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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然后回答后面题目。
只取千灯一盏灯
乔忠延
①江南水乡的众多古镇,我独钟千灯。于是,坐飞机,乘汽车,赶去寻访。
②千灯果然有灯。清水滋润的河边是一条古旧的小街,街上光滑的花岗岩石板从宋朝铺展到元朝,从明代铺展到清代,历经沧桑辗转到了我的面前。就在那石板街边的店铺中间,有一座古屋,里面陈列着很多的灯,据说,真够上千盏了。那些灯有陶捏的,有瓷质的,有铁铸的,有铜制的,也有锡做的。品类众多,造型各异,将人类趋向光明的过程从古代演绎到了当今。灯的出现,无疑是文明的一座里程碑,如同把野兽变成家畜一样,是人类驯服它们的成果。熊熊燃烧的烈火被人们驯化后,乖巧得不仅能够炊饭取暖,还成了驱除黑暗、延长白昼的工具,多么值得称颂的跨越啊!毫不夸张地说,几乎每一盏灯都闪射着人们心灵中智慧的光芒。
③无疑,千灯在江南水乡里是亮色独具的。然而,我追溯的却不是这聚合起来的文物拼盘。好在,千灯的魅力并不限于此,流动的河水,飞翘的屋檐,都能够标示本土文化的辉泽。流动的河水名为尚书浦,因为曾经疏浚河道的是明朝尚书夏元吉,尚书名气就不小了,可他手下主事的一位官员竟然是比他名气还要大的海瑞。这河流岂可小瞧!凝固的屋檐也不弱,他的羽翼下名人辈出,有江南丝竹的首创者、陶渊明的后裔陶岘,有昆山腔的始成者、世人尊为昆曲鼻祖的顾坚,有明代的抗倭英雄、武状元陈先锋,还有昆山市出自南宋的第一位状元卫泾……一个小镇,孕育出这么多的人杰精英,实属罕见。更罕见的是,明清以来考中的进士居然多达35人!
④这样浓郁的文化氛围令人陶醉,也令人叩问,是否千灯这方水土当真不凡,当真有千盏明灯辉映着人们的心智?其实不然,千灯只是一个现代的名字。这个灵秀的古镇原来叫作千墩。千墩,是物事的记录。据说,昔时的吴淞江畔筑有无数土墩,流经此地时正好是第1000个。千墩的名字就这么顺势而生了。四十年前又一次变更,聪明的人们将口音和灯相近的“墩”改为“灯”了。从此,光灿灿的千灯便敞亮于世了。
⑤我远道造访,莫非就是奔这智慧的敞亮来的?也不是。我倾心的是石板街最南端的一座院落。院落分五进,有厅堂,有卧室,有书房,屋舍不能算阔大,花园不能算精巧,陈设不能算豪华,不要说和山西的乔家、常家等大院相比,即使和周庄的沈园,同里的退思园相比也有差距。然而,就是这个院落令我顶礼膜拜,因为这里走出了一个令世人刮目相看的文士。他就是大名鼎鼎的顾炎武。老实说,我从黄土高原不辞辛劳来这南国水乡,就是要拜识这颗思想的明星。
⑥对于他,国人不会陌生。顾炎武原来叫继坤,曾经叫过绛。改名炎武是因为清兵南下,大明社稷将倾,为了抵御外侵,他决心投笔从戎,抗击敌寇。只是,寡难敌众,失败后他不得不背井离乡,远走北国。然而,他立定志向,誓不叛明,无论谁人招安,决不屈膝为官。顾炎武四处游走,严谨治学,撰出《日知录》、《音学五书》、《亭林诗文集》等著作,成为名声显赫的思想家、史学家、语言学家,在明末清初与黄宗羲、王夫之并称作三位大儒。
⑦在我眼里,一位思想家不在于他的著作有多么繁富,学说有多么缜密,如果缺少了独具慧眼的发现,缺少了照亮心灵的光色,那只能是平庸的再造或翻版。我们这么断言,是顾炎武用他独具慧眼的发现,照亮了我愚暗的心扉,给了我新的启迪。不要说他笔下那浩瀚的论著,就一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便具有晴天霹雳的震惊效应。我知道这不是他的原话,这话是梁启超为之合成的。他的原话是:“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辩?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 ”
