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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17-20题。
铃兰花
[斯洛文尼亚] 普•沃兰茨
○1紧挨着我们家的地头有一块怕人的、阴森森的洼地,大家都管它叫“地狱”。它三面由陡坡环绕,活像一口深锅,只有一个隐没在密林里的出口。山坡上长满了杂乱的灌木、黄檗、野樱桃树和一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儿。林丛间荒草蔓生,它们只宜于作羊饲料。“地狱”里人迹罕至,阴阴森森,人们来到这里,心都会不由自主地紧缩起来。那里唯一有生命的东西是一眼泉水,泉水的淙淙声响彻整个洼地,给这个阴森可怖的地方蒙上了更神秘的色彩。
○2我打记事的时候开始就害怕这个地方。这首先应该归咎于它的名称。当父母对我进行基督教的启蒙教育时,我便从他们那里听说过地狱。在我幼小的心灵中,我们当地的“地狱”简直和真正的地狱一模一样,只不过在它的深处少一堆不熄灭的大火罢了。
○3有那么一次,那时候我还不到六岁,父亲要我到那里去放牧。这对我真是一个非常可怕的考验,因为在这之前我还从未独自一人去过那里。当时我真想大哭一场。父亲看出了这一点,他笑了笑,给我打气说:“这个‘地狱’里没有鬼。快去吧!”
○4母亲心疼我,赶紧来安慰我。“你没看见吗,他怕‘地狱’呀!”她对父亲说。
○5然而,我并没有因此而得到怜悯。我只好赶着牲口,尽量放慢脚步,一点点走近这个可怕的地方。我本来打算把牲口停留在山坡上,这不过是枉费心机。一瞬间牲口群便隐没在洼地里了。我无可奈何,只好跟着下去,生怕那几头母牛会从沟谷走进树林里去。
○6我就这样战战兢兢地在“地狱”的底部坐下来,也不敢回头看四周。响彻整个洼地的淙淙声使我觉得好像有人在耍妖术。我越来越害怕,都被吓呆了,终于控制不住,大声哭叫着跑开了。跑到上面我还收不住脚步,一直顺着田野,泪流满面地朝父母正在耕种的地头跑去。
○7“出什么事了?”父亲大吃一惊。
○8“牲口不见了,所有的牲口……”
○9父亲的脸色陡然变得铁青,接着温和地挥了挥手说:
○10“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我们一起去看看。”
○11我怀着沉重而内疚的心情跟在父亲背后,慢吞吞地向“地狱”走去。来到可以看到整个洼地的坡坎上,父亲一眼就看到这个小小的畜群还在低处。他十分惊讶地收住脚步,开始点数:“一、二、三……九……”九头牲口都在下面老老实实地吃青草。
○12“你这是怎么搞的,做梦了吧,小伙子?”父亲觉得很奇怪。但刹那间他像是悟出了我撒谎的缘由,怒气冲冲地说:“你撒谎,就叫你入地狱!”
○13我好不容易才听出父亲说了些什么,因为恐惧又攫住了我的心。我号啕大哭,浑身哆嗦了好一阵,一直也平静不下来。我又可怜,又绝望,只好揪着心等待天黑回家时刻的到来。
○14回到家的时候,我哭成了个泪人儿,狼狈得很。父亲笑了,母亲却说:“以后你不要再叫他去‘地狱’了,他年纪还小呢,要是吓出毛病来,一辈子可就成了傻瓜。”
○15打这以后,果真不再叫我到“地狱”去放牧了。不过我对这个地方依旧像当初那样惧怕。
○16有一次,正好是星期六黄昏,父母坐在我们家的门槛上,若有所思地翘首望着春天晴朗的天空,母亲深深地叹了口气说:
○17“哎呀,我真想明天带一束铃兰上教堂,可惜哪里也找不着。”
○18“是呀,眼下找铃兰是晚了一些。要有也就是在‘地狱’里了。”
