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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所认识的许国璋教授
黄源深
许国璋教授尤因教材而名扬天下,但其学术成就远不止于此。
他晚年主攻语言学和语言哲学,发表了一系列文章。其中“语言的定义、功能、起源”“语言符号的任意性问题——语言哲学的探索”“社会语言学和唯理语言学在理论上的分歧”“从《说文解字》的前序看许慎的语言哲学”“《马氏文通》及其语言哲学”和“追寻中国古代的语言哲学”篇篇都是见解独特的文字,成为当代语言学研究的力作。他给语言下的定义,越出了传统的“工具”说,大大丰富了语言的涵义,被语言研究者反复引用;他撰文批驳了“中国没有语言学”的说法;他抉发出了《说文解字》前序中“非常精彩的语言学见解”;他肯定了《马氏文通》的“普世语法哲学”。这些,都是他对中国语言学建设的重大贡献。
关于翻译,许国璋教授在“学术论著的翻译——以罗素《西方哲学史》论文艺复兴诸段为例”一文中指出,“翻译的目的,在于便利不懂外文之读者,如不懂外文之读者读之不懂,翻译者不能说尽到责任”。强调“译文力求醒豁,不按词典译义,而按词的文化史涵义翻译。不按单句翻译,而按句段译出,用流水句法,不用三四十字的竹节句”。尤其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他提出了翻译学术论著时使用“阐译”法,并现身说法,以自己翻译罗素《西方哲学史》片段为例证,既有理论,又有实践,读来明白易懂。所谓“阐译”法,即为了使读者明白原著含义,译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对译文作适当阐释。尽管“阐译”法是否完美无缺,尚可讨论,但为学者们树立了一个榜样,说明理论可以突破,学术是应该创新的,我们不能总是亦步亦趋地跟在他人后面,唯洋理论是从。
许国璋教授主编的《英语》(四册)具有鲜明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可以说是为中国英语学习者度身定制的,因此自1963年发行以来,一直受到普遍欢迎,广泛用作大学教材、自学教材、培训教材,经修订后,到1996年已重印40余次,民间俗称为《许国璋英语》。文革后的“外语热”中,《许国璋英语》独领风骚,街头巷尾,提起英语学习,言必称许国璋。许国璋英语教材前后印发几千万册,盛行中国达三四十年,对我国几代人的英语学习,产生了难以估量的影响。如今,由于时代的变迁,当年的轰动不再,但其倡导的科学性、实用性、知识性等原则,将惠泽后世,成为英语教材编写的圭皋。
许先生不但富有才情和创新精神,在很多方面为中国学界做出了重大贡献,而且他崇高的精神境界和职业操守,也为广大学人树立了榜样。他把金钱看得很淡,虽然教材的稿费不菲,但他大多用于资助困难学生和同仁,他甚至还把留在国外书店、当时显得非常金贵的一点外币,也给了在当地进修的学生拿去买书。外出讲学,他常拒收讲课费,说是各校都有困难,招待我们已经不容易了,不能再收费。他生活极其俭朴,家里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厅堂里唯一的“摆设”,是一张陈旧的八仙桌和几条靠背椅。据他孙子回忆,他卧室的“双人床”也是学校宿舍楼两张单人床拼起来的,他在这张床上睡了数十年,直至去世。他安于清贫,精神上却非常充实,孜孜矻矻,专心治学,垂暮之年仍不断追求新知,自述“九时睡,四时起,读书到七时,稍进食,写文到十时,亦不甚倦”。还常以自身体验勉励青年,要“有做学问的欲望,有追求知识的志趣。我今年75岁了,仍兴致勃勃地看新书,每天都吸收新的知识,新的思想,享受智力增进的快乐”。他的经济状况,被宿舍楼旁摆摊的小皮匠注意到了,传来话说“大名鼎鼎的许国璋,每月的收入还不如我小皮匠”。他听了不以为然,说:“他小皮匠有小皮匠的人生哲学,我许国璋自有我许国璋的人生哲学,我才不在乎呢!”
