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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名士的背影——汪曾祺其人其文
汪曾祺出生在江苏高邮一个有着浓厚传统文化氛围的士大夫家庭。他的祖父是清末拔贡,写得一手好文章,同时还兼具一点儿诗人气质。而他的父亲汪菊生更是一位多才多艺、带有名士色彩的人。这位兴趣广泛、才华横溢的父亲还很随和,从不像古板的八股先生那样教育孩子,而是将他当朋友看待,喝酒时给儿子也倒上一杯,抽烟时给儿子也分上一支,而且先给儿子点上火。汪曾祺初恋时写情书,他竟然在一边出谋划策。这种宽松和谐而又充满浓厚文化气息的成长环境,深刻地影响了汪曾祺的个性。可以说,汪曾祺身上那种富有才情、天真散漫的气质,早在童年时期便已打下深深的烙印了。
在西南联大,汪曾祺最为景仰的三位老师中,闻一多是最可称名士的。他走进教室,便点燃烟斗,有时抽卷烟,就问学生:“你们谁抽?”于是讲台上下老师和学生一起喷云吐雾,汪曾祺自然也在其中。另外一位老师沈从文,汪曾祺曾评价他说:“沈先生是一个感情丰富的人,非常容易动情,非常容易受感动。他对生活,对人,对祖国的山河草木都充满感情,对什么都爱着,用一颗蔼然仁者之心爱着。”闻一多对汪曾祺名士气质的影响,更多地表现为外在;沈从文的影响更多地表现为内在,他后来的为人、为文,都能看到乃师沈从文淡泊、从容、温情的影子。
有的名士是锋芒毕露的,刚硬而决绝,像一支剑、一团火,比如嵇康。而有的名士则是刚柔并济的,温润而坚毅,像一杯酒、一块玉,比如陶渊明。汪曾祺的名士范儿,离后者更近点儿。说“近点儿”,是因为他和陶渊明还略有不同。陶渊明是徘徊在出世入世之间的,而汪曾祺则完完全全是入世的。入世和名士放在一块,好像有点儿不和谐,但汪曾祺恰恰就是一个入世的名士。他入世,但不佞世。汪曾祺自己说:“我追求的是和谐”。此和谐不是政治术语,而是一种生活情调,一种人生境界。
汪曾祺追求和谐的这种“另类名士”气质,同他儒家为主、道家为辅的人格构成有很大关系。他坦言:“我是从感情上接受儒家思想的。我认为儒家是讲人情的,是一种富于人情味的思想。”何为儒家的人情?当然就是浓厚的现世关怀情结。但儒家的现世关怀,和与自然的和谐是分不开的,二者融合在一起,便是一种“诗性人格”。汪曾祺又极为讲原则,儒家思想中士的坚守、自重,在他身上体现得非常明显。他从不肯利用朋友为自己谋取方便。作为一名作家,他的这种坚守更体现在对文学标准始终不渝的独立见解上。
仅仅是儒家,还不足以成就他的人生境界,也不足以玉成他小说、散文创作的田园风格。再诗性的人格,只要“爱人”、“入世”,便不得不有所追求——不管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而有所追求,便容易为得失挂怀,陷入烦恼困顿中。汪曾祺一生淡泊名利、潇洒从容,尤其在最艰难的岁月里,始终以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煎熬和折磨,这与道家的影响有很大关系。不论何种境地,汪曾祺都能保持一颗平静、旷达的心,并积极去创造诗意、优美的文学与人生。