⑧时光逝去数百年了,我坐在书斋轻轻掀动《日知录》,当字行里跳出这段话时,眼睛竟亮得如电光闪射,神魂竟震撼得如惊雷炸响!我把顾炎武尊为补天者,他要补的天是仁爱的苍穹,道德的星空。诚如那个阴沉沉的午后,我走进尚书浦畔的顾家宅第,顿觉阴霾四散,华光迸射,心胸亮堂得少见。是的,仁爱是天,一旦失去仁爱,人和兽还有何种差别?若是世道真的沦为“率兽食人,人将相食”,那可是最为恐怖的灾难啊!这灾难不是天塌,其危害甚于天塌;不是地陷,其危害甚于地陷。要免除这人为的天塌地陷有何良策?顾炎武已明确指出:“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是的,匹夫有责,匹夫履责,才会民风和洽,才会其乐融融,才会重现尧天舜日的美景。
⑨顾炎武点起了一盏灯,一盏照亮人心的明灯!顾炎武就是一盏灯,一盏闪烁在中华大地的思想明灯!
⑩我在千灯的清流秀水边徘徊,我在千灯的老街故宅里追溯,寻访的就是顾炎武这盏明灯。我不敢贪婪,若是千灯容许我带走一盏灯,那我就带走顾炎武这一盏!
【小题1】 请概括出“只取千灯一盏灯”中的“千灯”的两重含义。(4分)
【小题2】作者在第三段列举了千灯古镇许多历史故事和文化名人有何作用?(5分)
【小题3】 结合文本,探究顾炎武先生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于当今社会有何意义。(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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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鱼的故事
张炜
父亲也被叫到海上拉鱼了。我沿着父亲的足迹,去海上看那些拉大网的人。
海上没有浪,几个人把小船摇进去。随着小船往海里驶,船上的人就抛下一张大网。水面上留下一串白色网漂。小船兜一个圈子靠岸。剩下的事儿就是拽住大网往上拖,费劲地拖。这就是“拉大网”。
网一动,渔老大就呼喊起来,嗓门吓死人。所有的拉网人随号子嗨呀嗨呀叫,一边后退一边用力。
大网慢慢上来了,岸边的人全都狂呼起来。我这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多活蹦乱跳的鱼一齐离水。各种鱼都有,最大的有三尺多长,头颅简直像一头小猪。有一条鱼的眼睛睁得老大,转动着,一会儿盯盯这个,一会儿盯盯那个。我相信它懂事。
岸边早排好了长队,都是赶来买鱼的人。他们有的推车,有的担筐。鱼不值钱,卖鱼的扔下一块钱就可以随便背鱼。
父亲真辛苦,每天要拉好多网,早晨要拉“黎明网”,这网最重要。这时也是海上老大最精神的时候。拴网绳了,喊号子了,领头喊的人两手伸得像大猩猩一样长,一举一举大喊。海上老大就高兴这样。父亲也跟上喊,额头冒着汗珠。
父亲学会了做一种毒鱼。这种鱼肉最鲜,可偏偏有毒,毒死的人数不完。母亲一见它就吓得叫起来,说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冒这个险。父亲把衣袖绾起,用一把小刀剖开鱼肚,然后分离出什么,把鱼头扔掉。用清水反复冲洗,又将鱼脊背上那两根白线抽掉,说:“没事了。”母亲喘着把鱼做好。
一种奇特的鲜味飘出。真好吃。这才叫好吃。
父亲从酒葫芦里倒出一点酒,让我和母亲都尝了一小口。这天晚上愉快。父亲还唱起了一首拉网的歌。母亲为他缝补衣衫。我胆子大了,伏到父亲背上。脊背热得像炕。
