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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细胞生命的礼赞

刘易斯·托马斯

有人告诉我们说,现代人的麻烦,是他一直在试图使自己同自然相分离。他高高地坐在一堆聚合物、玻璃和钢铁的屋顶上,悠晃着两腿,遥看这行星上翻滚扭动的生命。照这样的描绘,人成了巨大的致命性力量,而地球则是某种柔弱的东西,像乡间池塘的水面上袅袅冒上的气泡,或者像一群小命娇弱的鸟雀。

近年来的生物科学,一直在使人根植于自然之中这一点成为必须赶紧正视的事实。新的、困难的问题,将是如何对付正在出现的、人们越来越强烈地意识到的观念:人与自然是多么密切的联锁在一起。我们大多数人过去牢牢抱有的旧观念,就是认为我们享有主宰万物的特权这种想法正在从根本上动摇。

 可以满有理由地说,我们并不是实际存在的实体,我们不像过去一向设想的那样,是由我们自己的一批批越来越复杂的零件逐级顺序组合而成的。我们被其他生命分享着,租用着,占据着。在我们细胞的内部,驱动着细胞、通过氧化方式提供能量,以供我们出门去迎接每一个朗朗白天的,是线粒体。而严格地说,它们不是属于我们的。原来它们是单独的小生命,是当年移居到我们身上的殖民者原核细胞的后裔。很有可能,是一些原始的细菌,大量地涌进人体真核细胞的远古前身,在其中居留了下来。从那时起,它们保住了自己及其生活方式,以自己的样式复制繁衍,其DNA(脱氧核糖核酸)和RNA(核糖核酸)都与我们的不同。它们是我们的共生体,就像豆科植物的根瘤菌一样。没有它们,我们将没法活动一块肌肉,敲打一下指头,转动一个念头。

线粒体是我们体内安稳的、负责的寓客。我愿意信任它们。但其他一些小动物呢?那些以类似方式定居在我细胞里的生物,协调我、平衡我、使我各部分凑合在一起的生物,又是怎样的呢?我的中心粒、我的基体、很可能还有另外许许多多工作在我细胞之内的默默无闻的小东西,它们各有自己的特殊基因组,都像蚁丘中的蚜虫一样,是外来的,也是不可缺少的。我的细胞们不再是使我长育成人的纯种的实体。它们是些比牙买加海湾还要复杂的生态系统。

我当然乐于认为,它们是为我工作,它们的每一气息都是为我而呼吸的;但是否也有可能,是它们在每天早晨散步于本地的公园,感觉着我的感觉,倾听着我的音乐,思想着我的思想呢?

然而我心下稍觉宽慰,因为我想到那些绿色植物跟我同病相怜。它们身上如果没有叶绿体,就不可能是植物,也不可能是绿色的。是那些叶绿体在经营着光合工厂,生产出氧气供我们大家享用。但事实上,叶绿体也是独立的生命,有着它们自己的基因组,编码着它们自己的遗传信息。

我们细胞核里携带的大量DNA,也许是在细胞的祖先融合和原始生物在共生中联合起来的年月里,不知什么时候来到我们这儿的。我们的基因组是从大自然所有方面来的形形色色指令的结集,为应付形形色色的意外情况编码而成。就我个人而言,经过变异和物种形成,使我成了现在的物种,我对此自是感激不尽。不过,几年前还没有人告诉我这些事的时候,我还觉得我是个独立实体,但现在却不能这样想了。我也认为,任何人也不能这样想了。

地球上生命的同一性比它的多样性还要令人吃惊。这种同一性的原因很可能是这样的:我们归根结底都是从一个单一细胞衍化而来。这个细胞是在地球冷却的时候,由一响雷电赋予了生命。是从这一母细胞的后代,我们才成了今天的样子。我们至今还跟周围的生命有着共同的基因,而草的酶和鲸鱼的酶之间的相似,就是同种相传的相似性。

近来,我一直想把地球看作某一种生物,但总嫌说不通。我不能那样想。它太大,太复杂,那么多部件缺乏可见的联系。前几天的一个晚上,驱车穿过新英格兰南部树木浓密的山地时,我又在琢磨这事儿。如果它不像一个生物,那么它像什么,它最像什么东西 呢?我忽而想出了叫我一时还算满意的答案:它最像一个单个的细胞。