(节选自2016年11月2日《中华读书报》)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他建树最丰的是人们所熟知的英语数学,但他晚年把探索的触角伸到了语言学、语言哲学、翻译等诸多领域,且多有成就。
B.他主攻语言学和语言哲学,发表了一系列文章,其中,他给语言下定义,反对传统的“工具”说,大大丰富了语言的涵义,得到了同仁的认可。
C.关干翻译的目的,他的看法是:在于便利不懂外文之读者,如不懂外文之读者读之不
懂,翻译者不能说尽到责任。
D.他生活极其简朴,家里几乎设有一件像样的家具,厅堂里位于的“摆设”,是一张陈旧的八仙桌和几条靠背椅,他卧室的“双人床”也是学校宿舍楼两张单人床拼起来的。
【小题2】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
A.许国璋富有创新精神,用自己翻译题罗素《西方哲学史》片段为例证,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简明清晰地阐述了自己的翻译新观点。
B.许国璋先生不看重金钱,他辛苦编教材的稿费大多用于资助困难学生;他甚至还把当时非常金贵的外币,也给了在当地进修的同仁拿去买书。
C.许国璋先生精神上非常充实,孜孜矻矻,专心治学,还常以自身体验勉励青年要“有做学问的欲望,有追求知识的志趣”。
D.许国璋先生乐干接受新知识,新思想,虽热年过七旬仍兴致勃勃地看新书,享受智力增进的快乐,借此延年益寿,
E. 许国璋先生有崇高的精神境界和职业操守,安于清贫,不理睬小皮匠的讥讽,认为做学问比挣钱更重要。
【小题3】许国璋先生有哪些学术成就?请简要概括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9-11 01: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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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一段文字,完成小题。
人体干细胞
人类胚胎干细胞是人类胚胎发育早期——囊胚中未分化的细胞。囊胚外表是一层扁平细胞,可发育成胚胎的支持组织如胎盘等;中心的腔称为囊胚腔,腔内侧有内细胞群。内细胞群在形成内、中、外三个胚层时开始分化,内胚层分化形成肝、肺和肠等,中胚层分化形成骨胳、血液和肌肉等,外胚层分化形成皮肤、眼睛和神经系统等。由于内细胞群能发育成完整的个体,因而这些细胞被认为具有全能性。
成人身上也有干细胞,主要分布于骨髓、血液、大脑、胰腺等处,比如骨髓和血液中就有造血干细胞。但是,这些成年干细胞非常稀,较难分离和纯化。它们的作用基本上是确定的,例如骨髓中的造血干细胞在体内环境下的使命就是分化成各种血液细胞。虽然近年来发现成年干细胞也具有一定的可塑性,例如在体外培养时,可通过改变条件让骨髓干细胞分化成神经细胞,但是目前还未发现成年干细胞能像胚胎干细胞那样具有分化出所有类型细胞的能力。同时,成年干细胞在体外难以扩增,而胚胎干细胞可以在体外扩增达三四百代。因此生物学家们普遍认为胚胎干细胞的研究更有价值,美国生物学家戴利说:“20世纪是药物治疗的时代,21世纪则是细胞治疗的时代。”
目前,胚胎干细胞研究丛一个重点是用来产生神经细胞,以修复受损伤的神经系统。美国霍普金斯大学一个实验室用病毒感染老鼠的脊髓神经,使之瘫痪,然后从人的胚胎组织分离出来干细胞,在体外培养一段时间后,再注射到瘫痪老鼠的脊髓中。三个月后经过治疗的老鼠能蹒跚走路,而未经治疗的老鼠依然故我。解剖结果显示,这些来自人类胚胎的干细胞已经布满了老鼠的脊髓,并具有成熟的神经细胞的特征。