○19一听到“地狱”这两个字,我全身不禁打了个寒颤。夜里我久久不能入眠,这个可怕的地方老在我眼前浮现。在我内心深处却回响着母亲的叹息声。铃兰花和“地狱”,这是多么不相容的两件事物啊!我特别喜欢铃兰,寻遍了我家前后的所有坡地和沟谷,可我却不知道它们也长在“地狱”里。
○20早上我起得格外早。我通常都是一早就去放牧。天天早上都要别人把我叫醒,然后把我从被窝里拽出来。今天我可是自己起的床,踮着脚就出了家门。
○21我来到了院子里站下,仿佛还处在半睡不醒的状态之中,充满了一种惬意而奇妙的责任感,尽管这对我还是下意识的感觉。春日的早晨已经到来。远方的波霍尔耶山背后,火红的朝霞烧红了半爿天,朝阳眼瞅着就要擦出它圆圆的脸蛋了。阳光照到佩查山顶,给它抹上了一层绛紫色。青草、树木和灌木林上都披覆着露水,它们现在还只是忽闪忽闪地微微发亮,等到旭日东升,它们在阳光下黄澄澄的像金粒和珍珠那样闪光时,又会有另外一番景象。
○22蓦地,恰似有一股神奇的力量使我又重新迈开步子,穿过地头,径直向“地狱”走去。我从坡坎上恐惧地往昏暗的洼地瞥了一眼,为了不看它,就紧闭着双眼往下走,心里盘算着在底部的山岩旁一定会找到铃兰花。一直走到了底部,我才睁开眼睛。
○23我看见了许多芬芳馥郁的铃兰花,于是动手大把大把地采起来。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也没有向四周张望的勇气。我怀着一种兴奋而难过的心情,谛听着潺潺的流水,和它那叫人不寒而栗的回声,这声音在清晨的宁静里听起来比平日更响。我捧了一大把铃兰花,赶紧走出了“地狱”。我一口气往家里跑去,等跑到家,刚赶上母亲正要出门。
○24这时,天边的红日已经把它的第一束光辉投进我们家的院子,把院子装扮得绚丽多彩。母亲伫立在霞光里,周身通红,漂亮极了,犹如下凡的天仙。我捧着铃兰向她跑去,一边还得意地大喊着:“妈妈,妈妈……铃兰……”
○25母亲的脸上漾起了欣喜的微笑;她满心高兴地伸手接过花束,捧到脸边。但在吸进那浓郁而清新的花香之前,她先看了看我:“你为什么哭,我的孩子?……”
○26我刚才因为害怕而涌出的大颗泪珠还噙在眼里,但陶醉在胜利之中竟把它忘得一干二净了。母亲猜到了我的壮举,她慈祥而温和地摸了摸我的头。    (有删节)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文章前三段通过主观感受的描写渲染“我”自幼形成的恐惧心理,意在表明我过于胆小、懦弱,因而父母千方百计想让我克服这种恐惧。
B.“父母坐在我们家的门槛上,若有所思地翘首望着春天晴朗的天空”,暗示了父母对于上次让我到“地狱”放牛失败后的深刻反思,父母的良苦用心,跃然纸上。
C.“蓦地,恰似有一股神奇的力量使我又重新迈开步子,穿过地头,径直向‘地狱’走去”,句中“一股神奇的力量” 包含着我对铃兰花的渴望,更包含着我对母亲深深的爱,可见美与爱的力量多么神奇!
D.“我”第二次去“地狱”,“一直走到了底部,我才睁开眼睛”,采摘了铃兰花之后“也没有向四周张望的勇气”。这些描写既符合人物的自身实际,又深刻地揭示了人物复杂的内心,使情节显得真实可信。
E.美丽、圣洁的铃兰花生长在“地狱”里,这可以说是个“悖理”的事,但事实是那么不可改变地存在着:地狱深处有铃兰。作者如此安排,重在表明大自然处处有美丑共生的特点。
【小题2】将文中画线句子和第1段的景物描写进行比照,说说画线处景物描写的作用。(4分)
【小题3】文章一直到第17段才开始提及铃兰花,之前一直写“我”对“地狱”的恐惧,为什么作者却以“铃兰花”为题?(4分
A.
