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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曾荫权:烦了就去擦皮鞋
曾荫权来到北京大学发表演讲,面对500多位北大师生,他先自嘲说自己40多岁才学说普通话,“讲得不好不要见怪”。然后开始用普通话讲起人民币国际化等问题。
人到中年学说普通话,对曾荫权来说其实只是个小挑战。实际上,他一辈子都在和各种难题较量。
1944年,曾荫权出生于香港一个警察家庭。他是家中的长子,一家8口全靠父亲当警员的微薄收入勉强维持生计。曾荫权有6个兄弟姐妹,舅母早逝,舅舅家3个孩子也寄养在曾家。于是,母亲不得不在家中缝制尼龙袋贴补家用,曾荫权小小年纪也得做童工帮家里赚钱。他记得有一次,父亲辛辛苦苦攒了5块钱,交给母亲让全家人去酒楼喝茶。谁想到,顽皮的弟弟曾荫培把钱弄丢了。“我们哭作一团。母亲反过来安慰我们,说终有一天我们会去喝茶。”
因为经济压力大,曾荫权预科毕业后虽然被香港大学建筑系录取,却不得不放弃,加入辉瑞药行当西药推销员赚钱。他首次投考公务员失败了,但这并没有动摇他的决心。1967年,他终于成功考上了公务员。后来,他把握住机会,被政府保送到美国哈佛大学攻读公共行政硕士课程,成为首位毕业于哈佛的政府高官。
在香港回归的过渡期,曾荫权协助时任香港布政司司长霍德处理政务,崭露头角。香港回归后,曾荫权担任财政司司长。1997年7月中旬到1998年8月,索罗斯等国际金融“大鳄”联手冲击香港的联系汇率制,港元兑美元汇率迅速下跌,各大银行门前出现了一条条挤兑的长龙。曾荫权经常半夜睡不着觉,有一天醒来就哭了。他说:“当时的市场完全破坏了,不能不做事。最重要的是,我觉得如果做错了,受苦的不单是我一个人,还有其他香港市民。”不过,曾荫权临危不乱,终于击退国际金融“大鳄”。
作为行政长官,无论施政对与错,总有人批评他。对此,曾荫权说,不应该将责任推给任何一方,他也不回避任何批评。“我无论如何都会被责怪,我不会介意。最重要的是看我们可以做什么。”
外界发现,每次曾荫权出席香港立法会答问大会时,都会遭到一些议员的无理抗议。香港市民从电视上看到,曾荫权在回答议员刁钻的问题之前,经常从西装左边内口袋里拿出一张粉红色小卡片匆匆看一眼,然后再放回去,情绪平稳了,再回答问题。人们议论纷纷:这卡片上写的是什么?
曾荫权后来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粉红色小卡片上是慈善家特蕾莎修女的照片,以及一些格言、警句。这正是他对付各种批评的“法宝”。他说:“我常常带着特蕾莎修女的相片。有她和我在一起,我领悟到她的宽容精神。人们很多时候不理性,以自我为中心。不论如何,我都会宽恕他们。”
但一向很有绅士风度的曾荫权,也有生气的时候。3月1日傍晚,他在香港出席辛亥革命100周年展览活动。刚抵达现场,便有数名激进的示威者向他喊骂。很快,这些人又与警员拉扯冲撞,有一名青年示威者突然越过警方防线,撞到曾荫权胸口。曾荫权不由自主叫了一声,样子非常痛苦。但他休息10分钟后,仍然坚持出席活动。当晚,他到医院验伤,发现左胸骨与肋骨之间有一个约10厘米大小红肿的伤痕,相信是被人重力冲击而致,幸好不属内伤。曾荫权气愤地说:“香港是一个文明社会,任何人都有和平表达意见的自由。但香港人不会支持任何暴力行为。”事发后,香港各界纷纷谴责示威者,认为不应容许这种行为再次发生。
面对压力,曾荫权也有解压“秘诀”,那就是擦鞋。他说,自己“闷的时候就拿一只皮鞋出来,然后再拿出最喜欢的鞋油,慢慢地擦鞋子”。他说,自己从小跟当警察的父亲学习如何擦亮皮鞋,数十年来都是自己擦鞋。而且,自己擦鞋的功夫很是了得,可以把皮鞋擦得“好像镜子般亮”。他还和香港市民分享自己的擦皮鞋心得,比如“要有耐心,要慢慢用力,然后点一点点鞋油,逐寸逐寸磨,而且要集中精力”。
