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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渎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12分)
跨栏高手
[马来西亚]张依苹
小时候随母亲上街,母子俩总会比同时出门的邻居早到菜市场。我们从不顺着大路走,更不爱用斑马线和天桥。母亲最是会打算。
“喏,从这边到那边,至少得走一分钟。阿弟呀!你手脚灵巧,从栏杆爬过去得了!”她自己也应声跨了过去。母亲每天总忙得漏吃一二顿饭,也就比一般中年妇女轻盈,加上“训练有素”,手一撑,跳过及腰的围栏,根本易如等闲。孩子们渐渐长大,父亲的生意开始赚得多,家里生活水准大大提高,也就买起汽车来。母亲不再走路上街,当然也没再表演“跨栏”。我念小学,一直到初中,年幼时过马路的习惯还保留着。就在中四那年,同学广生被车撞得脚骨碎裂,听说是从街上的围栏跳下来时给货车碰到。结果,锯了一边脚,每天倚着拐杖。自此,我对“跨栏”敬而远之。近年,自己加入有车阶级行列,不知不觉对街上的“爬栏”、“跨栏”高手起了恶感。在高速公路上驾驶,忽地窜出一个人影,来个紧急煞车,不禁憋了一肚子气,不停下来么,难不成搞出第二个广生来!街上永远不乏此道中人。朝气蓬勃的青少年,略笨重的中年人,初出茅庐的儿童,老当益壮的老年人,围栏周遭一直都是热闹的。母亲已届不惑之数,身子日形瘦小,简直皮肉见骨,精神更是一年比一年差,医生说,必须做些轻便的运动。那天,带母亲上街散步,她见到围栏对面一间药铺,嘴里念着:“阿弟,我去前面买些参。”
说罢手已扶住栏杆。我忙阻止:“阿妈,走那边吧!”到底人老了,没能翻过去,我倒松了一口气。不经意地眼光飘到远处的围栏。一个残废者正靠着围栏休息,然后缓缓把拐杖放到另一面栏,吃力地压着围栏的横柱,把身体一弹,过去了,重新拿起拐杖,支在腋下,一跛一跛地横过马路。我转回头,母亲正小心地钻过围栏的空隙。啊!清瘦了的母亲竟能穿过半尺宽的栏格。何时,方才越栏的跛子已走至我们旁边。我下意识地看他一下,他的眼睛居然也盯着我。我不由得多看他一眼,脑海忽地闪出一个名字……“广生!”
【小题1】谈谈本文是如何描写“母亲”这个形象的。(6分)
【小题2】综观全文,作品表现了怎样的主旨感情?(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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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后小题。
关于说谎,著名的莫过于“匹诺曹”和“狼来了”这两个故事。【甲】喊“狼来了”的小孩虽然一次次让人相信,最后自己却被狼吃了——不断说谎最后吃亏的是自己,因为你可以欺瞒一时而不可能欺瞒一世,匹诺曹说一次谎鼻子就变长一点——说谎是无法掩盖的,你的表情时刻在揭露你的行为。不同文化背景下两个关于说谎的故事,似乎是东西方文化的隐喻。研究者认为人类为争夺资源与配偶,普遍拥有欺瞒彼此的能力,并且预测说谎行为源起于语言出现后不久。【乙】实际上,为了生存,连昆虫都会应运欺瞒策略,比如伪装、拟态。可见,欺瞒是生物为了更好地繁衍而进化出来的本领,是自然界最基本的现象之一。。
心理学有个新名词叫“匹诺曹效应”,【丙】2012年西班牙某大学的研究人员通过实验发现,人在说谎时,由于大脑中的岛叶皮质会被激活,用热成像仪记录下被测试者面部的影像发现,说谎者鼻子及周围肌肉的温度会有所上升。看来,皮诺曹说谎后鼻子变长长不是空穴来风。在新技术与新手段面前,人们随时能发现匹诺曹的鼻子变长,但“狼来了”的谎言依然有人相信。
【小题1】文段中加点的词,运用不正确的一项是
A.关于B.预测C.繁衍D.空穴来风
【小题2】文段中画线的甲、乙、丙句,标点有误的一项是
A. 甲    B. 乙    C. 丙

