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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云寺的木鱼声
余显斌
清云寺是一个小寺,一院一殿,供一尊大佛。庙里有个僧人,叫灵上人,不知来自何处,整天一钵一杖一药篓,来往于山里人家中,或念经,或诵佛,或化斋,或医病。
庙中,除了上人,还有一个小弟子。
一天早晨,弟子洒扫院子,突听寺门“咯嘎”一响,忙跑去看,一个人倒在寺门外,头朝里,浑身浴血,显见受伤很重,已经昏迷。
弟子大惊,忙喊师父。
灵上人走出来,见汉子已昏迷,扳过他的身子,这是一个满脸胡子的人,身上有几处伤口。灵上人望着汉子的脸,突然,汉子左手引起了他的注意:汉子左手小指断了,而且是旧伤。他轻声念道:“阿弥陀佛,快抬到禅房中。”师徒二人动手,抬了汉子进了禅房,熬了米粥,一勺一勺喂下。慢慢的,汉子醒了,睁开眼,看来是饿得太狠了。
见那人醒来,灵上人合十问道:“不知施主因何受伤?”
汉子摇头,闭目不语。
灵上人轻声劝汉子好好休息,这儿地处大山深处,等闲人等不会来打扰的。说完,轻轻出了门,叫来弟子,嘱咐他好好照看病人,自己去采药医治。说完,拿着一个药锄背着一竹篓走了。
大山深处有一种草药,叫柴参,能够治血疗伤,但是,柴参所长地方多在山崖,而且扎根很深。
灵上人准备去采挖柴参。
望着灵上人背着竹篓一步步隐入云雾深处,弟子才进了房。
下午,上人没回来;傍晚,上人仍没回来。弟子急了,忙到山里寻找,在一个崖下,灵上人坐着,竹篓四边散落着柴参。原来,灵上人挖了柴参准备回时,脚没踩稳,摔了下来,生命虽无大碍,可一只胳膊断了。
弟子扶着师父,背着药材,回了寺里。
灵上人匆匆夹好胳膊,又忙着给汉子疗起伤来。
以后每天,灵上人都用绷带挂着受伤的胳膊上山采药,在灵上人精心治疗下,半个月后,汉子的伤终于好了。他跪在灵上人面前,请求剃度,愿作弟子。
灵上人微微一笑,摇着头。
“大师,你给了我生命,我愿从此一心向佛。”汉子苦苦哀求,弟子也在旁边代为求情。灵上人摇摇头,轻轻走出禅房,回到自己房内,端坐在那儿,一下一下敲着木鱼。但是,弟子听得出,师父的木鱼敲得缓慢而沉重。
几天后,灵上人从外面回来,将汉子和弟子叫入禅房。汉子又一次请求剃度为僧。灵上人双指缓缓数着佛珠,一脸平静,良久道:“你不是想当和尚,是想避祸吧?”
汉子一惊道:“大师这话什么意思?”
灵上人不回答,默默数着佛珠,许久,脸色凝重起来,对弟子说:“师父给你讲个故事吧!”然后闭着眼,缓慢而清晰地叙说起来——
在遥远的商州府洪垣县,有一个姓白的医生,医术很高,心地善良,年纪轻轻就成了一方名医。不久,他娶了个妻子,这女人不但善良而且漂亮,如一朵雨中的荷花一样。更让他高兴的是,妻子也出身中医世家,两人无事时,谈着医理,辩解疑难病症,生活幸福得就像天上一轮圆满的月亮。
说到这儿,灵上人声音由深情一变激愤:“可是,美,有时也是一种灾祸啊。”
“为什么?”弟子疑惑地问。
许久,灵上人脸上恢复了平静,接着道,这位医生妻子太美了,以至于名声远扬,引来了一场大祸。原来,离他们所住地方不远处,有一伙土匪,土匪头子叫王行独,是个色中恶狼,在一天夜里,他带着一群土匪闯进白医生家中,架起白医生妻子就走。
白医生来救,被王行独一刀插在腹部,倒了下去。
白医生的妻子急了,一口咬住王行独的手,咬掉了他左手小指。王行独疼得暴跳如雷,一刀杀了白医生的妻子,临走,又一把火烧了白医生的房子。
“你——你——是那个医生?”那汉子惊道。
灵上人缓缓地点点头,道,自己被乡亲救出,怕王行独报复,就远走他乡,出家为僧,没想到,二十多年后,仇人遭官军围剿,独自受伤逃出,来到这儿。虽多少年过去了,两人都容貌大变,可那天一看到汉子左手,他就知道,汉子是王行独。
王行独哈哈大笑,道:“你趁我受伤时报仇还有机会。现在,晚了。”说完,去抽怀里藏着的刀。房门突然一开,一群差役扑了进来,一拥而上,捆住了王行独。
一个无恶不作的巨盗落网了。
事后,弟子疑惑地问:“师父,他是坏人,你为什么救他?”
