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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站着读与跪着读
陈四益
我最怕读“圣人”写的书,就像我最怕同“圣人”或“准圣人”谈话一样。
老友晤对,促膝谈心,是很惬意的事,可以倾听,可以受教,可以辩难,可以反诘,哪怕争得脸红脖子粗,都无碍于友情,因为相互之间是平等的。同“圣人”或“准圣人”谈话就不一样了。他是“圣人”,什么都对,句句是真理。你呢,只有唯唯诺诺、洗耳恭听,还要时不时地恭维几句,从心理上就有一种压迫感。何况,既然真理都在他手里,你就再没有思考的余地。剃头挑子,一头热乎,这样的谈话,实在没趣。
读书,也如谈话,是一种心灵的交流。在大学学习时,一位老师对我说,读古人的书,同古人交朋友,是最没有危险的,因为古人不会同你争辩,不会告密,不会搬弄是非。我想,这话自有他的一份经验、一份道理。但是,也并不尽然。如果你读的是“圣人”之书呢?那就同样会有一种压迫感。因为社会已经将他封为“圣人”,将他的话奉为圭臬。你理解的要照办,不理解的也要照办,否则就是“非圣”,“非圣”就要杀头。这样的书读起来岂不扫兴。魏晋时代的嵇康,因为一句“非汤武而薄周孔”,让人抓住了辫子,丢掉了脑袋;明代的李卓吾,因为不赞成“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终于被加上“敢倡乱道,诬世惑民”的罪名,迫害至死,都是现成的例子。所以,相沿成习的办法是——对“圣人”之书,跪着读。跪着读,当然保险,但也就此禁锢了思想。中国历来多陋儒,多腐儒,盖缘于此。
然而,也有例外,虽是凤毛麟角,却闪耀着不灭的光辉。汉代的王充,便是杰出的一个。单他《论衡》中《问孔》、《刺孟》的篇名,就叫人提神。
“世儒学者,好信师而是古,以为贤圣所言皆无非,专精讲习,不知难问。夫贤圣下笔造文,用意详审,尚未可谓尽得实况,仓卒吐言,安能皆是?”
“追难孔子,何伤于义”;“伐孔子之说,何逆于理?”
这几句理直气壮的话,令人神旺。当然,王充生活的时代,孔学还没有被神化得那么至高无上,所以他也还没有因此掉脑袋。到了后世,能够含含糊糊地说“于不疑处有疑,方是进矣”之类的话,也就很不容易了。更多的人,只能打着“圣人”的旗号,塞入自家的货色,大抵是跪着造反。
不但孔、孟这些钦定“圣人”,谁也不敢雌黄月旦,流风所被,就是一些行业圣人,也往往令人噤若寒蝉。
譬如杜甫,确实写了许多好诗,但任何一个诗人,哪怕是极伟大的诗人,也难免会有败笔。但是,一自杜甫被称作“诗圣”,他也便沾上了点圣人气。说到杜诗,大抵很少敢有不敬之辞。
不过,也有例外。
手头有一部《杜工部集》,是粤东翰墨园光绪年间刊印的五家评本。印工虽也精致,但并不是什么古本、善本。所谓“五家”,是指王弇州、王遵岩、王阮亭、宋牧仲、邵子湘。各家评语,分别以紫、蓝、朱、黄、绿几种颜色套印。它的好处,在于评点诸家有站着读的勇气,没有只磕头不说话的陋腐气,不时会有“不成句”、“亦无意味”、“不见佳”、“亦不好”、“不足诵也”之类的评语跃出。
(选自 南京教研丛书 《长成须读五车书》 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
【小题1】结合全文内容,解释题目中的“站着读”和“跪着读”的含义。(4分)
(1)站着读:
(2)跪着读:
【小题2】请指出古人“跪着读”“圣人”书的原因和结果。(4分)
【小题3】纵观全文,说说本文采用的主要表现手法是什么?举例说说这样写有什么好处?(5分)
【小题4】根据全文内容,概括出作者对于读书的基本主张。(5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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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大漠里的旗帜
刘建超
