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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窗外的土地
刘丽丽
①白鹭最近经常光顾这里。它在我窗外的田野飞翔、散步,起初是一只,后来逐渐发展为一群。白鹭光临,让这个寻常的夏日美好得像一首唐诗。五言、七言,在高处的田埂上,它们习惯栖息成工整的格律,却又表情轻松,透着盛世的安闲。偶尔,当墨花绽开,领头的一只掠地飞起,其余的次第跟上,蓝天碧野之间,便仿佛有一支悠扬的乐曲奏响。
②七月的田野此刻应该竖起了青纱帐,田埂上还可能闪耀着金色的葵花。但现在,这里被荒草占领。自从麦收过后,土地的主人就再也没来过。两季的青苗赔偿金已经发放到农户手里。今后几十年里,他们每年都会因为这块土地而得到一笔赔偿。一亩地一千元,以此为代价,他们交出了自己对土地的支配权。在大批机器和建筑材料还没有运达之前,这里是一片暂时的安全地带。从五月到七月,荒草疯长,野菜横行。蛮荒家族的空前繁盛吸引了许多牧羊人前来放牧。世界暂时太平,大批昆虫在此定居,它们为鸟类提供了丰盛的夏日大餐。
③一对黑喜鹊飞来,降落在不远处的小河旁。午后的太阳将河水晒得暖烘烘的,泛着一股夏季特有的潮湿味。这是两只常见的黑喜鹊。它们谨慎地将脚迈向水边,小心探身下去饮水。河水温暖,弥漫着湿漉漉的善意,放松了紧张的神经。一只喜鹊上到河岸的高处梳理翎羽,另一只,忽然将身子一滑,做了一个干练的入水动作,下河洗澡了。这可着实吓我一跳,没料到它竟有这样的本事。印象里,喜鹊应该和鸡一样在土里洗澡。看来事实并非我想象的那样。虽说无论采取何种方式,洗澡的目的都一样,但潜意识里,总觉得用清水淘洗较之在沙土里打滚,前者更干净。也许,从鸡不再展翅飞上蓝天的那一刻起,上帝便剥夺了它作为鸟类的诸多特权——比如洗澡时的优雅和高贵。
④那只黑喜鹊的身躯半露在浅水处,扎个猛子,像野鸭子那样,驾轻就熟。出水之后,它甩甩头,水珠带着兴奋的尖叫声四处飞散,它却气度淡然。这个过程持续了一分多钟。最后,它跳上高处,毛发湿淋淋地贴在头上,像刚刚结束了一场舒适的淋浴。我注意到,它刚才在水里还做了几个仰泳的动作,将肚皮朝天。肚皮是动物们最薄弱的地方,一旦敢于暴露,说明这是动物认为最安全的时刻。作为一个异族的观众,喜鹊没有被我吓跑,而是敢于做出如此大胆的姿态,看来它们对人类有了初步的信任。
⑤春天是喜鹊恋爱的季节。学校西北角,有建校时栽下的几株杨树,其中最大的一棵树上,住着两只喜鹊。它们是最早定居小镇的居民。几年了,每到春天,都能见到它们忙进忙出。新生命诞生之前,先要修补鹊巢。干硬的枯树枝,填补了一年来的破败。柔软的麦草,营造出产房的温馨。当树顶鼓胀成一蓬碧绿,浓密的枝叶间便开始传出幼鸟的叫声。那是喜鹊家族的人间烟火。夏季开始的时候,幼鸟已经可以飞翔。晨光初绽,它们跟随父母从楼顶俯冲下来。黑白的翅膀像鼓胀的帆,它们平稳地驾驶着自己的身体,滑翔着,掠过穹窿似的天空。进入取景框的刹那,一切真是美到了极致。
⑥最近几年,小镇周围喜鹊的数量开始多起来。鹊巢数量的增多,一度被认为是生态好转的标志。但眼前的这两只喜鹊,我不确定它们是否就是校内杨树上的那两只。从它们惬意的表情看,应该不是。昨天下午,几辆卡车开进了校园。随着一阵阵电锯的轰鸣,陪伴这所学校十几年的杨树和桃树都被砍伐殆尽了。大树轰然倒地的刹那,一股尘埃腾地飞起,第一次堂而皇之地落满鹊巢。纷乱的枝叶在惊魂未定之际被卡车运走。劫后余生的野草,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将会谈论起这条爆炸性的新闻。
⑦做晚饭的时候,我的目光习惯性地投向高处的鹊巢,迎接我的,却只有空荡荡的风。
