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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扛着铁锨进城
对一个农民来说,城市像一块未曾开垦的荒地一样充满诱惑力。
十几个月前,我正是怀着开垦一片新生活的美好愿望来到城市。我在一家报社打工,我发现编报跟种地没啥区别,似乎我几十年的种地生涯就是为了以后编报而做的练习。我早在土地上练过了,我把报纸当成一块土地经营时很快便有一种重操老本行的熟练和顺手顺心,而且感到自己又成了一个农民。面对报纸就像面对一块耕种多年的土地,首先想好种些啥,尔后在版面上打几道埂子,根据“行情”和不同读者的品味插花地、一小块一小块种上不同的东西,像锄草一样除掉错别字,像防病虫害一样防止文章中的不良因素,像看天色一样看清当前的时态政治。如此这般,一块丰收在望的“精神食粮”便送到了千千万万的读者面前。
就这样,三个月后,我结束了试用期,开始正式打工。我编辑的文学、文化版也受到读者的喜欢和认可。
这次小小的成功极大地鼓励和启发了我,它使我意识到我的肩上始终扛着一把无形的铁锨,在我茫然无措、流浪汉一样沿街漂泊的那段日子,我竟忘了使用它。
记得有一个晚上,我梦见自己扛一把铁锨背着半袋种子走在寂静的街道上,我在找一块地。人群像草一样在街上连片地荒芜着,巨石般林立的楼房挤压在土地上,我从城市的一头流浪到另一头,找不到一块可耕种的土地。最后我跑到广场,掀开厚厚的水泥板块,翻出一小块土地来,胡乱地撒了些种子,便贼一样地溜了回去。
醒来后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肩膀,我知道扛了多年的那把铁锨还在肩上,我庆幸自己没有彻底扔掉它。
经过几个月浮躁不安的城市生活,我发现生活并没有发生多大的变化。原以为自己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静下来仔细看一看,想一想,城市不过是另一个村庄,城里发生的一切在乡下也一样地发生着,只不过形式不同罢了——
我握过的那些粗壮黑硬的手,如今换成了细皮白嫩甚至油腻的手。
我在土墙根在田间地头与一伙农人的吹牛聊天,现在换成了在铺着地毯的会议室一盘水果、几瓶饮料和一群文人商客的闲谈。
我时常踩入低矮土屋、牛圈、马棚的这双脚,如今踏入了豪华酒店、歌舞厅——我并没有换鞋。我鞋底的某个缝隙中,还深藏着一块干净的乡下泥土,我不会轻易抠出它,这是我的财富。
每个人都用一件无形的工具在对付着生活的世界。人们从各自的角角落落涌进城市,每个人都不自觉地携带着他使唤顺手的一件工具在干着完全不同的活儿,只是他自己不察觉。
我的一位同乡——以前是放羊的,现在一家私营公司当老板。在跟他几次接触之后我发现,这个“放羊娃”虽然脱掉了那身时常粘满羊粪蛋的衣服,改掉了一嘴土话方言,甚至换上了一身的细皮肥肉,但他始终没扔掉那根羊鞭。他在用一根羊鞭管理着几十号人的公司——这是他惟一会使的一样家什。当他对员工下达指令,派活遣物时一扬手的姿势,活灵活现地重复着他当年挥鞭赶羊的动作。几十年前那个放羊娃一直在背后操纵着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但他不自觉。他忌讳别人谈及他的放羊历史,他把一群羊换成了一个公司,用权力代替了羊鞭。甚至一辆车一幢楼与一头牛两亩地也没啥区别,只是形式上的变化而已,我把这个发现告诉他后,他便再不跟我来往了。
而我呢,是扛着铁锨——这件简单实用的农具在从事我的非农业的工作和业务。我的同事常说我能干,他们不知道我有一件好使的工具——铁锨。铁锨是劳动人民的专用工具,它可以铲、可以挖、可以剁,万不得已时还可当武器抡、砍。但是使唤惯铁锨的人,无论身居何处,他们共同热爱的东西都是:劳动。
对一个农民来说,城市的确是一片荒地,你可以开着车,拿着大哥大招摇过市。我同样能扛着铁锨走在人群里——就像走在自己的玉米地里一样,种点自己想种的东西。
上月回家,父亲问我在城里行不行,不行就还回来种地,地给你留着呢。走时还一再嘱咐我:到城里千万小心谨慎,不能像在乡下一样随意,更不要招惹城里人。
我说:我扛着铁锨呢,怕啥。
——节选自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  )(4分)
A.作者认为自己对付生活和世界的工具就是铁锨,在这里,“铁锨”已经超越了它原来的意义,具有更深层的含义。
B.本文以新鲜的取材、独特的视角和观点见长,而语言也很有个性,表达了作者对故乡怀念的主旨。
C.本文生动地表现了一个初入城市的农村青年对于城市的复杂心理:既自卑又自信,既怯懦又勇敢。
D.本文文题颇有特色,“扛着铁锨”点明了作者的农民身份,“进城”则写出作者生活空间的拓展。
E.文中描写作者在城中寻找土地播种的梦境,表现了作者既依恋土地、思念故乡又眷恋城市生活的矛盾心情。
【小题2】文章写了“我的一位同乡”情况,用了什么手法?有何用意?(3分)
   

