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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问题。
蕙兰芫荽
木莲
不喜欢芫荽,或者叫不重视芫荽,全因了那香。
芫荽不像葱,爆锅时,细细地一股干香气窜出,长驱直入,进了肠胃;也不像姜,煮出的汤喝时平淡,不过数分钟,七窍全部打通,尽情地欢畅;甚至不像辣椒,噼里啪啦一阵拳打脚踢,一上场就将人打翻,那份火爆干脆利索,像海湾战争的地毯式轰炸,一点都不隐瞒,直率率逼得你泪水横飞。
芫荽的香,浓重,烈性,怪异,鬼魅,阴沉,像捂在被窝里的汗气,借着热腾腾的食物,妖冶地上升。那香气,是芫荽嫩弱单纯的相貌无以承担的,太浓烈了,压了食物的原汁原味,显得歪门邪道。宗教信仰者忌讳食用浓烈气味的蔬菜,比如道家就忌韭菜、蒜、胡荽。胡荽即是芫荽,因了张骞从西域引进,汉人称作胡荽,道家不食它,认为它身上有荤气。《罗氏会约医镜》中有芫荽辟一切不正之气的说法。我倒以为它本身就不正气,何来辟了别人的不正气?
单说芫荽,是餐桌上的配角,摆盘时的装饰材料,煲汤时的提味用料,它不单独成菜,豪放的师傅在做好的鱼汤里抓一大把芫荽撒下,厚厚的一层,虽然骇人,但即便再多,食客也明白,那不过是调料之一,顶多是个配菜而已。但,去除气味浓重,入口的怪异外,单作为植物的芫荽,我是欣赏的。
周末,菜市场的芫荽青碧碧的,携带着夜里的露水,即使放在众多的蔬菜之中,它依旧是显眼的,它嫩,嫩的出水,它绿,绿成碧色,它看似细小,不占位子,却散发出一股股早春气息,使人爱怜。芫荽两个字,草字头,与草木关联,草木在新疆尤其珍贵,满目黄沙,苍凉大地,嶙峋山脊中忽然跳出个葱葱郁郁,大脑被绿波涤荡,整个身体都跟着鲜绿起来,人也变得阴柔起来,婉转起来。而芫荽两字,又不常见常用,偶尔遇见一次,像邂逅的梦中情人,心底一亮,想说的话太多,竟无从说起。这也是我欣赏作为植物的芫荽的一个理由。
记得当年读三毛,读到结婚时,三毛说,找了一件淡蓝细麻布长衣衫,有一种朴实优雅的风味。穿凉鞋。头发放下来,戴一顶草编阔边帽子,没有花,去厨房拿了一把香菜别在帽子上。荷西打量着说,很好,田园风味,这么简单反而好看。他们锁了门,走进沙漠里。香菜就是芫荽,一把芫荽点缀的三毛,给荷西带来了一股田园风味,简单反而好看。芫荽作植物时,是有这个特点的,增辉添色,却不过分,适时又适宜,更何况是在沙漠里,在黄沙茫茫的天地间。
我母亲读芫荽时,很动听,她把芫读做盐,我以为是方言的读法,后来查《植物图谱》得知,芫荽也叫盐荽,延荽,盐是北方发音,读的时候不如芫字委婉,像含在嘴里打了个转又出来,盐是把舌头摊一下,嘴型成一字,很朴素很厚道地吐出来。据此,每当她说,放点盐荽吧,我都学着她的样子,心里重复一遍盐荽,再看一眼质朴的她。她在出锅前的面条汤里撒上芫荽花,嘴里说,放点盐荽吧。手撒下去,像天上下了绿草,整个一碗面条都成了早春的颜色。
青碧碧的芫荽入诗、入歌,才叫出神入化。
早先听《斯卡波罗集市》,旋律幽婉,心动了好多年。一个苏格兰男子,借着象征爱情的欧芹、鼠尾草、迷迭香、百里香四种植物,思念心中的女子。你去斯卡波罗集市吗?那遍布欧芹、鼠尾草、迷迭香、百里香的小山坡,代我向那儿一位姑娘问好,他曾经是我的爱人,请叫她为我做件麻布衣衫。
绝妙的译者,借了《诗经》的风格,译出蕙兰芫荽。歌词中那四种象征爱情的植物,并无芫荽,译者却生生地写出个芫荽来,并为题,是看中了芫荽的青碧,细嫩,还是草字头,要么是喜欢这两个组合在一起的汉字吧。
