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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 望
过街天桥上有一个乞丐。他不会弹琴,不会唱歌,甚至不会在地上书写悲惨的遭遇。所以,只是偶尔有人把硬币丢在小盆里,乞丐总算能填饱肚子。另外,还能坚持他唯一的习惯:每天买张彩票。
夜幕降临时,乞丐会回到他的住处——城郊一个废弃的菜园。菜园里有一眼枯井,井边有棵树。这天,跑来一条瑟瑟发抖的小狗。小狗瘦得可怜,试探着在乞丐的小盆里舔舐着,乞丐昨晚用它盛过食物。乞丐小心地把小狗搂进怀里,两个不被牵挂的生命紧紧地依偎在一起。小狗很聪明,叼着小盆打转。路人觉得惊奇,纷纷把钱放到小盆里。“富裕”起来的乞丐好运也随之降临,他居然中了大奖。乞丐买下这座菜园,建起了一座豪华的房子。不过,他保留了后院的窝棚、枯井和老树。
乞丐迷上了购物,他喜欢服务小姐迷人的微笑。人们称他先生,乞丐高兴极了,有尊严的生活真好!唯一让乞丐先生感到尴尬的是人们对小狗的态度。尽管小狗已经被梳洗得很干净,但斑驳的毛色还是暴露了它低贱的身份。
乞丐决心让小狗从自己眼前消失,他要忘掉卑贱的过去。乞丐把小狗关在后院的枯井里。井很深,井底很潮湿,除了井壁渗出的水滴,什么吃的也没有。乞丐找了几块肉投下去。
从此,乞丐一个人潇洒地享受服务小姐热情的目光,去参加那些高级派对。好在他总算没有忘记每天往井里投几块肉。在井底,无论白天黑夜,小狗一直仰着脑袋向上张望。可是除了每天落下来的一些食物,什么也没有。转眼一个多月过去了,乞丐过得并不快乐。人们微笑的眼神让乞丐想起了动物园里给人们敬礼的狗熊——它看重的只是你手里的食物,根本不在乎你是谁。这个世界上只有那条小狗才是自己真正的朋友,而自己却把它丢到了井底。
乞丐跑到井边,救出他的小狗。看着小狗,乞丐痛哭失声——小狗的脑袋一直朝后仰着。因为在井下待的时间过长,小狗的脖子已经无法伸直,只能仰着头在地上打转。乞丐每天领着小狗游走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他把钱施舍到其他乞丐手中。在感激涕零中,他感到了满足。于是乞丐有了新打算,他通知乞丐们每天到他这里来领钱。
消息迅速传开,领钱的队伍越来越大。半夜,乞丐被街上传来的吵闹声惊醒。透过窗子他吓了一跳,有人披着毯子,有人支起帐篷,就像排队在买当红歌星的演唱会的门票一样。天还没亮,电视台的人来了,晚上的新闻播出了这一盛况。
第二天,人们像潮水一样涌来。队伍越排越长,警察不得不赶来维持秩序。乞丐沉醉在自己的壮举之中,每天奔忙于银行与家之间,钱像水一样流了出去。直到有一天,银行通知他,他的账户已没有一分钱了,乞丐不得不宣布——他已经没钱可发了!人们开始咒骂,并向他的房子冲去,一块块石头飞向门窗。眼看疯狂的人们要冲进屋里,吓坏了的乞丐带着小狗逃到了后院,他急忙爬下井去,甚至没有来得及把小狗带上。乞丐快要到达井底的时候,绳梯拴在树上的一端突然断开,乞丐和他的绳梯一起摔到了的井底。疯狂的人们捣毁了房屋,拿走了所有东西。好在没有人发现井里的乞丐。
半夜,乞丐开始喊救命,可除了小狗,没人知道他在井底。乞丐对着太阳喊,对着月亮喊,没有人能够听见。小狗每天四处寻找食物扔下来,变了味的骨头,发了霉的面包,扔下什么乞丐就吃什么。有一次,小狗扔下一只死猫。一连几天小狗没有往下扔东西,乞丐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他只能靠舔着井壁上渗出的水珠活着。乞丐望着井口的天空,他知道自己快要死了。
一天早晨,井口隐约的说话声惊醒了昏睡中的乞丐,他拼尽全力喊了起来。被人们用绳子吊了上来,阳光刺得他睁不开眼。“要不是这条小狗死在井口上,没有人能听见你的喊声。”乞丐看见了枯瘦如柴的小狗,它是被饿死的。
乞丐把小狗埋在后院。人们从此再也没有见到过他。不过有人记得,他走的时候脖子一直朝后弯着,眼睛直盯盯地仰望着天空。
(选自《保罗•詹尼斯文集》,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乞丐买下菜园,建起了一座豪华的房子。他保留了后院的窝棚、枯井和老树。”这样描写是为了后面写小狗被关在枯井里和乞丐自己躲到枯井里埋下伏笔,使情节发展更合情合理。
