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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你是否想过,有一天,人类因为意外伤害而遭到损伤的身体能够长出新的组织?你是否渴望,自己的肌体能够永葆青春?其实,再生和长寿并不是不可实现的梦想,因为自然界已经将这些超凡的能力赋予了一个独特的物种——涡虫。
涡虫是一种令科学家惊奇的动物,这种广泛生活在水质洁净的池塘和溪流中的生物具有近于无限的再生能力:即便将一条不到两厘米的涡虫切成200多块,切下的每一块都能再生出任何缺失的组织,最终长成一条完整的涡虫。
不仅如此,涡虫的再生过程也非常迅速,它能在一周内重新长出切割掉的肌肉、皮肤、肠道、生殖系统,甚至整个大脑。而在未受到损伤的情况下,它能一直保持自己身体健康而不会衰老或者死亡。两个世纪前,科学家们就发现了涡虫这种强大的再生能力,但对它的研究直到最近才得以进行。
物种间最基本的生物学过程都是高度相似的,因此,在实验室里,模式生物通常代替人类接受疾病机理、药物筛选等系列实验和研究。正是得益于对不同生物的研究,人类才能在生物和医学领域不断取得新的突破。例如,孟德尔用豌豆杂交实验揭示了遗传学的基本规律;摩尔根利用果蝇创立了基因理论;而小鼠模型则被广泛地运用在重现和解析人类疾病上。而如今,科学家们则迫切地希望通过分析涡虫修复衰老的或者受损的组织和细胞的能力,来帮助研究人类再生和长寿的奥秘。
“涡虫再生的秘密在于它体内存在一群丰富的干细胞,它们能够通过不断的自我复制,产生与自己类似的细胞,并且在需要的时候能变成其他任何类型的细胞。”多年从事涡虫研究的荆清研究员解释说。
其实,对于干细胞我们并不陌生,因为人体内大部分器官或组织中都有它们的身影。正是因为这些细胞,人体内衰老或损伤的细胞才得以每天更新和替换。例如,血液和皮肤系统的干细胞每天要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的子代细胞,来维持肌体的需要。既然人体各个组织里也同样存在干细胞,为什么不能像涡虫一样具备再生能力和永葆青春呢?
研究表明,涡虫干细胞在损伤后早期的行为与人类等高等生物惊人相似。但与能够再生出几乎所有器官和组织的涡虫不同的是,人类只有少数器官具有非常有限的修复能力,并且这种能力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削弱。因此,了解损伤的细胞、组织及器官在正常情况下如何起始并调节再生,为研究人员寻找治疗意外伤害导致的身体缺陷或者老年性疾病的方法提供了新的希望。而个头小、繁殖快、易大规模繁殖培养的涡虫提供了一个绝佳的、用于研究再生和长寿在正常情况下如何实现的生物模型。更为重要的是,涡虫的基因有80%和人类的同源,理解这些基因如何协作调控涡虫再生,或许将有利于我们寻找人体器官再生、延缓衰老过程的方法。可以说,研究涡虫的最终目标是通过操作人类身体内源存在的干细胞来修复受伤或者衰老的组织,进而促进人类的健康,这样可能比外部注射干细胞要更安全、更有效。
目前,拥有数万条涡虫的研究体系已经在健康科学研究所建成,在对近千个涡虫基因的研究中,已经发现近50个基因参与了再生过程。通过自主设计的基因芯片和细胞标记追踪等手段,健康科学研究所的科学家们正在进一步尝试去发现调节再生能力的关键基因和分子,并尝试操纵高等生物中类似的基因来研究其是否同样具有决定再生的能力。
(选自《光明日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第一段运用两个疑问句,写出了人类身体损伤后再生与生命长寿的希望,引出了说明对象——涡虫,统领全文。
B.涡虫可以作为研究人类肌体组织修复和长寿的实验对象。
C.涡虫干细胞在损伤后的行为与人类等高等生物惊人相似。
D.涡虫繁殖快,具有强大的再生能力;涡虫的基因有80%和人类的同源。
【小题2】下列对文章的概括与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涡虫是生活在水质洁净的池塘和溪流中的生物,具有近于无限的再生能力,即使任意切下涡虫的一块,它都能长成一条完整的涡虫。
