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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秋声一片
林清玄
①生活在都市的人,愈来愈不了解季节了。
②我们不能像在儿时的乡下,看到满地野花怒放,而嗅到春风的讯息;也不能在夜里的庭院,看挥扇乘凉的老人,感受到夏夜的乐趣;更不能在东北季风来临前,做最后一次出海航行捕鱼,而知道秋季将尽。
③都市就是这样的,夏夜里我们坐在冷气房子里,远望落地窗外的明星,几疑是秋天;冬寒的时候,我们走过聚集的花市,还以为春天正盛。然后我们慢慢迷惑了,迷失了,季节对我们已失去了意义,因为在都市里的工作是没有季节的。
④前几天,一位朋友来访,兴冲冲地告诉我:“秋天到了,你知不知道?”他突来的问话使我大吃一惊,后来打听清楚,才知道他秋天的讯息来自市场,他到市场去买菜,看到市场里的蟹儿全黄了,才惊觉秋天已至,不禁令我哑然失笑;对“春江水暖鸭先知”的鸭子来说,要是知道人是从市场知道秋天,恐怕也要笑吧。
⑤古人是怎样知道秋天的呢?我记得宋朝的词人蒋捷写过一首词,题名就是“秋声”:
黄花深巷,红叶低窗,凄凉一片秋声。
豆雨声来,中间夹带风声。
疏疏二十五点,丽谯门、不锁更声。
故人远,问谁摇玉佩,檐底铃声?
彩角声吹月堕,渐连营马动,四起笳声。
闪烁邻灯,灯前尚有砧声。
知他诉愁到晓,碎哝哝、多少蛩声!
诉未了,把一半、分与雁声。
这首词很短,但用了十个“声”字,在宋朝辈起的词人里也是罕见的;蒋捷用了风声、雨声、更声、铃声、笳声、砧声、蛩声、雁声来形容秋天的到来,真是令人感受到一个有节奏的秋天。中国过去的文学作品里都有着十分强烈的季节感,可惜这种对季节的感应已经慢慢在流失了。
⑥如今,我们对大自然的感应甚至不如一棵树。一棵树知道什么时候抽芽、开花、结实、落叶等等,并且把它的生命经验记录在一圈圈或松或紧的年轮中,而我们呢?有许多年轻的孩子甚至不知道玫瑰、杜鹃什么时候开花,更不要说从声音里体会秋天的来临了。
⑦自从我们可以控制室内的气温以来,季节的感受就变成被遗弃的孩子,尽管它在冬天里猛力地哭号,也没有多少人能听见了。有一次我在纽约,窗外正飘着大雪,由于室内的暖气很强,我们在朋友家只穿着单衣,朋友从冰箱拿出冰淇淋来招待我们,我拿着冰淇淋看窗外大雪竟自呆了,怀念着“红泥小火炉,能饮一杯无”那样冬天的生活。那时,季节的孩子在窗外探寻,我仿佛看见它蹑着足,走入了远方的树林。
⑧由于人在室内改变了自然,我们就不容易明白冬天午后的阳光有多么可爱,也不容易体知夏夜庭院,静听蟋蟀鸣唱任凉风吹拂的快意了。因为温室栽培,我们四季都有玫瑰花,但我们就不能知道春天玫瑰是多么的美;我们四季都有杜鹃可赏,也就不知道杜鹃血一样的花是如何动人了。
⑨传说唐朝的武则天,因为嫌牡丹开花太迟,曾下令将牡丹用火焙燔,吓得牡丹仙子大为惊慌,连忙连夜开花以娱武后的欢心,才免去焙燔之苦。读到这则传说的时候,我还是一个不经事的少年,也不禁掩卷而叹;我们现在那些温室里的花朵,不正是用火烘烤着的各种花的精灵吗?使牡丹在室外还下着大雪的冬天开花,到底能让人有什么样的乐趣呢?我不明白。
⑩萌芽的春、绿荫的夏、凋零的秋、枯寂的冬在人类科学的进化中也逐渐迷失了。我们知道秋天的来临,竟不再是从满地的落叶,而是市场上的蟹黄,是电视、报纸上暖气与毛毡的广告,使我在秋天临窗北望的时候,有着一种伤感的心情。这种心情,恐怕是我们下一代生活在都市中的孩子永远也不会知道的吧!
