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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阎肃:一位受欢迎的艺术家
余秋雨
世上有些朋友,彼此交往既不长也不深,但一见就高兴,说个没完没了。我与阎肃先生,就是这样的朋友。我在中央电视台的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中,曾与阎肃先生一起担任评委很多届,从旁观察,反复思考,发现他被当代电视观众喜爱是有原因的。
第一个原因,他身上完全没有让人厌烦的架子。他从来不曾在公开讲评和私下聊天中,夹带一丝一毫有关自己的职位以及以前作品的信息,哪怕是暗示也没有。于是,他在观众和朋友面前,不再是官员,不再是老艺术家,不再是学者,甚至,也不再有军队背景,而只是一个单纯、轻松的普通人。于是,他成了一个似乎没有显赫履历、官位、成就的和蔼老人,这等于拆除了他与广大观众之间的层层围墙、道道阻隔。观众面对他,并不需要穿越什么障碍,直接碰撞他诚恳的言辞和话语,倾听他毫无矜持地畅怀大笑。相比之下,那些喜欢抖搂“身份”的人可能一时让观众敬畏,却很难让观众融入,观众也就很快把他们冷落了,冷落在他们的那些“身份”中。
阎肃先生对“身份”的自我卸除,不是出于一种谋略,而是出于本心。我了解他,他在内心也对种种外在的地位毫不在乎,别人问起来,他只是轻描淡写地匆忙绕过,绝不留连。
阎肃先生受欢迎的第二个原因,是他真懂艺术。他的强项,是编剧、作词和音乐。他对剧本的要求,是干净而有力;他对唱词的要求,是流畅而典雅;他对音乐的要求,是浓烈而悠扬。正是出于这种等级,他即使应邀创作一首配合“打假行动”的歌词,也能写成“借我一双慧眼吧”这样高品位的流行歌曲而广泛流传。在艺术上,等级和品位是生命所在,这比题材重要。只要等级和品位高超,哪怕是处置一个平凡的社会题材,也能闪现出审美光亮。在我的观察中,阎肃先生对于一首歌词、一段音乐的点头、摇头,总是基本符合普遍而公平的艺术标尺。他可能说得比较客气,比较简单,但他对艺术的取舍、扬抑一清二楚。因此,请他来评审各种作品,就会显得很“内行”,社会各界都服气。
艺术良知使阁肃坚守住了审美本位。所以,广大观众都看到了,不管他出现在什么电视节目中,总是温和如春,切实可行,毫无作秀嫌疑。邀请他,不会有什么让人尴尬的风险。
阎肃先生受欢迎的第三个原因,是他天真烂漫,好学不倦。他永远处于一种李白抬头看瀑布的惊喜状态。他不执着专业门户,不摆弄专家派头。他有很好的传统文化根基,但他从来没有在镜头前背诵名篇、甩弄典故,每次出来都是一副兴致勃勃、其乐融融的学习劲头。他像一个忘了年龄的“粉丝”,面对着各种新出现的艺术现象,天真而欣喜的表情是那么真诚。在讲评时,他没有教训口吻,更没有训斥语气,即使批评,也善良温和,让年轻的艺术爱好者们乐于接受这种镜头态度,与他在生活中充满好奇的学习精神有关。在中央电视台的多次合作中,他非常注意我的讲述,只要我提到一个他所不清楚的历史细节,或者他不明白的国外文化生态,等到休息时总会不断询问,认真的态度就像一个学生。但从他的问题就知道,他其实对那些课题的背景并不陌生。我有时也会突然一愣,心想自己年轻时,他不曾经是我的崇拜偶像么!偶像为什么永远高大?因为他心胸开阔,不断充溢。
阎肃先生的谦虚好学,使他每时每刻都对世界、对他人保持着一种新奇感。这样的人是可爱的,他几乎喜欢一切给他带来任何审美愉悦和思维愉悦的人,因此他自己也让人喜欢了,没有人不喜欢他。
说到这里,我想对阎肃先生做一个印象性的归纳。首先,他是一个稳稳地站在中国土地上的当代君子;其次,他是一个热爱生活、热爱人民的天真艺术家;第三,他是一个直到晚年还深受广大观众喜爱的奇迹般老人。有此三点,此生足矣。
【小题1】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梳理,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观众和朋友眼中,阎肃是一个单纯的、轻松的普通人,身上完全没有让人感到厌烦的架子,给人一种亲切感,这是人们喜欢他的一个重要原因。
