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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下列小题
(一)
说到光伏发电,人们往往会想到的是那些巨大的太阳能电池阵列,年轻的朋友们也许会联想到美国电影《变形金刚》中那些具有 “超能力”的“汽车人”所配备的能量块。其实,    。光伏效应就是太阳光射在硅材料上产生电流直接发电,使其能量达到 最佳转换的效果。以硅材料的应用开发形成的产业链条,业内称之为光伏产业。光伏效应的重要 条件就是离不开太阳能资源,而太阳能资源则具有永不枯竭的优势。
光伏发电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的 70 年代,由于两次石油危机的影响,光伏发电在发达国家受 到高度重视,发展较快。自 1969 年法国建成世界上第一座太阳能发电站,太阳能发电的比例在欧 美国家逐渐提高,太阳能光伏技术也得到了不断发展。
在太阳能发电系统中,并网发电和独立式发电应用系统已经实实在在地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之 中。在很多大中型城市、甚至一些偏远地区,太阳能路灯的使用已经很普及,还有住宅区的照明、 机场照明、医院照明、公交站牌指示灯等,都可以不依赖城市电网供电,只用太阳能电池组件将 光能直接转换成了电能,多余的电量被储存在蓄电池里,待需要时再释放出来。
在特殊天气和自然灾害来临时,光伏发电的独特优势更是显现无遗。由于各个组成部分相对 密闭,且在生产时大都进行了抗强风、暴雨、地震、雪压等极端恶劣天气的试验,在面对灾害时, 光伏独立发电产品往往能够平安度过。当传统电力系统无法供电时,这些太阳能发电设备却可以 迅速恢复供电,成为救命的能源。
实践证明,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优势,非常适合在偏远山区或牧区应用。其既可以为农牧 民提供家庭用电,又可以驱动水泵灌溉农田。这些地方光照强、遮挡少、太阳能资源丰富,独立 式光伏发电系统的优势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中国可谓是名副其实的太阳能资源大国,具备了广泛应用光伏发电技术的地理条件。我国的 光照资源主要分布在西北地区。1 平方公里可安装 100 兆瓦光伏阵列,每年可发电 1.5 亿度。我国 有荒漠面积 108 万平方公里,如果开发利用 1% 的荒漠,就可以发出相当于 2003 年全国一年的用 电量。丰富的太阳能资源,为光伏发电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基础能源。
【小题1】下列是为第一段横线处补写的句子。其中最能够使文意完整,贯通的一项是
A.光伏发电是能形成产业规模的
B.光伏发电是光伏效应的另一种说法
C.光伏发电是光伏效应的一种应用
D.光伏发电的原理是很容易理解的
【小题2】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光伏发电系统属于新兴的能源产业,有传统的煤电水电系统无法比拟的优势,受到很多国家高度重视。
B.光伏发电系统中并网发电应用广泛,所以城市住宅区、机场、医院的照明都可以不依赖城市电网供电。
C.在特殊天气和自然灾害来临时,传统电力系统一旦受损而无法供电时,太阳能发电设备可以发挥替代作用。
D.我国荒漠面积非常广阔,太阳能资源丰富,这为光伏发电技术的广泛应用提供了地理条件和基础能源。
【小题3】下列为本文所拟的标题,恰当的一项是
A.光伏发电纵横谈
B.后来居上的光伏发电
C.光伏发电与太阳能
D.光伏发电在中国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8-07 07: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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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秋日笔记