可叹的是,汪曾祺这位名士,大半生都活在一个“去名士化”的土壤里。他的可贵在此,他的落寞也在此。读汪曾祺的文章,经常会感到时代背景的淡化,或者向已经消逝的过往的偏向。汪曾祺自己也承认:“我的小说多写故人往事,所反映的是一个已经消逝的或正在消逝的时代。”这恐怕不能简单地以怀旧情结来解释。汪曾祺的散文里,有好大一部分是写饮食的,时代背景的淡化也好,消逝的过往也好,就散文来说,没有比写饮食更适合的题材了。
更难得的是,汪曾祺的饮食散文里往往又蕴含着丰富的风俗人文、历史考据,名士的情趣与文人的素养二美得兼,一时并见。若问,名士和美食家有必然联系吗?如果一概而论,并非如此;可是要说汪曾祺,那二者的联系确确实实是必然的。如果没有美食家的这层角色,汪曾祺的名士气质就失色不少;如果没有这种名士范儿呢,那汪曾祺也就只不过是个过得去的美食家而已。
屈指一算,汪曾祺离我们而去已经16个年头了。读者并没有忘记这个“老头儿”,他的书一印再印,尤其以饮食散文最受欢迎。相信很多人像笔者一样,把汪曾祺视为自己最喜爱的当代作家。其实仔细想一想,如果不是因为他这个人,我们还会如此喜爱他的文吗?当我们推崇什么的时候,往往也就是我们缺乏什么的时候。当今并不缺乏作家,甚至也不缺乏美食家,可是汪曾祺走后,我们放眼四望,却难得再觅一位如此率真、潇洒、从容而又有才情的名士了。
(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汪曾祺一生经历的大事可谓多矣,但他深感现代社会生活的喧嚣和紧张,其作品具有向往宁静、闲适、恬淡的特点,使读者追求心灵的愉悦、净化和升华。(中国作家网)
②汪曾祺的的文字才真是有韵味,比他的老师沈从文更白、更现代、更畅达。他的白话之白,是有着真正文字的贵气。汪先生文字的贵气渊源有自,因他是传统文化的薪火传人,在文脉上是没有断过气的。(何立伟评汪曾祺)
③汪曾祺一生经历了无数苦难和挫折,受过各种不公正待遇,尽管如此,他始终保持平静旷达的心态,并且创造了积极乐观诗意的文学人生。(贾平凹评汪曾祺)
【小题1】下列对材料和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闻一多对汪曾祺的影响,主要体现为外在的;而沈从文对生活,对人,对祖国的山河草木都充满感情,这份蔼然仁者之心则在内在上使汪曾祺的文风表现出淡泊、从容、温情。
B.嵇康是锋芒毕露、刚毅而决绝的名士,如一支剑、一团火;陶渊明则是温润如一块玉、一杯酒,刚柔并济。而汪曾祺则是出于二者的中间状态,是一种另类的名士。
C.汪曾祺写饮食的散文中,都没有时代背景的出现,都是在偏向已经消逝的过往。这仅仅是为了表达一种怀旧情绪。如《端午的鸡蛋》就表达出对儿时生活的怀念以及对故乡的热爱之情。
D.汪曾祺一生经历了诸多大事,但仍能保持一颗平静、旷达的心,这得益于他深受道家影响,能积极去创造诗意优美的文学,使作品仍能保持一种文雅气。
E.当我们推崇什么的时候,往往也就是我们缺乏什么的时候,所以,今天我们在怀念汪曾祺,其实就是因为我们今天已经没有了这样率真从容的名士了。
【小题2】汪曾祺身上“儒家为主,道家为辅”的人格表现在哪些地方?
