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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坚守的胡杨
李首峰
胡杨生存的环境,多为缺雨少食的荒漠之地,被视为生命的“禁区”和“绝境”。胡杨却选择在这样的地方安家落户,生儿育女,创造大漠的繁荣。
许多生命以为,胡杨是浸泡在苦难里的生命,表示莫大的同情和怜悯。其实,胡杨对“苦”有自己的理解和认识。胡杨认为,“甜”有多种表现形式,自己遇到的“苦”其实是“甜”的一种,是一种特殊的“甜”,是一种奇怪的“甜”,这种“甜”的营养价值举世罕见,弥足珍贵。
面对逆境和苦难,生命纷纷出逃,而胡杨选择了坚守。胡杨的坚守不是死守,是智慧地坚守。戈壁荒漠干旱少雨,植物降生的机会很少、也很小。机会虽少,但不等于没有。机会虽小,但不等于不能成事。关键在于对机遇识别的能力和抢抓机遇的能力,关键在于抢抓机遇的速度和效率。胡杨把自己的种子装上翅膀,随时做好起飞的准备。生命一旦装上了翅膀,也就不受原有环境的局限了,带翅膀的生命可以穿越不同的时空。胡杨带翅膀的种子在空中翱翔,满天都是胡杨侦察机,对于大地上的生机,胡杨定位准,俯冲快,哪里一旦被雨洒落的甘霖浸润,胡杨便以惊人的速度落地生根,根以极快的速度向下掘进。胡杨在少儿时代,不求长得快,但求把根儿扎得深,根只要能与地母的血脉连在一起,任何营养都不缺了。根只要四通八达,体系健全,再大的风,胡杨也不惧了。
干旱无雨的季节,是胡杨生活困难的时日。但胡杨早已订好应对的预案。胡杨又称“异叶杨”。胡杨的叶片多姿多彩,有柳叶形的,有榆叶形的,有杨叶形的,还有其它叶形的。柳叶类似松柏的针叶,当气候干旱时,柳叶可以减少水分的蒸发,减少根对地下水的提取。杨叶类似植物的阔叶,当胡杨突遇过路的洪流纠缠时,阔叶加大水分蒸发,可以减轻洪涝的伤害。阔叶强劲的光合作用,又可促进胡杨的生长和繁茂。
碱,是许多植物望而生畏的东西,但胡杨不怕碱。人体在排泄垃圾,躲避腥臭,而植物把垃圾当营养,把腥臭当芳香。这世界没有废物。只要是发生的,都是合理的;只要是存在的,都是必要的。每一种物质都有特殊的用途。动物不需要的,植物需要,动物和植物都不需要的,地母需要。许多生命都在逃避碱的伤害,但胡杨不逃避,胡杨选择了融合。你是一把火,我也变成一把火,你就烧不着我了。你是“苦难”,我比你还苦,你就苦不疼我了。胡杨让自己习惯于碱的味道,习惯于碱刺激亢奋的感觉。后来,胡杨决定把碱装在自己身上,那高大的躯干,仿佛一条背袋,胡杨把自己变成背负“苦难”赶路的人。碱被胡杨收缴,碱性就发作不起来了。胡杨把自己变成吸碱的磁石,使那些怕碱的生命得以安然生息。
胡杨带翅膀的种子天生会飞。大漠里的风,助推力极强,胡杨想到多远的地方去,愿望都可以实现,胡杨“跳槽”的能力比谁都强。但胡杨不喜欢“跳槽”,它喜欢“大漠落日”的悲壮,喜欢金沙劲舞的欢姿,喜欢会走动的沙丘神奇的活力,喜欢漠风激越悠扬的长号。当深秋来临,寒霜爬上枝头,胡杨便借助霜的能量铸造一身金币,展现生命的辉煌。有人把胡杨的孩子从荒漠掠走,植入风调雨顺的城市的街区和花园,胡杨在那里长得很茂,身材颀长,肌肤如玉。胡杨也懂养尊处优,但胡杨更习惯于那种“奇怪的甜”,只有那种奇怪的甜才能催生胡杨特有的风骨。
