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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课内文本阅读理解(12分)
①我在十八日早晨,才知道上午有群众向执政府请愿的事;下午便得到噩耗,说卫队居然开枪,死伤至数百人,而刘和珍君即在遇害者之列。但我对于这些传说,竟至于颇为怀疑。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下劣凶残到这地步。况且始终微笑着的和蔼的刘和珍君,更何至于无端在府门前喋血呢?
②然而即日证明是事实了,作证的便是她自己的尸骸。还有一具,是杨德群君的。而且又证明着这不但是杀害,简直是虐杀,因为身体上还有棍棒的伤痕。
③但段政府就有令,说她们是“暴徒”!
④但接着就有流言,说她们是受人利用的。
⑤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默无声息的缘由了。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小题1】第⑤段中的“惨象”“流言”各指什么?(4分)
【小题2】第⑤段中划线的句子里提到“默无声息的缘由”,你认为是什么?(4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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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精进的程序
朱光潜
练习作文,一要不怕模仿,二要不怕修改。多修改,思致愈深入,下笔愈稳妥。自己能看出自己的毛病才算有进步。严格地说,自己要说的话是否从心所欲地说出,只有自己知道,如果有毛病,也只有自己知道得最清楚,所以文章请旁人修改不是一件很合理的事。丁敬礼向曹子建说:“文之佳恶,吾自得之,后世谁相知定吾文者耶?”杜工部也说:“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大约文章要做得好,必须经过一番只有自己知道的辛苦,同时必有极谨严的艺术良心,肯严厉地批评自己,虽微疵小失,不肯轻易放过,须把它修到无疵可指,才能安心。不过这番话对于未脱“疵境”的作者恐未免是高调。据我的观察,写作训练欠缺者通常有两种毛病:第一是对于命意用字造句布局没有经验,规模法度不清楚,自己的毛病自己不能看出,明明是不通不妥,自己却以为通妥;其次是容易受虚荣心和兴奋热烈时的幻觉支配,对自己不能作客观的冷静批评,仿佛以为在写的时候既很兴高采烈,那作品就一定是杰作,足以自豪。只有良师益友,才可以医治这两种毛病。所以初学作文的人最好能虚心接受旁人的批评,多请比自己高明的人修改。如果修改的人肯仔细指出毛病,说出应修改的理由,那就可以产生更大的益处。作文如写字,养成纯正的手法不易,丢开恶劣的手法更难。孤陋寡闻的人往往辛苦半生,没有摸上正路,到发现自己所走的路不对时,已悔之太晚,想把“先入为主”的恶习丢开,比走回头路更难更冤枉。良师益友可以及早指点迷途,引上最平正的路,免得浪费精力。
自己须经过一番揣摩,同时又须有师友指导,一个作者才可以逐渐由“疵境”达到“稳境”。“稳境”是不易达到的境界,却也是平庸的境界。我认识许多前一辈子的人,幼年经过科举的训练,后来借文字“混差事”,对于诗文字画,件件都会,件件都很平稳,可是老是那样四平八稳,没有一点精彩,不是“庸”,就是“俗”,虽是天天在弄那些玩意,却到老没有进步。他们的毛病在成立了一种定型,便老守着那种定型,不求变化。一稳就定,一定就一成不变,由熟以至于滥,至于滑。要想免去这些毛病,必须由稳境重新尝试另一风格。如果太熟,无妨学生硬;如果太平易,无妨学艰深;如果太偏于阴柔,无妨学阳刚。在这样变化已成风格时,我们很可能地回到另一种“疵境”,再由这种“疵境”进到“稳境”,如此辗转下去,境界才能逐渐扩大,技巧才能逐渐成熟,所谓“醇境”大半都须经过这种“精钢百炼”的功夫才能达到。比如写字,入手习帖的人易于达到“稳境”,可是不易达到很高的境界。稳之后改习唐碑可以更稳,再陆续揣摩六朝碑版和汉隶秦篆以至于金文甲骨文,如果天资人力都没有欠缺,就必定有“大成”的一日。
这一切都是“匠”的范围以内的事,西文所谓“手艺”(craftsmanship)。要达到只有大艺术家所能达到的“化境”,那就还要在人品学问各方面另下一套更重要的功夫。我已经说过,这是不能谈而且也无用谈的。本文只为初学说法,所以陈义不高,只劝人从基本功夫下手,脚踏实地循序渐进地做下去。