灵上人敲着木鱼,一脸平静道:“行善!”
“那,救了他,为什么又让官差抓他?”弟子挠着后脑勺。
“行善!”灵上人仍敲着木鱼,静静地说。
(选自陈永林编《2011年中国小小说精选》,长江文艺出版社,2012年版)
【小题1】联系上下文,文中画线句子的细节描写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2】结合全文,分析灵上人的形象特点。(5分)
【小题3】小说结尾处,灵上人对弟子两个不同问题均以“行善”作答,有何深意?(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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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习题。
有一种情感叫沉浸
朱以撒
①又一杆毛笔走到了使用的尽头,锋残毫损。我照例把它投入书桌里边那只大笔筒里。那只笔筒已经搁置了许多这一类毛笔——当它们不再被使用时,就没有什么价值,理应废弃,我想起隋人智永,许多用过的烂笔头珍惜地集中着,庄重地埋了起来,名曰笔冢,一定有一种感情附着于上。笔筒里这些旧笔,时日长了落满了灰尘,蜘蛛在上边爬过,牵起网络,旧笔储存了我生命曾经走过的那一段过程,或者说,许多时光在毫端的挥洒中过去了。
②旧物,失去使用价值之后依然不忍舍弃,准是另一种价值开始了它的旅程。
③周六的早晨,又一次站在建溪畔。已经有些寒意,建溪流过的这个小城,永远是水气迷蒙,潮气华滋,颓废的古城墙上爬满了绿色的藤本植物。在这夏日的枯水时节,建溪缓缓地流,和梅雨时的汹涌气势已经不同。此时,我面对着它,按说是没有太多特色可供描绘,只是一条闽江的支流有这么一个名字,却远远超过了我对于河流本身的想像。老人说,建溪不是一条河,而是一个人,是一位宛如青衣的女子。青衣?多么美的一个人物,幽怨、哀婉、凄美。静观这条溪的眼光如水,忽地听到旁边一位姑娘用食指指着波光粼粼对着男友叫道:“看,我的衣服在溪水中是青色的”,心弦莫名地弹了一下。
④一座熟悉的城墙拆毁了,一条熟悉的街巷消失了,对于拥有体验并一直习惯地享用它的文化气息的人,不论书生艺人,还是引车卖浆者,都会有一种莫名的空洞。至少,他们不能在清晨聚会一起松动筋骨,叙一叙寻常百姓的小小乐趣。后来,不伦不类仿欧式的建筑耸立起来,内心的空洞却丝毫没有填上。一个独到的城市,是由久居其间的居民行止来体现的——说话的口气、神情还有动作.他们被老城市的气息熏染着,老城市成了一个巨大的储存器,储存着浓郁的民风、礼仪;街巷、门楣、梁,匾额透露着和居住者同样的情调。而新兴城市是多元的,没有一种和谐的秩序,需要很长久的磨合,人和城市才能交融如水乳。
⑤一本书,一本帖,时间长了,外表的品相卷了毛边,掉了封皮,里边任我随意地画了许多记号,随手翻,就到了我要的那一页,想看的那个字。一本簇新的书就没有这般便利,它停留在陌生状态上,像一匹野马,没有被骑手驯服,书页边缘带着机器切割的锋利和油墨的味道。没有翻动,生分得生出一段距离。一次又一次翻动,甚至卷起、袖起,随主人走天下。带着温度的手指时常指动,它温顺起来。边角的锋棱磨钝,品相越来越老,蕴涵越来越多,手泽、目光、笔迹,甚至有一次不小心掉落在泥泞里。有的书的观念的确改变了我,同时我也把一些不愿苟同的意思标明在空白处,构成另一个走向。这样,待我翻到它老了时,渗透了我太多的精神。一些旧书让人痴迷地收藏,就融入了阅读者这一部分情调。