胡杨在坚守。为什么要守住那片不毛之地?因为不毛的土地需要绿色来拯救。需要,就是胡杨的选择。生命升华到一定层面,就变得非常简单了,简单的思想里只有“选择”,无需再问那么多“为什么”了。高尚的生命,高尚到一定高度,就变成了语言的矮子。智慧的生命,智慧高深到一定程度,就不再拥有智慧,智慧化作了单纯。
(节选自2011年第1期《散文百家》)
【小题1】如何理解“高尚的生命,高尚到一定高度,就变成了语言的矮子”?请结合文意加以简要的分析。(4分)
【小题2】为什么说“胡杨的坚守”,是“智慧地坚守”?(8分)
【小题3】文中写胡杨被植入城市的街区和花园,长得茂盛颀长,这样写有何用意?(6分)
【小题4】文章第二段说:“许多生命以为,胡杨是浸泡在苦难里的生命,表示莫大的同情和怜悯。”结合全文内容联系现实,谈谈你的看法。(7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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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共15分)
将开放透明进行到底
《南方周末》编辑部
5月24日,温家宝总理在映秀镇的废墟上主持了一次别开生面的记者招待会。“这次救灾采取了开放的方针。”总理宣布。作为开放的具体内容之一,总理说,“我们欢迎世界各国记者前来采访,我们相信你们会用记者的良知和人道主义精神,公正、客观、实事求是报道灾情和我们所做的工作。”
这是一次罕见的记者招待会。不仅因为它是在大地震废墟召开的,更因为它以开放为主题。它本身就是中国开放的象征,注定要成为传奇,写进历史。
汶川震痛。痛出一个新中国,这里的新中国首先是一个开放的中国,透明的中国。
不开放竟可以致人死命,不透明竟可以致人死命,大地震用无数的生命尤其是成千上万个孩子的生命作代价,给我们上了这一课。这是何其惨烈的一课,这一课让我们撕心裂肺,这一课让我们永生不忘。无数的生命尤其是成千上万个孩子的生命,一起趟开了一条血路,趟开开放的血路,趟开透明的血路。将开放进行到底,将透明进行到底,这样的呼声正成为我们社会的新共识,正汇聚成我们社会的最强音。
共和国历史上,从来没有什么时候,公民可以这样自发地组织起来广泛参与救灾;共和国历史上,从来没有什么时候,多支国际救援力量可以这样直达救灾现场;共和国历史上,也从来没有什么时候,信息可以这样广泛流通,媒体可以这样广泛追问。
而所有这一切,无疑,是因为中央政府自身的变革。中央政府不仅以救人为救灾的最高目标,从而在理念上完成了以生命价值为***特别强调两个永不改变:“我们在处理这些突发事件以及国内其他问题上,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不会改变,坚持对外开放的方针,永远不会改变。”从大地震的血泊中趟出开放的路,透明的路,从血泊中趟出一个新中国——这是中华民族悲壮的新生之路,舍此,我们已经别无选择。
(2008年5月29日《南方周末》有删改)
【小题1】文章说,“这次救灾采取了开放的方针”,从全文看,“开放”体现在哪些方面?请分点概括。(4分)
【小题2】文章为什么说“汶川震痛,痛出一个新中国”,请结合全文分析。(5分)
【小题3】这篇评论的语言热情洋溢,很有震撼力。请以第④、⑤段为例,从修辞运用和表达效果上作简要分析。(6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风把手艺刮进了天堂
葛水平
①谁把打铁声摁在了文明的喧嚣深处?