(节选自朱光潜《谈文学》)
【小题1】下列对本文主旨的概括,正确的一项是
A.初学写作的人要写好文章,必须要经过一番只有自己知道的辛苦,同时必有极谨严的艺术良心。
B.初学写作的人要脚踏实地从模仿和修改练起,在“疵”、“稳”、“醇”境中辗转锤炼,循序渐进。
C.初学写作的人只要经过“精钢百炼”的辗转反复就能达到所谓的“醇境”和“化境”。
D.练习写作如同临摹碑帖,进益的程序也可以分“疵”、“稳”、“醇”、“化”四境。
【小题2】根据文意,下列做法不属于文中所强调的“精进的程序”的一项是
A.许多学生模仿高考优秀作文及名家写作范例进行写作训练,学习作文的立意、用词及布局模式,并尝试修改的自己文章。
B.郭沫若先生听取他人的意见,将剧本中责备人的话“你是没有骨气的文人!”改为 “你这没有骨气的文人!”,使语言有味有力。
C.作家余华早期作品《十八岁出门远行》等以血腥和暴力表达对于现实的怀疑,后来他的作品《活着》等注入了生存的温暖、希望。
D.契诃夫年轻时生活艰难,靠担任家庭教师、变卖家里的物品等方式来维持生计,但他一直努力,没有被生活击倒。
【小题3】下列表述,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文中引用的丁敬礼和杜工部所说的话,不大适合作文未脱离“疵境”的作者。
B.一个作者只要经过自己的一番揣摩和师友的指导,就可以从“疵境”达到“稳境”。
C.练习写字时,练习不同的字帖碑帖以至稳定,再继续揣摩就必定有“大成”的一日。
D.“醇境”仍属于“匠”的范畴,人品学问是“化境”需要下的功夫,与初学者无关。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题目。
吴有训:中国近代物理学的奠基人
胡家尧
1897年4月26日,吴有训出生在江西省高安市。在私塾求学期间,由于先生是一位比较新派的人物,他受到了西学启蒙教育。1916年7月,他进入南京高等师范学校理化部学习。在这期间,他有幸在物理学家胡刚复的引导下接触到与X射线有关的基础知识。1921年,他赴美留学,进入芝加哥大学物理系学习。
芝加哥大学是美国历史悠久的著名学府之一。物理学家康普顿在这里任教,吴有训来到芝加哥大学后拜康普顿为师,在他的指导下从事X射线问题的研究。
康普顿提出的X射线量子散射理论,由于实验证据还不充分,没有立即获得物理学界的广泛承认。当时着手进行这一实验的科学家很多,吴有训此时恰好在实验室跟随康普顿进行研究工作,他用非凡的实验才能,设计出最佳实验配置后,陆续使用多达l5种不同的样品材料进行X射线的散射实验,结果无一不与康普顿的理论相符合,从而形成了对此理论广泛适用性的强有力证明。他的工作得到了康普顿本人的高度重视和评价,他把吴有训所获得的15种物质X射线散射光谱与他自己的那张石墨散射谱,一并收入了他的专著《X射线与电子》中,作为其量子散射理论的主要实验证据。
吴有训对康普顿效应的另一项重要证明工作,就是用实验消除了来自美国哈佛大学的著名X射线专家杜安尼及其助手克拉克对康普顿效应的两项质疑。此外,吴有训在发展康普顿散射理论方面也有非常重要的贡献——他用精确的实验解决了康普顿散射光谱中变线与不变线之间的能量比率问题,第一个对这一比值进行严密的定量测量。
1926年,吴有训获得芝加哥大学博士学位,谢绝康普顿教授的挽留回国。1928年8月,他受清华大学理学院院长叶企孙邀请到清华任教。当时,我国的物理学科研究还处于草创时期。1929年,吴有训在清华大学建立我国第一个近代物理学实验室,进行国内X射线问题的研究,开创了中国物理研究的先河。但即便是具备当时国内最好研究条件的清华大学物理系,仍然不能满足吴有训开展实验的要求,他只好改变研究方向,以物理理论研究作为自己主要的研究方向。1930年10月,吴有训在美国著名的《自然》杂志发表了他回国后的第一篇理论文章《论单原子气体全散射X射线的强度》,这是中国物理学家最早在国际权威科学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之一。以此为起点,吴有训对X射线经单原子气体、双原子气体和晶体散射的强度、温度对散射的影响和散射系数等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理论探索,取得了重要的研究成果。
吴有训不仅是一位杰出的物理学家,而且是一位杰出的教育家。自1926年起,吴有训辗转任教于上海大同大学、南京中央大学和清华大学等校,前后长达20余年,不但为中国培养了几代物理学家,而且他的教育实践也为后辈留下了许多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