⑧风,在漫无目的地吹,以致距离这片土地一百多米的公路上,烟尘弥漫。半边公路被剖开,露出皲裂的大地的肌肤,工人们正在铺设通信管道。未来的几个月,将会有几家规模不等的工厂在此地安家落户。平静的小镇,正在接受一次开膛破肚的变革。肥沃的田野将会被花园小区、欧式住宅取代。随之而来,将会有大批的外来树种占据这里。侧柏、木槿、蔷薇,都会在微风里展示它们的尊宠。土地的原住民,不知道去了哪里,更不知道它们怎样了。有一点是确定的,它们不会得到一丝一毫的赔偿。城里的地盘,向来是按平方米收费的。人类已经精明到连个窟窿眼都不会给他人留下。
⑨傍晚散步,弥漫的灰尘暂时平静下来。疲惫的大地得到了暂时的喘息。暮色中的楼顶,突然传来一阵熟悉的叫声。抬头寻找,黑暗笼罩了一切,我望不见熟悉的身影,但我心里明白,那是流离失所的焦灼,滑过喜鹊干渴的喉咙。  (节选自《经典美文》2014.06)
【小题1】文中第②段和第⑧段“土地的主人”和“土地的原住民”分别指代谁?无休止的开发给他们带来了什么危害?(4分)
【小题2】赏析下列文中划线的句子。(4分)
(1)领头的一只掠地飞起,其余的次第跟上,蓝天碧野之间,便仿佛有一支悠扬的乐曲奏响。
(2)劫后余生的野草,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将会谈论起这条爆炸性的新闻。
【小题3】文章写学校西北角杨树上的“两只喜鹊”的用意是什么?(4分)
【小题4】结合全文和课文《神的一滴》《像山那样思考》,简要分析结尾的妙处及给我们的启发。(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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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现代文文本阅读(9分,每小题3分)
中国的教育家缺什么
最有价值的知识,到底是什么?一位学者,谈了他的观点:“1884年,英国哲学家、教育家斯宾塞写过一篇标题为《什么样的知识最有价值》的文章,他认为‘最有价值的知识是科学’,其余的知识,如宗教的、习俗的、文学的都在其次。因为科学可以为人类解决遇到的所有难题。他忘了更重要的一点:光有科学的知识和技能是远远不行的,在科学之上还有一个更重要的是伦理观、价值观。”
我觉得,他这番话很有道理。伦理观、价值观回答事物的价值问题,科学却只回答事物是什么的问题,由此看来,伦理观、价值观,比科学要重要得多。我发现,许多研究教育的人,如斯宾塞,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有深刻缺陷,他们不相信神明,不关注灵魂,不重视人性,不敬畏良知,不理解美德、审美、情感这些精神事物的价值。由于世界观人生观存在深刻缺陷,其思维的方式,必然是机械的,其判断是非的标准,必然是肤浅的,其得出的结论,不能不离题万里。他们所拟定的教育方面文章、著作,不但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没有帮助,反而把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引入歧途。
在互联网上,一位博友说: “我看见过几次魏先生讲到GDP的世界排位那种幸福。”这位魏先生,在中国,算是一位十分有名的教育家。像这个时代的许多政客一样,这位姓魏的教育家,心中也是只有物质财富的价值,十分看重经济建设方面的成就,如GDP的增长、物质财富的增加,我们社会在其它方面存在的深刻问题,是他所没有看到,或者是他所不愿正视的:如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被破坏得满目疮痍,两极分化严重、基尼系数大大超过国际警戒线,贪污腐败泛滥成灾,道德风气下滑、人们变得鲜廉寡耻、缺乏爱心。养尊处优的位置,使他对这个社会中下层民众生活的艰苦,缺乏感受。而长期的唯物主义和无神论教育,则使他的内心变得贫乏,使他的见地变得鼠目寸光,不懂得人之为人的标志在于人有一颗仁慈的灵魂,不懂得国家之为国家在于对公平正义的敬畏,不懂得精神星空的绚丽远比物质财富的增长更为宝贵。
