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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雪狼王
杨亮
“簌簌”的,一大坨雪从松枝上落下,打破了黎明时林海间的宁静。引起这声响的,是一只名叫罗尔的狼。它健硕的体格、机警的神情时刻昱示出一种王者之气。而它浑身和积雪别无二致的颜色,又表明它是一只不折不扣的雪狼。
在它的身后,渐渐闪出二十余只大大小小的雪狼。它们都谨慎地尾随着罗尔,尽量不让自己的脚爪发出任何声音,同时,用锐利的眼睛和灵敏的耳朵寻找着什么。
罗尔是这由三个家庭组成的族群的头狼,最近的大雪和严寒使惯于生活在冰天雪地的它们也断绝了食物,难耐的饥饿促使罗尔决定带领整个族群出山觅食。
很久没有外出了,几只小狼兴奋地跑起来,跑在了罗尔的前面。
罗尔并没有表示不满,它知道它们是族群未来的希望,应该多一些锻炼的机会,但眼下,它还有必要担心它们的能力。
突然间,狼群不远的前方蹿出了两个灰影,一前一后,闪电般地奔逃着。
罗尔猛然低吼了一声,跑在最前面的两只小狼愣了一下,立刻意识到了什么,扭转身朝着目标飞奔而去。
那是两只野兔,在这种严寒的天气和整个世界都在冬眠的时候,能看见野兔实在是不可多得的机会一两只小狼都使出全力追赶。眼看拉近了一些距离,野兔忽地三蹿两蹿,消失了。
机会往往就是在不经意间消失的。
罗尔不动声色地踱到两只小狼面前,猛地抬起前爪,将两只小狼掀翻在地。
一只公狼从斜刺里猛冲出来,拦在罗尔的面前。
它叫鲁,是其中一只狼的父亲.目光犀利的眼里,透射出来的不仅仅是愤怒,还有罗尔从来没有见过的杀气。
罗尔没有料到自己对失败者的小小惩罚会导致这样的后果。
但罗尔毕竟是狼王,它没有惧怕过任何场面。正如它所料,在它刚刚摆好应敌架势的一刹那,鲁便闪电般冲了过来,张开的满口獠牙之间散发出的腥气也随风 而至。罗尔将头一扭,便轻松地躲开了鲁的攻击。两只狼刚一接触便各自散开。孰优孰劣已显而易见。可惜鲁是个顽固的家伙,稍喘了一口气便又挺身而上,两只狼 再次扭在了一起。群狼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只得围在一旁,静观其变。
鲁挂彩了,雪白的地面洒下几滴殷红的血,但这反而进一步迸发了它的斗志。就在它试图再次反击的时候,罗尔张口咬住了它的脖子。鲁猛然间感到了死亡的 恐惧,但狼特有的高傲驱使它继续挣扎。没想到的是,罗尔将那锋利的牙齿慢慢地松开,退到了一旁,用凛然的眼神盯着鲁,发出了一声震慑山川的嚎叫。
群狼也纷纷应和,充满野性的声音充斥着这个冰冷的世界。
忽然间,“砰”的一声,整个山谷都为之震动。与此同时,一只母狼发出一声惨嚎,痛苦地倒在地上。
群狼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那声音再次响起,又一只狼惨遭厄运,和刚才一样,抽搐着的伤口汩汩地流出鲜血,染红了洁白的皮毛,染红了洁白的大地。
“嗷”的一声,罗尔发出了逃跑的命令。六神无主的群狼这才在罗尔的带领下,拼命地奔跑。
“砰、砰”的枪声却从身后不绝于耳地追袭过来,很快,又有一只狼嚎叫着倒下。罗尔在喉咙里发出低吼,本来临危不乱的群狼开始四散奔逃。
鲁带着它的家族向丛林深处跑去,直觉使它不自觉地回头看了一眼罗尔,发现罗尔也在远处昂首眺望着自己,充满希望而又有些忧郁的眼神仿佛正试图说明什么。风吹起它无瑕的鬃毛,像白浪一样翻卷着。
鲁低吼了一声,扭转头,步履甚至有些蹒跚。
人类的气味再次飘到罗尔的鼻子里,它开始朝另一个方向飞奔。清晨的微光下,罗尔的身影犹如一缕白色的烟。
罗尔时跑时停,以引诱那些追袭者将目标锁定在自己身上。