⑥纸本太经不起折腾了。但也是这种最柔弱的纸,薄如蝉冀地承栽起沉重无比的文字——那些性命攸关的生死状、家庭纠葛的契约、情爱的表白,都由一纸墨气固定下来,像一位稚嫩孩童挑起千斤重担,还不让她松懈下来。没有哪一片纸的存在不受剥蚀。纸质酥了,干脆了,字迹一脸沧桑,却不会淡去。这时,真怕有人不慎失手,字迹随纸裂为碎片。这样的纸片,尺牍大小,沉重千钧。家庭的后人对先人的认识,包括感恩或怨恨,大都缘于这些纸片。没有这些纸片的人,回忆先人,满目空洞。我十分感慨保存完好的家庭,从一代一代文字的积累中,见出一个家庭的悠久;从昏黄的纸色中,展开寂寥广大的世界,任想象去填充。其实,一张能够幸运躲过战乱、水火、迁徒磨难的纸,即便空白,也是一个幽深的海。
⑦时间一直向前,像不停歇下来的马车,奔走中崭新的车厢成为陈旧,盛满过往的陈渣。每个人在面向前方的同时,另一方面正对着过去,感受着旧物,牵挂着旧事——时光宛如青衣,她没有消逝,正是由于她的韵味,真切地沉浸在遥远之处。
(选自《朱以撒散文精选》,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5分)
A.第①段中,作者之所以会想起智永“笔冢”的故事,是因为他与智永一样,对旧笔充满了深厚的感情。
B.作者讲述故乡建溪与青衣的怀想,主要是为了表现故乡的古老神秘,以及作者对故乡的热爱。
C.“旧物,失去使用价值之后依然不忍舍弃,准是另一种价值开始了它的旅程”这句话承上启下,并引出主题,突出旧物的另一种价值。
D.第⑥段“一张能够幸运躲过战乱、水火、迁徙磨难的纸,即便空白,也是一个幽深的海。”此句“是一个幽深的海”运用拟人的手法,说明纸所承载的意思人类永远是无法读懂的。
E.最后一段作用在于篇末点题,意味隽永,点明虽时光流逝,但那些旧物不会消失,它将转化成情感,长久地留在人们的精神中。
【小题2】文章题目是“有一种情感叫沉浸”, 这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情感?从本文来看,作者沉浸在哪些旧物和旧事中?(4分)
【小题3】文章第④段写老城市和新城市,它们各有什么特点,作者写它们有什么用意?请分析。(6分)

同类题2

现代文阅读
当然,能够只是送出去,也不算坏事情,一者见得丰富,二者见得大度。尼采就自诩过他是太阳,光热无穷,只是给与,不想取得。然而尼采究竟不是太阳,他发了疯。中国也不是,虽然有人说,掘起地下的煤来,就足够全世界几百年之用。但是,几百年之后呢?几百年之后,我们当然是化为魂灵,或上天堂,或落了地狱,但我们的子孙是在的,所以还应该给他们留下一点礼品。要不然,则当佳节大典之际,他们拿不出东西来,只好磕头贺喜,讨一点残羹冷炙做奖赏。
这种奖赏,不要误解为“抛来”的东西,这是“抛给”的,说得冠冕些,可以称之为“送来”,我在这里不想举出实例。
我在这里也并不想对于“送去”再说什么,否则太不“摩登”了。我只想鼓吹我们再吝啬一点,“送去”之外,还得“拿来”,是为“拿来主义”。
【小题1】作者举尼采为例的意义是(    )(2分)
A.证明中国和尼采不同,尼采自诩过自己是太阳,光热无穷,而中国不是太阳,不能光热无穷。
B.证明中国的执政者也像尼采一样疯,只是给予,不想取得。
C.证明中国和尼采是相同的,尼采不是太阳,中国也不是太阳。
D.证明只是给予不想取得就会自取灭亡,尼采只给不取,最后灭亡——发疯而死,中国如果只是给予不想取得也会灭亡。
【小题2】文章讲到地下的煤是为了说明 (2分)
【小题3】用“只好磕头贺喜,讨一点残羹冷炙做奖赏”是为了说明    (15字以内)(2分)
【小题4】文中“吝啬”一词是有针对性的,它针对的是(用原文回答) 。(2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用计算机模拟逃生