B.阎肃为人真诚,喜怒哀乐全表现在脸上,如果碰到非常开心的事,他会毫无矜持地开怀大笑,而他这种真诚的性格,也真实地体现在艺术创作上。
C.阎肃有超强的艺术领悟力和较高的艺术修养,他的作品有很高的艺术品位,他评审的各类作品都能让业内人士服气,因为他坚持了公平的艺术标尺。
D.“李白抬头看瀑布的惊喜状态”是比喻的说法,是指阎肃对各种新岀现的艺术现象都会感到一种新奇,这其实也是阎肃“天真烂漫”个性的体现。
【小题2】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 )
A.“世上有些朋友,彼此交往既不长也不深,但一见就高兴,说个没完没了”,说明作者与阎肃先生是“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关系。
B.阎肃先生出于本心而非谋略来自我卸除“身份”,说明他是一个真实的人,是用他的所作所为在践行着他的人生信条。
C.阎肃时刻保持着一个艺术家应有的良知,他以“借我一双慧眼吧”这句歌词表达了他渴望突破社会中一些浮躁与丑恶现象的桎梏。
D.阎肃对很多课题的背景并不陌生,然而却在休息时不断地向“我”询问,让“我”突然感到愣,这说明他有着孩子般的调皮与天真烂漫。
E. 作为一篇评传,文章从三个方面阐述了阎肃深受当代电视观众喜爱的原因,正面叙述的同兼有作者对阎肃先生评论性的议论。
【小题3】作者说阎肃是“一个稳稳地站在中国土地上的当代君子”。请结合文章分析作者为什么给严肃这样的评价。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观点。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1-04 06: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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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大地
毕飞宇
在村庄的四周,是大地。从某种程度上说,村庄只是海上的一座孤岛。我把走地比喻成海的平面是有依据的,在我的老家,唯一的地貌就是平原,那种广阔的、无垠的、平整的平原。这是横平竖直的平原,每一块土地都一样高,没有洼陷,没有隆起的地方,没有石头。你的视线永远也没有阻隔,如果你看不到更远的地方,那只能说,你的肉眼到了极限。
这句话也可以这样说,你的每一次放眼都可以抵达极限。极限在哪里?在天上。天高,地迥;天圆,地方。
我想我很小就了解了什么是大。平原的大却不一样了,它是你劳作的对象。每一尺、每一寸都要经过你的手。“在苍茫的天地上”——每一棵麦苗都是手播的——每一棵麦苗、都是手割的——每一棵水稻都是手插的——每一棵水稻都是手割的。这是何等的艰辛。
有些事情你可以干一辈子,但不能想,一想就会胆怯,甚至于不寒而粟。
有一年的大年初一,下午,家里就剩下了我和我的父亲。我们在喝茶、闲聊,其乐融融。我的父亲突然问我,如果把“现在的你”送回到“那个时代”,让你在村子里做农民,你会怎么办?我想了很长时间,最后说:“我想我会死在我的壮年。”父亲不再说话,整整一个下午,他不再说话。我说的是我的真实感受,但是,我冒失了,我忘记了说话的对象是父亲。我经常犯这样的错。父亲是“那个时代”活下来的人,我的回答无疑戳到了他的疼处。
庄稼人在艰辛地劳作,他们的劳作不停地改变大地上的色彩。最为壮观的一种颜色是鹅黄——那是新秧苗的颜色。我为什么要说新秧苗的鹅黄是“最壮观”的呢?这是由秧苗的“性质”决定的。秧苗和任何一种庄稼都不一样,它要经过你的手,“一棵一棵”地、“一棵一棵”地、“一棵一棵”地插下去。在天空与天地之间,无边无垠的鹅黄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大地上密密麻席的,全是庄稼人的指纹。鹅黄其实是明媚的,甚至是娇嫩的。因为辽阔,因为来自“手工”,它壮观了。我想告诉所有的画家,在我的老家,鹅黄实在是悲壮的。