教育之为教育,很重要的一点,在于它有一个使命,在于它始终张扬精神的价值,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把精神的价值置于物质的价值之上,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把对美德的热爱、对正义的向往置于对物质财富的追求之上。在那位姓魏的教育家那里,我们看到的,却是与此完全相反的情况。这样的教育家,与其说会使我们的教育变得更加健康,会使我们社会的前景变得更加美好,不如说会使我们的教育变得更加糟糕,会使我们社会的前景变得更加渺茫。
在互联网,我看到,有人提出这样的命题:属灵的经济学。我觉得,他从属灵的角度、宗教的角度,来思考经济学,思路很好。同样,我们需要从属灵的角度、宗教的角度,来思考教育学。中国的教育家,对宗教文化了解得很少。必须补上宗教文化的这一课!(节选自《全民阅读网文化时评》2015/4/3,有删改)
【小题1】
A.一位德高望重的学术研究员在《什么样的知识最有价值》中提出科学是判断知识价值的最高标准。
B.若要对“最有价值的知识”进行排位,那么:科学第一,宗教第二,习俗第三,文化最后。
C.光有科学的知识和技能是远远不行的,伦理观、价值观必须凌驾于科学之上。
D.科学虽然可以为人类解决遇到的所有难题,但少了价值观伦理观的科学是残缺的。
【小题2】
A.伦理观、价值观,比科学要重要得多是因为伦理观、价值观回答事物的价值问题,科学却只回答事物是什么的问题。
B.研究教育的人,他们不相信神明,不关注灵魂,不重视人性,对精神事物的价值缺乏理解与认知,思维上可能有一定机械性。
C.在互联网上有位博友十分看重经济建设方面的成就,看重GDP的增长、物质财富的增加,却忽视了社会风气、生态环境等问题。
D.长期的唯物主义和无神论教育会使教育家们的内心变得贫乏,使他的见地变得鼠目寸光,不懂得精神星空的绚丽远比物质财富的增长更为宝贵,所以,我们应对唯物主义和无神论说“不”。
【小题3】
A.安徽芜湖高考英语听力因故障暂定10日重考,这说明我们的教育会使社会变得更加糟糕,会使我们社会的前景变得更加渺茫。
B.2015年新课标全国一卷的“孩子举报老爸(材料作文)”有新闻原型。许多考生认为:“练了十几年议论文,被你这一矫情。”昨日这个新闻原型被人肉出来,遭大批高三生恶语相向。这正体现了文化对知识的价值是最低的。
C.教育的使命在于它始终张扬精神的价值,无论何时何地,都把精神的价值置于物质的价值之上,都把对美德的热爱、对正义的向往置于对物质财富的追求之上。
D.中国教育家需要从属灵、宗教等多角度来思考教育学,只要这样,教育机制便可水到渠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后面题目。
从来中国小说,十九以喜剧散场。其能破此习惯者,不能不首数《红楼梦》。说者对于此事,一半归功曹雪芹,一半归功续后四十回之高兰墅,吾以为红楼之得传,初固毋待于后四十回之绩,然真正赚得天下后世儿女一副眼泪者,一大半在后四十回。天下莫不知有曹雪芹,知高兰墅者果有几人。若高氏者可又谓曹氏之功臣矣。
文章而言创作,非难。文章而续人之业,实难。何则?盖续人之作,我有笔墨,不能写我欲说之话,我有思想,不能发我欲说之主张。必以我之心,置人家心腔中,而代为思之书之发挥之,始得无咎。如此续书,能吻合原人之意,已觉不易,况传之后世,赚得天下儿女一副眼泪乎?高所续红楼梦四十回,其写王熙凤,史湘云,甄香菱等人,虽未能合曹雪芹之原意,而宝玉之走,黛玉之死,袭人之嫁,宁国府之被抄,以及惜春一大部分人之下场,皆能与前八十回之草蛇灰线,水乳无痕。不但此也,其言语动作,甚至一小习惯,一口头语,亦莫不然。写贾政仍是贾政,写王夫人仍是王夫人,写宝玉等一切人物,仍是宝玉等一切人物,至其一样注重白描,犹余事也。然则其绞脑滴血,对前八十回之诵习揣摸,果至何等程度哉?