B.乞丐为了忘掉卑贱的过去,就把小狗关在后院的枯井里,但他过得并不快乐。这是因为他的钱还不够多,出身不够高贵,无法融入上流社会。
C.乞丐每天领着小狗游走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他把钱施舍到其他乞丐手中。在感激涕零中,他感到了满足。这种满足主要来自于乞丐对别人的无私帮助。
D.眼看疯狂的人们要冲进屋里,吓坏了的乞丐带着小狗逃到了后院,他急忙爬下井去,甚至没有来得及把小狗带上。这表现了乞丐自私胆怯,只会为自己着想。
E、人们从此再也没有见到过他。不过有人记得,他走的时候脖子一直朝后弯着,眼睛直盯盯地仰望着天空。这样写呼应上文“小狗的脑袋一直朝后仰着”,表明了人和狗都有同样的期待。
【小题2】小说中乞丐是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小说用了很大篇幅塑造“小狗”的形象,作者这样写对情节安排有哪些作用?(6分)
【小题4】小说以“仰望”为题,在主题思想、人物塑造、情节结构等方面的考虑。请选择一个方面,结合全文,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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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星斗其文,赤子其人
汪曾祺
沈从文先生逝世后,傅汉思、张充和夫妇从美国电传来一副挽辞,只有四句:不折不从,亦慈亦让;星斗其文,赤子其人。把沈先生的一生概括得很全面。
一个只读过小学的人,竟成了一个大作家,而且积累了那么多的学问,真是一个奇迹。
沈先生很爱用一个别人不常用的词:“耐烦”。他说自己不是天才,只是耐烦。他的“耐烦”,意思就是锲而不舍,不怕费劲。一个时期沈先生每个月都要发表几篇小说,每年都要出几本书,被称为“多产作家”,但是写东西不是很快的,从来不是一挥而就。他的作品看起来很轻松自如,若不经意,但都是苦心刻琢出来的。《边城》一共不到七万字,他告诉我,写了半年。他称他的小说为“习作”,并不完全是谦虚。有些小说是为了教创作课给学生示范而写的,因此试验了各种方法。这种试验,后来形成一种他自己说是“文白夹杂”的独特的沈从文体,在四十年代的文字中尤为成熟。沈先生爱改自己的文章。他的原稿,一改再改,作品发表了,改。成书了,改。看到自己的文章,总要改。
他很爱他的家乡。他不止一次和我谈起棉花坡,谈起枫树坳——一到秋天满城落了枫树的红叶。一说起来,不胜神往。八十岁那年,和三姐一同回了一次凤凰,他在家乡听了傩戏,这是一种古调犹存的很老的弋阳腔。打鼓的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沈先生听了,说:“这是楚声,楚声!”他动情地听着“楚声”,泪流满面。
沈先生很好客,朋友很多。老一辈的有林宰平、徐志摩。沈先生提及他们时充满感情。没有他们的提挈,沈先生也许就会当了警察,或者在马路旁边“瘪了”。他经常来往的有杨振声、张奚若、金岳霖、朱光潜诸先生,梁思成、林徽因夫妇。他们的交往真是君子之交,既无朋党色彩,也无酒食征逐。清茶一杯,闲谈片刻。
沈先生对青年的帮助真是不遗余力。他曾经自己出钱为一个诗人出了第一本诗集。一九四七年,诗人柯原的父亲故去,家中拉了一笔债,沈先生提出卖字来帮助他。柯原一九八○年去看沈先生,沈先生才记起有这回事。他对学生的作品细心修改,寄给相熟的报刊,尽量争取发表。他这辈子为学生寄稿的邮费,加起来是一个相当可观的数字。
沈先生的家庭是我见到的最好的家庭,随时都在亲切和谐气氛中。一家人于钱上都看得很淡。《沈从文文集》的稿费寄到,九千多元,大概开过家庭会议,又从存款中取出几百元,凑成一万,寄到家乡办学。沈先生也有生气的时候,也有极度烦恼痛苦的时候,但多数时候都是笑眯眯的。他总是用一种善意的、含情的微笑,来看这个世界的一切。到了晚年,喜欢放声大笑,笑得合不拢嘴,且摆动双手作势,真像一个孩子。只有看破一切人事乘除,得失荣辱,全置度外,心地明净无渣滓的人,才能这样畅快地大笑。
