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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这篇文章,完成文后各题。(11分)
吃 客 苏童
(1)此人照理说是到了德高望重的年纪了,头发已经白得像腊月里的雪,一根黑的也看不见,奇怪的是他的气色很好,他的皮肤不老,其红润与细腻堪比初生的婴儿。他的眼神也不见一丝浑浊,老年人中常见的迎风泪、睑毛脱落、眼屎过多的毛病他都没有,他的眼睛在饱览了七十年风霜之后竟然清澈如水,像一个不谙世事的少年,何以如此?有什么灵丹妙药吗?老人说,有,吃,吃呀,吃出来的。
(2)大家并不怎么尊敬他,街上老老少少的人都叫他小三宝,很明显这是一个乳名,小三宝,哪里听说一个老人被满街的小孩唤做小三宝的?可这样离谱的事情就发生在小三宝身上。他的孙子那会儿刚刚学会说话,也伊伊呀呀地对他祖父说,小——三——宝——抱——抱。
(3)小三宝对抱孙子之类的事情不感兴趣,他对吃感兴趣。他站在家门口与人聊天的内容大多与吃有关,他批评肉铺里卖的冰冻猪肉要不就是皮太厚,要不就是没有皮,总是不好吃,炒肉丝怎么炒都嫌老,烧红烧肉吧,怎么烧吃起来都不香。人家说,那也没办法呀,猪肉这么紧张,有冷冻肉吃就算不错了。小三宝站在那里神秘地摇头,微笑着说,有地方买新鲜的农家猪的,你们不知道罢了。人家自然就追问那个地方,这时候小三宝便打岔了,你想打听的他不透露,他把话岔到竹笋上去了,他说,码头那里有宜兴过来的船,卖竹笋,那笋很嫩,炖腌笃鲜不错的。
(4)大家现在应该看出来了,一个本该是德高望重的人被人唤成小三宝,总是有它的道理的。
(5)小三宝的妻子是个节俭的善于持家的老妇人,虽说是近墨者黑,她也特别喜欢翻看女邻居的菜篮子,告诉别人该吃什么不该吃什么,但她对吃的兴趣基本上是过日子人的态度,她一直不赞成丈夫这个吃法,不是反对美食,是反对他为了吃花了好多本该储蓄的钱,谁都知道,小三宝虽然家底殷实,但他有五个儿子,其中三个儿子都没成家,算算看,要花多少钱?你嘴上省一点是一点,小四小五明年都要结婚了呀!这一大把年纪的人,怎么就不懂事呢?老妇人经常像教训孩子一样教训小三宝,这时候小三宝清澈的眼睛里掠过一丝迷惘,很快他就想明白了,说,毛主席说的,自力更生,让他们自力更生嘛。
(6)小三宝在吃的问题上执迷不悟,早晨他往市中心去,对老妇人说他去大公园打太极拳,其实太极拳是个幌子,小三宝天天去老字号的黄天源吃早点,有一次让一个邻居撞见了,看见小三宝面前放着一碗鸡丝馄饨,一只炒肉团子,还有一块白糖玫瑰方糕,小三宝当时不免有点慌张,一手擦着嘴角上的油,对邻居说,回去千万别告诉我们家老太婆。
(7)邻居确实是替他保密的,不幸的是经济账最终是由储蓄金额和抽屉里的现金反映的。这年国庆前夕小三宝的四儿子五儿子一人打了小三宝一个耳光,大家一定猜到为什么了。小三宝捂着脸跑到邻居家,泪流满面,邻居也听见了这个家里的战争之声,不知道怎么安慰小三宝好,后来就听见小三宝自己在安慰自己,他说,这个年头,如果吃点好的都吃不成,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小题1】第二段内容在文中起到了什么作用?(2分)
【小题2】文章是通过哪几件事表现小三宝的“吃货”形象的?(3分)
【小题3】请简要赏析第(5)段划线句的内容。(2分)
【小题4】你认为小三宝鹤发童颜的原因是什么?(4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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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沈从文在北京
面对姐夫田真一的质问,沈从文说:“在乡下做老总有出息?可是我怎么做下去?六年中我除了对被杀的和杀人的留下个愚蠢残忍的印象,什么都学不到!……我想读点书,半工半读,读好书救救国家。这个国家这么下去实在要不得!”