B.涡虫不仅具有近于无限的再生能力,而且再生过程非常迅速,一周内即可生长出被切割的组织,这一特点刚被科学家发现。
C.人类在生物和医学领域取得的新突破,正是得益于人类对不同生物的研究,于是科学家们想通过分析涡虫修复衰老和损伤的组织的能力来研究人类细胞再生和长寿的奥秘。
D.涡虫干细胞与人类等高等生物的惊人相似,与能够再生出几乎所有器官和组织的涡虫一样,人类的大多数器官也具有这种修复再生能力。
E. 文章采用举例子、作比较、打比方、引用等说明方法,科学、准确地说明了涡虫的神奇再生能力和人类研究的现状。
【小题3】你认为涡虫再生能力的发现与研究对人类有哪些意义?请结合文本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9-16 12: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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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高原,我的中国色
乔良
东亚细亚的腹地,一派空旷辽远、触目惊心的苍黄。
亿万斯年,谁能说清从哪一刻起,不分季节,不分昼夜,不知疲倦的西风带,就开始施展它的法力?塔克拉玛干,古尔班通古特,巴丹吉林,乌兰布合……还有,腾格里。这些个神秘的荒漠啊,一股脑儿地,被那股精血旺盛到近乎粗野的雄风卷扬而起,向秦岭北麓的盆地倾压过来。漫空里都是黄色的粉尘。纷纷扬扬。飘飘洒洒。盆地不见了。凹陷的大地上隆起一丘黄土。黄土越积越厚,越堆越高。积成峁,堆成梁,又堆积成一大片一大片的塬。这就是高原。黄土高原。
极目处,四野八荒,惟有黄色,尽是黄色。黄色。黄色。连那条从巴颜喀拉的山岩间夺路而来的大河,也暴烈地流泻着一川黏稠的黄色!
浑黄的天地间,走来一个黄皮肤的老者。看不清他的面孔,听不清他的声音,只有那被黄土染成褐色的长髯在被太阳喷成紫色的浮尘中飘拂……老者身后,逶迤着长长、长长一列只在身体的隐秘处裹着兽皮的男人和女人。
一棵巨大的柏树,便在这人群中生下根来。所有黄皮肤的男人女人和他们的后人,都把这巨树唤作轩辕柏。它的根须像无数手指深抠进黄土,扎向地心,伸向天际,用力合抱住整个儿的高原。始皇帝横扫六合的战车,汉高祖豪唱大风的猛士,倚在驼峰上西出阳关的商旅,打着呼哨、舞着弯刀、浑身酒气的成吉思汗的铁骑,和五千年岁月一道,从这金子样的高原上骄傲地走过去,走过去。
暮云垂落下来,低矮的天地尽头,走来一个小小的黑点。——一个军人。残阳把他周身涂成一色金黄。他想,我的肤色和高原一样。豪迈的西风从长空飒然而至。他的衣襟和裤角同时低唱起喑哑而粗犷的古歌。刹那间,他获得了人与天地自然、与遥远的初民时代那种无缝无隙的交合。是一种虚空又充实,疏朗又密集,渺小又雄大的感觉。
他不禁微微一笑。然而,只一笑,那难以言喻的快感消退了。渐渐塞满胸壑的,是无边的落寞,莫名的苍凉。竟然没有一只飞鸟,竟然没有一丛绿草。只有我,他想。我和高原。于是他又想,这落寞、这苍凉不仅仅属于我,还属于遗落在高原上的千年长史。
畏惧盗寇的商贾们抛离了驼队踩出的丝绸古道。面对异族的武夫们丢弃了千里烽燧和兵刃甲胄。一路凄惶,簇拥着玉辇华盖,偏安向丰盈又富庶的南方。
南方,绿油油、软绵绵、滑腻腻的南方。没有强烈的紫外线辐射,没有弥漫天际的黄沙烟尘,没有冰,没有雪,没有能冻断狗尾巴的酷寒,有丽山秀水,丝竹管弦,有妖冶的蛾眉,婀娜的柳腰,有令人销魂的熏风、细雨……那叫人柔肠寸断的杏花春雨啊,竟把炎黄子民们孔武剽悍的魂魄和膂力一并溶化!而历史,却在某个迷茫的黄昏,被埋进深深的黄土。
唉,南方,南方。
他忽然想到了西方。当黄皮肤的汉子们由于贫血而变得面色苍白时,麦哲伦高傲的船队刚刚在这颗星球上画完一圈弧线。野心勃勃的哥伦布,正携着西班牙国王致中国皇帝的国书,横渡大西洋,惊喜地打量着近在咫尺的新大陆。真是一群好汉子。有了他们,西方才后来居上。他感到胸口有一团东西被揪得发疼。
他看到斯文·赫定、斯坦因、华尔纳们,正把成捆的经卷盗出敦煌,正把昭陵的宝马凿下石壁,而恭立一旁的黄种汉子,手里只有一杆能把自己打倒在地的烟枪!