【小题3】汪曾祺名士范儿的养成有着多方面的原因,请结合材料简要概括。
【小题4】汪曾祺的作品有着怎样的特点?这些特点是如何形成的?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1-29 03: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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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以真性情做真学问(有删改)
——邓正来印象
周国平
①在当今中国学术界,邓正来是我特别欣赏的一个人。我之所以欣赏他,一是因为他有真学问,二是因为他有真性情。
②今日混迹学界的人多矣,但真学者甚少。有一些人俨然学界的大名人大忙人,挂着各种学术头衔,不停地举办或参加各种学术名目的活动,却永远坐不下来认真做一点学问。还有一些人仅仅因为职业的需要而在做着学问,但心里并不喜欢,学问只是谋取职业利益例如职称、津贴、课题经费的手段。人们常说,做学问要耐得寂寞,这当然不错,耐不得寂寞的人肯定与学问无缘。可是,倘若一件事本身不能使人感到愉快,所谓耐得寂寞就或者是荒唐的。一个真爱学问的人与其说是耐得寂寞,毋宁说这种寂寞是他的自觉选择,他在其中自得其乐,获得最大的心灵满足。
③邓正来正是这样。他本是一个活动能力极强的人,如果想到社会上折腾一番,一定风光十足,能闹出特大的动静。然而,事实上他比谁都坐得住,十几年如一日地坐在书桌前做学问。他喜欢用“闭关”一词描述他的这种状态,据我了解,他的“闭关”特别是针对各种打着学术旗号的非学术、准学术活动的,他决不去搀和这一类热闹。
④邓正来虽然“闭关”于书斋,可是,看一看十几年来他所思考和研究的课题,诸如中国市民社会的建构、中国社会科学的自主性、西方自由主义传统等,我们便可知道,其实他是一个有着强烈社会关切的学者。我特别要赞许的是,他用了五年时间潜心研究当代最重要的自由主义思想家哈耶克,阅读了哈氏的全部原著以及西方学者研究哈氏的全部重要著作。在研究过程中,邓正来还做了大量的翻译工作。目前业已出版的哈耶克的主要著作,包括《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自由秩序原理》、《法律、立法与自由》和《哈耶克论文集》,都是他翻译或主译的。由于他是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翻译的,因此,译文准确而流畅,实为学术译著中的精品。学界有一些才子不屑于从事翻译,仿佛那是大材小用,他们只喜欢领导翻译。邓正来不知道自己是一个大才子吗?当然不,在学术界,他的狂几乎尽人皆知,他看得上的人没有几个。那么,他为什么要乐此不疲地埋头于翻译呢?唯一合理的解释是,他是欲罢不能。他似乎意识到了一种责任,在一定的意义上,哈耶克的翻译非他莫属。这样想好像也很狂,其实是最自然的,当一个人深入研究一位国外思想家并领会了其独特魅力时,就会不由自主地要自己动手翻译其作品,给国人提供一个尽量可靠的汉语文本,同时也防止来自那些浅尝辄止的译手的损害。我完全相信,一切优秀的学术译著是中国学术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学界那些弄潮儿统统被人遗忘之时,它们仍将长久被人阅读,滋养一代又一代学子。
⑤现在我要说到邓正来最可爱的地方了,就是他的真性情。乍看起来,他的生活是相当枯燥的,不是潜心做学问,便是和妻子女儿同享天伦之乐。然而,事业和家庭岂非最能见出人的性情的两个领域?他做学问的状态令人羡慕,始终饱满而快乐。用他的话来说,做学问做到最后就是心情,真正成了享受。他是一个多情的父亲,女儿的每一个可爱表现都令他欣喜不已,一看见干女儿——我的五岁的女儿——就忍不住大献殷勤。他舍得在孩子身上费心费力,为了使女儿具备抵制现行教育弊病的能力,他曾让成绩优异的女儿休学一年,每天自己授课。他又是一个极爱朋友的人,与性情投合的朋友相聚时兴高采烈,谈笑风生,喜聚不喜散。他的外表和谈吐皆粗犷,其实心特别细致,对朋友的事常常放心不下,周密思量。与人相交,他褒贬分明,看不上就是看不上,直言己见,从不虚与委蛇,落得了一个狂名,根源却是诚实。
【小题1】联系全文,说说邓正来的“真学问”和“真性情”分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6分)
【小题2】为什么说“他似乎意识到了一种责任,在一定的意义上,哈耶克的翻译非他莫属”?(4分)
【小题3】文章第②和④段写到了学界的其他“一些人”,联系全文,说说作者这样写的意图。(5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中文是中国文化的长城
余光中一生从事诗歌、散文、评论、翻译,自称为自己写作的“四度空间”。至今驰骋文坛已逾半个世纪,涉猎广泛,被誉为“艺术上的多妻主义者”。他两度离乡,因此酿成了一缕无法排解的乡愁;他学贯中西,却坚守中文——这一中国文化的长城。“掉头一去是风吹黑发,回首再来已雪满白头。”他,就是台湾诗人、作家余光中。
“乡愁诗人”难消乡愁
记:您的一首《乡愁》在大陆堪称是脍炙人口,当年您写这首诗的动机是什么?