沈先生五十年代后放下写小说散文的笔,改业钻研文物,而且钻出了很大的名堂,不少中国人、外国人都很奇怪。实不奇怪。沈先生很早就对历史文物有很大兴趣。他写的关于展子虔游春图的文章,从人物服装颜色式样考订图画的年代的真伪,是别的鉴赏家所未注意的方法。他关于书法的文章,特别是对宋四家的看法很有见地。他一度专门搜集青花瓷。买到手,过一阵就送人。西南联大好几位助教、研究生结婚时都收到沈先生送的雍正青花的茶杯或酒杯。他搜集、研究这些东西,不是为了消遣,是从发现、证实中国历史文化的优越这个角度出发的,研究时充满感情。我在他八十岁生日写给他的诗里有一联:
玩物从来非丧志,
著书老去为抒情。
他平生搜集的文物,在他生前全都分别捐给了几个博物馆、工艺美术院校和工艺美术工厂,连收条都不要一个。
他的丧事十分简单。他生前累次嘱咐家人,他死后,不开追悼会,不举行遗体告别。沈先生面色如生,很安详地躺着。我走近他身边,看着他,久久不能离开。这样一个人,就这样地去了。我看他一眼,又看一眼,我哭了。
(本文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沈从文的一部分小说是为了试验小说写作方法而做的“下水文”,是为给学生教创作课服务,经一改再改,风格至四十年代才成熟。
B.沈从文有一次在家乡听了傩戏,情难自已,连声赞叹是“楚声”并泪流满面,因为他从中感受到了古老的家乡文化。
C.沈从文帮助人不问困难大小,诗人柯原的父亲故去,家中欠了一笔债,沈从文通过卖字帮他还完债务,后来还忘了这件事。
D.沈从文对文物的研究很独到,比如他对展子虔游春图的鉴赏方法,书法方面对宋四家的看法,都有自己的创新之处。
E. 沈从文经常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西南联大好几位助教、研究生结婚时都收到沈从文送的雍正青花的茶杯或酒杯。
【小题2】只读过小学的沈从文,竟成了一个大作家,有哪些方面的原因?请简要分析。
【小题3】沈从文五十年代后放下写小说散文的笔,改业钻研文物,对此不少中国人、外国人都很奇怪,作者为什么说“实不奇怪”?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看法。
【小题4】文中评价沈从文“赤子其人”,他的赤子情怀在文章中有哪些体现?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①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
②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引起这一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文本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③“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④“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⑤“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因而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⑥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对生命的张扬。而血海所解释的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文本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
(节选自金元浦《红高粱:风景的意义》)
【小题1】下列对“红高粱”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红高粱”交代了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揭示了人物性格成因,营造氛围,感染着读者和作品中的人物。
B.“红高粱”背离了情节线索,包容了人物活动,这将引发读者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
