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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合欢树
史铁生
①10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做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老师找到家来问,是不是家里的大人帮了忙。我那时可能还不到10岁呢。”我装做根本不在意她的话,对着墙打乒乓球,把她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底白花的裙子。  
②我20岁时,我的两条腿残废了。除去给人家画彩蛋,我想我还应该再干点别的事,最后想学写作。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了我的腿,她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医院已明确表示,我的病目前没法治。母亲的全副心思却还放在给我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了很多钱。后来她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我年轻的时候也喜欢文学,跟你现在差不多大的时候,我也想过搞写作。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吗?那就写着试试看。”她提醒我说。我俩都尽力把我的腿忘掉。她到处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着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
③30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也获了奖,母亲已离开我整整7年了。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了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 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正在树林里吹过。
④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⑤母亲去世后,我们搬了家。我很少再到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子去。小院在一个大院的尽里头。我偶尔摇车到大院儿去坐坐,但不愿意去那个小院子,推说手摇车进去不方便。院子里的老太太还都把我当儿孙看,怪我不常去。我坐在院子当中,喝东家的茶,吃西家的瓜。有一年,人们终于又提到母亲:“到小院子去看看嘛,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心里一阵抖,还是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大伙忙扯些别的,说起我们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⑥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绿苗,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竟是一棵合欢树。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依然让它留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欢树不但长出了叶子,而且还比较茂盛。母亲高兴了好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又过了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叨,不知道这种树几年才开花。再过一年,我们搬了家,悲痛弄得我们都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⑦与其在街上瞎逛,我想,不如去看看那棵树吧。我也想再看看母亲住过的那间房。我老记着,那儿还有个刚来世上的孩子,不哭不闹,瞪着眼睛看树影儿。是那棵合欢树的影子吗?
