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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刀 疤
[阿根廷]博尔赫斯
他脸上有一条险恶的伤疤:一道灰白色的、几乎不间断的弧线,从一侧太阳穴横贯到另侧的颧骨。他的真实姓名无关紧要,塔夸伦博的人都管他叫做红土农场的英国人。
我最近一次在北方省份旅行的时候,遇上卡拉瓜塔河水暴涨,只能在红土农场过夜。晚饭后,我们到外面去看看天色。不知是由于高兴还是由于腻烦,我忽然异想天开,提到了他脸上的伤疤。英国人脸色一沉,有好几秒钟冷场,我以为他准会把我撵出去。最后,他声调一点没有改变,对我说道:    
“我不妨把这个伤疤的来历告诉你,可是有一个条件:不论情节多么丢人,多么不光彩,都如实讲,不打折扣。”    
我当然同意。下面就是他的故事。   
1922年前后,康诺特的一个城里有许多策划争取爱尔兰独立的人,我是其中之一。一天下午,我记得很清楚,有一个成员,一个名叫穆恩的人来到我们这里。    
他年纪不到二十岁,又瘦小又窝囊,像无脊椎动物似的叫人看了不舒服。我们走到市区尽头,周围的房屋稀稀落落,这时突然响起一阵枪声,使我们大吃一惊。我们赶紧拐进一条土路。一个士兵从着火的棚屋里出来,映着火光,身躯显得特别高大。他厉声吆喝,叫我们站住,我加快了脚步,我那个伙伴却没有跟上。我转过身,只见穆恩吓得一动不动,呆若木鸡。我马上再往回跑,一拳把那个士兵打倒在地,使劲推推穆恩,狠狠骂他,叫他跟我走。他吓瘫了,我只得拽住他的胳臂拉着他跑。我们在火光四起的黑夜里夺路而逃,背后响起一阵密集的枪声。穆恩的右臂给一颗子弹擦过,我们逃进小松林时,他竟然抽抽搭搭地哭了起来。我替他倒了一杯茶,包扎了伤口,发现他挨的那枪只擦破了一点皮肉,没有伤筋动骨。  
那一年,我在贝克莱将军的乡间宅第驻防。那座房屋很破败。我们从后院进屋,穆恩嘴唇颤抖干燥,喃喃地说着那晚的经历,很有趣。第二天,穆恩已经恢复了镇静。他接过我给他的一枝烟,然后严格地盘问我,要了解“我们革命党的经济”。他提的问题很有条理,我实话实说,告诉他情况很严重。南面枪声激烈,我对穆恩说,伙伴们在等着我们。我的大衣和手枪在我自己的房间里,我取了回来时,发现穆恩两眼紧闭,躺在沙发上,他觉得自己在发烧,说肩膀痛得厉害。    
我明白他已经怯懦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我尴尬地请他自己多加保重,然后向他告别。那个胆小的人叫我害臊。 
我们在将军的大宅里待了九天。有一天,我们聊天时,他打听我们的计划,夸夸其谈地加以批评或者修改。他还经常抨击我们“可悲的经济基础”,武断而阴沉地预言结局肯定一团糟。   
第十天,爱尔兰皇家警察辅助部队完全控制了城市。我那天清晨出门,午前就回了。穆恩在图书室里和谁正讲着话,我听声调知道他在打电话。我听见他提到我的名字,接着又说我晚上七点钟回,还出点子说可以等我穿过花园时逮捕我。我那位十分理智的朋友正在十分理智地出卖我。我还听到他要求保证他的人身安全。    
故事的头绪到这里就乱了,也断了。我只记得那个告密者要逃跑,我穿过梦魔似的黑走廊和使人晕眩的长楼梯穷追不舍。穆恩很熟悉房子的布局,比我清楚得多,有几次几乎被他逃脱。但在士兵们抓住我之前,我把他逼到一个死角。我从墙上将军的兵器摆设中抽出一把弯刀,用那半月形的钢刃在他脸上留下了一条半月形的永不消退的血的印记。
“博尔赫斯,你我虽然素昧平生,我把这事的真相告诉了你。你尽可以瞧不起我,我不会难受的。”他说到这里停住了。我发现他的手在颤抖。    
“穆恩后来怎么啦?”我问道。    
“他领到了犹大的赏钱,逃到巴西去了。那天下午,他看到几个喝醉的士兵在广场上把一个模型似的人当靶子射击。”
我等他讲下去,可是半晌没有下文。最后我请他往下讲。