尚建荣

①打开窗户,我看见一只金铃子静静地伏在一盆花的叶片上。要不是它轻动触角,我几乎就辨认不出它的青绿色的、与花叶颜色极其相似的身子。我向前靠了靠,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金铃子。
②一缕阳光从对面的楼角斜剪过来搭上窗台。它一动也不动,头朝下静静地伏在叶片上。此刻,我看清了它细长的折叠起来的后腿有多健美——自关节折叠处始至腹部,它的圆润的腿骨就像一件用翡翠雕刻而成的品位极高的艺术品——在阳光的映射下,隐约可看到那透明的淡绿中一丝丝的血肉。大自然,才是一个被我们常常给忽视了的杰出的艺术家呀!
③三个小时后,我去看它,它正把两条后腿开始缓缓地向后伸直,伸直,就像 一个走累了的人躺在草地上舒展腰身。伸到极限,它又缓缓地蜷拢,蜷拢。如此伸缩了几个来回,它便把后腿的右足缓缓地搭上嘴巴轻轻地摩擦。
④我突然想起秋天的寒意在一点点加重。也许,这是一只快要冻僵了的金铃子。它缓慢地蹬腿,摩嘴,是在疏通经络以抵御这一丝严寒吧。此前,我真不知道这只金铃子曾栖在谁家的阳台或哪一片草丛,更不知道它是如何飞过林立的高楼降落到我家窗台的。
⑤不由想起《豳风•七月》中的诗句: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两千多年前,一群受不了寒寂之苦的蟋蟀离开野地迁往农家屋檐,又一步步移到屋内,最后,钻入主人的床下去躲避风寒。今天,这只金铃子说不定就是夹杂在当年这支撤退大军中的金铃子后代。也许,它同样是受不了外面的风寒才想钻进我的室内或躲到床下去的吧。
⑥就这样,这只拿后足摩擦了一会儿嘴巴的金铃子可能感到了一丝暖意,它把后腿缓缓地放回到了花叶的原处,之后用带着锯齿的中足小腿翻转过去,来来回回地 摩擦后腿的根部和腰身。就这样,约摸过了半个小时,它停下来一动不动了。看来,这是一只快冻僵了的金铃子。
⑦那缕阳光从我家的窗台移向另一片楼群,我开始担心仍然一动不动的金铃子是不是真给冻坏了。我轻轻地吹了口气,忽的一下,它竟然从一片花叶跳向另一片花叶。我伸出手指想捉住它,好让它冻僵了的身子在我生有火炉的房间度过一夜。可我伸出的手指还未向它靠近,它便纵身一跃从五楼的窗台上义无反顾地跳下去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⑧蓦然间,我心头涌上一股莫名的滋味。以地球主宰者自居的人与卑弱微小的金铃子是多么惊人的相似啊——伸腿,摩嘴,搓身,这只在秋天快在冻僵的金铃子当找不到同伴时,它的内心会有多寂寞伤感呢?抓住一片花叶,就可能抓住一 丝来自对方的温暖和希望,这是一片花叶所给予这只快冻僵了的金铃子的启示。而作为万物灵长的我们,所能给予这只金铃子的又是什么呢?面对秋寒的逼近,这只不曾发出一声哀叹的金铃子,让我秋日里的生活从此黯然失色。
⑨夜色流水一样缓缓地弥漫开来,“唧——唧——”偶尔飘来的一两声秋虫鸣叫,无意间给这个秋天的黄昏涂抹了几许淡寞和虚无。我知道:在这由无数钢筋水泥和玻璃构建的密不透风的城市,无论这只金铃子和它的伙伴是如何迅疾,都是不可能像两千多年前的那群蟋蟀一样轻易地登堂入室了——仅仅薄薄的一层玻璃,它们便被永远地隔离在一个遥远的世界。
⑩满城灯火次第亮起,今夜,这只金铃子它将在这个城市谁家的屋檐下栖息?明天,它又将撤向哪里?
【小题1】文章第二段描写金铃子的情状,请分析它的表达特色。
【小题2】文章引用了《豳风•七月》中的诗句,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小题3】阅读文中画线的句子,请简要分析其思想内涵。