冥冥之中,曹是否引高为知己,吾不得而知。若俞仲华之于施耐庵,关汉卿之于王实甫,则真应对高而自愧矣。人生得一知己难,求得为文一知己尤难。吾于曹高之事,不禁长叹焉。
(选自张恨水《文论语丝》)
【小题1】作者为什么说“若高氏者可又谓曹氏之功臣矣”?请结合全文加以概括。(6分)
【小题2】解释第二段中的“草蛇绳灰”的含义。(3分)
【小题3】高鹗所续《红楼梦》在情节安排上与曹雪芹原先的意图有较多出入,请结合王熙凤和香菱的
判词进行分析说明。(6分)
王熙凤判词: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生此才。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衰。
香菱判词:根并荷花一茎香,平生遭际实堪伤。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后面题。(共14分)
属于我的马(有删改)
⑴有一个人欠了我们家很多钱,现在却死了。按穆斯林的礼性,不还清生前的债务是不可入葬的。葬礼上,阿訇会询问死者亲属:“此人生前亏欠过别人的财物吗?”得到否定的回答后才会继续为死者念经
⑵但他的家人实在拿不出钱来偿还,情急之下,只好把自家的一匹马牵来见我妈,要求抵债。
⑶我妈很为难,但还是接受了对方的要求,她打来电话说:“娟儿啊,我把那马留下送给你吧!下礼拜我给你牵到阿勒泰市去啊?”
⑷我吓一大跳:“我要它做什么?”
⑸“可以骑着去上班啊,你们单位那么远的。”
⑺“自行车还得去蹬它。马多好啊,一点儿力气也不必费。到了单位就放在地委大院里,让它自己去找草吃。回到家就拴在后院的大柳树上,河边草也多……”
⑻我大汗:“可是,它认识红绿灯吗?”
⑼再说我们家也无法养马的。首先我们草料不多,那些全是给鸡鸭准备的,鸡鸭都可能不够吃,哪还能顾得上马?到了冬天,草料就会贵得要死,哪里买得起啊?而冬天又那么漫长。我们的院子又不大,杂七杂八堆满了东西,哪里还有地方拴马?
⑽我估计,马牵进家后,处理它的唯一方法大约就是宰掉吃肉……呜呼!如果养马只是为了吃肉,生活该索然无味到什么地步?