她来看他,是为了离开他。他不知道,兴奋紧张搓着一双皲裂粗壮的手,这么远,天啊,你怎么来了?她看着他,看着相恋10年,那个曾经帅气充满诗意的小哥,如今粗犷得像工地上的装卸工,她还是没有忍住泪水,晶莹的泪珠在白嫩的脸颊冰冷地滑落。她下了火车乘汽车,走了三天三夜,又搭乘过往的大货车颠簸了一天,才在一望无际的荒漠中看到了他居住的那个小屋。
西部边陲的一个养路站,只有一个人的养路站,养护着近百公里的国道。她和他在大学相识,他们都是学校野草诗社的。他俩相恋了,就因为都喜欢泰戈尔的诗,生如夏花,死如秋叶,还在乎拥有什么?在校园的雁鸣湖边,他轻轻地吻了她,说过不了几年,我将成为中国诗坛的一面旗帜。浪漫似乎只在校园里才蓬勃畸形疯狂地蔓延。当毕业走上社会,才知道校园的美好都被现实的无情的铁锤砸得粉碎。为了寻找工作,他和她早把诗意冲进了马桶。
他的父亲是养路工,在西北。父亲生病期间,他去了父亲生活的城市照顾父亲,父亲去世后,他竟然接过了父亲手中的工具成为了一名养路工。大漠荒烟,千里戈壁,他给她写信,描绘着他眼前的风景,天空虽不曾留下痕迹,但我已飞过。我真的感受到泰戈尔这句话的含义了。她感受不到那些诗意,没有他在身边的日子寂寞无聊。家里人给她介绍男朋友,她都拒绝了。可是,她也不确定自己究竟能等到个什么样的结果。
一年一年的春花秋月,把他们推向了大龄的边缘。经不住妈妈的哭闹哀求,她妥协了,去见了妈妈公司领导的儿子,小伙子很精干,谈吐也很睿智。她就模棱两可地处着,心中还是牵挂着远方的他。她要了断同他的情缘,这样下去对谁都不公平。她给他带了大包的物品。他笑着说,我这啥都不缺,啥都不缺。她环顾四周,煤气炉,木板床,米面油,咸菜。他笑了,似乎恢复了校园里的神气,玩笑说,孟子曰: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这些我都具备了,就等着天降大任了。晚饭,稀饭,馒头,她带来的熟制品。他居然端出了一盘鲜绿的青菜。在这一抹黄的沙丘,见到鲜绿的青菜,她都舍不得动筷子。你一个人不寂寞吗?她说。不寂寞,白天养路,晚上看书,看你的信。我能背下来泰戈尔诗集,也能背下来你写的每一封信。夜晚,她躺在床上,他躺在地上。荒漠的风狼一样嚎。
第二天风和日丽,天蓝如洗。她搭上了一辆过路的货车。司机是个很健谈的小伙子,踩上油门也打开了话匣子。小伙子说,这个养路站就像是他们跑长途车的司机的驿站,加油加水,填饱肚子。养路站就他一个人,他还学会了修车补胎。几千公里的路段,就他养护的这段路最好。在一个大拐弯处,司机停下车,提着一只袋子下了车。她伸头望去,路基的远处是一个低洼带,竟然有一片十几平方米的小菜地。菜地里的绿色格外养眼。怕菜苗被飞鸟或小动物侵害,菜地的四周插满了树干,树干上挂着五颜六色的布条,像是挂满了万国旗。司机把袋子里的土倒在菜地边,回到车上说,经常走这里的司机都知道给这块菜地带点土。这地方风沙大,就这一块是个避风的港湾。他每天都要骑车几十里来这里种菜浇水。来场大风暴,菜地就没了,风暴过去后,他重新再开。
我们司机每次经过这里都要鸣笛致意,我们把它称为大漠里的旗帜。那些布条上都写着一些字,有人说是诗,我也不懂。反正我记得其中一个上面写着,生如夏花。她的眼泪夺眶而出,她的名字就叫夏花。她回到家,眼前总是飘舞着大漠里那五颜六色的旗帜。她又准备动身去看他,她带了一挎包土。她要告诉他,大漠里的旗帜下不该少了家乡的泥土。(选自《小小说选刊》2014年第3期)
(1)下列对小说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荒漠的风狼一样嚎”这一句景物描写,用了比喻的手法既写出大漠环境的艰苦,也衬托了“她”看到“他”的生活现状后更坚定了她要与他分手的决心。
B.文中“他居然端出了一盘鲜绿的青菜”,“居然”一词暗示下文写那片青菜地得来不易,也点明了小说的主旨。
C.小说以“她来看他,是为了离开他”开头,是为了设置悬念,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
D.小说主要从人物的语言、动作、心理等多个方面写“夏花”,塑造了一个对爱情充满向往但是又面临现实压力的女孩形象。
 