⑧院儿里的老太太们还是那么喜欢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跟前。这回,想摇车进小院儿真是不能了。家家门前的小厨房都扩大了,过道窄得一个人推自行车进出也要侧身。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得跟房子一样高了。这么说,我再也看不见它了。我要是求人背我去看,倒也不是不行。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⑨我摇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想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悲伤也成了享受。
⑩有那么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1984年11月 
(选自《文汇月刊》1985年6期 有删改)
【小题1】文章前三段选取了人生的三个时段,它们集中表达了哪些内容?(6分)
【小题2】第⑥段写了母亲种合欢树的一段往事,试分析这段追忆在文中的作用。(5分)
【小题3】文章结尾说,那个孩子“会跑去看看那棵树”,这样写有什么好处?(6分)
【小题4】谈谈“合欢树”的象征意义。(4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1: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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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示众”有悠远的历史,在文明史上,“示众”担当的功能主要是惩罚,其次是教育,“杀鸡给猴看”、“以儆效尤”。我们看示众现象,多半发生在战争、政治、司法、教育领域,它的威慑力、它唤起“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的羞耻心,都起到了“杀一儆百”的作用。
关于示众的起源没有人提供答案,政治学家、教育学家、心理学家难以肯定它究竟是政治人物发明,还是教育者创造,抑或是父母总结出来的。如果按照《易经》提供的线索,我们大概能够猜想,示众在中国,是统治者们的杰作。无论是谈论市场经济的“噬嗑卦”,还是谈论教育的“蒙卦”,先人都系辞以“示众”一类的字样。“噬嗑卦”的系辞是“亨,利用狱。”蒙卦的系辞是,“利用刑人,用说桎梏。”可以说,无论起源,东西方人是不约而同地发现了“示众”的功能,它利用人性深处的羞耻心,使人“浪子回头”、“知错认错”,使围观者引以为耻引以为戒,不越雷池一步。示众有过巨大的历史意义。
当代学者汤一介曾说文明会经历三阶段:“专制为体,教化为用”的阶段;“自由为体,民主为用”的阶段;“和谐为体,中庸为用”的阶段。可以说,示众正是文明第一阶段的应有之义;或者说,凡是示众文化盛行的地方,不过仍处在第一阶段而已。在这个层面上,西方走在人类的前头。
早在18世纪末,一位名叫本杰明·鲁思的西方学者就把示众柱等刑罚史上的物品视为野蛮时代和野蛮***勃兰特访问波兰,跪在华沙犹太人殉难者纪念碑前忏悔。他面对600万犹太人的亡灵,表达国家歉意。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浅阅读指一种浅层次的、以简单轻松甚至娱乐性为目的的阅读形式,是流于文本浮表、感受愉悦的过程;而深度阅读以提升学识修养和理论思维、工作能力为目的,是对文本蕴含的思想、知识、智慧、情感及其艺术韵致乃至语言品位进行体悟和摄取的审美进程,是读者与作者心与心之间的深入沟通,是对社会与人生意义的探寻和追问,是激发想象和创造活力的情感活动。
“深度阅读”,它和浅俗化阅读相对,不仅阅读对象不同,而且使用的终端也不尽相同。阅读本如听歌、看画一样,怎样做是个人的自由。但在拥抱数字媒体,浅俗化阅读、碎片化阅读和快餐式阅读渐趋弥漫的当下,“深度阅读”关系到重大的社会问题,也就是说,深度阅读的提倡,阅读习惯的培育和阅读体验的重建,不仅关乎个人的命运,还直接影响到社会风气、民族前途和国家未来。正如作家贾平凹所说:“现在,人们为了生计,整天忙忙碌碌,读书成了一种奢侈。如果人人都不爱读书,国家的发展就没后劲了。”
深度阅读通常意味着对书籍、期刊等纸媒的阅读,所包含的内容是几千年来人类文明的菁华——宇宙的奥秘、历史的反复、世界各地文化差异的比较、对生命意义的哲学思考乃至小说诗歌等表现人性的文字……有深度的、优质的文章,虽然读起来吃力,却使大脑处于一种安静的、思维高度集中的活跃状态,不仅可以丰富头脑、增强智慧,还能安宁地和自己相处,与灵魂对话,进行终身学习,为个人的精神成长和人生境界提升提供充分的养料。