于是他呻吟一声,怜惜地把那条弯曲的灰白伤疤指给我看。“难道你不信吗?”他喃喃地说,“难道你没有看到我脸上带着卑鄙的印记吗?我用这种方式讲故事,为的是让你能从头听到完。我告发了庇护我的人,我就是穆恩。现在你蔑视我吧。”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穆恩脸上那条可怕的伤疤,让他的面目显得狰狞。穆恩跟谁都不来往,除了怕吓到别人,更多还是因为他害怕别人知道伤疤的由来后唾弃与排斥他。
B.穆恩在讲述自己的“刀疤”故事时,虽说话语平静,声调一点没有改变,但他的手却在颤抖不休。这说明时光流逝,他仍未能走出那段屈辱往事给自己带来的心理阴影。
C.“我”开始以为穆恩是英国人,为了讨好他,特意说一个具有英吉利精神的国家是不可战胜的。穆恩很高兴,得意忘形之际,竟然将自己是爱尔兰人的秘密给泄露了出来。
D.这篇小说构思巧妙,结尾出人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主人公穆恩以第三人称的视角讲述了自己当年的行为,表现了他的自我反省。
E.“于是他呻吟一声,怜惜地把那条弯曲的灰白伤疤指给我看”,谈及自己伤疤的来由,穆恩仍然心有余悸,情不自禁呻吟起来;将伤疤“指给我看”,是希望得到我的安慰。
【小题2】“刀疤”在小说中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答:  
【小题3】小说主人公穆恩是一个怎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6分)
答:   
【小题4】有人说,这篇小说的主人公穆恩讲述的明明是自己的故事,却从战友的角度来讲述,这种写法合情合理,新颖别致。对于这种说法,你是如何看待的?请谈谈你的观点和具体理由。(8分)
答: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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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莫言——不倦的探索者杨鸥
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莫言,又一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莫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听到获奖的消息,我很高兴。但是我觉得获奖并不能代表什么,我认为中国有很多优秀作家,他们的优秀作品也可以被世界所认可。接下来我还是会将大部分精力放在新作品的创作上。”
作品必须写出自己的特色
瑞典文学院常任秘书彼得·恩隆德说莫言的“魔幻现实主义融合了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瑞典文学院还认为,“从历史和社会的视角,莫言用现实和梦幻的融合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令人联想的感观世界”。莫言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充满着“怀乡”以及“怨乡”的复杂情感,写的是一出出发生在山东高密东北乡的“传奇”。《红高粱》被称为是一部具有开拓意义的作品,从《红高粱家族》到《丰乳肥臀》《檀香刑》《生死疲劳》,再到获得茅盾文学奖的《蛙》,奠言的作品在主体意向非常充分的视角下展现乡土中国的历史和命运。莫言说:“我一直在写作形式上进行探索和创新,力戒重复,从某种意义上说,作家重复自己比抄袭别人更可耻。”
