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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雾霾天气是一种重要的城市气象灾害。大范围雾霾天气主要出现在冷空气较弱和水汽条件较好的大尺度大气环流形势下,近地面低空为静风或微风。由于雾霾天气的湿度较高,水汽较大,雾滴提供了吸附和反应所需的场所,加速反应性气态污染物向液态颗粒物成分的转化,同时颗粒物也容易作为凝结核加速雾霾的生成,两者相互作用,迅速形成污染。随着冷空气来临,风速增强,雾霾逐渐消散。研究表明,雾霾天气的形成和发展与气象条件关系密切。
一次持续性雾霾天气过程具有显著阶段性特征,是一次持续时间长、阶段性特征明显的雾霾混合性天气。持续性雾霾天气的第一阶段是霾阶段,该阶段PM2.5浓度增加显著,是能见度降低的主要因素;第二阶段是大雾阶段,该阶段迅速增大相对湿度,是导致能见度下降的重要因素,在持续性大雾天气的静稳条件下,导致PM2.5浓度累积增加;第三阶段,由于北方冷空气的入侵,大雾天气结束。可以看出,雾霾过程能见度的变化和相对湿度、PM2.5浓度、温度、风速的变化具有很好的阶段性对应关系。相对湿度与能见度在整个过程中保持稳定的负相关线性关系。由于温度决定了相对湿度的水平,因此温度与能见度的关系实际上反映了相对湿度与能见度的关系;而从整个过程来看,PM2.5与能见度是明显的非线性关系,在第一阶段PM2.5对能见度影响的速率要明显高于第二阶段,而在第二阶段中,PM2.5对雾霾能见度的影响水平几乎保持不变。风速与能见度是正相关的线性关系,从整体上看,风速越大能见度越好,而从风速对能见度影响的线性趋势上看,第一阶段风速对能见度的影响速率要大于第二阶段风速对能见度的影响速率,第三阶段能见度随着风速的增加而迅速增大,反映出风速对雾霾过程能见度的转好有重要的作用。
以北京为例。研究发现:无论是年均水平还是月均水平,霾日都要远远高于雾日,说明霾天气比雾天气对北京的影响更为严重。从月际变化上来看,大雾天气月变化十分明显,更集中于10-12月份;而霾天气在各月差异相对较小,除8-10月份的其他各月均有较多霾天气出现。从空间分布来看,雾霾天气在北京东南及城区发生频率最高、强度最大,北京西北部雾霾发生频率最低、强度最小。城区和东南地区是霾天气影响最为严重的地区,而大雾天气虽然在东南发生频繁,但是大雾强度在城区相对较弱,在城区的西北和西南大雾强度最大。
雾霾天气频繁发生,对城市大气环境、群众健康、交通安全、农业生产等带来的影响日益显著,极易酿成雾霾灾害。研究雾霾气候特征和影响因素是雾霾灾害风险评估的基础性工作,对雾霾防灾减灾和雾霾风险防范具有重要意义。同时,由于大部分严重的雾霾天气一旦形成往往很难消散,此类持续性雾霾天气对城市环境的危害往往尤其严重,并容易带来较强的社会负面影响。2011年,雾霾天气第一次入选中国十大天气气候事件,反映出社会公众对雾霾天气关注程度的进一步提高。
(摘编自读秀网《雾霾天气的影响及对策》)
【小题1】下列对于雾霾天气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雾霾天气是一种重要的城市气象灾害,对城市大气环境、群众健康、交通安全、农业生产等影响较大。
B.雾霾天气的大范围出现,主要是在冷空气较弱或水汽条件较好的大气环流形势下,而且近地面低空为静风或微风。
C.雾霾天气之所以形成污染,是由于反应性气态污染物向液态颗粒物成分的转化和颗粒物作为凝结核加速雾霾生成的相互作用。
D.雾霾天气的湿度较高,水汽较大,最后的消散往往受到冷空气入侵的影响,它的形成和发展与气象条件的变化有密切关系。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从具有显著的阶段性特征的雾霾天气过程来看,雾霾过程能见度的变化和PM2.5浓度、相对湿度、温度与风速的变化具有良好的阶段性对应关系。
B.在持续时间长的雾霾混合性天气的全过程中,相对湿度、温度与能见度保持稳定的负相关线性关系,风速与雾霾天气能见度的关系则成正关系。
C.在持续性雾霾天气的整个过程中,PM2.5与能见度是明显的非线性关系;在第二阶段,它对雾霾能见度的影响水平几乎保持不变。
D.北京的雾霾天气有以下特点:霾日多,雾日少;霾日分散,雾日集中;雾霾天气中,大雾在东南地区发生频繁,但强度在城区相对较弱。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尽管雾霾天气在北京东南及城区发生频率最高、强度最大,但是雾天气和霾天气对这些地区的影响却有着明显不同。
B.严重的雾霾天气一旦形成就很难消散,对城市环境的危害很大,容易酿成雾霾灾害。
C.雾霾天气入选中国十大天气气候事件,体现了民众关注度的提高,也可以反映出政府关注民生、直面问题的工作态度。