除此之外,曾荫权也喜欢通过与太太交流去减压。不过,他很多工作上的烦恼不能告诉太太,太太也没兴趣听。所以,他会选择做自己喜欢的事来舒缓压力。比如,早上去教堂;下班回家,先在泳池里游半小时,才外出应酬。曾荫权说:“最不好的是一个人躲在一边,不断地想以前的事,这样压力无法解除,只会走入死胡同里。”
【小题1】下列对传记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曾荫权一家8口全靠父亲当警员的微薄收入勉强维持生计。因家境贫寒,他首次投考公务员也失败了,但他并不气馁,于1967年,成功考上了。
B.在香港回归的过渡期,索罗斯等国际金融“大鳄”冲击香港的联系汇率制,造成香港经济动乱,曾荫权临危不乱,终于击退国际金融“大鳄”。
C.曾荫权作为行政长官,无论施政对与错,难免遭到指责,甚至会遭到一些议员的抗议。对此他始终平心静气,不将责任推给任何一方。
D.曾荫权不回避任何批评,一向很有绅士风度的他,也有生气的时候,如面对暴力行为。香港各界纷纷对其表示支持。
E. 曾荫权平易近人,他还和香港市民分享自己的擦皮鞋心得,比如“要有耐心,要慢慢用力,然后点一点点鞋油,逐寸逐寸磨,而且要集中精力”。
【小题2】文章以“曾荫权:烦了就去擦皮鞋”为标题,有何作用?
【小题3】结合全文分析,曾荫权为何能被香港人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长官?
【小题4】曾荫权缓解压力的方式有哪些?曾荫权的行为给了我们哪些启示?结合自己的一点经历谈谈。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5-03 05: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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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文段,回答问题
据《悉尼先驱早报》22日报道,考古学家在澳大利亚内陆的满谷国家公园发现大批冰河时期的人类足迹,年代在1.9万年到2.3万年前,是全球所发现最大一批、也是至今澳大利亚最古老的远古人类脚印。
这批脚印共有457个,位置在新南威尔士州满谷国家公园的威兰德拉湖附近的潮湿的粘土区,时间是在地球上一次冰河时期的高峰期,足迹中包括小孩、青少年和成年人,长度在13厘米到30厘米之间,从脚印的形状和深度可以看出,当时这些人有的在跑,有的在走,有的足迹显示有人在打猎,包括一个身材可能高达2米的男性,他当时奔跑的时速在20公里左右。
土著人----穆西穆西人中一位名叫玛丽·帕宾的人于两年前发现了第一个脚印,引起考古学家的高度关注。随后,邦德大学的考古学家斯蒂夫·维博教授于是率队前往进一步挖掘,又发现了450个同一时期的人类脚印,维博说,这些脚印让人们得以一窥当时居住在潮湿内陆地区的人们的生活情况,这是通过其他考古证据无法做到的事,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从这些脚趾缝里挤出的泥巴。
考古队根据脚印的数量、步伐距离等推测留下足迹人类的身材,维博说:“他们很有运动能力,很强壮,我推测此处部分男性的身材相当类似。”维博日前在脚印发现地6公里远处另外挖掘出两具17000年前的人类遗骸。
这一地区传统的管理者是威兰德拉湖地区世界遗产区三个传统部落年长者社团成员,他们对于这一发现感觉相当高兴。帕宾女士是穆西穆西人的长老,她介绍说,沿着这些脚印走,就象与一个家族一起散步一样,他们是同样的人。她认为:“这些脚印从沙丘下显露出来,是为了让这个世界的人知道我们的人是多么聪明,他们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生存。”
恩吉亚姆帕亚部落长老罗伊·肯尼迪表示,这里很早就是他的部落举行特别会议的地点:“它是沙漠里的绿洲。”大约2万年前,现在已经干涸的湖泊里可能有鱼、贝类和小龙虾。考古小组通过脚印的大小和他们的步幅,推断出这些古人的身高。维博教授最近还在大约6英里以外的地方发掘出两个17000年前的头骨碎片。他说:“当时的人是运动型的,非常强健,身材很好。我认为,在这里的那些人都非常熟悉。”