【小题1】请结合全文内容,分析下面两句话在文中的含义。(4分)
(1)季节的孩子在窗外探寻,我仿佛看见它蹑着足,走入了远方的树林。
(2)我们现在那些温室里的花朵,不正是用火烘烤着的各种花的精灵吗?
【小题2】文章开头说“生活在都市的人,愈来愈不了解季节了”,作者紧接着在第二至四段中分别从哪些方面列举了例子来证明这一观点?请用自己的语言概括回答。(4分)
【小题3】文章第⑤段引用蒋捷的词《声声慢·秋声》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4】(1)文章最后一段写到了人们不是从落叶中而是从蟹黄和广告中知道秋天的来临,作者对此为什么会“有着一种伤感的心情”?(2分)
(2)作者认为“我们下一代生活在都市中的孩子永远也不会知道”,你同意这种说法吗?请简要分析。(4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1: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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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大自然在反抗
(美)雷切尔·卡逊
我们冒着极大的危险竭力把大自然改造得适合我们心意,但却未能达到目的,这确实是一个令人痛心的讽刺,但是很少人提及。
生物学家布里捷说:“昆虫世界是大自然中最惊人的现象:对昆虫世界来说,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
这种“不可能的事情”现在正在两个领域内发生。通过遗传选择,昆虫正在发生应变以抵抗化学药物,不过现在要谈到的一个更为广泛的问题是,我们使用化学物质的大举进攻正在削弱环境本身所固有的、阻止昆虫发展的天然防线。世界各地的报告很清楚地揭示了一个情况,即在用化学物质对昆虫进行了十几年控制之后,那些被认为已在几年前解决了的问题又回过头来折磨我们。而且只要出现一种哪怕数量很不显眼的昆虫,它们也一定会迅速增长到严重成灾的程度。我们已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现今一些地方,无视大自然的平衡成了一种流行的做法。今天的自然平衡所面临的状况好像一个正坐在悬崖边沿而又盲目蔑视重力定律的人一样危险。人,也是这个平衡中的一部分,有时这一平衡对人有利,有时它会变得对人不利。当这一平衡受人本身的活动影响过于频繁时,它总是变得对人不利。
人们在制定控制昆虫的计划时忽视了两个重要事实。第一是,对昆虫真正有效的控制是由自然界完成的,而不是人类。昆虫的繁殖数量受到限制是由于存在一种被生态学家们称为环境防御作用的东西,这种作用从第一个生命出现以来就一直存在着。昆虫学家伯特˙麦特卡夫说:“防止昆虫破坏我们世界安宁的最重大的一个因素是昆虫在它们内部进行的自相残杀的战争。”然而,现在大部分化学药物被用来杀死一切昆虫,无论是我们的朋友还是我们的敌人。
第二个被忽视的事实是,一旦环境的防御作用被削弱了,某些昆虫的真正具有爆炸性的繁殖能力就会复生。托马斯˙赫胥黎勒曾计算过,一个单独的雌蚜虫在一年时间中所能繁殖的蚜虫的总量相当巨大。
没有一个人知道在地球上究竟有多少种昆虫,现在,已经记录在案的昆虫已超过七十万种。这些昆虫的绝大多数都被自然力量控制着,而不是靠人的任何干涉。糟糕的是,往往在这种天然保护作用丧失之前,我们总是很少知晓这种由昆虫的天然敌人所提供的保护作用。