【小题4】作者沃兰茨是一位著名的教育家,有人认为《铃兰花》就是一个父母引导孩子战胜恐惧的故事。文章叙述了“我”在父母的刻意安排下两次去“地狱”的经历,请比较“我”两次“地狱”之行的不同,据此谈谈在教育孩子问题上父母可以从中得到什么启发。(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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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约克·伊万斯今夜值班
在德国对英国狂轰滥炸的时候,人们很少有可能想起伊万斯,更不会在他那瘦削的胸膛上挂一枚奖章,即使在他死后也不会。
他绝不会在一次伴随着低沉的鼓声和嘶哑的喇叭声的殡仪中接受人们的致敬。事实上,人们很可能根本不会为他举行葬礼。
战争打响之前,他没有做过任何足以使自己为人所知的事情。他在码头上干过活,那里尘土飞扬,对他的肺部都有影响。战争后期,为招募新兵进行的体格检查并不十分严格。尽管如此,由于视力差和其他缺陷,人们拒绝他入伍。
然而,尽管他无声无息,他却具有英雄的品格。
让我们继续讲伊万斯的故事吧。他死前成了一名防空民防人员。他接受了一年训练,学习如何戴防毒面具,如何让昏倒的妇女苏醒过来,怎样把行人引导到最近的防空洞等等。在训练中,他表现平常。
这一天夜间,约克·伊万斯值班。过去一个月中,他几乎每夜都要值班,因为每夜都有空袭警报。
那天夜间11时,他打电话给民防指挥中心,报告说他看到远处有一个亮光。伊万斯的长官听说是伊万斯,就漫不经心地说,那是有人抽雪茄烟,不过烟火太亮罢了。
伊万斯守护在郊区某地一个公用电话间旁,敌人轰炸城区时,这里也挨过炸弹。当一枚大炸弹丢下来时,他没有来得及离开。
这个炸弹没有爆炸,对此,伊万斯开始高兴。炸弹是带着撕裂人神经的尖叫声落到地面上的。过了一会儿,伊万斯想到他应当去看看这枚炸弹。这时,他才恍然大悟。
原来,这不是哑弹。在受训期间,他看过不少图片和图表,他知道,这是一枚定时炸弹,而且是一枚大的。
几分钟之后,他把这一切向上司作了报告。
“炸弹在哪里?”上司问道。
“在街心花园里,”伊万斯答道。
上司命令说:“把无关的人赶走,把附近住宅里的人撤光,让行人不要靠近!”
“是,先生!”伊万斯说。
伊万斯遵照命令行事。在不到1小时内,他把附近几户人家撤走。在这以后,他坚守在岗位上疏导行人。
早上7时以前,行人不多。在这以后,上班的工人和各种行人成群结队而至,有的步行,有的骑自行车,有的乘汽车。
在连续遭到轰炸的地区,有这样一种荒唐的现象,那就是人们对可能造成严重伤亡的事情,反而非常好奇。
突然,伊万斯发现他一个人得干两个人的事。这枚炸弹落在两条街的交叉口上,使四个方向的行人受到威胁。
伊万斯想尽一切办法解决这个难题。他把炸弹后面100多码的地方用绳子拦了起来,然后,他把自己的岗位移到十字路口的中间。
有数以百计的行人听到他说:“此处有定时炸弹,请走开,请走开。”他们走开了。
从这里路过的人中有一位是附近圣公会教堂的神甫。这位神甫向记者提供了关于伊万斯生命最后一刻的最生动的情况。
神甫说:“他几乎完全没有必要用手指炸弹在哪里,炸弹就在他身后的草坪上。很明显,他是了解这是多么危险的。他的面色苍白、憔悴,但是,从他的声音中人们听不到丝毫的颤抖。我永远忘不掉这个场面:他吹哨子,呼喊着,要人们离开。从心理的角度看,他像中世纪的麻疯病人,这些人摇着铃,呼喊着‘避开我,避开我!’我要他用绳子把大街拦起来,然后自己撤离。但是,他却对我说:‘我的任务是留在这里。请走开罢,不要给别人树立坏榜样。’于是,我只得走开,到电话间打电话向有关方面求助。”
9时10分,炸弹爆炸了,把地面炸了一个大坑,伊万斯连尸骨也没有留下。
(摘自美国《芝加哥每日新闻报》记者罗伯特·凯塞)
【小题1】下列对新闻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本文是一篇新闻特写,作者运用目击者的话语,记述新闻主人公约克·伊万斯在生死关头从容不迫、忠于职守的感人事迹,增强了现场感和真实性,产生了巨大的宣传效应。
B.文章开头采用先扬后抑的手法,吸引读者眼球,为下文叙写一位忠于职守的忘我的英雄作铺垫。
C.“人们对可能造成严重伤亡的事情,反而非常好奇”这句话在文中的作用是,用“这样一种荒唐的现象”来反衬约克·伊万斯疏散群众工作的难度,衬托伊万斯忘我的精神。
D.“长官听到是伊万斯,就漫不经心地说,那是有人在抽雪茄烟,不过烟火太亮罢了 ”,这句话表明,伊万斯的工作从来就没有得到上司的重视,他的上司对社会安全漠不关心,这也为下文写他孤军奋战埋下了伏笔。
E.“这天夜里”“夜间11时”“过了一小会儿”“几分钟后”“在不到一小时内”“早上7时前”“9时10分”这些时间词的推移,增加了现场紧迫感,目的在于使读者的心跟随作者的叙述而悬了起来。
【小题2】这个特写标题看似平常,文中也多次强调伊万斯是个“平常人”,这样写有何作用?