D.雾霾天气极易酿成雾霾灾害,如果对它的气候特征和影响因素进行深入研究,采取针对措施,就有利于防范雾霾风险。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6-23 0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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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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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荀子的思想以儒学为宗,又兼容并蓄了其他诸子的部分思想,可谓春秋以来诸子学派的集大成者。他不仅在哲学、伦理、政治、教育等诸多方面卓有建树,并且对我国封建社会的经济发展也做出了基础性的理论贡献。钱穆先生就认为:“汉代以后的儒家学者对经济的见解,基本上由此而来。”而荀子的经济思想中,也蕴含着丰富的经济伦理思想,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朴素的分配正义观念。
荀子认为“人之生固小人”,在《富国》篇里又说:“欲恶同物,欲多而物寡,寡则必争矣”,指出人性生而就有引起社会纷争,破坏社会秩序的恶质。但同时他又强调“力不若牛,走不若马”的人类要得以生存,就必须群居,因为“能不能兼技,人不能兼官”,“百技所成,所以养一人也”。认为若不群居,人类社会显然无法发展,甚至连生存都是问题。
既然确定“人之生,不能无群”,但以人性易争之“恶”又怎样才能和谐地群居呢?荀子指出,解决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明分”。他多次提到“分”的作用,譬如,“兼足天下之道在明分”,“将以明分达志以保万世也”等等。他从“分”的角度来解决“群”的和谐与发展问题,与墨子追求“尚同”截然相反。墨子“有见于齐无见于畸”,荀子则既强调了“群”的统一与和谐,也充分肯定了“分”的重要性,指出“群”的组织单元必须多元化,并以之为维系“群”的团结和稳定的必要条件。
但究竟什么是“分”荀子却没有明确地做出界定,不过从其叙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分”实质上有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是指为所有的社会成员进行明确具体的社会职业、身份等级与职责分工;二是在此基础上为各个成员的“欲求”做出相应的“度量分界”,也就是给不同阶层的人予以不同的权利与资源分配。但这种分配必须以什么为依据呢?荀子指出:“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并说:“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本也”,将礼义视为明分的基本原则。
作为分配依据的“礼”,本身就有以德、能为标准进行社会阶层与物质资源之“分”的制度公正的伦理内涵。荀子说:“论德而定次,量能而授官”,德、能的高低就决定了资源分配上的等差。荀子通过礼义对此作出确认,为社会物质资源的分配与个人德、能的对应性提供了保障,试图以此来有效地控制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人们由欲求而“争”,并由“争”致“乱”而“穷”所导致的潜在风险。其“礼”从德性要求与制度规范上对人们经济活动中的分配问题进行伦理价值导向和法律规范,力图做到符合儒家价值理念的起点公平与过程公正,以实现人类难以“近尽”的物质欲望与自然、社会资源的“相持而长”。
(节选自《朴素的分配正义观念》,有改动)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荀子兼容并蓄,是春秋以来诸子学派的集大成者,其在哲学、伦理、教育、经济等诸多方面卓有建树。
B.荀子对汉代以后儒家学者的经济见解有深远影响,其中产生最重要影响的是其朴素的分配正义观念。
C.荀子在指出人性生而就有恶质的同时,又强调人类要得以生存、人类社会要得以发展,就必须群居。
D.荀子认为解决“人之生,不能无群”和人性易争之“恶”之间的矛盾而使人们可以和谐群居,关键在于“明分”。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荀子的“力不若牛,走不若马”承认了人类自身具有局限性,“能不能兼技,人不能兼官”说明人应各专其职,群居而合作。
B.从荀子的“兼足天下之道在明分”“将以明分达治而保万世也”和墨子的“有见于齐,无见于畸”可以看出,前者强调“分”,后者强调“尚同”。
C.荀子不仅强调了“群”的统一与和谐,还认为如果“群”的组织单元能够多元化,那么“群”的团结和稳定就能够得以维护。
D.荀子虽然没有对究竟什么是“分”做出明确的界定,但他明确指出礼义是明分的基本原则,将其作为分配的依据。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从荀子的相关论述可以看出,他主要从社会成员的阶层划分、基于阶层划分的权利与资源分配这两个方面来阐述“分”的内涵。
B.荀子通过礼义对德、能的高低决定资源分配上的等差做出了确认,这是社会物质资源的分配与个人德、能的对应性的保障。
C.荀子的“礼”对人们经济活动中的分配问题进行伦理价值导向和法律规范,努力做到起点公平和过程公正,使之符合儒家价值理念。
D.荀子的经济伦理思想有效地控制了社会经济活动中的潜在风险,实现了人类的物质欲望与自然、社会资源的“相持而长”。

