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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花子
林清玄
三年前我退役,背着袋子要北上的时候,爸爸取出一罐小瓶子,里面是他亲手培养出来的花子,他小心翼翼地交给我说:“你到台北后,如果有一个花园,就把它种了。”我便带着这个小瓶子和一袋故乡的泥土上台北。
我很想马上把它种了。
可是上台北后,一直过着租赁的日子,住在小小的公寓中,难得找到一撮土地,更不要说一个花园了。那罐父亲的花子便无依地躺在我的袋中,随着我东飘西荡。每次搬家看见那些花子,就想起每日清晨在花园中工作的父亲,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一个花园呢?我总是想着。
最近,我找到一个有花园的房子,又因为工作忙碌,就把它摆在鞋柜子里,有一天,我拉开鞋柜看到那一罐花子和那一袋泥土,就把它洒在家前的花园里。
那时候已经是严冬了,花子又摆了三年,到底会不会活呢?我写信告诉爸爸,爸爸写了一封信来说:“只要有土地,花子就可以活。”他又附寄来一包肥料。
我每天照料着那一片洒了花子的土地,浇水、施肥,在凛冽的寒风中,我总是担心着,也许它就会埋在土地里断丧了生机吧!
在冬天来临的第二个月,有一天我开窗的时候,突然发现了一群花子吐了新芽,那些芽在浓密的花园里,嫩绿到教我吃惊,是什么力量,让那一罐从南台湾带来的花子,在北地的寒风中也能吐露亮丽的新芽呢?
花子吐芽的那几日,我常兴奋得无法睡去,总惦念着那些脆弱的花芽,而那是什么样的花呢?我问爸爸,他说:“等它开了花,你就知道了。”
那个小小花圃中的芽长得出乎意料的快,我几乎可以体知它成长的速度,每天清晨,我都发现它长大了,然后我便像每天面对一个谜题,猜想着那是什么花,猜想着父亲送我这些花是什么用意。我急于知道那个谜题,就更加体贴那些花。
慢慢的,花长大了,我才知道那是一些茼蒿菜,茼蒿菜是一种贱菜,在乡下,它最容易生长,价钱最便宜,而父亲竟把它像礼物一样送给我,那样的珍贵,也许父亲是要我不要忘记自己的土地吧!
我舍不得吃那一亩茼蒿,每天还是依时浇水看顾,茼蒿长大了,我从来没有看过那么好看的茼蒿,在市场上,茼蒿总是零乱的、萎缩的;在土地上茼蒿则是那么美丽而充满生机。
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茼蒿就在寒冷的冬天里开了花,那花,是鲜新的黄色,在绿色的枝梗上显得格外温暖,我想到,这么平凡的茼蒿花竟是从远地移种,几番波折,几番流转,但是它的生命深深地蕴藏着,一旦有了土地,它不但从瓶中醒转,还能在冷风中绽放美丽的花朵。
茼蒿花谢了,在花间又结出许多细小的黑色的花子,它看起来那么小,却又是那么坚韧。我把它收藏在父亲当年赠我花子的瓶中,并挖了一舀泥土——是家乡的泥土和客居的泥土混成的泥土。
或者有一天,我仍要带这花子和这泥土到别地去流浪,或者有一天,这带自故乡根种的花子,然后在异乡土地结成的花子,会长在另外的土地上。
人也是一个平凡茼蒿的花子,不管气候如何,不管哪里是落脚的地方,只要有生机沉埋心中,即使在陌生的土地上,它也会吐芽、开化,并且结出新的花子。
我仍然把花子放在鞋柜里,每日穿鞋时我就能看见它。
我就会想起我的父亲,和他耕作的故乡的土地。
【小题1】.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2分)
(1)那罐父亲的花子便无依地躺在我的袋中,随着我东飘西荡。
(2)那些芽在浓密的花园里,嫩绿到教我吃惊。