听了沈从文一番话,田真一不觉微笑着,极诚恳地对沈从文说:“好,凭你这点胆气,就有资格北京城住下。可是我得告诉你,既为信仰而来,千万不要把信仰失去!”
沈从文住在酉西会馆里,开始北京后第一阶段的自学。每天早上吃两三个馒头、一点泡咸菜,就一头扎进京师图书馆。到了冬天,北京气温降到零下十几度,沈从文仍然穿着薄薄的单衣。图书馆不开门的日子,他便呆在会馆里,钻进被窝,看随身带的那本《史记》。
后来,在自己的“窄而霉小斋”里,沈从文开始无日无夜地伏案写作。投出后的文章却如石沉大海。
1923年12月,鲁迅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发表了题为“娜拉走后怎样”的演讲。他说:“自由固不是钱所能买到的,但能够为钱而卖掉。”
鲁迅所说的危机,其时正降临到沈从文身上。
深秋的北京,刮起大风,尘沙遮天蔽日,昏黄的阳光在空中凄惨惨地闪烁,沈从文独自彳亍街头,又是一天没有吃东西了。一支奇怪的队伍从他身边走过。最前面的是一个军人模样的人物,手里摇摇晃晃举着一面小白旗,身后跟着七八个面黄肌瘦、衣衫褴褛的同胞。
拿旗的人打量着沈从文,无所谓地笑笑说:“跟我们走,有饭吃。”沈从文便跟到队伍后面。队伍在一处停了下来,然后人们依次到一张桌子前面押按手印。快轮到沈从文时,他瞧见了放在桌子上供人画押的表格,赶紧悄悄离开了队伍,带着失望转回他的“窄而霉小斋”。
他明白,那个举白旗的人物,是招兵的,跟在他身后的同胞正准备去卖身当兵。他晕乎乎地走着,心里涌起悲愤,同时缠夹着理不清的混乱。
1924年冬,沈从文于百般无奈中,怀着一丝希望,写信向郁达夫倾诉自己的处境。11月13日,郁达夫看望沈从文了。这一天,外面正纷纷扬扬下着大雪。郁达夫推开了那间“窄而霉小斋”的房门。沈从文身穿两件夹衣,用棉被裹着两腿,坐在桌前,正用冻得红肿的手提笔写作。
郁达夫默默地听了沈从文倾诉自己北京的打算和目前的处境,瞧瞧沈从文的神色,郁达夫一切都明白了。他站起身,将脖子上的一条淡灰色羊毛围巾摘下,掸去上面的雪花,披到沈从文身上。然后邀请沈从文一道出去,在附近一家小饭馆吃了顿饭。结账时,共花去一块七毛多钱。郁达夫拿出五块钱付了账,将找回的三块多钱全给了沈从文。一回到住处,沈从文禁不住伏在桌子上哭了起来。
半个世纪以后,郁达夫的侄女郁风拜访沈从文时,两人曾谈及这件往事。郁风说:“沈先生对我说这话时已经是70多岁的老人了,但他笑得那么天真,那么激动,他说那情境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三个月后,沈从文在《晨报副刊》上发表了散文《遥夜——五》。文章叙述了自己乘公共汽车的一段经历,在将自己与有钱人的对比中,诉说自己窘迫的处境和内心感受到的人生痛苦和孤独。这篇文章被北京大学教授林宰平看到了。他托人找到沈从文,邀他到自己家去谈天。这陌路相逢的一老一少,谈了整整一个下午。得林宰平介绍,沈从文终于得到了一份工作——去香山慈幼院图书馆做了一名办事员。
1980年,美国一位学者金介甫在北京访问沈从文时,曾这样问他:
“您为什么1922年来北京?”
“我想独立。”
“我并不是为吃饭和做事来北京的!”