【小题3】文章结尾写道:“我说:扛着铁锨呢,怕啥。”这句话意蕴深刻,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4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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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毛猴的大树
徐国平
出事那天上午,全村的人正兴高采烈地挤在村委大院,个个蘸着唾沫,起劲地点着分到手的钞票。
谁也没注意到毛猴。
其实,毛猴一早就从大喇叭里听到消息,开发商要发放树木补偿款。他却没有一丝兴奋,也没像老婆那样急三火四地撅着屁股朝村委跑。
毛猴慢吞吞地扒拉了几口早饭,就耷拉着脑袋出了家门。
村外已变得十分旷阔,没有了在晨风中梳理绿云的大树,没有了鸟儿的啼鸣,整个村野像是被掏空了心脏,干瘦苍凉。毒辣辣的日头,一时晃得毛猴有些头晕眼花,双腿发软。
最近这些日子,他总是一副病怏怏的样子。
毛猴的这种心态,是从村外那些大树被伐倒后出现的。
毛猴很小就离不开大树。他生就一副瘦小骨肉,伙伴们小瞧他,就连村里的小猫小狗都欺负他。有一回放学,一条恶狗死劲地撵他,他吓得哭爹喊娘,没命地逃,伙伴们一旁看笑话。最后,他见路边一棵大树,被逼无奈,使出吃奶的力气,手脚并用噌噌爬上了树梢。恶狗徒劳地围着大树汪汪叫了几声离去。眼瞧着树下一个个扯着鸭脖目瞪口呆的伙伴,毛猴突然产生了一种至高无上的兴奋。还有一次,毛猴骑在树头上,咔嚓一下把树梢压折了,整个人从十几米高的大树摔下。伙伴吓个半死,毛猴却从土窝窝里爬起,竟然筋骨无伤。
那时,村外四周大树极多。当地有个风俗,伐树前要在最高的树梢上挂一块红布,然后用锯斧解下树头。毛猴便有了用武之地,一年四季总有人请,好吃好喝,另有赚头。没想到会爬树也是挣饭吃的一行。邻村一老木匠还托媒上门,把小闺女嫁给了毛猴。毛猴整天乐呵呵的。
毛猴爬树最喜上面有鸟窝的树。每到树顶,他就先把手伸到鸟窝里,摸摸是不是有鸟蛋,若有,就把那蛋在门牙上一碰,仰脖子喝干。他说鸟采五粮之精杂草之华,饮天之露,喝了它们的蛋长寿呢。他更喜欢登高后的眺远,白云在上,鸟雀比肩,纵横的河流在下,连土地上高大的房子都显得矮小了,自己就有了冲天豪情。
后来,大树越来越少。一年当中很少再有人请他爬树了。一想到站在树梢上的快意,他就激动得心颤,他想就是没有人请,自己也得找棵大树爬上去,掏几个鸟蛋,亮亮腔,活动活动身子骨。只是,出了门,一连走了几十里地,都看不到一颗直刺云天的大树。他沮丧极了。
打那以后,毛猴就疯了似地买树苗,然后,没日没黑地在自家地里挖坑栽树。恨不得一夜间,那些树苗能长成参天大树。正当树苗碗口粗,村里所有的地,却被乡政府卖给了开发商。自然,那片树苗要补偿大笔钱。毛猴老婆的嘴都笑裂了,拿毛猴当财神一样供着。村人自然眼馋,纷纷也在各家地里,杂七乱八插了一地树苗。