莫言回顾自己的写作生涯称:“我并非什么了不起的文学天才。和大多数普通文学爱好者一样,我的文学之路也是从阅读和模仿开始的。”他说:“我从1976年当兵正式开始写作,最初都是模仿外国作家的小说。1981年5月,我的小说终于在杂志上第一次发表,这篇小说就受到了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影响。”莫言还承认自己受过福克纳、马尔克斯的影响。
待到写作日趋成熟之后,莫言逐步意识到作品必须写出自己的特色,不能一味跟着西方走,最后还是要回到追求民族化写作上。《檀香刑》《生死疲劳》和《蛙》就是莫言在探索个性写作和民族化写作过程中的产物。
故乡不局限于这片乡土
莫言小说中的很多故事都发生在故乡高密。获奖后莫言表达了对故乡的一往情深:“我的故乡和我的文学是密切相关的。高密有泥塑、剪纸、扑灰年画、茂腔等民间艺术。我从小耳濡目染这些文化元素,当我拿起笔来进行文学创作的时候,这些民间文化元素就不可避免地进入了我的小说,也影响甚至决定了我的作品的艺术风格。”
莫言谈到,对于一个作家来讲,故乡是很重要的。1984年上军艺以前,找不到素材来写作,很多时间就是下去体验生活,千方百计找能够让自己感动的故事。到了《透明的红萝卜》阶段之后,一想到过去,想到了童年,就想到了故乡的生活,感觉好像一条河流的闸门被打开,活水源源不断而来。故乡情结、故乡记忆毫无疑问是一个作家的宝库。
现在莫言对小说中的故乡有了新的理解:小说都讲究有故事和典型人物,但写了30年,故事也都写的差不多了,渐渐地你就会有一种能力了,把别人的故事变成你自己的了,无论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都一样。就像我写高密县,但已经不仅仅是局限于这片乡土了,它可以作为一种风景,发生在美国的、日本的故事我都可以拿过来用,让它变成发生在高密县,所以乡土也就开阔了。
越是经典越耐得住重读
《纽约时报》著名书评人M.Yhomaslnge在《史诗般的小说,一流的中国作家》中说:“莫言是世界级的作家,可能是鲁迅、老舍以来最有前途的中国作家。”对此,莫言表示,“很多书出版时要引用这段话的时候,我就持反对意见。我觉得抬得太高了,鲁迅、老舍是两座难以逾越的高峰。我认为衡量一个作家才华最重要的标准,就是看一个作家有没有创造一种独特的文体,而鲁迅、老舍都是创造了一种独特文体的作家。鲁迅的文体再放50年依然不会过时,老舍的文体中对北京方言、土语的改造,依然是了不起的。他们的才华是难以超越的。”
莫言作品的语言有自己独特的个性。他的小说语言,评论家季红真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曾有分析。首先是大量的民间口语进入语言;其次通过在传统的经典典籍《三国演义》和文言文以及翻译小说中找来的东西以及从民间戏曲学来的东西。
谈到阅读,莫言说,现在的书太多了,但是他基本只读经典。“比如说中国几部古典小说,比如说鲁迅、托尔斯泰的作品,我觉得这些书实际上就足够了。我觉得越是经典的书越耐得住重读。”
(选自《人民日报·海外版》2012年10月13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E.本文多处引用了莫言的原话和他人对莫言的评价,内容丰富,客观真实,富有感染力,也有助于读者全面了解莫言作品的主要特色和影响。
A.对于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莫言感到非常高兴,但是他又认为获奖并不能代表什么,因为中国还有很多优秀作家的作品没有被世界所认可。
B.从阅读和模仿开始,在写作形式上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待到写作日趋成熟之后,再追求个性化写作,这是普通文学爱好者的必由之路。
C.莫言对故乡的感情是深厚的,而且对故乡和文学有了新的理解,他不仅仅局限于高密县这片乡土,而是要把写作内容扩展到国内、国外。