该州环境部长德布斯说,这些脚印显示,当时有一大群人在此走动、活动:“我们看到在父母脚印之间有小孩子跑步的足迹,父母以直线前进,小孩子则绕着他们跑。”这些脚印记录了约2万年前新南威尔士州住在这座湖边的原住民生活中的某些时刻,这是很重要的纪录。维博21日先公布了其中124个脚印的研究所得,完整报告将在《人类进化》杂志上发表,参与研究的还包括墨尔本大学以及新英格兰大学的考古学家。
【小题1】对这批“脚印”解说正确的一项是:(  )
A.是目前全球所发现的最大一批最古老的远古人类脚印。
B.是考古学家维博教授最先发现的。
C.脚印长度在13厘米到30厘米之间,包括小孩、青少年和成年人足迹。
D.脚印是在1.9万年到2.3万年前的地球上第一次冰河时期留下的。
【小题2】对文中划线句子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肯尼迪认为当时的人善于运动,身体强健,身材很好,我们对那些人非常熟悉。
B.维博认为当时的人善于运动,身体强健,身材很好,那些人之间都非常熟悉。
C.维博认为当时的人是运动型的,身体强健,我们对那些人是非常熟悉的。
D.肯尼迪认为当时的人是运动型的,身体强健,身材很好,那些人之间非常熟悉。
【小题3】下列说法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威兰德拉湖及其附近地区在大约2万年前是湖泊,里面有鱼、贝类和小龙虾。
B.考古队员根据脚印的数量、步伐距离等可以推测出留下足迹的人类身材。
C.根据发现的这些脚印,我们现在可以清楚地看到从这些脚趾缝里挤出的泥巴。
D.新南威尔士州的环境部长认为,这些脚印显示,当时有一大群人在此活动。
【小题4】根据原文,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
A.穆西穆西人就是属于恩吉亚姆帕亚部落的人。
B.这批脚印共有457个,维博教授等人只研究了其中的部分脚印。
C.维博发现的人类遗骸和头骨碎片证实了当时的人是运动型的,非常强健,身材很好。
D.这批脚印的发现,对于研究当时居住在潮湿内陆地区的人的身体情况和他们的生活情况有着很重要的意义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缺乏变动的文化里,长幼之间发生了社会的差次,年长的对年幼的具有强制和权力.这是血缘社会的基础.大体上说来,血缘社会是稳定的,缺乏变动;变动得大的社会,也就不易成为血缘社会.社会的稳定是指它结构的静止,填入结构中各个地位的个人是不能静止的,他们受着生命的限制.血缘社会就是想用生物上的新陈代谢,生育,去维持社会结构的稳定.
在人口不流动的社会中,自足自给的乡土社会的人口是不需要流动的,家族这社群包含着地域的涵义.村落这个概念可以说是多余的,儿谣里“摇摇摇,摇到外婆家”,在我们自己的经验中,“外婆家”充满着地域的意义.血缘和地缘的合一是社区的原始状态,
但是人还是要流动的。乡土社会中人口繁殖的血缘社群,若不能在一定地域上集居了,那是因为这社群所需的土地面积,因人口繁殖,也得不断地扩大.扩大到一个程度,住的地和工作的地距离太远,阻碍着效率时,这社群不能不在区位上分裂。
如果分出去的社群能在荒地上开垦,另外繁殖成个村落,它和原来的乡村还保持着血缘的联系,甚至把原来地名来称这新地方,那是说否定了空间的分离.这种例子在移民社会中很多,我们的祖宗在吴江已有二十多代,但是在我们的灯笼上却贴着“江夏费”的大红字.江夏是在湖北,从地缘上说我有什么理由和江夏攀关系?真和我的孩子一般,凭什么可以和她从来没有到过的吴江发生地缘呢?在这里很显然在我们乡土社会里地缘还没有独立成为一种构成团结力的关系.我们的籍贯是取自我们的父亲的,并不是根据自己所生或所住的地方,而是和姓一般继承的,那是“血缘”,所以我们可以说籍贯只是“血缘的空间投影”.