毛猴却很气恼,连着骂了几天几夜开发商的娘。
毛猴想着想着,就一跺脚搭上了一辆进城送民工的三轮车。
劳务市场上,来招人的包工头问毛猴,有啥特长,毛猴说,会爬树。
一阵哄笑后,包工头便带着毛猴来到一个建筑工地,安排他干架子工。这活儿跟爬树一样,毛猴毫不怯生,一攀上架子,浑身顿时就来了精神。
半晌,天空有些灰蒙蒙的。毛猴感到有些压抑,便摘下安全帽。
可偏在这时,发生点意外,随着吧嗒一声,安全帽上遍是蛋汁和碎壳,竟是个鸟蛋,蛋汁也迸溅了他一脸。毛猴一惊,忙仰脸往天上看,只见一群鸟儿在他头上飞过。他纳闷不解,这鸟怎么飞着飞着就下起蛋来。随后,他环视了一下脚下的城市,光秃秃的竟然没有一颗大树,更没见到一个鸟窝。
毛猴不由得为这群无处栖身的鸟儿,仰天长叹。
猝然,一只鸟儿盘旋着又朝他头顶飞来,一声凄厉的啼鸣过后,就见一枚鸟蛋,清楚无比地坠下。
毛猴惊喜万分,慌忙侧身翻过安全帽。就在他全神贯注接住那个鸟蛋时,熟料,自己的整个身子却离开了脚手架。一瞬间,他感到自己像一只折断了翅膀的大鸟,急速地向下坠落着。这种感觉好久没有了,就像先前自己从一棵大树上落下来一样。
只是,当他轰然落地,骨碎筋断,才感到再也没有先前那么幸运了。透过模糊的视觉,他最后望了一眼身边的安全帽,那枚鸟蛋在里面竟然安然无恙。
毛猴微笑了一下,闭上了眼。
(选自《短篇小说》,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主人公以毛猴命名,生动贴切,很形象地体现了他古灵精怪、攀爬技艺高超的特征,表现出他强烈的环保意识。
B.毛猴爬上大树之后的所见所闻使其产生了强烈的自豪感,从而进一步反衬出他内心深处无法回避的自卑。
C.因妻子的贪婪和不理解与村民们的短视,毛猴一怒离开了这个给他留下无尽伤痛的村子,头也不回地搭上了进城务工的三轮车。
D.小说以插叙的手法,介绍了毛猴与大树的渊源,补充了相关的具体内容,既使得文章结构富于变化,也丰富了人物形象。
E. 结尾处鸟儿凄厉的啼鸣和毛猴的死去,给小说所笼罩的沉痛气氛,即便那最后的一下微笑也难以化开。
【小题2】请简要概括毛猴的形象。
【小题3】小说两次写到毛猴从高处坠落,有何区别?请从这个角度探究小说的内涵。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敦煌守护人
陈小扁
从公元4—14世纪,古人花了1000多年才开凿出南北长1680米的石窟群;从1944—2014年,敦煌研究所花了70年才把中古时代的旺角再现于世人面前。
王道士打开敦煌大门之后的40多年,敦煌就像一个巨大的旋涡,吸引着一批又一批人的到来。上虞人罗振玉,是中国最早从事敦煌学研究的学者;海宁人王国维,最早对敦煌俗文学作品进行研究;浙大教授姜亮夫,撰写了第一部系统介绍敦煌文献及艺术的著作;杭州人常书鸿放弃法国优越生活,回国担任敦煌文物研究所第一任所长。这批有识之士呼吁保护并致力于敦煌学的研究,形成了一门新兴学科——敦煌学。