他想喊。没有风。没有声息。高原沉默着。一块没有精壮和血性汉子的土地是悲哀的。
他想起了他那些戴着立体声耳机、抱着六弦琴横穿斑马线的兄弟们。他们全都身条瘦长,脸色煞白,像一根根垂在瓜架上的丝瓜。他们的迪斯科跳得真好。他们忧郁的歌声真动人。但,他们只从银幕上见过高原和黄土。他们不知道紫外线直射进皮肤和毛孔时的滋味,更不知道那黄土堆成的高原上埋着的古中国。
可那才是中国,那才叫中国。在病榻上呻吟了八百年,又被人凌辱了二百年的,不是真正的中国。真正的中国是闪着丝绸之光、敦煌之光,修筑起长城,开凿出运河,创造了儒教、道教,融合了佛教、回教,同化了一支支异族入侵者的中国。
真正的中国是一条好汉。他想,我也该是这样的汉子。他想,有了这些男子汉,高原,这金子似的高原便不会死去。因为轩辕柏在这里扎着一根粗大的、深邃的根茎。
这个人,这个军人,就是我。
【小题1】文章开头描写的黄土高原有什么特点?(4分)
【小题2】“他不禁微微一笑。然而,只一笑,那难以言喻的快感消退了。”谈谈对这句话的理解。(6分)
【小题3】请归纳这篇文章的主旨。(6分)
【小题4】这篇文章多处使用了对比手法,请举两例说明。(6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良心价
胥得意
⑴白菜在田地里往上蹿着刚露个头儿时,壮叔的心里甜滋滋的。今秋雨水好,二伏前一天种下菜籽,第二天细丝丝的小雨就往下飘,像是给壮叔的梦想配上了音乐。等到菜籽发了芽,怯生生地把土拱破一点儿皮往外长时,雨又停了,秋日柔和的阳光开始一遍遍抚摸嫩弱的菜苗。
⑵等到白菜长得半尺高,正感觉缺雨水时,哎哟哟,老天真是长了眼,又哗一下子把雨水洒了下来。一条条雨丝均匀又绵长,像是壮叔的心事。这雨水哪是灌在菜地里,简直是流在了壮叔的心里。夏天时,姑娘和儿子一齐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临上学走,壮叔取光了银行里的钱。把孩子送到大学之后,他便瞄上了家里的地。麦子收过了,田里是种向日葵种荞麦还是种白菜他很费了一番心思。算来算去,他还是决定种白菜,虽然费点儿事,但会多得几百元钱。卖掉了这二十亩白菜,转年姑娘儿子在大学里的生活费便有了着落。
⑶白菜长得像孩子一样有出息,眼见着就一天一个样儿,该长个儿时长个儿,该包心儿时包心儿,转眼到了收菜的季节。
⑷原先壮叔的心思都用在了种菜上,卖菜这事真还没合计太多。哪知把菜刚收下第一车,他发现了一个严重问题。村子的地里种的竟然都是白菜。老天当初不是偏爱了他,家家的白菜长得都是水灵灵胖乎乎的。而他第一次装满三轮车去县城卖菜时,又被吓了一跳。县城各个路口、早市和街道都有从乡下开来的卖白菜的车。壮叔第一次感到秋天的早上竟然这样冷。前一阵子心思一直在儿女上了大学这件喜事上,后来心思又集中在了白菜地里,想的就是产量和多少钱一斤,看到这个状况,壮叔知道种白菜又遇上了“大年”。
⑸壮叔已经不敢在价钱上计较了,只要能回了本就行,大不了冬天再出去打打工,怎么着也得把孩子们的生活费挣出来。壮叔菜卖的只是良心价。别人论斤卖,他论棵卖。买一棵送一棵。他这种卖法是想到姑娘和儿子时突然冒出来的。家里日子过得紧,本来打算就生一个孩儿,老婆怀上了两个,一个姑娘一个儿子。他一直认为是老天额外多赠了他一个。日子虽然一直清苦,但是心里乐。他觉得卖白菜时,买一棵赠一棵,买主一定高兴。他的这种卖法,使一车菜很快就出了手。
