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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 叛 泥 土
向 迅
⑴背叛泥土,是一个阴谋。
⑵在很早的时候,这个阴谋就如一粒种子落在我贫瘠的心田里,偷偷发芽,潜滋暗长。
⑶父亲给我最初的人生设计,是做一个勤快的种田人。这和邻里一带所有父母给儿女的设计如出一辙。这或许是一个传统,无可非议,天经地义。
⑷出生在鄂西山地的人,似乎从出生之始,就已被命运安排为一个以泥土为生的种田人,仰仗泥土,世代为农,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是在山地活命的法则。学习劳动,是最早的生活必修课。
⑸父母是生活最好的导师。从小就跟在他们后边,拿着小镰刀去割猪草,背着小背篓去背玉米,扛着小锄头去种小麦。父亲一心一意要把我培养成一个合格的种田人。
⑹可我从来就不是一个合格的种田人,总是忘记时令,不知道这个季节该种什么,下个季节要种什么。如果不是母亲,我开垦出的田园也会荒芜得一塌糊涂。
⑺泥土生万物,养生命,可我对泥土的爱不及母亲的万分之一。母亲晓得哪一块地肥沃,哪一块地贫瘠;晓得每一块地适合种什么,不适合种什么;晓得每一种作物发芽、扬穗、成熟的时间。她总是将几亩地经营得井井有条。
⑻在泥土和庄稼面前,母亲最有发言权。她懂得它们的心思,懂它们的语言,能猜透它们的秘密,晓得它们的性情。她心疼泥土,心疼庄稼,像疼爱我们一样疼爱着它们。在大地和庄稼面前,她也是一个善良的母亲,一个慈爱的母亲,一个伟大的母亲。
⑼泥土是值得信赖的,父母是值得信赖的。在山地里伺候泥土,服侍父母,顺乎自然的命运也无可厚非。然而父亲在教我种植的时候,也教我识字。他最初的理由是,多认识些字,少吃些亏。
⑽在鄂西山地,很多人一辈子不曾离开村子,离开泥土。他们去得最遥远的地方可能是数十里之外的亲戚家。他们对村子里的事情如数家珍,对庄稼的长势了如指掌,对山外却是一无所知。山外是神秘的,只能道听途说。山外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呢?
⑾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背叛泥土的种子在我少年心中悄悄扎下了根。
⑿读书,是一条路,一条背叛泥土的路,一条可以吃上轻省饭的路。与我年龄相仿的人,绝大多数在途中失散,不是回家种植,就是娶妻嫁人。他们没能走出村子,即使暂时走出了,迟早也会回来。
⒀在读书路上埋伏着许多不确定性。我认识村子里的一个人,读了不少书,毕业后却在家无所事事。村人看待读书人,也是成者为王败者寇。企图背叛泥土的人,非得有破釜沉舟的勇气才行,否则江东父老不好相见,不会施以好颜色。
⒁好在我读书之余,还不忘帮助父母事农耕,虽身单力薄,也不是行家里手,却足够滥竽充数,为以后留下了半步台阶。父亲说不时要让我下地,让我晓得他们种田的辛苦,挣钱的不易,激励我读书。
⒂祖父是民国时期的高小毕业生,自己背叛泥土不成,把希望全部落在孙辈身上。挨个排序,在我身上看见一抹希望。在我考上县城高中之时,他就到处炫耀;在我念高三时,他就说等我考上大学了,好好摆几桌以示庆贺。没想到在那一年的高考前夕,他就匆忙走了。这成为我心头遗憾。
⒃那一年的秋天我终于考上了大学,也就是在那一年秋天,我含泪背叛了泥土,告别了家人。
⒄背叛了泥土,也就是背叛了自己整个的少年时代和童年记忆。背叛了泥土,注定了一生就处于无根的状态。只有偶尔亲近它,才能找到丢失已久的山地方言和感知到漫漶在山地间的温暖,背叛了泥土也就是背叛了故乡!