到1926年,他的作品已经获得了较多的发表机会,沈从文走完了最初阶段的创作历程。
(选自 《沈从文传》有改动)
【小题1】谈到“鲁迅所说的危机,其时正降临到沈从文身上”,这里的“危机”指什么?这句话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4分)
【小题2】在谈到与郁达夫的交往时,沈从文“笑得那么天真,那么激动,他说那情景一辈子也不会忘记”,请简要分析其原因。(4分)
【小题3】在湘西时,沈从文做的是“老总”,但他却跑到北京忍饥挨冻,受冻受寒。对此,你有怎样的看法?请结合全文回答。(4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当代李清照”——沈祖棻
一提到沈祖棻(fēn),人们都不约而同地要在她的名字前冠以“当代李清照”的称号。吴宓曾盛赞沈祖棻:“棻词殊佳,宓所识女中第一。”
沈祖棻1909年生于苏州一个保留着浓厚的文化传统但已衰落的地主家庭。家庭的文化熏陶使她自幼就对文学显露出强烈的爱好和天赋。1932年,这个年仅23岁的大学生,愤然执笔,以一阕《浣溪沙》,将“九一八”事变后国人对山河破碎的忧患,传递得浓密婉转,令中央大学文学院长汪东拍案叫绝,更令祖棻由此赢得“沈斜阳”别号——芳草年年记胜游,江山依旧豁吟眸。鼓鼙声里思悠悠,三月莺花谁作赋?一天风絮独登楼。有斜阳处有春愁。
1934年,沈祖棻考入南京金陵大学国学研究班,1937年与小她四岁的金陵大学同学程千帆在安徽屯溪结婚,那是南京被日机疯狂轰炸后他们的匆忙避难之地。抗战期间,他俩辗转在成都、乐山等地的几所大学任教。1942年,沈祖棻在金陵大学授课时,物色了一些有造诣的学生成立正声诗词社,她还将四位学生的诗词结集成《风雨同声集》出版。正是“月里山河连夜缺”的动荡岁月,这群师生用他们对古典诗词的挚爱,坚守了对中华文化的深情。
沈祖棻是著名词人和评论家,然而,无论创作还是研究,她的一生都备受干扰:年轻时便遭逢战乱,飘摇动荡的岁月里,读书人的三尺书桌岂能安宁?38岁时剖腹产女,庸医将一块手术巾遗留在她腹内,此后几年备受折磨;她与程千帆夫妻情深,却聚少离多。1956年,沈祖棻从南京来到武汉,与任中文系主任的丈夫共同执教于武汉大学,孰料时隔不久,程千帆就被打成右派,在他蒙冤和被遣送乡下劳动的近20年中,一家三代的生活多靠沈祖棻操持、负担。除了“八口曾为巧妇炊”的繁琐艰难,作为“右派家属”,更要吞咽无尽的冷眼、歧视;夫妻俩城乡两隔,惟有书信往还,她那首读来辛酸的七律,题为《千帆沙洋来书,有四十年文章知己患难夫妻,未能共度晚年之叹,感赋》。
好容易盼得到“文革”结束,沈祖棻却于1977年不幸死于车祸。那个悲伤欲绝的苦夏,程千帆挥泪、挥汗整理亡妻遗稿。这是一对患难夫妻与文字知音最后的对话,也是他对沈祖棻最体贴、周全的纪念吧,词在而人亡,让她的作品存世并传扬,成为程千帆最大的心愿。他整理、出版了她的大量遗作,包括她最负盛名、滋养了无数读者的古诗词鉴赏文字《宋词赏析》《唐人七绝诗浅释》。
沈祖棻填词的方向不是吟风弄月或仅诉一己悲欢,而是侧重于寄托国家兴亡之感,所谓“乱世死生何足道,汉家兴废总难忘”。如果说,李清照早年还有众多词作,记录了优裕日子里的闲情雅趣,沈祖棻则是从年轻起就不得不直面悲惨了:日寇肆虐,苍生蒙难,将士喋血……那些人间愁苦或壮怀激烈,不能不涌入她的笔端。从1932年到1949年,她填词500多首,其中400多首创作于抗战时,好些词让人读来愁入肝肠或热泪盈眶。1944年8月的衡阳之战,守城战士喊着“来生见”的豪言,与日寇殊死拼搏。沈祖棻闻讯,写下悲歌慷慨的《一萼红》,被词坛称为“千古一叹”。
抗战结束后的时局凋敝,民生多艰,沈祖棻在词里也多有反映并痛加针砭。最为难得的是,无论写乱世儿女的流亡之痛,相思之苦,还是伤心“无限斜阳,有限江山”,她都绝无标语口号式的直露浅白,或辞胜于情的矫揉造作。那些急管繁弦,被调度得细密婉丽,既情动于衷,又有深湛的学养支撑,发声吐字遂珠圆玉润、余韵悠长。