胚胎干细胞另一个研究重点是用于产生能分泌胰岛素的胰腺组织,再将这些胰腺组织移
植到体内,以根治糖尿病。去年西班牙的研究者就将胰岛素基因转入小鼠的干细胞中,使之具有分泌胰岛素的能力,再将这些干细胞植入患糖尿病的小鼠胰腺中,结果小鼠的糖尿病症状消失了。
胚胎干细胞还有多种可能的用途。不过,医学界的关梦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变成现实。
胚胎干细胞分化的组织是否会在人体内无限度地增殖,甚至形成肿瘤,科学家必须小心提防,
以免未得其利,先受其害。而分离干细胞必须“杀死”胚胎,这是否属于谋杀,也正在成为媒体和饭桌上争吵不休的话题。
【小题1】下列对“人类胚胎干细胞”这一概念的理解,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人类胚胎干细胞即人类胚胎发育早期囊胚外表的扁平细胞和囊胚腔内侧的内细胞群。
B.人类胚胎干细胞就是人类胚胎发育早期囊胚腔内侧的内细胞群。
C.人类胚胎干细胞是人类囊胚中可发育成胎盘、肝、肺、骨胳、皮肤等的全能性细胞。
D.人类胚胎干细胞不仅指人类囊胚中未分化的细胞,也指成人身上的成年干细胞。
【小题2】文中生物学家认为“胚胎干细胞的研究更有价值”,下列不属于生物学家判断依据的一项是
A.成年干细胞主要分布于骨髓、血液、大脑、胰腺等处。
B.成年于细胞非常稀少,较难分离和纯化。
C.成年干细胞并不具有分化出所有类型细胞的能力。
D.成年干细胞在体外难以扩增到三四百代。
【小题3】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造血干细胞和骨髓干细胞都属于成人身上的成年干细胞。
B.成年干细胞在体内的分化方向是确定的,在体外培养时其分化方向则是不确定的。
C.所谓“细胞治疗的时代”,主要是指利用胚胎干细胞治疗疾病的时代。
D.利用胚胎干细胞产生能分泌胰岛素的胰腺组织以治疗糖尿病,已取得初步研究成果。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文后各题。
像天使一样死去
周海亮
从进入集中营那天,她就知道她必将死去。
甚至,从被赶上列车,她就知道她必将死去。她无数次听过集中营的故事:魔鬼般的士兵,黑暗的毒气室,堆积如山的尸骨,臭气熏天的焚尸炉……世界像墓地般寂静,天空飘落着死人的灰烬……列车像拴在一起的棺材,咣当,咣当,坚定地奔赴死亡。外面冰天雪地,车厢里却热得发狂。不断有人死去,闷死,热死,病死,吓死,死去了,尸体或被焚烧,或被抛上铁轨,任列车碾成肉酱。
她们本该被处死,可是突然,她们有了生的机会。集中营里多出一个工厂,制造前线吃紧的钢盔。她们站在院子,任士兵像牲口那样挑拣。士兵将看似虚弱或者生病的女人赶到墙角,然后,当着她们的面,一个一个射杀。她们那般温顺,温顺到枪声响起,立即听话地倒下,没有哀嚎,没有挣扎,没有抽搐。那里有她的姐姐,她看着姐姐,看着,看着,看着,姐姐就消失了。然后她们来到车间,她看到骷髅般的钢盔堆成了山。每天都会有人死去。闷死,热死,冻死,病死,吓死,被士兵杀死。每天,早晨,她们都会站到院子,任士兵挑选。她们的身体逐渐变成一样的枯瘦虚弱,她们的脸色逐渐变成一样的苍白灰暗。被射杀的女人越来越多——她们那般虚弱,那般苍白——士兵们绝不会让她们多浪费一粒粮食——那么多年轻健康的女人源源不断地被输送进来。
她们制造出世界上最坚固的钢盔。她们保证子弹不能将任何一只钢盔射穿。这是她们得以活下来的唯一保障。
钢盔被送上前线,助士兵打胜仗。士兵打了胜仗,更多的同胞被杀害,更多的女人被送来。送来的女人生产出更多更坚固的钢盔。更多更坚固的钢盔再一次抵达前线。很多时,她想,她其实,她们其实,正做着不可饶恕的罪恶事情。可是她想活。她们都想活。哪怕多活一天。哪怕多活一时。她和她们,说服不了自己。