很多离开老家漂流到别地方去的并不能像种子落入土中一般长成新村落,他们只能在其他已经形成的社区中设法插进去,如果这些没有血缘关系的人能结成一个地方社群,他们之间的联系可以是纯粹的地缘,而不是血缘了.这样血缘和地缘才能分离.但是事实上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却相当困难.我常在各地的村子里看到被称为“客边”“新客”“外村人”等的人物.在户口册上也有注明“寄籍”的,这些寄居于社区边缘上的人物并不能说邑插入了这村落社群中,因为他们常常得不到一个普通公民的权利,他们不被视作自己人,不被人所信托.‘
在亲密的血缘社会中商业是不能存在的.这并不是说这种社会不发生交易,而是说他们的交易是以人情来维持的,是相互馈赠的方式.实质上馈赠和贸易是相通的,只在清算方式上有差别.从街集贸易发展到店面贸易的过程中,“客边”的地位有了特殊的方便了,寄籍在血缘性地区边缘上的外边人成了商业活动的媒介,村子里的人对他可以讲价钱,可以当场算清,不必讲人情,没有什么不好意思.所以依我所知道的村子里开店面的,除了穷苦的老年人摆个摊子,等于是乞丐性质外,大多是外边来的“新客”.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
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作的约定,在订定契约时,各人有选择的自由,在契约进行中,一方面有信用,一方面有法律.契约的完成是权利义务的清算,需要精密的计算,确当的单位,可靠的媒介,在这里是冷静的考虑,不是感情,于是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一一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性,也正是乡土社会所缺的。
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捕编自费孝通《乡土中国》)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血缘社会相对稳定,它想用生物上的新陈代谢,生育,来维持其结构的稳定,社会大的变动不利于它的形成。
B.家族这个社群它包含着地域的涵义,.甚至可以替代地域的名称,在自足自给的乡土社会中人口是没有流动的。
C.在我们的生活经验中,村落也充满着地域的意义,在血缘和地缘合一的乡土社会里,其概念可以说是多余的。
D.籍贯是“血缘的空间投影”,取自我们的父亲,并不根据自己所生或所住的地方,而是能够和姓一般继承的。
【小题2】(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的一项是
人情来维持。
A.在缺乏变动的文化里,长幼有等级,长幼有次序,年长的对年幼的拥有强制和权力,这就是血缘社会的基础。
B.乡土社会中,离开老家漂流到其他地方的人们,虽能设法在其他已经形成的社区立足下来,但很难融入进去。
C.寄居社区边缘上的人们不能真正成为村落社群中一员,因此他们得不到一个普通公良的权利,不为人所信托。
D.亲密的血缘社会中,人们之间虽发生交易,却不存在商业行为,一般采用相互馈赠的方式,依靠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乡土社会经历了“血缘结合”到“地缘结合”的大转变,“地缘结合”的强盛是血缘结合衰微的必然结果。
B.乡土社会中,那些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们结成一个个地方社群,这些社群的出现表明中国乡土社会正在发生转变。
C.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身份社会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商业的发展和契约社会的形成。
D.在社会活动中,有信用,讲法律,冷静考虑、理性支配,血缘和地缘相互融合,这一切构成了现代社会的特性。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