当风吹得连罗尔都觉得睁不开眼睛的时候,它已经穿过那片广袤的针叶林,来到了一个深深的山谷。
罗尔稍事休息,打算回去找寻自己的伙伴。它还没走出山谷口,灵敏的嗅觉已经感受到风中飘过来的一股异样的味道,它不得不再次提高警惕,悄悄地退回到山坳里。
几个背挎猎枪的人毫无戒备地走了进来。罗尔远远地看见,有人还背着它同伴的尸体。它隐隐地感到这几个人对它的族群的威胁,罗尔觉得自己没有别的选择了。
当那一行人逐渐走进山谷的深处,罗尔向着山的高蜂,发出了平生最高亢的一声嚎叫。
山谷内传出雷鸣般的回响……
那几个人的脸上立刻现出惊恐的表情,平时连高声谈话都不敢的他们非常清楚这样一嚎叫在这一地域有可能带来的灾难。他们试图找到声音的发出点,但在这样的冰天雪地里寻找一匹雪狼又谈何容易。
这时,罗尔的吼叫产生了效果,一些冰碴儿和雪块渐渐从高处滑落,到后来,整座山上的积雪开始碎裂、崩塌、滚落,犹如怒涛排空、万马奔腾。铺天盖地的 积雪已经逼到面前,雪狼王反而兴奋地吼了起来。它一跃而起,冲到漫天飞舞的晶莹雪花中,最后一次呼吸着那些真切的雪地的气息,然后咆哮着,奔向它涅篥般的 新生。
当一切重归寂静,辽阔的雪原上,不知从什么地方传来几声小狼的欢叫。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4分)   
A小说以动物的眼光着笔,生动地展现了狼群自身、狼与自然、狼和人之间的多重冲突,塑造了罗尔感人的形象,给读者以丰富的启迪。   
B.小说以冰天雪地为背景展开,大雪和严寒凸显了雪狼生存的艰难,洁白的雪地衬托出雪狼被猎杀的惨烈,辽阔的雪原见证了生命的悲欢。   
C“步履甚至有些蹒跚”这一细节,生动地表明鲁在读懂罗尔眼神后内心的沉重,因为父爱和对权威的憎恨丽引发的激烈矛盾得到了化解。   
D.小狼是未来和希望的化身,训练、惩戒、保护小狼是罗尔的使命和责任,结尾通过“小狼的欢叫”照应前文,昭示出罗尔死亡的价值和意义。   
E.小说具有深刻的象征意义,作品中的人类是狩猎者,也是不和谐的入侵者,他们的贪婪和自私给狼群带来了灾难,也给自己带来了毁灭。
【小题2】从文中看,“雪狼王”罗尔具有怎样的特点?请简要概括。(6分)
【小题3】结合文章回答下面的问题。(8分)   
(1)“六神无主的群狼这才在罗尔的带领下,拼命地奔跑”一句中,“这才”二字有什么好处?(3分)   
(2)画线句“山谷内传出雷鸣般的回响……”有什么作用?(5分)
【小题4】作者为什么要在结尾着意描写“雪崩”这一场景?请任选角度结合文章加以探析。要求观点明确,阐述有理有据。(4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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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 小题。
天才梦
张爱玲
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加上一点美国式的宣传,也许我会被誉为神童。我三岁时能背诵唐诗。我还记得摇摇摆摆地立在一个满清遗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看着他的泪珠滚下来。七岁时我写了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遇到笔划复杂的字,我常常跑去问厨子怎样写。第二部小说是关于一个失恋自杀的女郎。我母亲批评说:如果她要自杀,她决不会从上海乘火车到西湖去自溺。可是我因为西湖诗意的背景,终于固执地保存了这一点。