同类题2

(2018年高考新课标Ⅲ卷)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除了人会为了理想奔波迁徙以外,很多动物也有着自己________的迁徙盛举。冬季来临,天气寒冷,食物短缺,很多动物选择集体逃离,待到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再一起回来。动物迁徙是有确定路线的。它们对驻地有着自己的坚守和执着,而不是________。对于动物究竟如何确定自己的迁徙路线,科学家一直都充满好奇。有科学家认为,迁徙动物都有独特的“助航设施”,它们通过海岸线等作为参照,利用特殊的嗅觉和听觉等获得方向。也有科学家认为,迁徙动物身体中存在磁受体,可以感应地球磁场,它们有自己的生物指南针。更有趣的是,又有科学家发现即使是室内饲养的、从未接触过其他同伴的年轻乌鸦,也会沿着祖辈飞过的路线进行迁徙,也就是说,( ),它们天生就知道去哪里寻找温暖的地方过冬。到目前为止,关于动物迁徙路线确定的问题,科学家仍在________地进行探究,我们期待着更加________的故事出现。
依次填入文中横线上的成语,全都恰当的一项是
A.波澜壮阔  随波逐流  宵衣旰食  引人入胜
B.波澜壮阔  随遇而安  全力以赴  引人入胜
C.声势浩大  随遇而安  宵衣旰食  娓娓动听
D.声势浩大  随波逐流  全力以赴  娓娓动听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9分)
转基因食品就是指利用现代分子生物技术,把动植物的基因加以改变,再制造出具备新特征的食品种类。其优点显著,但转基因食品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存在的或潜在的危害性。
新基因的转入,打破了原来生物基因的“管理体制”,使一些产生毒素的沉默基因开启,产生有毒物质。有资料证实,转基因食品可能导致生物体系统失调、诱发癌症并传递给下一代,此过程可能需要30年或更长的时间。人为转入外源基因极有可能使原有的基因发生缺失和错码等突变。美国生产的一种耐除草剂转基因大豆的抗癌成分异黄酮就比一般大豆低12%~14%。
全世界约有2%的人群对某些食品产生过敏性反应。1996年美国先锋种子公司将巴西坚果某基因转入大豆中,结果对巴西坚果过敏的人群也对该大豆过敏,该大豆种子最终没有被批准商业化生产。人们在食用了这种改良食物后,食物会在人体内将抗药性基因传给致病细菌,使人体产生抗药性。在英国,做过切除大肠组织手术的志愿者,食用过用转基因大豆做成的汉堡包之后,在其小肠肠道的细菌中检测到了转基因DNA的残留物。而转基因食品对人体健康的严重影响,可能需要经过较长时间才能逐渐表现和检测出来。
很多转基因生物具有较强的生存能力或抗逆性,这样的生物一旦进入环境中,将会取代原来的作物,造成物种灭绝,但这种问题可能要经过许多年后才能显现出来。如一些盐碱、沼泽、雨林及有寄生虫的地区,以前原本不适合农业种植,这些地区都被用来种植农作物,从而使原本生活在这里的生物栖息地遭到破坏,造成生态系统失衡,最终导致物种退化、减少甚至灭绝。