这种起天然保护作用的昆虫种类繁多。黄蚂蚁捕获那些不移动的蚜虫,并且用它的汁液去喂养幼蚁。黄蜂在屋檐下建造了柱状泥窝,并且用昆虫充积在窝中,作为黄蜂幼虫将来的食物。黄蜂飞舞在正吃着料的牛群的上空,它们消灭了使牛群受罪的吸血蝇。大声嗡嗡叫的食蚜蝇,把卵产在蚜虫出没的植物叶子上,而后孵出的幼虫能消灭大量的蚜虫。瓢虫,也是一个最有效的蚜虫、介壳虫和其他吃植物的昆虫的消灭者。草蜻蛉靠捕食蚜虫、介壳虫或小动物为生,每个草蜻蛉都能消灭几百个蚜虫。
昆虫由于存在着这样的天然特性,因此它们一直都是我们在保持自然平衡使之倾向对我们有利一面的斗争中的同盟军。但是,现在我们却把炮口转向了我们的朋友。一个可怕的危险是,我们已经粗心地轻视了它们在保护我们免受黑潮般的敌人的威胁方面的价值。
杀虫剂数量逐年增大,环境防御能力的全面持续降低正在日益明显地变成无情的现实。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可以预料昆虫的骚扰会逐渐更加严重,并且将超出我们已知的范围。
但你会说:“这种情况肯定不会真正发生——无论如何,在我这一辈子里将不会发生。”但是,它正在发生着,就在这儿,就在现在。如安大略的黑蝇在喷药后。其数量比喷药前增加了十六倍;在英格兰,随着喷撒一种有机磷化学农药而出现了白菜蚜虫的严重爆发。虽然有理由认为杀虫剂在对付要控制的那种昆虫方面是有效的,但它们却打开了整个盛放灾害的潘多拉盒子。
加拿大昆虫学家尤里特十年前曾说:“我们必须改变我们的哲学观点,放弃我们认为人类优
越的态度。”
(选自《寂静的春天》,上海译文出版社,有删改)
【小题1】下列不属于第三段中“不可能的事情”的一项是
A.通过遗传选择,昆虫正在发生应变以抵抗化学药物。
B.人类使用化学物质的大举进攻正在削弱环境本身所固有的、阻止昆虫发展的天然防线。
C.在用化学物质对昆虫进行了十几年控制之后,那些被认为已经解决了的问题又卷土重来了。
D.昆虫具有超强的繁殖能力,世界上的昆虫种类已经增长到严重成灾的程度。
【小题2】下列对文章内容的分析和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环境本身就有一道阻止昆虫发展的天然防线,但由于人类滥用化学物质,这道天然防线的作用已经大大削弱了。
B.大自然的平衡原本对人类是有利的,但平衡一旦遭受人类影响破坏过于频繁时,就总是变得对人不利了。
C.文章多次引用了一些科学家的话来印证作者观点,这样既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同时又丰富了文章内容。
D.文章运用下定义、举例子、作比较等方法,尤其注重以事实说明人类破坏生态平衡后遭到了大自然的激烈反抗。
E. 文章既有文学的生动、形象,又有科学的严谨,是趣味性与科学性兼备的优秀科普文章。
【小题3】从全文看,作者写“大自然在反抗”的意图是什么?

同类题2

(题文)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演尽沧桑于是之
田本相
①几年了,总想为于是之同志写一篇文字,以表达我对他的尊敬;在戏剧界我有一些朋友,但是还没有哪一个人,像他那样,让我如此牵肠挂肚,如此敬重。我总是念记着这个文债。
②许多人知道他的名字,是因为他是一个了不起的表演艺术家;但很多人并不真正了解,他还具有很高的文学才华,写下了大量的优美散文。为塑造话剧《茶馆》里的主人公,他曾经写了一篇人物传记《王利发小传》,看过此文的一位文学批评家说,他刻画人物简直入木三分,并且深得老舍先生文韵;他对中国历代的诗论、画论了熟于心,不仅写得一手好书法,而且能巧妙地将这些心得化作戏剧人物的精神内涵,因此他所创造的人物总是匠心独运,光彩别具。
③他在扮演话剧《洋麻将》中的主人公一魏勒时,曾经做过这样的笔记:
④“魏勒也是先伤腿后拄拐的。”
⑤“各种情境下的走路、摇头、脸的抽搐都要练。”
⑥戏剧中老迈年高的魏勒身上,既有沧桑已逝的嗟叹,也有我心不甘的倔强,于是之通过自己的内心体验和形体表现,把这个人物演得好极了!