我估计庄稼人是不会像画家那样注重色彩的,但是,也未必。“青黄不接”这个词一定是农民创造出来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个世界上最注重色彩的依然是庄稼人。一青一黄,一枯一荣,大地在缓慢地,急遽地做色彩的演变。庄稼人的悲欢骨子里就是两种颜色的疯狂轮转:青和黄。青黄是庄稼的颜色、庄稼的逻辑,说到底也是大地的颜色、大地的逻辑。是逻辑就不能出错,是逻辑就难免出错。在我伫立在田埂上的时候,我哪里能懂这些?我的瞳孔里头永远都是汪洋:鹅黄的汪洋——淡绿的汪洋——翠绿的汪洋——乌青的汪洋——青紫的汪洋——斑驳的汪洋——淡黄的汪洋——金光灿灿的汪洋。它们浩瀚,壮烈,同时也死气沉沉。我性格当中的孤独倾向也许就是在一片汪洋的岸边留下的,对一个孩子来说,对一个永无休止的旁观者来说,外部的浓烈必将变成内心的寂寥。
天地是色彩,也是声音。这声音很奇怪一一你不能听,你一听它就没了,你不听它又来了。泥土在开裂,庄稼在抽稳,流水在浇灌,这些都是声音,像呢喃,像交头接耳,鬼鬼祟祟又坦坦荡荡,它们是枕边的耳语。麦浪和水稻的汹涌则是另一种音调,无数的、细碎的摩擦,叶对叶,芒对芒,秆对秆。无数的、细碎的摩擦汇聚起来了,波谷在流淌,从天的这一头一直滚到天的那一头,是啸聚。声音真的不算大,但是,架不住它的厚实与不绝,它成了巨响的尾音,不绝如缕。
还有气味。作为乡下人,我喜欢乡下人莫言。他的鼻子是一个天才。我喜欢莫言所有的关于气味的描述,每一次看到莫言的气味描写,我就知道了,我的鼻子是空的,有两个洞,从我的书房一直闻到莫言的书房,从我的故乡一直闻到莫言的故乡。
福楼拜在《包法利夫人》里说过:“大自然充满诗意的感染,往往靠作家给我们。”这句话说得好。不管是大自然还是大地,它的诗意和感染力是作家提供出来的。无论是作为一个读者还是作为一个作者,我都要感谢福楼拜的谦卑扣骄傲。
天地在那儿,还在那儿,一直在那儿,永远在那儿。这是泪流满面的事实。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以村庄的渺小反衬出平原大地的广阔、无垠,为下文写大地上的劳动生活作铺垫。
B.第四段连用三个“一棵一棵”,通过反复强化出庄稼人插秧劳作是一种缓慢、持久而艰辛的过程。
C.文中写父子对话情境表现了两代人观念的差异,寄寓了对庄稼人在大地上悲苦境遇的哀伤。
D.文末引用福楼拜《包法利夫人>中的话,强调了作家肩负着表现大地诗意和感染力的使命。
【小题2】理解文中画线句子的含意。
(1)我想告诉所有的画家,在我的老家,鹅黄实在是悲壮的。
(2)大地在那儿,还在那儿,一直在那儿,永远在那儿,这是泪流满面的事实。
【小题3】评论家认为毕飞宇的作品“扎根在民间和大地,这使得他的作品具有醒目的厚重感”。本文的“厚重感”体现在哪里?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窗棂上挂串红辣椒
王长元
村长带着那拨儿人进屋的时候,老太太正在扫地。灰尘沸沸扬扬,仿佛是鲜活的跳蚤在空气中上下跳动,弄得人眼睛迷迷茫茫。
“那啥,顶子哪?”
“下甸子打草去啦。”
“啥时走的?”
“小半个月啦。”
“回来过没?”
“没。”
村长吸溜一下鼻子,“二婶,还不知道吧,顶子出事了。”
二婶就一惊:“出了啥事?”
“杀人啦,顶子。这不,官家正寻他哪!”
“啥?”老太太便呆在那里,眼睛就直直地看着炕沿边上的那几个人。她这才发现其中一个戴大沿帽的已经带了绑绳和黑亮亮的枪。立马她心一颤动,眼仁儿就朝上翻过去,人便跟着向门框斜过去。几个人惊恐地奔了过去,将老太太放到炕上。
一忽儿,老太太的鼻翅儿便扇动一下,翻转的眸子虽归了原位,但依旧是愣愣向上看着。
“二婶,你看你啥个身板还不知道,上甚火?既是杀了人,顶子就不是原先的顶子了,那便是犯了王法。犯了王法的顶子你还伤心个甚!麻溜缓缓,人家公安局还有事情跟你说。”
老太太眸子这才转了一轮儿,一汪亮亮的湿润便映在里面。
看着老太太有了活气,警察就轻轻一笑,说:“老人家,您的心情我们是理解的,但是儿子杀了人,犯了罪,如今又跑掉了。这,国法是不能容的。我们希望您控制住感情,配合我们来抓凶犯。否则,比如说包庇儿子、袒护儿子,那样您老人家也有罪了。按我们的经验,您的儿子还会回家来的,那时您必须报告我们。”
“顶子真若是回家,你可得说呀!”村长眼睛觑觑着,冲着她说,“要不,那叫什么?对,叫窝藏。二婶,咱可不能糊涂啊!”