转基因生物将增强目标害虫的抗性。专家警告,如果这种具有转基因抗性的害虫变成具有抵抗性的超级害虫,就需要喷洒更多的农药,而这将会对农田和自然生态环境造成更大的危害。由于转基因作物特性优良,很多人选择种植转基因作物,使某些作物的多样性大大降低。保持生物多样性是减少生物遭受疫病侵袭的重要方式。1864年的爱尔兰马铃薯枯死病,造成100多万人死亡,数百人流离失所,原因就是当地人只种植两个土豆品种。
转基因作物可能将其抗性基因杂交传递给其野生亲缘种,从而使本是杂草的野生亲缘种变为无敌杂草。基因漂移的过程很难人为控制,其后果也难以预测。在加拿大,被用于试验的油菜,只具有抗草甘膦、抗草胺膦和抗咪唑啉酮功能中的一种功能,后来发现了同时具备这三种功能的油菜,说明这三种油菜之间产生了杂交,这种油菜对周围植物造成了很大影响。
(选自朱世明《转基因食品安全性分析》,有改动)
【小题1】下列不能说明“转基因食品对人体的危害”这一观点的一项是(   )
A.转基因食品可能在30年或者更长的时间,诱发癌症并传递给下一代。
B.美国生产的一种耐除草剂转基因大豆的抗癌成分异黄酮比一般大豆低12%~14%。
C.具有较强的生存能力或抗逆性的转基因生物,将导致物种退化,减少甚至灭绝。
D.转基因食品会产生过敏原,而全世界约有2%的人群对某些食品产生过敏反应。
【小题2】下列说法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转基因作物能在恶劣的环境下生存,但人们发现它会破坏生物种群,已使生态系统失衡。
B.转基因作物具有抗病虫的优点,因此在其生长过程中不需要使用农药,更能保护自然环境。
C.转基因作物的种植使各地爆发了作物疫病,比如1864年爱尔兰马铃薯的枯死病。
D.转基因作物的抗性基因可能会漂移,传给野生亲缘种,这种杂交会产生严重后果,难以控制。
【小题3】结合全文,用自己的话简要概括转基因食品存在的或潜在的危害。(3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疾病与演化进程
英理查德·道金斯
动物的躯体是一个精巧而且往往有效的自然防御系统,这个系统叫免疫系统。当身体感觉到危险的寄生虫时,它会激发起来,生成特殊的细胞,像战士那样乘着血液奔向战场,攻击那群特别的寄生虫。通常是免疫系统获胜,身体恢复健康。然后,免疫系统会“记住”它为那场特殊战斗生成的特殊分子武器,于是,以后任何相同寄生虫的感染,立刻就会被消灭在无形之中。因此,只要你得过麻疹、腮腺炎或水痘,就不大可能得第二回了。免疫系统认得死病菌或病原的感染,能提前武装起来,一旦疾病真的到来,它就能投入战斗。
免疫系统的一道难题是“决定”哪些是应该驱除的“外来的”,哪些是可以为身体所接受的。在妇女怀孕时,这可能是特别费心的。肚子里的宝宝是“外来的”,因为从遗传学看,宝宝与母亲是不同的,有一半的基因来自父亲。但免疫系统是不能攻击宝宝的,在哺乳动物的演化中,这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难题。它解决了——毕竟,那么多宝宝在子宫里活下来而且出生了。但也有很多流产了,这说明演化遇到了困难,而解决不是很彻底。