【小题2】文章第五段开头写道:“那时候已经是严冬了,花子又摆了三年,到底会不会活呢?”综观全文,这句话有哪些作用?(3分)
【小题3】请联系全文简要分析结尾一段的好处。(3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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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寻找地底的另一个生物圈 吴再丰
近年来,人们得知在地底深处,没有阳光和氧气,且高温、高压的严酷环境中,出乎意料地生息着各种微生物。它们完全不享受太阳的能量,大多是靠从地球内部涌现的化学能量合成有机物来生存。这样的生活方式彻底推翻了我们此前掌握的科学知识,可谓是新的生命的形式。
地下的温度随着靠近地球内部的热地幔而升高,每距地表深1000米,地温约上升20℃至30℃。我们知道现阶段生物生长的最高温度记录是113℃,所以乐观地估计生物生长的最高温度值是120℃至150℃,由此认为在距地下5000米左右的地方仍是微生物可能生息的环境。如果估算这样的地下微生物的生物量,有可能是远远超过迄今为止所知道的陆上或海上的生物量总和。地下生物圈是地球最大的生物圈,这是地球上留下的至今尚未开拓的巨大生物圈。
地表附近的水,例如在农田中,每毫升有100万~1000万个微生物。据科研机构的调查结果,出乎意料的是这个值几乎到地下840米不变。甚至在近1000米的地下,生存着几乎与地上同样数量的微生物。地下微生物的住处是在地下的岩石等缝隙空间。因微生物的尺寸是1微米左右,所以只要有此尺寸大的缝隙、裂缝和水,微生物就有存在的可能性。
那么,在地底的大量生命是怎样维持生命的呢?其方法是靠地底的岩石营养为生。所谓岩石营养是从无机物(二氧化碳)合成有机物。生存在无太阳和氧的地底的岩石营养生物将氢或甲烷、硫化氧等氧化获得化学能量。氧化剂使用尽可能有的二氧化碳和硫酸、硝酸、铁、锰等一切物质代替氧。这样获得化学能量的生活方式称之为“靠地球为生”的生活方式。
地下是高温、高压,既无氧又无光的严酷环境。在讨论地下生物圈的物理量同时,还应想到地下生物是地球诞生的原始生命的直系子孙,而非地上生物。不仅如此,作为地球生物圈角落的地底那样的极限地带,也是与外星世界的交接处。地球上生命的起源是怎么回事?要了解这个,知道极限环境下的生物是重要的。地球内部的巨大生物圈为我们探索生命起源乃至外星生命存在的可能性提供了线索,也是留在地球上尚未开拓的广阔边界。 (选自《百科知识》2009年03期,有删节)
【小题1】从原文看,下列对于“地底生物圈”的说明,正确的一项是
A.地底生物圈的生物生长的最高温度估计在120℃至150℃之间,最深处可能在距地下5000米左右的地方。
B.地底生物圈的生物生活在地底深处无氧、高温、高压的环境中,它们不依赖太阳能而生存,而靠从地球内部涌现的化学能量合成有机物来生存。
C.地下微生物生存在1毫米的、有缝隙、裂缝和水的地下岩石中。
D.地底生物圈是地球最大的生物圈,其中微生物最多,数量估计可能远远超过陆上或海上的生物量的总和。
【小题2】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农田往下840米的水中,根据科研机构调查,每毫升有100万~1000万个微生物。在近1000米的地下,生存着几乎与地上一样的微生物。
B.地底微生物的生活方式颠覆了我们此前掌握的科学知识,可以说是新的生命的形式。
C.地底的大量生命是靠从无机物(二氧化碳)合成有机物为生。这样获得化学能量的生活方式称之为“靠地球为生”的生活方式。