大师钱穆:“爱国素不后于人”
陈虹
学生们曾这样描述钱穆:“一副金属细边眼镜,和那种自然而然的和蔼,使人想到‘温文’两个字,再配以那件常穿的灰布长衫,这风度无限地雍容潇洒。”
钱穆的一生,可用两句话概括:地地道道的书生,心静如水的学者。他除了教书便是写书。他这一生从未步入过政坛,也从未加入过政党。但他却对自己的老师吕思勉说过这样的话:“学生自读书懂事以来,就深知要爱国爱民族,爱国素不后于人。”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之前,钱穆是北京大学历史系的教授,他开的一系列课程,深受学生们的欢迎。然而战争却残酷地破坏了这一切,故都北平不仅放不下一张平静的课桌,也放不下教授们精心钻研学术的书桌了。战争使他失去了这一切——熟悉的教室、熟悉的面孔、熟悉的氛围、熟悉的令他“其乐无比”的心情。
后来,辗转颠簸到了昆明,钱穆终于又回到了他所熟悉的讲台——西南联大、齐鲁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他不辞辛劳地四处奔波,四处授课,目的只有一个——“自念万里逃生,无所靖献,复为诸生讲国史,倍增感慨。”
他上课时,学生、教师以及社会上有志于史的人们,皆来听讲,以致教室虽甚宽敞,仍不能使人各得其所。一张两人并用的课桌,总是三个人挤着坐。椅子坐满了,许多人便席地而坐……钱穆的课为什么能够获得如此的欢迎?——就连他自己也忍不住写道:余须从学生课桌上踏桌而过,始得上讲台。”这除了他一贯具有的诲人不倦的态度、一丝不苟的精神外,更重要的便是他那“爱国素不后于人”的激情深深地感动了台下的莘莘学子。
战前,钱穆于学术上的成果已非同小可了——《论语要略》孟子要略》先秦诸子系年》……无一不在学术界引起强烈的反响。然而,残酷的战争同样毁掉了这一切——安静的书斋、从容的研究,代之而来的是轰炸、逃难、贫病、不安……然而,钱穆并没有放下手中的笔,就在他“既苦书籍之未备,又恨精神之不属”的情况下,一部令世人刮目的《国史大纲》杀青了!
诵甘是当年武汉大学的学生,他曾慨叹:“读了先生这部书,得以重新认识自己祖先所创造的历史文化价值之所在,一下豁然开朗的时候,其精神之感奋、激昂,又将为何如?所以,此书之出版,真是适逢其时;它对鼓舞爱国精神,提高抗战信念,是有所贡献的。”此话不虚,而钱穆的目的也正在于此。他在该书的引论中这样写道:“欲其国民对国家有深厚之爱情,必先使其国民对国家以往历史有深厚之认识。欲其国民对国家当前有真实之改进,必先使其国民对国家以往历史有真实之了解。”据说,当年该书问世之后,在沦陷区的北平,竟有人整本地抄录,且言:“读此书倍增国家民族之感。”
进入耄耋之年,钱穆在回忆自己的一生时写下了这样一段话:“余昔在北平,日常杜门,除讲堂外,师生甚少接触。除西安事变一次以外,凡属时局国事之种种集会与讲演,余皆谢不往。每念书生报国,当不负一己之才性与能力,应自定取舍,力避纷扰。但自抗战军兴,余对时局国事亦屡有论评,刊载于报章杂志。学生亦遂不以世外人视余。”
由“世外人”变成了“世内人”,这正是钱穆于战争之中发生的最大变化。尤其是自1941年起,他开始大量地为《思想与时代》杂志撰稿,先后达数十篇之多。为表示自己的态度,并鼓励学生们奔赴前线,钱穆写下了长及万言的《知识青年从军的历史先例》,发表在《大公报》上 。
“我们很盼望在此知识青年从军的大潮流里,再出几个楚霸王与霍骠姚,或是再来几个周公瑾与诸葛孔明,或是再有几个李英公(李勣)与李卫公(李靖),或是再有几个岳武穆与王文成。此乃国家民族前途祸福所系,全国知识青年其速奋起。”
史学家的笔下仍然是历史,爱国者的笔下仍然是抗敌救国。但是这样的文章已经很难让人相信是出自于钱穆之手了——抗战之初,他认为学生的任务就是读书,前线的事情自有前线的人去负责。然而仅仅几年的时间,钱穆的思想便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变!——他的确是变了,他似乎从“静态”的书生变为了“动态”的学者。