⒅在鄂西山地,对泥土没有二心的,是那些至今仍然勤勉的种田人。像我母亲一样的人。那些种田人,依然在广袤的田野里保持着最原始的种植姿势:面朝黄土背朝天,汗滴禾下土。
⒆只有在泥土里进行种植的人,才能听见大地的心跳,才能用舌头和鼻子分辨出口中饭食出自哪一块泥土。我们这些背叛了泥土的人,无法体会种田人对于泥土的感情。
⒇那是寸土寸金的感情。
【小题1】文章开篇便说“背叛泥土,是一个阴谋”,这样开头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2】解释下面两句话在文中的含义。(4分)
(1)泥土是值得信赖的,父母是值得信赖的。
   
(2)背叛了泥土,注定了一生就处于无根的状态。
   
【小题3】文章中父亲、母亲、祖父三个亲人在“我”的人生道路上对“我”产生了怎样的影响?请作简要分析。(6分)
   
   
   
【小题4】纵观全文,作者对“泥土”表现出了怎样复杂的情感态度?请简要分析。(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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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文各题(23分)
挂鸟   
刘泷
夜雪下得从容,小山村像铺展开的宣纸,收拢了一地的梅花。
老两口起得早,她做饭,他扫雪,有一句没一句地说话。
山沟袖珍,叫凤翅坡。别人都搬走了,自家孩子去了城里,一条沟仅剩老两口。
他叫她“老伴”,她叫他“当家的”。这么多年,习惯了。
见他扫雪呢,她嗔道,当家的,咋忘了自己的营业?是呢!他拍下额头,扔下扫帚,碎步跑到沟里去。
沟里场院边一块向阳的坡地上,有两片像渔网那样的挂鸟网。鸟网的线绳为土褐色,挂在两根坚硬的檩条上,张网以待。当然,人撞上无所谓,鸟撞上肯定走不了啦。
他养成了习惯,每天一早要跑到这里。他不是捉鸟,而是给鸟放生的。
唉,孩子拴的网,老人不好违拗,只好出此下策。
腊八那天,城里的闺女和姑爷回了。姑爷老大不小了,但孩子气不减,开车拉鸟网,要挂鸟。而且,居然当天真有两只呆头呆脑的山鸡挂在了网上。
傍晚,姑爷把缚住双腿的山鸡扔进汽车后备厢,说去城里给领导进贡。行前,姑爷嘱咐,爸,妈,精心些,有飞鸟挂网,就给我们攒着啊。也是,这个地方偏,林草茂密,那些鸟,什么喜鹊、啄木鸟、布谷鸟、山鸡、斑鸠、野鸽子、蜡嘴、金翅、红嘴蓝尾鹊,很多,不时在天空和林间飞过,花花绿绿的,很迷幻,很热闹。
自打有了那两片网,好像电视上说的百慕大三角,飞机呀船呀到那里就失踪了。鸟呢,到这里也仿佛航船遇到了礁石,搁浅了。几乎,每天都有一两只鸟倒挂在网上,挣扎。
第一次,是只野鸽子挂在了上面。老两口抓住它,曾有过一番犹豫。后来,他说,老伴,你看呢?她说,当家的,我看,那什么,放了吧。一个带翅儿的哑巴物儿,好歹是条命呢?
二人把那鸽子放了。鸽子仓皇地钻入云层里。
之后,习惯成自然。每天早起,到网前巡视一番,即使抓到味美的野鸭子,他也是轻轻地拍下它的翅膀,放飞。
一些大鸟都是鸡叫时分出窝活动,这时候天还很朦胧,星星也很迷离,鸟们最容易挂网。这就逼着他早起。第一遍鸡叫,他就站在网前,一是防止鸟挂,一是防止野猫呀山狸子呀对挂网的鸟儿下口。
那天,他从网上抓起了一只难得一见的八哥。这八哥毛色漆黑,额冠前耸起一撮儿俏皮的黑毛,瞪视着一双橙红色的眼睛,竟然人似的无奈地叹着气。八哥因逃命心切,过分扑腾,一只翅膀受伤,像折损的伞翼,耷拉着,并涔涔流血,染湿了羽毛。
他把八哥捧回家,把它伤口抹上药面,把整个翅膀和身体包扎在一起,将养起。
一个星期后,八哥痊愈,放它飞去,竟悬在半空振翅,对他喊一个字,好!好!