D.我们要知道地底环境下的生物是可以更加了解地球上生命起源的问题。
【小题3】根据原文的信息,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地底微生物完全无需太阳能。大多是利用地球内部涌现的化学能量合成有机物来生存。
B.传统意义的生物圈,主要是在陆上或海中,其中的生物都是利用太阳能生活。
C.对地球微生物的起源研究可以让人类找到如何摆脱能源日渐减少的困境的办法,使人类走出依赖太阳能生活的潜在危机。
D.地球生命起源的生活环境与地底生物圈的生活环境都属于极限环境,高温、高压,既无氧又无光。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小巷幽幽
王本道
碧水泱泱的辽河从城中穿过,河的两岸是城市的南北两区。南区是新城区,大道通衢,楼宇林立。北区是老城区,变化不大。紧邻辽河右岸大堤不远,有一处不成格局的平房区。那里的房屋高矮不等,样式各异,有尖顶、“北京平”,还有用红砖、油毡搭建的简易房,看上去足有百余户人家。巷路很窄,两辆自行车迎面驶来,骑车的人都要小心翼翼用手搂着车闸。路面年久失修,坑坑洼洼裸露着砂砾。每天,小巷两旁的人家都起得很早,打开院门忙着各自的事情,日复一日。
巷口偏南处有一幢东西狭长的院落,入夏后小叶杨树探出墙头,在晨风中低声细语。院子里是几间低矮老旧的平房,木框玻璃窗擦拭得光洁可鉴。房前屋后虽很狭窄,却栽种着菠菜、白菜、小葱等应季菜蔬,窗台上摆满了不知名的草花,温馨恬静。再往深处看,里院堆满废旧物品,一捆捆旧纸板、报纸、玻璃瓶、塑料瓶、易拉罐摆放得井然有序。一对年轻夫妻正忙活着分类包装旧物。早上五点多,男的蹬着三轮车走街串巷收废品,晚上抹黑才回;女的在家里分拣整理废品。清晨丈夫外出,妻子总要倚着院门目送他骑上三轮车。暮色降临,巷子里一片漆黑,小院门楣上总有一只奶黄色的门灯亮着,给丈夫照着归家的路。
春夏之交的一天,外面狂风暴雨,小巷里忽然断电。妻子将整理好的废品苫上防雨布,开始担心丈夫归家途中是否会淋着雨,道路是否湿滑。忽然想起去年丈夫收废品时收到一只从前乡下人用的“马灯”,既防风又防雨,赶忙找了出来,又到邻家要了点柴油,麻利地做好灯捻,点亮后挂在了院门上。疾风暴雨之中,那晃动摇曳的灯光,温情脉脉,给雨中归来的丈夫带去了无尽的力量。
据说这个平房区曾是十分光鲜的地段,四十多年过去,逐渐成了外来务工者聚居的地方。木匠、瓦匠、油漆匠、水暖工、房屋维修工等无所不有,做各种小食品、小生意的人更是不可胜数。大家亲密无间,见难相帮,每家的小院和陋室都整修得有条不紊,窗明几净,门前即便有一寸土地,也要栽上几棵葱,种上几棵倭瓜、葫芦。晚饭后的光景和美闲适,有的漫步小巷,有的聚众下棋、打扑克,有的扎堆侃大山,也有小情侣专拣犄角旮旯说些亲热话。巷中央有位老大嫂常把一架老式缝纫机搬出家门,支起太阳伞做些缝缝补补的活,扦个裤脚、换个拉链只收一两块钱。有人忘记带零钱,露出尴尬的笑脸,大嫂也只是一挥手:“远亲不如近邻,这点小事算个啥呀!”
高考的第一天,清晨我照例沿小巷走向辽河右岸大堤。路过一家门前,见一对中年夫妇正忙着往外搬东西。门前停放着一个用三轮车改装成的工作间,装有各种炊具和餐饮作料。这两位是做家乡特色小吃“六合饼”的,天不亮就将六种杂粮磨成的面和好,赶着去早市边烙边卖,生意很是红火。此时,一个姑娘也在一旁帮着装车。姑娘看起来十八九岁的样子,齐颈短发,眉目清秀,穿着高中校服。女主人搭着话:“姑娘今天就要去考大学了,我俩又不能耽误生意去陪她,大家都特意早起了一会。”一会儿工夫,夫妇俩装好车准备出发,小姑娘道:“爸妈慢走啊,晚上听我的好消息。”车上的女人拉着女孩的手连声说:“闺女放宽心,不管考出啥样的结果,爸妈都满意!”