俗话说,人的行为是最无法预料的。如今这一说法受到了模拟群体恐慌的计算机模型的挑战。群体恐慌现象导致无数人在火灾或人群拥挤中丧生。匈牙利和德国的科学家认为,人群在紧急情况下的运动可以用方程式表达。这一计算机模型可以估计出从建筑物里疏散人群要用多长时间,以及有多少人可能被困或丧生在建筑物内。这一复杂数学模型中的各项因子取自工程手册、有关人群灾难的统计数据和录像资料等。
与正常情况相比,处于恐慌中的人群移动起来要快得多。开始人群挤成一堆,互相推搡,导致出口堵塞。接着,跌倒或受伤的人阻碍了人群的移动,使得人群更为恐慌。在这个时候,人群变得和兽群一样,大家为了求生向前冲,却忽视了其他的出口,因此常常带来悲惨的结果。
匈牙利的布达佩斯大学和厄特沃什大学以及德国德累斯顿理工大学的科学家,运行了一个模拟足球场观众席上逃亡人群的程序。这个包括200人的人群试图通过一个1米宽的出口逃生。他们发现,不安的人群在出口周围挤成了弧形。当方程式中的恐慌因子P增大时,弧形会逐渐压紧,导致那些被挤入出口的人纷纷倒地,从而进一步阻碍人群的疏散。这些研究者把这种情况称为“欲速则不达效应”。他们说:“在发生火灾时这种情况尤其让人觉得可悲,人们慌乱逃生反而会减少自己的生存机会。”他们建议说,除了确保建筑物有足够多宽敞的出口以便快速成疏散人员之外,建筑师在设计建筑物时还应该在出口之前设置不对称的圆柱,来防止人群形成危险的弧形。建筑设计建筑师应该保证出口走廊没有相对开阔的地方。这样的开阔处会使人流速度降低大约1/5,因为人们到达开阔地带时总会设法挤到他人的前面去,而当走廊重新变窄时,就会导致危险的拥挤。对于处在恐慌人群中的人员,研究人员建议说,把个人主义和群体本能结合起来是逃生的最佳方法——一方面留心最近的出口,同时注意观察其他人是否也找到了出口。
【小题1】下列解说不属于“群体恐慌现象会带来悲惨结果的原因”的一项是(    )  
A.在紧急情况下,处于恐慌中的人群移动起来要快得多,导致无数人在火灾或人群拥挤中丧生。
B.处于恐慌中的人群开始时会挤成一堆,互相推搡,导致出口堵塞。
C.拥挤推搡而跌倒或受伤的人会阻碍人群的移动,使得人群更为恐慌。
D.处于更加恐慌中的人群会变得和兽群一样,为了求生向前冲,而忽视了其他的出口。
【小题2】下列理解与原文内容相符合的一项是 ( )
A.文中的“计算机模型”和“数学模型”,均指计算机模拟在火灾时群体逃生的程序。
B.计算机可以通过模拟群体恐慌计算出人群疏散的时间,以及被困或丧生在建筑物内的人数。
C.恐慌程度很高的逃生者,在随人群向前冲的时候,通常注意不到其他出口而导致惨重后果。
D.“欲速则不达效应”指的是逃生时人群的疏散速度越慢,拥挤程度就越高。
【小题3】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以下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灾难发生场地的出口处及时将压紧的弧形疏松开,能避免许多逃生者被挤压致死或被踩死。
B.对于处在恐慌人群中的人员,只有把个人主义和群体本能结合起来才能逃生。
C.解决群体恐慌现象的措施之一是保证建筑物的出口走廊没有相对开阔的地方,防止开阔之处变得更加拥挤。
D.方程式中的恐慌因子P与人群的拥挤程度成正比,与人群的疏散速度成反比。

同类题4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文学是灯

铁凝

   有媒体让我举出青少年时期对自己影响最深的两本文学作品,前提是只举两本。一本中国的,一本外国的。这要求有点苛刻,尤其对于写作的人。这是一个谁都怕说自己不深刻的时代。但最后我还是决定说实话。
