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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我每至西雅图,下榻士耀文蔷家。我六楼上寝室有两个窗子,从南窗远眺,晴朗时可以看到高一万四千余呎的瑞尼尔山峰清清楚楚地浮现在天空中,山巅终年积雪,那样子很像日本的富士山,而其悬在半空的样子又有一点像是由我们的岳阳楼之遥望君山。西窗外,则有两棵大树骈立,一棵是杉,一棵是枫,根干相距约有十呎,枝叶则纠结交叉,相依相偎如为一体。两棵树都高约五丈,虽非参天古木,亦甚庄严壮观。尤其是那株枫树,正矗立在我窗前,夕阳西下,几缕阳光从树叶隙处横射出来,把斑斓的叶影筛到窗幕上面。窗外的树,窗内的人,朝夕相对,默然无语。    (梁实秋《哀枫树》节选)
请从语言表达的角度对画线文字进行赏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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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习题。
贵族间的战争
张宏杰
(作者:清华大学博士后,著有《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等)
春秋时代的战争规则,其实就是中世纪欧洲的“骑士精神”。
欧洲骑士的行为准则是:不伤害俘虏,不攻击未披挂整齐的骑士。不攻击非战斗人员,如妇女、儿童、商人、农民、教士等。这岂不正是“宋襄公精神”?可惜的是,相当多的中国人崇拜骑士精神,却很少有人意识到它是“宋襄公主义”的欧洲版。
人们津津乐道的一个故事是子路正冠。
说的是孔子的弟子子路,在战争中阵亡,临死前还不忘系好被对手砍断的帽缨,正冠而死。重视仪表、重视细节,是一种深入骨髓的教养。子路在敌人的刀锋下系好帽缨,体现了贵族式的在死亡面前的从容不迫。
西方的贵族社会也能找到相同的例子。法国大革命高峰的时候,路易十六和皇后都被送上了断头台。皇后上断头台的那一刻,不小心踩到了刽子手的脚,留下了在人间的最后一句话——优雅的一个道歉:“对不起,先生。”
正如这位皇后的下意识反应一样,“贵族文化”的首要特质就是优雅。子路的最后一个动作,不叫迂腐,叫教养,叫贵族风度。
另外一个故事,今天的读者读起来可能感觉更奇怪。
鄢陵之战中,晋国将军韩厥打败了郑国的君主郑伯。郑伯乘车逃走。为韩厥驾车的驭手杜溷罗说:“赶快追。他的御者左顾右盼,心不在焉。很快就能追上。”韩厥却说:“算了吧。不能再次羞辱国君了。”他命令驭手调转车头,放过了郑伯一命。
这个故事反映了贵族社会的一个重要信条,即对对方的君主保持尊重。欧洲政治中也有类似的传统,那就是做过国王的人即使被从王位上推下来,也会受到必要的礼遇。这是骑士精神的表现之一。因此,欧洲权力斗争中的失败者鲜有被处死的例子。人们无法容忍一个国王杀掉另一个国王。他们不是不知道养虎遗患的道理,只是不愿破坏自己的骑士风度。