吴有训虽然倡导学术独立,但他决不自我封闭,而是极力促进科学的交流。正是由于吴有训等中国老一代科学家的高水准研究工作,引起国际科学界同行的注目,促成了当时许多国际大师级物理学家来华访问讲学。1935年7月,现代量子力学的奠基人之一、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狄拉克应邀来华;1937年初,国际物理学界哥本哈根学派领袖、丹麦物理大师玻尔应邀赴清华作了有关原子结构方面的报告。这些大师的演讲,使清华师生增长了科学最前沿的知识,开阔了眼界。
此外,吴有训亦重视国内校际及研究机构间的交流,他本人曾在北京大学、燕京大学等外校兼课,也组织学生到北平研究院物理研究所等研究机构进行参观学习。这些活动和措施,对清华物理系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产生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上世纪三十年代,他积极推动恢复研究院和留学考试,亲自参加研究院的教学指导,并主持留美入学考试,大批优秀青年学子因此获得进一步深造的机会,其中汪德熙、胡宁、吴仲华、黄家驷、杨振宁、洪朝生、何炳棣、李政道等后来成为著名科学家。
(摘编自龚明俊《感动中国的100位爱国科学家》)
【小题1】吴有训对康普顿效应做出了哪些重要贡献?请结合材料简要概括。
【小题2】吴有训因为哪几个方面的突出贡献而被称为“中国近代物理学的奠基人”?
【小题3】作为一位杰出的教育家,吴有训在培养后辈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请结合材料概括说明。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舌尖上的追本溯源
1997年,欧盟为了应对疯牛病问题的挑战,最早提出了食品安全溯源概念,并将其逐步完善为一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002年,我国开始进行食品溯源体系研究,并逐步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标准和指南。2004年4月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个部门确定肉类行业作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行业,开始启动肉类食品溯源制度和系统建设项目。之后,我国的食品溯源体系建设逐渐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并获得了蓬勃发展。
根据食品的流通过程,食品安全溯源系统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原产地(属地)信息溯源系统,主要指食品供应的源头,如白菜、大豆的原产地的基本信息;二是食品加工过程信息溯源系统,主要指食品加工的生产流程、加工环境、加工方法与步骤等信息;三是存储与运输信息溯源系统,主要针对具有保质期的食品(水产品、肉类、熟食、新鲜水果、蔬菜、饮料等)在储运过程中的环境条件信息,以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在食品安全溯源系统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是RFID技术(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的缩写),中文意思为“射频识别”,俗称“电子标签”。RFID是一种简单的无线系统,由一个询问器(或阅读器)和很多应答器(或标签)组成。该系统用于控制、检测和跟踪物体。
在各国日益强烈的食品追溯需求的推动下,国际物品编码协会研究开发了采用GS1系统(全球统一标识系统)跟踪与追溯食品类产品的应用方案,适用于加工食品、饮料、牛肉产品、水产品、葡萄酒、水果和蔬菜等多个领域。该应用方案不仅得到了全球的高度认可,也为我国从源头抓质量监管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途径。推行食品溯源制度牵涉到许多个环节,只有做到各个环节的无缝衔接和环环相扣,才可能让老百姓安全明白地消费食品。