我国古代有“多而不求于心,则为俗学”,“读书不向自家身心做功夫,虽读尽天下书无益也”之说,就是在说,浅俗化的阅读不能滋养身心,经世致用,往往会造成有知识没文化,有文化没教养的状况,同时窒闷想象力和创造力的焕发。“凿壁偷光”、“悬梁刺股”等刻苦读书的优良传统,也警策人们努力抵御各种诱惑,用顽强的意志养成静心阅读的习惯。“读书当读全书,节抄者不可读”,“读书无源委,有如断港流,濡润涔蹄间,不能溉田畴”,是在告诫人们,断章取义、掐头去尾的读书,肢解扭曲的名著讲授,就像把河水截断,用牛蹄窟里装的水灌溉庄稼,怎么能滋润心田呢?
在严肃作家和学者眼中,数字化阅读危害极大。很多读者渐渐认识到八卦、段子、社会新闻无法填补精神空洞,不能够提升自我,反而无谓地浪费时间和精力,慢慢地趋向于读一些有系统知识、有深度的文章和书籍,比较经典的著作回到了人们的视野中。在今年举办的上海书展上,我们也看到了深度阅读的复苏迹象。由元史专家蔡美彪撰写的《中华史纲》,是一本比较偏学术的著作,不想发行量却达到5万册。
近年来,国内外众多报纸纷纷转型创办网络版和手机版,而书籍的数字化趋势,也有助于在电子终端上拓展深度、冷静和理性的阅读。一个国家,需要的是有远大理想、有创造激情、有头脑且精神高扬的国民,而不是拾人牙慧、思想浅薄和低级趣味的民众。推进全民阅读,倡导深度阅读的好风气,是当前我们社会建设、国家发展所迫切需要的。
【小题1】下列对本文主旨的概括,正确的一项是
A.浅阅读与深阅读有很大不同,浅阅读以简单轻松甚至娱乐性为目的,深度阅读则是以提升学识修养和理论思维、工作能力为目的。
B.在浅阅读弥漫、深阅读有所缺失的背景下,提倡深度阅读,认识其重要性,读起来,深下去,这是个人、社会、国家发展的迫切需要。
C.深度阅读是指对书籍、期刊等纸媒的阅读,是对人类文明的菁华进行体悟和摄取的过程,它可以为个人的成长提供充分的精神养料。
D.深度阅读关系到重大的社会问题,培养阅读习惯,重建阅读体验,不仅关乎个人的命运,还影响到社会、民族和国家未来。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深阅读和浅阅读是相对而言的,这二者使用的终端不同,浅阅读是指数字媒体的网络化阅读,深阅读则是指报刊书本的纸媒化阅读。
B.在大脑处于一种安静的、思维高度集中的活跃状态下,阅读那些经典的、有深度的、优质的文章,既可增强智慧,又可与灵魂对话。
C.作者告诫人们,要努力抵御各种诱惑,养成静心阅读的良好习惯,务必于心而务去贪多,要读全本求源委而戒读节抄之书。
D.许多读者现已认识到那些流行一时的八卦、段子是不能提升自我的,慢慢地趋向于读一些有深度的文章和书籍,这是非常可喜的。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有人说,“当你在看书时,感觉自己在走过一段精神之旅,感觉书本在完善自己一个残缺的灵魂时,才称之为阅读。”这里所说的阅读就是一种深度阅读。
B.复旦大学教授骆玉明说,现在的学生“关于文化的、修养的、哲学思考的阅读明显少了,你从学生的谈吐中就可以感受到”,这正说明了提倡深阅读的迫切性。
C.深度阅读《鸿门宴》、《祝福》和《雷雨》,正确解读项羽、祥林嫂和周朴园这类有个性缺陷的人物形象,我们才能深刻认识人性的多元性和复杂性。
D.各地火车、公交、快餐店等地方,对着手机“埋头苦读”的人比比皆是,碎片化阅读几乎达到饱和状态,这种有害无利的阅读,白白浪费了人们的时间和精力。

同类题3

阅读下面一篇小说,完成小题。
随风飘散
朱以撒
已经好久没有听到寒山寺的钟声了。可是,那首由钟声重新诠释的流行歌曲,却唱遍了大街小巷。曾经有一些日本朋友读了张继的《枫桥夜泊》而不胜怀想,特意远道来寒山寺,为的就是听一听这具有穿透时空力量的声响。这首诗也一次又一次地成为我行草挥洒的内容,只要内心有些微妙感受,手上状态马上会显示出来。一首诗能流传如此之广,张继应该知足了。后来,我在翻动唐人诗章时,觉得元稹的《春晓》另有一种滋味。它带有一种朦胧的幽幽感伤,使人读罢顿时升起惋惜之情:“半欲天明半未明,醉闻花气睡闻莺。狪儿撼起钟声动,二十年前晓寺情。”明摆着,这已经远去的爱情是没有结果的,只有思念回味的份儿,字里行间弥漫起一种悲剧的格调。尤其是元稹将时间处理在天明未明之际,那时的钟声会是怎样地揪人心弦呢?我们更是可以感叹爱之迷惘:有多少情感随风飘散呀!
钟,当它作为祭器的时候,庙堂气色是十分浓郁的。它实际上是一种道具,镶上神话的片断,借助神话营造气氛。小时候进古刹,见到比人庞大得多的古钟赫然悬于梁上,便蹑手蹑脚绕道而过。一方面畏惧它的森严,另一方面则担心万一落下来可如何是好。我读小学时,学校还没有先进到使用电铃,是用一个铮亮的小铜钟来召唤学生的。或长或短的声响,在空中飘荡出悠扬,煞是悦耳。在这样的钟声里,我度过了小学的六个年头,有时也趁老师不留意,偷偷解开绳子,学着《地道战》中那位老村长,摆个架式,胡乱敲打几下,只可惜声响全无章法。现在我上课的几个学校,一律使用电铃,声响极为急遽刺耳。上课前响,搅得心烦意乱诗意全无;下课时响,又急急如律令,催促学生手忙脚乱不迭,仓惶收笔墨离去,一点也不抒情。记忆中的那种斯文闲雅已经荡然无存。好在学生都习以为常了,倘若真有好事者弄口古钟来敲打,那些听惯了现代铃声响的人,还能接受这一古董的召唤么?