父亲常把海上的欢乐带回,又差点全部抵销。这次父亲又捎回几条毒鱼,扔在地上就睡去了。母亲仿照父亲上次那样把鱼剖开,从头全做一遍。还是鲜气逼人。美吃一顿。
一个多钟头过去,我有点晕。真的晕了。接着我看见父亲全身抖动,手指像按在一根琴弦上,又颤又挪,嘴里吐出了白沫。母亲比我们好一点,脸也黄了。
母亲摇晃过来,我们扶在一起。母亲说:“到外面采一点木槿叶,采一点解毒草。”
我往外连爬带跑。草地上全是一样的草稞,根本分辨不出有什么不同。这些草稞像是向我伸来,抚摸我。我低下头,它们像火焰一样烧我的脸。  
母亲已经采到了一株解毒草,她先嚼碎一些,吐在我嘴里。原野在眼前变成一片紫色,又变幻出更奇怪的颜色。整个原野都有一层紫幔,下面像有一万条蛇在拱动。它不停地抖、舞,升上来。眼看就要把我覆盖了。我不能挣脱。我想起了妈妈,睁大眼找。四周一个人也没有。我喊,不知喊了多久,才听到一阵脚步声。
我躺在小茅屋里,旁边是父亲。母亲坐在那儿,旁边的碗里是捣成稀汁的解毒草。她说:“孩子,你说胡话……”
吃毒鱼后一个多月的晚上,外面起了大风。风很大,搅弄得整个荒滩不得安宁,风声大得使我害怕。我睡着了,接着就梦见一条小鱼。好俊的小鱼。它打扮得像一个小姑娘一样走进了茅屋。母亲把她抱到怀里,给她梳理透明的头发。真漂亮,除了有两个鱼鳍,到处和人一样。我扯着她的手在院里玩,一起逮蝉。  
后来我才知道,母亲想让她做我的媳妇。我不好意思。不过,幸福啊。
她说她要走了,但是还会常来小屋。走前她告诉我:她的爷爷、奶奶、哥哥、弟弟,所有的亲戚都给海上老大逮来了。他们死得惨。她让我求求岸上人,求求他们住手吧。如果他们做得到,她就可以嫁到岸上来。
我哀求母亲答应她的话,哀求母亲去找海上老大,母亲答应了。
小鱼姑娘又来了。她哭着,告诉我:他们还在捕鱼,海里那么多姐妹再也看不到了。她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所以刚才路过渔铺的时候,给好多睡觉的拉网人腿上胳膊上都扎了红头绳:“我把他们扎住了,他们就不能下海了。”
梦做到这儿就醒了。我觉得像失掉了一个真正的朋友,竟然哭了。
母亲赶紧把我抱到怀里,问怎么了?我就告诉了这个梦。天亮后父亲要到海上去,母亲让他小心一点。她把我的梦告诉了他,说:“孩子梦见好多拉网人都给扎上了红头绳。”
父亲瞥了母亲一眼,走了。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父亲把我的梦告诉了海上老大,老大只是一笑。
那天傍晚风息涛平,老大就让小船出海。想不到一场风暴突来,出海的五个人就在人们的眼皮底下跌进了狂浪。他们无一生还。
父亲跑回来嘴唇都紫了,双手抖着跟母亲讲了风暴。
母亲一句话也没说,只直眼盯着我。
这就是鱼的故事。我再也忘不掉,一直没忘。尽管许多人说那只是一次巧合……
(选自《上海文学》2003年第11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以一个小孩子的视角,叙述了捕鱼人因拒听鱼姑娘的劝告,捕鱼过多而遭到大自然的惩罚,最终都坠海而死的故事,警醒人们要敬畏自然。
B.小说的语言富有特色,抒情色彩较浓。在作者的笔下,捕鱼生活虽然艰辛却充满了乐趣,而鱼也带有灵性,甚至还化为人来向人类报信。
C.作者在文中强调拉网拉上来的鱼很多,其用意在于告诉读者:人类捕捞已经过度了,人类对大自然的索取已经到了没有节制的地步。
D.“我”一家因吃大海中的毒鱼而濒临死亡,却又在草地上找到解毒草而获救。这个情节启示我们:大自然可能带来灾难,也能帮助我们渡过危难。
