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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叶嘉莹:一生与诗词相恋
近日,92岁高龄的叶嘉莹在“世界因你而美丽——影响世界华人盛典”颁奖礼中获颁2015-2016年度“终身成就奖”。此前数十年间,她身挟满腹诗书,走遍中国台湾以及美国、加拿大……为中国古典文化的传播,立下了汗马功劳。
1924年7月,叶嘉莹出生于北京的一个书香世家。三四岁时,父母便教她背诵诗词。而她的伯父叶廷又,是一位有很深古典文化修养的中医。在伯父的引导下,深居大院的叶嘉莹常常把院子里的草木作为对象,吟诗作词。1941年,叶嘉莹高中毕业,进入辅仁大学专攻古典文学专业。在辅仁大学,叶嘉莹遇见了她铭记一生的恩师顾随。顾随古典文化功底极为深厚,他对诗歌的讲授令叶嘉莹如痴如醉。师生二人常常诗词唱和,被师友传为佳话。顾随曾在给她的信中写道:“假使苦水(顾随别号)有法可传,则截至今日,凡所有法,足下已尽得之。”但他希望叶嘉莹不仅要继承自己的衣钵,更要“别有开发,能自建树,成为‘南岳下之马祖’”。
如果顾随泉下有知,最高兴的肯定是叶嘉莹果然如他所期望那般做到了“别有开发”和“能自建树”。师徒二人在诗词世界里研读的轨迹,也有相似之处。顾随是受蔡元培之命学习西洋文学,得益匪浅;而叶嘉莹则在机缘巧合下,前往北美访问交流,在此期间接触到了西方文学理论。叶嘉莹发现,西方文学理论与中国的传统词学理论有不少暗合之处,便逐渐尝试用西方文学理论中的诠释学、符号学、接受美学等来诠释中国的古典诗词。这种将中西理论融合的研究策略很快为叶嘉莹的诗词研究开辟了一片新的天地。以西方文学理论解析古典小词,成为叶嘉莹治学的重要特点。南开大学原副校长、文学院院长陈洪评价叶嘉莹说:“融合中西以推进词学研究,卓有成效者,海内外自是不做第二人想。”
在海外教书时,叶嘉莹常常感慨,中国古典诗词的韵味,在翻译成英文后就要逊色不少。而用英文授课,也让她常常有不能阐尽其意之感。1979年,凭借一封寄给国家教育部的言真意切的信,叶嘉莹终于可以回国教书。从那年起,叶嘉莹便犹如候鸟一般,按照时令奔波于大洋两岸。她讲授古典诗词的足迹遍布祖国大江南北。1993年,她受邀担任南开大学中华古典文化研究所所长,并捐献出一半退休金约10万美元,设立“驼庵奖学金”和“永言学术基金”奖掖后学。
她自认,这一辈子,她完成了两件大事。一是在当年顾随的课堂上,她埋首苦记,犹如录音机一般一字不差地把顾随的讲课“录”了下来,并在几十年后整理出版。另一件事,就是她去海外以后,托人把台湾大学教授戴静山先生的古近体诗歌吟诵录了下来,并最终在内地推广吟诵的过程中发挥作用。
这是她留给人们的两把钥匙。有了它们,人们要去领略中国古典诗词的意境,去感受中国古典诗词传统的吟诵之美,尽可以循迹而得。如今,她也在打造自己的钥匙。她教书70年,留下来的讲课、讲演录音,有2000小时以上。学生们正在帮助她整理成书。等到出版之日,喜爱诗词的人们又将迎来一场精神盛宴。
她亲自体会到了古典诗歌里面的美好、高洁的精神,而现在的年轻人,他们进不去,找不到一扇门。她希望能把这一扇门打开,把不懂诗的人牵引到里面来。“这就是我一辈子不辞劳苦做的事情。”“如果到了那么一天,我愿意我的生命结束在讲台上。”
(节选自《东西南北·看人物(上半月)》2016年8期,有删改)
【相关链接】:我很不喜欢“才女”这两个字,有人说过我是穿裙子的“士”。我身体是女性,但是我的品格是士大夫的“士”,就有中国儒家传统的“士”的品格和持守。
(节选自《叶嘉莹:我是穿裙子的中国“士”》,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内容的概括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叶嘉莹致力于中国古典文化的传播,为讲授古典诗词奔波于大洋两岸,足迹遍布祖国大江南北。
B.叶嘉莹诗书满腹,离不开她出身于书香门第,幼年时期就开始吟诗作词,后又得遇名师指点。
C.叶嘉莹治学极有特点,她借鉴西方的文学理论来推进中国词学研究,这在海内外是独一无二的。
D.叶嘉莹成为诗词研究大家,得益于她深受中国儒家传统熏陶,年轻时埋头苦读,教书时不断积淀。
【小题2】下列对传主的评价,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诗词研究自成一派。叶嘉莹师承名家,对诗词的创作与研究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融合中西,别有开发,能自建树。
B.挚爱诗词,志向高尚。叶嘉莹一生以诗词为伴,站在通往诗词王国的道路上,诲人不倦度人无数,不辞劳苦地做中国古典文化的传灯人。
C.注重人才培养。叶嘉莹出任南开大学中华古典文化研究所所长,并出资设立奖学金和学术基金来鼓励年轻人。
D.个性鲜明。叶嘉莹身为女性,饱读诗书,满腹才华,却不喜欢人家称呼她“才女”,喜欢人送的雅号“穿裙子的士”。
【小题3】文章标题为“叶嘉莹:一生与诗词相恋”,你如何理解?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11-13 02: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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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背后的子弹