常书鸿早年留学法国里昂与巴黎,出于法兰西学院美术院院士、巴黎美术学院新古典主义画家保罗·阿尔伯特·劳朗斯门下。1935年,他在法国学习油画期间,无意在塞纳河畔的旧书摊上看到伯希和的“敦煌石窟图录”,为敦煌艺术的高度成就感到惊异。在常书鸿眼里,敦煌艺术,不仅反映了外来文化的影响和隋唐盛世的佛教美术以及当时的社会生活,还记录了中国历代的装饰图案、色彩运用和工艺技术。
1936年,常书鸿从法国回到北平,在国立北平专科学校教书。“七七事变”发生后,他随学校一路南迁,辗转几个地方后,和妻子陈芝秀、女儿常沙娜安家在重庆。上世纪40年代,国民政府成立国立敦煌研究所,在好友梁思成的举荐下,常书鸿担任了筹委会副主任,在当年冬天先去兰州“招兵买马”,于次年2月奔赴敦煌,一行6人经历了1个月零4天的行程。
初到敦煌时,石窟的惨象令常书鸿感到辛酸:许多洞窟已被曾住在里面烧火做饭的白俄军队熏成漆黑一片,一些珍贵壁画被华尔纳用胶布粘走,个别彩塑也被偷去;大多数洞窟的侧壁被王道士随意打穿,以便在窟间穿行;许多洞窟的前室都已坍塌;几乎全部栈道都已毁损,大多数洞窟无法登临。
常书鸿与第一批成员只有十来人,常书鸿任所长,下设考古、总务两个组。很快地,来了第二批成员,他们完成了清理洞窟积沙、修筑保护围墙、测绘记录石窟全景(内景)、编排区位号码等工作。
敦煌研究所的工作陆续展开之后,常书鸿回到重庆,把妻女也接过来。常沙娜回忆道:“1943年的秋天,我们开着卡车离开重庆,向兰州前进。母亲抱着两岁的弟弟嘉陵坐在副驾驶的位置,我就待在卡车后面,上方有个毡布的篷子。我没有觉得苦,只是好玩,沿途看到了以前从未见过的景色。母亲不习惯一路的颠簸和越走越寒凉的天气,父亲不断安抚着母亲的情绪。”
常沙娜还提到,母亲笃信天主教,为了安抚她的情绪,常书鸿带她到教堂做祷告,又花心思让她改变之前在法国的生活方式,比如不再描眉化妆,把高跟鞋换成毡靴,原先款式时髦的旗袍也改换成朴素的棉袍。常沙娜还记得那时生活很艰苦,吃饭的筷子是河滩上折的红柳枝制成的,配一碗厚面片、一碗颗粒很大的盐,还有一碗醋,原因是“那里的水碱很大,倒在玻璃杯里都能留下一层白垢,每顿饭都要喝醋来中和”。
1945年,常书鸿的妻子离开了他和两个孩子。所幸的是,1931年出生的常沙娜乖巧听话,她中断学业照料年幼的弟弟常嘉陵,同时协助父亲临摹壁画。
如今80多岁的常沙娜清楚记得她在敦煌临摹壁画的情形:“太阳每天挂在天空有17个小时。那时的石窟都没有安装铝合金的保护门,壁画前也没有玻璃屏障,借助烈日在石壁上的反光,不用电灯也能看清壁画和塑像。白天我们会在洞窟里,尽量多地用笔在开本上勾勒出图案的线条,旁边标注出颜色,晚上在屋子里上色,在大多数的图案旁都完整绘制了身着此图案衣着的人像或神像。”
1948年,常沙娜离开敦煌去美国波士顿美术博物院美术学院留学。这一年,常书鸿筹备“敦煌艺术展览”,常书鸿的好朋友梁思成和林徽因夫妇也来了。常沙娜记得,林徽因当时已经身患肺结核,但他们看了很久,“林徽因看到那些历代壁画的摹本很是兴奋”。