与她同时进入集中营的女人越来越少。她们无奈地将自己透支,然后被枪杀,焚烧,一把灰撒得到处都是。她们太过虚弱,虚弱到抱不动一只钢盔。她也虚弱。但是,她有办法让自己看起来更健康一些。最起码,她有办法让自己看起来比其他女人更健康一些。
因为每一天,她都要偷偷化妆。
用了自己的鲜血。
她咬破手指,将鲜血抹上嘴唇,抹上脸颊。她有了虚假的血色,有了健康的色彩。士兵的目光无数次划过她的脸,却每一次都没有停留——只要士兵的目光在哪个女人的脸上停留超过一秒钟,那个女人就必将死去。那是来自地狱的目光。
战争是罪恶的。士兵是罪恶的。她也是罪恶的。她知道。
似乎她的血越来越少。一开始,她咬手指。后来,她咬手腕。再后来,她咬所有可以放出鲜血的地方。有女人发现她的作法,开始效仿,于是,第二天,很多女人的脸,便有了红艳艳的色彩。可是仍有人被射杀。——前线的士兵势不可挡,被送来的女人越来越多。车间里,已经不需要那么多工人。
这样的日子延续了两年。终于,与她一起前来的女人,只剩下她和一个女孩。焚尸炉每天都在焚烧尸体,她想那些皮肉烧焦的臭味,会在这里弥漫一百年。
终于战争要结束了。她们得到消息,明天,盟军就会打到这里。当然,盟军到达以前,她们将会被集体射杀。
这结果,其实,她早就预料到。
她熬过两年,终于熬到了死。她放光身体里所有的血,终于熬到了死。她说服自己不要恐惧,然而,她说服不了自己。
她躺在光光的床板上,旁边,睡着那位年轻的女孩。女孩身患重病,即使不被射杀,她也将很快死去。突然女孩笑了。她愣住。这是她第一次听见女孩的笑声。
她摇醒女孩。她问她笑什么。女孩说,我梦见自己变成新娘。我穿着雪白的婚纱,我的嘴唇红得就像刚刚采摘的樱桃。我把自己打扮得那么漂亮,呵,我是天使……梦里的女孩成为新娘,成为天使,可是她呢?每天她也在努力打扮自己,却只为生产出更多更坚固的头盔,然后将她的同胞,推向死亡。
这可耻。这不可耻。这可耻。
突然她想漂亮地死去。像梦中的女孩那样漂亮地死去。既然她靠血色多活了两年,为什么,她不能靠血色死去一次呢?
清晨,她唤醒所有的姐妹。她说让我们漂亮地死去一次。像新娘那样死去。像天使那样死去。
她活了下来。尽管她们被赶到院子,周围布满荷枪实弹的士兵。枪没有响,士兵们匆匆逃离。然后,朝阳里,她看到一辆辆装甲车从天而降。
……
放过她们的,是集中营里的最高长官。他嗜血成性,杀人如麻。可是那一刻,他说,当看到她们用鲜血将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他害怕极了。他必须留她们一条生路,他不能够射杀从地狱里逃出来的天使。
他是站在绞刑架上说出这句话的。尽管他罪恶滔天,但那天,他努力将自己打扮得英俊。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描写集中营的语言颇有特色,大量的短句,比喻、反复等修辞的运用,使文章读起来沉重压抑,和小说的情节紧紧契合。
B.在同伴们不断被射杀时,“她”却靠用鲜血化妆的办法活了下来,这一悬念的设置使情节顿生波澜,震撼人心。
C.小说开头女人们温顺地被射杀和结尾女人们用鲜血将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反映出她们反抗意识的觉醒。
D.“她”听年轻女孩说梦见自己变成天使,使“她”开始意识到两年来助纣为虐的罪恶,并毅然做出像天使那样死去的选择。
E. 小说结尾,集中营最高长官在绞刑前努力将自己打扮得英俊,反映出人性的光辉最终战胜了邪恶,成为小说情节的高潮。
【小题2】小说中的画线部分“这可耻。这不可耻。这可耻。”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的“她”有哪些特点?请简要说明。
【小题4】有人说小说中用鲜血化妆的情节不合情理,削弱了小说的感染力,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3