【小题1】不能证明“我们并不是实际存在的实体”的两项是
A. 我们被其他生命分享着,租用着,占据着。
B. 一些原始的细菌是我们的共生体。
C. 定居在我细胞里的生物为我工作、为我而呼吸。
D. 我们的基因组是从大自然所有方面来的形形色色指令的结集编码而成。
A.经过变异和物种形成,人类理应享有主宰万物的特权。
【小题2】对“线粒体”的认识有误的一项是
A. 线粒体被确认是一些原始的细菌,大量地涌进人体真核细胞的远古前身居留至今。
B. 线粒体是我们体内安稳的、负责的受人信任的原核细胞的后裔。
C. 线粒体在我们细胞的内部,驱动着细胞、通过氧化方式提供能量,以供我们使用。
D. 线粒体像蚁丘中的蚜虫一样,是外来的在人体内起到协调、平衡作用的生物。
【小题3】作者为什么说地球“最像一个单个的细胞”?请根据文章加以概括。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5-12 11: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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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铁锹
李悦
三轮农用车在爬坡,路不平,坡很陡,发动机嘣嘣嘣地喷着黑烟,在黄土路上拼命地挣扎。两把铁锹随着剧烈的颠簸在铁皮车厢里失了魂一样疯跳,敲得车厢踢里哐啷乱响。五月的太阳热辣辣地烫脸,青天白日。蓝莹莹的天底下,漫天漫地的黄土,山坡上一条曲曲折折白晃晃的土路,右边是修路劈出来的土崖,左边是陡坡,上百尺的黄土下面是石头,几十丈的石崖下边就是河。是黄河。
小民觉得农用车驾驶座位上的坐着个假人:白羊肚手巾,对襟扣袢白布坎肩,从来不点烟的旱烟袋,烟荷包上挂着也是当摆设用的一片火镰,脚上登一双唱戏才穿的高帮布鞋。这个假人不是别人,是小民的爸。只要一看见爸爸打扮成这个样,小民就烦。小民就说他是耍猴呢。小民爸知道儿子不高兴,可他不生气,他会从衣兜里掏出烟卷来叼在嘴上,然后开导儿子,小民,你当我不知道这是耍猴呀?你当我不知道现在没犀人再穿戴这套营生啦?耍猴就咋啦?能挣钱就行!运河沙能挣钱,唱曲子也能挣钱。劳动人民凭劳动挣钱,有啥丢人的?小民不想听,就别过脸去,看天,看地,看小鸟上树,看蚂蚁搬家。
蓝天,黄土,高崖,大河。
远远看过去,河岸边半山顶上的农用车飘飘荡荡,好像一只断了线的风筝。没有人知道,风筝上边坐着一对闹别扭的父子。
爬上山顶,穿过一大片刚刚吐叶的枣树林。北迤村豁然出现在眼前。小民的太姥姥家就在北迤村。
干爽的黄土山梁上,凹陷下一条也是干干爽爽的黄土沟,沿沟两侧密密麻麻错落着整整一沟的窑洞和院落。窑洞都用本地开采的红褐色的石头砌了前脸,又都用砖瓦和木柱搭了廊檐和台基。因为年代久远,廊檐和门楼的瓦顶都变成浓重的黑色,砖雕图案都风蚀剥落得斑驳。整个村子阒然无声,如果不是因为有炊烟一缕一缕地升起来,如果不是偶尔传出来的狗叫声,你肯定会错以为是看见了一片什么人特意做出来的建筑模型,被遗忘在黄土世界的大荒之中。