1954年文化部专款为研究所购置了一台发电机,使得美术组在夜晚也可以工作。1959年,经过常书鸿带领工作人员的整理和保护,莫高窟呈现出新的面貌。
1994年,常书鸿去世,他的骨灰就埋在黄土飞扬的莫高窟,他是敦煌的守护神。
(节选自2014年4月15日《新周刊》)
相关链接
①1900年5月26日道士王圆箓在清理今编第16窟的积沙时,偶然发现一个尘封千年,有近5万件文物的藏经洞。但是,敦煌藏经洞重现于世的40余年间,由于地域偏远加之没有专人细心看护与整理,使得大量敦煌文书、彩色绢画、彩塑造像等稀世文物流失于英、法、德、俄、日、美等国。目前仅有8697件藏于中国国家图书馆。
②常沙娜:我国著名的艺术设计教育家和艺术设计家、教授、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1951年初回国,先后在清华大学营建系、中央美术学院实用美术系、中央工艺美术学院染织美术设计系任教,有《敦煌历代服饰图案》及合编的《敦煌藻井图案》、《敦煌壁画集》、主编《常书鸿、吕斯白画集》、中国现代美术全集《织绣印染集》及《常沙娜花卉集》、《中国当代织染刺绣服饰全集》等著作。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敦煌珍贵文物虽多,但破损、流失较多。如今历经敦煌“守护人”的抢救与保护,敦煌艺术之美终于展现在世人面前,并经有识之士创造了敦煌学。
B.敦煌艺术吸引了国内大批的文学艺术家,他们从不同领域对敦煌艺术品进行系统的研究,形成了敦煌学。
C.常书鸿留学期间,在老师的书摊中看到了“敦煌石窟图录”,给他以强烈的震撼,回国后便经由他的好友推荐,直接招募成员奔赴敦煌进行研究。
D.常书鸿的妻子最终离开了从事敦煌学研究的丈夫,也足以说明敦煌研究既面临着诸多的困难与挑战,又说明这里的研究更需要专业人士的加入。
E. 妻子离开常家后,常书鸿的女儿只能中断学业成为家中的支柱,这也说明常书鸿不仅要面对敦煌的困境,还要承受家庭的痛苦。
【小题2】为什么称常书鸿为敦煌守护人?请结合文本加以分析。(6分)
【小题3】敦煌的守护人都曾面临过哪些困难?请结合文本分析。(6分)
【小题4】常沙娜也曾辍学在家照顾弟弟,而后来她却成为专家。请结合文本谈谈你是如何看待她的成长之路的。(8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题目。
晋商为何能成功
孙建中
①晋商是明清时期活跃在中国大地的一支强劲的商业团队。其活跃时间之长、辐射范围之广、经营项目之多、从业人数之众,世所罕见。他们能从卖豆芽、卖豆腐这样的小本生意成为雄霸全国的商业巨擘,关键在于他们能坚持信誉至上的理念。梁启超曾感慨地说:“晋商守信用。”