我出生在一个知识分子家庭,我的少年时代。正值中国的“文化大革命”。那是一个鄙视知识、限制阅读的文化荒凉的时代。又因为出身的灰色,内心总有某种紧张和自卑。我自幼喜欢写日记,在那个年代紧张着自卑着也还坚持写着,只是那时的日记都是“忏悔体”了。当然,在那样一个历史时期,我们所能看到和听到的文艺作品更多的是愤怒、仇恨以及对个体的不屑。
就是在这样的日子里,我读到一部被家中大人偷着藏起来的书,是法国作家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记得扉页上的题记是这样两句话:“真正的光明绝不是永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淹没罢了;真正的英雄绝不是永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这两句话使我受到深深的感动。一时间我觉得这么伟大的作家都说连英雄也可以有卑下的情操,更何况我这样一个普通人呢。更重要的还有后面一句:“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正是这两句话震撼了我,让我偷着把我自己解放了那么一小点又肯定了那么一小点,并生出一种既鬼祟又昂扬的豪情,一种冲动,想要去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所以我说,《约翰•克利斯朵夫》在那个特殊年代,对我的精神产生了重要影响。我初次领略到文学的魅力,这魅力照亮了我精神深处的幽暗之地,同时给了我身心的沉稳和力气。
另一本书是《聊斋志异》。在那个沉默、呆板和压抑的时代读《聊斋》,觉得书中的那些狐狸,她们那么活泼、聪慧、率真、勇敢而又娇憨,那么反常规。作者蒲松龄生活在同样也很压抑的中国清代,他却有那么神异、飞扬、趣味盎然的想像力,他的那些充满人间情味的狐仙鬼怪实在是比人更像人。《聊斋》里有一篇名叫《婴宁》的小说当时我读过不止一遍。在中国古代小说里,如果哭得最美的是《红楼梦》里的林黛玉,那笑得最美的就是狐仙婴宁。她打破了中国封建时代少女不能笑、不敢笑,甚至不会笑的约束和规矩,她是天生爱笑,笑起来便无法无天,率性自由,哪怕来到人间结婚拜堂时也可以笑得无法行礼……正是这样一些善良的狐狸洒脱而又明亮的性情,她们的悲喜交加的缠绵故事,为我当时狭窄的灰色生活开启了一个秘密而有趣味,但又不可与人言的空间。我要说,这就是在我的青春期文学给我的恩泽和“打击”。这“打击”具有一种宝贵和难忘的重量,它沉入我的心底,既甜蜜又酣畅。
我的文学之梦也就此开始。1975年我高中毕业后,受了要当一个作家的狂想的支配,自愿离开城市,来到华北平原的乡村当了四年农民,岁月会磨损掉人的很多东西,生活是千变万化的,一个作家要有能力打倒自己的过去,或者说不断打倒自己,但是你同时也应该有勇气站出来守住一些东西。三十多年已经过去,今天我生活在北京,那些醇厚的活生生的感同身受却成为了我生活和文学永恒不变的底色。那里有一种对人生深沉的体贴,有一种凛然的情义。我想,无论生活发生怎样的变化,无论我们的笔下是如何严酷的故事,文学最终还是应该有力量去呼唤人类积极的东西。正像大江健三郎先生的有些作品,在极度绝望中洋溢出希望。文学应该是有光亮的,如灯,照亮人性之美。
文学是灯。这样说话在今天也许有点冒险。文学其实一直就不在社会生活的中心,特别在信息时代的今天。但我仍然要说,我在文学和文化最荒凉的上世纪七十年代爱上了文学,今天,当信息爆炸——也包括各种文化信息的爆炸再次把文学挤压到一个稍显尴尬的角落的时刻,我仍然不想放弃对文学的爱。毫无疑问,我们正在目睹世界很多大都市的繁忙。这里所说的繁忙特指对财富孜孜不倦地追求,但实现经济大国的目标,并不意味着现代公民就一定出现。而一座城市的神圣,从广义上也可以理解为高尚信仰的自觉,道德操守的约束,市民属性的认同,以及广博的人性关怀。