看着村子,小民想,都说太姥姥一百多岁了,也不知道太姥姥到底有多老了?也不知道北迤村到底有多老了?
父子两人把农用车停在枣树林前面。小民爸知道儿子不会跟自己进村的,可还是问了一句:“去你太姥姥家喝口水吧?”
小民不看他,也不回答,转身走到树阴底下。
小民爸不生气,自己和自己笑笑;走到车厢跟前拿起一把铁锹。
小民扭过头来质问:“你是唱曲子又不铲沙子,拿铁锹干啥?”
小民爸又笑笑:“不干啥,上一回人家陈镇长说啦,咱们北迤村现在是民俗村,来这儿旅游的、来这儿采风的人们都是城里来的。人家城里人来乡下就是想看个原汁原味儿,说是拿上个干活儿的家伙唱曲子,更好看。你太姥姥剪的纸花花,我唱的曲子,陈镇长说这都是旅游产业,现在才刚开头,等咱北迤村上了电视、上了报纸,天下闻名了,全中国、全世界的人就都跑到咱这来花钱了!”
“爸,你能不能不在我太姥姥家唱曲子?”
小民爸不想和儿子争,把铁锹扛到肩膀上,边走边说:“你给咱等等,我给人家城里来的有钱人唱上几个曲子咱就走,就下河拉沙去。”
小民索性不再说话,坐在树阴里看着父亲走下干爽的土沟,走到那些古旧的窑洞和空荡荡的院子里去。
忽然,有歌声传过来:
山西个临县河口镇,三十里翻山北迤村,
北迤村出了个好女人,她的个名字叫爱珍,
生得怪惹亲。
红袄绿裤她辫子长,鞋上绣的花绫绫,
见面说话她眼先笑,唤上十声声九不应,
等得人乱了心。
十八里嫁到河口镇,男人名叫王佑坤,
两个人成家好光景,生下个儿子叫小民,
实在爱死个人。
爱珍她撒手归阴程,丢下佑坤和小民,
白天回家就烧冷灶,黑夜里点灯照两人,
可怜是男人……
眼泪突然从小民的脸上淌下来,爸唱的是自己家里的事情。小民爸是远近闻名的伞头,每年正月十五闹红火,领着秧歌队走街串巷,把看到的人和事随口唱出来,赢来震天的喝彩声。却从来没有听过他唱自己的经历。在自己那个从小就没有女人的家里,小民已经不记得母亲的样子了,这是小民第一次从父亲的嘴里听到他对母亲的夸赞。
小民觉得自己平生第一次真正听懂了父亲的曲子。小民在自己的记忆里挣扎着,觉得好像是看到过一件好看的红衣服,……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蓝莹莹的天底下,漫天漫地的黄土,山坡上一条曲曲折折白晃晃的土路”,寥寥几笔突出了空阔辽远的环境特点,为故事展开提供了背景。
B.小说中的铁锹本是铲沙子的农具,现在却成了民俗表演的道具,农具功能的转变,折射了传统农业文明的衰落和农民生活方式的变化。
C.“也不知道太姥姥到底有多老了?也不知道北迤村到底有多老了”,心理描写表现小民受到古老生命力的震撼,强调了民俗文化的厚重。
D.小民与爸爸的对话以及小民的心理活动,表现出父子观念上的差别与冲突,也反映出城里人下乡旅游采风、农村发展旅游业的现实。
【小题2】作者为什么不惜笔墨记下小民爸所唱的曲子?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较多使用表颜色的词语来写环境和人物,有什么样的艺术效果?请结合文本具体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对黑暗的柔情