她痴痴地点着头,两行老泪缓缓漫过面颊的褶皱,整个面庞已经全是泪水了,闪着亮晶晶的光芒。
村长最费思索的是:她儿子若回来,她怎么告诉他们哪?他猝然发现了粮囤上那串红辣椒,眼睛立时闪出光亮,便指着红辣椒说:“对,就用它。二婶,他若是回来,您就将这串红辣椒挂到窗户上。”
她又痴痴点点头,看了一眼红辣椒。
顶子伏在高粱地垅沟里已经三天了。事情来得太突兀了,突兀得他只有逃到高粱地之后才想起后悔,悔自己不该为小事冲动,悔自己冲动时不该抡那镰刀。战战兢兢挨了三天,吃喝现在全成了问题,最讨厌的是那垅上的风,哗啦哗啦吹得叶子直响,仿佛有无数个脚步向他走来,把他弄得一惊一乍的……
可是一想到出逃,他又茫然了,天下这么大,地面这么广,去哪里呢?可是,不管去哪里,在要走之前,他一定要回家看一眼老娘。
老太太送走了那些公家的人之后,就把家里仅有的二十几斤白面都烙成饼,然后就一张一张地折叠,用纸包好,一沓一沓塞进帆布口袋里。又包了二斤盐巴,塞在缝隙处。她早已谋算好,顶子若回来,就让他躲进小南山的石洞里,过个十天半月的,看看风声,她再想办法。她相信,办法总是有的。记得,她刚十岁那会儿,还扎着羊角辫呢,就给八路军伤病员往那山洞里送过饭,想想那会儿她都从没断过伤病员的一顿饭。如今,为了儿子,她还会没有办法?
小风轻轻拍打着窗棂,蟋蟀在墙角嘟嘟地叫,老太太迷迷怔怔刚要闩门的当儿,突然间,门“吱呀”一声开了,顶子站在了她的面前。
老太太眼泪马上就下来了。
顶子狼吞虎咽地吃着饼,眼睛贼溜溜地寻觑着,待最后一口食物从喉咙处咕噜一声咽下之后,他才急急地说:“娘,我看你一眼就得走了,有没有钱啥的,给我准备点。”
老太太赶忙把裤腰子拽开,从里面掏出厚厚的一沓钱,递给顶子,说:“就这些了,都拿着吧!顶子,你要去哪里?”
“娘,这您就不要管了。”
“顶子,你把饼带上,到小南山的石洞里躲躲。”
“娘,您就别管我了,我这一走,是死是活,真的不好说,啥年月能见到您,也都不敢想。娘,只求您自己保重啦!”
“顶子,”老太太整个抖动起来,亮亮的泪珠向脸颊处滚动。
“娘,还有一事,把咱家那把菜刀给我。”
老太太抹了眼泪,愣了,说:“干啥?”
顶子咬了下嘴唇说:“娘,我手头怎么也得有个应手的家伙呀。”
“啥?”老太太倒吸了一口冷气。
“娘,我现在已经想好,谁真若是抓我逮我,我已没有别的路了,就得拼了,反正我已是有人命的人啦,杀一个够本,杀俩就赚一个。”
“轰”地一声,老太太就觉得脑袋像被谁猛然击打了一样,眼前金光四射,她颤颤地向前走了一步。
“娘,快快给我取刀来。”
老太太表面应允着他,脚步便悄然向窗前靠近,趁儿子回身的工夫,就把那串红辣椒牢牢地挂在了窗户上。
(选自2016年第7期《小说月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风轻轻拍打着窗棂,蟋蟀在墙角嘟嘟地叫”的环境描写,不仅渲染了一种静谧的氛围,更暗示了老太太苦痛难受的心情,也为顶子回家提供背景。
B.村长在老太太苏醒后,劝慰她说“犯了王法的顶子你还伤心个甚”,这句话为老太太在最后把红辣椒挂在了窗户上作了伏笔。
C.作品叙述了经历儿子杀人这一生活变故后老太太复杂的情感世界,展现了老太太平凡而伟大的形象,表达了作者对质朴而不愚昧的母爱的赞美。
D.老太太希望顶子躲进小南山的石洞,可是顶子不要老太太管他,因为顶子觉得那个地方村里人都知道不安全,还不如逃到外面更容易活下来。
【小题2】本文在叙述故事时有哪些特点?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小题3】作品以老太太“把那串红辣椒牢牢地挂在了窗户上”为结尾有何作用?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超级演讲家霍金

   霍金的演讲之路建立在过去数十年对理论物理学的卓越贡献上。他的主要研究领域是宇宙论和黑洞,他提出了黑洞蒸发现象和无边界的霍金宇宙模型,被誉为是爱因斯坦之后最杰出的理论物理学家。
在声望一步步提高的同时,他开始思考,科学应该是为世人所熟知的,若是一些科学成果只在业内存在震撼,却无法在大众中普及,那这些研究成果还有什么伟大可言呢?于是,除了写书和参加学术研讨会,他开始了在世界范围内作为“超级演讲家”的历程。
1987年10月,英国的伯明翰召开运动神经细胞协会会议,霍金受邀进行了一场演讲,题目是《我的病历》。霍金从自己的童年开始讲起,从那些“笨手笨脚”的先兆,一直讲到21岁被确诊为运动神经元病,也讲到了“最多还能活两年”的预言。他表示,面对随时都会到来的死亡威胁,那种感觉很不好受,但是他依然在进行科学研究,依然可以掌控自己的命运,“我并不比别人差什么”。