D.国外有位评论家说:莫言是鲁迅、老舍以来最有前途的中国作家,也是世界级的作家,莫言反对这个说法,表现了他崇高的精神境界。
【小题2】根据文意,请简要分析莫言作品的主要特点。(6分)
【小题3】作为作家,莫言有哪些优秀的品格?请简要分析概括。(6分)
【小题4】莫言成为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本土作家,原因有很多,请你就“阅读与写作”“故乡与文学”“民族与个性”三方面的理解,任选—个方面,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8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现代文,完成后面的问题。
森   林
陈世旭
在整个世界,除了水,我最喜欢的就是森林。
森林有诗。
要摆脱无名的羁绊,我最想走向森林;要拯救疲惫的灵魂,我最想走向森林;要吟唱隐秘的心曲,我最想走向森林。
花与树的缠绵,云与雾的交融,风与雨的相伴,泉与湖的交响,无处不是诗的流淌。云聚云散是诗,花谢花开是诗,莺飞草长是诗,月圆月缺是诗。森林是诗的宠儿。
走向森林,是我的梦想,我的渴望。
在森林任何一个无人知晓的角落,都会有风吹落潮湿的种子。季节更替,森林里到处荡漾着的,是人的自由意志。倾听森林的语言,你将成熟,聪明,坦荡,洞悉真理……生活的困惑与感伤随风而逝。走在森林,你会发现你是快乐的,森林是无声的呼唤,充实了你原本空洞的灵魂。
因为惰性和缺乏勇气,我任随自己长年被囚禁在嘈杂的城市:城市也是森林。楼群像树林,只是没有枝叶没有花朵没有果实,没有令人眷恋的狗尾巴草的清香。楼群的颜色顽固,隐去了季节的界限;窗口在夜晚筛下星星,挤窄了无边际的想象;钢筋水泥傲然挺立,带来了坚硬工具的压抑。这是化工森林。在这里,人们掩起私下里表情丰富的脸庞,让善意和温情在陌生中蛰伏窥望。
只有森林才会有真正的歌唱。森林的歌,嘹亮、清逸而深远。森林里最多的是树,每棵树都是歌手。
走进森林,走进歌声,走进激动的曲调和流畅的节奏,离开城市的喧嚣,演奏自己的乐章。让漫天的音乐的羽毛,化作无边的新绿与嫩黄。等待心灵的撞击,等待灵魂的再生。
我见识过世界的不只一处森林。每次我都会力图进入森林的深处。穿过茂密的、散发着浓郁的树脂和草莓香味的松树林,心里泛起一种甜丝丝的快感。林中的湖泊像美人的镜子,波光粼粼地闪烁在无边森林的怀抱,映照着蓝天的纤尘不染和青山的雄浑与妩媚。
那些树林是没有猎人也没有伐木者的。那里的鸟是不害怕被人惊扰的。树桠上,站着不知名的鸟。它们大大方方、满不在乎地站着,不时懒洋洋地一跳。有时候落到离你很近的地方,然后又扑扑地飞起。柔顺的、毛茸茸的松鼠就在附近无忧无虑地跳来跳去,有时会突然停下来,蹲在离你最近的树枝上和灌木丛中,睁大眼睛滴溜溜地打量你。所有的生灵都充分享受着作为这片树林的天然主人的特权。
森林无疑有一种凝重的隐喻性质,暗示出生活最为深沉的一面。森林是生命的典范,告诉人们生命的原始法则。 
潮湿的凉意从四面八方袭来。鸟悄悄地离开被太阳晒得温暖的树梢,振起翅膀,依恋地、默默地飞进树林深处。雾在林中飘荡。雾是半透明的,并不妨碍仰望树缝中的天空。被树枝分割的天空特别明亮,让我想起南方家乡闪烁的星光,被星光照亮的丰沛的河流、绿树中的城市和织锦般的田地。莱蒙托夫说得不错:“当我们远离尘世而跟大森林接近时,大家都不由得变成孩子了,心灵摆脱了种种负担,恢复了本来面目。”托尔斯泰则给森林赋予了道德意义:“置身于令人神往的大森林之中,心中难道能留得住敌对感情、复仇心理或者嗜杀同类的欲望吗?心中的恶念应该在与作为美与善象征的大自然接触时消失。”如果有一天,你坐在森林之外的地方;梦想曾经的家园,你便会知道,失去绿荫,灵魂就失去了庇护。混浊的噪声从耳边掠过,你将嫉妒并且哀怨,谁曾拥有过那片森林?