(摘自《铁军》,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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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处于生死存亡关头,钱穆先生表现出了一个学者可贵的担当精神,本着“重建立国人对中国民族的感情与对中国历史的尊重”,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立场,发表了颇具深意的《国史大纲》。外患的刺激、剧变的生活环境,迫使钱穆先生不停地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中国会不会亡?这种思考贯穿了《国史大纲》始末,最终凝结成这部充满士人自觉的民族精神,以政治、思想、经济、军事史为纲的中国通史。 (摘自钱声广《大师的抗战》)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钱穆先生没有步入过政坛,也没有加入过任何政党,是因为钱穆认为,士人以己之学,也完全能够担当起振兴民族精神的大任。
B.文章多处引用钱穆自己的话和学生的话,充实了文章的内容,前者突出了传主的精神品质,后者则增添了评述的客观性、真实性。
C.战争迫使钱穆离开了故都,辗转万里到达昆明,“复为诸生讲国史,倍增感慨”,其中既有愤慨,又有无奈,更有重回讲坛的激情。
D.书生不避担当,有良知的学者更易觉悟。一部在艰难困境中凝结着不屈精神的《国史大纲》,让我们读出钱穆的民族风骨和民族忧患意识。
E.是战争,让钱穆这位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世外人”,变成了关注民族命运的“世内人”,他甚至渴望与青年一道担起拯救民族危亡的重任。
【小题2】文章开篇关于钱穆形象的描写,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概要分析。
【小题3】作者说,钱穆是“心静如水的学者”;又说,“他似乎从‘静态’的书生变为了‘动态’的学者”,这不矛盾吗?请简要分析。
【小题4】钱穆说过:“爱国素不后于人。”对此,你是如何理解的?请结合文本加以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一代的崇高女性”吴贻芳
吴贻芳(1893—1985),江苏泰兴人,祖籍浙江杭州。1916年,她考入金陵女子大学,在上海的浸礼会怀恩堂接受洗礼,皈依基督教。由于学业出众,组织才能超群,吴贻芳被推选为金陵女大首届学生会会长,带领全校女生响应“五四”运动。1919 年,吴贻芳大学毕业,任教于北京女子高师。1922年,由教育部简派,吴贻芳赴美留学。六年后,毕业于美国密执安大学(即密歇根大学)研究生院,获得生物学博士学位。1928 年,她回到南京,出任金陵女子大学校长,履新时,刚满三十五岁。就职致辞时,吴贻芳确定金陵女大的办学宗旨是“造就女界领袖,为社会之用;培养人才,从事于中国的各种工作”。
从1928年到1951年,吴贻芳执掌金陵女子大学校政长达二十三年。吴贻芳的教育思想中包蕴了宗教的悲悯情怀,校训一词以蔽之,即“厚生”。她常给金陵女大的学生作讲解:“人生的目的,不光是为了自己活着,而是要用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去帮助他人,造福社会。这样,不但有益于别人,自己的生命也因之而更丰富。”身为校长,吴贻芳细心到给身姿不佳的女生开矫正体操班,使她们拥有较为美观的体态;她给发育不良的女生另加营养餐,金陵女大的伙食有口皆碑,是首都各大学中办得最有风味的;她从不禁止女生恋爱,为她们的安全考虑,在女生宿舍附近辟出专门场所,接待外校的男生来谈心。她说:“做人要一生洁白如象牙,刚毅如紫檀木,平易如小白菜。”然而吴贻芳为了翼护金陵女大的师生,也有极其严正的一面,在她主持校政期间,在学生运动最高潮时期,军警也从未进入金陵女大抓捕过激进的左翼女青年。