包利民

冲出战壕的时候,班长赵锐只觉得兴奋,他大步向前,狂风,还有子弹的呼啸。他都没有一点儿的恐惧,这样的场景他经历得太多了,竟是喜欢上了这种感觉。忽然,一丝莫名的凉意夹杂着不安涌上心头,只觉背后异样,猛回头,却见战士钱万里正跟在身后十来米处,黑洞洞的枪口晃动着,不时划过他的后心,他不禁颤了一下。

赵锐瞬间想起,许多次战斗都是这样,冲锋的时候,钱万里就跟在他后面不远处。他的心更是紧提了起来,作为班长,他没少收拾这个沉默的战士,总是找茬让他吃些苦头。有时是钱万里真的犯了错,有时是无事找事,不为别的,他就是讨厌钱万里的冷淡与冷漠,这个兵蛋子,不会讨好班长,也不会笑,让人心里不舒服。赵锐回想起刚才钱万里看着他的目光,比那枪口更让人心生寒意。事实上这种眼神赵锐在钱万里的眼中已看过多次,说不出的阴寒。这小子总跟着自己,不会瞅冷子照自己放上一黑枪吧!

钱万里的心里也的确是这么想的。每次冲锋,他都紧紧尾随赵锐,他甚至无视迎面而来的弹雨,眼中只有那个让他痛恨的背影。他是有着痛恨的理由的,他才十八岁,偷偷跑出来参军,就是为了躲避养父母的虐待。从小到大,他是在阴暗的际遇中成长起来的,心里已经没有了温暖,虽然不至于去恨每一个人,可他也不再相信任何人。他只是本份地当一个兵,作战也勇敢不退缩,可这却引来了班长的不满。有一次他不小心打翻了自己的那份饭,却被班长痛斥,不但饿着肚子,还被关了一夜的禁闭。他没想到逃出那样的家庭,却又迎来这么一个班长。他的恨便疯长起来,每一次他的手都攥得发白,下定决心一定要报复。