【小题3】约克·伊万斯发现定时炸弹后做了一系列的事情,他的这些行为表现了他怎样的品质?请作简要分析。
【小题4】这篇特写的开头原来有这么一段议论的话:“艺术家完全应该以他为模特儿,塑造大英帝国精神的形象,就是依靠这种精神,大英帝国才维持到今天。”有人说这是画龙点睛,有人则说这是画蛇添足。你是怎么看的呢?请简要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2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生物钟是一门跨学科科学。生物钟学的中心概念是生物节律。
生物节律是一种十分奇特的机制。它可以帮助生物体适应不断变化的情况。每个器官和系统都有自己的节律,而它们之间又是互相衔接的。譬如,心跳平均每分钟70次。而晚上只有60至50次。处于运动状态时,心跳则会加快。呼吸和新陈代谢也如此。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自然界就产生了生物节律。
生物节律是自然界产生的生物现象。它存在于生命的各个阶段。研究表明,生物节律对肌体适应不良生态因素起着重要作用,同时影响到疾病的治疗和预防。生物钟医学中还有一个概念——非同步。它犹如钟表中的尺寸不同的齿轮。当齿轮相吻合时,就会不停地运动。当齿轮出现故障时,肌体就有了毛病。
坐飞机到外地就是一个例子。人已经习惯于晚上呆在某个地方,如果换了地方,肌体就需适应变化。如果不适应,人就会懒洋洋、工作效率低下、头疼、精神紧张、自我感觉不佳等。这一切都可称作非同步。
一昼夜中,人体的机能是不断变化的,病亦如此,而且是严格遵循规律的。就拿高血压来说,早晨血压会升高,白天会下降并趋于正常,夜间又会升高。借助血压计可以测量出血压在一天中的变化情况。人可以根据血压升降的规律服药,而不是死板地一日三次。也就是说,一天服一次药就可以达到稳定血压的目的。少服药可以减少药物对人体的副作用,又可省钱。
同样,针灸和理疗也要选择最佳时刻。选择的时间不当,也许还会造成不良后果。科学家曾经做过实验。他们给家鼠注射了增加肌肉收缩力的药物。药量相同,注射时间不同,结果大相径庭。早上注射,家鼠几乎全军覆没,而晚上注射则无一死亡。
现代生物钟医学的主要研究课题是,研究纠正人体生物节律的方法和药剂。根据“生物钟”选择最佳时刻治疗疾病,能够收到比平时更好的效果。从上个世纪60年代末起使用的方法是借助理疗仪。用得相当多的还有调节褪黑素生成的药物。
要学会维持正确的生物钟,否则就会出现生理和心理紧张。要努力使自己的社会活动节律与自己的生物钟相吻合,这样才能精力充沛和高效率地工作。
【小题1】下列对“生物节律”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生物节律存在于生命的各个阶段,对肌体适应不良生态因素起重要作用。
B.生物节律是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而产生的生物现象。
C.生物的每个器官和系统都有自己的节律,而它们之间又是互相衔接的。
D.生物节律是对人适应不断变化的情况起决定作用的奇特机制。
【小题2】对“非同步”的理解,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生物肌体不适应环境变化而导致肌体故障的状况。
B.生物肌体适应环境变化而产生的生物现象。
C.只用于人因病而不能适应环境变化的状况。
D.只用于人的肌体适应环境变化而出现的病态或不适感觉。
【小题3】下列对“生物钟医学”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根据疾病也有其“生物钟”的情况进行治疗。