余:当时是上个世纪70年代初,那个时候我离开大陆已经有20多年,看不出任何重回故乡的迹象。这是一种看得到对岸,却看不到迈向对岸的可能的乡愁。这种感觉在我的心中酝酿了20年,所以写这首诗只用了20分钟,情绪就像水瓶乍裂,瓶中水一泄而出。
记:您在诗歌、散文、评论、翻译的四个领域里都有所建树,但是流行最广的始终是这首《乡愁》,不知道这对您是否是一种压力?
余:我一生光是诗就写了1000多首,其中和乡愁、亲情、怀古有关的有一两百首,可是你们看到的永远是这首《乡愁》。《乡愁》能背的人极多,转载与引述的频率极高,因此有的媒体甚至评论家干脆就叫我“乡愁诗人”。这绰号给了我鲜明的面貌,也成了将我简化的限制。
记:如今您经常在两岸走动,这种浓郁的乡愁消解了吗?
余:乡愁的确是有家归不得才有的一种压力,才有一种苦闷需要倾诉.就地理而言,我不应再患乡愁;但就文化而言,大陆之日新月异并不能完全解我童年的怅惘.比如说一个人如果去美国留学若干年再回到家乡,回来会对故乡的某些制度、风气不适应了.所以“乡愁”有一部分是时间造成的,还不完全是空间的转移.每个人都回不到童年的故乡,都有乡愁.
记:现在通讯方式十分便利,不但有电话、手机还有MSN、QQ、电邮等。您觉得这种传统文化下的思念之情还有容身之地吗?
余:传播学家曾经说过,传播方式会倒过来影响传播内容。信息的灵便有着其正面意义,但另一方面也让你分心。尽管如今人与人之间可以保持高频率的密切联系,但仍旧需要有一段独立思考的时间。艺术家必须默默地体会世界、体会人生。
“游子文化是一种向心力”
记:传统的古训说“父母在不远游”,但您认为年轻人不能畏惧外出应闯天下,这是否矛盾?
余:游子文化的核心在于孝道。在古代,父母在不远游,父亲去世要守墓三年。这是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不是靠土地来生活,孝道应该有新的变通方法,不等于简单地守住双亲,而做父母的也希望子女能够有所作为。我常比喻,人好比一棵树,除了根系要吸收水分,叶子也要向上伸展、承受阳光。枝叶离根越远,这棵树才会越大。如果所有树枝树叶都守住根,那他永远是一棵小树。
记:您说过“游子文化是一种向心力”.游子是向外的,如何能够产生向心的力量?
余:现代年轻人常常离开故乡去外面闯荡,于是就会产生“怀乡”、“思念”的情感,前者是一种地理上的怀念,后者是一种人伦亲情上的靠近,这两者构成了游子文化的“纵横坐标”.
现代社会经过几千年来的变迁,游子文化也扩大了。“怀乡”是对整个国家民族的怀念,“思念”是对整个民族历史文化的怀念。一个民族如果没有这样的向心力,它的文化就难以持久。
记:在你看来,游子文化在思乡的痛苦之外,也是一种催人上进的力量?
余:有的人一直待在故乡,一生没有经历动乱、战争,这当然是一种幸运的人生.但有所作为的人一定会向往地平线那头的世界.如果认真地创作、认真地生活,他乡会成为“第二故乡”,故乡的含义扩大了.在历史上,也的确有许多人在他乡成名,开辟出一片新天地.无论是外国的拜伦、王尔德、梵高还是中国的屈原、韩愈、苏东坡都是去国离乡后成就的事业.故乡也会因为产生了伟大的游子而名扬天下.
“凡我在处,就是中国”
记:您自称是游子作家,多年在海外,为什么却一直用中文写作?
余:德国作家托马斯·曼在二战期间流亡美国时,有记者访问他,“你流亡到美国,不觉得绝望吗?您远离故乡这么久.”托马斯·曼说:“凡我在处就是德国”.因此,“凡我在处,就是中国”,读书人应该有这样的自信.对于成为游子的作家,手中真正能够把握的利器就是母语.每多写一个字,从仓颉以来所有敏感的心灵都与我们同在,中文是我安身立命的精神原乡.