他说,怪,它不走了!
她说,当家的,这鸟儿挺招人稀罕,会说好呢,留下给咱做伴儿吧?
小年那天,老两口又是蒸年糕,又是蒸豆包,忙昏了头。晚上,顾不得封好煤炉,就睡下了。岂料,半夜时分,二人中煤熏了。胸闷,憋气。她爬起,却栽倒了。他呢,要爬到地上去开门,竟摔到了地面,动弹不得。八哥急了,飞到她身边,喊,好!好!又飞到他身边,喊,好!好!见两个人没有动静,它飞起,满屋子转。好在,有一孔窗户是用报纸糊的。八哥便一头、一头去撞那窗户的报纸。报纸开裂了,一股风刮进,八哥也奄奄一息蜷缩在地面。
后半夜,老两口醒过。望着窗棱上凌乱的八哥羽毛,他说,哎呀,是八哥救了咱!
此后,虽然一直虚弱,但他依旧拄着棍子去给找死的鸟儿放生。
初一一大早,姑爷开着车回了。姑爷把汽车径直开到鸟网前,摘下了三只悬挂的沙鸡。姑爷跑进家门,炫耀地说,宁吃飞禽一口,不吃走兽半斤,今天就让这沙鸡当过年的下酒莱!
姑爷又满屋转了转,问,怎么,一个腊月,你二老没有攒下几只飞鸟?
他说,攒什么攒,你们嘴馋,我们嘴就不馋吗?吃了!
中午,炖好的沙鸡端上餐桌,闺女和姑爷吃了几块,连喊好香。又问,爸,妈,你们怎么不吃?
见老伴转过脸去寻找八哥,他咽口唾沫,说,我们过年吃素!
八哥瑟缩在窗台上,噤若寒蝉。
他抓过它,走出屋去。一抖手,那八哥竟然头也不回地飞走了。
(选自《光明日报》,2014年11月7日)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A.城里的闺女和姑爷回时,姑爷开车拉了一张鸟网,要挂鸟,说是要给领导送礼,这表明姑爷虽然老大不小了,但孩子气仍然不减。
B.老两口中了煤熏动弹不得,八哥竟然不顾危险用头去撞纸糊的窗户,鸟儿的这一义举感动了老两口,这也是他们过年不吃鸟肉、放飞八哥的原因。
C.第一次抓到只野鸽子,当家的在老伴的建议下放了它;后治好了八哥,也是在老伴的建议下留下它做伴儿,老伴事实上才是真正的当家人。
D.小说写了四个人物:老两口和小两口,其中“闺女”这个角色所用笔墨最少,形象和性格都很模糊,无法判断其对挂鸟的态度。
E.作品以简洁传神的笔触描写了山沟里老两口挂鸟又放鸟的故事,反映了猎杀野生动物的现实,表达了作者对善良人性的赞美、乱吃野生动物的不满。
【小题2】作品中的“当家的”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作品前半部分穿插了对山沟的景物描写,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4】第一次放飞八哥时,八哥是喊着“好”不走;后却是“头也不回地飞走了”。作品为什么这样写?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6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生活赋
张晓风
生活是一篇赋,萧索的由绚丽而下跌的令人悯然的长门赋——
巷底
巷底住着一个还没有上学的小女孩,因为脸特别红,让人还来不及辨识她的五官之前就先喜欢她了——当然,其实她的五官也挺周正美丽,但让人记得住的,却只有那一张红扑扑的小脸。
她是跟祖母住在一起的,使人吃惊的是那祖母出奇地丑。她几乎没有鼻子,嘴是歪的,两只眼如果只是老眼昏花倒也罢了,她的还偏透着邪气的凶光。