后来我有机会走进几处古刹,与长老们聊天,互赠一些书法作品。在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钟声飘散里,长老们笔下已经修炼得没有多少烟火气息了,这不禁使我又一次悟出弘一法师笔下的清空和圆融。每一响钟声都有灵性,在这灵性的聚散中,他们随缘顺便地品味生活和体验生命,在整个流程中真诚地体验。有多少生命在钟声里随风逝去,又有多少钟声在不时地警策着生命!在台湾的佛光山住下来,一个很有节律的时间意蕴就明显地给予我们提示,那金属的声音是一种感召,好像是源于内心深处的音乐,生动地在晓、晨、晚、暮、夜几个时间段上给人以警示,涓涓细流浸漫渗透,在漫长岁月中产生着无形的影响,在寺院小住的日子里,会比平素更感清静寂寥,也比平日更能谛听到时光流走的足音,从而在心灵上为洪亮的钟声所震撼。对于这些诚心事佛的比丘、比丘尼,我们能够武断地认为他们在青灯黄卷之下浪费生命么?能够指责彼岸的虚无么?我们不能,因为在钟声的涵盖里,就不断地产生过大彻大悟的智者,那种玄奥的意味、澄净的胸怀,通常有超越性的美的意蕴。如果不是这样,就不会有那么多少男少女,矢志不悔地以青春的代价来换取钟声的昭示了。
这么说来,钟声就远不止于实用。早年我读王勃的《滕王阁序》,见“钟鸣鼎食之家”,甚是歆羡有家族如此庞大,连开饭都要举行个仪式。其实这只是外在形式,意在营造一个氛围给外人看罢了。古人说过“钟磐清心”,这才是首要的。在唐人诗中徜徉,钟声的梵意禅思特别明显,而我的老家离一处千年古刹不远,撞击下的钟声隐约可闻,尤其是“天阶夜色凉如水”的时候,钟声传来,周遭阗然,尘嚣渐远,你捕捉着余响逐渐在夜幕中扩散乃至浑然无声,不禁心清如洗,空灵悠远,与无限之大的世界浑然一体。钟声,要比其他在空间形式上的振荡声响更为高远清寒。唐人喜欢用“寒”“冷”“凉”来形容,可见品味出了幽微之妙。当然,禅院的钟声与学校的钟声意味有本质之别,禅院的钟声带有一股浓浓的殉道气息,向僧徒们传达出否定现实世界的意象,使人世间那些深奥玄妙的道理变得简洁洗练起来,引导着永恒地投入彼岸。倘禅院没有钟声,则缺少开悟顿宕。相似之处在于:钟声犹如点睛妙笔,馨香一动直透灵关,所思所悟就宛然天开了。
古代青铜器文化中,钟是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与礼乐如同形影。在《诗经》中的《周南》《唐风》篇中,钟都是与追求欢乐相维系的。钟情和谐,也许这更通俗地切入了我们日常生活的主题。从这一点延伸,我似乎能够理解那么多外国人远道而来这个古老的国度,祈望亲手撞击、亲耳倾听这随风飘散的声响的个中缘由了。
【小题1】文章以张继《枫桥夜泊》中寒山寺的钟声开篇,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好处?(4分)
【小题2】第二段中,作者为什么喜欢小铜钟而不喜欢电铃?请简要分析。(4分)
【小题3】在作者看来,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少男少女,矢志不悔地以青春的代价来换取钟声的昭示?(4分)
【小题4】结合全文,请谈谈寺庙的钟声给人们有哪些启示?(6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解读毕加索
面对这样一个不可思议的强悍茁壮、伟大狂放的艺术家,我们常常只有惊叹。其他都是惊叹之余或曲终之后的惋惜与回味,或许还有细细地咀嚼——品咂其中的苦味和甘甜,以及咸涩。
在人类的历史上,有一些艺术家是难以超越的,他们本来就是这样一些强大特异的生命。这些生命仿佛有无穷无尽的创造力,一生可以纵横涂抹而不知疲倦。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拥有一个长长的生命、漫漫的创造历史:从很早即开始起步,直到最后才缓缓终止。毕加索最早的作品是十岁左右画出的,如十四岁的《裸脚的女孩》《老渔民》等杰出作品——仅此一条就决定了这是一个非凡的绘画天才。