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生活中的于是之从来不演戏,我的意思是说,他不矫饰,不做作,不设防,而是相当坦荡,平和,自然,本色。他对人恭恭敬敬,那是他谦逊、质朴、与人为善的天性,而不是为了显示自己平易近人;他做事小心谨慎,并不是害怕承担责任,而是出于重然诺、求完美的心性。在于是之身上绝看不到一点点的张扬。甚至于你在街上碰上了于是之,你会认为他是北京胡同里走出来的一位慈祥老人,而看不出这就是鼎鼎大名的艺术家。但是。一旦到了舞台上,大幕徐徐拉开,四周一片黑暗,明亮的光照在他的脸上、身上,他的生命便立刻进入一个神奇的时空,充满了喷涌的激情、表达的欢畅、体验的感动和心灵的幢憬。他原本平常的身躯,也仿佛正沐浴着神圣的光,散发着饱满的生机,充满了令人震慑的魔力。
⑧1992年7月,正值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建院40周年,为了表示庆祝并答谢观众,剧院决定用原班人马,按照老导演焦菊隐先生的执导方式,演出老舍先生的名剧、北京人艺的保留剧目《茶馆》。这一次的《茶馆》演出,将是北京人艺以于是之为代表的老一代演员的告别演出了。于是之已是年迈体弱,舞台上,青年王利发的脚步还会那么飒爽吗?凄凉地撒纸钱的王利发还会给人一种惊心动魄的痛吗?
⑨演出开始了,剧场安静极了,观众席仿佛是一潭深深的湖水,吸纳了所有的光热,却波澜不惊。台上的老艺术家们渐入佳境,一切都妙趣天成,一切都韵味无穷,一切都炉火纯青。
⑩演着演着,于是之心中悚然一惊:排演了无数遍的《茶馆》,熟得不能再熟的台词,竟然使他卡壳了,要不是蓝天野躅熟地把他忘了的词接续过去,他简直就不知道怎么好了。这场演出结束后他曾经说过:“过去我演戏觉得过瘾,现在我觉得害怕了。”
○11但是,观众依然狂热地喜欢王利发,于是之略显迟缓、迂阔的表演,他本色的苍老、沉郁,都好像更增添了角色的沧桑感,更显示了命运的厉齿对无辜生命的摧残。人们就这样不自觉地,把对于是之的爱、对老掌柜的怜,异常和谐地融在了一起。
○12掌声,那是雷鸣般的掌声,从静寂的观众席间突然涌起。掌声和鲜花对于演员来说本不是稀罕事。但是这一次他却觉得珍贵无比。突然,台上上采了几个小青年,他们手里擎着一个现场刚刚做成的条幅,上面写着他们对演出真挚的赞誉——“戏剧魂”。台下的观众在狂呼:“于是之!于是之!”“再会了,于老师!”
○13于是之的眼眶湿润了,他接过观众递到面前的签字本,端端正正地写一行字“感谢观众的宽容。于是之。”泪,流过他的脸颊,混杂着他对观众深深的感激,混杂着他告别舞台时沉重的失意,也混杂着岁月蹉跎、苍生苦短的感慨……
○14我想,曹禺先生曾经为于是之题过的一首偈语一样的诗,该是最能概括他一生为人为艺的奥秘吧:
○15初入殿堂,但求平正。既如平正,务追险绝。既能险绝,复归平生。往复追寻,渐悟妙境。思虑通审,志气和平。风规自远,才见天心。求艺无艰。可胜言哉!