沈祖棻1976年6月的日记写道:“与早早(外孙女)折夹竹桃二小枝,野花草三茎,松枝二小枝,插瓶,灯光下美好有致。”不要忘了,那正是“文革”末期,大地还笼罩着瘴气,她也行至晚年,又饱经摧折,而情致依然细腻婉约,读来不由得心生感叹:虽然沈祖棻绝无寻常闺阁诗人的小女儿口吻,但那几茎野草、闲花、树枝多么能透露信息,对女诗人来说,最理想、最相宜的场景,真应该是携一卷诗书,寻芳归来,再从容把玩案上清供。
人人都说“国家不幸诗家幸”,这言之凿凿的公理,不知是由多少代诗人的悲剧性人生堆砌和淬炼而成,假如李清照、沈祖棻们有幸一直安享太平安闲岁月,比如,早上慵懒醒来,闲看帘外绿肥红瘦;或行舟至藕花深处,惊起一滩鸥鹭……那么,诗词写得清浅、纤柔些又何妨呢?所谓的诗家之幸,不要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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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沈祖棻,字子苾,笔名绛燕、苏珂。我国现当代最优秀的词人、诗人、文学家,文论家,著名教授,曾任教于华南多所高等学府中文系,有“当代李清照”美誉,与丈夫——著名文学教授程千帆合称“程沈”,曾被师友赞为“昔时赵李今程沈”。
②李清照,宋代女词人,婉约词派代表,有“千古第一才女”之称。李清照出生于一个爱好文学艺术的士大夫家庭,出嫁后与夫赵明诚共同致力于书画金石的搜集整理,金兵入据中原时,流寓南方,境遇孤苦。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23岁时,沈祖棻以一阕《浣溪沙》一鸣惊人,中央大学文学院院长汪东对词作浓密婉转的忧患之情拍案叫绝,并由此送她别号“沈斜阳”。
B.沈祖棻一生饱经坎坷,尤其是1956年丈夫被打成右派后,夫妻二人经历了近20年的分离,其间,她饱尝生活的艰辛和无尽的深重的折磨。
C.沈祖棻没有李清照早年那种优裕时光,她的词作不在吟咏风月,而多表达国家兴亡之感,关心国政,针砭时弊。
D.“国家不幸诗家幸”,假如沈祖棻一生安享太平安闲的岁月,那么,这种缺少悲剧经历淬炼的人生一定只会孕育出清浅、纤柔之作。
E. 沈祖棻晚年那篇有关插瓶的日记,不但情致细腻婉约,诗人气质展露无遗,更重要的是其中隐隐寄托了她心中对安宁生活的渴望。
【小题2】沈祖棻被誉为“当代的李清照”,她的爱国精神具体体现在哪里?请简要分析。
【小题3】沈祖棻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4】沈祖棻有“当代李清照”的美誉,你认为沈、李二人有哪些相似之处?请结合文本,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22分)
最灿烂的世界
朱成玉
在马老大死去的前一天,曾向我要一根红粉笔,我没给他。为这件事,我后悔了很长一段时间。
马老大一辈子孤身一人。在粮库几乎扛了一辈子麻袋,老了,库里领导考虑他无人照顾,就让他到水房烧水,供他吃住,也算是安享晚年了。
他不愿说话,所以很少有人知道他的过去。他每天机械般地做事,再无一点音响。他像一块灰色的布,毫无生气,黯淡无光,让人感觉他仿佛就住在死亡的隔壁,时刻听得见死亡的鼾声。他大字不识一个,一辈子没沾过女人的边,除了喝酒之外再无任何嗜好。他的生命中没有年、月、日,没有“滴答”作响的时间,所有的日子都像一块一块灰色的补丁缝补出的一件外套,他穿着它,走过一生。
在一面墙上画画,大概是马老大唯一的乐趣了。每天吃过晚饭,他都会在那面墙上精心地涂抹。没有粉笔,他就用烧过的碳灰,日复一日,乐此不疲。他用他自己的方式记录着生活,虽然整面墙都是灰色的,但画面的内容却是鲜活而真实的,仿佛一幅幅温馨的田园风光:房子、篱笆和袅袅炊烟,土地、天空和小桥流水;晒太阳的猫、啃骨头的狗,下蛋的鸡、戏水的鸭;一对亲亲热热的小夫妻,手拉着手,一双精神抖擞的老两口,扭着秧歌;赶着毛驴车到处叫卖的货郎,骑在牛背上吹笛子的牧童;扛着柴火回家的汉子,坐在炕上低头纳鞋底的妇人……
无病无灾的一个人就这样去了,多少有些意外,况且他昨天还向我要过一根红粉笔,他到底要用它做什么呢?