⑹从第二天开始,壮叔决定不到县城和菜农挤市场了。他要到更远的市里去卖。那里路途远,一般人吃不了那个苦,菜农一定会少些。凌晨三点,趁天没亮交通管制不严,他把车开到市里一个繁华的小区门口,靠边停好车,就偎在车下眯了一会儿。困,真是太困了。
⑺壮叔不知道睡了有多久,就听见有人来了。他猛一睁开眼睛,天已渐渐亮了。果然如壮叔所料,他的菜卖得比在县里快。不到九点,车里除了两棵掉地上摔烂的菜和一些菜叶以外,什么也没有了。壮叔决定抓紧往家赶。待的时间越长会越饿,还要搭进去一顿饭钱。
⑻没想到的事情就在这时发生了。在掉转三轮车时。壮叔听见“哧”一声。下车一看,刮到了一辆崭新锃亮的轿车。轿车停在那里没动,显然是壮叔的全责。壮叔的头“嗡”一下大了,傻在那儿,他不敢挪他的三轮车。
⑼这时,一个青年男子走了过来。看了看轿车,问壮叔,这是你刮的?壮叔说“是”的声音已经颤抖了。那个青年又问,你知道这是啥车吗?壮叔呆呆地摇头。
⑽青年又问,你知道这车多少钱吗?壮叔把嘴唇咬得死死的不敢估价。青年说,这车二百万,你赔得起吗?!壮叔快要晕死过去了。但他还是强打精神嗫嚅了一句,赔不起也得赔。
⑾青年眼睛立了起来,赔不起你还在等什么,趁司机没来还不快跑!
⑿壮叔说,咱碰了人家车,赔不起要卖屋要坐牢也得认呀。
⒀青年说,让你跑就赶快跑。说完,他盯住了壮叔车上的两棵白菜,说,这样吧,能赔多少赔多少,你把那几棵菜放这儿吧,就等于赔车主了。这样你的心里就安稳了。
⒁壮叔还在犹豫,听见青年又大喊了一声,快跑吧!一会儿车主来了,我告诉他你赔过他了。壮叔好像做了贼一样,掉转三轮车,急火火地往小巷里开去。壮叔心惊胆战地跑着,心里安慰着自己,反正赔过了,没做亏心事。他一直跑一直跑,根本没敢回头,他已经忘了家里长的满地的白菜。
⒂其实,壮叔应该回头看一眼,如果回头,他可能会看见那个青年正打开那辆豪车的门往里钻。而他留下的那两棵白菜,一名环卫工人刚从青年手里接过去,紧紧地抱在怀里,像是抱着一对儿女。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7年9期)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篇写“今秋雨水好”“壮叔的心里甜滋滋的”,为下文白菜丰收之后却不好卖埋下了伏笔。
B.“白菜长得像孩子一样有出息”一句,生动形象地表达出壮叔看到白菜长势良好时的喜悦心情。
C.“壮叔第一次感到秋天的早上竟然这样冷”主要是因为壮叔卖菜起得很早,秋天清晨天气很凉。
D.小说第14自然段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具体生动地写出了壮叔身处窘境时内心的矛盾和挣扎。
【小题2】小说以“良心价”为标题有何妙处?请结合文意简要分析。
【小题3】有人认为,小说的最后一段有点画蛇添足,有人又持相反的观点。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唐诗过后是宋词

葛兆光

①宋词取代唐诗成为一代文学的标志,原因很多很多,归根结蒂一句话,就是宋代词比诗还写得好,写得新鲜写得贴心贴肝。可是,词在当年是曾被轻蔑地称作“诗余”——仿佛诗歌上掉下来的土渣儿——的流行歌曲的,当年柳永那种让满世界人传唱的“酸曲儿”,差不多就是如今的流行歌曲。而如今,铺天盖地的流行歌曲整天价在耳边轰鸣,让你不听也得听。那么,流行歌曲自身有没有素质取代诗歌成为人们各种情愫的寄托与表现,它能不能提高自己的文化品位和艺术技巧使流行歌曲得到普遍的认可?