E. 在“我”的梦里,鱼姑娘说给拉网人扎上了红头绳,让他们不能下海。母亲因此提醒父亲,但父亲却不以为然,结果发生了意外,情节让人意料。
【小题2】小说中“我”的父亲作为打鱼人的代表,具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围绕鱼写了捕鱼、吃鱼、梦鱼三件事情,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赏析。
【小题4】小说为什么详写“我”做的梦?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12分)
别把人生过成速溶咖啡
王秀华
晚高峰时的北京实在没有什么幸福和快乐可言,一号线和十号线换乘的那一段路程,好像火车站的候车大厅,天天上演着春运的戏码。还有大望路一带的几个公交总站,排队的队伍长得看不到尽头。而走在路上的人,也都是行色匆匆,人人脸上都挂着急事。曾经在路上听一个女孩跟她身边的朋友说,在北京3年,她从来不知道上班的路上有哪些风景。我也知道有的人在北京多年,每天上班都路过北海公园,但是从来都没有进去过。
这个城市到处都是急行军一样的人,而它每一天都在变化,不停地有高楼拔地而起,有的地方一年不去,再去时已经变得像是不属于这个城市。其实这个城市本来的气质与它现在的速度与节奏完全不搭,我从来不认为这是一座适合奋斗的城市,相反,它应该属于慢生活。这个城市的旧时光里有提笼架鸟的闲人,有划过蓝天的鸽哨,有缓慢流淌的光阴。他们曾经是这座城市最美的画卷,构成了城市的底色和灵魂。
它现在的节奏与它的气质自相矛盾,一个曾经情致盎然的城市就这样毁于速度和节奏。这个世界流行一切都要超前,小孩子还没有出生就要听音乐接受教育,每个人都在往前跑,生怕落于人后。但这个世界上跑在后面的人永远存在,每个人所想的只是落在后面的那个人不是自己就好。
当然,这个世界是如此不同,不是每个人都选择了这样的节奏。放眼望去,这世界上仍然有那么多懂得享受时间的人,曾经看过一个关于二郎寿司的纪录片,是一个美国人拍的。二郎是一个80多岁的老人,他一生只做一件事,就是做寿司。从到鱼市场挑鱼,到后期的加工,到米饭的火候,甚至是盛米饭的器具,二郎都极其讲究。他的小店只能坐下10个人,来吃的人需要提前一年预约。他的寿司里卷进了时光的味道,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精心制作,所以它成为米其林三星级餐厅,据说去过的人吃一次就忘不了二郎寿司的味道。这样的店在今天的中国是开不下去的,时间是如此奢侈,人们恨不得一分钟当成一个小时来用,磨工夫出细活的事没人愿意干了。
在旅行的路上,我们经常会看到辞了职上路的人。有的时候会不理解,觉得荒废了赚钱的大好时光,但是之后又会觉得很有道理,等你不缺钱的时候,你还有力气做自己想做的事吗?这永远是一个矛盾体,只是当你有能力去抉择的时候,还是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吧!
近几年,身边不停地有人在奔跑之后选择慢下来,放弃赚钱的机会,静下心来做一些喜欢的事情,甚至是生一个孩子。没有什么事情是停不下来的,也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你用最好的时光去换取。如果在某一个时刻,你想坐在阳光下,静静地听花开的声音,那么就去做好了。多年后你会发现,或许你并不很羡慕那些跑得飞快的人,重要的是,你应该过你想要并且能够达到的生活。
(选自《乐读网》)
【小题1】请概括画线句“它现在的节奏与它的气质自相矛盾”的含意。(4分)
【小题2】文章穿插了“二郎寿司”的一段叙述,目的是什么?(4分)