E.“她要告诉他,大漠里的旗帜下不该少了家乡的泥土。”小说的这一结尾写得含蓄蕴藉,极有韵味,给读者留下了充分体味的空间。
(2)小说中的“他”,性格中“浪漫”的一面体现在哪些地方?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为何以“大漠里的旗帜”为题?请简要分析。
(4)小说多次提到泰戈尔的诗,作者这样安排有何意图?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李白诗的语言弹性,他的修辞、句式和篇章组织的生命感,都是与渗透于其间的诗性直觉和用典密不可分的。直觉与用典,是诗学领域的两种文化现象。一般说来,直觉是始生性文化现象,用典是再生性文化现象。比如“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是谢灵运登池上楼的直觉。但据传他梦见族弟谢惠连,似有神助而拾得此句,因而李白《送舍弟》云:“他日相思一梦君,应得池塘生春草。”这就成了用典,成了对谢氏直觉的再生性处理。钟嵘《诗品·总论》说:“至乎吟咏情性,亦何贵于用事?‘思君如流水’,既是即目;‘高台多悲风’亦惟所见;‘清晨登陇首’,羌无故实;‘明月照积雪’,讵出经史?观古今胜语,多非补假,皆由直寻。”这里的用事即用典,直寻即直觉。但钟氏的话带有片面性,好诗是不废直觉,在不少场合也不忌用典的。关键在于如何用。直觉的文化密度较疏,用典的文化密度较密,诗中的文化疏密度应该得宜。更重要的是,直觉须具精神深度,直逼事物本原;用典须能点化,化出文化真趣。

李白为诗,讲究“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自然神韵,因此直觉在他的诗中占有重要位置。他以山水为友,总能以一种不隔、不俗的心情体验山光水色,常常凭着瞬间的直觉,把带着自然露珠的新鲜意象采入诗中。他这样写《对雨》:“水纹愁不起,风线重难牵。”他这样写《晓晴》:“鱼跃青池满,莺吟绿树低。”水纹不起,你何必发愁?风线难牵,你岂能感到它重?这些不可言喻的感觉,都是把风线水纹牵系着自己感觉神经所致。雨后初晴,清池积雨而满,绿树淋湿而低垂,但是迎着晓光已是鱼跃莺吟的生命欢快,诗人已经以直觉切入自然界的生命节奏之中了。他这样写郊外:“花暖青牛卧,松高白鹤眠。”(《寻雍尊师隐居》)他这样写县府衙门:“山鸟下厅事,檐花落酒中。”(《赠崔秋浦》)在郊外,他体验到青牛趋暖、白鹤栖高的情趣,直觉到大自然饶有意味的沉默。在县府衙门,他体验到无为而治的县令公事清闲和诗酒兴浓,竟然与花鸟同乐了。由于他以直觉拾取清新的意象,有些诗行几乎语语珠玑,带有自然的光润性。

直觉的魅力,在于它抛开某些文化杂质的拖累,还原出诗的天然本性和天真情调。面对这种天然纯真,人们当会感到这才是真正的“思无邪”。也就是说,直觉的本质在于真,它卸去了某些文化化妆。如《越女词》其三:“耶溪采莲女,见客棹歌回。笑入荷花去,佯羞不出来。”采莲女笑入荷花去,是一幅洋溢着青春气息的何等鲜丽的画面。她竟然会“佯羞”,但人们不会因其“佯”而觉得在作假,反而觉得她胸无城府,脱口而出,天真无邪。作诗作到这个份上,也可谓化境矣。

(摘自杨义《直觉的魅力与流水用典》)

【小题1】下列各项中,其性质不属于原文所论直觉的一项是
A.犬吠水声中,桃花带露浓。(李白《访戴天山道士不遇》)
B.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李白《秋浦歌》)
C.大鹏一日同风起,抟摇直上九万里。(李白《上李邕》)
D.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李白《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
【小题2】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直觉具有始发性,和用典一样是诗学领域重要的文化现象,在李白的诗歌中表现得比较充分,这也使得李白诗歌语言富有弹性。
B.“思君如流水”“高台多悲风”“清晨登陇首”“明月照积雪”,这些诗句无不是由直觉而得来,意象新鲜,犹如带着露珠。