我想一座城市如香槟泡沫般璀璨的灯火里,一定有一盏应该属于文学。文学是灯,或许它的光亮并不耀眼,但即使灯光如豆,若能照亮人心,照亮思想的表情,它就永远具备着打不倒的价值。而人心的诸多幽暗之处,是需要文学去点亮的。
【小题1】在第二段中,作者在回答媒体提问时,首先回顾了自己少年时的社会状况。当时的时代有什么特点?作者为什么要写到这些内容?
【小题2】作者在文中说:“文学其实一直就不在社会生活的中心。”试整合文章相关内容,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小题3】结合全文,如何理解“文学是灯”这一标题的含义?它在内容和结构上分别有什么作用?试作简要说明。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甜蜜的事业
1930年,吴明珠出生在湖北武汉一个教育世家。昊明珠从小就立下了报国之志,上初中时,她在作文中写道:“长大要为人类作贡献。”父亲启发她:“你靠什么为人类作贡献?要作贡献,首先要学有所长,第二做事要脚踏实地。”父亲的话像一粒种子,落在她的一心里。上大学后,21岁生日那天,她在日记中郑重写道:“人生最美好的是,你创造出的一切都能为人民服务。”
1953年,吴明珠从西南农学院园艺系果蔬专业毕业,她要求分配到祖国最需要的边疆地区。作为组织重点培养对象的她,却被选送到了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但吴明珠心里总有一个念头在涌动:应该到一线搞科研、作贡献。1955年,正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急需各娄科研人才、技术骨干,自治区向中央寻求支援,请求借调一批干部。经过几番软磨硬泡,昊明珠终于从首都北京来到了新疆。到了乌鲁木齐,她不满足于在实验室里搞研究,又是一番软磨硬泡,一头扎进了条件艰苦的吐鲁番盆地鄯善县。从此吴明珠就成了鄯善人,在火焰山脚下开始了她毕生为之奋斗的西瓜、甜瓜育种事业。
育种是一项艰苦的连续性工作,摸清家底,是研究工作的第一步。它的前期准备工作首先就是收集地方品种。从1958年开始,吴明珠就带着一壶水和一块馕,顶着风沙烈日,长年奔波在人迹罕至的戈壁沙漠里。她常常要穿过火焰山和大戈壁,到百里以外的地方去收集品种。尤其在夏季,那一望无际的大戈壁,像炼丹炉一样,烫得连毛驴都不敢下蹄子。吴明珠不顾艰辛,一块地一块地普查,一个生产队一个生产队地跑,整整用了3年时间,她走遍了300多个生产队,将全地区的甜瓜资源分类整理成44个品种。从此,吐鲁番的甜瓜有了基本档案。吴明珠坚信这是一个物种宝库,一定可以从中选育出优质新种!从收集的优良材料中,她系统选育提纯了缸,心脆、香梨黄、小青皮等品种,这些品种后来都成为最佳育种亲本。她所做的这项基础工作,使哈密瓜从小农经济走向商品化,为新疆甜瓜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吴明珠也被誉为新疆甜瓜品种改良的创始人、奠基者。