②流行歌曲流行,但流行的不一定就永垂不朽。要想桩子稳,就要根子深,根子是内功不是花拳绣腿。如果只是“宝贝对不起,不是不爱你”,“要不是有情郎和我分开,我的眼泪不会掉下来”,就会像老让一个人吃甜点最终也会腻一样,再爱吃甜的人也经不起这种过于殷勤的让菜,因为心灵世界并不是只为“甜心”而存在。歌词里要是总出现“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我拿青春赌明天”这类说通不通、似懂不懂的词而没有更含蓄自然的文字,传唱的人再多也只是一笔糊涂账,充其量是歌曲的附庸而不像宋词最终由附庸蔚为大观。

③说实在的,宋词能够成为一代文学的形式,其实还是在文人参与创作之后,过去我们的文学史总是说民间创作对文学有多少多少启发,给文学注入了多少多少新鲜养分,这都不错,不过,在“下贱者最聪明”“劳动人民最懂得文学”的观念中,只注意了“源”而忽略了“流”,任何一种文学样式,想要成为一个时代的文学标志,没有文化人的参与是不可能的,柳永也罢、晏殊也罢、欧阳修也罢、苏轼也罢,其实都是文化人,文化人的参与创作,意味着一种深邃的文化意识和高度的文化修养对文学样式的渗透和对文学品格的提升,就像把野生的杂花培育成可观赏的花卉和把原生的鲫鱼培育成五彩的金鱼一样。也许有人会引《病梅馆记》来讽刺说这是把朴素自然的文学变成雕琢做作的文学,但是又有哪一种艺术是自生自长原汁原味的呢?画布上的山水不是真山水,再怎么推重朴素的民间味儿也不能回到“杭育杭育”的时代不是?玉不琢还不成器呢,何况作为文学的歌词。

④文学需要深厚的文化内涵和深沉的人文精神,没有这内涵和精神只能流于一般的情感宣泄和浅薄的心灵安慰,流行如果是指形式与语言,自然很好,通俗如果是指情感和内涵,那就很糟。没有对人生的真正体验,随你怎么从唐诗宋词那里贩来意象和词语也只是在花裤衩上打补钉,充其量是点缀,时时会露出那种俗气的底色。没有对语言的真正机智,随你怎么挖空心思乔獐作致,也只是在玩狗熊掰棒子的把戏,说到底是矫情,听听就会听出那里面口是心非的虚假,文化品位说来是一个很虚的东西,但缺少它就是让人瞧着俗气,知识储备看上去是一种无关的因素,但没有它就是让人看着浅薄。

⑤诗歌是越来越不景气了,这也难怪,一些故作深沉的和故弄玄虚的诗歌好像在那儿有意“自绝于人民”似的,在自我陶醉中画地为牢,那些除了他自己谁也看不懂的诗歌把那一点点有限的感情拧过来拧过去,痛苦得别扭,欢喜得蹊跷,意思九曲十八弯,上气不接下气地用生造的词语拼接了又撕碎,撕碎了又拼接;流行歌曲是越唱越热闹了,倒也必然,可相当多的歌词也好像是在那儿重复来重复去地唱老调,那些浅浅的笑靥和嗲嗲的娇嗔加上东拼西凑的词语仿佛要把一滴感情化开变成一大锅浓汤灌进听众耳朵里,常常不知所云的歌词让不知就里的听众觉得深沉奥妙,让稍有知识的听众觉得莫名其妙。在这个既没有了唐诗又还没等到宋词的时代里,要想留住唐诗的时代,就要使诗歌有点亲切和自然,要想迎接宋词的时代,就要让流行歌曲多一些机智和内涵,随便怎么都行,只要有让人还能感动的东西,因为我们这个时代已经不太会被什么无关紧要的东西感动了。

【小题1】文章开头从宋词和唐诗谈起,想要表达的真正意思是
【小题2】第③段“把野生的杂花培育成可观赏的花卉和把原生的鲫鱼培育成五彩的金鱼”一句中“野生的杂花”和“原生的鲫鱼”是指_________________,“可观赏的花卉”和“五彩的金鱼”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3】从本文的写作意图看,第④段文字意在强调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4】第⑤段中“既没有了唐诗又还没等到宋词的时代里”是指文学艺术中的哪种现象?