同类题2

最后一颗子弹
奚同发
黎明时分林子间不缭绕着一团团带状的雾气,相距不足百米的两人几乎同时发现了对方。逃犯起身就跑,刑警吴一枪则抢先对天空鸣枪,警告对方“站住”。吴一枪心里明白,刚才自己打的那一枪,是枪里的最后一颗子弹。
这个犯罪团伙的小头目全身一个战栗,随着吴一枪的喝令立即钉在林子间那片空地的中央,却并没有按吴一枪的命令把枪扔掉,而是发出一阵哈哈的大笑。吴一枪心里一惊,看着歹徒慢慢地转过身来与他相对而视,并用手中的枪对准他。歹徒脸上挂着绝境逢生的笑容,声音沙哑地说:“枪神,可惜你没子弹啦……”
吴一枪不动声色,只是用枪精确地指向对方。他是有名的神枪手,不仅公安内部,就连罪犯们都称他“枪神”。吴一枪望着对方有些慌乱的眼神,轻声说:“你很清楚,我们两人此时,枪里都只剩最后一颗子弹……那么,让我们较量一下枪的准头吧!”
“嘿嘿嘿……不可能!我计算了你的子弹。你昨晚四次对天鸣枪,两次开枪打伤我的兄弟。刚才是你的第七次鸣枪,也是你枪里的最后一颗子弹。嘿嘿嘿……没想到吧,枪神今天要死在我的手里啦……”歹徒虽然满脸狰狞,却流露出一丝令人难以察觉的心虚。这并没有逃过吴一枪敏锐的眼神。
“是吗?那么,我们来数一二三,开枪。”吴一枪轻松而镇定地说。他的右臂有力而笔直地举着,黑洞洞的7.62毫米枪口坚定地指向对方。
歹徒身子向后一倾,说:“不可能!别骗人啦……你的枪里根本没有子弹……”
“放下武器!这是我最后一次警告你。否则,你,将是我职业生涯中,第一个被现场击毙的罪犯!”吴一枪的脸上写满了自信,一字一顿清晰地说。这句话刚出口,吴一枪感到对方明显地全身打了一个激灵。
“一………”
吴一枪手中的枪一动不动,铿锵锐利的声音顿时划破凝滞的空气传递开来。
歹徒紧盯吴一枪,慢慢地抬起有些发抖的左手,双手握紧那支沾着泥草晨露的手枪,他似乎看到吴一枪眼里另一个举枪的影子。
“二……”声音依然宏亮、坚定而自信地穿透林子间。一位警察与一名逃犯共同演绎着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
在以往的刑警生涯中,吴一枪曾遇到过各种情形,像今天这样还是头一次。昨夜他记住了歹徒慌乱中开枪的次数,可以准确地断定对方枪中只剩最后一颗子弹,而自己却没了子弹。如此近的距离,就形成了一种空前的赌局,是赌就有赢有输,他赢得起,当然也输得起。没了后路的吴一枪特别地想把射击动作做得完美一些。上一次因为追求完美和动作漂亮让同事献出了生命,现在,他还是希望自己在歹徒面前能够成就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完美绝唱……
吴一枪嘴角挂着微笑——就让这不易察觉的微笑永远留在自己的脸上吧。同时,他注意到,对方枪口明显地虚晃了一下,额头浸出一层亮闪闪的白色,一粒汗珠清晰地从鬓角先慢后加速度地滑过脸颊。
“三!”吴一枪在身后的一束阳光突然射向林子间的空地的一刹那,斩钉截铁大喝一声,就像刚才命令对方“站住”那样威严有力,声震长空。
“叭……”枪声清脆地回响在林间山谷。
歹徒匍匐向前一头栽倒……
子弹一声呼啸从吴一枪的头顶飞过——在他发出”三”的同时,歹徒全身披着迎面而来的阳光,竟然再次打了一个激灵,扣动扳机时,子弹打飞了。
吴一枪迅速跃向对方,反铐住对方的双手。令他吃惊的是,对方竟没有任何反应。用手枪拨过来歹徒那沾着草屑露水的脸,吴一枪才发现,歹徒已没了呼吸。
事后法医检查发现,歹徒死于过度紧张造成的大脑及心脏不能供血,病变的心脏收缩得像石块一样坚硬,苦胆也裂了……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吴一枪发现追捕的歹徒起身逃跑时,立即对天空鸣枪,并命歹徒放下手中的枪,如果持枪不放,他就开枪射杀。
B.鸣枪示警后,歹徒虽然站住不动,但并没有把抢扔掉,而且发出一阵哈哈的大笑。这说明歹徒根本不惧怕吴一枪。
C.吴一枪面对歹徒的一系列表现,给歹徒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甚至使歹徒产生了自我怀疑。
D.歹徒虽然狡猾凶狠,但因平时缺乏严格的射击训练和心理训练,以致林子间的带状雾气就可以干忧他的射击精度。
E.这篇小说叙述了刑警吴一枪智斗歹徒的故事,着重描写了双方对峙的场面,情节虽简单,但环环相加,气氛紧张,十分吸引读者。