二维码食品溯源体系的推出,为使食品溯源走进全民时代铺平了道路。二维码技术是近几年来国际上流行的数据防伪、携带、传递的高科技手段。其具有储存量大、保密性高、追踪性高、抗损性强、备援性大、成本便宜等特性,为产品防伪、追踪溯源提供了很好的技术手段。只要为食品贴上二维码电子标签,就等于为食品戴上了新一代的电子“身份证”。消费者在购买这类食品时,只需要打开手机的照相功能,对着食品上的二维码电子标签轻轻一按,就能查询出食品的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等各种信息。由于该套二维码溯源体系使用普通手机的摄像头进行识读,从而实现从“餐桌”到“田间”的蔬果生产、流通及消费的全过程监控,有效降低了食品安全监管设备的成本。
尽管我国的食品安全溯源系统已经获得了蓬勃发展,但整个追溯系统尚不十分完善,尤其缺乏贯穿全产业链的质量监控体系,因此,建立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和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平台就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只有解决溯源信息不能资源共享和交换的问题,实现大数据时代的溯源资源共享,才能切实保护好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权益。  
【小题1】本文除了介绍食品安全溯源系统,围绕它还介绍了 和 。(4分)
【小题2】下列关于“食品安全溯源”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1997年,欧盟最早提出食品安全溯源概念并将其逐步完善为一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因为疯牛病的出现。
B.2002年,我国开始进行食品溯源体系研究,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标准和指南,并于2004年4月开始建设食品溯源制度和系统。
C.根据食品的流通过程,食品安全溯源系统大致可以分为:原产地、食品加工过程和存储与运输三个信息溯源系统。
D.在食品安全溯源系统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的是一种用于控制、检测和跟踪物体的俗称“电子标签”的无线系统。
【小题3】下列对原文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采用GS1系统跟踪与追溯食品类产品的应用方案,适用于食品生产的多个领域,是监管食品质量的一个有效途径。
B.推行好了食品溯源制度,将牵涉到的各个环节无缝衔接和环环相扣,老百姓才能安全明白地消费食品。
C.二维码具有极高的保密性和不可仿制性等特点,普通手机摄像头也能识读,运用它能有效降低食品安全监管成本。
D.为了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权益,我国需要大力建设贯穿食品产业链的质量监控体系,实现溯源资源共享和交换。

同类题4

(题文)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鹤
汪曾祺
李小龙已经是中学生了。过了一个暑假,上初二了。
学校在东门里,李小龙的家在北门外东街。从李小龙家的巷子出来,是越塘。
从越塘的坡岸走上来,右手有几家种菜的。左边便是菜地。李小龙看见种菜的种青菜,种萝卜。看他们浇粪,浇水。种菜的用一个长把的水舀子舀满了水,手臂一挥舞,水就像扇面一样均匀地洒开了。青菜一天一个样,一天一天长高了,全都直直地立着,都很精神,很水灵。萝卜原来像菜,后来露出红红的“背儿”,就像萝卜了。他看见扁豆开花,扁豆结角了。看见芝麻。芝麻可不好看,直不老挺,四方四棱的秆子,结了好些带小毛刺的蒴果。蒴果里就是芝麻粒了。“你就是芝麻呀!”李小龙过去没有见过芝麻。他觉得芝麻能榨油,给人吃,这非常神奇。过了菜地,有一条不很宽的石头路。石头路的西边是一片很大的苇荡子。春天,苇荡子里有很多蝌蚪,忙忙碌碌地甩着小尾巴。很快,就变成了小蛤蟆。小蛤蟆每天早上横过石头路乱蹦。你们干嘛乱蹦,不好老实呆着吗?小蛤蟆很快就成了大蛤蟆,咕呱乱叫!