春秋时代的战争中,还有许多有趣的插曲。比如发生在楚国与晋国的另一次战争“之战”中的一个画面。那场战争中,晋国被打得大败,在逃跑时,晋国的许多战车陷入泥坑,狼狈不堪。楚国士兵不但不乘机追杀,反而还跑上前教晋车如何抽去车前横木,以便冲出陷坑。晋军脱离困境后,回头对楚军开玩笑说:“吾不如大国之数奔也。”意思是,还是你们逃跑有经验啊!
这种“可笑”的场景在中世纪欧洲贵族的王位之争中也常能看到。
1135年亨利一世去世,他的外孙享利二世和外甥斯蒂芬都认为自己有权继承英国王位,斯蒂芬抢先一步登上了王位,亨利二世不服,因此领兵前来争夺王位。
在第一次王位争夺战中,年仅十四岁的亨利二世经验不足,准备不充分,还没开战军队就没有了粮饷,陷入饥饿,困窘之下,他居然向敌人斯蒂芬请求支援。而斯蒂芬呢,竟然慷慨解囊,借钱让亨利二世把饥饿的雇佣军打发回家,第一次战争就这样可笑地不了了之。
数年之后,亨利二世羽翼已丰,卷土重来,双方再次展开大战,这次亨利二世很快取得胜利,斯蒂芬俯首投降。然而,双方谈判后达成的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双方约定,斯蒂芬继续做英国国王,但要宣布亨利二世为继承人。
这些故事反映出,贵族间的战争一般不以杀戮和彻底征服为目的,只为分出胜负。战争一般点到为止,给对方留足面子。在战场上,大家是敌人,下了战场,大家仍然是朋友。(完)
: 2014年3月《瞭望东方周刊》
【小题1】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5分)
A.不伤害俘虏,不攻击未披挂整齐的骑士,不攻击非战斗人员;这是欧洲版的“宋襄公主义”。
B.子路在敌人的刀锋下系好帽缨,皇后上断头台的那一刻,竟然向侩子手道歉;这样的教养与贵族风度,未免迂腐了。
C.鄢陵之战中,晋军放过了郑伯一命的故事,反映了贵族社会的一个重要信条:对对方的君主保持尊重。
D.晋军战败逃跑,楚国士兵跑上前教晋车如何抽去车前横木,以便冲出陷坑;晋军脱离困境后,却说“吾不如大国之数奔也”;这显然在讽刺挖苦对方。
E 亨利二世与斯蒂芬争夺王位战争,说明贵族间的战争一般不以杀戮和彻底征服为目的,只为分出胜负。
【小题2】根据文意,下列诗文名句不能表现 “贵族精神”的一句是 (3分)
A.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B.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C.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D.贫贱而不移,富贵而不淫,威武而不屈。
【小题3】根据文章内容,请简要概括“贵族精神”的主要特征。(4分)
【小题4】一小偷轻易破门而入,入室却发现主人实在太贫穷了,于是留下两张百元大钞和“去买把好锁”的字条走了;这个故事有贵族精神吗?为什么。(4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师长