⑾还在两年前,妈妈还一心想买匹马的。那时家里还没有挖井,用水得去两公里外的乌伦古河边挑回家。我妈想,如果能有一匹马拉水的话,去一趟就管够三四天用的,既不费人力,又省了麻烦。
⑿可是马最终却没有养成。我们在院子里挖了一口井。在大地上打出一个深深的洞,然后遇见水,这真是神奇的事情。一个人在井底用短锹掘土,另一个人在地面上把土一桶一桶吊上来。漫长的劳动使阿克哈拉的土地渐渐睁开了眼睛。它看到了我们,认清我们的模样,从此才真正接受了我们。
⒀至于马,已经可要可不要了。
⒁但是,哪怕到了现在,拥有一匹马——这仍然是多么巨大的愿望啊!至于被一匹马高高载着,风驰电掣地奔向远方,那情景让人一想到便忍不住心血沸腾。
⒂阿勒泰虽然是小地方,但好歹也算是城市了,车流不息。但我曾经见过有人就在这样的大街上策马狂奔。那是真正的奔跑,马蹄铁在坚硬平整的城市路面上敲击出清脆急促的声音。至于四面奔驰的车辆,嘈杂的人声,那马儿居然都视若无物,它自由奔腾,像个笑傲江湖的古代侠士。
⒃我一直目送那人和他的马消失在街道拐弯处,才意识到他们刚才闯红灯了。大约在马的眼里,那红灯只不过是文明人的摆设。
⒄但无论如何,我妈也不该有那种想法,搞一匹马让我骑着上下班?太酷了。
⒅想象一下吧:有朝一日,自己骑着马去行署或者教育局送文件……一定让人叹为观止。假如我有一匹马,我能为它做些什么,才能真正得到拥有一匹马的乐趣呢?首先我得搬家,搬到城郊野地上盖房子,并圈起一个大大的院落。我还得在院子四周开垦出一大片土地,种上深浓茂密的草料。还得嫁给一个也愿意养马的人,最好他已经有养马的许多经验了。将来的孩子也得喜欢马。这样,我就得为了马永远留下来,永远地。……也就是说,除非我真正地爱上阿勒泰,决心永远生活在阿勒泰,否则我就永远不能拥有一匹马。
⒆我还想再打电话问问妈妈关于马的事情,但想来想去,终于没有。
(选自《我的阿勒泰》,作者李娟,女,籍贯四川,1979年出生于新疆,生活在新疆阿勒泰地区)
【小题1】文章开头为什么要介绍穆斯林人死后入葬前的习俗?(2分)
【小题2】请欣赏划横线句子的含义。(3分)
【小题3】我那么渴望拥有一匹马,为什么终于没有再向妈妈询问关于马的事?(3分)
【小题4】从全文来看,马在文中有哪些含义呢?请结合文章相关内容进行分析。(6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悲剧与人生的距离

朱光潜

①悲剧中有人生,人生中不必有悲剧。我们的世界中有的是凶灾险恶。但是说这种凶灾险恶是悲剧,只是在用比譬。悲剧所描写的固然也不外乎凶灾险恶,但是悲剧的凶灾险恶是在艺术的锅炉中蒸馏过的。

②像一切艺术一样,戏剧要有几分近情理,也要有几分不近情理。它要有几分近情理,否则它和人生没有接触点,读来兴味索然;它也要有几分不近情理,否则你会把舞台真正看做世界,看《奥塞罗》会想到自己的妻子,或者老实递消息给司马懿,说诸葛亮是在演空城计。

③悲剧和人生之间自有一种不可跨越的距离,你走进舞台,你便须暂时丢开世界。

④悲剧都有些古色古香。希腊悲剧流传于人间的几十部之中只有《波斯人》一部是写当时史实,其余都是写人和神还没有分家时的老故事老传说:莎士比亚并不醉心于古典,在这一点上他却近乎守旧。他的悲剧事迹也大半是代远年淹的。17世纪法国悲剧也是如此。拉辛在《巴雅泽》序文里说:“说老实话,如果剧情在哪一国发生,剧本就在哪一国表演,我不劝作家拿这样近代的事迹做悲剧。”他自己用近代的“巴雅泽”事迹,因为它发生在土耳其,“国度的辽远可以稍稍补救时间的邻近”,这是以空间的远救时间的近。