记:您说过中文是中国文化的载体。现在的中文中不断有外来词汇,还能够传承传统文化吗?
余:我在演讲中曾戏问听众何以我们只说“张三李四”而不说“张四李三”。其实这无关学问,“张三”是平平,“李四”是仄仄,所以对仗而铿锵,如此而已.不要以为今人已经弃文言而不用了,其实平仄、对仗、简洁、凝练等等仍然是我们母语的美学生态。
中文是真正的中国文化之长城。中文一旦沦于粗糙、混乱,中国文化必然式微。中华文化就是一个很大的圈,圆心无处不在,圆周无迹可寻,中文就是它的半径,中文走得越远,圆就越大。作家的责任就在于要保持、扩大文化的半径。
记:您一直认为汉字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文字,但近年来有的学生花在英语上的时间甚至超过了自己的母语,有的习惯电脑打字,提笔就忘字.您觉得中文在下一代手里还会如此美丽吗?
余:不仅仅是中文,世界各国的语文都面临着这个困境,学英文的浪潮令我们忽视自己的母语.英文或者西方语言主要是拼音,汉字象形的成分比较多,譬如你写个雨字,中间四点就好像有那个感觉;你看到笑字,好像有一个人的笑脸;哭好像有一个哭的脸.鲁迅曾出过一个谜语:双雁归来细雨中,打一字.什么字呢?就是“两”,因为雨里面的四点变成双雁,两个“人”字,这种趣味是西方文字不能领略的.
警惕西化幼稚病
记:不少年轻人受外来文化侵袭,对于中国传统文化逐渐产生了隔膜,您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余:“五四运动”到现在已经多年,年轻人对西方文化接受到什么程度将影响到对自身文化的认同,这是文化界值得关注的问题。正如我诗里所写的:“当你的女友已改名玛丽,你怎能送她一首《菩萨蛮》?”中文的生态一旦被破坏,中国的文化就会变质。
我与英文密不可分,但我不允许我的孩子叫妈妈为“妈咪”.现在不少主持人老是在节目中“嗯哼”、“啊哈”;留学生不学西方人文主义精神,反倒一口洋腔洋调,年轻一代更热衷于西方的节日,商业的操作推波助澜.这些都是西化幼稚病的初期表现.文化生活跟着外国走,中国的传统精神就会越来越淡出.
记:如何让传统节日在现代社会复活呢?
余:其实,一个节日是否属于自己的文化遗产,在于我们是否还认真地在过节,是否还在肯定甚至发扬其立节的精神,是否能刷新或美化其庆祝仪式.活的传统才真正属于我们.如果我们能就端午这样的传统节日写出动人的诗、小说或戏剧,或拍出一部轰动世界的电影,世界自然就知道这是中国人的节日.
(摘自《解放日报》)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余光中一生著述颇多,在诗歌、散文、评论、翻译的四个领域里都有所建树,《乡愁》是他最具代表性,转载与引述的频率极高的作品。
B.乡愁是指游子面对故乡日新月异造成的一种压力,游子对故乡的某些制度、风气不适应而生发出的迷惘,是漫长时间造成的,在这种意义之下,每个人都回不到童年的故乡,都有乡愁.