【小题5】下列说法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文中的“唐诗”是指诗歌,“宋词”是指优秀的流行歌曲。
B.流行歌曲的提高要有真正的人生体验,如果只是风雅,终究掩盖不了浅薄和俗气。
C.全文表明了流行歌曲将最终取代诗歌的必然趋势。
D.作者认为诗歌和流行歌曲的创作应该具有感人的魅力,从而获得人们的喜爱。

同类题4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天下第一桩
凌鼎年
在娄城收藏界,郑有樟是个怪人,他不藏字画不藏玉,不喜瓷器不喜陶,他只对那些似石非石,似木非木的硅化石感兴趣。他家里有一块不规则圆型的石台,其实是一段古柏的树干,只是因为在数千万年的演变中,树干的某些成份被硅酸盐所置换,才逐渐变硬,成了这种介于木与石之间的硅化石。那树的年轮清晰可辨,叩之有金石声,抚之有清凉感。即便是小件,也沉甸甸的,决无轻浮之感。
因为郑有樟的爱好奇特,娄城又不出硅化石,所以郑有樟在娄城收藏界露面不多,也谈不上有多少知名度。
一个偶然的机会,郑有樟从一个藏友嘴里得知,翰林弄的阮大头最近从安徽收到了一件好东西,号称“天下第一桩”。
郑有樟对树桩没啥兴趣,也没往心上去。
藏友见他如此,故意说道:“宝贝呐,少说也有六七千年历史了,已半成化石了。”
这话像生了翅膀似的,一下飞进了郑有樟的耳朵。他一把攥住藏友之手说:“走,去看看,马上就去。”
阮大头在娄城收藏界是另一个怪人,只要他看中的,砸锅卖铁他也会收下来,所以古玩市场上谐他姓叫他“冤大头”,后来真名反没人叫了,其实阮大头的学费早付够了,如今他精明着呢。
郑有樟一见那树桩,就惊叹了,天下竞有如此好东西。但见那树桩高l.8米,宽1.6米,因为上千年来被山泉湍流冲刷的缘故,那粗枝老根已被冲刷得百窍千灵,真可谓大洞套小洞,洞中有洞,有如天助般,借用了大自然这鬼斧神工的手艺,完成了一件透雕、深雕之作,真正是浑然天成,且在岁月变迁中,已有化石的性质了,但不像硅化石那样粗砺,可能水流的作用,无论是大洞小洞,没一处不是温润滑溜,摸之手感极好。  
郑有樟前看后看,左看右看,发现无论从哪个角度观之,都赏心悦目,更难得的是这香樟木桩香气扑鼻,且香得柔和、高雅,郑有樟凝视着这天下第一桩,不言不语,不愿离去。
阮大头看出了郑有樟的偏爱心思,不无得意地说:“我收藏几十年,这是我最得意的一件藏品,今后就是我的镇宅之宝喽!”