论述类文本阅读

一物不知,深以为耻

徐梓

在中国古代社会,学者有追求博学的传统。博学之所以重要,诚如王充在《论衡别通篇》中所说:“人不博览者,不闻古今,不见事类,不知然否,犹目盲、耳聋、鼻痈者也。”古人认为,一个学者只有博学多识,才能学有本源,根深基厚,才能胸次自高,气象自大,才能文章有根据,下笔知取舍,这也就是所谓的“见博则不迷,听聪则不惑”。

追求博学的传统,由孔子开创。孔子不仅号召人们“博学于文”,主张和学问广博、见识丰富的人做朋友,而且身体力行,给世人树立了榜样。于学,他学而不厌,老而弥笃,单是一部《易》,就被他读得“韦编三绝”。他谦称有德性比他好的人,自信没有比他更乐学 好学的人。他不以“生而知之”自居,本着学无常师的态度,一以贯之地“每事问”,随时随地周咨博访,不耻下问,以一个开放的心态,增益自己的知识。正是因为这样,他不仅通 晓并有能力整理《诗》《书》《礼》《乐》《易》等文化典籍,而且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为此,汉代的扬雄在《法言》中说:“圣人之于天下,耻一物之不知。”

从此以后,很多人把对博学的追求,进一步凝练为“一物不知,深以为耻”“一事不知,儒者之耻”这样高度精练的语句。刘知几在《史通》中说:“‘一物不知,君子所耻。’是则时无远近,事无巨细,必籍多闻以成博识。”

对于学者来说,“一物不知,深以为耻”不只是一个口号,一面旗帜,更是一种引领,一种激励。明代学者徐光启和利玛窦熟识之后,他因为《几何原本》“未译,则他书俱不可 得论”,于是向利玛窦提议合作翻译此书。利玛窦则因为翻译此书颇有难度,劝他搁置此事。 徐光启回答说:“吾先正有言,一物不知,儒者之耻。”毅然以“吾避难,难自长大;吾迎 难,难自消微,必成之”的气概,迎难而上,开始了这部著作的翻译工作。

清朝学者阎若璩,幼年体弱多病,资质鲁钝,兼有口吃,读书至千百遍,往往还不了解书文的大意。但他立志博览群书,曾将“一物不知,以为深耻;遭人而问,少有宁日”题于柱上,以此来鞭策自己勤学不怠。水滴石穿,积思自悟,终于在 15 岁那年的一个冬夜,他因为“读书有所碍,愤悱不肯寐”,沉思良久,“心忽开朗,自是颖悟异常”。他继承了清初学者博学多通的学风,只要“一意未析”,就会“反复穷思”,甚至是“饥不食,渴不饮,寒不衣,热不扇,必得其解而后止”。每论一事,每立一说,都要穷原竟委,力求精核,“大 抵事必求其根柢,言必求其依据,旁参互证,多所贯通”。他的《尚书古文疏证》,用 120 多个证据,将孔安国传古文《尚书》判定为伪书,“祛千古之大疑”,成为一代名著。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现代社会,各种资讯海量增加,一个人再勤勉,也不可能遍索尽读、周知万物。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善取,而且要善弃,博观约取。但无论如何,传统士人“一物不知,深以为耻”的精神追求不能轻易抛弃,仍然要继承吸收、转化创新,实现“博通”和“专长”的有机统一。

节选自(2016 年 11 月 30 日《光明日报》)

【小题1】简要分析本文的论证思路。
【小题2】文章引用清朝学者阎若璩的事例有什么作用?
【小题3】怎样才能成为一个渊博的人?请结合文章简要概括。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直接导致经学在二十世纪衰落的原因,应该是1912年以后经学这门学科的消亡。学科的消亡使经学失去了其应有的载体,被分割为文史哲三个学科,成为所谓“人文学科”的一部分。尽管我们可以从历史、文学、哲学角度研究经学,但和以西医的方式研究中医一样,主要是一种外在的研究,经学的自主性丧失了。

晚清的摧枯拉朽式失败带来一种客观效应,似乎中国传统的经学不足以济时之难。这是后来新文化运动的推动者否定经学乃至文化传统的理由。晚清道咸以后,清朝的社会政治系统已经开始发生崩解,以皇权及八旗、绿营兵为主体的政治架构已经不足以因应困局。虽然由以曾国藩为首的一批理学士大夫组成的湘淮军系统暂时稳住了局面,所谓“同光中兴”,但在内对付太平军、捻军等似乎尚可,在外应对西洋文明却远远不够。