我多么愿意住在这样的树林:在森林幽静的小径徘徊,鼻翼里全是青涩的气味,看或枯或荣的草在夕阳下泛着柔柔的光,像长发飘逸;在绿叶沙沙的伴奏下唱歌,唱消失的爱情和不可知的未来;听或深或浅的水在林子的深处汩汩流动,像精灵呢喃。 
等有一天终于不能呼吸的时候,我就溶入树下的泥土,无声地悠悠地去到森林的漩涡深处,肃穆,庄严,神秘,颤栗。然后在返青的季节,同蚂蚁、蚯蚓和飞虫,同所有卑微的生命一起,用柔软的头颅叩开泥土的门,迎接春天的来临。一声鸟鸣,心便永不寂寞。
(选自2011年第1期《散文选刊》,有删改)
【小题1】在文中,作者写了城市中的“化工森林”,用意是什么?(6分) 
【小题2】文章联想丰富,但始终围绕作者的感情而展开,而且感情的发展层层深入,请梳理作者的感情发展脉络。(5分)  
【小题3】结合文章内容,探究“森林是生命的典范,告诉人们生命的原始法则”一句中“生命的原始法则”的意蕴。(6分)  
【小题4】下列对这篇散文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4分)
A.“等待心灵的撞击,等待灵魂的再生”的意思是,在喧嚣的城市,人们的心灵将受到世俗的冲击,但走进森林,将可能获得重生。
B.文中引用莱蒙托夫、托尔斯泰的话,写出了森林的巨大作用,揭示了文章的主旨: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应该和谐相处。
C.作者认为,森林会消除人们的困惑和感伤,会使人们空洞的内心得到充实,会让人们变得成熟、聪明、坦荡、洞悉真理等。
D.文章语言生动形象,富有感染力,这和比喻、拟人等修辞的运用密不可分,如“湖泊像美人的镜子”、“睁大眼睛滴溜溜地打量你”等。
E.文章以第一人称为主,有时插入第二人称,不同人称的运用既丰富了文章的叙事手段,有助于思想感情的表达,又使文章显得亲切。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老爱情
苏童
我这里说的爱情故事也许会让一些读者失望,但是当我说完这个故事后,相信也有一些读者会受到一丝震动。
话说20世纪70年代,我们香椿树街有一对老夫妇,当时是六七十岁的样子,妻子身材高挑,白皮肤,大眼睛,看得出来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丈夫虽然长得不丑,但是一个矮子。他们出现在街上,乍一看,不配,仔细一看,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为什么这么说呢?这对老夫妻彼此之间是镜子,除了性别不同,他们的眼神相似,表情相似,甚至两人脸上的黑痣,一个在左脸颊,一个在右脸颊,也是配合得天衣无缝。他们到煤店买煤,一只箩筐,一根扁担,丈夫在前面,妻子在后面,这与别人家夫妇扛煤的位置不同,没有办法,不是他们别出心裁,因为那丈夫矮、力气小,做妻子的反串了男角。
他们有个女儿,嫁出去了。女儿把自己的孩子丢在父母那里,也不知是为了父母,还是为了自己。她自己大概一个星期回一次娘家。
这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女儿在外面“嘭嘭嘭”敲门,里面立即响起一阵杂沓的脚步声,老夫妇同时出现在门边,两张苍老而欢乐的笑脸,笑起来两个人的嘴角居然都向右边歪着。
但女儿回家不是来向父母微笑的,她的任务似乎是为埋怨和教训她的双亲。她高声地列举出父母所干的糊涂事,包括拖把在地板上留下太多的积水,包括他们对孩子的溺爱,给他吃得太多,穿得也太多。她一边喝着老人给她做的红枣汤,一边说:“唉,对你们说了多少遍也没用,我看你们是老糊涂了。”
老夫妻一听,忙走过去给外孙脱去多余的衣服,他们面带愧色,不敢争辩,似乎默认这么一个事实:他们是老了,是有点老糊涂了。
过了一会儿,那老妇人给女儿收拾着汤碗,突然捂着胸口,猝然倒了下来,死了,据说死因是心肌梗死。死者人缘好,邻居们听说了都去吊唁。他们看见平日不太孝顺的女儿这会儿哭成了泪人儿了,都不觉得奇怪,这么好的母亲死了,她不哭才奇怪呢!他们奇怪的是那老头,他面无表情,坐在亡妻的身边,看上去很平静。外孙不懂事,就问:“外公,你怎么不哭?”
老人说:“外公不会哭。外婆死了,外公也会死的,外公今天也会死的。”
孩子说:“你骗人,你什么病也没有,不会死的。”
老人摇摇头,说:“外公不骗人,外公今天也要死了。你看外婆临死不肯闭眼,她丢不下我,我也丢不下她。我要陪着你外婆哩。”
大人们听见老人的话,都多了个心眼,小心地看着他。但老人并没有任何自寻短见的端倪,他一直静静地守在亡妻的身边,坐在一张椅子上。他一直坐在椅子上。夜深了,守夜的人们听见老人喉咙里响起一阵痰声,未及人们做出反应,老人就歪倒在亡妻的灵床下面了。这时就听见堂屋里自鸣钟 “当当当”连着响了起来,人们一看,正是夜里12点!