吴贻芳在她所著的《金女大四十年》中阐述了自己的办学思路:金陵女子大学的文、理科所设专业不同,“教育学是全校学生的必修课,体现了学校的师范学院性质。可是教育系只用作辅修系,不用作主修系,校方认为,学生毕业后如果担任教学工作,应当懂得教育学,具备正确的教学方法;但更重要的是能够掌握所教的专业知识。校内附设有一所实验中学,作为学生毕业前的教学实习场所。这一设施使学校更具备师范学院的条件。”吴贻芳的教育思想和教育实践,在当时不仅富于开创性,而且收到了实效,为办好师范学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金陵女大文理学院教育系主任兼教务主任、美国人明妮•魏特琳女士与吴贻芳多年合作愉快,她曾深有感触地说:“同吴博士一道工作,使我真正认识到,她的确是当代中国的女界领袖、人中英才。她才智超群,为人坦诚,工作起来不知疲倦。”
吴贻芳献身教育事业,终生未嫁。1948年8月,金陵女大举行吴贻芳主校二十周年纪念活动,学生们别出心裁,编演话剧,献给校长,剧情很有意思:吴家小姐才貌双全,登门提亲的人踏破铁鞋,她始终不肯点头。最终,“教育之神”登门求爱,吴小姐欣然首肯。此剧体现出饱含敬意的诙谐,一时传为佳话。
1941年3月,在国民参政会第一次大会上,吴贻芳当选为五人主席团中唯一的女主席,其组织才干、活动能力引起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和好评。1945 年初,吴贻芳作为中国代表团十位成员中唯一的女代表赴美参加联合国成立大会,并发表演讲,签署《联合国宪章》。1946年,因对国民党官场的腐败实质“产生了十分的厌恶”,她断然拒绝担任参政会执行主席和国民政府教育部长。宋美龄登门做说客,话说得既动人又有理:“你要贯彻‘厚生’思想,当了教育部长不是更好贯彻吗?”吴贻芳始终笑而不答,宋美龄只好作罢。1949年3月,南京城已陷入混乱,吴贻芳再次拒绝担任国民政府教育部长,并且拒收飞往台湾的机票。
吴贻芳学贯中西,誉满中外。1979年,美国密执安大学的女校友会授予她为世界杰出女性专设的“智慧女神”奖,充分地肯定了这位女教育家数十年来树艺女性人才的非凡业绩。
(选自2015年第6期《随笔》,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抗战期间,金陵女大迁到成都郊区。吴贻芳还和教师们构思了一套完整的教育改革计划。组织学生成立社会服务团,到学校附近的贫民区,办培幼小学,教妇女识字、刺绣、提高母鸡产蛋率;成立乡村服务处,步行一百多里,办青年妇女儿童培训班。吴贻芳还组织成立“战争服务团”,亲自带领学生,为伤病员抬担架、包扎伤口,抢救被敌机炸伤的居民。1944年,全校有40多名学生报名参军。
(摘自《中国民主促进会》)
②老革命家董必武对吴贻芳的评价是:“像她这样精干的人物,男子中也是少有的。”冰心曾著文《一代的崇高女性——记吴贻芳先生》,她说:“我没有当过吴贻芳先生的学生,但在我的心灵深处总是供奉着我敬佩的老师——吴贻芳先生。”在民国时代的教育界,还有着“男有蔡元培,女有吴贻芳”之说。
(《广州日报》)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吴贻芳的教育思想中之所以包蕴了宗教的悲悯情怀,是因为她在上海的浸礼会怀恩堂接受了洗礼,皈依基督教。
B.吴贻芳教导学生做人要平易,但在维护学生方面表现出刚毅的个性,没有让军警在学生运动高潮期间抓捕激进的左翼女青年。
C.吴贻芳才能卓著,她赴美参加联合国成立大会,并发表演讲,是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的中国唯一的女代表。
D.吴贻芳不仅取得了超凡的个人成就,还培养出许多优秀的女学生,1979年代表世界广大杰出女性领取了“智慧女神”奖。
E. 抗战时,金陵女大迁入成都,吴贻芳组织成立各种服务团体,亲自带领学生救治伤病员,服务社会,这些都是在践行教育改革思想。
【小题2】吴贻芳的“厚生”教育思想,在材料中有哪些体现?请简要分析。
【小题3】本文中吴贻芳的人格魅力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小题4】为什么吴贻芳被称为“一代的崇高女性”?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5

实用类文本阅读
那些最美好的品质
邰 筐