太阳渐渐升高,微风送来阵阵野花、青草、河水混杂的馨香。这十里长堤旁的小巷虽简陋狭窄,每天演绎着的却是俗世间最美的画卷。小巷里的人,日子过得不算富裕,各有许多困难和曲折,但是他们心中都充溢着温暖和爱,于是,眼前便总有一分明媚与妖娆。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本文描绘了老城区一幅幅朴素而温馨的画面,小巷简陋狭窄却幽静整洁,居民生活艰苦却勤奋热情,洋溢着类似《边城》里的人情美。
B.作者在叙事上尽量避免居高临下的说教和浅表直露的煽情,而代之以布衣平民多见的“娓娓道来”,行文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
C.本文开头将辽河两岸新老城区加以对比,然后引出对小巷“明媚与妖娆”的细致描写,表现美好人情不会因城市化建设而淡化的主题。
D.从选材上看,作品能够贴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心灵世界,真实典型,点面结合,形散而神聚,因而较好地凸显了作者的主要创作意图。
【小题2】结合上下文,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小题3】本文原题为“陋巷”,后改为“小巷幽幽”。你认为这样改的用意是什么?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1951年2月,爱因斯坦到美国波士顿的麻州综合医院接受最新的脑电图仪(EEG)检验。研究人员测出他的脑电图(俗名“脑波”)背景值之后,就请他思考科学问题,让仪器描绘出他大脑的活动模式。爱因斯坦在心里解一元二次方程式,仪器指针就剧烈地上下震荡,研究人员正在赞叹自己竟然有幸目睹绝世天才脑子的活动情形,指针忽地平静下来。研究人员立即上前问他正在想什么,仪器居然测不到。爱因斯坦回答道,他听见了雨声,才想起雨鞋套忘在家里了。 
1955年4月18日凌晨1:15,爱因斯坦在普林斯顿医院撒手人寰,病理科主任哈维医师进行验尸,爱因斯坦的好友兼遗嘱执行人内森取得了爱因斯坦长子汉斯的同意,将爱因斯坦的脑子取出,留给科学界做研究。
根据哈维的记录,爱因斯坦的脑子重1230公克,低于男人的平均值。哈维简单地测量了这个脑子后,除了拍照存真,还请了一位画家为它做素描。然后,他将整个脑子切成240块,每一块的位置都有详细记录。最后,他找上宾州大学一位他信任的实验室技师,进一步处理那些脑块,并选择代表脑子各个部位的脑块,制作一组切片,固定在供显微镜观察的玻璃片上。
于是爱因斯坦的大脑分别装进了10个储存组织学切片的盒子里,以及两个大玻璃瓶中。哈维将切片分送给他认识或信任的研究人员。
直到1985年,第一篇爱因斯坦大脑的研究报告才问世,由美国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的神经科学家戴蒙教授领衔。她的团队检验了四块爱因斯坦大脑的皮质,分别代表左右前额叶上段与顶叶下段,以另外11人做对照组。 
他们发现,爱因斯坦的左顶叶,神经元与神经胶细胞的比例小于常人。神经胶细胞是神经元的支援细胞。根据过去的研究,哺乳类神经元与神经胶细胞比例,从小鼠到人有逐步降低的趋势,有些学者因而推测,神经元执行的功能越复杂,越需要神经胶细胞的支持。也就是说,在哺乳类中,神经元与神经胶细胞比例可当作反映智力的量表。 
此外,从神经解剖学来说,顶叶下段皮质是听觉、视觉、触觉信息汇聚之处,我们又有神经心理学病例,显示顶叶下段受伤后,病人就无法进行复杂的思考,阅读、写字、计算能力都受损。作者再从爱因斯坦的夫子自道,推论他的思考模式基本上反映了顶叶下段皮质的功能,因此爱因斯坦的革命性成就,与这个组织学发现有因果关联了。 
第二篇研究论文发表于1996年,作者是阿拉巴马大学柏名顿分校神经学助理教授安德森。他发现,爱因斯坦的右前额叶皮质(运动区)比对照组薄,可是皮质中的神经元数量与对照组无异。换言之,爱因斯坦的大脑皮质中,神经元密度较高。安德森医师推论,这表示爱因斯坦大脑皮质神经元有较佳的传讯效率,因而可以解释爱因斯坦的超卓天才。 