C.信息灵便的双面意义意味着人与人之间可以保持高频率的密切联系的同时,仍需要有一段独立思考的时间。
D.余光中认为,在新的时代环境下,孝道不等于简单地守住双亲,年轻人离开故乡去外面的世界闯天下与孝道并不矛盾。
【小题2】下列对材料的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怀乡之情,是游子心中一种地理上的对故乡的怀念,甚至是对整个国家民族的怀念;思念的情感则是指一种人伦亲情上的靠近,乃至对整个民族历史文化的怀念.这两者构成了游子文化的“纵横坐标”。
B.认真地创作、生活的游子,去国离乡取得成就会让故乡的含义扩大,并使故乡名扬天下、更有地位。
C.随着时代的发展,虽然今人已经弃文言而不用了,但传统文化中的平仄、对仗、简洁、凝练等仍然是我们母语的美学生态。
D.孩子叫妈妈为“妈咪”、主持人口中不断冒出“嗯哼”、“啊哈”、留学生一口洋腔洋调,年轻一代热衷过西方的节日……这些都是西化幼稚病的表现。
E. 如果我们能就端午这样的传统节日写出动人的诗、小说或戏剧,或拍出一部轰动世界的电影,就能让传统节日在现代社会复活。
【小题3】根据上述材料,概括说明中文是中国文化的长城的原因。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文后各题。
埃里克·史蒂文·兰德尔
郭晓强
1957年2月3日,兰德尔出生于美国纽约市的布鲁克林。兰德尔从小就表现出对数学的极大兴趣,并且绝对称得上是一位数学天才,他在全美数学测试中获得第二名,并在纽约一所高级中学以最高等级毕业。17岁时,兰德尔就证明准完美数的存在,这项成就使他获得威斯丁豪斯奖学金,同时来到著名的普林斯顿大学数学系学习,于1978年获得学士学位。毕业后,兰德尔又因获得罗氏奖学金而有机会进入牛津大学继续深造,于1981年获得数学专业哲学博士学位。兰德尔在数学方面一帆风顺,按常规似乎应成为一名数学家,然而他的个性却改变了他的职业轨迹。兰德尔虽然喜欢纯数学,但不愿意将数学作为终身职业,这是因为钻研数学需要在清静的环境中,过一种僧侣般的生活,而兰德尔自认为不是一个好的修道士,他更喜欢和周围的人进行交流,因此他决定毕业后转到其他专业。
1981年,兰德尔回到美国,通过普林斯顿大学一名教授的推荐,最后在哈佛大学商学院获得一份工作,担任经济学助理教授。当时兰德尔对经济学几乎一无所知,然而这丝毫没有难倒兰德尔,他认为经济学比纯数学更适合自己,不足之处可通过业余时间自学来弥补。兰德尔自学能力惊人,并且在教学方面也具有超强的天赋,不久讲授经济学已得心应手并得到学生和同行的肯定,于1987年升任为副教授。在经济学方面已有所见长的兰德尔在工作中却发现经济学也并非他的最爱,因此决定再次寻找其他方向。
一个偶然的机会,兰德尔的弟弟亚瑟给予兰德尔很大帮助。亚瑟的专业是神经生物学,他送给兰德尔一些神经生物学方面的论文。兰德尔虽然无法完全理解论文的含意,却已经被生命的巨大奥秘吸引,尤其是对DNA神奇的结构着迷,他再一次修改了自己的专业。缺乏相关背景的兰德尔选修了哈佛大学的生物学课程,同时利用晚上的时间在实验室里进行果蝇基因的克隆工作。兰德尔半开玩笑地说,他是在大街拐角偶然听到并理解了生物学,当然在坎布里奇大街上对生物学的讨论和对其他事物的讨论一样司空见惯。
在一次演讲中,兰德尔偶遇麻省理工学院的遗传学家伯特斯坦,伯特斯坦已开发出从基因组中寻找导致简单疾病发生的单一基因的方法,当时正打算处理更为复杂的问题,研究多基因的人类疾病,如癌症、糖尿病、精神分裂症和肥胖等。兰德尔对此研究很感兴趣,因此演讲完毕后两人开始讨论如何将统计学应用于人类复杂疾病基因研究。不久,他们就有了大致的答案。由于兰德尔对遗传学的兴趣,1984年他加入了麻省理工学院,第二年又成为怀特海生物医学研究所的一名员工,与伯特斯坦合作,开始遗传学的研究。兰德尔仍然是哈佛商学院的副教授,幸运的是他获得了麦克阿瑟奖学金(1987年),使他能够在教授经济学的同时,还可以进行生命科学的实验。