【小题4】文章多次直接描写金铃子,请结合金铃子的象征意义探讨作者这样写的意图。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七岔犄角的公鹿
(鄂温克族(注))乌热尔图
①“你,你别打啦!”我两眼盯着他,一串泪珠滚出眼窝。
②“喊啥,小崽子?你像只猫,整天待在帐篷里,靠我养活!”他吼着,举起熊掌似的大手,又朝我打来。
③“我去打猎,给我枪——我爸爸留给我的猎枪。”
④他愣了一下,那双醉红的眼睛像打量陌生人似的瞅着我。我不哭了,再也不想哭了,挺着胸脯站在他面前,我感到一下子长大了。我爸爸早死了,妈妈为了过活跟了他,没过几年,妈妈也病死了,我就只好和他在一起熬日子。我从未叫过这位继父一声“爸爸”,只在心里喊他的名字:特吉——部落里的人都这样叫他。
⑤“给,小崽子。明天,你上山,见啥打啥。你有这个胆子吗?”
⑥几乎和我一般高的猎枪,差点把我撞个跟头。我紧紧攥住枪筒,毫不示弱地说:“我不怕,你能打,我也能打。”
⑦“先别吹。打猎可不像往嘴里灌酒那么容易。”说完,他又抓起酒瓶,咕嘟咕嘟地喝起来。
⑧这天早晨,我起得比往常都早。我脚上穿的软靴是妈妈留给我的,子弹袋和猎刀是爸爸用过的。我要靠这些,再加上我自己的勇敢,成为一个猎手,一个让全部落人都服气的猎手。
⑨我慢慢地攀上山顶。这是一个漂亮的山峰,它的背上长满松树和桦树,前胸盖着白雪,侧面是片凹下去的向阳坡。这里准有野兽。等了大半天,果然没叫我失望,桦树林里有什么的影子在晃动。我咬紧牙,瞄准黑影,端平猎枪。枪响了,野兽晃了晃,踉跄着奔出树林。是一头健壮的公鹿,它头上顶着光闪闪的犄角,犄角分成了七个支岔,很有气势。鹿一眼瞥见我,扭头叫了一声。顿时,又从树林里跑出五只受惊的野鹿,有母鹿,有小鹿。公鹿一瘸一拐地跟在最后,不时扭头戒备而憎恶地瞅着我。看得出来,它在护卫鹿群。转眼间,它们爬过山岗,消失在密林里。这时,太阳已经溜到山尖,树林变得黑森森的,我想今天是撵不上它了。
⑩晚上,坐在火堆旁,我心里也有一个不安的火苗在上下乱蹿。“今天,我打了个鹿。是七岔犄角的公鹿,可大啦!它流的血真多,要不是天晚了,我真……”我对特吉说。他不喝酒的时候,脸上没有凶相,但总是阴沉沉的。
⑪“嘿,傻小子。流点血,这能算你打了鹿?打鹿的人,剥了鹿皮,先把鹿腰子拿回来,让大家尝尝……鹿可不像你,碰一下就哭。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它就是死也不会屈服。懂吗?”
⑫我好像被灌了一脖子雪,心里又气又恼:“明天,我会拿鹿腰子让你尝的。”
⑬第二天,天刚亮,我就赶到昨天打猎的山坡,沿着伤鹿留在雪地上的蹄印追着。不知什么时候,雪地上多了一行奇怪的蹄印。突然,从左侧山脚的桦树林里传来咔嚓咔嚓的响声,六只野鹿在那里惊慌奔逃。我认出那头被我打伤的公鹿,它瘸了一条腿,跑在鹿群后面。一只狼在后面拼命地追赶,并且越追越近。公鹿扭头瞅瞅,撇开鹿群,一瘸一拐地直奔山坡跑来,它跑上山顶,到石崖前放慢脚步,一步一步蹬着石崖。看起来它很费力,忍着痛。
⑭快点,狼追上来啦!我被这头危难中的受伤的鹿吸引了,忘记了自己狩猎的使命。
⑮猛冲过去的狼一口咬住鹿的后腿,几乎就在同时,鹿猛地一蹬,狼怪叫一声,滚了下来。我看见鹿的后腿被连皮带肉撕下一块。啊,真有一手。为了弄死这家伙,甘心让它咬去一块肉。可惜那一蹄没踢在狼的脑壳上。
⑯狼在地上打了个滚,弓着腰,咧着嘴,发疯似的朝石崖冲去。鹿低下头,把粗壮、尖利的犄角贴在脚下的石头上,沉着地等待着。