B.根据身体的肌能要适应不断变化的情况进行治疗和预防疾病。
C.生物钟医学的原理是利用生物节律来影响疾病的治疗和预防。
D.只有根据“生物钟”选择最佳时刻治疗疾病才能有疗效。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原阳秋
香菜又叫芫荽,可她更喜欢把它叫香菜。听听,香,菜。不由分说气势逼人地就把香字占了去,这股子傲娇劲儿,啧啧。不过,名字和味道都很傲娇的香菜真到成了菜的时候,就显出了矫情。乍一看似乎挺低调,因它从不做主菜,只是一道配菜。只是凉菜的底边儿,热菜的俏尖儿,煲汤时也是最后一道花色儿。可是再细品,这低调不是真低调,有没有它,菜的品相还真是不太一样。该有它的时候没有它,菜到底就短了些微的精气神儿。
香菜成了她厨房里的日常,每一顿都离不了。可市场上十有八九见到的都是大香菜,大杆子大叶儿,样子糙,香味儿也跟着糙。好香菜要水嫩嫩的,一点儿不能干。还不能久放,一放两三天,蔫样子就出来了。
为了香菜,她没少发愁。说来好笑,为香菜发愁,也不算是个正经事儿。
那天,她在小区闲逛。逛着逛着,她就闻到了香菜味儿。这香菜味儿是很随意的,随意里却有着一种浓郁,她直觉来了:好香菜。
她小心翼翼地循着这味道,轻手轻脚地跟踪着,走了不多一会儿,眼前果然就出现了一盆香菜。香菜种在一个废弃的花盆里,刚刚长出了俏模样。半尺高,婷婷袅袅,细碎的叶子嫩嫩地擎着。她蹲下来,摸了摸她们的绿叶子,又摸了摸盆里的土,那土有点儿黏手的润。
真是一盆好香菜。真想掐两棵。她犹豫了一会儿,终于还是掐了。回家配了紫菜和虾米,吃了一顿虾肉馄饨。味道好极了。
有一次就有两次,越掐她越觉出了这香菜的好。现掐现吃的新鲜劲儿也着实让人惦记。也是奇怪,她从秋天掐到冬天,又从冬天掐到春天,掐了一次又一次,居然一次也没有碰见过那个主家。掐着掐着,香菜还又多出了一盆。
有一天,她在厨房忙着,腾不出手,便喊儿子去掐。
“我不去偷。”儿子断然拒绝。
“怎么叫偷?”她恼了。
“人家知道不?不知道就是偷。”儿子言之凿凿。
“我倒想告诉人家,可找不着人。”她气得要撂勺子。
“你找了没?诚心找能找不着?”小家伙要把她给噎死了。
怎么找?偌大的小区,还真是毫无头绪。贴个启事:寻找香菜主人?这也太可笑了吧?她寻思,这香菜主人是个什么人呢?是退休的老人家吧?千万别碰到个老太太,老太太多半是难缠的,她又该怎么脱身呢?
她仔仔细细地琢磨了好几天,终于想好了,每次给一块钱,而且必须是硬币,半深半浅埋在盆里,这样主人总能看到吧,也不至于风吹了。
从此,她掐得越发踏实了。
那一天,她又去掐香菜,刚刚直起身,就看到一个老太太在看着她。
“你这香菜,是在这盆里掐的吧?”老太太口气很平静,却是一副押解罪犯指证现场的口气。
她站住,点点头,谄媚地笑笑,回头指指那个盆:“您种的?”
“嗯。”老太太的脸突然硬起来,“吃人家的菜,也不打个招呼啊?”
“找不着人。总不能整天蹲在这里等吧,还是挨家挨户问?还上班呢,特别忙。”她忐忑着奋力往语气里注入诚恳,“我每天放了1块钱的。”
“都是你放的?十二块。我是卖菜的?”老太太脸更硬了。
“对……我不是那个意思。”她有点儿心慌,果然是个难缠的老太太。
“不是钱的事儿。我不缺那点儿钱。”老太太又说。
“知道,我知道。”她赶紧应答,“您的劳动,很辛苦的。”
她有些后悔掐那些香菜了。
“好吃不?这是原阳秋。”老太太终于又开了口。
“好吃,好吃,真好吃。这香菜……还分种类啊?”她暗暗松了口气,“过两天,我也去买点儿种子,跟您学种香菜吧。”
“不是特别忙么?你知道啥时候浇水?浇多少?你们年轻人,啥都不知道。就知道吃。”
她乖乖点头,任老太太抢白。
老太太回身看一眼楼群:“住几号楼?”