印象里好像她总在生火。她的一张皱巴巴的脸模糊地隔在烟幕之后,一双火眼金睛却暴露得可以直破烟雾的迷阵,在冷湿的落雨的黄昏,行人会在猛然间以为自己己走入邪恶的黄雾——在某个毒瘴四腾的沼泽旁。
她们就那样日复一日地住在巷底的违章建筑里,小女孩的红颊日复一日的盛开,老太婆的脸像经冬的风鸡日复一日的干缩,炉子日复一日的像口魔缸似的冒着张牙舞爪的浓烟。
这不就是生活吗?一些稚拙的美,一些惊人的丑,以一种牢不可分的天长地久的姿态栖居的某个深深的巷底。
糯糬车
喜欢“糯糬”这两个字,看来有一种原始的毛毵毵的感觉。我喜欢“糯糬”,虽然它的可口是一种没有性格的可口。
我喜欢糯糬车,我形容不来那种载满了柔软、甜密、香腻的小车怎样在孩子群中贩卖欢乐。糯糬似乎只卖给孩子,当然有时也卖给老人——只是最后不免仍然到了孩子手上。
我真正最喜欢的还是糯糬车的节奏,不知为什么,所有的糯糬车都用他们这一行自己的音乐,正像修伞的敲铁片,卖馄饨的敲碗,卖蕃薯的摇竹筒,都备有一种单调而粗糙的美感。糯糬车用的“乐器”是一个转轮,轮子转动处带起一上一下的两根铁杆,碰得此起彼落的“空”“空”地响,不知是不是用来象征一种古老的舂米的音乐。讲究的小贩在两根铁杆上顶着布袋娃娃,故事中的英雄和美人,便一起一落地随着转轮而轮回起来了。
跟着糯糬车走,最后会感到自己走入一种寒栗的悸怖。陈旧的生锈的铁杆上悬着某些知名的和不知名的帝王将相,某些存在的或不存在的后妃美女,以一种绝情的速度彼此消长,在广漠的人海中重复着一代与一代之间毫无分别的乍起乍落的命运,难道这不就是生活吗?以最简单的节奏叠映着占卜者口中的“凶”、“吉”、“悔”、“咎”。
滴答之间,跃起落下,许多生死祸福便已告完成。
无论什么时候,看到糯糬车,我总忍不住地尾随而怅望。
食橘者
冬天的下午,有一个老人背着人行道而坐,仿佛已跳出了杂沓的脚步的轮回,他淡淡地坐在一片淡淡的阳光里。
那老人低着头,很专心地用一只小刀在割橘子皮。橘子皮很松,可以轻易地用手剥开,他却不知为什么拿着一把刀工工整整地划着,像个石匠。
每个橘子他照例要划四刀,然后依着刀痕撕开,橘子皮在他手上盛美如一朵十字科的花。他把橘肉一瓣瓣取下,仔细地摘掉筋络,慢慢地一瓣瓣地吃,吃完了,便不急不徐地拿出另一个来,耐心地把所有的手续再重复一遍。
那天下午,他就那样认真地吃着一瓣一瓣的橘子,参禅似的凝止在一种不可思议的安静里。
难道这不就是生活吗?太阳割切着四季,四季割切着老人,老人无言地割切着一只只浑圆柔润的橘子。想象中那老人的冬天似乎永远过不完,似乎他一直还坐在那灰扑扑的街角,一丝不苟地,以一种玄学家执迷的格物精神,细味那些神秘的金汁溢涨的橘子。(有删节)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全文描写、抒情、议论有机融合,文字优美,画面感极强,带给读者扑面而来的生活气息,并让读者从中感悟生活。
B.作者几近夸张的笔调描写出祖母的丑陋和邪恶,目的是在对比中强化小女孩稚拙的美和生活的艰辛,极富感染力。
C.从糯糬的可口,到带给孩子的欢乐,到糯糬车的节奏,层层铺垫,自然引出作者对生活的反思,激发读者的共鸣。
D.作者用特写镜头细细描摹老人剥橘的过程,突显出老人的专心和认真,他身上的玄学家格物精神。
E.文章三个部分的顺序体现了作者对生活层层深入的感悟和思考,这种结构更能引起读者的深思和回味。
(2)为什么“看到糯糬车”,作者“总忍不住地尾随而怅望”?