【小题3】请简析文章最后一段的作用。(4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各题。(18分)
想象鸟鸣的幸福
曾柱
①我一直认为,鸟声是一切声音里最美妙的一种,这缘于她们质朴的乡土味。鸟们是乡村的大使,是乡村用雨水和谷粒喂养出来的。它们总会在某个淅淅沥沥的早晨抑或夜晚,站在我的面前,说很多很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话,一粒粒细小的鸟鸣,像赤脚农夫在软软的耕地上撒种时脱手而出的种籽,唤醒牛马,唤醒村庄,唤醒道路,唤醒树林,唤醒房屋。我知道好多人不知道应该把自己归到城市一族还是乡村一族,既渴望乡村的自然,也期盼城市的奢华,就是这样矛盾的统一体。在接近最乡村的人物或者物什时,我们会习惯地用城市的口吻说:那些乡村老大。
②春天来了,仿佛空气在燃烧。记得这是一部电影里的对白,这句话让我感动。我想到的不是春天,而是与乡村春天有关联的事物:鸟鸣。鸟能在很短的时间内从一个路口抵达另一个路口,从一家的房顶抵达另一家的房顶,从一方树丛到另一方树丛,从一个村庄到另一个村庄。鸟的叫声也是这样,只要你认真倾听,你就会情不自禁地飞起来。鸟声透着细瓷的质感清清纯纯地传过来。我只闻鸟声,不见鸟影,我想象那么好听的声音是由树上的叶子发出的。记得看过这样一句诗:鸟声是树的花朵。多好,这样,满树叶子便变成了满树的鸟。这样想就有了一种隐隐的牵挂,隔着暮霭,似乎感觉那鸟鸣在夜风中微微摇动。
③依然回到乡村的视角上来。鸟声,这是个有着古典诗歌般美感的名称,充分体现出了汉语表达的简洁性和准确性,略带暖意的鸟声很快就雾一样地在乡村里弥漫开来,词语里暗含了一个多么生动的过程。对于村庄,我向来怀有这样一种诗意的构图:树荫丛中,国画简墨般的村庄在熹微的白光中显现出模糊的轮廓,四周雾霭萦绕,看不出一切具体的具象。一个农家小院木门轻掩,屋檐下半圆碗状的鸟窝里燕子在呢喃,院子里的树枝叶间,成群的麻雀跳跃啁啾,细碎的鸣叫声催醒了昨晚贪玩迟睡的顽皮儿郎……
④之所以是燕子和麻雀在村庄的清晨歌吟,是因为它们是中国古典乡间最常见的两种凡鸟。勤劳的燕子一身黛黑的羽翼,凛然、高贵,令不少孩子敬而远之。而体形更纤小、毛色更灰土、鸣声也更短促琐碎的麻雀,则极像一位调皮、可爱的灰姑娘,成了跟鸡、狗一样深入人们日常生活的动物。一位作家这样说,麻雀是鸟类中的“贫民”。我深以为然。平常日子,麻雀在瓦楞、林间,或搭在墙洞里的草窝里,叽叽喳喳地像马路歌手一样地歌唱,单一的音调不停歇地平衡着乡村生活的动与静,它们是最能够与人一起和谐相处及至同存共荣的一种飞翔动物。这些对音乐充满好感的小生灵总能在起飞的瞬间听到树枝“嗡”地一声弹响。假若它们能有机会落在盛中国的那把小提琴的弦上,小爪子也那么划拉一下,我相信其中的美妙一定是不可言说的。
⑤这些可爱的小鸟,在上个世纪50年代,曾被人为地列为“四个坏蛋”之一,几乎被人们赶尽杀绝。这让我想起《瓦尔登湖》中的一段话:“要是没有兔子和鹧鸪,一个田野还成什么田野呢?它们是最简单的土生土长的动物,与大自然同色彩,同性质,和树叶,和土地最亲密的联盟。”
⑥ 兔子也好,鹧鸪也罢,它们是自然的亲近者。仔细想想,在城市蛰居的人们又何尝有一只土拨鼠快乐呢?《幽梦影》言道:“春听鸟声,夏听蝉声,秋听虫声,冬听雪声,白昼听棋声,月下听萧声,山中听松声,水际听欸乃声,方不虚生此耳。”此种情境,今天的我们已只可在诗中画中略见一二,又哪里还有心静听?因此,对于我来说,对于蛰居在钢筋水泥里的人来说,想象一下鸟鸣也是幸福的。
【小题1】第①段中鸟鸣声“唤醒”牛马、村庄、道路、树林、房屋,无理而妙,请说说用“唤醒”一词的妙处。(4分)
答:    