走完石头路,过了傅公桥,是一条很宽很平的大路,当地人把它叫做“马路”。
马路东,是一大片农田。春天,他爱下了马路,从麦子地里走,一直走到东门口。
麦子还没有“起身”的时候,是不怕踩的,越踩越旺。麦子一天一天长高了。他掰下几粒青麦子,搓去外皮,放进嘴里嚼。他一辈子记得青麦子的清香甘美的味道。
他看见过割麦子。看见过插秧。插秧是个大喜的日子,好比是娶媳妇,聘闺女。
插秧的人总是精精神神的,脾气也特别温和。又忙碌,又从容,凡事有条有理。
他们的眼睛里流动着对于粮食和土地的脉脉的深情。一天又一天,哈,稻子长得齐李小龙的腰了。不论是麦子,是稻子,挨着马路的地边的一排长得特别好。总有几丛长得又高又壮,比周围的稻麦高出好些。李小龙想,这大概是由于过路的行人曾经对着它撒过尿。小风吹着丰盛的庄稼的绿叶,沙沙地响,像一首遥远的、温柔的歌。李小龙在歌里轻快地走着……
李小龙有时挨着庄稼地走,有时挨着河沿走。河对岸是一带黑黑的城墙,城墙垛子一个、一个、一个,整齐地排列着。城墙外面,有一溜荒地,长了好些狗尾巴草、扎蓬、苍耳和风播下来的旅生的芦秫。草丛里一定有很多蝈蝈,蝈蝈把它们的吵闹声音都送到河这边来了。下面,是护城河。随着上游水闸的启闭,河水有时大,有时小;有时急,有时慢。水急的时候,挨着岸边的水会倒流回去,李小龙觉得很奇怪。过路的大人告诉他:这叫“回溜”。水是从运河里流下来的,是浑水,颜色黄黄的。黑黑的城墙,碧绿的田地,白白的马路,黄黄的河水。
去年冬天,有一天,下大雪,李小龙一大早上学去,他发现河水是红颜色的!
很红很红,红得像玫瑰花。李小龙想:也许是雪把河变红了。雪那样厚,雪把什么都盖成一片白,于是衬得河水是红的了。也许是河水自己这一天发红了。他捉摸不透。但是他千真万确看见了一条红水河。雪地上还没有人走过,李小龙独自一人,踏着积雪,他的脚踩得积雪咯吱咯吱地响。雪白雪白的原野上流着一条玫瑰红色的河,那样单纯,那样鲜明而奇特,这种景色,李小龙从来没有看见过,以后也没有看见过。
有一天早晨,李小龙看到一只鹤。秋天了,庄稼都收割了,扁豆和芝麻都拔了秧,树叶落了,芦苇都黄了,芦花雪白,人的眼界空阔了。空气非常凉爽。天空淡蓝淡蓝的,淡得像水。李小龙一抬头,看见天上飞着一只东西。鹤!他立刻知道,这是一只鹤。李小龙没有见过真的鹤,他只在画里见过,他自己还画过。
不过,这的的确确是一只鹤。真奇怪,怎么会有一只鹤呢?这一带从来没有人家养过一只鹤,更不用说是野鹤了。然而这真是一只鹤呀!鹤沿着北边城墙的上空往东飞去。飞得很高,很慢,雪白的身子,雪白的翅膀,两只长腿伸在后面。李小龙看得很清楚,清楚极了!李小龙看得呆了。鹤是那样美,又教人觉得很凄凉。鹤慢慢地飞着,飞过傅公桥的上空,渐渐地飞远了。
李小龙痴立在桥上。
李小龙多少年还忘不了那天的印象,忘不了那种难遇的凄凉的美,那只神秘的孤鹤。
李小龙后来长大了,到了很多地方,看到过很多鹤。不,这都不是李小龙的那只鹤。
世界上的诗人们,你们能找到李小龙的鹤么?