【小题2】小说首段所写内容,在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请简要概括吴一枪这个人物的特点?(6分)
【小题4】小说结尾对歹徒死因的交代,有人认为是多余笔墨。你同意这种观点吗?请谈谈你的看法并说明理由。(8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散文,回答小题(25分)
木 屐
鲁田
沉重的木屐扎在江南惆怅的雨地里。爸爸的背上,不是背着我,就是驮着犁。
木屐被爸爸疲惫的双脚拖着,弯弯的田埂上便留下一行行清晰的屐齿。我在爸爸背上的蓑衣和斗笠下,与江南雨伴着他的木屐,随着池塘边上的水翻车,一圈圈地碾动了岁月的车轮。
有一天,我爬上了老黄牛的背,而犁却驮上爸爸的肩膀。雨声中,我反复聆听木屐敲击土地的声音,那是爸爸沉重的步履。就在这颤抖的敲击中,我长大了。
转眼,我到了上学的年纪。爸爸送我上学那天又下雨,我骑坐在爸爸的肩上。然而,一条淹没小木桥的河水阻住了我们的去路。爸爸卷起裤管,咬着牙涉过冰寒砭骨的春水,我分明听见他牙关的磕碰并体会到他身体的颤抖。第一次,我感觉江南的雨天是惆怅的。
放学时,我冲出教室,却发觉雨地里微笑着的爸爸,他执意要让我骑“高马”,我拗不过,便再次爬上爸爸的肩膀。路上,他喘着粗气将我放下休息,我回头时却见一行零乱、不规则的屐齿印。看着爸爸苍白的脸,我眼泪夺眶而出,便再也不肯让他背了。
于是,我拥有了自己的木屐。
一天,有位同学穿着一双半旧的雨靴来上学,引起全校学生的羡慕。回到家,我嚷着要一双雨靴。为了达到目的,几天后我将我的木屐藏在一个山洞里,谎称丢了。从不打骂我的爸爸恼怒了,扬起手打我,落下却轻轻的。在他的天平上,一头是祖辈财物,一头是儿子。
当晚,堂屋响着不断的咳嗽声和斧头声,我失眠了,发誓再也不让爸爸生气,准备第二天取回木屐。然而,当我从黎明的迷糊中醒来,却见一双新的,但做工粗糙的木屐摆在床前。
我看到套上牛准备去春耕的爸爸通红的双眼,我的眼泪悄悄地流了下来。爸爸忽然返身,抚摸着我的头说:“孩子,珍惜东西要像爱惜牲口一样。”
我呆呆地点点头,看着晨曦中爸爸远去的身影和他身后的一个个屐齿印……
终于,我接到了那张从我梦想的地方寄来的录取通知书。走的前夜,乡亲们来送我,屋檐下摆放着一排木屐。我在送乡亲们回家时,望着漫天的雨,忽然想:“斗笠划下了一个木屐永远走不出的圆。”回过头来,却发现爸爸坐在堂前,神色黯然,眼睛停留在门角摆放的没有继承人的铁犁和木屐上。见我望着他,爸爸忙挤出一丝笑,自我安慰地说:
“放心去吧!孩子,我有乡亲们照顾。”
看着爸爸斑白的头发,我才猛然意识到他老了。
坐在行将远去的汽车上,我脱下了那双木屐,这时,几次劝不回去,坚持再送送我的爸爸忽然塞给我一样东西,就转身走了。我知道爸爸不忍分离的痛苦,拼命擦亮雨窗看着他那微驼的背消失在江南惆怅的雨地里。
我心里像堵着什么,不觉触到爸爸送我的东西,打开一看,竟是一双新雨靴……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5分)(  ) (   )
A.本文以饱满的情感、精巧的构思、朴实的语言,刻画了父子之间的真挚感情以及他们各自对生活的追求,表现了“我”对父辈生活的深深思索。
B.本文选材上都是选取了生活中的小事,但却以小见大,表现了父辈深深扎根于土地,追求幸福生活的强烈愿望。
C.11段中写到爸爸“神色黯然”、“挤出一丝笑”,刻画了爸爸内心复杂的情感,包含了不忍分离的父子情深,也包含了父亲对祖业无人继承的失落。
D.文章最后,爸爸送“我”的一双“新雨靴”,蕴涵着爸爸希望“我”学成归来,改变家乡面貌的深沉嘱托。
E.本文与朱自清的《背影》一样,都以深沉的笔调,表现了无私的父爱和父子情深;同时也表达了曾经对父亲不理解的悔恨。
【小题2】文中的第一段、第四段第、十四段分别用了“惆怅”一词,它们的含义是否相同,请具体解释。这样反复写的作用是什么?(6分,第一问2分,第二问4分)
答:①“惆怅”的意思 是
②反复写“惆怅”的作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3】作者说:“斗笠划下了一个木屐永远走不出的圆。”结合全文你怎样理解?(6分)
答:  。
【小题4】文中的“父亲”是一个感人的形象。 “父亲”身上有哪些特点?请分析概括(8分)
答:

同类题4

丑是一种文化现象,被文化所规定。文化世界以多种方式呈现,其中之一是感性形象。美学就是从感性形象方面去把握文化的。美学对感性形象的把握有两套方式,第一套分为:正常、美、丑。第二套由第一套发展而来,分为(由美而来的)美感、(由悲而来的)悲感、(由丑而来的)喜感。从文化的角度看丑,主要与第一套分类相关。美是高于正常的理想形象,丑是低于正常的畸形形象。一旦确立了正常的标准,美与丑随之产生出来。俯仰历史,具体的正常、美、丑不断地被建构起来,又不断地被解构消逝。虽然具体的正常、美、丑不断变化且呈为多样,但在不同之中又有共同的规定。
那么,丑的共同点是什么呢?
英国美学家夏夫兹伯里说:“无形式的质料自身即是丑。”即在客观上,一个感性形象如果没有按文化规定的正常形式呈现,就是丑。德国美学家鲍姆加登说:“感性认识的不完善就是丑。”即从主体说,当面对一个从文化的正常标准来说不完善的感性形象时,就产生丑感。意大利历史学家克罗齐说:“丑是不成功的表现。”即当人制作文化物品或艺术作品时,没有实现自己想要实现的意图,这物品和作品就是丑。
在现实生活中,丑使人不快,不忍看、不愿听、不堪闻,和让人生憾或羞愧、或生怯、怕见人。而美学之为美感之学,是要让任何对象都成为审美对象从而让人感到快乐。不同的审美对象给人的快乐是不同的,但能带来快乐却是共同的。丑在被美学变为审美对象时,就成了滑稽。从美学上谈丑,就进入了美学的第二套系统,美(感)、悲(感)、喜(感)。由丑而产生的滑稽之人、物、事,总令人开怀而笑,由滑稽而来的审美快乐,在美学上被称为“喜”。区别于由美而生的乐感和由悲而来的痛感。而滑稽的艺术作品,被称为喜剧型艺术。
滑稽让令人不快的丑转变成为令人快乐的喜感之笑,其要义在于,由丑的消极性畸形转变为具有喜之特点的“不伦不类的组合”而产生文化的积极意义。“伦”与“类”都是正常,具有历史尺度和理性尺度,而“不伦”是低于正常之伦序,“不类”是低于正常之类型。文化在历史中建构起正常尺度时,同时就产生了正常的正方向榜样即理想性的美和负方向的低于正常的丑。这些低于正常之丑,作为正常的偏离和畸形,在艺术中得到夸张性的体现。夸张的功能,是用典型化的方式让整个文化意识到丑的标准,而丑的建构又是为了突出文化的正常和作为正常理想的美。面对被夸张了的滑稽之丑,使本来略为低于正常的人,在比较中有了宽慰感且认同于文化的正常和理想。
滑稽总是表现为不伦不类的组合,因此,不伦不类的组合导致人们用其美学规律去创造喜剧型艺术以教化社会,通过笑声意识到自己低于正常,从而趋向正常。滑稽是无害的,这无害本身就显示了主体的自信与强大,只有把对象看成低于主体,人才会笑——在笑中,内蕴了文化正常的规范力量,人解脱了社会的压力,增强了自己在压力下的信心。
【小题1】关于丑下列表述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丑和正常、美一样是是一种文化现象同样为文化所规定。
B.美学意义上的丑是具体可感的形象正常、美也是具体可感的形象。