C.钟嵘在《诗品》中特别强调了直觉之于诗歌的作用,作者不完全赞成他的观点,因为作者认为诗歌需要直觉,但也并不排斥“用典”。
D.诗歌如果既要用典又要直觉,这时就要平衡好二者在诗中的作用,让它们在诗中各得其所,如此才能彰显诗歌的文化真趣和自然真趣。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一项是
A.本文所说“直觉”是特殊术语,因为它不是简单指对审美对象的外形描摹,而是要具精神深度,能传达诗人对审美对象特殊观照。
B.“水纹愁不起,风线重难牵”,其中含蕴着作者的大胆想象,融入了作者独到的生命体验,因此完全可以称得上“直逼事物本原”。
C.若说“鱼跃青池满,莺吟绿树低”中的“青池满”和“绿树低”已能诉诸视觉的形象,“鱼跃”和“莺吟”则透示着生命的欢快。
D.《越女词》其三用了“佯羞”或直觉,却没因此损害诗中形象给读者留下了胸无城府、天真无邪的美感,可见李白作诗堪入化境。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设想一下,如果某个民族没有自己的传统文化和文化传统,每一天都在从头开始去练习生存本领……;其情景当然是不堪设想也不忍设想的。因之,称传统文化为祖宗的丰富遗产,说文化传统是我们的宝贵财富,应该是不为过分的。
但是如果忘记,传统是一种惰性的力量,保守的因素,它具有箝制人们思想、范围人们行动的本性,利于造成原地踏步的局面,也将出现某种不堪设想和不忍设想的后果。因之,说传统是民族沉重的负荷,社会前进的包袱,也是不为过分的。
既是财富,又是包袱。辩证地了解和掌握传统的这两重属性,运用它而不被其吞没,防止它而不拒之千里,是一大学问,是一种艺术,是人类发挥其主观能动作用的重要表现和广阔场所。
能理解这一点和做到这一点,看来并非易事。我们容易看到的,常常是与之相左的情况。比如说,一种人以为传统像服装,并认为服装以入时为美,而去追求时髦,日日新,又日新。这时,具有惰性的传统,只会被斥为阻碍趋时的包袱。另一种人以为传统像文物,文物唯古是尚,应该保护其班驳陆离,切忌来刮垢磨光。这时,传统所不幸具有的惰性,倒又成了他们心目中的财富。
传统的确是财富,但财富不在它的惰性;传统也的确是包袱,但包袱也不因它非时装。传统不是可以逐气温而穿脱的外衣,甚至都不是可以因发育而定期蜕除的角质表皮。传统是内在物,是人体和虫体本身;精确点说,是人群共同体的品格和精神。它无法随手扔掉,难以彻底绝裂,除非谁打算自戕或自焚。
但是传统也不是神赐的天生的,它原是人们共同生活的产物,必定也会随共同生活的变化而更新。抽刀断水水更流,谁要想拉住传统前进的脚步,阻挡传统变化的趋势,纵或得逞于一时,终将不止于徒劳无功而已,更往往要激起逆反心理,促成精神危机。这是有史可稽的。
(节选自庞朴《传统文化与文化传统》)
【小题1】下列最能体现文章观点的一项是 (    )
A.我们既要能运用传统而不被其吞没,又要防止传统而不拒之于千里之外。
B.传统既不是服装,也不是文物,所以追求时髦和唯古是尚都不正确。
C.传统式内在物,是人群共同体的品格和精神,谁也不可能把它丢掉。
D.传统总是随着人们共同的生活变化而更新,没有人能阻挡它前进的脚步。
【小题2】对文中加线的“两重属性”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
A.每个民族有自己的传统文化,又有文化传统。
B.传统既是宝贵的财富,又是社会前进的包袱。
C.传统是民族的沉重负荷,也是社会前进的包袱。
D.传统文化是丰富的遗产,文化传统是宝贵的财富。

同类题4

(题文)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15分)
一个老羊倌的人生长跑
胡英
①每年,澳大利亚都会举行一场悉尼至墨尔本的耐力长跑,全程875公里,被认为是世界上赛程最长、最严酷的超级马拉松。这项漫长、严酷的赛跑耗时五天,参赛者通常都是受过特殊训练的世界级选手。这些选手大多不到30岁,有耐克等知名运动品牌做赞助,拥有最昂贵的训练装备和跑鞋。