老藤

师长是个远近闻名的英雄。他的部队驻防赤峰,离克什克腾旗草原不远。克什克腾草原是雄鹰的天堂,师长喜欢鹰,把师侦察连命名山鹰连。他玩鹰也玩出了名堂,养了一只很厉害的雀鹰,取名贝勒。

师长不忙的时候,喜欢擎着贝勒,骑马到克什克腾旗草原上抓地羊。勤奋的贝勒每次都能抓上几只。地羊是一种草原鼠,个头肥大,肉味鲜美。师长吃地羊肉,把皮毛给警卫排做护膝,地羊骨用坛子泡酒、地羊骨泡酒赛虎骨,用军用水壶装上两斤高粱烧泡的地羊酒送人,是他待客的最高礼遇。

一次下连队,小战士看到了师长的鹰,便和战友咬起耳朵。说首长的贝勒和司务长家的鹰差远了,首长的贝勒充其量叫老鹞子,不叫鹰。战士的话音不大,却让师长听了个真切。他叫住小战士问,你们司务长是谁?小战士吓坏了,结结巴巴报告说司务长姓金,听司务长说,他家祖祖辈辈都猎鹰熬鹰,他家玩的是大个头的青鹰。

这个司务长就是金兆天的儿子。

师长找来金司务长,说我要去会会你爹。这句话把小小的连司务长吓得尿了一个星期黄尿。

师长请了一周探亲假,带着司机、贝勒和几坛地羊酒,几箱牛肉罐头,走了两百多公里路,去金花山找金兆天,临走时他问金司务长给家里捎点什么东西,司务长说托首长捎封信吧。

见到金兆天,师长一句寒喧没有,盯着金兆天的络腮胡子看了好一会儿才说:“你儿子说你玩鹰,我也喜欢鹰,我想见识见识你的鹰。”说完,把那封信交给金兆天。

老金打开儿子的信,信里千嘱咐万叮咛,叫老爹看在他前途的分上,别折了师长的面子。

老金让老伴张罗饭莱,安顿师长到西屋坐下。师长走进西屋,看到小秋千上站着一只鹰。鹰见有生人进来,警惕地忽闪几下翅膀。

杀气腾腾的师长见到老金的这只鹰,底气有些下泄。老金养的是只岩鹰,体大凶猛,鹰的头部黑白分明,羽毛像漆过一样油光发亮。鹰眼过处,仿佛有阵阵冷风掠过,王者霸气不鸣自威。看着秋千上的岩鹰,身经百战的师长连咽三口唾沫。

司机捅了捅师长,小声说:“不是一个重量级的。”

师长立起眼睛吼道:“妈了个巴子,先别灭自己的威风,是好是孬放出去遛遛才知道。”

老金把自己的鹰擎到柴房里,几个人简单吃了午饭,吃饭时师长不说话,但咀嚼的动静很大,甚至能听到他牙齿的切磨声。

师长和老金说定,一起带鹰上金花山,谁的鹰先捕到猎物算谁胜出。临上山前,老金对师长说,我一个草民和你这么大首长赛鹰,不合适吧。师长倒爽快:“是鹰和鹰比,又不是我俩打架,你怕什么?”

贝勒翅膀上的羽毛是黄褐色的,像秋天草原上的枯草,这是贝勒的保护色。见老金从柴房里擎鹰出来,师长大喝一声:“出发!”

人们来到金花山最高处的棋磐岩。棋磐岩是一块大且平的岩石,传说两个道士在这里对弈,连杀三天三夜不分胜负。最后两个互不相让的道士化成两尊山石,各居棋磐岩一侧。从山下望上去,真就像两个人在对弈。棋磐岩景色颇佳,站在岩石上,整个金花山大小峰峦尽收眼底。恰好午后时间,山谷沟壑雾气散尽,阳光照射下,连绵的金花山像一群揭开了面纱的少女,尽显万种风情。

师长手擎鹰,环视一下层峦叠翠的群山,对老金说,开始吧。老金点点头,两人同时摘掉鹰的头罩。

贝勒不愧是大草原上的天之骄子,在师长的手臂上显得跃跃欲试,喉咙里发出一种奇怪的声音,这声音在山间尤其清晰刺耳,让人毛发竖立。

老金手臂上的岩鹰显得稳健沉着,它不时转头俯看山谷,翅膀已经抖过两次了,但主人没有放鹰的意思,它也就依然在捕捉着目标。突然,师长手臂一抖,贝勒腾空而起,与此同时,老金也放飞了臂上的岩鹰。岩鹰在天空盘旋一圈,又飞回到老金的手臂上。贝勒则一个俯冲扑向山下开阔地,眼看着一只正要起飞的鹌鹑被它踩到利爪之下。众人一片欢呼

胜负已定,打道回府。

老金备了酒席,特意请看热闹的乡亲陪师长一起喝酒。师长和老金你一碗我一碗,喝得满院子酒香

师长在西屋坑上住了五天,天天和金兆天上山遛鹰,形影不离。走时给金兆天留下一坛羊骨泡的酒。作为回报,金兆天要把岩鹰送给师长,师长坚决不收。金兆天用蜡封上地羊骨酒的坛口,放在粮仓里。