当我再次站到那面墙的前面时,终于找到了答案。我在整面灰暗的墙上找到了唯一鲜艳的红色:一个女人的红盖头!
画面上一个男人背着新娘过一座独木桥,那个新娘的盖头红得让人心惊!听同事们说,有人看见他昨天喝醉了酒,咬破了自己的手指,用血涂红了那个红盖头。
我后悔没能早一点将彩色的粉笔给他,那样,他墙上的画一定会是春光盎然、多姿多彩的,他的心或许也会跟着多出一道彩虹,多出几声鸟鸣的。而我却如此吝啬,没能把生命中那些艳丽的色彩传递给他,哪怕只是一点点。
我想起去年结婚的时候,他硬是凑够了一百元钱给我随了份礼,然后把他自己认为最干净的衣服套上,等着我领他去吃喜宴。我却没领他去,嫌他的脏会影响客人们的食欲,只是草草地端了几盘菜,拿到水房给他吃,他一边喝着我的喜酒,一边“嘿嘿”地憨笑着说:“俺只想看看新娘子长啥样……”
上个礼拜天,好像是他生命中极为特别的日子,他特意炒了几个小菜,买了两瓶酒,邀我跟他喝两盅。因为我是单位里唯一一个肯和他说话聊天的人。那天夜里,他贪喝了两杯,醉倒后含糊不清地念叨着一个人的名字,还从最贴心的口袋里掏出一个红纱巾来,并对着它老泪纵横。那纱巾的红色,已经被岁月褪去了艳,淡淡的只剩怀念。
这可是件稀罕事,我一把将它抢到手里,高扬着取笑他这么一大把年纪了还想着“彩旗飘飘”。他不停地哀求我把纱巾还给他,而我却像发现了重大秘密一样,越发得意起来。用一根长长的竹杆把纱巾挑挂到他门前的树上,强迫他“从实招来”,否则,我会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个秘密。马老大支支吾吾了半天也没说出什么,那条纱巾也不知被哪一阵风吹得没了影踪。
马老大入殓当天,听他的一个同乡说,年轻的时候他曾经有过一个恋人,可是就在他们要成亲的前一天晚上,那个女人在过独木桥的时候,不小心跌进河里,被汹涌的河流冲走了,等他赶到的时候,只在岸边找到她的一条红纱巾。从此,这条红纱巾就成了他心中永远也无法抚平的伤口,鲜艳地、醒目地日日开放着,一刻也不曾凋残。
我深深地自责起来,没想到这条红纱巾竟然浸染着那么多的血泪,没想到一个苍白灰暗的生命竟然蕴藏着如此强烈而又挚热的情感,他用伤心做酒花,用回忆发酵,在心底默默地酿着生命的酒,尽管那杯酒很苦,但回味绵长,无际无涯。
或许是他预感到自己离大去之日已不远,在临终的时候,才尽力把自己新娘的红盖头涂得红红的吧。人们只知道他是灰色的,其实,他的心里有个最灿烂的世界,那里,炊烟袅袅,那里,霞光满天。
我买了一条红得耀眼的红纱巾放到他的墓前,算是弥补一下自己的愧疚之心吧。风吹着,红纱巾像一捧烧得正旺的火,烘着我羞愧的灵魂。
单位要粉刷墙壁,在粉刷那面墙之前,我用五颜六色的粉笔将它们上下涂抹,整个“田园”顿时生机盎然起来:春光明媚,姹紫嫣红,那个用血涂染过的红纱巾已变成黑紫色,却依然那样耀眼,在阳光下释放着醒目的哀伤。这便是马老大眼中的世界,他用自己的方式拨弄着阳光的琴弦,弹奏出五光十色的生命之音。画面上的人仿佛静静地走下来,就围绕在我的身边,与我倾吐久违的乡音。我坐下来,静静地欣赏,我知道,我已经把它们保存了下来,我放心地往墙上倾倒大桶的涂料,洁白开始铺展,一切都消失了,像那个在灰暗中蕴藏着烂漫的生命的消失。
唯有那爱,唯有那醒目的红,唯有那前世今生的记忆,永不褪色,永不会消失。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3年第22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4分)
A.小说标题“最灿烂的世界”既表明了马老大美丽的内心世界,又反衬了“我”的内心的丑恶与肮脏。
B.小说写马老大是采用了第三人称的写法,既使行文灵活自然,又使我对那老大故事的讲述在冷静客观叙述的背后包含着赞美之情。
C.小说最后写到我放心地粉刷墙壁,表明了我当时内心的坦然,马老大的美好心灵将永远感染着我。