C.从文化的角度看丑主要就是按照第一套标准把握丑这个具体可感的形象。
D.美的形象是理想的高于正常形象而丑的形象是畸形的比正常形象要低。
【小题2】对丑的共同点理解下列表述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丑的共同点就是从客观上、从主体上、从文化角度观之都是不正常的。
B.丑的共同点就是一个客观事物没有按照文化规定的正常形式呈现的
C.丑的共同点就是一个感性形象从文化的正常标准来看是不完善的
D.丑的共同点就是不成功人没有实现自己的理想。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文化世界可以感性形象的方式呈现人们把握住感性形象就把握住了美和丑。
B.从美学的角度来说不论美和丑都能成为审美对象都能让人感到快乐。
C.滑稽的艺术作品之所以令人快乐是因为作品的意义低于正常呈现畸形。
D.喜剧性艺术作品的教育作用是观众通过笑声和行为使自己趋于正常。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在母语的屋檐下

彭程

少年时代的伙伴自大洋彼岸归来探亲,多年未见,把盏竟夜长谈。我们聊到故乡种种情形,特别谈到了家乡方言,兴之所至,后来两人干脆用家乡话谈起来。

本来以为这么多年不使用,很多方言都已忘记,不料却在此时鲜明地复活了。恍惚中,甚至忆起了听到这些话时的具体情境,眼前浮现出了说话人的模样。友人感慨:真过瘾。

在一种语言中浸润得深入长久,才有资格进入它的内部,感知它的种种微妙和玄奥,那些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釉彩一般的韵味。几乎只有母语,我们从牙牙学语时就亲吻的语言,才应允我们做到这一点。

关于母语,英文里的一个说法,最有情感温度,也最能准确地贴近本质:mother tongue。直译就是“妈妈的舌头”。从妈妈舌头上发出的声音,是生命降临时听到的最初的声音,浸润着爱的声音。多么深邃动人的诗意!在母语的呼唤、吟唱和诵读中,我们张开眼睛,看到万物,理解生活,认识生命。

诗作为浓缩提炼过的语言,是语言的极致。它可以作为标尺,衡量一个人对一种语言熟悉和理解的程度。“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坍了”,说的是世事沧桑,人生无常。“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说的是心绪流转,昨日迢遥。没有历史文化为之打底,没有人生经历作为铺垫,就难以深入地感受和理解其间的沉痛和哀伤,无奈和迷茫。它们宜于意会,难以言传。

每一种语言都连接着一种文化,通向一种共同的记忆。文化有着自己的基因,被封存在作为载体和符号的特有的语言中,仿佛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中,阿里巴巴的山洞里,藏着稀世的珍宝。