1988年,霍金的科普著作《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洞》发行,从研究黑洞出发,探索了宇宙的起源和归宿。4月,他在加利福尼亚大学进行了一场题为《黑洞和婴儿宇宙》的演讲。霍金指出,大多数人会认为进入黑洞之后,就可以穿越到另一个时空区域,于是就出现了时空旅行的巨大可能。他提醒人们,不要渴望进入黑洞,如果人类跳入黑洞,瞬间就会被撕得粉碎,连构成他身体的粒子也不能避免。随后,这位“被撕得粉碎的人”就会通过婴儿宇宙,经过另一个黑洞被发射出来,重现于另一个区域。这次演讲吸引了众多对宇宙存在好奇的听众,霍金总能把一些枯燥的理论通过绮丽的想象用生动形象的语言表述出来。
霍金试图通过演讲,将自己的思想与整个世界交流,除了常在英国及美国发表演说,l989年10月,他还来到西班牙的奥维多,此次的演讲题目是《公众的科学观》。霍金认为,社会对科学研究的态度大都漠不关心,对于科研成果为公众生活带来的改变,公众也是冷眼相待。现在的首要问题就是让科学在大众中普及,让大众能够对温室效应、酸雨、遗传工程甚至核武器的发展等问题得出较为科学的看法。中学的科学教育制度需要改善,要拓宽科学传播的途径,如电视节目,在娱乐的同时注重教育意义,让观众明白科学与生活息息相关。
霍金还把他的思想传播到了对他来说非常遥远的国度——中国。2006年6月17日,霍金以病残之躯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抵达北京。这是继1985年、2002年两次访华后,他第三次踏上中国的土地。6月18日,他面对中国的6300多名听众演讲他的《宇宙的起源》,他围绕“我们为何在此,又是从何而来?”的问题展开,宇宙是否会继续膨胀?会不会在某一个时点最终坍塌?这些都是充满神秘感的东西,在足球世界杯尽情演绎的夏日里,霍金掀起了又一轮科学的热潮。
霍金的演讲充满了科学的正能量,他的演讲实录被印刷成各类读物销往世界,演讲的视频被制作成各类纪录片畅播全球。霍金就这样在宇宙的星际当中影响着我们,像一颗耀眼的星辰熠熠生辉。

(摘编自荣楚欧《霍金传》)

相关链接
①在演讲时,靠电脑合成发音是一项艰辛的工作,一个小时的录音演讲通常要准备10天,但这并没有削弱霍金同大众交流的愿望。在他看来,向大众揭示宇宙的神奇和宇宙学研究所反映出的哲学和科学思想,这是学者的本分。(蔡肖兵《生命还在希望就在》)
②在中国,霍金走近公众所引起的轰动有目共睹。2002年他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那次演讲的会场座无虚席,这说明一个事实:霍金正在用他非凡的个人魅力,吸引大众走近科学。丘成桐先生如此评价:“激发公众对科学的兴趣是至关重要的。大科学家应当带头做科普。”(2006年6月22日光明日报《霍金:一个巨大的科学磁场》)
【小题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霍金在宇宙论和黑洞研究方面所取得的卓越成就,奠定了他在当代理论物理学界的地位,也成为他日后演讲成功的坚实基础。
B.霍金并不满足于只在科学界拥有声望,他希望自己的研究成果也能为世人所熟知,从而开始了为大众普及科学的演讲家历程。
C.在《黑洞和婴儿宇宙》的演讲中,霍金谈到了人类能否进入黑洞实现时空旅行的问题,巧妙地为大众解释了枯燥的黑洞理论。
D.霍金试图通过演讲,将自己的思想与整个世界交流,他的演讲没有只局限在英国和美国,他曾经前后三次到中国访问。
【小题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霍金21岁时面对死亡的威胁,仍投身科学研究,自强不息,掌控自己的命运,体现出非凡的人格魅力。
B.大科学家霍金没有只埋头于书斋和学术研讨会,他将主要精力都放在演讲事业中,带头做科普,值得其他科研工作者学习借鉴。
C.霍金的演讲有对遥远宇宙的探讨,但主要是对社会问题的关注,他不仅是一个研究宇宙的科学家,更是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思考者。
D.本文侧重对霍金演讲内容的介绍,对其科研经历叙述不多,但读者仍能从中了解到霍金是如何成长为一名伟大的科学家和超级演讲家的。
E.霍金在名为《公众的科学观》的演讲中认为,当下的首要问题是让科学在大众中普及,对此我们可以从改善中学的科学教育制度、拓宽科普渠道入手。
【小题3】为什么霍金被誉为“超级演讲家”?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鞋》——刘庆邦
有个姑娘叫守明,十八岁那年就定了亲。定亲的彩礼送来了,是几块做衣服的布料。
媒人一走,母亲眼睛弯弯的,说:“给,你婆家给你的东西。”
“谁要他的东西,我不要!”