迟子建

①我回到故乡时,已是晚秋的时令了。农人们在田地里起着土豆和白菜,采山的人还想在山林中做最后的淘金,他们身披落叶,寻觅着毛茸茸的蘑菇。小城的集市上,卖棉鞋棉帽的人多了起来,大兴安岭的冬天就要来了。

②窗外的河坝下,草已枯了。夏季时繁星一般闪烁在河畔草滩上的野花,一朵都寻不见了。母亲侍弄的花圃,昨天还花团锦簇的,一夜的霜冻,就让它们腰肢摧折,花容失色。

③大自然的花季过去了,而居室的花季还在。母亲摆在我书房南窗前的几盆花,有模有样地开着。蜜蜂在户外没有可采的花蜜了,当我开窗通风的时候,它们就飞进屋子,寻寻觅觅的。不知它们青睐的是金黄的秋菊,还是水红的灯笼花?  

④那天下午,我关窗的时候,忽然发现一只金色的蜜蜂,它蜷缩在窗棂下,好像采蜜采累了,正在甜睡。我想都没想,捉起它,欲把它放生。然而就在我扬起胳膊的那个瞬间,我左手的拇指忽然针刺般地剧痛,我意识到蜜蜂蜇了我了。

⑤蜜蜂走了,它留在我拇指上的,是一根蜂针。蜂针很细,附着白色的絮状物,我把它拔了出来。我小的时候,不止一次被蜜蜂蜇过,记得有一次在北极村,我撞上马蜂窝,倾巢而出的马蜂蜇得我面部红肿,疼得我在炕上直打滚。

⑥别看这只蜜蜂了无生气的样子,它的能量实在是大。我的拇指顷刻间肿胀起来,而且疼痛难忍。我懊恼极了,蜜蜂一定以为我要置它于死地,才使出它的撒手锏。而蜇过了人的蜜蜂,会气绝身亡,即使我把它放到窗外,它也不会再飞翔。我和它,两败俱伤。

⑦我以为疼痛会像闪电一样消逝的,然而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到了晚饭的时候,我的拇指仍然锥心刺骨地疼。天刚黑,我便钻进被窝,想着进入梦乡了,就会忘记疼痛。然而辗转着熬到深夜,疼痛非但没有减弱,反而像涨潮的海水一样,一浪高过一浪。我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打开灯,察看伤处。我想蜜蜂留在我手指上的蜂针,一定毒素甚剧,而我拔蜂针时,大约拔得不彻底,于是拿出一根缝衣服的针,划了根火柴,简单地给它消了消毒,将针刺向痛处,企图挑出可能残存着的蜂针。针进到肉里去了,可是血却出不来,好像那块肉成了死肉,让我骇然。想到冷水可止痛,我便用冷水冲拇指。这招儿倒是灵验,痛感减轻了不少,十几分钟后,我回到了床上。然而才躺下,刚刚缓解的疼痛又傲慢地抬头了,没办法,我只得起来。病急乱投医,一会儿抹风油精,一会儿抹牙膏,百般折腾,疼痛却仍如高山的雪莲一样,凛冽地开放。我泄气了,关上灯,拉开窗帘,求助于天。

⑧已经是子夜时分了,如果天气好,我可以望见窗外的月亮,星星,可以看见山的剪影。然而那天阴天,窗外一团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人的心真是奇怪,越是看不见什么,却越是想看。我将脸贴在玻璃窗上,瞪大眼睛,然而黑夜就是黑夜,它毫不含糊地将白日我所见的景致都抹杀掉了。我盼望着山下会突然闪现出打鱼人的渔火,或是堤坝上有汽车驶过,那样,就会有光明划破这黑暗。然而没有,我的眼前仍然是沉沉的无边的暗夜。

⑨我已经很久没有体味这样的黑暗了。都市的夜晚,由于灯火作祟,已没有黑暗可言了;而在故乡,我能伫立在夜晚的窗前,也完全是因为月色的诱惑。有谁会欣赏黑暗呢?然而这个伤痛的夜晚,面对着这处子般鲜润的黑暗,我竟有了一种特别的感动,身上渐渐泛起暖意,有如在冰天雪地中看到了一团火。如今能看到真正的黑暗的地方,又有几处呢?黑暗在这个不眠的世界上,被人为的光明撕裂得丢了魂魄。其实黑暗是洁净的,那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的繁华,亵渎了圣洁的黑暗。上帝给了我们黑暗,不就是送给了我们梦想的温床吗?如果我们放弃梦想,不断地制造糜烂的光明来驱赶黑暗,纵情声色,那么我们面对的,很可能就是单色调的世界了。

⑩我感激这只勇敢的蜜蜂,它用一场壮烈的牺牲,唤起了我的疼痛感,唤起了我对黑暗从未有过的柔情。

⑾只有这干干净净的黑暗,才会迎来清清爽爽的黎明啊。

【小题1】文章开头为何要从故乡的秋景写起?
【小题2】文章中间④―⑦节花了不少笔墨描写被蜜蜂蜇了的情节,主要运用了什么描写手法?这样写有哪些作用?
【小题3】作者自己被蜜蜂蜇后非但不记恨,反而对蜜蜂产生感激之情,这是为什么?
【小题4】一般来说,黑暗是人们贬斥的对象,而作者却会对黑暗产生柔情,这是为什么?你是否认为作者故意标新立异,有意颠覆人们对黑暗的看法?并阐明理由。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谷仓顶上的羊