⑰啊,这只狼真坏。它借助跑的冲力腾空朝鹿扑去。我的心一下子揪紧了。
⑱就在狼对准鹿脖子下口的一刹那,鹿猛地扬起低垂的犄角,狼像被叉子叉中似的,从鹿的头顶上像块石头被甩过石崖,跌进山谷。
⑲鹿胜利了。它骄傲地扬起头,把漂亮的犄角竖在空中。“呦——”七岔犄角的公鹿站在崖顶呼唤同伴,山谷里传来鹿群的回音。
⑳我躲在它的下风,着迷地瞅着它。它那一岔一岔支立着的犄角,显得那么刚硬;它那细长的脖子挺立着,象征着不屈;四条直立的腿,似乎聚集了全身的力量。我想起特吉的话:“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它就是死也不会屈服。”
公鹿疲倦地走过我的眼前,还是那么骄傲。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它似乎觉察出什么,停下步来。我觉得自己的心被撞击了一下,我想起了自己。我不是看热闹的孩子,而是一个猎手。我的眼睛转向鹿腿上的伤口:一处是我的猎枪打的,看来没伤到骨头,但也穿了窟窿;另一处是狼咬的,血淋淋的。在这个时候要想补它一枪真是太容易了,我下意识地摸了摸枪栓,看着它一瘸一拐的身影……
(节选自乌热尔图《七岔犄角的公鹿》,有删改)
(注)鄂温克族:我国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和黑龙江讷河等地,传统上多从事农牧业和狩猎业。
本文第⑬—⑱段描写公鹿与狼搏斗的过程,运用了哪些表现手法?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眼中的杨绛先生
铁凝
2007年1月29日晚,是我第一次和杨绛先生见面。在三里河南沙沟先生家中,保姆开门后,杨绛亲自迎至客厅门口。她身穿圆领黑毛衣,锈红薄羽绒背心,藏蓝色西裤,脚上是一尘不染的黑皮鞋。她一头银发整齐地拢在耳后,皮肤是近于透明的细腻、洁净,实在不像近百岁的老人。她一身的新鲜气,笑着看着我。我有点拿不准地说:“我该怎么称呼您呢?杨绛先生?杨绛奶奶?杨绛妈妈……”只听杨绛先生略带顽皮地答曰:“何不就叫杨绛姐姐?”
那一晚,杨绛先生的朴素客厅给我留下难忘印象。未经装修的水泥地面,四白落地的墙壁,靠窗一张宽大的旧书桌,桌上堆满了文稿、信函。沿墙两只罩着米色卡其布套的旧沙发,通常客人会被让在这沙发上,杨绛则坐上旁边一只更旧的软椅。我仰头看看天花板,在靠近日光灯的地方有几枚手印很是醒目。杨绛先生告诉我,那是她的手印。七十多岁时她还经常将两只凳子摞在一起,然后演杂技似的蹬到上面换灯管。那些手印就是换灯管时手扶天花板留下的。杨绛说,她是家里的修理工,并不像从前有些人认为的,是“涂脂抹粉的人” 。
我喜欢听杨绛先生说话,思路清晰,语气沉稳。虽然形容自己“坐在人生的边上”,但情感和视野从未离开现实。她读《美国国家地理》,也看电视剧《还珠格格》,知道前两年走俏日本的玩偶“蒙奇奇”,还会告诉我保姆小吴从河南老家带给她的五谷杂粮。这些新鲜粮食,保证着杨绛饮食的健康。
跟随钱家近二十年的小吴,悉心照料杨绛先生如家人,常有各种社会情状通过小吴传递到杨绛这里。我跟杨绛先生开玩笑说:“您才是接“地气”呢,这地气就来自小吴。”杨绛先生指着小吴说:“在她面前我很乖。”小吴则说:“奶奶(小吴对杨绛先生的称呼)有时候也不乖,读书经常超时,我说也不听。”除了有时读书超时,杨绛先生起居十分规律,无论寒暑,清晨起床后必先做一套钱锺书先生所教的“八段锦” 直至春天生病前,弯腰双手可轻松触地。小吴还告诉我,杨绛先生虽由她照顾,但至今更衣、沐浴均是独自完成,又让我感慨:杨绛先生的生命是这样清爽而有尊严。