我仅有的课外读物是《西游记》与少量的童话,但我的思想并不为它们所束缚。八岁那年,我尝试过一篇类似乌托邦的小说,题名《快乐村》。快乐村人是一个好战的高原民族,因克服苗人有功,蒙中国皇帝特许,免征赋税,并予自治权。所以快乐村是一个与外界隔绝的大家庭,自耕自织,保存着部落时代的活泼文化。
我特地将半打练习簿缝在一起,预期一本洋洋大作,然而不久我就对这伟大的题材失去了兴趣。现在我仍旧保存着我所绘的插画多帧,介绍这种理想社会的服务、建筑、室内装修,包括图书馆、“演武厅”、巧克力店、屋顶花园。公共餐室是荷花池里一座凉亭。我不记得那里有没有电影院——虽然缺少这文明产物,他们似乎也过得很好。
九岁时,我踌躇着不知道应当选择音乐或美术作我终身的事业。看了一张描写穷困的画家的影片后,我哭了一场,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在富丽堂皇的音乐厅里演奏。
对于色彩、音符、字眼,我极为敏感。当我弹奏钢琴时,我想像那八个音符有不同的个性,穿戴了鲜艳的衣帽携手舞蹈。我学写文章,爱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黄昏”,“婉妙”,“splendour”(辉煌,壮丽),“melancholy”(忧郁),因此常犯了堆砌的毛病。直到现在,我仍然爱看《聊斋志异》与俗气的巴黎时装报告,便是为了这种有吸引力的字眼。
在学校里我得到自由发展。我的自信心日益坚强,直到我十六岁时,我母亲从法国回来,将她暌违多年的女儿研究了一下。
“我懊悔从前小心看护你的伤寒症,”她告诉我,“我宁愿看你死,不愿看你活着使你自己处处受痛苦。”
我发现我不会削苹果,经过艰苦的努力我才学会补袜子。
我怕上理发店,怕见客,怕给裁缝试衣裳。许多人尝试过教我织绒线,可是没有一个成功。在一间房里住了两年,问我电铃在哪儿我还茫然。我天天乘黄包车上医院去打针,接连三个月,仍然不认识那条路。总而言之,在现实的社会里,我等于一个废物。
我母亲给我两年的时间学习适应环境。她教我煮饭;用肥皂粉洗衣;练习行路的姿势;看人的眼色;点灯后记得拉上窗帘;照镜子研究面部神态;如果没有幽默天才,千万别说笑话。
在待人接物的常识方面,我显露惊人的愚笨。我的两年计划是一个失败的试验。除了使我的思想失去均衡外,我母亲的沉痛警告没有给我任何的影响。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pe(风笛),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顶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我”写第二部爱情悲剧小说,在设置情节时不顾及生活逻辑,虽然被指出纰漏仍然固执不接受,在这里“我”性格上的乖僻已经显露端倪。
B.“我”的课外读物只有《西游记》和少量童话,但“我”却知道苗族、赋税、自治权、部落时代等这些概念,这看似不合理的叙述,恰见“我”天赋之高。
C.“我”在色彩、音符、文字上都有异秉,可却最终选择做钢琴家而非画家,流露出“我”世俗的一面,这也是“我”喜看俗气的巴黎时装报告的内在原因。
D.本文虽然基本上按着时间平铺,从“我”三岁写起,到十八岁而止,却没有机械板滞的弊端,这得益于作者精心创设的大量的传神的细节描写。
【小题2】结合全文,说明文中画线句子的含意。
【小题3】文中的“我”有不少缺点,作者对这些缺点持怎样的态度?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同类题2