(《传记文学》2003年第5期有删节)
【小题1】(小题1)下列各项对本文的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于是之是一位了不起的表演艺术家,这要得益于他有很高的文学才华。因此,如果不是他曾写过《王利发小传》,也就不会有舞台上那个为观众所喜爱的王利发。
B.在扮演话剧《洋麻将》中的主人公魏勒时,于是之通过自己的内心体验和形体表现,把这个人物演到了极致。他所做的笔记,也让我们看到了艺术家对待艺术的精益求精。
C.第十段中,于是之说他现在演戏觉得害怕了,语意上既自责又自谦,自责于辜负了观众对自己的期望,自谦于艺术上虽已炉火纯青却毫不张扬。
D.第十二段中,于是之之所以觉得这一次的掌声与鲜花珍贵无比,是因为他认识到,虽然此次舞台上的表演有瑕疵,但观众仍把掌声与鲜花送给自己,这里蕴涵着观众对自己表演缺陷的包容。
E. 传文结尾处引用曹禺先生为于是之所题的诗,诠释了于是之的从艺之路,赞扬了他永无止境的艺术追求精神,同时,也巧妙地总结全文。
【小题2】(小题2)分别用三个四字词语概括生活中和舞台上的于是之。(6分)
【小题3】(小题3)本文用近一半篇幅(由⑧到⑩自然段),记述了北京人艺以于是之为代表的老一代演员们的告别演出,这样写有什么好处?(6分)
【小题4】(小题4)“人生如戏,戏如人生”,你是否赞同这句话,请结合于是之的从艺经历或你的自身体验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8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把匕首藏在哪里
向东
我把匕首藏在怀里。我觉得这样对我不是多安全,到时候动起手来对方要是一推我,匕首就可能刺进我的心脏,我不能这么藏。
我把匕首掖进腰间。这样做我觉得不是太舒服,一个硬邦邦的家伙顶着腰,还没有动手就有一种被别人拿下的感觉。我把双手往上举了举,知道是自己没把匕首掖对地方,就急忙把匕首从腰间拔出来。
我必须把匕首藏在一个又安全又能在关键时刻派上用场的地方。我往前回忆自己看过的武打功夫片,突然就想到了美国大片《第一滴血》里史泰龙扮演的那个硬汉的匕首是藏在马靴里的。我觉得藏在马靴里比较科学。
我到商场里花五十块钱买了一双过了时的马靴穿上。我把匕首藏在马靴里,把风衣的领子立起来,迈步出了门。
街上人来人往川流不息没人注意我,这让我心里很安慰,我既然是个凶手,如果没有人注意我就会安全很多。我想在人群中寻找我要攻击的目标,我知道这是徒劳的。现在是上班时间,马经理一定在他的办公室,再说马经理出入有车,我这么寻找肯定发现不了他。
经过福大爷的修鞋摊,我想远远地绕过去,还是被福大爷喊住了。福大爷从头到脚打量了我一番,那眼神像是在看马戏团里敲锣的猴子。福大爷说小子,打扮得跟绑匪似的在街上瞎溜达什么。
福大爷这么一说把我吓得一怔。我说福大爷你胡说什么,我没事这不溜大街玩吗。
福大爷说你不是在什么大酒店当保安吗,怎么突然就成了大街上的便衣警察了?我说福大爷你不知道,酒店欠我一年的工资不给我,老子不给他干了。
福大爷摇摇头,说把你的马靴脱下来。我一惊,说福大爷,我可什么也没有做呀。福大爷说,这么好的马靴打上掌可以多穿几年,快脱下我给它们钉上掌。
我说谢您了福大爷,我知道您和我爸是老哥们儿,您不会跟我要钱,可我现在有急事。说完赶紧跑了。
我想真是危险,要是让福大爷发现了我的秘密,那我什么也干不成了。看来,把匕首藏在马靴里也不是万全之策。
我拐进了一家医院,我说医生麻烦你给我打上绷带。那个头发脱落殆尽的男医生奇怪地打量着我,眼睛里充满疑惑。我说我给你钱!医生摸了一下我的脑门子,说给钱也不行,这是我们的医德。他随手写了一行字递给我,说你最好到这里去看一看。我认得那行字,是一家治疗精神病的医院。
我花了八十块钱到一家按摩院好说歹说让人把我的胳膊脱了臼。花了三十块钱买了一个准备出院的骨折病人的X光片子。我拿着片子拖着胳膊又花了一百二十块钱到一家私人诊所上了夹板打了绷带。这一番折腾让我浑身直冒冷汗。这更增加了我的仇恨,马经理,今天我要给你点颜色看看!今天不把拖欠我的工资给我,我就……
我用白布包了匕首,把它放进夹板里,正正好好,不露痕迹,天衣无缝。我觉得自己这么聪明没考上大学,真是白搭了。
进了酒店大厅,富丽堂皇的水晶吊灯炫得我几乎睁不开眼。我用另一只手扶了扶挂在胸前的绷带,生怕匕首会反射出光来。服务员点头向我问好。我仰着头说我找你们马经理。服务员到吧台拨了个电话微笑着对我说,马经理不在。
我说我可以等。
我又说我可以等!