纵观他一生的无数作品,可以从中找到各种风格倾向各种情绪,这些奇迹领略不完也诠释不尽。它们本身即组成一个宇宙,其中繁星闪烁,风云变幻,既有风和日丽也有雷鸣电闪,更有惊涛骇浪,那种动人的美,让人过目不忘的最为独到的呈现与表达,简直比比皆是。我们可以一口气列举出《站在球上的孩子》《特技表演者的家庭与孩子》《奥尔喜肖像》《持扇的女子》……多到一时难以穷尽。最伟大的艺术家,他们心底从来都是充斥了不安:怀疑自己的意义、自己的创造、自己的人生道路,这种怀疑的结果就是艺术生涯中的无数次激变,是无头无尾的探求,大嬉戏和大玩笑,包括大绝望大痛苦;还有恶作剧,装傻与佯疯,傲世与自卑,欺世与自欺……这一切综合一起,让后来人去清理和辨析,去极为困难地分拣。后来人常常是不知所措的,在这亘古未见的一大堆斑驳灿烂面前,大半只有叹息,而没有能力去鉴别——他们甚至在这样的生命面前连起码的冷静都要丧失,视听失灵,这就是艺术家和受众的的双重悲剧
有人不止一次地指出他是现代绘画史上的“巨灵”,除了“野兽派”以外,几乎开创了所有潮流的先河。它们使当时和后来的艺术处于激活状态,它们也使各种尝试变得可信和可能。但当我们面对一大堆千奇百怪、巧思百出,有时直接就是丑陋怪异到目不忍睹的东西时,难道不应该产生一些怀疑吗?是我们错了还是当年的大师错了?追问的结果是:大概谁都没错,是时代错了。在一个人类正在物化、异化,正在走入失去自我的现代荒漠的时代,作为个体,一个生命,你尽可以呼号,但没有回音,更没有应答……至此,我们或许可以稍稍窥见毕加索当年的伤痛。面对那样的时代,人们所能做到的大概也就是像当时的大师那样,做下这疯癫无忌的大喧哗和大游戏了。他要可意地尽情地嘲讽一番,既嘲讽自己,又嘲讽时代;既嘲讽去者又嘲讽来者。因为不如此就不足以表达心中的全部感触、百缠纠结无从摆脱的矛盾与痛苦。
不仅如此,他还要面对一个颠倒黑白、指鹿为马的时代,特别是一个虚荣的时代。看来一个艺术家被逼到了尽头,就偏要穿上皇帝的新衣,偏要以此为乐——他与另一些人的不同就在于他的自觉与清醒。毕加索兴之所至任意涂抹,像儿童一样嬉戏不休,上下游荡,四方徘徊,进入化境般的流畅自如,实际上却是隐含了一个生命的全部悲冷无告。这儿有泪水,有傻笑,更有绝望的哀求,在他这儿等于是以歌当哭。
就最后而言,就其背后的意义而言,毕加索是消极的。
他没有将一个人追求完美的努力、将这种生命的搏斗进行到最后。他以另外一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屈服。我每一次看到他的不可征服的创造,就在心里悄悄发出叹息:伟大的毕加索,屈服的毕加索。
注:毕加索(1881-1973)西班牙画家,法国现代派主要代表,一生画风和风格迭变。
【小题1】文中说毕加索的作品“奇迹领略不完也诠释不尽”,毕加索的作品中有这些“奇迹”的原因是什么?(6分)
答: ▲▲▲    
【小题2】文中说“这就是艺术家和受众的双重悲剧”,句中的“双重悲剧”指什么?请结合文意分析作答。(6分)
答: ▲▲▲    
【小题3】文章开头说,毕加索是一个“伟大狂放的艺术家”,毕加索的“伟大”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请根据文章内容概括说明。(6分)
答: ▲▲▲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9分,每小题3分)
流感病毒的主要抗原是突出其表面的血凝素及神经氨酸酶。在流感病毒所有发生突变的部分中,血凝素和神经氨酸酶突变最快。这令免疫系统跟不上步伐。