(3)作者描写老人食橘的过程采用了什么手法?有什么作用?
(4)作者感悟到哪些“生活赋”的内涵?就其中一点,联系文本内容和生活体验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小题。
星夜
龙应台
①他把好几幅画在地上摊开。小店原本就挤,三张画铺在地上,我们就不能转身,一转身就要踩到画布上了。“这一幅,”我指着梵谷的《星夜》。他说,“一百块。”我说,“六十块。”他做出夸张的痛苦的表情,指着地上的《星夜》说,“你看看你看看,画得多么好,画得多么像,就是颜料钱也不只六十块呀小姐。”我说,“那好,我们再逛逛。”他一把拉住,说,“算了算了,就六十块吧。”油彩很浓,他用一张薄薄的塑料膜覆盖在画面上,再把画小心地卷起来。
②我走出小店,踏入画家村的街,一整条街都卖画,颜色缤纷,琳琅满目,气氛像成衣市集,只是挂得满坑满谷的不是衣服,是画。据说是一个奇人在这深圳的边缘荒村专门模仿梵谷的画,画得多,画得像,以致于国际媒体都纷纷来采访这中国深圳的“梵谷”。没几年,荒村已经变成画家一条街。梵谷的画,人人能画,从这里批发到香港的小摊上,和开叉的旗袍、绣着五彩金龙的衬衫、缎料的面纸盒等等“中国风味”礼品混在一起,卖给观光客。
③回到家,我把《星夜》摊开,仔细端详。从色彩和结构来说,仿得还真像,该有的笔触,显然一笔都不少。如果──我将窗户打开,让海风吹进来,因为画的油彩气味还呛鼻──如果,用科学的方法鉴定,仿画的人功夫确实好到完全逼真,好到任何人都看不出破绽来,我是否能被这幅《星夜》感动呢?
④爱上《星夜》,是有过程的。住在大海旁每天看日落月出,就发现有一颗星,总是在黄昏时就早早出场,那样大,那样亮,那样低,使我疑惑它是不是渔船顶上的一枚警示灯?是不是一架飞机停在空中探测气候的动向?是不是隐藏在山头里只有云破时才看得见的一盏隐士读书的火?那颗星,低到你觉得海面上的船桅一不小心就会勾到它。
⑤太阳沉下去,月亮起来时,星还在那里,依傍着月亮。不管那月亮如何地艳色浓稠,这颗星还是堂堂正正地亮着。
⑥有一天黄昏,一个天文学家在我的阳台上,我们一同看那轮绯霞绚烂的夕阳在星的陪同下,从云到山到海,冉冉层层拾级而下。他说,“海面上看金星好亮。”
⑦我吃一惊,啊,原来它就是金星,维纳斯①。无知的人,朝朝暮暮看着它,却不知它的身份。今天知道了,跟它的关系可就不一样了。我赶忙上网去看凡高的《星夜》。因为我记得,他画的是金星。
⑧凡高在法国南部的精神疗养院里,写信给他的兄弟:“今天早上,天还没亮,我在窗口看了很久,窗外什么都没有,只有一颗金星,好大的一颗星。”“夜,”他说,“比白天还要活,还要热烈。”
⑨如果我失眠,披衣起身,走进沁凉的夜里;如果我凑巧走过一个厦门深锁的精神病院,那么我一仰脸就会看见在黑沉沉的大楼上有一扇开着的窗,窗口坐着一个孤独的人,正在注视大地的荒芜和人间的荒凉,只有夜空的星,有火。他说:“看星,总使我神驰……我问自己:我们摊开地图,指着其中一个小黑点,然后就可以搭乘火车到那个点去,为什么我们到不了那颗星呢?我们难道不可以搭乘‘死亡’到星星那一站?”