“不要好呀,我留着给你妹妹作嫁妆。”
妹妹跟过来,要看看是什么好东西。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坚决不让妹妹看,她把包被放进箱子,啪嗒就锁上了。
家里只有自己时,守明才关了门,把彩礼包儿拿出来。她把那块石榴红的方巾顶在头上,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她的脸红通通的,很像刚下花轿的新娘子。想到新娘子,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按当地的规矩,守明该给那个人做一双鞋了。她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她把那个人的鞋样子放在床上,张开指头拃了拃,心中不免吃惊,天哪,那个人人不算大,脚怎么这样大。脚大走四方,不知这个人能不能走四方。她想让他走四方,又不想让他走四方。要是他四处乱走,剩下她一个人在家可怎么办?她想有了,把鞋做得稍小些,给他一双小鞋穿,让他的脚疼,走不成四方。想到这里,她仿佛已看见那人穿上了她做的新鞋,由于用力提鞋,脸都憋得红了。
“合适吗?”
那个人说合适是合适,就是有点紧。
“穿的次数多了就合适了。”
那个人把新鞋穿了一遭,回来说脚疼。
“你疼我也疼。”
那个人问她哪里疼。
“我心疼。”
那个人就笑了,说:“那我给你揉揉吧!”
她赶紧把胸口抱住了。她抱的动作大了些,把自己从幻想中抱了出来。摸摸脸,脸还火辣辣的。
瞎想归瞎想,在动剪子剪袼褙时,她还是照原样儿一丝不差地剪下来了。
第一次看见那个人是在社员大会上,那个人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她不记得稿子里说的是什么,旁边的人打听那个人是哪庄的,叫什么名字,她却记住了。她当时想,这个男孩子,年纪不大,胆子可够大的,敢在这么多人面前念那么长一大篇话。她这个年龄正是心里乱想的年龄,想着想着,就把自己和那个人联系到一块儿去了。不知道那人有没有对象,要是没对象的话,不知道喜欢什么样的……
有一天家里来了个媒人,守明正要表示心烦,一听介绍的不是别人,正是让她做梦的那个人,一时浑身冰凉,小脸发白,泪珠子一串串往下掉,母亲以为她对这门亲事不乐意,守明说:“妈,我是舍不得离开您!” 
媒人递来消息,说那个人要外出当工人,守明一听有些犯愣,这真应了那句脚大走四方的话。此-去不知何时才能回还,她一定得送给那人一点东西,让那个人念着地,记住她,她没有别的可送,只有这一双鞋。
那个外出的日期定下来了,托媒人传话,向她约会。她正好亲手把鞋交给那个人。约会的地点是村边那座高桥,时间是吃过晚饭,母亲要送她到桥头去,她不让。守明把一切都想好了,那个人若说正好,她就让他穿这双鞋上路——人是你的,鞋就是你的,还脱下来干什么。临出门,她又改了主意,觉得只让那个人把鞋穿上诚试新就行了,还得让他脱下来,等他回来完婚那一天才能穿。
守明的设想未能实现.她把鞋递给那个人时,让那个人穿上试试.那个人只笑了笑,说声谢谢,就把鞋竖着插进上衣口袋里去了。直到那个人说再见,鞋也没试一下。那个人说再见时,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意思要把手握一握。
这是守明没有料到的。他们虽然见过几次面,但从来没有碰过手。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低着头把手交出去了。那个人的手温热有力,握得她的手忽地出了一层汗,接着她身上也出汗了。那个人大概怕她害臊,就把她的手松开了。
守明下了桥往回走时,见夹道的高庄稼中间拦着一个黑人影,她大吃一惊,正要折回身去追那个人,扑进那个人怀里,让她的那个人救她,人影说话了,原来是她母亲.。怎么会是母亲呢!在回家的路上,守明一直没跟母亲说话。
后记:
我在农村老家时,人家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那个姑娘很精心地给我做了一双鞋.参加工作后,我把那双鞋带进了城里,先是舍不得穿,后来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亲,我把那双鞋退给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过鞋后,眼里一直泪汪汪的。后来我想到,我一定伤害了那位农村姑娘的心,我辜负了她,一辈子都对不起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的心灵秘密,守明照镜子时,“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寥寥数语,初恋少女的微妙心理就显露出来了。