决不是所有的病毒抗原——哪怕是所有RNA病毒的抗原——都突变得那么快。麻疹病毒是一种RNA病毒,其突变的其他部分在变,只有抗原岿然不动(最可能的原因是,免疫系统识别为麻疹病毒抗原的那部分所承担的功能是病毒自身不可或缺的,如果它的结构变了,麻疹病毒就无法存活)。因此,人只要患过一次麻疹,一般就可对其终身免疫。
然而,血凝素和神经氨酸酶却能在保持功能的前提下千变万化。它们的突变使其能避开免疫系统而未令病毒遭到破坏。事实上,它们突变得太快了,即使在一次流行中,血凝素和神经氨酸酶都经常在变。有时突变所导致的变化很小,使得免疫系统仍然能够识别它们并与之结合,从而轻易避免同种病毒的二次感染。但有时突变显著改变了血凝素或神经氨酸酶的形状,于是免疫系统无法识别它们。与旧结构完美结合的抗体就不能很好地适应新结构了。这种经常发生的现象被称为“抗原漂移”。
当抗原漂移出现时,病毒就能在人体获得立足点,即使那人的免疫系统已有了能结合以往形态抗原的抗体。显然,变化越大,免疫系统应答的效力就越低。为了理解“抗原漂移”的概念,我们可以想象一个橄榄球运动员,身着白短裤、绿衬衣、镶有绿色V字的白色头盔。免疫系统能识别这种运动服并攻击它。如果运动服稍作改变——如在白短裤上加一条绿色条纹而其他不变,免疫系统还是能够毫不费力地识别出该病毒。但若运动服由绿衬衣白短裤变成了白衬衣绿短裤,免疫系统就没那么容易识别了。
抗原漂移引发流行病。一项研究发现,美国在33年间就出现了19种不同的已鉴定的流行病——平均每两年就有一种以上。每一种仅在美国就造成了10000至40000的“过量死亡”——高于该疾病通常所导致的死亡数量。结果在美国,流感比任何其他传染病——包括艾滋病(AIDS)——导致了更多人死亡。公共卫生专家监控了抗原漂移,并每年调整流感疫苗以期与之同步。但他们却从未能将疫苗调整得恰到好处。流感病毒是作为一个突变群存在的,即使他们预测到了突变的方向,总会有一部分病毒与众不同而躲过了疫苗和免疫系统。但是,因为医学领域其他新的发现,现在不管抗原漂移多严重,造成的流感有多致命,它也并不会再造成流感大爆发,不会造成如1889——1890年、1918——1919年、1957年和1968年时那样席卷世界的大流感。
【小题1】关于“抗原漂移”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抗原漂移发生的原因是突变显著改变了血凝素和神经氨酸酶的形状。
B.抗原漂移是病毒入侵人体时经常出现的一种现象。
C.抗原漂移出现时,如果人的免疫系统拥有能结合以往形态抗原的抗体,病毒就难以在人体获得立足点。
D.抗原漂移引发的流行病,一次就会造成至少10000人的死亡。
【小题2】(小题2)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麻疹病毒的抗原之所以在其他部分都在突变的时候岿然不动,是因为它的结构一旦发生了变化,整个病毒就不能存活。
B.流感病毒发生突变的程度与人体免疫系统应答的效力是成反比的,变化越小,免疫系统的应答效力就越高。
C.人体免疫系统有时难以识别流感病毒,主要是因为病毒中的血凝素和神经氨酸酶发生了颜色上的很大变化。
D.一项研究发现,美国在33年间共出现了19种不同的流行病,从导致死亡的人数来看,流感是最致命的传染病。
【小题3】(小题3)根据原文的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患过一次流感的人,即使注射了疫苗也有可能再次感染,但是患过一次麻疹的人,却可以终身免疫。
B.如果流感病毒的血凝素和神经氨酸酶发生了突变,那么人体的免疫系统就无法识别它们,从而无法破坏病毒。
C.公共卫生专家已监控了抗原漂移,所以他们很快就会预测流感病毒突变的方向并将疫苗调整得恰到好处。
D.如果出现了过去那种席卷世界的流感大爆发,那就可以确定在抗原漂移之外还存在其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