现代文阅读(15分)
城市的高处
许 锋
(1)由房间的阳台能看到山。山上的树郁郁苍苍,很浓密,很阴翳。山势自远而来,宛如一支征战的部队。山体与楼群的接壤处,就不让山随心所欲了,而是生生地被切开,浇筑了水泥,免得突如其来的山雨冲得泥沙俱下。
(2)我的目光几乎与山上的树是平行的,能看得见树梢——树上的鸟。任何鸟,大约都喜欢在高处飞翔。鸟是自由自在的,而我所处的高处或低处,更多时由不得自己。
(3)住在城市的高处,好处是就望得远。即便在楼群像丛林那样密布的繁华地儿,高处依然可以望得远。目光可能四处碰壁,但心一定是高远的。若心也被截断和阻隔,但思想,一定是高远的。
(4)我就觉得,每一位进入城市的人都是思想者。每一天,每一步,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都以思考的状态开始或结束。那是与他曾经面对的庄稼截然不同的姿态。庄稼能听得进去所有的意见,能包容所有的缺点,能用一生的时间去抚慰伤痛。更多的庄稼一生都在低处,土生土长。一生都是低姿态。
(5)城市原本就高。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只有高才能抵御和防患。这是城市与生俱来的秉性。之后的时间,城市用一生又一生的时间在拔节。有时连眼睛都不眨,“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在城市紧张的张望和攀援的时间里,北方或南方的庄稼,却把一生中的很多时间用于冬眠,以便养精蓄锐,让自己更本质地生长。
(6)每一个进入城市的人,都有自己的高度,居住的高度,劳作的高度,说话的高度,生存的高度。之后是否能在原有的高度上节节高,或步步为营,或颓败,有时身不由己。这时,该知道,很多城市的成长完全不在意人的态度。因为人左右不了城市。
(7)黎明时,我看见山上绰约的树影,仿佛还有氤氲的雾气。树头在摇晃,分明有风。那些树像城墙的堞,宛如古代的战士正严密地注视着域外的风吹草动,黑魆魆的一排,又一排,成一条直线,又有点圆弧。这是从我这个角度掠到的风景。有些树,甚至高出了楼群的顶端。这时你或许觉得正接近乡村,你看,树与乡村有关,风与乡村有关。唯一不同的是这楼。乡村没有与山等高的楼。若想看山,看山上的树,就登到山上去,可劲地看。
(8)在乡村,没有谁愿意住到高处去。但进入一座城市之后,很多人的第一件事便是登高望远。很多城市也提供了类似炮楼的观景台。这时人们的心念,就是一口吞了城市,满脑子是占有欲。占领,每一个进城的人都有这种心态。无非有的人念头一闪而过;有的人咬牙切齿地打赌;有的人望而生畏,灰溜溜地走了。没有哪个人去城市甘愿当平民,都想当皇帝。
(9)人的一生,若有功成名就之时,十之有九成于城;若有一蹶不振时,十之有九败于城。很少有人能在乡村成名。陶渊明归隐成名,重在一个“归”字。诸葛孔明若不离开乡村,哪里有《出师表》流芳千古。
(10)乡村的秉性是让进入和归隐的人仍然有尊严,因为庄稼在低处。大家奔着庄稼和土地而来,心里蒸腾着泥土的芳香。庄稼满目含笑,亲和无比。而城里的人一生的愿望就是攻城略地,这个说法有些宏伟了。一套房,一张餐桌,一个写字台,三两张床,三两个人,而已。
(11)我正在城市高处。这时的风景,有大块的云朵,能看得见甲虫一样的车,如过江之鲫的人,能看见炮筒子一样的楼,能看见猴屁股或斑秃一样的屋顶。自然,也看见了鲜艳、时尚、活力。
(12)高处不惊乃雍容,低处不寒乃欢颜。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A.第⑨自然段作者举出陶渊明和诸葛亮的例子,意在说明乡村对一个人成名的重要作用。
B.作者用“高处不惊乃雍容,低处不寒乃欢颜”结尾,既流露出对城市高速发展现状的冷静思考,也表达了对乡村平凡而自足的生活的礼赞之情。
C.文章开篇极力描写作者在乡村所见的各种美景,由此引出后面对城市高处种种神秘生活的展现。
D.文中多处运用对比手法,将“城市的高处”与“乡村的低处”的境况作了对比,以突出文章的深刻主旨。
E.这篇文章描写了城市生活的繁华和富有,表现了作者对城市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小题2】请指出第⑤中划线的句子运用的修辞手法,并具体赏析其表达效果。(4分)