【小题2】说说第④段中“单一的音调不停歇地平衡着乡村生活的动与静”一句所表达的意蕴。(4分)
答:    
    
【小题3】简要分析第⑤段在全文的作用。(4分)
答:
    
【小题4】文章最后一句说“对于我来说,对于蛰居在钢筋水泥里的人来说,想象一下鸟鸣也是幸福的”,作者为什么说“想象一下鸟鸣也是幸福的”,又有何深意?请结合上下文谈谈你的理解。(6分)
答: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李叔同早年的艺术追求
1904年,24岁的李叔同参加了沪学会,沪学会里有“乐歌课”,教授西方现代乐理及西洋作曲法。李叔同天资聪颖,很短时间内学会了作曲。他以民间的《老八板》为乐调,创作了一首乐歌《祖国歌》:“上下数千年,一脉延,文明莫与肩。纵横数万里,膏腴地,独享天然利。国是世界最古国,民是亚洲大国民。呜呼,大国民!呜呼,唯我大国民!幸生珍世界,琳琅十倍增声价。我将骑狮越昆仑,驾鹤飞渡太平洋,谁与我仗剑挥刀?呜呼,大国民!谁与我鼓吹庆升平!”《祖国歌》词曲豪迈,极富感染力,经沪学会首唱,很快唱红全国。李叔同首次展现他的音乐才能,便一举成为闻名全国的乐歌作者。
1906年9月李叔同考入东京美术学校学习油画,其间,他还在东京音乐学校兼修音乐理论与钢琴课。他在自己创办的音乐刊物《音乐小杂志》的序言中写道:“盖琢磨道德,促社会之健全;陶冶性情,感精神之粹美。”《音乐小杂志》的扉页,是李叔同的木炭画《贝多芬像》,这是中国人绘制的第一幅贝多芬像。
李叔同留学日本五年,成就斐然,最广为人知的莫过于与同学曾延年一起创立中国最早的话剧社——春柳社,演出《茶花女》《黑奴吁天录》等,开中国话剧之先河。早在天津少年时代,李叔同对演戏就怀有浓厚的兴趣,读书之余,常去戏园学戏。在南洋公学读书时,他便粉墨登场,演出过京剧《黄天霸》《白水滩》等。与写作《祖国歌》几乎同时,沪学会演出新戏《文野婚姻》,剧本即出自李叔同的笔端,传作该剧时他还赋诗明志:“誓度众生成佛界,为现歌台说法身。孟旃不作吾道绝,中原滚地皆胡尘。”先他四年到日本留学的鲁迅因受日俄战争幻灯画片的刺激,觉悟到医治精神上的麻木比医治身体上的病弱更为重要,于是决定弃医从文。这与李叔同欲以演戏唤醒民众、文艺救国的理想有异曲同工之处。传说春柳社演出话剧《黑奴吁天录》时,鲁迅就曾在台下观看。李叔同曾将自己在日本读过的一本《莎士比亚剧作选》送给丰子恺,上面密密麻麻布满笔记,可见其曾用功研读,对话剧早有准备。春柳社公演《茶花女》时,李叔同饰演茶花女玛格丽特。后来成为著名戏剧家的欧阳予倩,当时还是台下的一名学生观众。他回忆道:“这一回的表演可以说是中国人演话剧最初的一次,我当时所受的刺激很深……我就入了春柳社。”
回国后,李叔同担任上海《太平洋报》的编辑,负责画报副刊。李叔同开设了“西洋画法”专栏,以连载的形式介绍石膏写生、木炭、油画等技法。著名画家吕凤子先生推李叔同为中国传统绘画改良运动第一人,称“李先生应是民国以来第一位把西洋绘画思想引介于我国,进而启发了我国传统绘画需要的改良思潮,而后的刘海粟、徐悲鸿等在实质上都是接受了李先生的影响,进而成为中国传统绘画运动的推动者”。对于此论,刘、徐二人都是认可的。
任教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期间,李叔同教学成就斐然,著名画家丰子恺、著名音乐家刘质平等都是李叔同这个时期的弟子。李叔同在浙一师六年,继续开文艺风气之先:最早撰写欧洲文学史,他在浙一师创办《向阳》杂志,以此为阵地广泛介绍西洋文学艺术,其中的《近世欧洲文学之概观》一文是中国人撰写的最早的一部欧洲文学史;最早倡导木刻艺术,李叔同和夏丏尊发起成立漫画会和乐石社,指导学生研习木刻和金石技法,并印制中国最早的现代木刻版画集——《木刻画集》,李叔同因此被称为中国木刻艺术的先驱;创作中国第一首分声部合唱歌曲——《送别》:“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扶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这首曲调源于美国歌曲《梦见家和母亲》,由李叔同填词的歌曲,多次成为电影的主题歌或插曲,流传甚广。
(摘编自瓦当《慈悲旅人——李叔同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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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李叔同(1880~1942),中国戏剧家、艺术教育家、文学家、书画家。浙江平湖人,生于天津。出身于清进士、盐商家庭。擅长书画篆刻,工诗词。作有歌曲《春游》《早秋》等,并采用外国歌曲配制新词作为学堂乐歌教材,如《送别》《西湖》等。1918年在杭州虎跑寺出家,法名演音,号弘一,后专研戒律。
(摘自《辞海》第六版)
②任杭教职六年,兼任南京高师顾问者二年,及门数千,遍及江浙,英才蔚出,私心大慰。弘扬文艺之事,至此已可作一结束。
(节选自1922年出家后李叔同写给侄子李圣章的信)
【小题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李叔同能够在话剧艺术方面开中国话剧的先河并产生较大影响,与他年少时对演戏的浓厚兴趣有关,更与他用功研读名家剧作密不可分。
B.留学日本期间,李叔同与曾延年共同创立了中国最早的话剧社,并演出了《黑奴吁天录》《茶花女》《白水滩》等剧作,产生了较大影响。
C.在中国传统绘画改良运动中,李叔同贡献巨大,正是受到他的影响,刘海粟、徐悲鸿等人成为了中国传统绘画运动的推动者。
D.在《音乐小杂志》的序言中,李叔同表达了自己的艺术追求,他希望用音乐陶冶人们的性情,通过音乐的传播促进社会道德的进步。
【小题2】下列对上述材料的概括和分析,最为恰当的两项是(   )
A.李叔同自己填词创作了《祖国歌》,抒发了作为中国人的自豪感,也表达了对祖国的现实与未来的忧虑,李叔同凭这首歌曲闻名全国。
B.《送别》的歌词,清新淡雅,情真意挚,凄美柔婉。歌词造句长短参差,句式充满变化。李叔同借用西方的曲调,写出了极具中国风格的歌曲。
C.为了改变中国人的精神,鲁迅弃医从文并赴日留学研究艺术,李叔同曾与他共同探讨话剧艺术,鲁迅也曾观看过李叔同的表演。
D.李叔同在创作《文野婚姻》时曾赋诗一首,从这首诗中可以看出,李叔同在年轻的时候就有以演戏唤醒民众、文艺救国的理想。
E. 李叔同在浙一师任教六年,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不仅培养了丰子恺、刘质平等艺术大师,还撰写了《欧洲文学史》,最早将欧洲文学思想引进中国。
【小题3】请概括李叔同对中国艺术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同类题5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定风珠 魏继新