正如他宣布的那样,那矮个子的老人心想事成,陪着妻子一起去了。如果不是人们亲眼看见,谁会相信这样的事情?但这个故事是真实的,那对生死相守的老人确有其人,他们是我的邻居,死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同一天。那座老自鸣钟后来就定格在12点,犹如上了锈一样,任人们怎么拨转就是一动也不动。
这个故事叙述起来就这么简单,不知道你怎么看,我一直认为这是我一生能说的最动人的爱情故事。
(节选自《现代青年》)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作者善于从日常生活中,选择一些看似不起眼的事,如老夫妻到煤店买煤,一起给女儿开门,一起给外孙脱去多余的衣服等,用以表现老夫妻在生活中总是相依相随。
B.小说的情节可谓一波三折,老夫妻外貌上的巨大差距让邻居们都觉得他们不般配,但最后两个人几乎同时去世,引起人们深刻的反响。
C.小说的标题“老爱情”统领全文,表面看小说讲述的是中国传统的爱情,深层次的含义是老夫妻生死相依的爱情永存。
D.小说后面说老人夜里12点陪着老妻去了,那座老自鸣钟后来就定格在12点不再转动了。这个情节太过离奇,不符合常理,应该删掉。
E.“你看外婆临死不肯闭眼,她丢不下我,我也丢不下她。我要陪着你外婆哩”,这是“外公”明确死志,预示着后文他自杀的情节。
【小题2】简要分析小说中“老夫妻”的形象特征。
【小题3】简要分析小说中安排“女儿回家”这一情节的作用。

同类题4

背楼的父亲
侯拥华
装修新房,联系好了建材。但货物送到的时候,太阳已经高高挂在了头顶。拉货的师傅在楼下向我招手,我怒气冲冲往楼下赶。我冲他发火。而他,陪着笑脸解释,风大,货不好拉,走得慢。
我余怒未消,吵着说下午还有事出去,这么晚,让我下午怎么做别的事情。他并不生气,一面带笑给我配货单让我验货,一面应承,马上找人背楼。
他开始打电话,一个个电话打出去,很快,我发现他刚才还堆笑的脸,渐渐转为不悦和失落。什么?忙……来不了?……你也有活儿,在做?……那,那,算了……电话打完了,他垂头丧气。我失望极了,摆手让他离去。他忽然精神振作起来,别怕,我背。
我用怀疑的目光上下打量他,他脸色白净,头发乌黑利落,一米八的身高,着一身整洁的笔挺西装。无奈,对照着验货单我一样一样查验货物,又商量好背楼的价钱。满满一车的货物,堆得像座小山。他一脸喜悦。在我狐疑的目光中,他搬卸货物,开始背楼。在他离开的瞬间,我偷偷尝试一下他所背货物的分量,放在肩头,走上两步,然后龇牙咧嘴地放下,再轻轻揉揉肩膀。
在我看来,他怎么看都不像是专业的背楼工人。果然,在他来回背了几趟货物后,他站在楼道里背靠着墙大口喘气,胸脯一起一落的像个大风箱,而他额头的汗淋淋漓漓淌下来,在弯腰的瞬间,将楼道的地面滴滴答答打湿一片。
四月的天,已经热起来。他跑上跑下,很快湿透衣衫,连头都冒着热气,像极了一个揭开盖子的大蒸锅。不久,他上来喘气休息,不好意思起来,说背完还要一些时间,你先回去吃饭吧,我搬完了给你打电话。
看他真诚的样子,我就下楼走了。
小区外面不远处就有一家小饭馆,我走进去,坐下来要了啤酒小菜慢慢吃起来,大约一个时辰才离去。回去时走到楼梯口又遇见了他。此时,他早已累得不像样子,一米八的身子驼成了矮子,满脸汗渍,横七竖八地画在脸上,上起楼来东摇西晃,像散了架的推货车。我伸手帮他,他摆手让我上楼等。
我看着他心有些痛,为了背楼他已经干了一个多时辰,至今还饿着肚子。在他上楼将货物背进屋子里的时候,我劝他休息一下。他依旧斜靠墙大口喘气,随手拉下脖子上的已经黑了的白毛巾,轻轻抹去脸上的热汗。
我和他搭讪。师傅,生意好吗?他说,还可以。我说你拉货还背楼?他说,以前只是拉货,最近拉货也背楼,也算是顺道的生意,一并做了。我说,师傅,你今年四十几了?他忽然一惊,说,哪呀,五十多了。我说,不像,真不像。他笑了,说别不信,我孩子都上大学了。他忽然开始感慨起来,要不是为了孩子,谁会做这苦力活?他和妻子原来在市里一家机械厂工作,坐了三十多年的办公室,没想到要退了却下岗了。这不,孩子上大学不干行吗?