一会儿过来四个保安,说马经理有请。
我对走在身边的四个保安说,哥们儿,去年我也和你们一样在这里当保安。他们表情漠然没一个人说话。我想他们怎么和我那时一个德性!
我终于见到马经理了。马经理从老板椅上站起来,有力地握住了我吊着绷带的那只手。我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我知道机会来了,只要我把藏在夹板里的匕首突然掏出来,就可以轻松地刺进马经理肥胖的身体。我瞥了一下周围的保安,他们似乎对我没有任何警惕。
我……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E.作者运用了心理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神态描写等方法来刻画人物,突出了人物性格,使人物形象栩栩如生。
A.小说借一个曾经的酒店保安讨要工资的事件,写出了社会中小人物的悲哀,表现了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主题。
B.男医生拒绝了“我”打绷带的请求,可以看出他的医德,但他又恶意地推荐我到精神病医院,又可见其缺德。
C.“我”为了能合理地打上绷带不惜花钱施起苦肉计,终于把匕首藏在一个安全又能派上用场的地方。这一情节幽默搞笑,令人放松。
D.酒店大厅里“炫得我几乎睁不开眼”的富丽堂皇的水晶吊灯与我落魄的生活状况形成对比,也引出马经理的出场,为下文做铺垫。
【小题2】小说的标题“把匕首藏在哪里”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作者设置福大爷这个人物有什么用意?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6分)
【小题4】小说结尾处,“我”会有怎样的表现?请为小说设计结尾,并说明设计理由。(8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15分)
大美西藏
王宗仁
我有过上百次穿越世界屋脊到西藏的人生经历。常常有朋友问我,去过西藏和没去过西藏的人,都为西藏旷世绝伦的美所折服,你告诉我西藏到底美在哪里?
地处地球之巅的西藏,平均海拔4 000米,酷寒缺氧,飘雪的日子覆盖着四季,那里的雪山、冰川、峡谷和冰河湖泊弥漫着古老的神秘,蕴藏着深邃的景观。在西藏,一些重复的东西始终重复着,接连不断,比如暴雪断路,比如天葬轮回,比如经文旋转……我每次一翻过唐古拉山踏进西藏的门槛,就自然而然地有一种来到人间最后一块净土的宁静阔远的感觉。有时一朵白云一片雪花就能把我醉倒。真的,当我置身于西藏的山水中时,往往有一种一脚此生、另一脚彼世之感,竟然忘了归途