最幸运的研究者是加拿大汉米尔顿麦克马斯特大学的维特森博士。虽然哈维只给了她19块爱因斯坦的大脑,可是哈维在切开大脑之前拍摄的照片与记录,也借给了她。因此她得以研究爱因斯坦大脑的整体形态。 
维特森指出,爱因斯坦大脑的顶叶异常发达,在形态上也有特异之处,例如侧脑裂并不明显,特别是左半球。因此顶叶下段皮质中的神经元易于相互联系,我们的视觉——空间认知、数学思考、运动知觉,极端依赖大脑顶叶下段皮质,爱因斯坦在这些认知域中表现的超卓智力也许与他顶叶下段不寻常的形态有关。 
1999年,这篇论文在知名的国际学术期刊《柳叶刀》发表,维特森一夕成名,成为各大媒体竞相报道的对象。
(摘自《参考消息》,略有改动)
【小题1】对文中画线句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神经元与神经胶细胞比例小,反映出智力水平低。
B.神经元与神经胶细胞比例大,反映出智力水平低。
C.神经元与神经胶细胞比例小,反映出智力水平高。
D.神经元与神经胶细胞比例大,反映出智力水平高。
【小题2】下列不属于爱因斯坦“天才脑子”的一项是(  )
A.爱因斯坦的脑子重量低于男人的平均值。高#考¥资@源 网
B.爱因斯坦的左顶叶,神经元与神经细胞比例小于常人。
C.爱因斯坦顶叶异常发达,其下断皮质功能正常。
D.爱因斯坦神经元密度较高,有较好的传讯功能。
【小题3】下列说法与原文意思不相符的一项是(  )
A.哈维主任最先为爱因斯坦验尸,并为其称脑重、拍照片、请人做素描、制作切片等。
B.戴蒙教授及其团队研究发现,爱因斯坦的左顶叶,神经元与神经胶细胞的比例小于常人。
C.安德森教授发现,爱因斯坦的大脑皮质中,神经元密度较高。
D.维特森教授发现,爱因斯坦在认知域中表现的超卓智力与他顶叶下段不寻常的形态有关。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千秋家国梦,百年翰墨韵
耿蕾
蒋思豫先生在百岁时写下诗句以为纪念:“少年贫笈弃家乡,煮鹤焚琴六月霜。唾面自干腰不折,尘颜含笑看洛桑”。他还写有“士气峥嵘焉可侮,骨头如鼓作铜声”等联句。其诗其辞,也是老人百年人生,风骨铮铮的生动写照。
1914年的春天,中国大地风起云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星火渐呈燎原之势。宜兴和桥,秀美的江南古镇。蒋思豫,就出生在这里。
蒋姓是宜兴的大姓,蒋思豫的祖辈显赫不凡。他的外祖父徐致靖,是赫赫有名的戊戌“维新元老”,官至二品礼部右侍郎,著名的“二王”书法家。他的远房堂舅便是徐悲鸿。蒋思豫的父亲也是饱读诗书、精于书法。蒋思豫从小便酷爱书法,读小学时临摹柳公权的书法习作便已名列学校第一。
故园与家族给予的人文影响,让蒋思豫拥有了不凡的眼界和气度,赋予他一颗处变不惊的心。
6岁那年,父亲病逝,家道中落,小学未毕业的蒋思豫只能辍学跟随大姐去常州生活。
转眼十余年过去,当年的稚童已长成清俊青年。18岁时,蒋思豫独自一人去上海谋生。他当过小报校对,学过铸字技术。1933年,蒋思豫迎来了他人生的最为重要的转折点——进入复旦大学求学。当时的年轻人都有着一腔爱国之心。1937年抗战爆发后,受过良好教育的蒋思豫加入了救国行列,先后在武汉、太原等抗战前线工作,还曾与周恩来、连战的父亲连震东在一个大院共事。
抗战期间,蒋思豫还身兼《中国青年》编辑,并在《益世报》等担任记者和特约撰稿人,亲身经历了台儿庄战役和武汉保卫战。有一次,他与同事一起赴抗日前线采访,正遇日军进攻,一片枪林弹雨,同事只因稍微抬高了头,立刻被削去半个脑袋。还有一次在重庆工作时,遇到日军飞机空袭,因为来不及躲避,两位同事被炸身亡,他们倒下的地方与蒋思豫只相距数米。“一寸山河一寸血,十万青年十万军。”那时候,蒋思豫的心中便存有一个和平与宁静的梦,哪怕完成这个梦要耗费一生,他也在所不惜、追求不止。
当年在复旦学习期间,他非常景仰于右任先生的道德文章和书法成就,将于右任编著的《标准草书》随身带了近十年,临习不断,立志端正书品,传承右公书法心得。