小镇多吊脚楼,旧称干阑。此屋沿溪而建,时传为避毒豸虫蛇而筑,人居其上,可眺山水岚雾,倒也有十分情趣。且房屋鳞次栉比,多为木柱板壁,街道为麻石路面,凹凸不平,就有了几分古香古色。镇口岩头上的老藤粗枝,盘虬错节。小镇位深山之中,极少人来往的,村野田埂之中,常见老牛慢慢地吃草咀嚼岁月,仿佛日子也凝固了,只有小路上日子覆盖着日子,脚印覆盖着脚印。连风,也很难穿透时间凝固的墙壁,为这方圆百里惟一不通公路的小镇,送来些山外新鲜的气息。

小镇有一屠夫,生得膀粗腰圆,每日里杀头肥猪,烫了刮毛开膛,然后用担挑了,步行几十里山路,到城去卖。却也不知何故,他的猪肉极好卖。他从不要高价,也不扣斤两,所以,常常不到一个时辰,肉便卖完了,于是,便沽些酒,买些油盐柴米,顺了山路回去。当然,担子里便捎了些镇人托买的东西,或油或盐,屠夫总是把它们用信包包了,做上记号。他虽看上去五大三粗,心却极细,从不会错,加上有的是力气,也乐此不疲,如此一来,人缘极好,镇上人把喂的猪,也往他那儿赶,所以,日复一日,小日子倒过得十分滋润。