“芝麻开门吧!”咒语念起,山洞石门訇然敞开,堆积的珠宝浮光跃彩。

但洞察和把握一种语言的奥秘,不需要咒语,时间是最重要的条件。在一种语言中沉浸得足够久了,自然就会了解其精妙。有如窖藏老酒,被时光层层堆叠,然后醇香。瓜熟蒂落,风生水起,到了一定的时候,语言中的神秘和魅惑,次第显影。音调的升降平仄中,笔画的横竖撇捺里,有花朵摇曳的姿态,水波被风吹拂出的纹路,阳光下明媚的笑容,暗夜里隐忍的啜泣。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只有母语,才有这样的魅力和魄力,承担和覆盖。日升月落,春秋代序;昼夜不舍的流水,亘古沉默的荒野;鹰隼呼啸着射向天空,羊群蠕动成地上的云团;一颗从眼角滑落的泪珠有怎样的哀怨,一声自喉咙迸发的呐喊有怎样的愤懑。一切,都被母语捕捉和绾结,表达和诉说。

我骄傲于自己母语的强大生命力,五千年的漫长历史,灾祸连绵,兵燹不绝,而一个个方块汉字,就是一块块砖石,当它们排列衔接时,便仿佛垒砌了一个广阔而坚固的壁垒,牢牢守卫了一种古老的文化,庇护了一代代呼吸沐浴着它的气息的亿兆的灵魂。

童年在农村度过。记事不久的年龄,有一年夏天,大人在睡午觉,我独自走出屋门到外面玩,追着一只蹦蹦跳跳的兔子,不小心走远了,一直走进村外一片茂密的树林中,迷路了,害怕得大哭。但四周没人听到,只好在林子里乱走。过了好久,终于从树干的缝隙间,望见了村头一户人家的屋檐。

一颗悬空的心倏地落地了。

对于长期漂泊在外的人,母语熟悉的音调,带给他的正应该是这样的一种返归家园之感。一个汉语的子民,寄居他乡,母语便是故乡的方言土语;置身异国,母语便是方块的中文汉字。“官秩加身应谬得,乡音到耳是真归”,故乡的语言,母语的最为具体直观的形式,甚至关联到了存在的确凿感。

因为时时相与,反而熟视无睹。就像对于一尾悠然游弋的鱼儿,水的环抱和裹挟是自然而然的,不需要去意识和诘问的。但一旦因某种缘故离开了那个环境,就会感受到置身盛夏沙漠中般的窒息。被拘禁于全然陌生的语言中,一个人也仿佛涸辙之鲋,最渴望母语的濡沫。那亲切的音节声调,是一股直透心底的清凉水流。

每一种语言的子民们,在自己母语的河流中,泅渡,游憩,俯仰,沉醉,吟咏,创造出灿烂的文化,并经由翻译传播,成为说着不同语言的人们共同的精神财富。以诗歌为证,《鲁拜集》中波斯大诗人伽亚谟及时行乐的咏叹,和《古诗十九首》里汉代中国人生命短暂的感喟,贯穿了相通的哲学追问;中世纪的意大利,彼特拉克对心上人劳拉的十四行诗倾诉,和晚唐洛阳城里,李商隐写给不知名恋人的无题七律,或者隽永清新,或者宛转迷离,各有一种入骨的缠绵,让不同的语言彼此尊重,在交流中使各自的美质得到彰显和分享。

热爱来自母亲的舌尖上的声音,应该被视为是一个人的职责,他的伦理的基点。他可以走向天高地阔,但母语是他的出发地,是他不断向前伸延的生命坐标轴线上,那一处不变的原点。

(原载《光明日报》,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中引用英语mother tongue,是为了引出“妈妈的舌头”这一形象说法,强调母语的温馨可亲。
B.作者用“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釉彩一般的韵味”来形容母语的微妙和玄奥,是说母语宜于意会,难以言传。
C.文中列举“昼夜不舍的流水”“亘古沉默的荒野”“一颗从眼角滑落的泪珠”等意象,意在说明,只有用母语才能准确言说它们的内在情韵。
D.文章融记叙、议论、抒情为一体,引经据典,华美而不失厚重,有较深的文化意蕴。
【小题2】作者回忆童年迷路的经历,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小题3】作者深情地诠释了母语的多重意义,请结合全文加以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