B.小说善于使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守明的美好形象,就是在与母亲收人家的彩礼、偷偷监视女儿约会等一系列言行的鲜明对比中,逐渐凸显出来的。
C.小说擅长在平淡叙述中营造不平常的效果,守明与未婚夫分别后见一黑影,大吃一惊,原来是母亲,这一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的情节就颇具匠心。
D.小说地方特色鲜明,尤其是“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等日常生活语言的大量使用,更增添了浓郁的乡土气息。
E. 小说善于通过细节描写表现人物性格,未婚夫和守明约会时随意把鞋插进口袋,分手时又主动与守明握手,表明他虽是一个农村青年却有现代意识。
【小题2】小说中守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她有什么样的心态,请简要分析。
【小题3】文末“后记”是独立于小说外的写作说明,还是属于小说的有机组成部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布雷:一入侯门不自由
陈布雷一反常态地在屋中踱步,全然不顾地板上散落的纸团和戳断的笔头。“你不懂,你不懂,叫我全部编造,怎么写得出?”他冲前来奉劝的妻子大吼。
这是“西安事变”之后的一天。而在以往,陈布雷总是静声静气,极少疾言厉色。据说,那副恭谨严肃的样子,时常“令人透不过气来”。
此刻,身为蒋介石的“文胆”,他正为一篇命题作文抓狂。该文既要揭露“西安事变”中张良等人的狼子野心,又需突出蒋委员长的深明大义,同时还须对“全民抗日”等问题只字不提。“余今日之言论思想,不能自作主张。躯壳和灵魂已渐为他人一体。”在日记中,他留下这句感叹。尽管如此,他依然“听话”地完成了这篇捉刀之作。
这与10多年前,那位挥斥方遒的记者形象实在相去甚远。
“迷津唤不醒,请作布雷鸣”。上世纪20 年代初,担任上海《商报》总编辑的他,素以社论犀利著称。事实上,早在辛亥革命时,他就曾写过堪比邹容《革命军》的战斗檄文,五卅运动中,他又因抨击殖民主义而被捕。
“主笔不吃官司,不是好主笔。”这位年近30岁的年轻人说这番话时,全然没想到自己就此转折的命运。
1927年,名声鹊起的陈布雷受到蒋介石的关注,在寄去一张签名的戎装照片后,最高领袖的“求贤若渴”,深深打动了这位“士为知己者死”的文人。一年后,他辞去报馆职务,追随蒋介石,担任了国民党中央党部秘书处书记长。
多年后,陈布雷回忆往事说:“他要我入党,我就加入了国民党;他问我愿意做什么工作,我说愿意做你的私人秘书。由此一诺,一直做着这份工作。”
自此,由职业报人转变为宣传官的陈布雷,开始挥起大棒,钳制舆论。
“王芸生君是新华社的应声虫。”这是他同陶希圣在《中央日报》上与《大公报》展开笔战时的言论。原来,该报总编辑王芸生,斥责查封《新民报》的行为,撰文呼吁新闻自由。
“这是对你的警告,你还有什么可说?”这是他对某报停刊数日后的威胁。当时,此报违背宣传纪律,不仅揭露河南旱灾真相,还对比衬映了重庆上层社会的奢靡。
难以想象,这些言论皆出自“横扫大军”(郭沫若语)的陈总编的如椽之笔。最为钟爱的女儿陈琏参加革命离家出走时,留下过这样的话:“时代既然已决定要在我与家庭间排演悲剧,我是无法抗拒的。”
事实上,这位父亲更是“无法抗拒”自身的悲剧。进入官场的他,一直试图保持淡泊清廉的文人操守。 一位记者来家中采访,诧异地对门卫说:“我跑过多少码头,见过多少公馆,像你们这样可怜的只有两家,一家是陶(指陶希圣)公馆,还不如一个小老板。”
虽然在个人操守上,陈布雷极力还想保住一个读书人的秉性,但一入侯门早已身不由己:对好友张治中进行监视,为孔祥熙舞弊案作说客。始终深陷矛盾漩涡中的他只能叹息:“我一生最大的错误就是从政而又不懂政治。”
恪守从一而终的陈布雷,把自己比作“出嫁了的女人”。因此,当得知《中央日报》总编辑程沧波辞职做官时,他专门选择记者节去函表示惋惜。