【小题3】这篇文章为什么以“城市的高处”为题,请谈谈你的看法。(6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蛮师傅
韩少功
莫求带着两个村干部,来到我家言不及义地东拉西扯,喝茶,抽烟,翻翻桌上的报纸,看上去无事不登三宝殿,但又迟迟不入正题。
最后莫求犹犹豫豫地说:“到山上走走,如何?”
走就走吧。
他们显然不是拉我去观光。
爬到蕉冲和梅峒之间的大岭上,走完一截新泥翻滚的路坯子,正题才出现在前面。原来公路开挖到这里以后,碰到了前面一个陡崖。往左边挖吧,坡度不大,但可能遇到岩层;往右边挖吧,没有岩层,但必须远远地绕路减坡。他们不知下一步如何才能省工,要我来做个决断。
我吃了一惊。开路这样的大工程,他们既无测量也无设计,一个瞎子也想摸上天?或者说,他们迈开两脚就是测量,摸摸脑袋就是设计,一台挖土机挖到哪里算哪里,再来一次土法上马大跃进么?怪不得他们不久前闯下大祸。一台推土机一步踩空,几个筋斗翻下山去,把竹林哗啦啦压倒一大片。莫求当时脸色惨白,喊一声“娘”,差点晕了过去,好半天醒过神来,要大家赶快下山,说人肯定是没有了,但有只手,有只脚,都要捡回来,到时候请万裁缝拿针线连一下。
没料到那一次居然老天保佑,司机不但没死,而且毛发未损,从砸瘪了的驾驶室里钻出来,拍泥打灰,还是大活人的一个。
翻车没翻出教训,倒翻出了更大的贼胆。他们把推土机卸成几块,嘿哟嘿哟分头搬上山,胳膊大腿一凑,耳朵鼻子一拼,又成了一台推土机,又要继续开工。几双眼睛盯着我,只等我一言定乾坤。“老韩你读书多,”莫求递来一根烟,“你说说,这条路到底应该往左还是往右?”
“我如何懂得这一套?”
“你连外国都去过,什么路没有看见过?你就不要谦虚了。”
“这不是谦虚,是我真的不懂。”
“你当过主席的人,”——莫求知道我当过什么协会的主席,“书都写了好多本,还不比我们的水平高?还不比乡政府贺麻子的水平高?”
我没法让他明白,读书人并不万能,就算当了十个鸟主席,也没法设计出公路。这事还是只能去找路桥设计院。但我后来明白,我这样说也是犯傻。他们虽然一直自称蛮电工、蛮木工、蛮砌匠、蛮司机,但也都是脔心七窍,对工程设计一事岂能不懂?只是手里少了钱,就没法去懂,只能装不懂。莫求对我说,他们从各方筹集来的资金总共才六万多,若去找设计院,连半张图纸都买不回,修什么屁路?
我们沉默了很久。最后,我也只能跟着他们蛮干。我提议大家在林子里再钻一遍,把两条路线实地再考察一下,但愿最终能达成共识。在太阳下山之前,我们总算重新会合了。我脸上被草叶割出好几道血痕,衣衫也汗了个透湿。这还不算什么。最倒霉的是老贵,被马蜂蜇了一下,哇哇大叫,眼泪双流,在林子里狗一样钻来窜去,说要捉住那只马蜂来“原汁化原毒”。但这一切代价仍未换来共识,合议时还是有的要往左,有的要往右,一堆蛮师傅,谁也不服谁。
太阳已经落山了,天色渐暗。这种神仙会不宜再开下去,起码老贵的蜇伤也痛得他受不住。事情还是回到了原点。莫求盯着我:“你说说看,挖哪边?”
我心一横:“左边!”反对方没有吱声。
“你们硬要我唱戏,就不准往台上丢草鞋!”
“那是当然,那是当然。”他们都这样说。
“好马不吃回头草,是团狗屎也要吃了它!”我又补上一句,权当是在荒山野岭上再当一回主席。
我的会员们纷纷说:左边就左边,狗屎也要吃了它!
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个方案确实是半团狗屎:开挖遇到的岩层,比估计的要硬得多,费了我们好多人工和炸药。一次山体崩塌,还差点闹出人命。好在一俊遮百丑,公路总算通了,大家也就不再说什么。至于另一些方案会不会是狗屎,会不会是更大的狗屎,因为未能实施,就没法验证。
但有一条基本上可以肯定:如果久拖不决,如果空谈坐等,等有了大钱以后再找设计院按部就班——那我们什么也干不成。那样的话,我们看上去多了一些科学,其实一定是更可笑的狗屎。
(选自《小说选刊》)
2. 小说结尾说:“那样的话,我们看上去多了一些科学,其实一定是更可笑的狗屎。”你是怎样理解“我”的这一看法的?请谈谈你的看法。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鸳鸯跳
王春迪
海头帮,指的是一帮在码头上靠扛活为生的脚夫,凭着一股子不怕苦不要命的狠劲儿,练就了一身脚夫的真本事,挤走了旁门外姓,吃起了这碗独食。