⑤悲剧和平凡是不相容的,而实际上不平凡就失人生世相的真面目。所谓“主角”同时都有几分“英雄气”。普罗米修斯、哈姆雷特都不是你我凡人所能望其项背的,你我凡人没有他们的伟大魄力,也没有他们那股傻劲儿。许多悲剧情境移到我们日常世界中来,都会被妥协酿成一个平凡收场,不至于引起轩然大波。如果你我是俄狄浦斯,要逃弑父娶母的预言,索性不杀人,独身到老,便什么祸事也没有。悲剧的产生就由于不平常人睁着大眼睛向我们平常人所避免的灾祸里闯。悲剧的世界和我们是隔着一层的。

⑥这种另一世界的感觉往往因神秘色彩而更加浓厚。悲剧压根儿就是一个不可解的谜语,如果能拿理性去解释它的来因去果,便失其为悲剧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人类的普遍希望,而事实往往不如人所期望,不能尤人,于是怨天,说一切都是命运。悲剧是不虔敬的,它隐约指示冥冥之中有一个捣乱鬼,但是这个捣乱鬼的面目究竟如何,它却不让我们知道,本来它也无法让我们知道:

⑦艺术往往在不自然中寓自然。一部《红楼梦》所写的完全是儿女情,作者却要把它摆在“金玉缘”这个神秘的轮廓里。一部《水浒传》所写的完全是侠盗生活,作者却要把它的根源埋到“伏魔之洞”。戏剧在人情物理上笼上一层神秘障,也是惯技:梅特林克的《普莱雅斯和梅丽桑德》写叔嫂的爱,本是一部人间性极重的悲剧,作者却把场合的空气渲染得阴森冷寂如地窖,把剧中人的举止言笑描写得如僵尸活鬼,使观者察觉不到它的人间性。

⑧悲剧把生活的苦恼和死的幻灭通过放大镜,射到某种距离以外去看。苦闷的呼号变成庄严灿烂的意象,霎时间使人脱开现实的重压而游魂于幻境,这就是尼采所说的“从形相得解脱”。

(选自《我与文学及其他》,有改动)

【小题1】“悲剧把生活的苦恼和死的幻灭通过放大镜,射到某种距离以外去看”一句中“放大镜”和“某种距离”分别指什么?
【小题2】“悲剧和人生之间自有一种不可跨越的距离”,“不可跨越的距离”包含哪些内容?
【小题3】阅读文章,文章题为“悲剧与人生的距离”,请概括全文的思路。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9分,每小题3分)
玉米粒有紫色、蓝色、红色等多种颜色。为什么呢?玉米粒是玉米的种子,最里面是胚,胚外面是胚乳,胚乳外面是糊粉层,最外面是种皮。玉米种皮是透明的,所以玉米粒是什么颜色,首先取决于糊粉层是什么颜色,也就是那里含有什么样的色素。糊粉层里的色素属于花青素,根据花青素的种类和含量,表现出紫色、蓝色、红色等颜色。但也有的玉米品种的糊粉层不生产花青素,糊粉层是透明的,这时候玉米粒的颜色就取决于下面的胚乳的颜色。有的玉米品种的胚乳里含有大量的胡萝卜素,这种品种的玉米粒看上去就是黄色的。也有的玉米品种的胚乳粒胡萝卜素的含量很低,这时看上去就是白色的。我们平时吃的玉米,就是不含花青素的玉米,其玉米粒不是黄色就是白色的。
玉米是异花授粉的植物,雌雄同株,主要通过风将雄穗的花粉传播到雌穗的柱头上,完成授粉。如果旁边种的是不同品种的玉米,风把花粉吹来吹去,不同品种之间的玉米就容易出现杂交。如果不同品种的玉米粒的颜色是不同的,杂交的后果就有可能在同一个玉米棒的不同玉米粒出现不同的颜色(每个玉米粒各有自己一套基因)。所以在“天然”状态下,很容易出现杂色的玉米棒。要种清一色的玉米棒,反而需要精心挑选、培育。所以我们现在吃的黄色、白色玉米,其实是长期人工选择的结果。黄色玉米富含胡萝卜素,营养价值较高,白色玉米则较不容易变质,各有优势。