“三号楼一单元。”——又有点儿悬心,不会是去物业告她一下吧?
她看着老太太的脸色,把手里那根香菜递了过去:“还给您。”
“嗤,”老太太倒是一副气笑了的样子,“都掐下来了,还我干啥?”
“那,您的香菜,我以后还能吃不?”
“这人,我还甩不脱了。”老太太又笑了,“以后,吃你自己的。也别往盆里放钱了。”
“哦。”她有些落寞。说到底,这老太太,还是小气呢。——她打了一下自己的脸。呸,这念头起得没良心呢。不能太贪婪不是?碗米养恩,斗米养仇。难不成人家的好香菜还养出了自己的小怨恨?
一周后,她发现自己家的单元门口,出现了一个花盆。花盆里,种的也是香菜。她端详了好一会儿,这香菜和老太太盆里的一模一样,也是原阳秋呢。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的首段写香菜有一股子傲娇劲儿,是一道低调的配菜,有了它,不仅菜的品相好,也多些微的精气神儿,这样写突出了香菜的特别。
B.小说中“儿子”虽着墨不多,却是作者肯定的人物,他不肯去摘别人家的香菜,可以看出他的正直,也反衬出他母亲的自私和贪小便宜。
C.小说注重写出人物微妙的心理变化,如在被老太太拒绝后,“她”有些落寞,继而责怪老太太小气,马上又自责,充分展现了“她”的性格。
D.小说善于从细微处暗示情节内容,为下文作铺垫,香菜虽然种在一个废弃的花盆里,但是模样俏,盆里的土还有点粘手的润,暗示是有人精心养的。
E.小说以散文化的语言,舒缓细腻的笔调,围绕“一盆原阳秋”叙述了“她”和“老太太”之间发生的故事,充满邻里之间的融融温情。
(2)请结合小说内容分析“老太太”的形象特点。
(3)“她”的形象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一生就做一件事
“一生就做一件事”,这句话的原创者,不是别人,正是朱光亚自己。
他的原话是:“我这一辈子主要做的就这一件事——搞中国的核武器。”
朱光亚,是中国首枚原子弹研制的技术总负责人,是中国核武器研究领域公认的“众帅之‍帅”。
大音希声。一辈子少言寡语的朱光亚,一生也喊过惊天动地的“两嗓子”——
一嗓子喊在大洋彼岸。1950年3月18日,52名中国留美学生发表《致全美中国留学生‍的一封公开信》。这封信的主要牵头人,便是朱光亚。
“同学们,听吧!祖国在向我们召唤,四万万五千万的父老兄弟在向我们召唤,五千年的‍光辉在向我们召唤!”“我们中国要出头的,我们的民族再也不是一个被人侮辱的民族了!我‍们已经站起来了,回去吧,赶快回去吧!”……
朱光亚的另“一嗓子”,不是喊出来的,而是“炸”出来的!