思豫的品行、书艺得到于右任的认可,经于右任外甥周伯敏的推荐,他有幸成为于右任先生的入室弟子。1947年7月的一天,在南京于右任长子于望德府邸中,33岁的蒋思豫恭恭敬敬地向这位著名的“当代草圣”,磕头行拜师礼。于先生忙拉他起身说:“行个鞠躬礼就行啦!”就这样,蒋思豫得到右公的悉心指导,并渐渐形成了朴茂厚实、简洁凝练、运转持重又大气磅礴的草书风格。
1976年,蒋思豫回到夫人的故乡——宁波镇海,过起了隐居的生活。在这近40年的时光里,蒋思豫将对书法的热爱发挥得淋漓尽致,与书法为伴的宁静岁月,让老人感到无比幸福。他经常对子女们说:“中国书画艺术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和巨大精神财富,延绵数千年的中国书法决不能在吾辈手上中断。”
蒋思豫一生研习“于体”,其草书直追于公笔韵。他还写下洋洋万言的《论于右任标准草书》一至三论,为“于体”书法传承作出了理论贡献。他的篆隶各体,也均有不俗功力:篆书质朴凝练、格调高古;隶书结字工稳、平实古雅。胸襟的开阔与心气的平和,在老人的书法作品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蒋老气度儒雅,言笑洒脱,又喜以诗言志,创作了不少反映晚年心声的诗歌:“六十年来多祸患,苦中有乐却亦难。九秩望颐老未死,晚向夕阳看落山”。念及故乡宜兴,他曾写下诗:“一别故乡八十年,家园早碎址难辨。近邻亲友去何处?只有屺山屹巍然。”
蒋思豫在艺术上认真计较,但为人处世上却随遇而安、与世无争。在镇海区的一个老小区巷子里,一间二室一厅六十平方米的旧楼房,就是蒋思豫与夫人徐敏蕾的住所。家什是旧样子,墙面有些泛黄,门板十分轻薄,有一些房间仅用旧棉布当门帘。但眼前这两位老人的风采却让这间简陋狭小的屋子增添了活力与温馨。
蒋思豫的人生在沧桑百年中历经坎坷,始终陪伴老先生的是他最钟爱的笔墨。唯有这件最珍贵的东西,没有在千般风雨中丢失。可以说,书法是蒋思豫一生的主调。
(相关链接)
①在蒋老住宅的门楣上,刻有“窭隐”二字。“窭”是贫穷之意。蒋思豫笑呵呵地说:“我是一个被历史遗弃,或说是被淘汰了的‘闲云野鹤’,一生无所作为的糟老头。”跌宕起伏的人生经历,至尊至贱的世事体验,蒋思豫对人生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旷达洒脱。他说:“不开心是一天,开心也是一天。何不笑看烟霞,落得一身轻松呢。”
(王宣民《蒋思豫:百岁翰墨写春秋》)
②百岁,是一个无上的命令。这年龄包含着生命对于时间的尊严,包含着历史对于个体的温情,包含着专业对于社会的颜面,包含着大地对于生灵的褒奖。一位书法家能享百年之寿,而笔墨未停,又可展示中国书法艺术的健康个体。蒋思豫先生正是一个书法艺术的持久实践者。
(余秋雨《蒋思豫百岁书法集序》)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一项是
A.蒋思豫读大学期间,就非常景仰于右任先生,练习他的书法,并于此时经由于右任外甥周伯敏的推荐,成为先生的入室弟子。
B.蒋思豫在艺术上认真计较,使得书法成就颇高,尤其是篆书,质朴凝练,格调高古,隶书结子工稳,平实古雅,最为出色。
C.传记再现了蒋思豫先生百年的沧桑历程,他虽历经风雨,但始终没有丢弃钟爱的笔墨,是一个书法艺术的持久实践者。
D.本文语言清新自然,明快流畅,并大量引用蒋思豫先生的诗歌,增加了文学色彩,使语言在质朴之余更添典雅。
 
【小题2】文章结尾说“书法是蒋思豫医生的主调”,这一说法在文中有哪些体现?请简要概括。
【小题3】蒋思豫先生有哪些人格魅力?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认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秋天的怀念

林中洋