已经越来越接近敌人的阵地,不少战士都倒在了冲锋的途中。那子弹也越发密集起来,可却影响不了这两个人的推进速度。随着脚步的迈动,钱万里的步枪枪口也在不停地抖动,而枪口的前方,就是赵锐。赵锐也因此一阵阵地脊梁发冷,奔跑的身姿也有些僵硬。前方,敌人已经冲出阵地,战斗的短兵相接异常激烈。混战之际,钱万里觉得机会来了。他不停地开枪打倒对自己构成威胁的敌人,同时寻找时机向那个背影开上一枪,而这一枪,一定要毙命,还要做成是敌人射击的假相。赵锐听着身后的枪响,见敌人一个个倒下,暗自吁了一口气,同时笑自己的多疑。于是恢复了状态,围拢过来的敌人在他的枪口下一个个倒地。

冲到敌人阵地前,兵员已经大幅减少,敌人也呈包围之势靠拢过来,几乎四面都有敌人。见这情形,钱万里一阵激动,这就是最好的时机!他机警地四顾,敌人又倒下许多,前面的班长也撂倒了不少,在全排,他们两个的单兵作战能力是最突出的,钱万里想也许正是因为这个,赵锐才会收拾他。见周围的敌人有些退缩,暂时对自己构不成威胁,钱万里的枪口暗暗对准了前面背影的心脏位置,他相信自己的枪法,手因用力而微微颤抖。全身也出了汗,风更猛,他忽然打了个冷战,感觉到冷。那一瞬间,他记起一个同样寒冷的时刻。那时他躺在战壕里,午夜,冬季,睡梦中被冻得醒过来,而更大的困意再度让他迷糊,只觉得一个草垫子忽然盖在身上。他微微张开眼睛,只看见一个模糊的背影。而此刻,那背影正在清晰。

赵锐仿佛有预感般转过身来,见钱万里的枪正直直地瞄着自己,他下意识地举枪。钱万里的枪响了,而赵锐的枪也响了。有那么一刻,赵锐觉得无边的寂静,自己仍然站着,转回身去,一个接近他的敌人正在倒地。钱万里见到赵锐开枪,脸上竟露出了微笑,可身上却没有痛的感觉,一个敌人在他身后正慢慢倾倒。

两人对视了一发。赵锐骂道:“发什么呆,快跟上,小心我收拾你!”钱万里提枪而上,全身的寒冷顿消。战场上,两个身影所向披靡。

【小题1】下列对这篇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班长赵锐担心钱万里会放自己黑枪,是因为他平时老收拾这个战士,要求过于严厉。
B.钱万里带着寒意的目光,赵锐“已看过多次”,从侧面表现了钱万里心中恨意在增长。
C.小说几次写到枪口的“晃动”“抖动”“对准”等细节,表现了人物心理的微妙变化。
D.钱万里要打黑枪,却因“风更猛”而联想到班长的好,而放弃了复仇,情节巧合离奇。
E.小说以钱、赵二人同时开枪、互相救助结尾,情节凭空急转,给读者留下无穷悬念。
【小题2】这篇小说塑造人物形象时运用了哪些突出的技巧?举例说明。
【小题3】结合全文谈谈这篇小说在结构方面突出的艺术特色。

同类题2

   孔子是“人禽之别”的早期探索者。《论语·为政》中,记载了几则弟子问孝之事。他对子游的回答是:“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说的是孝子对父母不但要“养”,而且还要“敬”。这正是现存最早的“人禽之别”的文献资料。

孟子、荀子也有过相关的论述。《孟子·离娄下》有言:“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孟子认为人与禽兽不同的地方“几希”,其中一点是人能以仁义的标准行事。《荀子·王制》也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认为人在禽兽的有气、有生、有知之外,多了“有义”,所以“最为天下贵”,成为万物之灵。这是战国时期著名的“人禽之别”的论述。