(有删改)
【小题1】(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与鉴赏,不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以李小龙的活动为线索展开,一方面通过李小龙的视角观察和发现自然世界的勃勃生机,一方面写出少年独特的心理感受、成长经历。
B.汪曾祺善于捕捉细节加以描摹,文中种菜人舀水浇菜的自如,李小龙初见芝麻时的惊喜,插秧人又忙碌又从容的劳作,都描写得十分生动。
C.“一首遥远的、温柔的歌”比喻风吹庄稼的沙沙声,作者以此表现了田野间的和谐安宁,烘托出李小龙走过庄稼地时内心的愉悦、轻松。
D.“一条玫瑰红色的河”与雪白的原野相互映衬,渲染出一种神奇的美,作者以诗意的笔触美化了自然环境恶化的现实,字里行间潜藏着深沉的忧虑。
E. 李小龙的活动场景是恒常的,但自然万物却是变化的,蛤蟆声、蝈蝈生、水流声、庄稼的成长,这些景物在汪曾祺笔下构成了一个有声有色的美好世界。
【小题2】(小题2)从文中看,李小龙是一个怎样的少年?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题3)结尾写道:“不,这都不是李小龙的那只鹤。世界上的诗人们,你们能找到李小龙的鹤么?”这两句话传达出怎样的人生感悟?请结合文章加以探析。

同类题5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难以避免的灾祸(泰戈尔)
  地主的总管吉里什•巴苏家里,从很远的他乡异地雇来了一个新的女仆。她名叫佩丽,年纪很轻,品行端庄,性格温柔。没干几天,佩丽就发现老总管不时地用贪婪的目光注视着自己。她出于自卫的考虑,到总管的老婆跟前哭诉了一番。
  女主人对佩丽说:“孩子,你到别处去另谋生路吧!你是规矩人家的姑娘,呆在这里对你不合适。”
  说完后,女主人悄悄地给姑娘一点钱就打发她走了。
  然而,要逃出此地也并非易事,她手头的路费太少。因此,佩丽只好到村里婆罗门霍里霍尔•波塔恰尔乔先生家里寻求庇护。
  霍里霍尔几个深明事理的儿子说:“爹,你为什么要给家里招惹是非呢?”
  “既然灾祸自己找上门来请求庇护,我就不能拒之门外,把姑娘再送回虎口。”霍里霍尔回答说。
  过了不久,吉里什•巴苏来到霍里霍尔家里,深深地鞠了一躬,说道:“波塔恰尔乔先生,您为什么勾引我的使女呢?
  我家里事情很多,没有女佣是很不方便的。”
  霍里霍尔怒气冲冲,直言不讳几句话就把总管顶了回去。这位婆罗门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不会为了曲意逢迎而拐弯抹角地去打交道。总管暗自把他比做振翅发怒的蚂蚁,扭头走了。离开时,他向婆罗门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触脚礼①。
  几天之后,警察来到了波塔恰尔乔的家里。从女主人的枕头下面,找出了总管妻子的一副耳环。女仆佩丽被当作窃贼抓进了监狱。至于波塔恰尔乔先生,由于德高望重远近闻名,总管才没敢控告他窝藏赃物。
  总管告别时,又向婆罗门行了触脚礼。
  霍里霍尔很明白,正是因为自己收留了佩丽,才使这不幸的姑娘蒙受了不白之冤。婆罗门心里很不安,如坐针毡。儿子们对他说:“我们把田地卖了,搬到加尔各答去住吧!