老街是鲁中南地区有名的商业集散地,国泰民安、商贸繁盛的时候,那一条条来自江南甚至南洋的货船,黑压压地挤在码头上,远远望去,似鱼鳞般密集。
先装卸谁的,不装卸谁的,都是海头帮说了算!啥叫强龙不压地头蛇?管你多大来头,瞅你不顺眼,让你的货霉在船里、烂在岸上,那都不叫个事儿!
就连老街首富海爷,都被他们整过!
那几年,海爷走南闯北,生意蒸蒸日上。一次年关,海爷设宴备礼,酬谢各条道上的老大们。一忙,就把海头帮的钱老大给忘了!
年后,海爷从南方运来满满三大船的货,有茶叶、药草、布匹、香料、木材……全是些怕湿怕霉的娇贵玩意儿,不想遭遇了连日的雨雪,急着找海头帮卸货,可他们要么以先来后到为由,要么以雨天脚滑为由,磨磨蹭蹭,就是不靠海爷的船边儿。
没办法,海爷这天亲自到钱老大的船上求他,钱老大得了脸,还不忘摆回谱。那时,连接船和陆地之间的是一种一步宽的木板,人在上面走,木板就跟着你弹来跳去,码头上叫它鸳鸯跳,把握不住鸳鸯跳节奏的人,站都站不稳,稍不留神就把你弹到水里去。
得知海爷到来,钱老大还故意在鸳鸯跳上泼了一层豆油。
海爷默默地脱了鞋,然后俯在鸳鸯跳上,爬了上去。
眨眼几年过去,到了咸丰五年,太平军把整个水路截得几乎连条鱼都游不过来,一路上关卡林立。因而各行各业,纷纷改水路为旱路。因为好久都没啥生意,码头上那些个鸳鸯跳,都起了厚厚的青苔。
一日,一条货船劈浪而至。
往年,是先交钱,再卸货。如今哪还管这一套?钱老大这边正和船上的掌柜在袖筒里合计价钱,那边,海头帮的爷儿们在不到两袋烟的工夫,就利利索索将一船粮食整整齐齐地码在了岸边。
这时,有一个轿子,从远处嘎吱嘎吱地晃了过来。轿子里刚露出一个头,钱老大的脸,唰地就绿了。
竟是海爷!
海爷目不斜视地上了船,随后,掌柜站在船板上对钱老大吆喝:“咱东家说了,银子有的是,可要钱老大自个儿来拿才行!”
说罢,眼睛盯着钱老大,手里一杯油,滴滴答答地淋在了鸳鸯跳上!
钱老大望着身旁海头帮的弟兄,衣衫褴褛、一脸菜色。他回过头,牙一咬,鞋一脱,扑通一声跪在了鸳鸯跳上……
进了船,钱老大头别到一边,也不看人,手一伸:“拿钱!”
海爷笑笑,说:“听闻钱老大当年为争这码头当家人的位子,曾从滚水里取铜板,怎一个勇字了得!兄弟们的工钱,就在那个盒子里,够胆量的,你就试试!”
钱老大一瞧,是一个一臂高的盒子,上面露出拳头大的洞,里面黑乎乎的,啥也看不见。
钱老大琢磨着,这里头一定有蛇蝎一类的东西,取吧,保不准被咬;不取,空手下船,咋和快饿死的兄弟们交代?
钱老大心一横,袖子一撸,顿时青筋暴出,伸手就冲盒子去了。手还没到盒子口,钱老大两行热汗已顺着赤红的腮帮子淌进了下巴茂密的胡须里……
忽而,钱老大眼如铜铃,手在里面搅了几圈,啥也没有。
他怒吼一声,盒子一甩,想冲上去对海爷动粗。海爷哈哈大笑,而后大手一挥:“送钱老大下船!”
钱老大被推搡出船舱,刚要破口大骂,可随之而来的景象,闪了他的眼。
岸上,海爷手下的人,正把刚刚卸下来的整船粮食,一袋袋地分给海头帮的弟兄,弟兄们接过粮食时,那曾经硬邦邦的双膝也都软塌塌的了。
下船时,钱老大看脚下的鸳鸯跳,干净如洗。钱老大一声长叹,扭头对着海爷抱了抱拳,大步而去。
几年后,朝廷又重新夺回了水路,随着商道畅通,码头渐渐恢复了往日的兴盛。有所不同的是,每每海爷的商船驶进码头,那些海头帮的人,好似迎亲一般,争先恐后地冲上去卸货,甭说啥先来后到,也甭说你财大气粗有多大来头,只要海爷的船来,统统站一边去!
谁都别委屈,人家钱老大说了,这是他们海头帮的规矩!
(选自《小说月刊》2015年第3期)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中写到码头的几经变迁,太平军拦截水路时,码头生意萧条;朝廷夺回水路后,码头生意兴隆。这深化了作者关于国计民生问题的思考及小说的斗争主题。
B.小说善于通过细节描写表现人物性格,写钱老大掏盒子时“两行热汗已顺着赤红的腮帮子淌进了下巴茂密的胡须里”,表明他外强中干、胆小怕事。
C.小说语言自然而简练,形象而生动,善用比喻、排比等修辞,有时又兼有口语化特点,比如:“钱老大得了脸,还不忘摆回谱。”。
D.小说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码头生意兴隆时,钱老大用“鸳鸯跳”故意刁难海爷;码头生意萧条后,海爷又用“鸳鸯跳”“回敬”钱老大。你来我往之中,两人结下了深厚情谊。
 