D.划横线的句子含蓄地说明了马老大虽一辈子没沾过女人的边,但内心却对新娘子有所迷恋,表明了人性的复杂性。
E.小说叙述中插入了“我结婚马老大赶礼”、“马老大特意邀我喝两盅”两个情节,写出了他对爱人的深切思念,既对内容作了必要交代,又丰富了其人物形象。
【小题2】小说中的主人翁马老大有什么形象特点?请结合全文概括。(6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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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红头巾”在文中起着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6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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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4】小说中的马老大孤独而卑微,却“用他自己的方式拨弄着阳光的琴弦,弹奏出五光十色的生命之音”。你如何理解这句话?请结合你所读过的其他文学形象加以探究。(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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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汉字听写热背后的文化误区
宋诗婷 沈 硕
谁也想不到“汉字听写”会成为一种综艺节目类型,而且还如此受欢迎。
从这一季收视排行榜来看,除《中国好声音》、《快乐男声》两档王牌选秀节目稳坐收视率头两把交椅外,《汉字英雄》和《中国汉字听写大会》两档汉字听写类节目杀出重围,成为综艺节目时段最大的黑马。
汉字以综艺形式走红,似乎让大家重新发现了方块字所承载的文化内涵。而网友惊叹于参赛学生的识字能力之余,也发现自己提笔忘字到了何种地步。
芫荽、嘧啶、耒耜、颛顼……在两档节目的现场,演播厅变成了语文课堂:台上的中学生轮番执笔,台下观众在小本子、大腿上比比划划。有人忍不住瞄别人一眼,有人更较真儿,掏出手机查字典。
“汉字被认为是中华文明的精髓。《中国汉字听写大会》以大众喜闻乐见的选拔方式,唤醒了国人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重庆师范大学教授王于飞说。
当然,也有不同的声音。曾获得“当代汉语贡献奖”的学者毛喻原认为:“文字是用来传播信息的,如果一种文字是因为它书写的复杂性而被珍视,那它本身就是落后的。”他曾在《论汉语的险境和诡谬》一文中详细论述了汉语的表意局限和方块字的传播困境。
“汉字叔叔”理查德·西尔斯曾因创建了“汉字与词源”网站而走红网络,尽管对汉字情有独钟,但他依然觉得在互联网和全球化的冲击下,总有一天汉字会被彻底遗忘,就像曾流传3000年的古巴比伦文字一样。
毛喻原和“汉字叔叔”的预言都源于汉语语音和字形的严重隔阂。如今,当我们通过各种拼音输入法在电脑上敲着“ABCD”书写汉字时,方块字成了“转码”,是种需要经过拼音媒介才能抵达的存在。
和大多数对汉字危机忧心忡忡的学者不同,毛喻原为这种借路的文明鼓掌叫好。“我从80年代早期开始使用中英文打字机,英文打字机只有26个字母,小小的键盘,而中文打字机有上千个按键。”毛喻原庆幸有拼音输入法的存在,把汉字的传播从繁复低效中解救出来。