郑有樟从小缺木,所以取木“有樟”,偏偏自己藏品中有松硅化石、有桧硅化石、有银杏硅化石、有楠硅化石,就是没有樟硅化石。而今,这古桩化石出现在眼前,这不是缘又是什么?郑有樟下决心非把这天下第一桩弄到手不可。
他很诚意地对阮大头说:“君子本不夺人之爱,但我郑有樟既然命中注定有樟,岂能错过。您老成全我,割爱吧。你开个价,我郑有樟保证不会让您吃亏。”
阮大头一听,笑笑说:“想看,尽管看;想买,则免谈!再说就伤和气了。”
郑有樟就这样碰了个软钉子。
郑有樟不甘心,他实在太喜欢那天下第一桩了。以后的一段日子里,郑有樟吃饭想着这事,睡觉想着这事。想来想去被他想到了以物易物的主意。他打听到这阮大头搞收藏不在乎升值不升值,只在乎自己喜欢不喜欢。他突然想起前不久在浙江东阳见过一老艺人创作雕刻的水浒人物根雕,印象中也是香樟木的,那108将栩栩如生,惟妙惟肖,据说已连续雕刻好多年了。对,买下来,送给阮大头,他八成会喜欢的。
事不迟疑,郑有樟第二天就开了小车赶到浙江那老艺人家,好说歹说,花了大价钱把那根雕买了下来,雇卡车运回了娄城。  
果然不出郑有樟所料,阮大头一眼就相中了这大型根雕作品,请郑有樟爽快出价。
郑有樟很坦率地说:“明人不说暗话,我只想换你的树桩。”
阮大头没想到郑有樟来这一手,有点不快地说:“肯卖,价钱好商量;不肯卖,你抬走吧。”
郑有樟也没想到阮大头如此固执,悻悻而回。
藏友见郑有樟愁眉苦脸的,知道他还惦着那天下第一桩,就给他出主意。
藏友甲说:“阮大头的独生女今年26岁了,还没嫁人,干脆有樟兄娶了她算了,条件嘛,非天下第一桩做嫁妆不要……”
“缺德缺德,婚姻是儿戏啊。”郑有樟一票否决。
藏友乙说:“派人冒充算命先生,凭三寸不烂之舌,说动他心甘情愿出手……”
“损、损、损,骗他老人家,于心何忍。”郑有樟依然不同意。
藏友丙说:“那你干脆跪在阮大头面前,求他,不怕他铁石心肠。”
“你们怎么尽是馊主意,难道就想不出一个金点子?”郑有樟脸色凝重了起来。
郑有樟突然失踪了一段时间,后来,藏友们才知道,他去了安徽,去调查这天下第一桩的来历。他翻阅了当地的地方志,回来后窝在家里写了篇《流传有序的天下第一桩》。据郑有樟考证:此树桩是南宋末年一次山洪暴发后冲下山来的,先为安徽著名的博古斋收进,后为画家闵双城收藏;元代时为贵族王孙铁木儿秘藏;明代时,在安徽布政使及大收藏家华佰裘等多人手里珍藏;清代时,在桐城露过面,后来就不知去向,直到一百多年后的最近,才重现江湖。郑有樟还收集了明代至清初有人吟咏此桩的诗文。 
郑有樟把这篇考证文章打印后,交给阮大头斧正。
阮大头没想到郑有樟对这天下第一桩有如此感情,很是感动。他拉郑有樟说:“来,我俩在天下第一桩前留个影。”
三天后,阮大头打电话给郑有樟说:“啥话别说,你来把天下第一桩搬走吧。”
郑有樟去搬天下第一桩时,他特地沐浴焚香,极是虔诚,出屋进屋前,还点了鞭炮、放了高升呢。
当时人群中说啥的都有,有说“神经病”的;有说“作秀嘛”;有说“文人怪癖”的……
郑有樟一点不恼,他乐哈哈地说:“我全当补药吃。”
——原载《人民文学》2004年增刊
(小题1)请说说标题“天下第一桩”的含义。(4分)
(小题2)结合本文,分析郑有樟是一个怎样的“怪人”?(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