因此,经学研究必须要发生新变,这种新变不只是作为常道的经学的自我要求,同时也还是在为清代以来的历史补课。近代以来,不少学者已经开始从事这些工作,尽管他们的许多工作在经学内部也是极有争议的,但在主张有体有用、回归传统学术体系的意义上却是相通的,借用时下的学科分类体系,经学不仅涵盖人文学科,同时也包括杜会科学,两者相合,才是作为内圣外王形态的经学,才是未来新经学的应然形态。

经学应该取精用宏,广泛吸收人类文化遗产,发掘经典自身意蕴,形成能够为与目前人类文明对话奠定基础的新的经典诠释。在这方面,无论晚周、汉唐、宋明还是清代,都产生了具有自己风格的重要经学著作,但能够代表中西会通时代的经学注疏,却仍然凤毛麟角。中国经学学者应该自觉进行自身义理的反思,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与其他文化的深入对话。在这一方面,二十世纪留下了不少遗产,这就是新儒学的各种形态。经学不能故步自封,应该重新回到世界之中。

经学要重新回复自身的社会实践性。经学应该显示出其应对时代问题的能力,提出具有真知灼见的解决方案,而不是供寻章摘句之用。经学实践性最初的表现形式便是礼学,贯注于古典时代的人伦日用之中。但由于古礼的原则至少在汉代以后就遭到了破坏,礼俗逐渐取代了礼的精神原则。在经权之辨中,权的流变性超过了经的恒常性,这造成了唐宋,特别是明清以降中华文明的某些根本弊端,譬如诚信的内在动力缺失。如何持守古礼中的常道,是当下经学应该致力的问题之一。

经学应该守先待后,接上固有学术,对以往经学的各种形态进行更深入的清理,因此应该努力推进以经学自身为进路的学术史研究。假如我们把经学理解为一种涵摄价值系统在内的知识体系,相比于佛学、西洋哲学、社会科学、神学等知识体系的自我清理来说,经学是远远落后的。我们仍然缺少真正系统而通贯的经学史。

(摘编自邓志峰《衰落呼唤新变》)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学科的消亡使经学失去了其应有的载体,导致经学缺失了自主性,也是经学在二十世纪衰落的直接原因。
B.新文化运动的推动者否定经学乃至文化传统,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中国传统的经学不足以济时之难。
C.要形成贯通中西的经学,经学研究者要进行义理反思,吸收中华文化遗产,发掘经典自身意蕴。
D.礼学对经学的发展有重要影响,是经学实践性最初的表现形式,贯注于古典时代的人伦日用之中。
【小题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从二十世纪经学衰落原因入手,阐述了经学需要新变,重点论述了经学如何发展的问题。
B.文章在论证经学新变问题时运用了对比论证、引用论证和道理论证,其中以道理论证为主。
C.文章指出了经学和经学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经学研究的具体措施,论证结构清晰,逻辑严密。
D.文章论述中坚持一分为二的原则,如“经学要重新回复自身的社会实践性”注重正反两面的论述,具有辩证意味。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作为内圣外王形态的经学和未来新经学的应然形态,应该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有机融合的结果。
B.经学研究要革新,既有经学内在发展的自我要求,更为重要的是寻找经学应有的载体,为清代以来的历史补课。
C.经学新变的关键是经学要重新回复自身的社会实践性,重新回到世界之中,取精用宏。
D.经学发展有过一段黑夜,但未来发展的道路还很漫长,我们仍然缺少真正系统而通贯的经学史。