②此时的雨覆盖了这个山村的各个部位。那个叫铁匠铺的地方,蛛网上粘着许多小虫子,我能想象出当年铺子里的热闹,所有的人都是顶着雨声到来的。铁匠铺永远都是一个动词,动在雨声的浸淫之下,它的持续时间是那么久。红钢从烈火中钳制到铁砧上,锤起锤落,叮当磅礴,小锤点击,大锤紧跟。铁匠对于铁是一场浩劫般的惊扰。
③铁匠铺的热闹为什么总是在雨天里?因为雨胶住了农人的鞋。当然,更多的热闹是在冬季。真正的冬天开始了,北风呜呜吹过,一路卷起干枯的树叶和草根。农人看在眼里的活计都拾掇完了,那么收拾好残缺的农具,沿着蜿蜒曲折的路走进铁匠铺。一个长长的冬季,锄头、镢头、铁钎、镰刀,对于敏锐听觉的农人,大锤小锤的声音都是奢望,都是天籁,都是比时间要重要得多的来年春暖河开。轧钢淬火,好铁匠的声名是一把镢头能刨几亩地,钢水好能出活。铁匠是农耕文明的先驱,也是土地本身的选择。
④铁匠的另一生活是给马蹄钉蹄铁。牵马人站在铁匠铺门前,铁匠揽住马腿,削平蹄底的老皮。只见那铁匠把一排铁钉含在口中,肩膀顶紧马后胸,抱紧弯曲朝上的马腿,把蹄铁合紧马蹄,钉子穿入蹄铁的孔眼,那一片唾沫湿,随蹄铁直接钉入马蹄深处。铁匠此时有可能抬头看一下远处,廓外斜依的青山,风姿万千的杨柳,时光无时不在,无处不存,目无所视,手有所触,寸寸光阴,都只在盈手之间。那双手,就那么优雅而琐碎地生动着。
⑤那是一个打铁的镇子,每年的农历九月十三,一年一度的庙会开始,铁匠们聚集在集市上,搭起炉灶,燃起炭火,拉起风箱,将烧红的铁块放在砧子上,抡起铁锤,甩开臂膀,叮叮当当,各自施展本身的绝艺,吸引四外八省的商人前来交易。空气里弥漫着烧红的铁锈味,这气味又随着热风,浸入一切开放的空间。热浪一阵紧似一阵,像潮汐,奔来涌去。镇子上因为交易铁货,所有的木门、木窗户都钉了密麻麻的铁钉。嘎吱作响的铁门用劲推开时,门头上挂着南瓜大一个铁铃铛,如现代人的门铃。人勤的时候,铁铃铛像一树花,开得肆无忌惮,随风微颤,这家的热闹仿佛要挥霍尽铁匠最后的元气。
⑥铁门上的“铺首”给岁月古拙沧桑之感。铺首上兽首衔环,作为龙的九子之一,其“形似螺蛳,性好闭,故立于门上”,包含在形式里的内容,即以螺之闭来强调门之闭。“守御”慎闭塞,闭藏周密。铺首将一种精神,在朱漆的、黑漆的门扇上展示了几千年,它透露着属于“中华门文化”精髓的东西,由铁匠铺锻打出形。
⑦铺首造型之精美,以庙宇皇宫大门所饰用者为华贵。铺首在朱漆宫门上,同金色门钉相互映衬,显示出皇家建筑的帝王气派。汉代司马相如《长门赋》“挤玉户以撼金铺兮,声噌吰而似钟音”,描写了叩响门环时玉户金铺的视觉效果和金属碰撞的听觉效果。皇家流落到民间的东西少,尤其是金子做的,如果不是含了足量的铜,那响声能否出得来还是两说。我喜欢民间的铁铺首,轻叩门环的响在夜静的时候是压得住黑暗的,可以使走向村子的东西远远停住,也可以让它们悄无声息地融进墙影尘土里不再出现。在民间,更多的是铁匠铺里的手艺,也只有铺首可以抬高铁匠的文化素养。
⑧我在夜空下看到过最壮丽的铁花,化开的铁水由匠人拍打进夜空,那是堪与秋日丰收无垠的繁华相媲美的一种壮观,一种极为阔大的气象,看的人和被看的人嘴都咧开很大,铁花承载了他们的笑脸,如此夺目。
⑨我把铁匠铺子想得过于富有了,只想用文字的方式去理解他们,但毕竟是一个远去了的把文明活在骨子里的年代。如今的村子里再没有铁匠铺子里打铁的声音,没有了铁匠铺子,似乎整个村子里都没有了声音。铁铺首全锈烂了,铁钉子换成了膨胀螺栓,五毛一斤的旧门板买了用去烧木炭。当下,我们丧失了许多滚滚红尘中大汗淋漓的辉煌,恰恰可能是有关生命最高秘密的隐喻和福音。我不能知。在衰败中,唯一不想放弃的是想入非非。若干年后,我不知道,我还有没有能力拥有这个成语。
【小题1】简要分析第一段在文中的作用。(4分)