周  涛

萨依巴格六月的阳光是白花花的银屑,亮得耀眼,适得人透不过气来。偶尔有一些树,也只是些灰淡的黯绿,丝毫打不起精神。

县委副书记余会全在一群乡干部的陪同下走在土路上,脚下踏起的土未沾在裤腿上,像是不小心踢翻了石灰桶。余会全心绪茫然!他想着远在数千公里之外的妻儿,光阴两隔,一下子换了个世界。再想到他工作的那个大院里的人人事事,每想到一个都觉得人家脸上挂着嘲讽。

下午的安排是检查新建的一个粮仓。远远地已经看到了,那个粮仓挺高大,耸立在一片场院上,席棚尚未遮盖,木架像一个庞然大物的骨架标本,空空荡荡的。

几个身穿衬衣头戴圆顶皮帽的维吾尔族村民,正在木架上扭过脸来看着他。他觉出自己脸上微微有些笑意,算是打招呼吧。

忽然,他的目光被一个东西吸引住了-——谷仓顶上站立着一只羊。那只羊仿佛不是站立在高大的粮仓顶上,而是站立在险峻的绝壁断崖之上,旁若无人,君临万物。

咦,这真是有些奇了?大白天的羊怎么跑到那幺高的谷仓上去了?

“把它从上面先给我赶下来!”他命令道。

村民们照他的指示去做了,轻轻一轰,那羊就下来了。它从谷仓顶上轻轻一跃,就站到了土墙上;然后在墙头像散步似地踱至中端,头朝下顺势一跳,就这么下来了。它下来后,仿一个高层人物来到了人民群众中间,面容和蔼,态度矜持,频频点头示意。

余会全有一种被接见的感觉,略有遗憾的是,那只羊看也没看他一眼,却对几个维吾尔族村民表示亲昵。尽管如此,余会全还是对这只羊产生了某种微妙的崇敬之情,因为它的确是显得太不同凡响了,其肥壮、硕大与高贵,均非凡羊可比。他起了疑惑,就问:“这羊怎么和一般的羊不一样?”

乡长询问了村民,然后转告他说,这是一只野羊。村里的人上山打猎打死了它的母亲,把它牵回来了,养大了,成了现在这样子,喜欢上房,厉害得很!

余会全听了,心想,这就是这只家养野羊的身世了,难怪如此行为怪异、气概不凡呢!这是一只无意间从野生世界闯进人类社会的大角盘羊,在适应了村民习俗的同时还完好地保留了它的天然习性。他觉得这里面似乎有一种什么深远的意思一闪而过,他能感觉到有一种原始的滋味令他触动。

他凝视着那只羊,它皮毛灰黄,油光发亮,肌肉发达而饱满。再细看它的一双眼睛,褐黄色的一对,没有一丝哀告的神色,里面全是桀骜不驯的野性之光。它是骄傲的、高贵的,甚至对陌生人透出一种藐视。余会全想,这才是一个充满了自信和自豪的生命呐。

他凑过去想摸摸它,可它跳开了。

余会全想起了羊在谷仓顶上的自在模样,但想象不出羊是怎么跃上这三米多高的土墙的。“能不能再让它上去?”他对身边的人说。

村民们围过去轰那只羊。开始羊不太情愿,但轰了几下,它只好当众表演了。它朝土墙冲过去,奋力一跃,让自己停顿在土墙的半腰上;然后在土墙的陡壁上做起了慢动作,先用两只后蹄扣住墙壁,再支撑全身。空出两只前蹄仰身再次一跃,把八十多公斤的身体稳稳地送上了墙头。

剩下的事对它来说就是轻而易举了,就像一个完成了高难度动作的平衡木选手,放心大胆,充满自信,它的四蹄踏出清脆的响声,轻盈地跃上谷仓顶,像帝王一样居高临下。

余会全想,是啊,总有一种东西高高在上,是我们所难企及的。他想不到这只羊竟会如此强壮,想不到这只羊竟会如此聪明,它跃上土墙时运用了完美巧妙的方式,使不可能完美的事物完美实现。