两入肩靠肩在西屋窗下照了墙上那张合影。回到部队,师长把山鹰连的名字改了,还是叫侦察连。

听金老爷子讲完故事,郑小毛不明白,老爷子的岩鹰怎么会输给师长的贝勒?若鹰熟悉当地环境,捕猎应该更高一筹才对。老爷子若无其事地说,我在柴房里把鹰喂过了。当然师长就是师长,这能骗过别人,骗不过师长。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师长喜欢鹰,也会玩鹰,“贝勒”矫健的身手就是明证;他为此骄傲并愿意与人赛鹰。这些可以看出师长是性情直率、豪爽的人。
B.司务长是个胆小怕事、自私狭隘的人,他为了自己的前程,嘱咐父亲故意输掉比赛,这与金老爷子淳朴的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C.“看着秋千上的岩鹰,身经百战的师长连咽三日唾沫”表现了师长对岩鹰的羡慕;吃饭时的表现可以看出他的不服气。
D.“棋磐岩”的传说暗合了即将开始的赛鹰的激烈;对连绵的金花山风情万种的描写,营造轻松气氛,下文紧张的比赛。
【小题2】这篇小说伏笔照应运用得很有特色,请举出三个例子并加以说明。
【小题3】小说结尾有怎样的艺术效果?请结合作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裱画徐
马犇
裱画是一门传统手艺,淮城自古多文人墨客, 裱画的地儿也就不缺乏了。说是裱画,其实字也裱。
本土出产的画,外地的画,还有那些需要修缮的旧藏,淮城的装裱市场比较兴盛。但后来,有些作坊后继无人,有些作坊不再经营这老手艺,还有些作坊改成了机裱。
不管别人怎样,淮城南门大街东边的一条巷子里,有个徐姓的裱画师,一直坚持手工装裱。
徐家的裱画史不短。他家祖上学裱画时,认识了淮城人边寿民,后也常给边氏裱画,与其交流,向其取经,渐渐地,他的祖上善裱、能画、工篆刻。这几样,裱画徐全盘承继了。
边寿民,工诗书画,与郑板桥、金农等人齐名,尤善画芦雁,人称“边芦雁”。他居于淮城天妃宫的芦苇畔,号苇间居士。裱画徐的祖上当时就给裱画铺起名为“念芦斋”,以纪念徐家与边氏的友谊。
常言道“三分书画七分裱”,不难看出,装裱之于书画作品的意义。裱画的程序复杂烦琐,讲究颇多,对裱画师傅的综合素养要求极高。徐家裱画有三规,不丢画,不作伪,按工艺收钱、不因作者高低调价。
有些不太识货的人,巧得名画抑或祖上有旧藏,是最易受骗的群体。有一回,南门靠西的一户人家,带着画作,慕名而来。裱画徐仔细着了画,不动声色,又看了看来人,议好价钱,即送走来人。
此画竟是徐渭的画,裱画徐亦善写意,尤以花卉见长。他能模仿个九分像,不懂行的人根本看不出差别。但裱画徐除了欣赏时间稍长一些,像裱普通的画作一样,平静地按工艺走。裱完后,他在卷轴旁不起眼的地方钤印,此印极小,表明是裱画徐裱的,以防日后起争议纠纷。在约定好的日子,画主交完钱取走了画。此事成了行业里的段子,用来形容裱画的人诚实。
裱画有原裱和揭裱之分。原裱是裱初次待裱的画;揭裱是重裱已经裱过的画,揭裱最难,很少有人敢接这个活。但揭裱也给部分技艺高超却无良的人有了作伪的机会。一张宣纸可揭出几层,裱画人如存贪念,就会将老旧的名画揭成几幅,这些作品的色彩较原作淡很多,裱画人就上手补救,然后再做旧。一幅变多幅,倒卖给黑市。
淮城藏家多,很多古画因年代久远,受潮被虫蛀在所难免,对于这些作品而言,每年的梅雨季节更是火上浇油。淮城几乎所有的揭裱都会送到念芦斋,光揭裱一项,经裱画徐手的,少说也有千幅,但他没弄坏过一幅画,也从未借机作伪。就是把顾恺之、展子虔的画送到念芦斋,画主也可安心回家,按日子去取。不会出意外。
可惜的是,裱画徐后继无人,孩子们都已迁居国外。晚年,裱画徐独自生活,雇了个人做饭,他仍坚持对外裱画。他不想在有生之年放下祖传的手艺。