免疫系统出错的另一种情形是对假想的“攻击者”打击太狠了。过敏就是这么回事儿:免疫系统不必要地、过分地、甚至破坏性地伤害了无害的东西。例如,空气里的花粉通常是无害的,但有些人的免疫系统会对它产生过激反应——那是你会得所谓的“花粉症”:打喷嚏、流眼泪,浑身不舒服。
有时过激反应的免疫系统竟然会对本人过敏!这引起所谓的自体免疫性疾病,如秃头症(头发成片脱落,是因为你的身体会攻击毛囊)和牛皮癣(过激反应的免疫系统在皮肤上引起鳞片状斑块)。
免疫系统不时产生过激反应。因为有时该进攻而没能进攻,有时不该进攻却进攻了,免疫系统摇摆在两者之间,就像走钢丝一样。羚羊看见草动时,是不是该逃跑呢?它遇到的是同样的问题:那是潜伏的美洲豹还是清风在吹着牧草沙沙作响?是危险的细菌还是无害的花粉颗粒?这类“平衡”问题简直太普通了。它可能对“风险规避”太机警,每看一次风吹草动都危险,对无害的花粉甚至本人的组织都释放出浑身的免疫反应。它也可能太“齐心”而对真危险毫无反应,或者在真正危险的寄生虫出现时不能产生免疫反应。在钢丝上行走是困难的,不论偏向哪边,都会遭到惩罚。
癌是坏事的极端情形,一个很奇异的例子,但很重要。癌是我们体内的一群细胞从它们本来要做的事情中脱离出来,并且扩增,然后变成了寄生者。癌细胞通常聚集在“肿瘤”里,肿瘤无限制地长大,吞噬部分身体。接着,最坏的癌会扩散到身体其他部位(叫癌细胞转移),最终毁坏整个身体。如此扩展的肿瘤叫恶性肿瘤。
癌如此危险的原因是,它们的细胞是直接从我们身体的细胞里衍生出来的。它们是我们自己的细胞,只是略有改变。这意味着免疫系统很难将它们判别为外来者。那还意味着很难找到杀死癌细胞的方法,因为你能想到的任何方法——如毒药——都可能杀死你的健康细胞。杀死细菌很容易,因为细菌的细胞与我们自己的不同。能杀死细菌细胞而不伤害自己细胞的毒药叫抗生素。化学疗法能毒死癌细胞,但也能毒死我们自己的其他细胞,因为他们太相似了。如果过量运用毒药,也许能杀死癌细胞,不过先已经把可怜的患者杀死了。
我们又回到了和前面一样的平衡问题:攻击真正的敌人(癌细胞)而不误伤朋友(我们自己的正常细胞),这也就是羚羊在草地里遇到的问题。
自体免疫性疾病是否可能是无数代祖先们为了抵抗癌细胞而展开的演化战所传下来的副产品?免疫系统在与癌变之前的细胞的战斗中赢得了多场胜利,使它们来不及变成恶性的。我的想法是,因为免疫系统对癌变前的细胞一直保持着高度的警惕,也许偶尔会误伤无害的组织,攻击自己的细胞——我们就说这个是自体免疫性疾病。自体免疫性疾病也许证明了生命在演化进程中不断生成对抗癌变的有效武器,会是这样的吗?
(选自《自然的魔法》,有删改)
【小题1】免疫系统出错有哪些情形?请根据文意简要概括。(4分)
【小题2】文中画线的句子分别体现了科普文怎样的语言特色?请简要分析。(5分)
【小题3】有人评价《自然的魔法》这本书“将带你去未来,给你更广阔的世界观”,本文是如何体现这一点的?请简要阐述。(6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绝妙的错误