在麻省理工学院从事研究的早期,兰德尔将自己在数学和经济学方面的知识充分应用到生物学领域,这些尝试获得了极大成功。兰德尔开始使用新方法来革新传统的生物学研究,如利用限制片段长度多态性来进行遗传位点定位,并初步建立了人和小鼠的一系列简单图谱。兰德尔还开发新方法,从人类基因组中寻找有用的信息,从而能够发现复杂人类疾病的基础。不久兰德尔意识到没有全面分析人类基因组的工具,这些单一方法将毫无用途。兰德尔成功制备了早期人类全基因组的遗传图谱,该图谱包括大约400个标记物。这项成就使兰德尔于1990年获得NIH人类基因组计划首个资助,从而在怀特海研究所建立了“怀特海研究所·麻省理工学院基因组研究中心”,该中心成为人类基因组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发挥了关键性作用。
兰德尔的工作经历也像他试图破译的DNA结构一样,呈螺旋结构,从数学到经济学最终到生命科学,他是当代罕见的科学天才之一。
(选自《遗传》,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兰德尔靠罗氏奖学金而进入牛津大学继续深造,后获得数学专业哲学博士学位,如果不改专业的话,他会成为一名伟大的数学家。
B.起初,兰德尔对经济学几乎一无所知,但他靠惊人的自学能力,不久之后就能得心应手地教授经济学了,他的经济学知识都是在业余时间里自学得来的。
C.坎布里奇大街上经常有人讨论生物学问题,跟讨论其他事物一样司空见惯,兰德尔在大街拐角偶然听到并理解了生物学。
D.兰德尔偶遇伯特斯坦,两人讨论怎样在人类复杂疾病基因研究中应用统计学,后来他还在遗传学的研究方面与伯特斯坦进行合作。
E.兰德尔在研究实践中认识到,在研究复杂人类疾病的基础方面,只有有了全面分析人类基因组的工具,单一方法才能发挥作用。
【小题2】兰德尔在生物学领域取得了哪些成就?请简要概括。
【小题3】兰德尔“从数学到经济学最终到生命科学”,他转变专业方向的原因分别是什么?请结合材料回答,并谈谈你从中得到的启示。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推销伦敦
尚之
如今,约翰逊俨然是全世界最出名的明星市长之一,连印度贫民窟的孩子都知道,这个有着一头不羁金发的英国人喜欢穿着西装背着双肩包骑自行车上班。他的出现一改伦敦在世人心目中固有的严肃、刻板面孔,变得柔和、亲切,魅力四射。
他的“营销术”其实很简单:推销自己,就是推销伦敦。
“最好的市长”
金秋十月,约翰逊又一次来到中国,为他的城市招商引资,与其他商贸团来访不同,相关新闻竟出现在娱乐版块。在北京大学的留学推介会上,他说:“聪明的 北大学子们,你们知道哈利·波特的第一个女朋友是谁吗?他把初吻献给了谁?没错,是张秋,一个来自中国的交换生。”接着,他侃侃而谈,这样浪漫而神奇的故 事就发生在他所在的城市——伦敦。别开生面的开场白,仿佛一道清新爽口的开胃菜,一下子吊足了年轻学子的胃口。
如果说“套近乎”是约翰逊这些年为推销伦敦而刻意练就的本领,那么他的“英式幽默”和“自我调侃”则是与生俱来的DNA,融化在他的每一个细胞里,让他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期间大出风头,一跃而为“明星市长”。
当英国队终于夺得第一枚金牌后,他激动不已,跑到维多利亚公园玩了一把高空滑索。可杯具的是,他被卡在半空长达5分钟之久,且正好悬挂在人流最密集之 处的上空。约翰逊被困空中的照片遭网上“PS大神”恶搞:堂堂伦敦市长被挂在泰坦尼克沉船上、伦敦塔桥的五环上、大本钟的时针上,被大白鲨攻击,被长颈鹿 叼走,遭小猫咪调戏……按理说,这种囧事搁在任何一位政客身上都会颜面尽失,可约翰逊却收获了意外“笑果”,集攒了大量人气,连英国首相卡梅伦也称赞他是 “最好的市长”。