清晨上班的路上,车子堵在了桥头。桥下,易北河水在刚刚升起的朝阳下缓缓流过,河滩上,天空中,无数的大雁起起落落。过去,我每看见大雁,就会想起千山万水之外的故乡;现在,我会想起已经在天国里的母亲,大雁在天上飞,应该离她更近一些。 

我很早就想写一篇关于母亲的文章,却迟迟动不了笔,原因好像很复杂其实却又很简单,因为母亲,是每个人曾经的全部天空,在这个天空里,有绚丽的彩霞,也有密布的乌云;有雷鸣电闪,也有雨后的长虹,我不知道从何说起。 

母亲很晚生我,所以,我从来没见过她十分年轻时候的样子,但是中年之后的她,仍旧有着白皙细腻的皮肤,头发烫得一丝不苟。在那些物质并不富裕的岁月里,母亲虽然衣着朴素却从不失讲究,裤子总是熨得笔挺,后来我知道,她从小女孩的年纪就喜欢黑色的衣服,黑色,对她而言是选择,不是将就。 

我的外公是亨得利钟表眼镜行的经理,家境殷实,所以我的母亲从小不必为生计或是家务操心,但是她却有一双巧手,她会织各种花色的毛衣。每年初秋,母亲都会把我们去年已经穿小了的毛衣拆掉,混上新的毛线重新织就。她曾经用我的旧牛仔裤给我的吉他做了一个套子,记得当年所有见过这个套子的人都顽固地认为这么精致的东西只可能是买的。母亲是南方人,虽然在北方长大,却保留了南方人的口味,做菜总是要放一点糖,过年的时候,母亲都会早早买好了糯米、黑芝麻和猪油,用一只小石磨把糯米合着水细细地磨成浆,她做的宁波汤圆,晶莹剔透如珠玉,里面的馅子隐约可见,一口咬下去,香甜酥糯,满口留香。这个味道对我来说,就是母亲的味道。 我小的时候非常怕黑,厉害的时候即使开着灯睡觉也不踏实,于是我就会跑到父母的房间去,要求睡到他们俩中间,母亲张开手臂,我的脸一枕到她柔软的臂膀上,就会毫无悬念地立刻睡着。随着我渐渐长大,只要半夜站在父母床前,父亲就会叹口气然后抱起枕头睡到我的小床上去。我那时还经常生病,有次问母亲我会不会就要死了,她哈哈大笑,说你放心,要是你得了什么治不了的病,我肯定比你先死!我听了就平静下来,好像只要有母亲防着,我连死都不必怕了。

母亲是物理老师,她的学校离家很远,每天都早出晚归,晚上还经常要批改作业或考卷。那时候只有周日是休息日,这一天就不可避免地成为洗衣服和打扫卫生的时间,所以退休之前,母亲的脾气有时会很暴躁。到了我的青春叛逆期,我和母亲之间会时不常地硝烟弥漫,激烈的时候,我宁愿物理考不及格也不去找母亲答疑,最后干脆进了文科班,彻底不用再学物理。那个时候,我总觉得母亲不理解我,不在乎我,后来想想,我自己那时也真够混账的。

我很年轻就去国离家,每次在机场离别的时候,母亲都等到她以为我看不见了时才偷偷转身暗自哭泣,我远远地看见她擦眼泪的样子,都会肝肠寸断,其实,我何尝不是这么爱你呢!妈妈!只是我说不出来!现在我说出来了,却是在你永远也听不见的时候。

秋天,是思念的季节。母亲也是在一个深秋的中午离开了我们,每看到雁群从头顶掠过,我都会想,为什么有些大雁往南飞,有些却向北飞,它们到底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不管怎样,如果你们遇见我的母亲,请给我带个信儿,告诉她我想念她,天堂里如果很冷,请告诉她不要害怕,因为,我会把她放在心里最温暖的角落。

(选自《散文》2017年第1期)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作者起笔写自己清晨上班路上堵车,从而有时间看天空中大雁的起起落落,并由此想起已经去世的母亲,意在突出自己工作很忙。
B.作者其实早就想写一篇关于母亲的文章,但迟迟不能动笔的主要原因是母亲在他的生命中曾经是“全部天空”,不知道从何说起。
C.文章虽然没有写到母亲具体详细的生活片段,但全文通过全景式概括性的叙述,交代了母亲艰辛的一生,表达了作者对母亲的高度赞美。
D.文章采用正面描写与侧面描写相结合的方式,立体化地刻画了母亲这一形象,在平易朴实的语言之中,蕴含着对母亲深深的爱戴与思念。
【小题2】结合文章内容,请简要分析文中母亲的形象特征。
【小题3】文章最后一段在文中起了什么样的作用?请结合全文加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