余会全看着那只羊一一谷仓顶上的羊,它正高傲地昂起头颈,如站在悬崖巅顶,遥望远方。余会全意识到了,他永远不会忘记这只羊。

十多年后,副市长余会全在省委党校的结业典礼上讲话,他说起了这件往事,他说:“萨依巴格乡六月的阳光是白花花的……谷仓项上,站立着一只羊。”(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恰当的两项是
A.开篇写到阳光的炙烤使人和树都失去了生机,富有特征性的景物既渲染了故事的气氛,又烘托了余会全改变工作环境后茫然的心境。
B.在听说这只羊的来历之后,余会全内心情绪激动,觉得自己目前的尴尬处境,与这只从野生世界闯进人类社会的羊的境遇相似。
C.小说写维吾尔族村民头戴圆顶皮帼,写粮仓木架像个庞然大物的骨架标本,写大盘角羊聪明、自信、强壮,处处洋溢着浓郁的乡土气息。
D.小说主要使用心理描写刻画人物。第二自然段对余会全的心理描写,写出他萎靡的精神状态,与下文羊高傲自信的精神状态形成鲜明对比。
【小题2】小说以“谷仓顶上的羊”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身为副市长的余会全在省委党校的结业典礼上讲起谷仓顶上的羊”,这个结尾既是理解余会全的关键,也是理解小说主旨的关键,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大城市,陌生人相聚之地

柳延延

①这次世博会的口号“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让人心动。它要求我们直面大城市带给我们的种种问题,探索走出困境的道路,让美好的理念变成现实。

②按一个法国学者的定义,“大城市就是陌生人可能在此相遇的居民聚集地”。如果让我描述对大城市的感觉,则“个人孤独地行走于人群中”可能是贴切的。这里,城市的规模显得异常重要,它提供的人际互动的规模对人的精神生活、心理感受和个性气质都会产生无与伦比的影响。

③确实,大城市生活的人面对的是一个外在景象纷至沓来,瞬息万变的生存环境。与陌生人的相遇是不可避免的事,而人们往往努力避免和陌生人的交往。(比如尽量只是被看见而不要对视)无论陌生人说什么,都要尽力不去搭理他。陌生人成了人们在生活中拒绝和他说话与交往的人。这种逃避使人的都市生活呈现出片断的、短促的、易逝的“万花筒景象”,结果引起了现代人心理的紧张感。这不是在某时某地的紧张, 身处大城市,心理和精神的紧张就如影相随。

④我们真的能避免和陌生人交往吗?“当我们走在大街上,陌生人保护我们,如警察;陌生人威胁我们,如罪犯。陌生人扑灭我们的火灾,教育我们的孩子,建筑我们的房子,用我们的钱投资。陌生人在收音机、电视或报纸上告诉我们世界上的新闻……”生活在大城市,我们实在是离不开、躲不掉陌生人,可我们总在回避与陌生人打交道。我们的问题和困惑部分源于我们对陌生人的这种矛盾态度

⑤对于正在进行现代化的中国人来说,如何与陌生人交往是需要学习的。纵观发达国家的制度安排,可以发现,若要陌生人社会健康的运作,就需要全社会确立起尊重契约的理念,愿意通过法律来调节自己的行为。而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以亲缘、血缘和地缘为中心的熟人社会,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指出:在熟人社会人们相互之间往往“知根知底”,直接或间接的各种关系像蜘蛛网一样把他们联接起来,成为道德共同体中的一员,这使得大多数人能较好地履行自己对他人的义务,少有欺骗行为发生。随着社会的开放与社会分工的细化,中国人陆续进入陌生人社会,这需要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观念变化。可中国人对“契约精神”、“法律意识”还比较陌生。结果是:一方面,传统道德共同体的约束效力明显在减弱,如离婚率上升,遗弃行为增加;另一方面,熟人社会的某些力量仍在隐秘地支配社会的运行,红包、后台、暧昧出格的饭局,让法律显得有气无力。观察今日之中国,熟人社会的道德运作逻辑与陌生人社会的法律运作逻辑既冲突又共存,时时都在呼唤我们改革的深入。