⑩三十七岁的凡高真的买了一张死亡的单程票,说走就走了,行囊里只有煎熬的痛苦和无可释放的热情。《星夜》,在我看来,其实是一幅地图——凡高灵魂出走的地图,画出了他神驰的旅行路线:从教堂的尖塔到天空里一颗很大、很亮、很低的星,这颗星,又活又热烈,而且很低,低到你觉得教堂的尖塔一不小心就会钩到它。
11我会被深圳画家村的《星夜》感动吗?
12换一个问法:如果科学家能把一滴眼泪里所有的成分都复制了,包括水和盐和气味、温度──他所复制的,请问,能不能被称做一滴“眼泪”呢?
注:①在希腊与罗马神话中,金星是爱与美的化身——维纳斯女神。
(1)下面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A.“今天知道了,跟它的关系可就不一样了”,作者这样说的意思是,眼前这颗星星,不再只是一个美丽的天体,更是蕴含着美丽传说及人们美好感情的文化载体。
B.在深圳画家村,凡高的画,人人能画,还贩卖到香港的小摊上,同“中国风味”礼品混在一起,卖给观光客。这篇散文重在揭露文化骗子,痛斥文物领域赝品充斥的乱象。
C.对于《星夜》,观光客把它当作装饰类商品,买来点缀生活;仿制者出于功利的目的,仿制得完全逼真;而作者尽量用自己的体验去理解凡高。
D.作者说“三十七岁的凡高真的买了一张死亡单程票,说走就走了”,作者的主要意思是凡高过早地结束自己的生命太过可惜,否则,他将给世界画坛留下更多瑰宝。
E.这篇散文语言犀利,叙事从容,议论直率,字里行间激荡着作者追求艺术,追求美的热烈的情感。
(2)怎么理解“夜,比白天还要活,还要热烈”这句话的含义?
(3)文章为什么以“星夜”为题?请简述理由。
(4)作者在第③段说:我是否能被这幅《星夜》感动呢?又在第11段说:我会被深圳画家村的《星夜》感动吗?你认为“我”能被它感动吗?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我看文化热

王小波

① 我们已经有了好几次文化热:第一次好像是在八五年,我正在海外留学,有朋友告诉我说,国内正在热着。到八八年我回国时,又赶上了第二次热。这两年又来了一次文化批评热,又名“人文精神的讨论”。看来文化热这种现象,和流行性感冒有某种近似之处。前两次热还有点正经,起码介绍了些国外社会科学的成果,最近这次很不行,主要是在发些牢骚:说社会对人文知识分子的态度不端正,知识分子自己也不端正;夫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我们要向君子看齐——可能还说了些别的。但我以为,以上所述,就是文化批评热中多数议论的要点。在文化批评热里王朔被人臭骂,正如《水浒传》里郓城县都头插翅虎雷横在勾栏里遭人奚落:你这厮若识得子弟门庭时,狗头上生角!文化就是这种子弟门庭,决不容痞子插足。如此看来,文化是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价值观,还有点党同伐异的意思;但我不愿把别人想得太坏,所以就说,这次热的文化,乃是一种操守,要求大家洁身自好,不要受物欲的玷污。我们文化人就如唐僧,俗世的物欲就如一个母蝎子精,我们可不要受她的勾引——像这样热下去,我就要不知道文化是什么了。