本想平静地过完一生,哪知晚年并不平静。改革开放后,淮城有几个去南方下海的人,禁不起物质诱惑,垂涎于逐渐兴盛的书画市场,而且看中了倒卖赝品这行。他们第一时间想起家乡的裱画徐,他们知道徐老爹裱画、绘画的技艺都很高超。他们或者通过私密渠道搞来原作,请裱画徐借揭裱制假;或者直接报上画名,逼着裱画徐画。
裱画徐不从,这些人就动粗,见裱画徐想寻死,这些人就留下狠话,“不老实做,我们迟早去海外找你孩子的麻烦。”
与他们纠缠不起,裱画徐按照要求,完成了一批赝品。这些人拿着这批赝品再次南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很多人知道了这件事,他们骂裱画徐早年清高不做假,晚年糊涂,晚节不保。
不久,裱画徐生了场大病去世了。不久,这几个倒卖赝品的人被抓获。淮城人惊叹不已。
警察通过地方报纸透露了案情。原来,裱画徐临死前给公安局寄了封信,写明事情经过,并说他的仿作在画轴夹层里都盖了一长条印,“身不由己,赝品而已”,还附上了那几个人的肖像,是裱画徐凭印象用毛笔勾画的。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篇交代了淮城兴盛的裱画市场,接着介绍了徐家裱画的历史渊源,这些内容都交代了小说的写作背景。
B.边寿民是和郑板桥、金农等人齐名的大画家,裱画徐在给边寿民裱画的同时,也向他学习,于是裱画徐做到了善裱、能画、工篆刻。
C.小说中有几处介绍裱画技术的文字,这是因为多数人并不很熟悉相关的专业知识,这样的补充介绍,有利于对裱画徐技术的认识。
D.小说在情节展开时,巧设背景,尤其是改革开放后,淮城的制贩赝品的情况的背景,更能表现小说颂扬诚信为人的主旨。
E. 小说文字不急不缓,运用叙述和议论结合、动作描写和语言描写结合等多种手段,非常鲜明地塑造了裱画徐这个人物。
【小题2】裱画徐除了裱画技艺高超之外,还有哪些特点?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使用了哪些伏笔与照应?结合文本进行归纳。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晓得中原雅音
刘醒龙
作为母语的湖北方言,有三个与众不同的词语。
2005年夏天,一家电视台派人来家中采访,他们想要了解最能体现湖北人性格的一句话。我回答说这句话只能是:你是个苕!在南方诸省,虽然多有使用苕字的,论起遍及程度和使用频率,任何地方都不如湖北,想表达的意思还没有吐露丝毫,便脱口指令对方是个苕。在湖北方言中,还有一个说起来十分动听的词:晓得。最好听的却是第三个词:兴。据说,苕、晓得、兴,是古汉语的一部分。当北方游牧民族用血与火外加他们的语言洗劫中原大地后,这些语言就成了残存于南方的化石。我常看凤凰卫视一位女主播的节目,不为别的,就因为她喜欢用晓得一词,来替代国语中的同义词——知道,每次听她说晓得或不晓得时,宛如天籁中飘来中原雅音。
作为一方水土中的母语,“苕”字是本地人最常用的,用起来后亦是最为夸张的。“苕”所对应的是现代汉语“傻”,真用起来意味却大不相同。当一个人对另一个说你真傻时,含意里往往多为惋惜。当这个人对那个人说你是个苕时,就不仅仅是惋惜了,更多的是这个人欲表达自己的见识,是个性的肆意张扬。在某件事情问答时,如今的人越来越多地选择“知道”或“不知道”,说“晓得”和“不晓得”的越来越少。细细揣摩与体会,这样的替代实在太遗憾。人们相信或者不相信,都不能改变这样的事实。就音乐性来说,“晓得”一词所传达的美感要超过正在趋于普及的“知道”。很多时候,人们说知道时,往往并不是真的知道,之所以那样说,部分原因是应付。当然,人们在说晓得时,也是多有不晓得的。那不要紧:晓而得,是一种参悟;知而道,却是俗套。
都说凡事都像耕种,一分辛苦,一分收成,所以“种”是沉重的,得下大力气,身手稍有不到都不行。种菜、种麦、种棉花、种黄豆等。一般人已经记不得还有一种说法:兴菜、兴麦、兴棉花、兴黄豆。在我们的方言母语中,“兴”即是“种”。对比之下,不难领悟,“兴”的美妙。“兴”是自然的,带着天籁气韵,仿佛之中有如天马行空,轻重缓急都在自由境界中。