那天,他干干停停,直到下午两点方才干完。走时我多给他十元,他坚决不收。他下楼,我送他,眼眶湿漉漉的。
他走后,我开始收拾东西准备下去,忽然发现他遗落在窗台上的手机,跑下来叫他,他的背影已经望不见了。我开始用他的手机和他的亲人联系,拨出去,才知道电话停机了。
莫非,中午他打电话的那一幕,只是一场表演给我看的戏?
果然,在通话记录中,我看到,他最近一次通话时间定格在20:32。
我笑笑,又摇头,满腹酸涩。我忽然间想起了自己的父亲——我上学时候,父亲,和他,一样的拼命。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  ) (5分)
A.小说中“我”对“背楼父亲”要背货物上楼的说法表示怀疑,就是因为货物太多,而背货只有他一个人。
B.“背楼父亲”的艰辛,使“我”看了很心痛,也改变了“我”最初对这件事的态度,“我”渐渐地感受到了他生活的不易。
C.“背楼父亲”让“我”先回去吃饭,是因为背完货物还要一些时间,他不想耽误“我”的时间,也不想让“我”看到他的窘态。
D.小说通过对“背楼父亲”的语言、动作和肖像描写,既塑造了“背楼父亲”的形象,也表现了“我”对“背楼父亲”情感变化的过程。
E.本文用欲扬先抑的笔法,塑造了两个不同身份的人物形象,传达了作者褒贬分明的思想感情。
【小题2】小说中,“我”对“背楼的父亲”的情感经过了怎样的变化?这一变化有什么作用?(6分)
【小题3】小说中常常通过铺垫预示情节的发展,请指出这篇小说中哪些内容属于铺垫。(6分)
【小题4】结合全文,分析文中的“背楼父亲”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探究小说塑造这一形象的现实意义。(8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5分).
西溪的晴雨
郁达夫
西北风未起,蟹也不曾肥,我原晓得芦花总还没有白,前两星期,源宁来看了西湖,说他倒觉得有点失望,因为湖光山色,太整齐,太小巧,不够味儿。他开来的一张节目上,原有西溪的一项;恰巧第二天又下了微雨,秋原和我就主张微雨里下西溪,好教源宁去尝一尝这西湖近旁的野趣。
天色是阴阴漠漠的一层,湿风吹来,有点儿冷,也有点儿香,香的是野草花的气息。车过方井旁边,自然又下车来,去看了一下那座天主圣教修士们的古墓。从墓门望进去,只是黑沉沉,冷冰冰的一个大洞,什么也看不见,鼻子里却闻吸到了一种霉灰的阴气。
把鼻子掀了两掀,耸了一耸肩膀,大家都说,可惜忘记带了电筒,但在下意识里,自然也有一种恐怖、不安和畏缩的心意,在那里作恶,直到了花坞的溪旁,走进窗明几净的静莲庵堂去坐下,喝了两碗清茶,这一些鬼胎,方才洗涤了个空空脱脱。
游西溪,本来是以松木场下船,带了酒盒行厨,慢慢儿地向西摇去为正宗。像我们那么高坐了汽车,飞鸣而过古荡、东岳,一个钟头要走百来里路的旅客,终于是难度的俗物。但是俗物也有俗益。你若坐在汽车座里,引颈而向西向北一望,直到湖州,只见一派空明,遥盖在淡绿成阴的斜平海上;这中间不见水,不见山,当然也不见人,只是渺渺茫茫,青青绿绿,远无岸,近亦无田园村落的一个大斜坡,过秦亭山后,一直到留下为止的那一条沿山大道上的景色,好处就在这里,尤其是当微雨朦胧,江南草长的春或秋的半中间。
从留下下船,回环曲折,一路向西向北,只在芦花浅水里打圈圈;圆桥茅舍,桑树蓼花,是本地的风光,还不足道;最古怪的,是剩在背后的一带湖上的青山,不知不觉,忽而又会得移上你的面前来,和你点一点头,又匆匆的别了。