有时候我怕杨绛先生戴助听器时间长了不舒服,也会和先生“笔谈” 。我从茶几上拿过巴掌大的小本子,把要说的话写在上面。这样的小本子是杨绛用订书机订成,用的是写过字的纸,为节约,反面再用。我在这简陋的小本子上写字,想着,当钱锺书、杨绛把一生积攒的版税千万余元捐给清华大学的学子们,是那样地毫不吝啬。一九七八年六月十五日,杨绛参加了邓小平为西班牙国王胡安•卡洛斯一世和王后举行的国宴,邓小平将《堂吉诃德》中译本作为国礼赠送给贵宾,并把译者杨绛介绍给国王和王后。杨绛先生说,那天她无意中还听到两位西班牙女宾对她的小声议论,她们说“她穿得像个女工”。
“她们可能觉得我听不见吧,我呢,听见了。其实那天我是穿了一套整齐的蓝毛料衣服的。”杨绛说。
经历了太多风雨的杨绛,坦然领受这样的评价,如同她常说的“我们做群众最省事”,如同她反复说的,她是一个零。她成功地穿着“隐身衣”做大学问,看世相人生,哪怕将自己隐成一位普通女工。在做学问的同时,她也像那个时代大多数中国女性一样,操持家务,织毛衣烧饭,她常穿的一件海蓝色元宝针织成的毛衣就是在四十多年前织成的。我曾夸赞那毛衣针法的均匀平展,杨绛脸上立刻浮现出天真的得意之色。
(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花开花落,草木枯荣,日日不同。我坐下细细寻思,我每天的生活,也没有一天完全相同,总有出人意外的事发生。即使没有大的意外,我也能从日常的生活中得到新体会。翻阅报刊看电视,得到新见闻;体会练字抄诗的些微进步;旧书重读的心得,特别是对思想的修炼。因此,我的每一天都是特殊的,都有新鲜感受和感觉。(摘自《文汇报•坐在人生的边上——杨绛先生百岁答问》)
②2004年《杨绛文集》出版,出版社准备大张旗鼓筹划其作品研讨会,杨绛打了个比方风趣回绝:“稿子交出去了,卖书就不是我该管的事了。我只是一滴清水,不是肥皂水,不能吹泡泡。”( 摘自黄薇《百岁开一话杨绛》)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第一次和杨绛先生见面,她的穿着打扮让我感到惊异,而她亲自迎接我的行为以及跟我的谈笑则更让我感到震撼。
B.杨绛先生会客时经常坐在“一只更旧的软椅”上,跟客人聊客厅天花板上“手印的故事” 总引得客人感慨万千。
C.《堂吉诃德》中译本作为国礼赠送给西班牙贵宾,这充分肯定了杨绛先生在文学翻译上的成就,也鼓舞了她翻译出了更多更优秀的作品。
D.听到别人说自己“穿得像个女工” 杨绛先生坦然接受;尽管她成功地做出大学问,但她始终把自己当做“一个零”。
【小题2】下列各项表述中,不能体现杨绛先生可贵品质的是(   )
A.她皮肤是近于透明的细腻、洁净,实在不像近百岁的老人。
B.她读《美国国家地理》,也看电视剧《还珠格格》,知道前两年走俏日本的玩偶“蒙奇奇”。
C.钱锺书、杨绛把一生积攒的版税千万余元捐给清华大学的学子们,是那样地毫不吝啬。
D.在做学问的同时,她也像那个时代大多数中国女性一样,操持家务,织毛衣烧饭,她常穿的一件海蓝色元宝针织成的毛衣就是在四十多年前织成的。
【小题3】为什么“我”第一次见到杨绛先生时,会认为她“实在不像近百岁的老人”?请结合材料简要概括。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快乐由什么决定?
础 德