孔子以“敬”为“人禽之别”的标准,是他成熟的思想的表现。子夏问孝,孔子的回答是:“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这段话里,为父母做点事,供奉些酒食,还说不上“孝”。“孝”的难得之处,在于子女对父母能时刻保持欢愉的容色。这实质上就是一个“敬”字。孔子还说过:“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无怨。”意思是即使自己的合理建议未被采纳,仍然要保持恭敬的态度。按照孔子的思路,仅仅供奉父母饮食算不上孝,只是如同“犬马皆能有养”的反哺而已。不供奉父母饮食,则是连犬马那样的畜生也不如的行为了。这是孔子言论中罕见的疾愤之语,无论对当时的人,还是后来者,都是极为严厉的警示。

社会与人生由于崇“敬”而升华。孔子以对父母有无敬意来区分人禽,没有孟子、荀子以仁义来区分那么具有概括性、抽象性,但却非常具体,抓住了人之所以为人的关键。人在孩提时期有父母之爱,这是自然之情,长大后供养父母很正常,但只有做到“敬”,才是对自然之情的升华,使行孝者由无意识而进入有意识的活动,达到道德理性的自觉。由于“敬”的直观性,它在儒家伦理由家庭向社会拓展的过程中作用巨大,成为人人需要践行的美德。《孟子·离娄下》云:“君子所以异于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孟子深得孔子思想的真髓,这段话是他对孔子看重的“敬”最简明扼要的发挥。

孔、孟所言之“敬”,后世奉为圭臬,而以宋代理学家程、朱之言最为典型。据《朱子语类》记载,朱熹有大量论“敬”的语录。如“敬字工夫,乃圣门第一义”“敬之一字,真圣门之纲领,存养之要法”。程、朱对“敬字工夫”的阐释,曾对维系世道人心发生了长久的影响。