在新疆的成功让吴明珠更加充满信心:“我觉得,应该让更多的人吃到哈密瓜,要让哈密瓜走出新疆,走向全国!”1973年,43岁的吴明珠又踏上了自己的创新之路,像我国著名的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一样,选择了去海南“南繁”,进行甜瓜的南部育种工作。与此同时,有人开始发出质疑的声音,认为植物的生长不应该违背自然规律。而违背自然规律的结果就如春秋时期齐国名相晏子所说的那样“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而吴明珠此行的目的就是要利用海南秋冬季节气温暖湿、光照充足的特点进行种子繁衍、种质研究等方面的科学实验。最终她让南方长出了北方的瓜,实现了甜瓜一年三熟甚至四熟的梦想。
昊明珠不只是在实验室里搞研究,从选种、播种、打埂、铺地膜、授粉,到考种、鉴定品样、测糖度,每道工序都亲自动手,样样都是行家。数十年的坚持和不懈努力,让她在这个行业取得了重大成就:在世界上首先转育成功单性花率100%的脆肉型哈密瓜优质自交系,创造出一种新的种质资源,把中国特色的甜瓜系列品种和完整的育种创新体系推向世界。
昊明珠把自己最美丽的青春和大半生的年华都奉献给了最甜蜜的事业,她开创的甜瓜育种事业,促进了哈密瓜优种的大面积种植,优质哈密瓜从此“飞入寻常百姓家”。回忆往昔,吴明珠总是淡淡地说:“这一生,就是一直没有背叛自己的理想。”
(摘编自《中国科学报》2013.08.26)
相关链接
①吴明珠(1930.1.3- )目艺学专家,新疆西甜瓜育种事业的开创者。选育出优质抗病的西甜瓜新品种,创造了一批新的种质资源。1999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摘自《中国工程院走近院士》)
②吴明珠对瓜几乎到了如醉如痴的程度,她最爱做的事,就是到地里看瓜。在戈壁绿洲高温闷热的环境下,吴明珠常常从早晨五六点一直忙到中午十一二点。她培育的甜瓜新品种覆盖面积曾占新疆商品瓜区总面积的80%,涌现出一批甜瓜致富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难以用数字体现。(摘自《人民日报:新疆农科院西甜瓜育种专家吴明珠》2013.08.26)
(l)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吴明珠从西南农学院毕业时要求分配到条件艰苦的边疆地区开展育种工作,但没被批准,而是被选送到了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留在了首都北京。
B.吴明珠被誉为新疆甜瓜品种改良的创始人、奠基者,是因为早在上世纪50年代她就开始收集整理甜瓜地方品种,并建立了吐鲁番甜瓜的基本档案。
C.为了充分利用海南独特的气候优势进行种子繁衍、种质研究等方面的科学实验,吴明珠力排众议,毅然选择了去海南进行甜瓜的南部育种工作。
D.作为一名园艺学家,吴明珠重视实践研究,熟悉科学育种和甜瓜种植的每道工序,在戈壁绿洲高温闷热的环境下,吴明珠常常不知疲倦地连续工作。
E.吴明珠一生坚守为人民服务的理想,数十年从事西甜瓜育种的“甜蜜的事业”,使优质哈密瓜“飞人寻常百姓家”,工作虽艰苦辛劳但她却甘之如饴。
(2)吴明珠从北京欣然来到艰苦的吐鲁番盆地都善县的原因有哪些?请简要分析。(6分)
(3)作为一位园艺学家,吴明珠的突出贡献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概括。(6分)
(4)吴明珠在为其“甜蜜的事业”奋斗的过程中,有哪些闪光的精神品质?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理解。(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