在某宿舍楼卫生间昏黄的灯光下,一个年轻人在水龙头下的洗手盆上垫了一块木板,双腿斜蹬着地面,用左臂支撑着前倾的身子,上身趴在木板上,忘我地写着东西,以至有人上厕所从身边经过他都浑然不觉……每晚熄灯铃响过以后,他都会准时出现在那里。
这一幕发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解放军艺术学院。这个人就是刚刚获得本年度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而他27年前在卫生间写下的,就是他的成名作《透明的红萝卜》。
这个故事,文坛知道的人并不多,曾经执教于解放军艺术学院的黄宪国在1990年秋天的一次文学讲习班上作为励志的例子给学员讲述了这个细节,而我就曾是那届学员中的一个。
我至今还记得当年读莫老师的中篇《透明的红萝卜》时那种奇妙的感觉,第一次从文字中产生强烈的共鸣,犹如醍醐灌顶。他的语言那么神秘和轻盈,似乎写下的每一个汉字随时都能从纸上飞翔起来。一颗孤独的少年之心第一次在文学中得到了呼应,从此我迷上了莫老师的小说,这些年读完了能买到或搜罗到的他所有的作品。
许多年以后,当我第一次站在莫老师面前,说句实话,他完全颠覆了我心目中文学大师的形象。
一袭布衣的他那么平易,憨态可掬,像个老小孩。我丝毫也没感觉到是第一次见他,仿佛好多年前早就熟悉了。他呵呵笑着说,“小老乡,刚在《人民文学》读了你一组诗,你在《方圆》写的那些文章我也看过,不错。”我突然受到了夸赞,有点囧,像调皮学生突然被揪到了班主任面前。
接下来的日子,我自然多了不少见到莫老师的机会。每次去,莫老师都会提前泡好一壶茶,一进门一杯热腾腾的茶就能捧在手中。喝茶的功夫,往往是听莫老师谈文学的最佳时机。
我惊异于莫老师的细致与平和,像他这样的大家竟然对什么时候哪个省又冒出一个有潜力的新作者,哪个刊物又发出一篇不错的小说如数家珍。莫老师曾鼓励我尝试写一点非虚构作品,他说你既是诗人又是记者,两种问题一综合,没准就能搞一个有影响的非虚构文本出来。正是在莫老师的鼓励下,我拿出了第一个非虚构长篇《看房记》的梗概。我的非虚构长篇写作计划获得了2012年度人民文学“大地写作计划”的扶持,计划明年写完,也算是我向莫老师第一次交上的小说作业。
这些年莫老师突然迷上了书法,我曾在《书法》杂志上看到他的一幅手札,敦厚中透着率性洒脱,文气中透着高古清雅之气。一天下午,我有幸现场目睹了莫老师的左手书法,那简直是一种享受。莫老师左手扣着右手腕,慢慢把墨研匀,然后凝神屏气,悬腕捉笔,一气呵成。写到得意处,莫老师抿着嘴,右手扶腰,额头上都是汗,样子特别可爱,写下的似乎不只是几个汉字,而是认真完成了一套对古汉语拜祭的仪式。
知道莫老师写字,求字的人也就蜂拥而至,圈子里的作家、诗人,曾经采访过他的记者,以前的战友、同事……莫老师从不忍拒绝人,总是笑呵呵应承,哪怕耽误了自己的写作进程也没有怨言。莫老师自己给自己下了个定义:善良、懦弱,不伤害人。
一个曾采访过莫老师的记者这样回忆,“结束采访在茶馆里出来后,他坚持先给我拦一辆出租车让我先走。”
我们偶尔和莫老师聚会,他从不让人接送,而是自己骑着一辆破旧的大轮自行车,从平安里一直骑到后海的孔乙己酒店或南锣鼓巷深处的某个小馆。说好的时间他是从不迟到的,总是按点赶到。鲁国人那些最美好的品质在莫老师的骨头里珍藏着,在他血液里流淌着……
进入2012年9月,诺贝尔奖的事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莫老师为了躲清静回山东高密去了。
老作家丛维熙曾对莫言有这样的描述:“莫言是个一贯没有文场中娇气,肯于在集体中吃苦负重的人。早在1987年,中国作家代表团出访德国的时候,莫言在团队中也拿出他的那份朴实,在往返的机场上扮演搬运工的角色。其实并没有人让他这么干,其闪光点出自他的行为本能,源于他性格里具有的憨厚。”
(选自《方圆》2012年第20期,有删节)
【小题1】本文以一个年轻人在宿舍楼卫生间昏黄的灯光下写作的情景开头,有何作用?(4分)

【小题2】文章写了莫言哪些美好的品质,请结合原文分点概括。(5分)

【小题3】作者第一次见莫言时,为什么会“丝毫也没感觉到是第一次见他,仿佛好多年前早就熟悉了”?(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