(摘编自周国林、梁悦《子游问孝章的深邃意蕴》,有删改)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孟子、荀子认为人畜相异的地方不多,行仁义、有义是“人禽之别”,是人成为万物之灵的原因。
B.在孝子对待父母的态度问题上,孔子认为“敬”是高于“能养”的,“敬”是“人禽之别”的关键。
C.孔子认为,在父母面前要保持欢愉,即使父母不采纳自己的合理建议,也要对他们保持恭敬。
D.做到“敬”能促成行孝者道德理性的自觉,也因“敬”的直观性,促进了儒家伦理向社会的拓展。
【小题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第一段以孔子对子游的回答,强调了行孝须“敬”,第三段则对此作进一步解说。
B.文章采用引用论证,引用孔子、孟子、荀子、程朱的言论都是为了证明”敬”的重要性。
C.文章先论述行孝中的“敬”,再论及社会交往中的“敬”,强调了它在人际交往中的作用。
D.尾段举了朱熹对“敬”有大量论述的事实,从而论证了后世以孔孟所言之“敬”为圭臬。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孔子以“敬”作为“人禽之别”的标准之后,说明他对于“孝”的思想趋于成熟了。
B.孔子曾用罕见的疾愤之语批评不供奉父母饮食的人,是为了给予后世严厉的警示。
C.宋代理学家程、朱深入闸释了孔孟所言之“敬”,并对世道人心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D.孟子在分析“人禽之别”的问题时,继承发扬了孔子关于”敬”的解说,比孔子更进步。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暮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的段落,是黄昏。
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她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
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小马路时,发现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铁锨和柏油路面摩擦出刺拉、刺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路灯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大口。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费力地吼着痰,那吼是疙疙瘩瘩低沉、粗砺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网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他喊着说,“妈,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
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白菜汤味儿就从那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
她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看见儿子拿着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和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美优墅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白。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有点憋闷。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对这近切的鼓声充耳不闻。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描写细腻传神,“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表现了母亲爽朗的性格和舐犊情深。
B.“她”是城市里富有的暮年女性形象,与在建筑工地打工的老年女农民工形成对比,“她”因“观察”打工母子而得到了心灵的启示。
C.本文多处使用比喻的修辞手法,使平凡的人物形象可感,琐碎的日常生活变得丰富,枯燥的事理变得具体生动,有意味。
D.小说寓惊人离奇的情节于朴素平实、简约凝练的文字中,字里行间散发着生活的味道,传递出宝贵的精神,富有艺术魅力。
【小题2】小说中年轻人喊“妈”,这一情节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小题3】“暮鼓”作为小说的标题,意蕴深刻,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俄罗斯陆军腰带
马晓丽
秦冲中校没想到会在远离中俄边境的地方再见到鲍里斯。
秦冲迅速地瞥了一眼鲍里斯的肩章,心当即就被狠狠地抓挠了一下:妈的,这家伙都上校了!秦冲立刻觉得两个臂弯同时发痒,心想这回神经性皮炎指定是要大发了。