【小题2】第⑨段中,作者说“我把铁匠铺子想得过于富有了”,结合全文,说说“富有”表现在哪些方面。(4分)
【小题3】赏析文中的画线句子。(4分)
(1)铁匠铺永远都是一个动词。(2分)
(2)时光无时不在,无处不存,目无所视,手有所触,寸寸光阴,都只在盈手之间。(2分)
【小题4】结合文本,谈谈文章以“风把手艺刮进了天堂”作标题有什么好处。(6分)

同类题3

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那些造就天才的疾病
夏志
前阵子有条新闻,美国有个名叫贾森·帕吉特的中年男子出了本书,说自己12年前遇袭,脑后挨了一闷棍,醒来后变成了数学达人,满眼都是数学公式,洗澡的水流在他眼里都变成了直线。功能性磁共振成像技术扫描结果显示,帕吉特的左脑非常活跃。那一闷棍似乎改变了他的脑部结构,使他变成了数学天才。
医学界将帕吉特的这个症状称为后天性学者症候群,有专家认为,这是大脑的代偿性机制在运作——当右脑受损后,左脑负责弥补右脑失去的功能,从而激发了大脑的潜能。据悉,截至2014年,全世界约有40名后天性学者症候群患者。
有人说,上帝给你关上了一扇门,就会为你打开一扇窗。同理,他让你成为一名天才,或许会拿走你的一些什么,比如健康,或是让你拥有许多怪癖。拿帕吉特来说,他称自己在被袭后变成内向宅男,不爱见人,还用毯子盖住窗户,有洁癖,洗手时经常搓到双手发红。
同样能造就天才的还有艾斯伯格综合征、自闭症、威廉斯氏综合征、马凡氏综合征等,上帝拿来与之交换的条件各不相同。
说起艾斯伯格综合征,这是一种精神上孤僻的状态,被定义为“没有智能障碍的自闭症”,由奥地利精神病专家汉斯·艾斯伯格于1944年首次发现。据悉,爱因斯坦、牛顿、凡·高、莫扎特都是这一病症的疑似患者。
艾斯伯格综合征患者专注于特定的事物,同时存在社交和沟通上的障碍,但智力与常人一样或高于平均水平。他们无法理解常人言语、字面意思以外的表达形式,比如表情、目光等,且自我情绪控制能力较差。艾斯伯格综合征的致病原因可能有许多,如遗传基因、生物化学污染、滤过性病毒、妊娠期和分娩时出现的一些问题等,患病概率为0.7%。
提起自闭症,又是另一个概念了。它与艾斯伯格综合征有点相似,但并不等同。有人说,自闭症患者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而艾斯伯格综合征患者则是努力让自己的小世界能够与外面的大世界融合。
自闭症是一种因神经系统失调影响到大脑功能而导致的终身发展障碍,症状在3岁前出现,患者有社交和沟通障碍,喜欢做重复单调的动作。其发病原因为遗传基因、脑部疾病或创伤及其他生理原因。有些自闭症患者具有某方面的天赋,比如音乐、数学。电影《雨人》中的“白痴天才”雷蒙就是自闭症患者。
一项发表在《美国医学会杂志》上的研究称,遗传因素与环境因素共同作用,导致了自闭症的形成。大体说来,其成因中,遗传因素仅占一半,而各种环境因素,如新生儿时期的并发症、个人社会经济地位、父母的健康状况以及生活方式等,则同样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也占到了一半。
还有一个威廉斯氏综合征。它盛产音乐天才,是一种先天性疾病,由基因排列失常造成。这种患者的发病率约为两万分之一,虽说是由于出生时体内的7号染色体少了20个基因所致,但较少源自遗传。威廉斯氏综合征患者多半有学习障碍,却是“社交达人”,独处反而会不安。他们似乎天生就有音乐细胞。
最后一个我所能想到的天才病症,就数马凡氏综合征了。它是一种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疾病,马凡氏综合征的患者有手指和脚趾较长,手臂平伸时长过身高等特征,估计中国每10万人中有17人会患此病。患者最大的生命威胁来自血管病变,如治疗不及时,寿命将止于30岁左右。从病症上来看,双手过膝的刘备、小手指特长的著名意大利小提琴家帕格尼尼、美国女排著名主攻手海曼、美国游泳健将菲尔普斯都疑似患有此病。