“非典型”政客
在英国的政治光谱中,约翰逊绝对是一个异类。
2001年,他开始 涉足政界,虽然也算年轻有为,但总好似在别人的大戏里跑龙套。这也难怪,像他这样一个不拘小节、口无遮拦的人,以传统眼光判断,怎么也不适合搞政治。 2008年竞选伦敦市长,约翰逊是作为保守党内第六号人选出战,属于“备胎的备胎”。要不是前面几位纷纷出了状况,这个重任绝对落不到他肩上。为防“言多 必失”,保守党请来的澳大利亚选举战略大师林顿·克洛斯比刻意减少主流印刷媒体对他的采访,代之以简单随意的电台访谈。工党显然没把这个对手放在眼里,对 其凌乱的发型、风流往事、电视搞笑节目极尽嘲讽。约翰逊也不介意自己“傻冒”的定位,一如既往地插科打诨,有啥说啥。
结果,哀兵必胜的“自损”战术将他的所有短板变成优势,“错位”的政治形象反倒令人耳目一新,一场本无悬念的竞选发生了奇妙的逆转,约翰逊以多出对手百万票数当选伦敦市长。
对于自己的“意外”胜出,他说:“我不能做到特别‘政治正确’,所以我选择反映我看到的生活真实。”卡梅伦说:“虽然我和他并不总是意见一致,但我明白,我是在做自己。”
下一站,首相?
很多人认为,他将取代卡梅伦成为保守党党魁,甚至成为未来首相。著名金融家彼得·霍尔如此评价约翰逊:“如果英国经济陷入深度萧条,他将是合适的领导者,因为他身上表现出自信、乐观,拥有和丘吉尔一样鼓舞人心的力量。”
对于民众的热切期望,约翰逊显得十分冷静,称自己成为首相的几率“好比飞盘削掉脑袋,或者在火星上遇见猫王”。看起来,他似乎对首相之位没有奢望,但 这并不代表他对仕途没有野心,正如昔日一位同事所言:“他和所有政治家或记者一样,既多愁善感,又野心勃勃,希望尽一切可能达到顶峰。”
从小,他就是一个争强好胜的人,和弟弟妹妹们比赛乒乓球、玩智力游戏时,总要争第一。别人问他将来想干什么,他说:“要当世界之王。”了解他的人都 说,他从来都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只是被他的卡通形象和搞怪性格遮掩了光芒。他乐于让人们以为自己是一只“细嚼慢咽的熊猫”,可实际上他是一匹河马,在水 面上打着呵欠,在水底下拼命划水,奋力追赶那些大型猛兽。
去年访问美国时他曾对记者抱怨:“伦敦是欧洲最重要的商业城市,也是人口最多的城市。它之于欧洲大陆就像纽约之于美国,这是它应有的地位。我们必须新建一个机场。我想获得英国最高权力的原因之一就是确保新机场的落成。”
停了一会儿,他忽然意识到好像说漏了嘴,连忙补充道:“看在上帝的份上,千万别把那段话登出去。”
(选自《南方人物周刊》,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  )
A.约翰逊通过推销自己来推销伦敦,即使受到人们的调侃,依然诙谐幽默,说明了他是一个充满个人魅力并善用个人魅力的政治人物。
B.约翰逊从政之初虽然不被自己所属的阵营看好,也不被对手重视,后来却奇迹一般的翻盘获胜,说明有意地贬损自己是一种有效的竞选策略。
C.文中多次引用别人对约翰逊的评价,使文章的内容显得真实可信,即表现了别人对他的欣赏与认可,又点出了约翰逊的性格与抱负。
D.本文撷取了约翰逊政治生涯中的若干片段,描写了推销高手约翰逊幽默的外表,以及无人理解的寂寞的内心。
E.用哈利·波特的初吻献给了一个来自中国的张秋这一话题与北大的学子们“套近乎”,是约翰逊为推销伦敦而刻意练就的本领。
【小题2】文章结尾对表现传主的形象有何作用,请作简要分析。
【小题3】文章以“推销伦敦”为题,第三部分却围绕约翰逊未来的发展展开,是否与题目无关?谈谈你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