② 我知道一种文化的定义是这样的:文化是一个社会里精神财富的积累,通过物质媒介(书籍、艺术品等等)传诸后世或向周围传播。根据这种观点,文化是创造性劳动的成果。现在正热着的观点却说,文化是种操守,是端正的态度,属伦理学范畴。我也不便说哪种观点更对。但就现在人们呼吁的“人文精神的回归”,我倒知道一个例子:文艺复兴。这虽是个历史时期,但现在还看得见、摸得着。为此我们可以前往佛罗伦萨,那里满街都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这种建筑是种人文的成果。佛罗伦萨还有无数的画廊、博物馆,走进去就可以看见当时的作品——精妙绝伦,前无古人。由于这些人文的成果,才可以说有人文精神。倘若没有这些成果,佛罗伦萨的人空口说白话道;“我们这里有过一种人文精神”,别人不但不信,还要说他们是骗子。总而言之,所谓人文精神,应当是对某个时期全部人文成果的概括。

 ③ 现在可以回过头去看看,为什么在中国,一说到文化,人们就往伦理道德方面去理解。我以为这是种历史的误会。众所周知,中国文化的最大成就,乃是孔孟开创的伦理学、道德哲学。这当然是种了不得的大成果,如其不然,别人也不会承认有我们这种文化。很不幸的是,这又造成了一种误会,以为文化即伦理道德,根本就忘了文化应该是多方面的成果——这是个很大的错误。不管怎么说,只有这么一种成果,文化显得单薄乏味。打个比方来说,文化好比是蔬菜,伦理道德是胡萝卜。说胡萝卜是蔬菜没错,说蔬菜是胡萝卜就有点不对头——这次文化热正说到这个地步,下一次就要说蔬菜是胡萝卜缨子,让我们彻底没菜吃。所以,我希望别再热了。

(选自《沉默的大多数》,有删节)

【小题1】作者批判的观点是什么.他针锋相对提出的观点又是什么。
【小题2】请简要概括本文的论述思路。
【小题3】文末画线句子表达了作者怎样的看法。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目。
任哲中一生塑造的许多舞台艺术形象深受广大秦腔观众的喜爱。他独创的“高亢悲愤、激越缠绵”的唱腔风格表现了民族沧桑,抒发了民族情感,唱出了民族筋骨和性格。
1925年生于永寿县监军镇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小饱尝了连年内战民不聊生的疾苦。1939年 兴民剧社在永寿演出《五典坡》。散场后,只有十多岁的父亲悄悄溜到后台,站在扮演王宝钏的班主晁天民身后,唱道“前容儿未曾瞧得见,后影儿好像奴夫还……”,喜得晁天民当下便收父亲为徒,专攻小旦,并给他起了个艺名叫兴华。后来他接受名小生施学易的建议,改习生角。任哲中后又考入了乾县晓钟学社,师从封至模、刘毓中等。在晓钟学社,任哲中排练了范紫东写的《盗虎符》、《软玉屏》等十多出戏,表演技巧提高很快。1941年西安易俗社上演《周仁回府》,晓钟学社派人到西安观摩学习,回去后排演该剧时,范紫东先生提议,由任哲中扮演周仁,首场演出便轰动乾县县城,连演不衰,“活周仁”的美称便传播开来。
1945年 晓钟学社进了西安,刘毓中亲自为任哲中重排《周仁回府》,使他的表演技巧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从此《周仁回府》成了任哲中先生的看家戏,而任哲中与《周仁回府》也成了一对孪生兄弟,剧团无论走到哪里,有任哲中,必有《周仁回府》。那时任哲中走到哪里,只要被人认出,住宿、吃饭都不要钱,非要听他唱两句《周仁回府》。:学*科*网Z*X*X*K
1954年 任哲中被调进省戏曲研究院。此后,先生的唱腔和表演更加炉火纯青。在艺术实践中,先生把生旦的唱法,中、西路的唱腔以及山西梆子、歌剧等特点,巧妙地糅合在一起,在表演上注重人物内心世界的挖掘,形成了独树一帜的任派艺术,并把《周仁回府》带到了一个新的境界。