  在这里,我们还会遇到很多的麻烦的。”
  霍里霍尔回答说:“如果命中注定,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是躲避不了灾祸的。我不能抛弃祖辈遗留下来的产业。”
  就在这时候,由于总管想要大幅度增加地租,激起了佃户们奋起反抗。霍里霍尔所有的土地全是庙产,与地主没有任何瓜葛。总管向自己的主子报告说:“霍里霍尔唆使佃农发动暴乱。”
  地主盛怒不已,吩咐道:“随你采用什么办法,一定要惩治波塔恰尔乔。”
  总管向波塔恰尔乔又行了个触脚礼,说:“前面的这些土地夹在地主老爷的田地中间,应该交出来。”
  霍里霍尔回答说:“这是什么话!那些土地自古以来就是我们的产业,而且是梵天赐予的!”
  法院里收到一份申诉书,说什么与院子毗连的霍里霍尔的祖业,是地主的地产。
  霍里霍尔听到这个消息后说:“这些土地要是该放弃就放弃吧,我这一大把年纪,不能去法院作证了。”
  他的儿子可不答应。他们说:“把院子周围的土地交出去,全家以什么为生?”
  老头子抱着一线希望——保全比生命还要珍贵的祖业,来到法院。他双腿颤抖,战战兢兢地站在证人席位上。法官诺博戈帕尔先生根据霍里霍尔的证词,终止了这件诉讼案。波塔恰尔乔的佃户们,为了这件事打算在村里隆重地庆祝一番。
  但霍里霍尔急忙制止了他们的庆祝活动。
  过了不久,总管再次来到婆罗门家里,并特别恭敬地行了一个触脚礼②,他的头几乎都碰到了地面。原来他又向法院递了一份上诉书。
  律师们从霍里霍尔那里分文未取。他们一而再再而三信誓旦旦地对婆罗门说,这场官事他一定会大获全胜万无一失。
  白天无论如何也不会变成黑夜。
  听律师们这么一说,霍里霍尔就没有再过问这件事了。心安理得地呆在家里。
  但是,有一天地主的公事房里突然传出了敲锣打鼓的喧哗声。总管家里杀猪宰羊,像庆祝杜尔伽大祭节一样的热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波塔恰尔乔得知:在讼诉中,他失败了。
  波塔恰尔乔被弄得晕头转向,问律师道:“博尚托先生,这是怎么搞的?我该如何办呢?”
  博尚托先生对他说了一下白天是怎样变成黑夜的内幕:“不久前刚当上首席法官的这位先生,早在当法官的时候,就与法官诺博戈帕尔先生结下了很深的宿怨。当时他们两个人的地位不相上下,他无可奈何。而现在,他刚一爬上首席法官的座位,就推翻了诺博戈帕尔的意见。因此,您就败诉了。”
  懊恼不已的霍里霍尔问道:“还可不可以向最高法院上诉呢?”
  “上诉是不会有什么结果的。”博尚托说,“首席法官认为您的证人证词可疑,而对方证人的证词则真实可信。关于证词的问题,最高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老头子眼泪汪汪地问道:“那么,现在我该怎么办?”
  “我看不出有什么办法。”律师说。
第二天,吉里什•巴苏带着一帮子人来到了霍里霍尔的家里。他又恭恭敬敬地向婆罗门行了个触脚礼③。告别时,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说:“ !”
【小题1】“总管暗自把他比作振翅发怒的蚂蚁”。这句话用了什么手法,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回答。(4分)
【小题2】指出三处画线词语“触脚礼”在句中的意思。(3分)
触脚礼①  
触脚礼②  
触脚礼③
【小题3】联系全文,在空格内写一句话,要求连贯,能符合巴苏的语言特点.(3分)
【小题4】如果把题目“难以避免的灾祸”改为“吉里什•巴苏”,你认为合适吗?请谈谈你的理由。(5分)
【小题5】探究分析地主和总管吉里什•巴苏代表了哪些邪恶现象?(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