②1983年,耐力长跑赛场上,出现了一个名叫克里夫·杨的家伙。起初,谁也没在意他,大家都以为他是去那儿看比赛的。毕竟,克里夫已经61岁了,穿着条工装裤,跑鞋外面套了双橡胶靴。当克里夫上前领取他的运动员号码时,人们这才明白原来他是来参赛的。他将跻身l50名世界级选手的行列参加赛跑!这些选手压根儿没想到,还有一件令人称奇的事克里夫的教练竟是他81岁高龄的母亲耐威尔·冉。
③人人都认为克里夫不过是个头脑发热,想在公众面前出彩的家伙。但媒体却颇感好奇,当克里夫拿到他的“64号”号码布,走进那群身着专业、昂贵长跑行头的运动员中时,照相机镜头对准了他,记者们开始发问:“你是谁?是做什么的?”“我是克里夫。来自一个很大的农场,在墨尔本郊外放羊。”又问:“你真的要参赛吗?”“是的。”克里夫点点头。“有人赞助你吗?”“没有。”“那你不能参赛。”“不,我可以。”克里夫说,“你知道吗,我出生在一个农场,家里买不起马匹和四轮车。每次暴风雨快来的时候,我都得跑出去聚拢羊群。有时候我得追着羊群跑两三天。虽然费工夫,但我总能追上它们。我相信我能跑这场比赛,不过五天时间,也就多出两天而已。我曾追着羊群跑过三天。”
④马拉松开始了,穿着套鞋的克里夫被专业选手们甩在了后面。观众席上发出阵阵笑声,因为他甚至不懂得正确的跑姿。他好像不是在赛跑,而是优哉游哉,像个业余选手那样拖着
碎步小跑。
⑤现在,这位以种马铃薯和放羊为生的没牙农夫开始在这场艰苦卓绝的赛跑中跟世界顶尖选手展开较量。全澳大利亚通过电视直播收看比赛的人们都在心中不断祈祷:赶紧把这个疯老头儿从场上劝下来。因为人人都相信,不等跨越半个悉尼,他就会累得气绝身亡。
⑥所有专业选手都很清楚,为了拼完这场耗时5天的比赛,你得跑18小时,休息6小时。可现在,老头儿克里夫竟然对此一无所知!
⑦清晨,当有关赛况的新闻播报出来时,又着实让人们吃了一惊。克里夫仍在比赛,迈
着碎步跑了一整夜,来到了一座名为米塔岗的城市。
⑧显然,克里夫从比赛第一天起就没有停过脚步。尽管还被远远甩在世界级选手后面,
但他还是不停地跑着。当他到达一个名为奥尔伯里的小镇时,有人问他对剩余的比赛有什么策略。他回答要坚持跑完比赛。
⑨他不停地跑着。每天晚上,他只能与领先的第一团队拉近一丁点距离。但到最后一晚,他超过了所有顶尖选手。到最后一天,他已经跑在了最前面。他以61岁的高龄跑完了悉尼至墨尔本的整个赛程,不仅没有一命呜呼,反而捧走了冠军奖杯,以提前9小时的成绩打破了纪录,成了国家英雄!举国上下的人们立刻爱上了这个放羊的61岁农夫,因为他以5天15时4分的成绩跑完了这场长达875公里的比赛,成功地击败了世界上最优秀的长跑运动员。而他并不知道比赛当中允许睡觉。他说,自始至终想象自己是在追逐羊群,与一场即将来袭的暴风雨争抢时间。
⑩克里夫创造的“杨氏碎步”因被认为更符合空气动力学、更省力而被超级马拉松选手纷纷效法。据悉,悉尼——墨尔本长跑优胜者中至少有3名是凭“杨氏碎步”取胜的。如今,悉尼——墨尔本马拉松赛中几乎没有人睡觉了。要赢得这场比赛,你必须像克里夫那样,日夜不停地奔跑。  
(摘自《金秋》有删改)
【小题1】(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文章第一自然段是对这次长跑的背景交代,写到许多大的知名品牌会赞助与后文克里夫的出场形成了对比。
B.克里夫的跑步姿势很难看,而且不专业,但是事实却证明这种跑步姿势符合空气动力学,马拉松选手们纷纷效仿。
C.本文写跑步开始前记者对克里夫的采访是为了证明克里夫是个头脑发热,想在公众面前出彩的家伙,为了写出人们的势利,总认为只有知名运动员才能取得胜利。
D.文章⑧⑨段提到克里夫“没有停过脚步”“他不停地跑着”这是克里夫成功的秘诀。
E. 文章倒二段用了插叙,最后一段为补叙,目的是为了说明克里夫的影响力,告诉人们只要不停地奔跑就能赢得比赛。
【小题2】(小题2)本篇报道的主体部分用了顺叙的方式,这样写有何作用?(4分)
【小题3】(小题3)从这篇报道中,你认识到要成功需要具备什么精神,请结合文本简要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