也有的玉米棒子,在同一个玉米粒里就有不同的颜色。例如有的印第安玉米,玉米粒的黄色背景里散布着紫色的色块、色斑、色线,非常好看。之前人们认为,玉米粒的糊粉层是由一个细胞不停地分裂、增殖产生的。一个细胞在分裂成两个子细胞时,有时候基因会发生变化,例如发生了突变。但是麦克林托克提出了一个全新的假说。以紫色玉米为例,她认为在细胞分裂过程中,Ds基因有时会从C基因中跑出来,跳到染色体的别的位置上,这个过程由一个叫AC的基因控制。Ds基因跑掉后,C基因变完整了,又可以生产花青素了,那么这个细胞的后代就都含有花青素,出现紫色。这样产生的玉米粒,它的糊粉层既有不含花青素的透明细胞,又有含花青素的细胞,玉米粒看上去就是黄色中夹杂着紫色。Ds基因发生跳跃的细胞出现得越早,其后代细胞越多,紫色面积就越大。
在细胞分裂过程中有的基因居然会跳来跳去?这听上去很不可思议。麦克林托克在上个世纪40年代末提出这个假说时,很少有人相信。当时的遗传学家虽然推崇麦克林托克的研究,但是对她提出的这个跳跃基因假说(叫转座现象)很是怀疑。直到分子生物学在七十年代有了大进展,Ds和AC基因都被克隆出来,基因会发生跳跃的机理也搞清楚了,麦克林托克的假说变成了事实,得到了公认。同时人们也发现,转座现象是一个较为常见、很重要的遗传现象,在其他生物体也可能发生,涉及很多功能。1983年,麦克林托克独享诺贝尔生理学奖。玉米的美丽颜色里竟蕴藏着一个重大的遗传秘密,被一个孤独的女遗传家揭示了出来。
(《新华每日电讯》2013.9.13.)
【小题1】下列关于“玉米颜色”产生原因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玉米粒的糊粉层的细胞在分裂时,有时候基因会发生变化,从而产生了多种颜色的玉米。
B.不同颜色的玉米杂种在一起,通过风将花粉传播,完成授粉,结果有可能出现同一个玉米棒上的玉米粒颜色不同的现象。
C.玉米粒的颜色首先取决于糊粉层里的花青素的种类和含量,不生产花青素的由胚乳里胡萝卜素的多少决定。
D.细胞分裂过程中,在AC基因控制下,C基因中的Ds基因跑出来,导致这个细胞的C基因完整,就可以生产花青素,产生颜色。
【小题2】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玉米粒是玉米的种子,最里面是胚乳,胚乳外面是胚,胚外面是糊粉层,最外面是种皮。
B.黄色玉米富含胡萝卜素,较不容易变质,白色玉米则营养价值较高,各有优势。
C.转座现象是一个较为常见、很重要的遗传现象,其他生物体都会发生,涉及很多功能。
D.“天然”状态下,如果不同品种、不同颜色的玉米杂种在一起,很容易出现杂色的玉米棒。
【小题3】从全文看,下列表述不符合作者观点的一项是
A.玉米胚乳里含有大量的胡萝卜素,但是如果糊粉层里有紫色的花青素,那么玉米的颜色仍表现为紫色。
B.玉米粒在分裂、增殖的过程中,Ds基因发生跳跃的细胞出现得越早,跳跃得越快,其后代细胞越多,紫色面积就越大。
C.如果想要收获清一色的玉米棒,就需要精心挑选、培育,而且不能在旁边种上不同品种、不同颜色的玉米。
D.一个玉米中,如果它的糊粉层是透明的,同时胚乳中的胡萝卜素含量很少,那么玉米看上去为白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