快乐是什么?快乐是人的需求得到了满足时,生理、心理上表现出的一种反应。人为什么会有这种反应?生理学家的研究表明,最主要的生理原因是一种叫“内啡肽”的物质在起作用。当人感觉快乐的时候,大脑便会分泌出内啡肽,并指示神经系统传达“快乐的讯息”到全身。我们常说的一个人的幸福程度,其实很大部分是大脑中内啡肽浓度的外在表现。
很多青年人喜欢向那些成功者请教成功的秘诀,他们得到的答案往往如出一辙:去做你最喜欢的事,这样你才会焕发出全部的热忱,并坚持到底,取得成功。这的确有道理。因为科学研究表明,我们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时,脑中会释放内啡肽,这种东西让我们快乐。如果一项工作让你的内啡肽高度分泌,当你进入这样的工作状态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愉悦,沉浸在自我欢乐的海洋中。工作中固然也有挫折和艰辛,但是你的身体在工作中产生的这种快乐足以打败这种艰辛,而这种境界最容易让你发挥出自身的创造力,也就容易达到忘我的境界,所以你能够成功。而同样的工作给其他人(假如他们对它不感兴趣,只是为了谋生而选择做这件事,他们大脑里就不分泌内啡肽)带来的只是艰辛,他们当然体验不到快乐与忘我的境界,所以也不容易成功。因此,选择一份你喜欢的事业,等于你能够享受到快乐的同时还能挣到钱,并比别人更容易成功,而这些都是因为你身体里分泌的激素物质在起作用。
多巴胺是一种重要的爱情物质,它能让人产生一种欢欣的感觉。当你的头脑中充满着这些爱情物质的时候,也正是你意乱情迷的时候。一旦爱情物质消失,人也就从这样的迷醉状态中恢复过来,或者就像我们常说的那样,失去了爱的感觉。一般来说,这种物质的浓度高峰持续时间不会超过30个月。因此许多人悲观地认为爱情注定不能永恒。那么,为什么大多数夫妻可以白头偕老呢?这是因为很庆幸,我们在多巴胺分泌下降时,又开始分泌一种新的激素——内啡肽。夫妻长期相处,身体中内啡肽的水平就会逐渐增加,从而使两人相互依赖,甚至不可分离,这也称为感情的进一步深化。这种情况所产生的结果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依赖作用,或者说成瘾。当你的另一半不在你身边的时候,你就会感到不舒服。单纯地从化学角度上可以说,这是白头偕老的原因之一。
很多人可能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心情不好时,到操场上跑几圈,心情就会有所改变。这是偶然的吗?对于这种现象,美国心理学家马尔曼做了研究,结果发现:人在运动后,焦虑、抑郁的程度显著下降,而愉快程度则会显著升高,这种现象被称为体育锻炼的短期情绪效应。长期参加锻炼的人,其快乐程度和不参加或不坚持参加锻炼的人相比,也有明显的数据差异。这是因为运动本身可以促进人体的内分泌变化,大脑在运动后会产生内啡肽,在内啡肽的激发下,人的身心处于轻松愉悦的状态中。
(原文有删改)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生理学家研究表明,人会感到快乐,最主要的生理原因是内啡肽在起作用。当人感觉快乐的时候,大脑便会分泌出内啡肽,并将内啡肽传达到全身。
B.当你喜欢某一项工作的时候,进入工作状态后,你的内啡肽会高度分泌,在实际工作中,哪怕是困难重重,充满挫折和艰辛,你也会感到快乐。
C.悲观者认为爱情注定不能永恒,因为重要的爱情物质多巴胺浓度高峰持续时间不过两年半,而以后人们会逐渐失去爱的感觉。
D.体育锻炼会产生短期情绪效应:运动可减少人们的焦虑感,使抑郁心情得到一定改善,而且能显著提高锻炼者的心情愉快程度。