除《周仁回府》外,先生还以其娴熟的演技,深厚的文化内涵,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如《花亭相会》的高文举,《软玉屏》中的丁守梅,《和氏璧》中的张仪,《紫金冠》中的吕布,《双蝴蝶》中的梁山伯,《血泪仇》中的王东才,《祝福》中的贺老六,《十五贯》中的熊友兰等,其唱腔同样是精彩绝伦的,长期以来,在广大戏迷中广为传唱。
任哲中一生做戏十分严谨,每天早上都要坚持练唱,尽管那些唱段对父亲来说已经烂熟于心。不管什么戏,不管大小角色,不管什么场合,只要让任哲中来演,他都认真对待,而且是第一个到化妆室,提前一个小时做准备。有一次下乡演出,赶上下大雨,剧团决定砍掉一部分戏,但任哲中并没有那么做,他加快了唱速和表演,20分钟演完全折《悔路》。
文革中先生受到了非人的待遇,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伤害,嗓音一落千丈,而且嗓子还做了好几次手术,所以嗓子更加沙哑!大家能听到的磁带,有《红銮僖》、《法门寺》、《哭祖庙》、《软玉屏》、《木楠寺》等剧目,效果不甚理想。想研究任派艺术,就必须听50年代的录音,那时的《悔路》简直是绝版,直到现在也没有人能超越他。
任哲中的名望在西北很大,尤其是在西安周围的农村,影响要超过其他著名老艺人,据一位老陕说任到了周围的县,认出他以后,住宿、吃饭都不要钱,非要听他唱两句,有次在一个饭店应大家要求唱几句(没有伴奏),很快饭店门口聚集了几千人,惊动了当地公安局疏导人群。
任哲中先生,用老陕的话说就是“他的苍苍之声,谁也学不了”,任的嗓子带些沙哑,他的唱腔主要突出人物感情,他宁可牺牲了戏曲表演演唱的美,也不能损人物的感情,追求人物精神和筋骨的表现,把中华民族历经沧桑而坚定自信的性格活灵活现地表演出来,这才是他备受人民爱戴的真正原因。
相关链接:①在旧社会,我不过是一个穷戏子。今天群众这样关心我,爱戴我,我要蝎尽全力,把自己全部的余热奉献给我钟爱的事腔艺术和父老乡亲。(任哲中语)
② 任晓路感叹道,“这是父亲长期练就的功夫,父亲一直认为,演员演戏一定要对得起观众,这是一名演员最基本的品德”。( 任晓路和妻子回忆)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任哲中独创的“高亢悲愤、激越缠绵”的唱腔风格表现了民族沧桑,抒发了民族情感,唱出了民族筋骨和性格。
B.任哲中被晁天民收为徒弟之后,专攻小旦,后来他听取了施学易的建议,改习生角,后在晓钟学社排练了范紫东写的《盗虎符》、《软玉屏》等十多出戏,表演技巧很快提高。,为他获得“活周仁”的美称奠定了基础。
C.《周仁回府》之所以成了任哲中先生的看家戏,不仅因为在刘毓中亲自为任哲中重排《周仁回府》时,使他的演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更重要的是把一个处于两难境地的周仁刻画得活灵活现。。
D.任派艺术具有细致哀婉、悲壮凄楚、激越慷摡、优雅缠绵的唱腔风格,融合了生旦唱法,中、西路的唱腔以及山西梆子、歌剧等特点,最突出的是在表演上注重人物内心世界的挖掘。
E.任哲中一生做戏严谨,处处为观众着想,不仅每天早上都要坚持练唱,也不论演出场所如何,所演角色大小,都能认真对待。
【小题2】任哲中艺术成长有哪些关键点?请分条回答。
【小题3】作者为什么说任哲中“唱出了民族筋骨和性格”?其中的“筋骨”是什么意思?
【小题4】读完这篇传记,你有什么启发?请你就(“自信”和“成长”的话题结合作品说说你的感想和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