1964年10月16日15时,大西北戈壁滩一道强光闪过,中国第一颗原子弹成功爆炸,史‍称“东方巨响”。
那天,在撤离试验现场时,司机驾车走错了路。当朱光亚转过身来,正好看到半空中升腾‍的蘑菇云,顿时潸然泪下。当晚,朱光亚在庆功宴上喝得大醉,这是他一生中唯一的一次醉‍酒。
大有大无。事业重如门前山,名利淡似杯中水——
“两弹一星”元勋的传记很丰富,但唯独没有《朱光亚传》。不是没人写,而是到他那里不‍是被扣下来.就是因不同意发表而被退回。他总说:“先写别人吧,我的以后再说。”
父亲是于什么的?就连他的长子朱明远也是猜出来的。他回忆道:1967年的一天,院子‍里一群孩子聊天。有人突然问:我们的爸爸妈妈是做什么的?没有人能答出来。有人说,咱‍们回忆一下,是不是每次报纸上公布核试验,我们的爸爸妈妈都不在北京?大伙一想,果然如‍此。顿时,我们感到非常神圣,静静地坐了好长一段时间……
朱光亚85岁生日的时候,中国工程院原副院长杜祥琬主编出版了《战略科学家朱光亚》。‍后记里有这样充满遗憾的话:朱光亚做的工作,至今还有许多不能对外公布……
探寻朱光亚的内心世界,他不愿多说自己,并不完全出于保密考虑。
奥本海默被称为美国的“原子弹之父”,朱明远也问过父亲,中国的“奥本海默”是谁?朱‍光亚的回答是:“应该是一群人,应该是整个集体。”
2004年12月,国际小行星命名委员会将一颗小行星命名为“朱光亚星”。命名仪式上,‍朱光亚说:“我很不敢当……”
大粗大细。凡是不感兴趣的,他就眼皮一耷拉——
有人评价朱光亚,凡是不感兴趣的,他就眼皮一耷拉。
——有多少钱,他不在意。中国工程院原秘书长葛能全回忆,1996年,朱光亚获得“何梁‍何利奖”的100万元港币奖金,马上提出捐给中国工程科技奖励基金。
——坐什么车,他不在意。朱光亚有一辆心爱的“老爷车”,不是汽车,而是自行车,从20‍世纪50年代一直骑到90年代初,直到70多岁,还常常骑自行车外出。其实,组织为他配有‍汽车和警卫。
——吃什么饭,他不在意。中国工程院成立之初,连个食堂也没有,院长朱光亚就和工作‍人员一起吃普通盒饭,每次还把吃不完的剩饭剩菜包好带回家。他最爱吃的菜,不过是湖北‍老家家常菜:排骨莲藕汤、夹干肉。
然而,有时候朱光亚却“细”得让人匪夷所思——
老秘书张若愚回忆:有一次在外面开会,朱光亚让他回家取一份文件,告诉他,第几个保‍险柜,第几格,从左到右第几摞,从上位下数第几份,不要看内容,取来给我就行了。
批阅文件,他就像老师批改学生作业一样,不但修改内容,连病句、错字甚至标点符号都‍认真修改,而且字迹工整。
他的军装,也像文件摆放一样井然有序,每个衣服箱子里都有一张小卡片,上面写着箱子‍里放的是冬装还是夏装,一目了然。
他抽屉里放的铅笔、橡皮、小刀都是有数的,孩子们有时悄悄拿走一个,他马上就会发现。
他还经常拿台历反面写东西,如果只需要写一句话,他会撕一条下来,而不是用整张纸。
2011年2月26日,朱光亚在北京溘然长逝,享年87岁。
那天,北京白雪皑皑,天地缟素。
含泪望长空,很多人动容地说:“钱学森钱老走的那天也下雪,真巧!”
(选自《解放日报》有删改)
【小题1】文章开头部分引用了朱光亚的原话,“我这一辈子主要做的就这一件事——搞中国的核武‍器”,请对这句话进行简要赏析。(3分)
【小题2】文章是从哪几个方面来写朱光亚的,主要写了他的什么特点?(6分)
【小题3】本文在对传主进行介绍时主要运用了第几人称,使用这一人称有什么好处?(5分)
【小题4】文章结尾两段含意丰富,请加以简要分析。(4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用典,也叫用事,是指人们在行文中引用(或借用)前人的言论和事迹等表达想要表达的意思。用典作为一种文学修辞,如刘勰所说的“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其功能主要是使文辞更为含蓄和典雅。
中国古代用典修辞早就有之。在20世纪西方文论中,出现了“互文性”的说法,它大体的意思是:一个文本不可能完全是自己的创造,一定是从别的文章中引用了、化用了某些成分;或是明写,或是化在自己的文章中。其实这个说法与中国古代的用典的意思差不多。用典变成了“互文性”,传统的文学修辞法变为现代的文学修辞法。
那么,用典与社会文化有何联系呢?