美刘易斯·托马斯

大自然迄今取得的唯一最伟大的成就,当然要数DNA分子的发明。我们从一开始就有了它。它装在第一个细胞之中,那个细胞带着膜和其他东西,在大约30亿年前这个行星渐渐冷却时出现在某个地方的浓汤似的水中。今天贯穿地球上所有细胞的DNA,只不过是那第一个DNA扩展和惨淡经营的结果。从某种本质意义上说,我们不能声称自己取得了什么进步,因为生长和繁衍的技术基本没有变。

可是,我们在其他方面却取得了进步。尽管今天再来谈论进化方面的进步已经不时髦了,因为如果你用那个词去指称任何类似改进的东西,会隐含某种让科学无能为力的价值判断,可我还是想不出一个更好的术语来描述已经发生的事情。毕竟,从一个仅仅拥有一种原始微生物细胞的生命系统中一路走来,从沼地藻丛的无色生涯中脱颖而出,演进到今天我们周围所见的:—切——巴黎城,依阿华州,剑桥大学……我后院里的马栗树,还有脊椎动物大脑皮层模块中那一排排的神经原——从那一个古老的分子至今,我们真的已经走得很远了。

我们绝不可能通过人类智慧做到这一点。即使有分子生物学家从一开始就乘卫星飞来,带着实验室等等一切,从另外某个大阳系来到这里,也是白搭;没错!我们进化出了科学家,因此知道了许多关于DNA的事,但假如我们这种心智遇到挑战,要我们从零开始,设计一个类似的会繁殖的分子,我们是绝不会成功的。我们会犯一个致命的错误:我们设计的分子会过于完美。假以时日,我们终于会想出怎样做这事,核苷酸啦,酶啦等等一切,做成完美无瑕的一模一样的复本,可我们怎么想也不会想到,那玩意儿还必须能出差错。

能够稍微有些失误,乃是DNA的真正奇迹。没有这个特有的品性,我们将至今还只是厌气菌,也绝不会有音乐。一个个地加以单独观察,把我们一路带过来的每一个突变,都是某种随机的全然自发的意外。然而,突变的发生又绝不是意外,因为DNA分子从一开始就命中注定要犯些小小的错误。

假如由我们来干这事,我们会寻求某种途径去改正这些错误,那样,进化就会半路停止了。试想,一些科学家正在专注地从事于繁殖丈本完全正确的、像细菌一样的无核原生细胞,而有核细胞却突然出现,那时,他们会怎样地惊慌失措。

我们讲,犯错误的是人,可我们并不怎么喜欢这个想法。而让我们去接受这样一个事实——犯错误也是所有生物的本性,那就更难了。我们更喜欢立场坚定,确保不变。可事情还是这样的:我们来到这儿,就是由于纯粹的机遇,也可以说是由于错误。在进化路上的某处,核苷酸旁移,让进了新成员;也可能还有病毒迁移进来,随身带来一些小小的异己的基因组;还有来自太阳或外层空间的辐射在分子中引起了小小的裂缝,于是就孕育出人类。

不管怎样,只要DNA分子有这种根本的不稳定性,事情的结果大概只能如此。说到底,假如你有个机制,按其设计是用来不断改变生活方式的;假如所有新的形式都必须像它们先前那样互相适配,结成一体;假如每一个即兴生成的、能对个体进行修饰润色的新基因,很有可能为这一物种所选择;假如你也有足够的时间,那么,这个系统注定要迟早发育出大脑,还有知觉。

生物学实在需要有一个比“错误”更好的词来指称这种进化的推动力。或者,“错误”一词也毕竟用得。只要你记住,它来自一个古老的词根,那词根意为四处游荡,寻寻觅觅。

(选自《水母与蜗牛——一个生物学观察者的手记(续)》,有删改)

【小题1】作者在第一段里说“从某种本质意义上说,我们不能声称自己取得了什么进步”,但在第二段里又说“我们在其他方面却取得了进步”,如何理解这两句话?
【小题2】科普文的语言除准确严谨外,还具有不同于一般说明文的语言特色。请在文中加点词任选两个,结合文章简要分析这些不同的语言特色。
【小题3】作者为什么将标题取名为“绝妙的错误”,请结合全文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