E.小说开头几段为读者勾勒了一幅熙来攘往的市井社会图,为后文人物出场设置了合理的背景。
【小题2】小说中多次出现“鸳鸯跳”有哪些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阐述。
【小题3】海爷和钱老大这两个典型人物你更喜欢谁?请说明原因。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捡来的家

侯发山

老高并不老,只有三十出头,他不修边幅,冷不丁一看,像是四五十岁的人,因此人们都叫他老高。老高是从农村来的。他是个孤儿,三十多才娶了带着一个十岁的女儿的媳妇。老高老实,除了种庄稼,不会挣钱,家中生活拮据,结婚不到两年,老婆就带上女儿远走高飞了。老高一气之下来到城里,在郊区那儿租了一间房子,背起蛇皮袋,捡起了破烂。后来有了积蓄,便鸟枪换炮,弄了辆人力车收购废品。

老高实在,不会缺斤少两,价格也公平,这样一来,特别是那些老头老太太,都会把家里的破烂留给老高。有了固定的客户,老高每年也能赚个三两万。

这样捣鼓了几年,老高在郊区买了一套二手房,顶层,老房子,屋里有现成的家具,他简单打扫一下就住了进去。

有一天,老高捡到一个三个月大的弃婴,男孩 。当时围观了不少人,议论纷纷的。老高从人们的言谈中得知,这个婴儿是兔唇。亲生父母都不要,谁还要?听着婴儿嘶哑的哭声,老高二话没说,就把这个婴儿抱走了。