天才的诞生总伴随着遗憾,而且这些病症目前是较难治愈的。尽管如此,也有不少人对其灿烂人生心生羡慕。其实普通人也能拥有闪耀的人生,如果你对某个事物很感兴趣,不妨疯狂地投入尝试,忘我地努力付出,定会有所收获。
【小题1】下列对那些造就天才的疾病,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    )
A.后天性学者症候群就是大脑的代偿性机制在运作——当右脑受损后,左脑负责弥补右脑所有的功能,从而激发了大脑的潜能的一种症状。
B.艾斯伯格综合征被定义为“没有智能障碍的自闭症”,它与自闭症在社交和沟通上存在障碍方面有点相似,但并不完全相同。
C.威廉斯氏综合征盛产音乐天才,是一种先天性疾病,由基因排列失常造成,基本源自遗传。
D.马凡氏综合征是一种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疾病,马凡氏综合征的患者有手指和脚趾较长,手臂平伸时长过身高等特征,患者最大的生命威胁来自血管病变,寿命一般不超过30岁。
【小题2】下列对本文有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美国男子贾森·帕吉特12年前遇袭,脑后挨了一闷棍,那一闷棍好像改变了他的脑部结构,使他变成了数学达人,但他的性格和生活习惯随后也发生了一些改变。
B.艾斯伯格综合征患者存在社交和沟通上的障碍,他们无法理解常人言语、字面意思以外的如使眼色、做鬼脸等表达形式的含义,且自我情绪控制能力较差。
C.自闭症是一种因神经系统失调影响到大脑功能而导致的终身发展障碍,在自闭症患者中,有一半人是遗传因素致病,另一半人是环境因素致病。
D.威廉斯氏综合征患者和艾斯伯格综合征患者的某些症状相反,他们半数以上有学习障碍,却是“社交达人”,独处反而会不安。
【小题3】下列对本文内容的理解与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因为艾斯伯格综合征和自闭症的致病原因中都有遗传因素,所以造成艾斯伯格综合征患者和自闭症患者的症状有相似之处。
B.马凡氏综合征也是容易产生天才的一种病症,从病症上来看,双手过膝的刘备、小手指特长的著名意大利小提琴家帕格尼尼、美国女排著名主攻手海曼、美国游泳健将菲尔普斯都疑似患有此病。
C.据悉,截至2014年,全世界约有40名后天性学者症候群患者。他们在成为天才的同时,或许会失去一些东西,如健康,沟通能力,或是拥有许多怪癖。
D.具有文中所列病征者不一定都有天才的表现,所谓“天才”,更不都是具有上述病征者。普通人如果对某一感兴趣的事物疯狂地投入,说不定也能成为某一领域的“天才”。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马尔克斯,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
陈众议
马尔克斯走了。然而,只要我们还记得他的名字,就会不断地询问:他留下了什么?他留下的当然是作品,但又不仅仅是作品。1965年10月的一个周末,幸运女神真正眷顾了马尔克斯。那天是晴日,他和妻子梅赛德斯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驱车从喧闹的墨西哥城到风景如画的阿卡布尔科过周末。行至半途,马尔克斯突然产生了灵感。他以前所未有的激情对梅赛德斯说:“请给我10个月时间,我的小说着床了。”说罢,他掉转车头,匆匆赶回了墨西哥城,把自己关进了狭小的书房——他的“魔巢”。待他抱着一叠厚厚的书稿出现在众人面前时,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18个月。稿子是打印出来的,一式两份。他把两份稿子全部交给了梅赛德斯说:“给你。”