②我国传统社会有长达上千年的抑商、鄙商传统,不乏“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圣贤高论,也有“无商不奸”的俗语。民间流传的传奇、小说、戏剧等文学作品,无不充斥着对商人重利轻义、逐利舍情行为的刻画和批判。明、清晋商以立人为先,强调诚信为本、利以义先,诠释了义与利不相斥反兼容相通的道理,建立了商人群体良好的人格形象。
③晋商为长途贩运商,后来又发展为票号商人,经营范围十分广泛。既然要利以义先,就首先要做到取利有道,要“公道待人”“童叟无欺”,要“勤俭为先”;其次,利要服从义,要为义舍利。光绪初年,山西连续遭灾,以致饥民饿死。祁县商人乔致庸率先开仓放粮,县里其他富商群起效仿。结果祁县逃亡人数为各县最少。
④晋商在为人之道上也表现了诚实忠厚的一面。他们认为和为贵,凡事不做过分,不做法外生意,讲求以诚待人,和气生财。
⑤晋商认为诚信不欺是经商长久取胜的基本因素,所以把诚信看得高于一切。经商“虽亦以营利为目的,凡事则以道德信义为根据……故力能通有无……近悦远来”。他们深知只有讲信誉,重然诺,不欺不诈,人们才乐于跟他们交易。商业盈利靠商品的质量和服务态度来取得,永保信誉才能成功。一旦信誉上丧失,必然招致失败。因而诚信不欺是山西商人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循的信条。祁县富商乔致庸把经商之道排列为一是守信,二是讲义,三才是取利。在山西商界讲信誉的商人和商号比比皆是。
⑥晋商信用也体现在会馆的建立,可以说会馆是以地缘为纽带、体现晋商信用的一个行会组织,也是同乡人在异地建立的一种社会组织。京师是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晋商为活动方便而设会馆于京师。随着晋商经济活动在全国范围的普及,山西会馆也随之分布于全国各地。会馆的作用也体现了晋商的信用:敦睦谊,联感情,本着相互信任、相互帮助的原则以谋求共同的利益。当同乡人有困难时,会馆义无反顾地给以帮助。会馆每年都要拿出一些经费作为无依无靠的贫苦同乡生病或死亡后补助或丧葬之用,并且设有一处或数处“义园”,作为同乡死后停灵埋葬之用。
⑦会馆还是祭祀关公、财神及本行土神的场所。山西商人最为仰慕关圣。他们以关圣的“义”来团结同仁,摒弃“见利忘义”“不仁不义”等不良观念与动机;以关圣的“信”来取信于民,取信于主顾,摒弃欺诈、伪劣等行为。他们不仅在店铺和家中供奉关圣,而且在各地的山西商人会馆中为其修殿供奉。在各地的山西商人会馆中规模最为宏伟的建筑就是关圣的神殿,甚至有的地方把山西会馆修建成关帝庙的形式。晋商以关圣的信义来衡量和规范自身的商业行为,足见关圣在晋商精神世界里的作用和地位。 
(节选自《诚信晋商》,山西古籍出版社)
【小题1】梁启超曾感慨地说:“晋商守信用。”请分条概述其体现在哪些方面?(6分)
【小题2】第二段引用“圣贤高论”和“俗语”的用意是什么?请简要说明。(6分)
【小题3】晋商建立会馆祭祀关圣的目的是什么?(6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邱长海