这下子,够老高忙活了,一会儿给儿子换尿片,一会儿给儿子喂奶粉……过了半个月吧,老高就在人力车上用旧棉被弄了个窝,藏上儿子,挨街穿巷地收购废品。

张大嫂是和平小区的保洁工,丈夫出车祸走了,儿子在外上学,现在也是孤身一人。也许是同病相怜,她关心老高多一些,说是关心,无非是把丈夫之前的衣服送给了老高,有时拉呱几句闲话而已。就这样,老高已经感激不尽了。她问老高,说你不知道这孩子有缺陷?老高说,好歹是一条命啊。张大嫂叹口气,说你这是图啥哩?老高吭哧半天,才蹦出一句,说,家里边有了哭闹声,有了屎尿味,才像个家的样子。

和平小区门口有个垃圾箱,老高赶到的时候,总能在垃圾箱外边捡到一些小孩子衣服、玩具,还有学步车。刚开始,老高以为是小区的居民丢弃的。时间长了,老高才明白是张大嫂故意给他的,有的衣服还没拆封,新崭崭的,看样子是张大嫂买的。老高要给钱,张大嫂不要,说这是破烂,又不是我的东西,你给啥子钱?老高想不起反驳的话,只是嘿嘿呵呵地傻笑。看到老高这个样子,张大嫂转过身,抿着嘴乐了。

别看老高没文化,却给这个孩子起了个很有文化的名字——高兴。

高兴两三岁时,老高就把他丢在家里,让他自己玩去。高兴知道爸爸是个捡破烂的,家里的好多东西是爸爸捡来的,电视机,冰箱,玩具手枪,身上穿的衣服,好多啦。有一次,儿子问老高:“爸爸,垃圾箱里什么东西都有啊?”老高点了点头:“可不是哩,你也是我从垃圾堆里捡来的。”

这天傍晚,天气阴阴的,往日的星星也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老高打开屋门,不像往常那样,儿子一边叫着一边扑到自己身上,他挨个屋子看了看,才发现儿子没在家。

被人绑架的可能性不大,肯定是儿子自己跑出去了。往常,也有过类似的情况。不过,儿子都是在楼门口玩耍,不会走远的。

老高急冲冲跑到楼下,在门口转了几个来回,没有见到儿子。一时间,老高急出了满头的汗。就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接到了张大嫂的电话,说高兴在她那儿。

老高松了口气。随后,他破天荒打的赶到了和平小区。

张大嫂说,她准备下班时,在垃圾箱那儿见到了高兴。

老高气呼呼地瞪着儿子,你来这里干啥?

高兴看着爸爸的样子,咧了一下嘴,哭出声来。

你看你!张大嫂不满地翻了老高一眼,然后给高兴擦拭眼泪:“孩子,别哭,别哭。”

高兴忍住哭声,但嘴还是一撇一撇的,挺委屈的样子。

张大嫂揽过高兴,别过脸:“你知道吗,高兴他、他想捡个妈妈。”

老高一下子愣住了,心里满满的,眼里差点落下泪来:“真是个傻孩子。”

高兴说:“爸,姨姨说,只要您愿意,她就到咱家来。”

老高心里通通直跳,有点不知所措了。他偷偷看了一眼张大嫂,忽然间发现,路灯下,张大嫂的脸蛋是那样的红润,那样的美丽。

(有改动)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捡”是老高与高兴和张大嫂的连接点,小说由此切入,展示主人公老高的一段特殊生活经历,在普普通通的生活画面中,塑造了老高的形象。
B.张大嫂看到老高这个样子,“转过身,抿着嘴乐了”,是因为看到老高不会反驳自己、只会嘿嘿呵呵傻笑的憨态、想到自己选定可以托身的人。
C.“这天傍晚,天气阴阴的,往日的星星也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这段环境描写既交代了事件发生的时间,又为发现高兴走失营造了低沉的气氛。
D.小说运用朴实的语言叙述故事,塑造人物,情节虽然简单,人物关系也不复杂,却彰显着人生的美好,读后,给人以悠远的思考和深刻的启迪。
【小题2】小说以“捡来的家”为题,有什么好处?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从主人公身上传达出哪些人生启示?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