在《汉字英雄》总决赛的赛场上,人气选手“璺字哥”段智程止步在“海晏河清”的“晏”字上。成语中另外三个字给了他极大误导,他给“晏”字加了三点水。“象形文字严重局限了人们的思维。象形文字是重视觉的,拼音文字是重声音的,图像把人的思维局限于形象本身,而声音会引导人去寻找背后的逻辑和所指。”毛喻原觉得,多数人引以为傲的象形文字正是令中国人思辨能力落后于西方的重要原因。
“親不见,愛无心,產不生,廠空空……”曾有网友以解构繁体字的方式来讽刺汉字简化后的文化流失,引起广泛共鸣。毛喻原不以为然:“汉字的真正危机并不是象形文字背后的文化溯源,而是它的传播困境。”“拼音文字因其字形的简单,语言输出的意义和逻辑得到重视,而汉语的字形复杂,我们对汉字本身文化内涵的钻研竟然超越了对它传播效率的追求。”
理查德·西尔斯对汉字追根溯源20多年,他觉得,“繁体字具有表意功”很可能是个伪命题:“象形文字存在于5000年前,2000年前人们用的篆体字还可以看到文字的,规范化的繁体字是几乎看不到象形文字的。”追踪汉字是理查德的爱好和事业,但他也的确认为,拼音文字优于简化字,而简化字优于繁体字:传播的便捷和精准程度才是衡量一种语言是否先进的首要标准。
《汉字英雄》热播时,节目所考察的汉字难易程度尚可接受,到了《中国汉字听写大会》,生僻字一度引发争议:写出“黉桥”、“瘰疬”、“袼褙”这样一辈子用不到几次的字究竟有什么用?
“汉字就像祖母,我爱她,但她总有一天会变老,变没用,然后死掉。”理查德深情地说。
汉字也许不会死掉,至少眼前不会。但显然,汉字的存亡无关书写方式,这些复杂的字形和单薄的语音足以传承厚重的文化才是汉字的未来。
(选自2013年11月《新周刊》第407期,有删改) 
【小题1】为什么“汉字听写”会成为受热捧的综艺节目?(5分)
【小题2】文中说:“毛喻原为这种借路的文明鼓掌叫好。”这里所说的“借路”是什么意思?为什么毛喻原要为之鼓掌叫好?(4分)
【小题3】依据文意,“汉字听写热”背后反映了什么“文化误区”?(6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郎朗:一瓶不断被勾兑的原浆酒
周 舒
①郎朗9岁,郎爸辞去工作,专职陪读。父子俩登上去北京的列车。老妈一个人坚守沈阳,为他们提供配给。他们生活艰辛,全家有时要举债度日。
②培养一个天才的代价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回忆在北京求学的日子,郎朗印象最深的是“孤独”,坐在父亲的自行车后座上,顶着北京七月的烈日寻找钢琴老师的家,他的沈阳话受到同学的嘲讽。在“天才”泛滥的北京城,他过去的成绩已经无法打动老师。有位女老师甚至很讨厌郎爸把儿子称为“天才”,不客气地对他说:“我看不出您的儿子是个天才。”郎朗用尽一切努力,也无法讨得这位女老师欢心,最终被逐出师门。
③14岁,郎朗进入美国柯蒂斯音乐学院,踏上了独自求学的道路。他从来不上文化课,只是躲在琴房里埋头练琴。与其说他热爱弹琴,不如说是“超越”观念在作怪,他的脑海里有一长串名单,需要他一个一个地去超越。成年后,他接受各种采访,很少描述自己对钢琴的热爱,而只描述自己的万众瞩目。
④17岁,郎朗签约经纪公司。他每天打电话给经纪人,询问是否有演出。经纪人告诉他,他已经成功地成为大师的替补,假如有大师因故无法参加演出,他就有机会顶上。命运注定会向他展露笑脸。1999年,芝加哥的维尼亚音乐节上,著名音乐家安德烈·瓦兹身体不适,由郎朗顶替演奏柴可夫斯基的《第一钢琴协奏曲》。演出非常成功,他一举成名,有报纸记者甚至写出了“如果郎朗是一支股票,我借钱也要买”的文字。
⑤一度,他被描述成音乐厅里的刘翔、钢琴界的李小龙。顶着第一位征服西方观众的中国钢琴家的名头漂洋过海杀回国内,郎朗收获了国人无尽的鲜花和掌声,赞美与追捧,风光无限;而他也的确不负众望地时常秀出自己的“爱国情绪”。“中国人在外国人面前都太老实,在外国人面前就要酷,就要为中国人争气!”当在德国演出受到质疑时,他如是说。当他在白宫演奏了《我的祖国》后,在博客里写道:“我又独自演奏了中国人心目中‘最美的歌’《我的祖国》。能够在众多外宾,尤其是在来自五湖四海的元首们面前演奏这首赞美中国的乐曲,仿佛是在向他们诉说我们中国的强大,我们中国人的团结,我感到深深的荣幸和自豪。”当本不分国界的艺术落入凡间,被戴上爱国的噱头,钢琴师便已经失去了成为艺术家的心胸。