秦冲和鲍里斯是名副其实的老对手了,当年他俩都是边防连长时,曾守过同一段国境线,只是各为其主。秦冲和鲍里斯守的是黑龙江一段。冬季黑龙江会封冻,封冻之后江面上不仅能走人,跑载重车都没问题。所以一到了这个季节,方方面面就都活泛起来了,你一眼看不住就可能闹出个边境纠纷来。所以,每当进入冬季,两岸的哨位就开始跟着冰冻的江面,从岸边一点点地向江心推进。
秦冲觉得鲍里斯很军人,身姿挺拔,着装严谨,无论什么时候出现,脚下的皮靴都擦得锃明瓦亮。秦冲是很在意军人气质的,可惜那时咱的军装不给撑腰,想御寒就得把自己穿成个棉花包。秦冲是坚决鄙视棉花包的,只要是出现在俄军面前,特别是出现在鲍里斯连长面前时,秦冲准穿得周吴郑王的。其实,连刚下连的新兵蛋子都看得出,秦连长是在跟对面的鲍连长较劲儿。
眼前的鲍里斯仍旧身姿挺拔,皮靴锃亮,腰间是一条皮质优良的俄罗斯陆军腰带,棕黄色的皮带条上用明线扎出规则的菱形图案,纯铜卡头在阳光下闪着油亮的光。一般的腰带卡头上只有一个钉,这种腰带的卡头上却有两个钉,腰带上的钉眼也相应地有两排。秦冲曾在身上比量过这种腰带,他觉得这种双钉的腰带比单钉的扎在腰上更牢靠。秦冲觉得最不牢靠的就是我军现在用的这种腰带,卡头太民用化,时尚但不踏实。
这么多年过去了,老鲍除了军阶有变化,其余方面似乎毫无变化。见鲍里斯也在打量自己,秦冲下意识地挺了挺胸脯子。
正式演习之前的两军合练进行得很顺利。这次演习主要是为加强中俄两军的联合反恐能力,要求多兵种配合,运用多种手段打击恐怖分子。秦冲的特战营在演练中显得十分抢眼,俄军的表现也相当不错。
下午突降一场暴雨,没几分钟,野营村的大小排水沟就爆满了。根本不用秦冲多说,官兵们就挖沟的挖沟,培土的培土,舀水的舀水。对面的俄军帐篷也进水了,水漫进帐篷把盆都漂起来了,俄罗斯兵却什么都不顾只顾皮靴,光脚站在水里把皮靴提得高高的。秦冲赶紧派人去帮他们排水,俄罗斯兵这才纷纷跑出来,学着我们士兵的样子用盆往外淘水。
像来时一样突然,大雨说停眨眼间就停了。在查看俄军帐篷时,秦冲发现俄军竟然在悄悄地学我们的内务,他们也开始追求整齐划一,把牙缸摆成了一排,而且牙刷都朝一个方向倾斜。只是他们学得还不够地道,新牙刷都没开封,一看就是摆样子给人看的。
演习进行得很成功,秦冲的特战营在演习中表现得极为突出,获得了联合军演指挥部的高度评价。一切都很完美,只是演习过程中我军后勤部队出了点事,一辆保障车发生侧翻,驾驶员当场死亡。
清晨,鲍里斯把部队带到了野营村的小广场上,所有俄军官兵一起摘下了帽子,低头默哀。与此同时,旗杆上的那面俄罗斯国旗开始缓缓下降,直降到半旗的位置停了下来。秦冲心头一震。
晚饭前秦冲提着两瓶酒去找鲍里斯。演习结束了,俄军明天就开始撤了。
鲍里斯举着酒杯说,秦,我尊敬你。
老鲍你搞错了吧,秦冲笑着指了指自己的肩章,又指了指鲍里斯的肩章,说我有什么可尊敬的?
不,鲍里斯摇着头说,你是个好军人,从前到现在,都是。
好,秦冲说,就冲你这句话,我跟你连喝三杯!
喝完这三杯,鲍里斯突然问秦冲,秦,你看我是不是好军人?
老鲍……秦冲刚张嘴,鲍里斯就把他制止了。秦,鲍里斯认真地问,你为什么总叫我老鲍?我叫鲍里斯不叫老鲍,秦,你知道鲍里斯是什么意思吗?为荣誉而战。
好,鲍里斯,你这名字很军人,真不错。见鲍里斯高兴地咧开了嘴巴,又不无醋意地点着鲍里斯的肩章说,为荣誉而战,鲍里斯,你下一步该升准将了吧?
不,鲍里斯说,这是我最后一次参加军事演习了,演习回去之后,我们部队就撤编了。已经宣布过命令了,因为是最后一次,所以大家都很努力。秦,鲍里斯问,我是不是好军人?
你是好军人,鲍里斯,秦冲毫不迟疑地回答,从前到现在,都是!
秦冲和鲍里斯抬眼向远处望去,远处天空中飘扬着的两国国旗,在月夜里显得分外清晰。
秦,鲍里斯指着那两面一高一低的国旗问,这是为什么?
怎么说呢?秦冲想了想说,两个军队就像两个完全不同的家庭,各家有各家的生活方式,习惯了就只觉得自己的好,就算发觉了人家的好,也不会轻易就学,因为不习惯,还因为没有积累一时学不来。你能明白我说的意思吗?
鲍里斯说我明白了,就是我们的腰带好,你们的腰带也好,但不可以换?
秦冲大笑,说胡扯,这哪跟哪呀?腰带有什么不能换的?
鲍里斯立刻跳将起来,大叫了一声,好,那我和你换腰带。
换就换,秦冲也跳了起来。秦冲抽下自己的腰带在手里掂了一下,腰带很压手,皮质厚实,卡头漂亮。要离手了,秦冲才发现这腰带真的很好。
秦冲接过鲍里斯的腰带仔细地端详着。没错,正是他喜欢的那种俄罗斯陆军腰带。往腰上扎的时候,秦冲才觉出有些不方便,两个钉眼儿不是一下就能找准,皮质也显得过于粗硬了些。但这腰带系在身上真的很妥帖,很紧实,很有束缚感。
换了腰带,两人笑看着对方。秦冲惊讶地发现,自己的胳膊平整光滑,神经性皮炎竟奇迹般地好了……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故事描写了中俄两军交往中呈现的文化背景、军事传统等方面的差异,生动地刻画出秦冲、鲍里斯两人以及两国军人不同的精神气质。
B.秦冲注重形象,他认为绝对不能输给同为军人的身姿挺拔、着装严谨的老对手,所以在鲍里斯面前,哪怕再冷他也一定会穿着精神得体。
C.野营村突降暴雨,俄军什么都不顾只顾光脚站在水里把皮靴提得高高的,这一细节意在说明俄军的应变能力不能与紧张有序的我军相比。
D.秦冲虽对俄军降半旗的做法心生敬意,但认为因为习惯、积累等原因难以借鉴,正如俄军学习我军要求内务整齐的做法,也难以学到位。
【小题2】小说中秦冲和鲍里斯为什么都评价对方为好军人?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巧妙地运用了象征手法,请从文中找出例子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