这位“军机大臣”明白自己早已油尽灯枯。曾经面颊圆满而被邵飘萍戏称的“面包孩儿”,其时已日渐瘦削干瘪,像个长年吸大烟的老太婆,“身体好像直不起来,眼睛也好像睁不开”。
后人回忆,1948 年前后,陈布雷时常念叨:“人生总有一死,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倘使在抗战中被敌机扫射,也还有些价值。倘使积劳成疾而死,也还值得一些可惜。”
在那年冬天,他选择了“天下最大之罪恶”的自杀。不少研究者认为,此举是出于对蒋氏王朝的彻底失望。蒋介石则在10 年之后表示,陈布雷是因为听信他将下野的谣言,“愤慨之至而以死报国”。
今天,人们只能从他留下的遗书中体味他当时走投无路的心境:“任何人都可以鄙视我,责备我。”即使在生命的最后关头,这位国民党的“忠臣”也再未能如早年那样直抒胸臆,唯留下一声长叹:“让我安静些吧!”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有删改)
【链接材料】
材料一 陈布雷(1890-1948)名训恩,字彦及,浙江慈溪人。曾任国民党中央党部秘书长、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副部长、蒋介石侍从室第二处主任、最高国防委员会副秘书长等职,是蒋介石的“文胆”和“智囊”,素有国民党第一支笔之称。早年宣传共和,拥护北伐。1937年 7月,蒋介石邀集国内知识界名流召开“谈话会”,在会上慷慨陈词,其中以“如果战端一开,那就地无分南北,人无分老幼,无论何人皆有守抗战之责任”最为著名,它如同“抗战宣言”被广泛传诵,激励了全国军民同仇敌忾、团结抗战的最大决心。这篇演讲稿就出自陈布雷之手。抗战时期,他支亲属奔赴抗日前线,掩护民主人士。抗战胜利后,任总统府国策顾问、《申报》顾问兼常务董事。1948 年 11月13日在南京自杀。蒋介石如失左右手,在祭文中称他为“当代完人”。
(:百度百科)
材料二 1947 年 6月,陈布雷对《文汇报》的徐铸成说:“我们国民党的举措的确是不能尽如人意的,但是,再腐败,我看至少二十年天下总可以维持的。“1948 年,他就没有这样乐观了,他在回答宁波同乡、立法委员毛翼虎时,说:“‘势力’两字要分开来,势是形势、力是力量。论‘力量’,国民党陆、海、空军优于共产党,问题在于‘形势’这个词。”毛认为陈布雷已看到总的“趋势”,在他身后仅仅几个月,南京城头就插上了红旗。
(:《社会观察》月刊)
材料三 “看样子我的身体是无法好起来的,我此心永远在痛苦忧念之中。四弟告我,百事要看得‘浑’些,我知其意而做不到。八弟告我:‘一切一切自有主管,又不是你一个人着急所能济事的。’又说:‘你何必把你责任范围以外的事,也要去分心思虑着急。’这话有至理,然我不能控制我的脑筋。”“最近常想国家是进入非常时期了,我辈应该拿出抗战的精神来挽回困难,但是我自问身心较十一年前大不相同,即是共事的同事们,其分心经济,精神颓散,不免影响工作,要像当年的振奋耐劳,亦不可得……”
(:陈布雷最后一天日记)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陈布雷为了一篇揭露“西安事变”的文章疾言厉色、一反常态,主要是因为文章需要“抑张褒蒋”全部编造,思想言论不能自作主张。
B.蒋介石关注到声名鹊起的陈布雷,陈布雷也被蒋介石的“求贤若渴”打动,陈便寄去一张带有签名的戎装照来表达“士为知己者死”的思想情感。
C.陈布雷从敢吃官司的“主笔”“横扫大军”的陈主编成为蒋介石的“文胆”、宣传官,人生命运的转折也就开始了,他的一生都深陷在矛盾的漩涡之中。
D.陈布雷不但明白自己的人生处境,更明白自己的人生是怎样的结局。他对蒋氏王朝早已彻底失望,并预感到蒋介石将要下野,便选择了畏罪自杀。
E.陈布雷这位恪守从一而终的国民党“忠臣”,无法抗拒自身的悲剧,身不由己,走投无路,就是在生命的最后关头也未能直抒胸臆,唯留一声长叹。
(2)作者在文中树立了一个“一入侯门不自由”的书生形象,请你结合材料,简要分析陈布雷的“不自由”体现在哪些方面。
(3)“一介书生”的陈布雷为什么要追随蒋介石?结合文本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4)你认为造成陈布雷悲剧命运的原因是什么?请结合材料,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