屠夫有一杀猪用的案板,矮脚宽身,是祖上传下来的,虽然开裂了,且血痕累累,年复一年,连木质也看不出了,屠夫对它却十分钟爱,用起来也十分顺手。一日,镇上来了一老客,此人打扮倒也入乡随俗,穿了蓝布罩服,布底沿口鞋,只是银须飘飘,颇有些风骨。据云,此人乃名中医,回祖籍省亲的,偶尔也给镇上人看病。不知何故,却对屠夫的杀猪感了兴趣,一连数日,流连不去。屠夫为赶生活,杀猪时间是极早的,其时山洼里云摇着破碎的夜晚,山顶上刚流出血红的黎明,老者便来了,目不转睛地看。屠夫是个直人,见状,便嘿嘿地笑了,说:让老人家见笑了,我手艺不精呢。

老者微微一笑,说:你手艺倒是极好,人也不错。不过,我不是看你杀猪的。

屠夫大奇:那你看什么呢?

老者说:我是看你案桌呢。

屠夫不解。老者问可否转让,愿出钱购买。屠夫说:区区一破桌,你愿要,便拿去吧。老者便说:那我代病家谢你了。不过,我将赔钱给你置买一新案桌。我隔七日后来取,这七日,你仍在此桌上杀猪吧。

七日后,老者至,见屠夫亦置新案桌,并言:你既为病家故,我何可让你破费,并置这新案桌送与你吧。老者大惊,急问旧案。屠夫曰:我已劈矣。且见一巨大蜈蚣,伏于案内。

老者遂长叹一声,仰天曰:民风淳朴如此,我何言?!

于是,老者告知屠夫,此蜈蚣伏案内,已逾数十年,且日日以猪血为食,到今日,已逾百年,取出剖开,腹内有一珠,名曰定风珠,可治百种中风之疾。我存有私心,怕说出来被你敲竹杠,故此未言明,谁知竟毁于一旦矣!我要这新案桌,又有何用呢?以我这等偏狭之心,如何治世救人,真让人汗颜,老夫碌碌一生,看来仍是心不达,艺不精矣!

言罢,大笑而归。

屠夫依然每日杀猪卖肉,乐此不疲。

只是那屠夫常听人言及,他到手的富贵,竟被丢了。屠夫听罢,也无懊悔,只笑曰:该来则来,该去则去,天意也。

倒是老者,闻听此言后,仰天叹曰:求不可求之求,我何止艺不精!心亦不达呢!真是枉读诗书药理,不如一屠夫矣!

遂摘牌罢医,不再悬壶注矣。  (据原文有修改)

注:悬壶:济世行医。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
A.老中医摘牌罢医的举动,是他感动于屠夫的言行后,对自己人生深刻反思的结果。
B.小说取名“定风珠”具有象征意义:定风珠虽然能治疗人身上的顽疾,却无法治疗人性的自私与偏狭。
C.屠夫刀劈破案桌这一情节是小说的重要转折点,可由于没有交代清楚为什么要劈破案桌,这使得对屠夫形象的刻画受到了影响。
D.屠夫杀猪用的案板“是祖上传下来的”,并且“开裂了,且血痕累累,”这些细节都为后面的情节发展做了必要的铺垫。
E.小说写屠夫“膀粗腰圆”,老中医“银须飘飘”,这符合他们在人们心目中的职业特点,在小说中也符合他们的性格特点。
【小题2】小说开头描写了小镇的哪些特点?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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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简要分析屠夫这一人物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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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4】本文主要写了定风珠的故事,请探究深蕴其中的作者的情感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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