⑥郎朗成名后,他的母亲作为最贴心、最尽职的助手,与他一起飞越全球。只要有可能,父亲还会陪他一起接受采访。无论是2006年风传的刘亦菲主动示好郎朗,还是2012年郎朗与巩新亮的绯闻,郎爸郎妈都会第一时间站出来说话,为儿子辟谣,做解释,澄清事实。郎朗已经30岁了,好像无论是他还是他的父母都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⑦台湾钢琴家陈宏宽认为,郎朗在艺术上的成功,很大一部分归功于父母对他的过度保护。显然,郎朗在某个层面是成功的。尽管尤勇大叔说,看到他闭上眼睛,就起鸡皮疙瘩,那不是因为沉浸于音乐之中,而是作秀;尽管另一位国外钢琴大师也说郎朗不是在弹钢琴而是在表演杂技。无论是作秀还是演杂技,都是观者心态问题,郎朗手上的活儿绝对不差。只是,正如一位哲学家所说,人生是多面的,郎朗的人生似乎绝对称不上楷模更不应该被效仿。他的人生是单色的,挖掉那个黑白键盘组成的世界后,几乎一无所有。
⑧郎朗在接受采访时,有时会表现出惊人的坦率。他直言自己无法像有些钢琴大师那样保持神秘。“没人看到我,那怎么行?”如果真要选择在家里弹琴,他希望是“有很多摄像头对准我,通过互联网,我的演奏就能被全世界听见、看到,我还能收到出场费……”
⑨去年,郎朗参加了120场演出,这对一个艺术家来说是不可想象的。艺术像酒,沉淀发酵后才会醇香。而郎朗像一瓶茅台原浆,不断地被勾兑,勾兑出越来越多的名酒,而每一瓶酒的香气越来越淡。当酒的品质开始对不起它的盛名时,负面评价如期而至。
⑩他的成长经历被无数琴童以及琴童的家长视为金科玉律。可以想见,世界上不会再多出一个郎朗,而会出现无数个单色人生的父母与孩童,在没有风景的成功学小路上踽踽独行,成为精神色盲。
(选自《非常关注》2012年第8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郎朗少年时学习钢琴曾经付出巨大努力与艰辛,他不断超越心中暗自定下的对象,不放过演出的机会,成为大师替补,终于一举成名。
B.尤勇认为郎朗弹琴是故弄玄虚的作秀;国外钢琴大师也说郎朗弹钢琴是在表演杂技。二者都是观赏者心态问题,作者借此表达对郎朗的嘲讽贬抑。
C.郎朗秀 “爱国情绪”受到质疑,他为自己辩解,实际也是一种噱头,反映了他作为一个艺术家心胸的狭隘,与其艺术盛名不相吻合。
D.作者认为,郎朗的人生是单色调的,除了钢琴,他一无所有。这是对郎朗的全盘否定。
E.郎朗的成功经历被无数琴童和琴童的家长视为金科玉律的现实,折射出当今社会上部分父母望子成龙和部分青少年希望一夜成名的急功近利的心态。
【小题2】台湾钢琴家陈宏宽认为“郎朗在艺术上的成功,很大一部分归功于父母对他的过度保护”。“过度保护”表现在哪些方面?(6分)
答:
【小题3】文中说“郎朗像一瓶茅台原浆,不断地被勾兑,勾兑出越来越多的名酒,而每一瓶酒的香气越来越淡”,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6分)
答: 
【小题4】文章认为“郎朗在某个层面是成功的”,又说“他的人生似乎绝对称不上楷模更不应该被效仿”,为什么?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与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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