摇船的少女,也总好算是西溪的一景;一个站在船尾把摇橹,一个坐在船头上使桨,身体一伸一俯,一往一来,和橹声的咿呀,水波的起落,凑合成一大又圆又曲的进行软调;游人到此,自然会想起瘦西湖边,竹西歌吹的闲情,而源宁昨天在漪园月下老人祠里求得的那枝灵签,仿佛是完全的应了,签诗的语文,是《庸风•桑中》章末后的三句,叫做“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
此后便到了交芦庵,上了弹指楼,因为是在雨里,带水拖泥,终于也感不到什么的大趣,但这一天向晚回来,在湖滨酒楼上放谈之下,源宁却一本正经地说:‘今天的西溪,却比昨日的西湖,要好三倍。”
前天星期假日,日暖风和,并且在报上也曾看到了芦花怒放的消息;午后日斜,老龙夫妇,又来约去西溪,去的时候,太晚了一点,所以只在秋雪庵的弹指楼上,葫磨了半日之半。一片斜阳,反照在芦花浅渚的高头,花也并未怒放,树叶也不曾凋落,原不见秋,更不见雪,只是一味的晴明浩荡,飘飘然,浑浑然,洞贯了我们的肠腑。老僧无相,烧了面,泡了茶,更送来了酒,末后还拿出了纸和墨,我们看看日影下的北高峰,看看庵旁边的芦花荡,就问无相,花要几时才能全白?老僧操着缓慢的楚国口音,微笑着说:“总要到阴历十月的中间;若有月亮,更为出色。”说后,还提出了一个交换的条件,要我们到那时候,再去一玩,他当预备些精馔相待,聊当作润笔,可是今天的字,却非写不可。老龙写了“一剑横飞破六合,万家憔悴哭三吴”的十四个字,我也附和着抄了一副不知在哪里见过的联语:“春梦有时来枕畔,夕阳依旧上帘钩。”
喝得酒醉醺醺,走下楼来,小河里起了晚烟,船中间满载了黑暗,龙妇又逸兴遄飞,不知上那里去摸出了一枝洞箫来吹着。“其声呜呜然,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余音袅袅,不绝如缕”,倒真有点像是七月既望,和东坡在赤壁的夜游。
(1)、下列关于散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作者在《西溪的晴雨》中,记叙了赏游西溪的两次经历:一次在雨中,一次是晴日。雨中游西溪,以“微雨”为背景,通过自己的路上所闻,车里所见和船中所感,展现了西溪独特的野趣。
B.文章开篇谈到西湖“太整齐,太小巧,不够味”,引出雨中游览西溪的记叙,同时也表现了作者审美情趣是倾向曲折、博大和朦胧的。
C.参观古墓,闻吸到的是“霉灰的阴气”,给人以“恐怖、不安和畏缩的心意”,这段的描写与后文雨中游西溪形成对比,引出了后文感受到的野趣。
D.在文章后半部分,作者运用了与雨中游西溪相同的笔法,描写了晴日游西溪的经历。
E.作者在文章收笔处,描述龙妇吹洞箫像东坡夜游赤壁。二者的相似在于洞箫声的幽咽和文人墨客寄情山水的雅趣。
(2)、文章开头说“好叫源宁去尝一尝这西湖近旁的野趣”。请概括作者微雨里游西溪,感受到哪些“野趣”。(6分)
(3)、作者在表现雨中游西溪的野趣时,大量写景状物,运用了多种手法,请从动静结合、拟人、比喻中任选两种,结合文章进行分析。(6分)
(4)、有人说,本文记叙的两次赏游,无论是雨中,还是晴日,都让读者在感受美的同时,体会到了悠然的诗情。你是否同意这一观点,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理由。(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