,学过铸字技术。1933年,蒋思豫迎来了他人生的最为重要的转折点——进入复旦大学求学。当时的年轻人都有着一腔爱国之心。1937年抗战爆发后,受过良好教育的蒋思豫加入了救国行列,先后在武汉、太原等抗战前线工作,还曾与周恩来、连战的父亲连震东在一个大院共事。
抗战期间,蒋思豫还身兼《中国青年》编辑,并在《益世报》等担任记者和特约撰稿人,亲身经历了台儿庄战役和武汉保卫战。有一次,他与同事一起赴抗日前线采访,正遇日军进攻,一片枪林弹雨,同事只因稍微抬高了头,立刻被削去半个脑袋。还有一次在重庆工作时,遇到日军飞机空袭,因为来不及躲避,两位同事被炸身亡,他们倒下的地方与蒋思豫只相距数米。“一寸山河一寸血,十万青年十万军。”那时候,蒋思豫的心中便存有一个和平与宁静的梦,哪怕完成这个梦要耗费一生,他也在所不惜、追求不止。
当年在复旦学习期间,他非常景仰于右任先生的道德文章和书法成就,将于右任编著的《标准草书》随身带了近十年,临习不断,立志端正书品,传承右公书法心得。
思豫的品行、书艺得到于右任的认可,经于右任外甥周伯敏的推荐,他有幸成为于右任先生的入室弟子。1947年7月的一天,在南京于右任长子于望德府邸中,33岁的蒋思豫恭恭敬敬地向这位著名的“当代草圣”,磕头行拜师礼。于先生忙拉他起身说:“行个鞠躬礼就行啦!”就这样,蒋思豫得到右公的悉心指导,并渐渐形成了朴茂厚实、简洁凝练、运转持重又大气磅礴的草书风格。
1976年,蒋思豫回到夫人的故乡——宁波镇海,过起了隐居的生活。在这近40年的时光里,蒋思豫将对书法的热爱发挥得淋漓尽致,与书法为伴的宁静岁月,让老人感到无比幸福。他经常对子女们说:“中国书画艺术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和巨大精神财富,延绵数千年的中国书法决不能在吾辈手上中断。”
蒋思豫一生研习“于体”,其草书直追于公笔韵。他还写下洋洋万言的《论于右任标准草书》一至三论,为“于体”书法传承作出了理论贡献。他的篆隶各体,也均有不俗功力:篆书质朴凝练、格调高古;隶书结字工稳、平实古雅。胸襟的开阔与心气的平和,在老人的书法作品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蒋老气度儒雅,言笑洒脱,又喜以诗言志,创作了不少反映晚年心声的诗歌:“六十年来多祸患,苦中有乐却亦难。九秩望颐老未死,晚向夕阳看落山”。念及故乡宜兴,他曾写下诗:“一别故乡八十年,家园早碎址难辨。近邻亲友去何处?只有屺山屹巍然。”
蒋思豫在艺术上认真计较,但为人处世上却随遇而安、与世无争。在镇海区的一个老小区巷子里,一间二室一厅六十平方米的旧楼房,就是蒋思豫与夫人徐敏蕾的住所。家什是旧样子,墙面有些泛黄,门板十分轻薄,有一些房间仅用旧棉布当门帘。但眼前这两位老人的风采却让这间简陋狭小的屋子增添了活力与温馨。
蒋思豫的人生在沧桑百年中历经坎坷,始终陪伴老先生的是他最钟爱的笔墨。唯有这件最珍贵的东西,没有在千般风雨中丢失。可以说,书法是蒋思豫一生的主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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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在蒋老住宅的门楣上,刻有“窭隐”二字。“窭”是贫穷之意。蒋思豫笑呵呵地说:“我是一个被历史遗弃,或说是被淘汰了的‘闲云野鹤’,一生无所作为的糟老头。”跌宕起伏的人生经历,至尊至贱的世事体验,蒋思豫对人生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旷达洒脱。他说:“不开心是一天,开心也是一天。何不笑看烟霞,落得一身轻松呢。”
(王宣民《蒋思豫:百岁翰墨写春秋》)
②百岁,是一个无上的命令。这年龄包含着生命对于时间的尊严,包含着历史对于个体的温情,包含着专业对于社会的颜面,包含着大地对于生灵的褒奖。一位书法家能享百年之寿,而笔墨未停,又可展示中国书法艺术的健康个体。蒋思豫先生正是一个书法艺术的持久实践者。
(余秋雨《蒋思豫百岁书法集序》)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一项是
A.蒋思豫读大学期间,就非常景仰于右任先生,练习他的书法,并于此时经由于右任外甥周伯敏的推荐,成为先生的入室弟子。
B.蒋思豫在艺术上认真计较,使得书法成就颇高,尤其是篆书,质朴凝练,格调高古,隶书结子工稳,平实古雅,最为出色。
C.传记再现了蒋思豫先生百年的沧桑历程,他虽历经风雨,但始终没有丢弃钟爱的笔墨,是一个书法艺术的持久实践者。
D.本文语言清新自然,明快流畅,并大量引用蒋思豫先生的诗歌,增加了文学色彩,使语言在质朴之余更添典雅。
 
【小题2】文章结尾说“书法是蒋思豫医生的主调”,这一说法在文中有哪些体现?请简要概括。
【小题3】蒋思豫先生有哪些人格魅力?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