他明显瘦了,而且胡子拉碴,像漂流回来的鲁滨逊。梅赛德斯接过书稿后开了一句玩笑:“是难产。”除此之外,他们就再也说不出别的话来了。他们不知道是应该庆祝还是应该哭泣。其时,梅赛德斯变卖了所能变卖的一切,而且已经债台高筑。为了不影响丈夫写作,她卖掉了汽车和一切值钱的家当,咬牙坚持了漫长的18个月。
《百年孤独》上市不足一周后,马尔克斯走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街头,忽然听到有人像发现了奇迹似的大声嚷嚷起来:“瞧,他就是《百年孤独》的作者!”书刚上市就被人认出自己,那天,马尔克斯生平第一次真正感受到了成功的喜悦。
于是,马尔克斯成了这个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之一,各种文化出版机构争相邀请。同时,他又矛盾地成了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人之一,只有到了这时他才真正懂得:做个凡人是多么幸福!从此往后,他的一举一动都在人们的关注之下,他将不得安宁。他们怀着各自的目的,毫不客气地侵占他的时间,把他变成了歌星一样的公众人物。
这样的情况在他1982年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又一次达到高潮。面对各色不速之客,马尔克斯不得不“退避三舍”。1983年初至1985年中,他离群索居,在卡塔赫纳一个面向大海的书房里,按照自己惯常的时间表工作:从周一到周六,从早晨8点到下午3点。如果因事致使工作被耽误,他总设法在第二天予以弥补。
马尔克斯从文60余年,屈指算来,大约有十几部长篇小说、数十篇中短篇小说和各色脚本、随笔、评论及新闻稿若干。这么一个作家,从地球的另一端旋风般进入中国,不仅风靡一时,而且落地生根。这不可谓不魔幻。但这是有历史原因的。首先,20世纪80年代,冷战尚未结束,东西方两大阵营和全世界对以马尔克斯为代表的拉美作家的评价都非常高,甚至超乎寻常的高度一致。这客观上对他进入中国起到了推动作用。其次,拉美作家的成功对中国作家无疑既是鼓励,又是鞭策。再次,他的作品确实不同凡响。中国受马尔克斯和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影响的作家何止莫言、阎连科或阿来、陈忠实,其中尤以“寻根派”为甚。莫言获得诺奖前不久说,终于读完了《百年孤独》,“当初生怕读完了它,自己就不会写小说了”。20世纪80年代,中国读者对马尔克斯没有理解得那么深,他们更关注他作品的形式,比如结构、技巧。直到90年代,人们才开始注意到拉美文学更为本质和深层次的精神诉求:《百年孤独》及其所代表的拉美文学在借鉴西方现代文学形式技巧的同时,并没有放弃民族大道;没有放弃替一个民族,甚至整个美洲大陆代言的责任感、使命感。这种使命感触动了中国作家。以莫言为例,他的中后期作品主要写本土内容,将注意力转向本土资源,甚至于童年时期听过的神怪故事。这并非是简单模仿,用莫言的话说,他是在跟马尔克斯搏斗,这种搏斗即为摆脱其影响,也为寻找属于自己的主题——替民族发声、替民族治病、承担家国道义的雄心壮志。 (有删改)
相关链接:
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文中称马尔克斯),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在波哥大大学攻读法律期间开始文学创作。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代表作有《百年孤独》(1967年)、《霍乱时期的爱情》(1985年)。2014年4月18日,病逝于墨西哥城,享年87岁。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作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人物的马尔克斯以一部《百年孤独》而闻名于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他又创作了《霍乱时期的爱情》,可见其创作生命力之旺盛。
B.马尔克斯原计划10个月创作完成的《百年孤独》,实际用了18个月,因为多出了8个月,造成梅赛德斯卖掉了汽车和一切值钱的家当,债台高筑。
C.在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马尔克斯声名鹊起,门庭若市,为躲避各种不怀好意的拜访者,他不得不离群索居,寻找安宁。
D.马尔克斯的作品进入中国后风靡一时,对中国作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先是作品的形式被关注,后是作品的精神本质被关注。
E.马尔克斯的作品从拉美传入中国,并且他的魔幻现实主义的写作方式深刻影响了中国人,这里面有除了作品本身以外的其他原因。
【小题2】哪些原因促成了马尔克斯的成功?有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文章详细写了《百年孤独》诞生的过程,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小题4】作者曾说马尔克斯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同时又是这个世界最孤独的人,两者是否矛盾?请结合材料和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5

文学作品阅读(22分)
我 的 同 班
冰 心
L女士是我们全班男女同学所最敬爱的一个人。大家都称呼她“L大姐”。她是闽南人,皮肤很黑,眼睛很大,说话作事,敏捷了当。在同学中间,疏通调信、排难解纷,无论是什么集会,什么娱乐,只要L大姐登高一呼,大家都是拥护响应的。
在医预科的末一年,有一天,我们的班导师忽然叫我去见他。在办公室里,他很客气的叫我坐下,婉转的对我说,校医发现我的肺部有些毛病,学医于我不宜,劝我转系。这真是一个晴天霹雳!我要学医,是十岁以前就决定的。因我的母亲多病,服中医的药不大见效,西医诊病的时候,总要听听心部肺部,母亲又不愿意,因此,我就立下志愿要学医,学成了好替我的母亲医病。在医预科三年,成绩还不算坏,眼看将要升入本科了,如今竟然功亏一篑!从班导师的办公室里走出来的时候,我几乎是连路都走不动了。
在生理学实验室。我说:“L大姐,我不能同你们在一起了,导师不让我继续学医,因为校医说我的肺有毛病……”L大姐愕然,说“不是肺痨吧?”我摇头说:“不是,据说是肺气枝涨大……无论如何,我要转系了,你看!”L大姐沉默了一会,便走过来安慰我说:“可惜得很,像你这么一个温和细心的人,将来一定可以做个很好的医生,不过假如你自己身体不好,学医不但要耽误自己,也要耽误别人。同时我想信你若改学科,也会有成就的。人生的路线,曲折得很,塞翁失马,安知非福?”