首先,用典这种文学修辞方法与社会精神文化的生成过程密切相关,换句话说,正是社会精神文化的不断生成导致了用典这种文学修辞。社会精神文化的最初的生成可能是从民间到上层的,下层的百姓在劳动的实践中,由于有感受、有需要,形成了最初的歌谣。历史已经证明,下层劳动者创作的歌谣,必然会被上层的士人看中,于是拿过去加工,成为诗歌或其他作品。这种情况一代又一代这样持续下来。而士人从下层劳动者那里“拿过来”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用典”了,他们可能增加或减少一些字句,改变一些字句,或者师其意而不师其辞……这过程从广义上说,就是用典。中国士人加工、改造、整理过的最早的诗歌(如《诗三百》),不断被后人“引用”或“化用”,创作成新的诗歌作品,这就更是“用典”了。因此“用典”是精神文化生成过程的重要一环,也可以说,社会精神文化的生成过程使“用典”成为一种文学修辞,“用典”是社会精神文化生成的产物。
其次,再从社会精神文化的发展看,一方面是一代又一代的文化创造,另一方面是后一代的文化总是从前一代、前几代的文化里面继承一些成分。这继承中,必然要引用前代若干具体的资料,以说明新的文化意义,这就是典型的“用典”了。若用刘勰的话来说,文学的发展离不开“通变”两个字,“变”是根据现实状况提出新主张、写出新篇章,这是对古之变;“通”就是要学习古典,熟悉古典,吸收古典,使“变”建立在“通”的基础上。那么在这“通变”中,“用典”也就自然成为创造中重要的环节了。
更重要的一点是,各个时代的社会文化情况不同,士人崇尚的风气不同,这又区别出“用典”的多少、好坏等。为什么到了宋代,会出现黄庭坚为首的“江西诗派”,把“用典”推到极端,提出“夺胎换骨”和“字字有来处”的主张呢?这就与宋代士人推崇的风气有关。他们更看重书本,而看轻了生活,或者说从现实逃向书本领域。黄庭坚生活的时代,现实社会问题堆积如山,如与北方民族矛盾已经十分严重,内部纷争不断,而他们觉得他们面对的现实问题解决不了,他们逃向书本是他们与现实矛盾无法协调的产物。这样,黄庭坚看重的是杜甫和韩愈的诗“字字有来处”。
以上所述,说明了文学修辞中的用典的种种情况,其最深根源仍然在社会文化中。我们不能离开社会文化的状况孤立地来理解文学修辞中的种种问题。
(摘编自童庆炳《社会文化对文学修辞的影响》)
【小题1】下列关于“用典”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用典作为一种文学修辞, 是指人们在行文中引用(或借用)前人的言论和事迹等表达想要表达的意思,亦即刘勰所说的“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
B.西方文论中所说的“互文性”,指从别的文章中引用了、化用了某些成分,其意思与中国古代的用典相似。
C.用典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引用,直接引用前人言论和事迹,一种是化用,把前人言论和事迹化在自己的诗文里。
D.在中国,用典修辞早已有之,然而在西方,直到上个世纪才出现,比中国晚了很多。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诗经》不断被后人“引用”或“化用”,创作成新的诗歌作品,这也说明了用典是社会精神文化生成的产物。
B.历史已经证明,下层劳动者创作的歌谣,必然会被上层的士人看中,拿过去加工,从而成为诗歌或其他作品,所以,士人的创作就是不断加工、改造、整理的过程。
C.“江西诗派”把“用典”推到极端,提出“夺胎换骨”和“字字有来处”的主张,这与宋代士人崇尚重书本、轻生活的风气有关。
D.社会精神文化的发展离不开继承和创造,而且二者密切相关,继承是创造的基础,创造是继承的变化发展;这当中“用典”是 文学创造的重要环节。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用典是一种重要的文学修辞,在文学创作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也引起了中外文论家的重视,所以文学创作应多用典。
B.“用典”这种文学修辞与社会文化渊源很深,与社会精神文化的生成、发展,与各时代不同的社会风气及士人崇尚的不同风气密切相关。
C.“塞上长城空自许,镜中衰鬓已先斑”,这句诗中的“塞上长城”是化用南朝大将檀道济被宋文帝冤杀时所说的“乃坏汝万里长城”一语,这就是用典,委婉含蓄地表达了作者壮志未酬的悲愤之情。
D.宋代士人之所以逃向书本,是因为他们生活的时代现实社会问题很多,而且他们觉得他们面对的现实问题无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