形而上的艺术品,往往是“无用的”,正是因为艺术纯粹性的无用,才能保证它的美学吸引力——高贵、神奇而美丽的愉悦。在艺术之外,无用的东西也是很多。一如这里所列举的有限的方言母语,许多时候,她越来越显得一无是处,大多数人不说她,大多数人不写她,一旦她在合适的时机,出现在合适的艺术形式里,她存在的价值反而映衬出那些时尚的不值,时髦的无益。在艺术的眼界里,没有无用的东西,重要的,不是种,而是兴;不是知道,是晓得;不是傻,而应当由衷地苕。所谓无用并不等于真的无用,其原因往往是艺术的能力小了。
在人文传承中母语起着无以替代的作用。从一九九九年至今,我用六年时间来写作长篇小说《圣天门口》,每天都用母语与上个世纪的一群人物进行交流。多年以来,因为背井离乡,我不得不用所谓国语与人交流,而生疏了的母语在一次次的重温中重新熟悉起来。前几天读《妇女闲聊录》,新近来武汉落户的林白,开门见山便用鄂东方言“笔直”取代标准国语“一直”,让我心中为之震颤。一句方言,传授的却是血缘,依赖着母语的写作是坚实的,而失去母语的写作总是可疑的。
当年将“苕、晓得、兴”等中原雅音信笔写满华章的废名先生,通过沈从文,深深地影响了中国当代文学。总的看来,在湖北乡亲中所引起的反应却是不够。在母语显得至关重要的文学范畴中,在地域文化传承上能有多大建树,是一方水土中的作家能有多大建树的宿命。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  )
A.文章第一段“作为母语的湖北方言,有三个与众不同的词语”开门见山,统摄全篇,并且制造悬念,起到激发读者阅读兴趣的作用。
B.“你是个苕”这句湖北方言,除了表达说话人的惋惜之情外,还表达了说话人对待事情的看法,张扬的是说话人的个性。
C.“当北方游牧民族用血与火外加他们的语言洗劫中原大地后”,作者运用比喻,生动形象地揭示了战争给中原语言带来的破坏和灾难。
D.许多时候,形而上的东西看上去往往是无用的,而一旦出现在合适的艺术形式里,就表现出高贵、神奇和美丽的愉悦的美学价值。
E.文章从地方方言说起,将自己对方言母语的体会娓娓道来,知识趣味性强,同时又以小见大,表达了作者的思考,同时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
【小题2】联系全文,简要分析文章标题在布局谋篇中的作用。(4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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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文章第二段两次提到了电视台的事情,请说说作者这样写的用意。(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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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4】作者在文章中说:“在人文传承中,母语起着无以替代的作用。”请结合文本,自选角度,谈谈你对地方方言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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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5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共12分)