她赶紧又加上一句:“你素来对文学就极感兴趣,我常常觉得你学医是太可惜了。”我听了大姐的话,转入了文学系。在她指导鼓励之下,我渐渐地消灭了被逼改行的伤心,而增加了写作的勇气。至今回想,当时若没有大姐的勉励和劝导,恐怕在那转变的关键之中,我要做一个颓废而不振作的人吧!在我教书的时候,L大姐已是一个很有名的产科医生了。在医院里,和在学校里一样,她仍是保持着领袖的地位,作一班大夫和护士们敬爱的中心。在那个大医院里,我的同学很多,我每次进城去,必到那里走走,看他们个个穿着白衣,挂着听诊器,在那整洁的甬道里,忙忙地走来走去。闻着一股清爽的药香,我心中常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如同一个受伤退伍的兵士,裹着绷带,坐在山头,看他的伙伴们在广场上操练一样,也许是羡慕,也许是伤心,虽然我对于我的职业,仍是抱着与时俱增的兴趣。
抗战前一个月,我从欧洲回来,正赶上校友返校日。那天晚上,我们的同级有个联欢会,真是济济一堂!十余年中,我们一班同学,差不多个个名成业就,儿女成行(当然我是一个例外),大家携眷莅临,很大的一个厅堂都坐满了。觥筹交错,童稚欢呼,大姐坐在主席的右边,很高兴地左顾右盼,说这几十个孩子之中,有百分之九十五是她接引降生的。酒酣耳热,大家谈起学生时代的笑话,气氛愈加热烈了。主席忽然起立,敲着桌子提议:“现在请求大家轮流述说,假如下一辈子再托生,还能做一个人的时候,你愿意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大家哄然大笑。于是有人说他愿意做一个元帅,有人说愿做个百万富翁……轮到我的时候,大姐忽然大笑起来,说:“×××教授,我知道你下一辈子一定愿意做一个女人。”大家听了都笑得前仰后合;当着许多太太们,我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我也笑着反攻说:“L大夫,我知道你下一辈子,一定愿意做一个男人。”L大姐说:“不,我仍愿意做一个女人……”
盛会不常,佳时难再,那次欢乐的聚会,同班们三三两两的天涯重聚,提起来都有些怅惘。事变后,我还在北平,心里烦闷得很,到医院里去的时候,L大姐常常深思的皱着眉对我们说:“我呆不下去了。这里不是‘生’着,只是‘活’着!我们都走吧,走到自由中国去,大家各尽所能,你用你一枝笔,我们用我们的一双手,我相信大后方还用得着我们这样的人!”大家都点点头。我说:“你们医生是当今第一等人材,我这拿笔杆的人,做得了什么事?假若当初……”大姐正色拦住我说:“×××,我不许你再说这些无益的话。你自己知道你能做些什么事,学文学的人还要我们来替你打气,真是!”
一年内,我们都悄然的离开了沦陷的故都,我从那时起,便没有看见过我们的L大姐,不过这个可敬的名字,常常在人们口里传说着,说L大姐在西南的一个城市里换上军装,灰白的头发也已经剪短了。她正在和她的环境,快乐地、不断地奋斗,在蛮烟瘴雨里,她的敏捷矫健的双手,又接下了成千累百的中华民族的孩童。她不但接引他们出世,还指导他们的父母,在有限的食物里,找出无限的滋养料。她正在造就无数的将来的民族斗士!
我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回到故都重开级会的时候,我能对她说:“L大姐,下一辈子我情愿做一个女人,不过我一定要做像你这样的女人!”
(选自《冰心散文》浙江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6分)
A.“如同一个受伤退伍的士兵,裹着绷带,坐在山头,看他的伙伴们在广场上操练一样”,形象地表现了我被逼改行以后的颓废而不振作的状态。
B.“L大夫,我知道你下一辈子,一定愿意做一个男人。”是以世俗的眼光看妇产科医生职业,以为不如“大元帅”、“百万富翁”、“教授”等伟大荣耀。
C.文章开头说“L大姐是我们最敬爱的一个人”,结尾说“下一辈子我情愿做一个女人,不过我一定要做像你这样的女人!”首尾呼应,深化了文章的主题。
D.作者文笔清新婉丽,语言质朴典雅,主要运用肖像描写、细节描写来刻画L大姐可亲可爱的形象。
E.我从小就立志学医,但并不是像鲁迅先生那样学医是为了救治像亲人似的被庸医所误的病人的疾苦,战争时候便去当军医。
【小题2】对文中“这里不是‘生’着,只是‘活’着!”这句话如何理解?请做简要阐释。(4分)
【小题3】简要分析文中L大姐这一人物形象。(8分)
【小题4】请简要概括文章后半部分所反映的当时中国的社会现实。(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