西藏之美,美在草原。藏北草原,亦称羌塘草原。浩荡无边的草浪不断地涌来倒去,西藏的春天就是被这藏北的青草一针一线地缝在了永冻层上。它是中国最大的草原之一,其实大还在其次,主要是它的富饶。这里不仅有优美的自然风景,还有异常丰富的资源。药材有冬虫夏草、贝母、雪莲、藏红花等,珍稀野生动物有存世很少的藏北野驴、藏羚羊和野牦牛等,矿藏有黄金、锑矿、铜矿、硼砂等。终年积雪的唐古拉山、冈底斯山和念青唐古拉山像晶亮剔透的围墙绕它而挺立,青藏公路和青藏铁路犹如两根飘逸的丝带贯穿整个草原,紧凑而妥帖地勒在它的腰间。蓝天白云之下,是茫茫草海和镶嵌于草原的曲曲直直的河流溪水,那水是静的,几乎不流动,清澈见底,倒映着雪峰、碧空、云彩,真是一幅天地合一山水合一的宁静、和谐、壮美的画卷!汽车和火车并驾齐驱开过来了,悠长嘹亮的车笛叫醒了牧村,叫醒了草场,叫醒了长鞭!初春,看一颗草粒如何悄悄萌芽;盛夏,看一望无际的草浪浩浩荡荡地涌向天边。
西藏之美,美在阳光。我是去了西藏多次之后,才真正地体悟到为什么拉萨被人们称为日光城。那是一个盛产阳光的地方,我们把整个西藏都称为日光圣地也不为过。每天早起的雄鹰将那苍劲的翅膀在唐古拉山巅一斜,太阳就轻轻地跃出来,温暖了西藏的每个角落。雅鲁藏布江最先溅向一片露水般湿润的阳光。西藏太阳的颜色与别处不一样,是橘黄色的,镶着淡淡的红边的浅黄。看上去绝不晃眼,柔柔的,酥酥的,暖暖的,爽心悦目,美!阳光下,牧业兴旺,糌粑飘香,佛光灼灼,还有静立在山顶的和平哨所。
如果有幸遇上藏家人晒浴的日子,你不妨静静地躺在拉萨河畔的茸茸草滩上,舒展四肢,嘴里含一块酥油糖,让阳光从身上脸上轻手轻脚地滚过,先是抚醉了你,接着抚化了你。这时你得到的是一种最时尚的物质享受与最纯粹的藏族风情合二为一的精神享受,领略到的是藏地新生活的甘甜!
西藏之美,美在青稞酒。这样的场面我们在屏幕舞台和文艺作品里经常会看到:藏族同胞双手捧着酒碗,高高举过头顶,与一条洁白的哈达同时献给尊朋贵客。客人双手接过酒碗,轻轻呷一口,主人立即给添满,再喝一口再添满,第三次必须一饮而尽,才不为失礼。那酒便是青稞酒。青稞酒是藏家人男女老少酷爱的饮料,婚丧嫁娶和节假日都必不可少。豪饮,在西藏无论是牧区还是城镇都体现得淋漓尽致。夏日的草场上,冬天的火炉旁,“一心敬”“六连升”“八匹马”……猜拳行令之声不绝于耳。那些肤色被高原紫外线照射得黑里泛红的藏家汉子们,温上青稞酒,频频举杯,痛快畅饮,一醉方休。醉中的汉子额头上那似刀刻出来的额纹,更能彰显出藏家民族的强悍。游牧人最喜骑马饮酒,一手举杯,一手抓缰,真乃酒气冲天,马蹄踏香!
西藏美在哪里?这是一百个人会得出一百种答案的问题。布达拉宫的千盏佛灯不美吗?造山运动喷涌起的珠穆朗玛峰不美吗?雅鲁藏布江大峡谷不美吗?被人誉为天上绿宝石的纳木错不美吗……归根结底,最美的还是创造了美的西藏各族人民。只要你走近那些穿着氆氇袍、蹬着长筒靴、挎着镶有绿松石藏刀的藏胞,你就会得到许多故亊,明白许多事情,获得许多营养!
【小题1】以“我有过上百次穿越世界屋脊到西藏的人生经历”开篇,有什么用意?(3分)
【小题2】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4分)
(1)在西藏,一些重复的东西始终重复着,接连不断。
(2)往往有一种一脚此生、另一脚彼世之感,竟然忘了归途。
【小题3】文中第三段运用了哪些修辞手法?请结合文中语句,就其中一种作简要赏析。(4分)
【小题4】请从表达主旨的角度,简要分析结尾一段的作用。(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