C.“红高粱”如同血海一样,不仅以红色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也成为读者阅读与理解文本的重要窗口。
D.“红高粱”通过移出背景和暴露真相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因为它能够给予读者更多有关生命的内容。
【小题2】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红高粱”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而具有反叛现实日常语境以及不断修改读者阅读经验的重要功能。
B.“红高粱”作为自然景物,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而在读者的精神世界产生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C.“红高粱”暴露式的叙述语态使读者不会以打探隐私的神秘心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
D.“血海”的残酷、血腥,因其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而使读者对死亡的畏惧变为欣赏。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风景”对于小说的意义在于感染读者,并且防止导致阅读活动引起的审美反应的非道德化倾向。
B.“红高粱”作为移出背景、暴露真相的独特风景,对文本的创作以及读者的审美阅读起着重要作用。
C.“红高粱”风景让读者感受到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和张扬,在于其“红色”具有强烈的刺激力量。
D.人与红高粱、血海融在一起,构成一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消除死亡的恐惧,彰显生命的敬畏。

同类题3

现代文阅读
为什么汉字是方块字,这个问题虽然没有明确的考证,但从古人观察世界的方式中便可窥见一斑。《淮南子》说:“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在古人心目中,“天圆地方”,地是方形的,而且在这四方形地的尽头,还有撑着的柱子。从甲骨文可以看出,汉字基本上是方形。到了西周末年,汉字一字一方格的特点已经完全成形了。此后,春秋战国时从篆书到隶书,汉字完成了一次飞跃,表现在字形上,就是从以前的圆润瘦长变成了方方正正的方块字。这种方方正正的写法,体现了中国古人所追求的客观美——稳重、端庄、平衡对称,有一种周正之美。
虽然后来有了“龙飞凤舞”的草书,但每个朝代的正体字,仍然沿袭着工整的书写模样。最早的金文,即刻在青铜器上的铭文,都写得规规矩矩,在当时写字是件极其庄重严肃的事。到了周朝后期,各国纷争,文字异姓,但距离周国最近的秦国,其正体字仍然是规正的篆体字。秦国灭六国,建立秦朝之后,正式立小篆为正体字。但在官方规定的正体字之外,秦简上还出现了一种辅助性书体,即后来的隶书,到汉代汉武帝年间,隶书逐步取代篆书成为正体字。此后,在魏晋南北朝年间,楷书盛行,成为官方认可的正体字,一直流传至今。
虽然书写方式不同,但对平衡对称、周正之美的追求却一直没变。唐朝时用科举制选拔人才,开了各种考试科目,书法就是其中一科。但是,不管是考哪一科,都要求“楷书字体,皆得正详”,文字与书写并重。因为文字书法的优劣关系到个人的功名和人生出路,所谓“升沉是系”,所以仕进者非常重视。当时颜元孙《干禄字书》的影响很大,这本字书是在颜师古的“颜氏字样”的基础上完成的,字分俗体、通体、正体三种写法。科举考试,官府文书,写字必遵正体。后来颜元孙的侄子颜真卿在湖州做官,将《干禄字书》书写在石头上。要想通过科举求仕进,就必须学习这样的干禄字。之后,端正秀丽的干禄字楷书成了一种程式化的写法,千字雷同,明朝时,为皇帝书写诏诰的宫廷书家,以沈度最著名,都擅长一笔这样的字,人称“台阁体”,清朝叫“馆阁体”。