同类题5

阅读下面这篇小说,完成下面小题。

学书法

荆歌

诗巷里有书法家陶老师,易凡是他的学生。

颜文军家也在诗巷,住得离陶老师最近,但他不学书法。

他生下来的时候,右手大拇指就比别人短,短得就好像没有一样。其实没有大拇指,并不影响他写字,作业本上的字,他都是写得工工整整的。老师曾经在班上表扬他,说颜文军同学虽然手有残疾,但是,他身残志坚,认真完成作业,他的字写得比正常人还要好!

老师在班上这么说,颜文军感到很尴尬,他自卑地握紧自己的拳头,把那个短得几乎没有的大拇指包裹起来。他脸涨得通红,脑袋埋得低低的。他知道,所有的同学,都在看他,他们都想看他这根与众不同的手指。

下课的时候,同学大李走过来,拉住颜文军的手,想把他的手掰开。颜文军紧紧地捏着拳头,不让自己的拇指露出来。但是大李力气大,他一定要把颜文军的手掰开,颜文军仿佛听到了自己的手指关节发出了咯咯的声响。他感觉,自己的手指,都要被大李掰断了。

他实在忍不住了,用脑袋一顶,顶到了大李的嘴。只听得咯嘣一声,大李的嘴里就流出血来了。

大李吐了几口血水,用脚研磨地上的血水。是的,他也和颜文军一样,以为磕掉了一颗牙齿,他在找他的牙齿呢。

其实他的牙齿没有被颜文军撞掉,他只是自己的上下牙齿磕碰了一下,发出了咯嘣的声音。

老师没有主持正义,反而批评了颜文军,老师说:“同学之间应该团结友爱,怎么能用头撞人呢?你把别人的嘴都撞破了,出血了,牙齿都差一点撞掉了,你自己说说,这是什么行为?”

颜文军说:“他掰我手指!”

老师说:“你可以不让他掰呀!”

颜文军说:“他一定要掰!”

老师说:“那你应该告诉老师,让老师来解决,而不是动武!”

颜文军不知道说什么好,他只是感到郁闷,心里恨恨的。他真想再顶一下大李,顶得比刚才更重,把他的牙齿真的撞下一颗来。

但他不敢,他知道自己打不过大李,大李是班上的霸王,谁也不敢惹他的,他被撞得嘴里流血,颜文军已经算得上是一位英雄了。

从此颜文军做作业,字迹都是潦草的,他不想写得好,不想被老师表扬。他甚至故意要让老师生气。

易凡和颜文军是好朋友,易凡说:“颜文军,你为什么不跟陶老师学书法?”

颜文军说:“我不喜欢写字,我不想把字写好。再说,我也不会拿毛笔。”

易凡说:“不会就学呀,陶老师会教呀。”

颜文军说:“我的手——”

易凡说:“你可以用左手呀!”

颜文军说:“我不会用左手的,我左手拿筷子都拿不牢的。”

后来易凡问陶老师:“可以用左手写书法吗?”

陶老师说:“为什么要用左手写?你是左撇子吗?”

易凡说:“我不是。”

陶老师说:“你右手好好的,为什么要用左手?”

易凡说:“我想叫颜文军也来学书法。”

陶老师说:“那就让他来好了。”

易凡说:“他右手没有大拇指。”

陶老师说:“真的吗?是我隔壁老颜家的儿子吗?怎么会的呢?”

易凡说:“他生下来就是这样。”

陶老师说:“那倒是可以用左手写。”

陶老师说,苏州有名的书法家费新我,他原来是用右手写的,后来右手坏了,就改用左手。他用左手写字以后,反倒出名了,成为了有名的书法家,自成一家。

“真的吗?”易凡很兴奋。

陶老师在书橱里找出一本字帖,递给易凡说:“你看,这就是费新我写的,你看他的落款,都是‘新我左笔’,这些字,他都是用左手写的。”

易凡看着费新我的字,觉得每个字都很特别,都是很倔强的样子,但是很好看。

易凡就对颜文军说:“有一个书法家,他就是用左手写毛笔字的,他的名字叫费新我,他的字很值钱的。”

但是颜文军说:“写字画图我都不喜欢,我以后想当老板。”

(选自《江南》2019年第2期)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班上的“老师”,不管是对颜文军的表扬还是批评,都没注意保护颜文军的隐私,都没从颜文军的角度思考问题,从而给颜文军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B.住在一个叫“诗巷”的巷子里,还了解左手写字的书法名家,书法家陶老师在小说中是一个美好的化身,是关心颜文军成长的一位邻居。
C.小说的人物众多,人物之间的关系也较复杂,但作者能在短小的篇幅内让每个人物性格特征鲜明,人物关系也清清楚楚,体现了高明的驾驭能力。
D.小说的后半部分大量采用对话的叙述方法,既丰满了主人公这一人物形象,也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还实现了间接刻画费新我的目的。
【小题2】易凡在小说中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主人公为啥最后不再喜欢写字和画图,而决定长大后当老板?根据文本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