酒 事
于德北
17岁那年,我离开了学校,走上了社会。我父亲是一个古板而严谨的人,他当时是一家报纸的副总编,在人群里总有点面子,特别希望我能去一家好一点的高中重读。我生来就倔,小事还犹豫,大事从来是一去不回头。当时,我外语不好,数学不好,考上大学的希望十分渺茫,所以,我毅然选择离家,到外面的世界去漂泊。
我曾在一个建筑工地当力工。
力工的活苦,没技术,让人瞧不起,不像钢筋工、架子工、木工、电工那么气派,受人尊敬。力工像杂役,什么地方缺人都得顶上。
心中就苦闷。
苦闷也没有办法,因为,这毕竟是自己的选择。
那年夏天,雨水大,工期被耽误了,大家都很着急。有一天,我被分到李师傅带的混凝土班,跟着大家打立柱。一天的任务是11根立柱,打到下午的时候,云彩就来了。李师傅抬头看看天,凭空叫了一句:“爷儿几个,加把劲,抢雨前干完了,我管酒。”
我知道这个李师傅,他是建筑公司的劳模。他有一个疯老婆,已经疯了三十几年,但三十几年里,李师傅从来没让她磕着、碰着,从来没让她弄脏了衣服,从来没让她走失过。
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李师傅有一个女儿,刚刚上大学,李师傅的负担不轻,平日里花钱节省人人尽知。
“真管酒?”有人问。
“管!”
李师傅平时是一个话语极少的人,他这一喊,有点一诺千金的意思,身边的人陡然增了一股劲,硬是抢在倾盆大雨下来之前,把立柱打完了。
酒、肉都有价,酒是9毛钱一斤,肉是8毛钱一盘。
六个人,围坐在工棚里,大呼小叫地吃开了。
我不会喝酒,自然往后挪挪身子,我感到有点冷。这时,一只粗糙的大手扶住了我的后背,并用力地往回拢了拢。
是李师傅。
他把发乌的饭盒递到我眼前,说:“啁一口。”
我摇了摇头。
“啁一口。”
语气是命令似的。
我接过饭盒盖,抿了一口里边的白酒,顿时被呛得咳嗽起来。
李师傅拍了拍我的后背,鼓励说:“再啁一口。”
我抬头看看他,突然在他的目光里发现了一种异样的东西——那是父亲般的慈爱和让人无法抗拒的关怀。
我又喝了一口。
是喝,不是抿。
一股热浪从喉头一直冲到胃里,又从胃里反到心上。
工友们都笑了。
那天,我喝多了,李师傅领着我,站在工棚的门口,冲着如注的大雨说:“喊一声,喊一声就什么都好了。”
说着,他“啊——”地大喊了一声,那声音撕心裂肺,神鬼皆惊。
“啊——”
身后的工友们也纷纷叫了起来,这些声音合在一起,如同悲怆的《命运交响曲》,渗入雨水里,向四周溅落了。
“啊——”
我也叫了起来。
“啊——”
随着喊声,我的眼泪流了出来。
“啊——”
随着眼泪的掉落,我心中的块垒也一点点地坍塌了。
不知过了多久,李师傅在我耳边轻轻地说:“孩子,喝了酒了,是男人了,不哭了。”
随着李师傅的话音儿,雨突然停了。那一刻,我觉得我长大了。
【小题1】下列对作品的赏析,不恰当的两项是(4分)
A.作品中写到了两个父亲,李师傅“慈爱和让人无法抗拒的关怀”使“我”倍感温暖,体会到自己父亲身上少有的鼓励之情。
B.随着李师傅的喊声,“身后的工友们也纷纷叫了起来”,“这些声音合在一起”将劳动的热情和团结的力量抒发得真切感人。
C.作品通过人物语言来表现性格,“爷儿几个,加把劲”“真管酒?”等语言描写,将人物豪爽、直率的性格表现得生动传神。
D.作品在语言运用方面相当准确,同样表现饮酒,“啁”的痛快,“抿”的羞涩,“喝”的坦然,这些词既叙写动作,又传达心理。
E.作品以“酒事”为题,“酒”象征着生活的苦难,只有饮下这碗苦酒,才能面对这坎坷的人生。这是“我”步入社会的第一课。
【小题2】倒数第三段中“我心中的块垒”,在作品中具体指什么?(4分)
【小题3】结合作品,简析李师傅这一人物的形象。(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