⑥上述这一切,给中国的陌生人社会——城市生活——打上了特有的印记。我以为,今天中国人普遍存在着的某种焦虑,大多与此有关。现在我们自由抉择的余地大了,却近乎宿命地将自己的生命安全和生活品质拱手交给了从未谋面的陌生人。但我们不知道罐头、火腿和奶制品有没有毒,不知道动车和飞机是否被正常检修,不知道自己得的病是不是真的需要开刀……这让每个人都感觉自己活在侥幸之中,今天中国的家长教育孩子时常说: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你将来走上社会会怎样怎样。在这样的观念里,“走上社会”就是到一个完全是由陌生人组成的公共空间里去,它会给你带来很大的危险,你处处都要防范,并且需要学会很多的求生技能。这表明,在中国人的日常生活的观念中,“社会”还是一个比较冷漠的概念,它遵从的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这的确会产生彼此间的冷漠状态。因此,怎么理解社会的问题,也就是怎么样理解在家庭、血缘或地缘关系,或是比较自然的朋友关系之外的公共领域——陌生人领域的问题。

⑦在我看来,“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要义,不光是高楼林立、汽车奔驰,它还是

⑧中国但愿这一天早日到来。

(《文汇报》2010年10月9日)

【小题1】第②段中加点词“孤独”在文中的意思是_____________。
【小题2】联系上下文,填人第③段空格处最恰当的一项是
A.如果B.只要C.因而D.而是
【小题3】第④段中“这种矛盾态度”指的是_______________。
【小题4】下面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万花筒景象”是指大城市生活带给我们的纷至沓来、瞬息万变的感受。
B.“从身份到契约”指从熟人社会道德运作向陌生人社会法律运作的改变。
C.“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生活观念表现出现代人对社会的不信任和冷漠。
D.作者呼吁要对城市人的精神生活、心理感受和个性气质进行深入的改革。
【小题5】联系文章内容,分析“这让每个人都感觉自己活在侥幸之中”的原因。
【小题6】联系文章主旨,将第⑦段的内容补充完整。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国学大师饶宗颐①
余秋雨称他为“国际瞩目的汉学泰斗”、“整个亚洲文化的骄傲”;还断言:只要香港有饶公,就不能算文化沙漠。这位饶公,就是著名的国学大师饶宗颐。在香港,饶公是名人,也可算奇人。他博古通今,学贯中西,人称“业精六学,才备九能”。
然而,谁会相信,这位顶着香港中文大学名誉教授,美国耶鲁大学、法国高等研究院、日本京都大学、北京大学等世界著名学府客座教授头衔的大学问家,竟是从广东潮州走出来的一名初中生!
少年早慧的饶宗颐,20岁出头因整理发表了父亲的遗著《潮州艺文志》而文名大噪,旋即被聘为中山大学的研究员。当时,日军已经南侵,中大迁往云南。在赴聘途中,饶宗颐大病一场,滞留在香港。没想到,这场大病,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在香港,他有机会结识了后来对他影响深远的学者王云五和叶恭绰,从而正式步入国学研究的大门。
而这场大病,是饶公此生唯一害过的一场大病。因此,对佛、道都深有研究的他认为,这是一种缘分。
饶宗颐治学,涉猎领域很广。季羡林先生曾将饶氏的学问分归八个门类,后来郑炜明先生更是添加补充,细分为十五类。儒学、道学、佛学,诗、词、文、史,目录、考古、敦煌学,音律、书法、绘画、甲骨文,饶公样样都有研究;时间跨度更是惊人,从上古到明清,几乎每个朝代都有涉猎。哪来的这么广泛的兴趣、这么旺盛的精力?
饶宗颐的回答是:得益于从小文化空气的“熏蒸”,正如林语堂所言,学问是像熏火腿一样“熏”出来的。我家里有那么多书,我整天在看,把读书当成了玩耍,用的时间比在学校上课的还多。在那个小图书馆里,我可以一边享受,一面玩,动不动就在那里面逛。