三叔从老家来省城帮儿子筹备国庆节举行的婚礼,看着儿子为找不到加长林肯或凯迪拉克作婚车而唉声叹气,他一次次欲言又止。这一晚,皓月当空,父子对饮。

1981年,鲁南山区,大豆高粱在田野里飘香。三叔的爹,我的爷爷忙着张罗第三个儿子的婚事。那时候,爷爷当了村主任,最后一个儿子的婚礼当然要办得风风光光。这天一擦黑儿,爷爷就提着两瓶兰陵大曲,揣着两盒孔府烟跑了十多里的山路,摸到前进村村主任何大把式家里。前进村原来叫水洼洼庄,改革开放后靠养鱼致了富,改名前进村,去年买了台手扶拖拉机,更是闻名方圆几十里。爷爷刚开口,就被对方堵了回来。国庆节日子旺,拖拉机早被乡长的公子结婚定下了。“要不,你把它推走?”何大把式指着墙根的一辆独轮车说,“咱也就配这档次。”爷爷脸一红,二话没说,拎起桌上的两瓶酒抬腿就走。

爷爷到家时,两瓶酒只剩下半瓶。老人家把三儿子招呼过来父子对饮,那晚,皓月当空

1953年秋天,爷爷娶奶奶的时候,换了身干净衣服空着手就进了岳母家的门,回来时,他手里就多了新媳妇的一只手。三十多里山路,奶奶的小脚实在走不动了,爷爷就向路边收庄稼的老乡借了辆独轮车,一边是黄澄澄的玉米,一边是腮上红扑扑的奶奶。车子“吱呀吱呀”唱了一路,像是最浪漫的婚礼进行曲,引着他们踏上了幸福生活之旅。

爷爷说这些时,一脸的甜蜜,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

第二天的正午时分,爷爷满身大汗进了家门。院子里多了一辆崭新的大金鹿自行车。那时候,大金鹿还是个稀罕东西,不亚于今天谁家买了辆小轿车。全村人都羡慕得不行,就连母亲、二婶也看得眼睛放光,据说回家后闹了好几天。

眼看婚期将近,三叔抓紧时间练车。于是,早晨下地前或者傍晚回家后,村里人就看见三叔在村西的麦场里卖力地演练——对他来说,将要驮回的岂止是新媳妇,更是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啊!

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像一桌酒席上有了鲍鱼,一家人顿时多了底气;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似一场演出来了名角儿,全村的人们都盼着好戏开演。

万众瞩目的日子终于来了。大金鹿前把上的大红花与三叔年轻的笑脸相映生辉。

三叔潇洒地跨上自行车,昂首挺胸上了路。身后是一支吹吹打打的迎亲队伍。

三婶在村里小姐妹们羡慕的目光中坐上三叔的自行车后座,一时间,唢呐叫得欢。在我们鲁南老家,新郎接新娘有很多规矩,其中一条就是:新娘不说话,新郎不回头。人逢喜事精神爽,秋风得意车轮急,三叔脚底生风,很快就把送亲的队伍甩在后边,三婶也不能说话。

三婶娘家到三叔家的路上有一段上坡路,三婶心疼累得满头大汗的三叔,就跳下了自行车,帮忙推了一把。上了坡,三叔不能回头看,根本不知道三婶下了车,也不知道她还没坐上来,就骑着空车走了。直到进了村,才发现坏了,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掉头回去找新媳妇。

新媳妇根本没有回娘家——她哪里丢得起这个人哪!大家找来找去,终于在那段上坡路边还没收割的玉米地里找到了正生闷气的三婶。

当然,婚礼照常举行,乡亲们喜酒照喝,只不过留下了一段有趣的佳话。

三叔说这些时,一脸的幸福,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

三叔的儿子把父母的故事说给未婚妻听,她听得泪光闪烁,一脸的神往。恰好他们看到报纸上登着一家婚庆公司推出了自行车婚礼的消息。两人眼前一亮,手牵手走进那家婚庆公司,就像父辈一样,他们打算在这座城市里,举行一个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里,独轮车、自行车上的婚礼带给人们的幸福感,是现在的林肯、凯迪拉克带不来的。

(有删节)