不过,这样过分求统一的书写方式却破坏了书法的灵魂——对“势”的追求。古人写字,讲求一个“势”字,不仅指通篇的气势,更指每一笔的手势动作。把字写“活”,就是这个道理,有口气顶着,才能透出字里的精气神,这便是“见字如见人”的所指。书写动作连贯,做到下笔不悔,一气呵成,才能气韵生动。而要达成这样的功力,日积月累的训练便不可缺少,使肌肉也形成记忆。这种日复一日的临摹、书写,培育了中国古人最早的美学情趣,甚至成为一种人格训练。所谓“字如其人”,虽然后来多从道德层面解读,但其本意仍是强调一种认真的精神,写字如是,做人亦如是。(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方块字发展历史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方块字与古人观察世界的方式有关,在古人心目中,天圆地方,地是方形的,而且在四方形地的尽头,还有撑着的柱子。
B.甲骨文中的汉字基本上是方形,到了西周末年,汉字一字一方格的特点已经完全成形,春秋战国时,汉字完成了字形从圆润瘦长到方方正正的一次转变。
C.古人写字讲求一个“势”字,要求书写连贯,下笔不悔,一气呵成。这是书法的灵魂,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气韵生动的效果。
D.秦朝时,小篆为正体字,到汉代汉武帝年间,隶书逐步取代篆书成为正体字,魏晋南北朝年间,楷书成为官方认可的正体字。
【小题2】(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方块字方方正正的写法,体现了中国古人平衡对称、周正之美的追求,这种审美追求并没有因书写方式的不同而有所改变。
B.虽然草书是“龙飞凤舞”的形态,但每个朝代的正体字仍然是工整的,即使是最早的金文,都写得规规矩矩。
C.干禄字楷书在明朝时被称为“台阁体”,在清朝时被称为“馆阁体”,虽端庄秀丽,但写法程式化,千字雷同,破坏了书法对“势”的追求。
D.因为文字书法的优劣关系到个人的功名和人生出路,所谓“升沉是系”,所以仕进者非常重视。如果学好端正秀丽的干禄字,就可以参加科举考试谋求仕途发展。
【小题3】(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淮南子》中关于女娲补天的传说是用来说明古人观察世界的方式的,我们可以从这种方式中了解“汉字是方块字”的部分原因。
B.唐朝时选拔人才重视书法,要求“楷书字体,皆得正详”,文字与书写并重。颜师古创立的干禄字几经发展,成为科举考试、官府文书必遵的书写正体。
C.古人写字,不仅讲求通篇的气势,而且讲求每一笔的手势动作,即把字写“活”,透出字里的精气神,这便是“见字如见人”的所指。
D.在书写上,要达成气韵生动的功力,就必须进行日积月累的训练,使肌肉也形成记忆。这种训练也成为一种人格训练,体现了一种认真的精神。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麦茬地里的母亲
李星涛
①麦子已跟着割麦人回家了,只剩下麦茬地,默默地躺在阳光下,宛如刚分娩过的嫂子,幸福而疲惫。
②临近中午,阳光在麦茬地里越聚越厚,仿佛变成了光亮的液体,无声地流动起来。那些麦秸儿呢,也像是本来就饱含着阳光汁液似的,汁液仿佛正顺着麦茬口儿,不紧不慢地向外流淌着。
③这时候,我的母亲却正在麦茬地里拾麦穗。她扎着黑头巾,睁着昏花的双眼,弯一下腰,拾起一穗麦子,拾起一穗麦子,弯一下腰,好像是在给麦茬地行着一种古老虔诚的谢礼。母亲是一个左撇子,她左手捡起麦穗,再交给右手保管,右手拿不下了,左手里也捡满了,母亲这才将两只手里的麦子合在一起,扯根麦秸,麻利地一缠一绕一挽,一把金疙瘩似的麦把子便躺在身后的麦垄里了。母亲在前面拾着,麦把子就在后面紧紧跟随着,让人感觉不是母亲在寻觅着麦子,而是那些麦子在主动寻找着母亲。那种执着的追随,就如同是一首漂泊的古诗在苦苦追随着真正的主人。拾穗的间隙,母亲偶尔也会直起腰,抬起头望望远方。远方虽然没有米勒《拾穗者》中的教堂,却站立着一排排绿荫掩映的村庄,像绿色的岛屿一样,在母亲的目光里生动地迤逦着。