治学的博与专,是一对矛盾,很难兼得,但饶公做到了。在一些领域,他占据了开路人的地位。例如,他的《殷代贞卜人物通考》,震惊了国际学界;他的《梵学集》,也开辟了该领域中国学术研究的新天地。为了达到“专”,饶公不顾一切地“往里钻”。像梵学,为了品到“原汁原味”,他硬是从40多岁开始埋头学习梵文,一学几十年,可以朗朗而读。饶公说,我的梵文是与一位印度学者“换”来的。50年代末,那位在内地留学过的学者提出向我学《说文解字》.我正好想用功学学梵文,于是与他讲了条件:用《说文解字》交换梵文。此后几年间,我们互为老师,都学到了想学的东西。
支撑饶宗颐在学术方面锲而不舍深钻的,是一种“求阙’’精神。饶公说,‘‘求阙’’是曾国藩的话。他认为做人、做学问,都要“求阙”。“阙”同现在的“缺”,就是要不知足的意思。实际上,天下万物都是有“缺”的,追求把“缺”的补齐,可事实上永远也补不齐,这样就会永远不知足地追求下去。
饶公是史学家,他说,最令我兴奋的是今天中国不断地有很多新东西(出土文物)从地下冒出来了。而这些东西又带出了许多新问题,需要解答。比如,遇见冒出来的东西以后,发现有的文字与我们今天看到的本子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为什么会这样子呢?你就要解答了,我是研究这方面的,我有找出答案的责任,我要研究。我不能不研究,别人有没有兴趣,我不管;别人说这个毫无用处,没有意思。我不理,我对它有兴趣,我就要研究。价值这个东西很难讲,我看有价值,别人看毫无价值。在学术上,越有争执的东西,越需要讲出一个道理来。我就是要找出这个“道理”来。
了解饶公的人说,别看他是国学大师,但他一点也不迂腐、守旧,开拓精神极强。他周游世界,精通英、法、德、日文。他研究国学,不仅从中国古籍中找材料,还密切关注着考古的新发现。例如,他用四川三星堆考古成果,印证以往古文献资料的研究结论,并进一步取得新的重要发现。他借鉴西方汉学家研究方法,从印度和西域文字典籍入手,拓展汉学研究的视野。他还利用敦煌写卷的新资料,深入研讨诸多史学之谜;通过“比较古文字学”,探索远古中外文化交流问题。难怪季羡林教授称其在掌握材料、运用材料上“令人有化腐朽为神奇之感”。
以有限的生命探求无涯的学问,于是饶宗颐做到了既博又专。
(有删节)
【注】① 饶宗颐(1917年8月9 日~2018年2月6 日)男,汉族,广东潮州人,字固庵、伯濂、伯子,号选堂,是享誉海内外的学界泰斗和书画大师。他在传统经史研究、考古、宗教、哲学、艺术、文献以及近东文科等多个学科领域均有重要资献,在当代国际汉学界享有崇高望。中国学术界曾先后将其与钱钟书、季羡林并列,称之为“南饶北钱”和“南饶北季”。
【小题1】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引用余秋雨对饶宗颐的评价,高度赞扬饶宗颐取得的成就。
B.饶宗颐少年早慧,被聘为中山大学研究员,进而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C.在治学方面,饶宗颐以有限的生命探求无涯的学问,拓展了学问的宽度。
D.饶宗颐曾与钱钟书、季羡林并列,被称为“南饶北钱”和“南饶北季”。
【小题2】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章在一开篇,就从正反两方面向我们展示了一位博古通今、学贯中西的国学大师饶宗颐的形象。他既是名人更是奇人。
B.正因为饶宗颐对佛、道都深有研究,他才把赴聘中大,生病滞留香港,从而正式步入国学之门这一经历看成是一种缘分。
C.季美林先生曾将饶氏学问分归八个门类,郑炜明却把其细分为十五类。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饶宗颐治学涉猎领域非常广泛。
D.饶宗颐打小就泡在自家的小图书馆里。由此可见,学问可以“熏“出来,广泛的兴趣爱好可以在一定环境中培养而成。
E. “别人有没有兴趣,我不管,别人说,这个毫无用处,没有意思。”寥寥数语,源自饶宗颐独立不羁的学术精神。
【小题3】国学大师饶宗颐是个“奇人”,材料中有哪些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