同类题5

(题文)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鸟类的嗅觉、味觉和“第六感”
扑朔迷离的鸟类嗅觉
很久以来,鸟类学家一直认为鸟类缺少嗅觉能力。20世纪初的一些证明鸟类没有嗅觉的研究更是“证实”了这一偏见。在其中的一项研究中,研究者在火鸡面前放两盘食物,一个盘子里的食物上浇有一些味道浓烈的调料,如薰衣草油,另一个盘子里的食物上则不添加其他气味的东西。火鸡很快将两盘食物吃完,之后又毫不犹豫地吃下第三盘食物——被氢氰酸污染的食物。当然,这只火鸡最后死了。人们于是得出结论:鸟类没有嗅觉。 学¥科网
尽管早期解剖学对此提出了相反的论证,但这种错误观点还是以讹传讹地流传了下来。直到20世纪60年代,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贝蒂西·班的研究终于扭转了人们对于鸟类嗅觉的偏见。她发现人类鼻腔中用来温暖吸入空气以及检测气味的鼻窝结构,一些鸟类也同样拥有,只是更小更精致而已。她据此认为鸟类也有嗅觉。在对鸟类的嗅球进行了深入研究后,她发现,不同种类鸟类的体形大小不一,它们的嗅球大小占大脑的比例也不一样,反映了它们各自不同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对嗅觉的依赖程度。
如今,人们对鸟类嗅觉的认识已大有改观,最近一项描述信天翁和海燕嗅觉能力的研究称,这些鸟类生活在“嗅觉构成的海景中”,灵敏的嗅觉帮助它们寻找食物、繁衍后代,甚至筑窝建巢、寻找配偶也离不开敏感的嗅觉能力。
鸟类也有味觉
狗通常被认为是“狼吞虎咽”地咽下食物,它们似乎根本没有花时间去品尝食物的口味。但事实上,狗主人都知道,狗并不是对食物不挑剔。对于鸟类来说,其实也是这样。
很早以前,达尔文等人的一些研究证据表明,鸟类也有发育完全的味觉。他在给鸟喂食巢蛾毛虫时观察到,笼子里的鸟儿摇晃着脑袋,厌恶地将毛虫吐了出来。之后,华莱士的一些研究表明,鸟类感觉味道难吃的毛虫通常都带有鲜艳的“警告色”,拥有这个特点的毛虫发出的信号就是:“我不好吃,请别吃我!”
后来的研究表明,像我们人类一样,鸟类的舌头上也有味蕾。不过,令研究人员感到困惑的是,鸟类的味蕾似乎太少,不足以区分食物的好吃与难吃。1974年,荷兰莱顿大学的研究人员在鸭上发现了疑似味蕾的东西,通过显微镜仔细观察发现,原来野鸭共有五簇味蕾,四簇分布于上颚,一簇分布在下颚,而舌头上则没有味蕾。虽然鸟类的味蕾远少于哺乳动物——人类有数万个味蕾,野鸭只有400个味蕾,但它们就像我们人类一样,同样拥有对甜酸苦咸的品尝能力,至于它们是否能品出人类清幽赌咒的鲜味来,目前还没有经过实验证实。
鸟类神秘的“第六感”
鸟类的另一种鲜为人知的能力——检测地球磁场的神秘能力,如今正在引起研究人员的极大兴趣。
许多鸟类的导航能力堪称神奇。在威尼斯的教堂塔楼上放飞一只马恩岛上的海鸥类飞鸟,它们可以准确无误地回到英国西海岸沿海一个岛屿上的它们出生的巢穴中。它们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
如今我们知道,鸟类体内拥有多种导航机制,包括利用太阳和星星导航,以及利用嗅觉导航等,而最新也最神奇的发现是鸟类利用地球磁场导航的能力。这曾经被认为是不可能的,但上世纪8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相信鸟类确实拥有这种神奇的“第六感”。我们不知道鸟类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但我们知道它们确实拥有这种不可思议的神奇能力。
最近的研究发现,鸟类不仅能够检测到地球磁场的方向,甚至还能通过某种化学反应检测到磁场的强度。早在上世纪70年代,物理学家就已经知道,某些化学反应能够因磁场而发生变化。更奇异的是,科学家在对欧洲知更鸟的研究中发现,通过鸟类右眼的光线可产生这种变化。目前研究人员正在研究这种反应具体发生在鸟类身体的哪个部位。一些科学家猜测,鸟类甚至可以“看见”地球磁场的轮廓线。对人类来说,这确实是非常难以想象的。
(有删改)
【小题1】(小题1)鸟类学家对鸟类嗅觉的认知,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小题2】(小题2)在说明“鸟类也有味觉”时,作者主要用了哪些说明方法?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题3)根据文意,鸟类的“第六感”指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