【小题1】小说两次写到“皓月当空”,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
【小题2】听了上辈人的婚礼故事后,“三叔”“儿子”“未婚妻”的反应与心理各不相同,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的“三叔”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的情节安排有什么特点?请探究作者这样安排的用意。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5分)
风雨乐清贫,生死系医学
——记我国胸心外科奠基人黄家驷
黄家驷出身书香门第,祖父曾任嘉兴府知府,父亲任盐运史,35岁时死于大咯血,他5岁丧父,5个叔伯亦相继因病早逝,因此在他幼小的心灵中就萌发要当一名医生的志愿。
少年时代,黄家驷不满足私塾的一点古文知识,13岁时瞒着母亲随堂兄到省城求学,后又投考天津南开中学。高一时,他竟提前两年以同等学力考上了门庭森严的协和医学院。1933年,他以优异的成绩毕业,获医学博士学位,在协和任外科住院医师。他曾说,“我感兴趣的是当一名好教师,当一名好的胸外科医师”。
1941年,他来到美国密执安大学医学院求学。黄家驷基础扎实,在导师指引下较快掌握胸外科技术,于1943年获外科硕士学位,并通过全美专家考试取得外科专家称号。留美期间,黄家驷还担任密执安大学中国留学生会主席,每两周组织一次中国建设讨论会,立志学好本领,报效祖国。
1945年德、日法西斯相继覆灭,黄家驷不为美国优裕待遇所动,放弃高薪聘任,决心为开创中国的胸外科事业披荆斩棘。他迫不及待搭乘太平洋上第一班通航的美军运输机回国。三天三夜的颠簸飞行,在印度转机时行李丢失,但完整无缺地带回整套开展胸外科手术的器械设备。
回国后,他一面在上海医学院执教,一面在附属中山医院和中国红十字会第一医院(今华山医院)从事胸外科的创建工作。
解放后,他与上海第二医学院和上海市南洋医院协作,建立了我国第一所胸腔外科专科医院——上海胸科医院,并亲任院长。多年来,虽然担负重要的行政工作,但总是坚持在医疗第一线。他行医近50年,亲自为数以千计的工人、农民、军人及领导干部做过手术。
黄家驷非常重视医学教育事业。1959年,他在北京创建中国首都医科大学,这是我国唯一的8年制医科大学,先后担任校长、名誉校长,亲自主持研究决定了建校方针、教学计划以至校舍建设、师资队伍和教学设备等问题。现在国内的一些知名的胸腔外科专家,像石美鑫、苏应衡、钱中希、林尚清、钱定一等,都曾得到过他的培养和指导。
协和医科大学1964级学生、北京协和医院著名胸外科医生方国栋回忆了一件往事: 1970年夏天,毕业分配去向宣布后的一天.黄老师带我到他在外交部街的家里。知道我添置行装有困难,毕业分配后也不再回上海家里而直接赴西北,年逾花甲的黄老师亲自爬上闷顶子,递出一只旧的藤条箱说:“这个箱子你拿去,做你去西北的行装。"尤为珍贵的是,黄老师还找出人民卫生出版社留给他的、由他主编的《外科学》(上、下)和《外科学各论》送给我。黄老师还在每本书的首页都写上“国栋同学批评指正”,并签上他的名字“家驷”。知道我酷爱读书,他殷切地期望我到西北后坚持自学下去。带着黄老师赠送的这些无比珍贵的教科书,肩负着,黄老师的教导和希望,我来到了当年古城武都。正是黄老师这种深藏的关爱之心让我在千里之外的穷乡僻壤倍感温暖而不气馁。
“如何使祖国的医学事业尽快发展,这是我无时无刻不在思考的问题”,黄家驷是知行合一的医者。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国际上出现许多新兴学科。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确定生物医学工程学为一门独立学科。黄家驷以极大热情担负起新学科的筹建工作。他各处奔走,拟出《生物医学工程学科研发展规划》于1979年在重庆召开会议,成立***。
C.医学报国是黄家驷的毕生追求,国家动荡、时局危难之时,黄家驷“决心为开创中国的胸外科事业披荆斩棘”,毅然放弃美国优厚待遇,回到祖国。
D.“我感兴趣的是当一名好教师,当一名好的胸外科医师”。这句话是黄家驷的人生梦想, “好教师”“好的胸外科医师”也是他一生的最好概括。
 
E.晚年的黄家驷虽然告别了手术台,但依然笔耕不辍,从事外科学的研究,撰写、主编了《外科学》等著作,成为我国胸外科学的奠基人之一。
(2)材料表现了黄家驷哪些方面的特点?请简要概括。(6分)
(3)本文在介绍黄家驷时,插入了一段协和医科大学1964级学生方国栋的回忆,这样写有何好处?请具体分析。(6分)
(4)“风雨乐清贫,生死系医学。”黄家驷在治学、行医和处世等方面堪称楷模。请结合材料,联系现实,就以上三个方面谈谈你的理解。(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