④四周很静,母亲的身前是麦茬地,身后还是麦茬地,只有云雀在云影里唱着歌儿给母亲听。母亲很喜欢云雀,称它为麦地鸟。拾穗时,母亲发现了云雀窝,总会转着圈儿,慈祥地看一会儿,但从不用手碰一下窝里的蛋卵。母亲说,云雀只要一闻到蛋卵上的汗味,便不会来孵了。小时候,我见过云雀蛋,大如麻雀蛋,上面缀满了斑点,恰似嫂子怀孕时脸上飞满的蝴蝶。那时候,我之所以愿意跟着母亲下田拾麦,纯粹是想在麦茬地里捉到几只幼小的云雀来喂养,但终因母亲的阻拦而未能如愿。在我的记忆里,云雀总是和麦地与母亲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以至于我每次看到云雀从麦地里快速飞向晴空时,总以为那生灵根本不是鸟,而是受神灵点化过的泥块,是母亲麦地里飞翔的灵魂。
⑤母亲白天拾回了一大蛇皮袋子麦穗,晚上便将麦穗铺放在干净的地方,用棒槌轻轻地捶着。捶下了的麦粒,再用簸箕上下颠动,扬去麦壳和尘土,放到弟弟家的楼房顶上晾晒。别看家里晒了麦子,母亲是从来不用担心雷雨会突然降袭的。十几年来,母亲那条患关节炎的腿就是准确的天气预报,只要那条腿哪天晚上开始发痒生痛,并且里面像是有大群蚂蚁在搬家,那么第二天天气准会发生变化,不是阴天,就是下雨。别人都为得了这种病而痛苦,可母亲却为得了这种病而暗自庆幸。是这条病腿帮助了母亲,让她始终走在了好多雨水的前面。
⑥从麦子开镰到黄豆耩进地里,母亲的日子一直都心甘情愿地被一穗穗麦子独霸着。虽然每年一到麦季,我在电话里反复劝说她不要再下地拾麦了,我一个月的工资就可买回一大堆麦子,但母亲根本不听我的话。她说,“黄金落地,老少弯腰”,自古以来就是这样。再说,买来的麦子能和拾来的麦子一样吗?因此,每年麦季过后,总会有五六蛇皮袋拾来的麦子堆码在母亲的床头。那些麦子让母亲弯过多少次腰,流过多少汗水,我永远也说不清楚。我只知道,母亲早晨出门时,身子是朝向麦茬地的,影子是朝向村庄的;傍晚回家时,身子朝向了村庄,影子却朝向麦茬地。当母亲的身子和影子合为一体时,我知道,她老人家要么是幸福地睡在了可爱的村庄里,要么会像父亲一样永远沉睡在金黄的麦地里。但我相信,无论是睡在村庄里,还是睡在麦地里,只要有金黄的麦子相伴,只要有美丽的云雀歌唱,我的母亲就一定会睡得很踏实,睡得很幸福。
(选自《文汇报》,有删改)
【小题1】文章第②段对麦茬地的描写有什么特点?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答:

【小题2】解释下面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只剩下麦茬地,默默地躺在阳光下,宛如刚分娩过的嫂子。
答:

(2)那生灵根本不是鸟,而是受神灵点化过的泥块,是母亲麦地里飞翔的灵魂。
答:    

【小题3】文章细致地描写了母亲在麦茬地里拾麦穗的情形,这样写的目的是什么?
答:     

【小题4】结合全文内容,说说文章最后一句话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答: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幽怨的琵琶
蒋淑玉
①“群山万壑赴荆门,生长明妃尚有村。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画图省识春风面,环珮空归月夜魂……”从你负气走向匈奴的那一刻起,你的幽怨便凝固成永恒的美丽斑斓着苍白的历史,为怀才不遇的士大夫们提供了一个借古抒怀的绝妙题材。
②不知为什么,我一直对这个被无数文人提炼出无数主题的故事心存疑惑。首先是元帝的滑稽和愚蠢。自古以来昏庸的皇帝在政治上昏庸,但在“美女”问题上常常是心明眼亮。坐在龙椅上把宫女一个个召进来看,比起找个画师对着宫女一个个地画像,然后又在画像中一张张地挑选,究竟谁更方便更直接,这是三岁小孩都十分清楚的事,偏偏元帝就这么糊涂?如果他真的老眼昏花、腐朽懒惰得连“亲自过目”的精力都没有,他还要那么多的宫女干嘛?他还花银子找画师画像干嘛?不为这样的男人所看上,乃是你最大的幸运,怎么可能“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如果你真的是这样的怨天尤人,不是唯利是图又是什么?这岂不是与文人们所塑造的“高洁”形象大相庭径?
③其次是画师的贪污受贿。毛延寿有没有收受贿赂史书上没有明确的记载,但我认为,不管他受贿还是没有受贿,真正的主犯不是他,而是元帝或者替元帝出主意的那帮大臣。试想想,明摆着利用画师选美是一种画蛇添足、于事无益、滋生腐败的行为,可为什么还会在皇宫里作为制度正儿八经地制订下来?如果不是元帝自己的意思,那么一定是大臣们的“高见”。大臣为什么会出这个馊主意呢?答案很简单,那就是中饱私囊。能得到皇帝的召见就可以飞黄腾达——要得到召见就必须美——要美就必须得到画师的认可……由此推及画师这个职位就是宫中最“肥”的差事。天下的画师很多,究竟谁能得到这份差事就看画师们“八仙过海,各显其能”了!当毛延寿终于“力挫群雄”获得这个肥差时,早已经“投资”不少了。所以,他不得不在画像中收取“成本费”。这个过程叫姑息养奸。因此,当元帝怒斩画师时,该冷静地思考思考自己制订的措施。
④第三是你的美貌。你真的就那么“倾国倾城”吗?如果是这样的话,元帝早该听说你的芳名了,何至于要等到出塞的那天才追悔莫及?“美”本是一个很含糊的概念,正像“一百个读者心中有一百个林黛玉一样”,一百个人就有一百个不同的审美观念。元帝认为漂亮的毛延寿不一定认为漂亮,毛延寿认为漂亮的元帝也不一定认可。楚王爱细腰,唐明皇喜欢的则是肥胖丰腴的杨玉环。所以我猜测,你的容貌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美,只是你的才华赋予了你高雅的气质。“自古仪态难画成,当时枉杀毛延寿”——毛延寿只是一位平庸的画师,他能画出你的“形”,岂能画出你的“神”?平日里你和其他宫女着同样的服装,跳同样的舞蹈,当然就显示不出你的美,但当你穿上锦衣华彩的嫁妆时,你独特的魅力就表现得淋漓尽致了。你的高洁,你的从容,你的大雅,你的淡淡的忧郁……像一轮七彩的光环笼罩着你,你终于在离开汉宫的时候“证明”了自己,洗刷了多年来不得召见的耻辱。对元帝来说,“失去的才是最珍贵的”,正像一件熟视无睹的物品忽然被别人以高价买了去,心中的失落是无法形容的。
⑤那么文人们为什么要极力渲染你的美貌呢?毫无疑问,那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你的貌越美,文人们的才就越高,他们是借你的“怀貌不遇”抒发自己的“怀才不遇”。“炒作”是一个新词,你也许没有听过,但那个时候的文人们却不约而同地炒作了你,炒作你的美貌,炒作你的风骨,炒作你的怨恨,并且把你“包装”成中国的四大美女。当你在渺渺的沙漠中远远地看着一大堆男人往你的名字上贴金时,我不知你有何感想?边塞的落日,大漠的风沙早已使你走向成熟,历经沧桑的你是否从骨子里瞧不起这种“作秀”的方式?
⑥“女人的资本就是貌美,貌美就要取悦男人,不能被男人取悦就是最大的不幸”——这是中国男人的逻辑,这是中国女人的悲哀。“怀貌不遇”与“怀才不遇”实实在在的是天渊之别啊!在所有的演绎你故事的文本中,通篇叙述的都是男权话语,他们借着对你的同情表示着对女性的歧视。所以,我不想看见你的泪水,那只能浇灌男人们的偏见和狂妄。我想看见你在皎洁的月夜幸福地依偎在单于的胸前,不远处是你们活泼可爱的一群孩子……
【小题1】“‘怀貌不遇’与‘怀才不遇’实实在在的是天渊之别啊!”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4分)

【小题2】作者认为王昭君的“容貌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美”,作者这样说的理由是什么?(4分)

【小题3】文章结尾描写了一段想像的场景,这样写有哪些作用?(6分)

【小题4】作者在第⑤段中说“我不知你有何感想?”请结合文章探究作者认为王昭君可能会有哪些不同的感想?并作简要分析。(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