问尔所之,是否如适?蕙兰芫荽,郁郁香芷。彼方淑女,凭君寄辞。伊人曾在,与我相知。嘱彼佳人,备我衣辎。竟有这般清雅的译者,坐在孤昏的油灯下,听着歌者声声倾述,顺手牵来一纸,饱蘸墨汁,提笔落案,问尔所之,是否如适?一字一字,字字珠玑,隽永的笔迹微微倾斜,一首千年后的诗经歌咏印到纸张上,她又加了诗名,不再是《斯卡波罗集市》,而是集市中常出现的蕙兰芫荽。
后来,传唱,诵咏,译者隐没了自己。因为隐没,诗的美质在译的程度上再次被放大,更加地接近了《诗经》本身。而我脑海中的译者肖像该是:女性,清瘦,美目,蓄着齐眉刘海,穿棉布素色旗袍,对着手中的书,书中的诗,谦和地微笑着。
(《新疆经济报》2014年5月4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错误的两项是:(   )(   )(4分,两项都对得4分,答对一项得2分,有错项得0分)
A.作者在文章开头,使用浓墨重彩的语言,酣畅而又生动地描写了葱、姜和辣椒给予我们的味觉体验,借以对比映衬芫荽那种浓重怪异的香气给人的强烈刺激。
B.在描写了芫荽的颜色、香气之后,作者通过写三毛以芫荽作装饰和母亲对芫荽的特别读音,表现了作为植物的芫荽所具有的“适时又适宜”的“简单反而好看”的“田园风味”。
C.本文对熟词的创造性使用别具特色。例如“直率率”、“青碧碧”,还有“嶙峋山脊中忽然跳出个葱葱郁郁”,除了叠字所具有的强调之意与音韵之美,也别有旧词翻新的那种既熟悉又陌生的妙趣。
D.不同民族文学的翻译有时甚至是一种不亚于原作的再创造,由《斯卡波罗集市》到《蕙兰芫荽》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E.因为本文作者对芫荽、对《斯卡波罗集市》非常喜爱,所以为了表达对这位无名译者的敬意,作者便在文末对这位译者的形象作了一番美好的想象。
【小题2】请解释划线的句子在文中的意义。(4分)
①大脑被绿波涤荡,整个身体都跟着鲜绿起来,人也变得阴柔起来,婉转起来。
②因为隐没,诗的美质在译的程度上再次被放大,更加地接近了《诗经》本身。
【小题3】“作为植物”的芫荽具有哪些特点?请联系全文作简要概括。(4分)
【小题4】欲扬先抑是散文写作的常见手法。请简要梳理本文的结构层次,并具体解说欲扬先抑的手法在本文中的应用及其表达效果。(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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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重 逢
吴念真
事业失败之后他才发现除了开车之外,自己好像连说得出口的专长都没有,所以最后他选择开出租车。
不过,出租车在市区里跑还是容易碰到以前商场上的客户或对手,他说,熟人不收费,自己倒贴时间和油钱这不算什么……最怕遇到的是以前的对手,车资两百三给你三百块,奉送一句:不必找啦,留着用!外加一个奇怪的眼神和笑容,那种窝囊感让人觉得不如死了算了!
所以后来他专跑机场,因为跑机场比较不会遇到类似难堪的状况,而且也不用整天在市区没目的地逛,让自己老觉得像一个已经被这个战场淘汰的残兵败将,或者像中年游民一般地无望。
不过,他也承认跑机场的另一个奢望是如果前妻带着孩子们偷偷回国的话,说不定还有机会碰上他们,和孩子们见上一面;“离婚后就没见过……我都只能凭空想象他们现在的模样。”
孩子和前妻一直没碰上,没想到先碰到的反而是昔日的爱人。
那天车子才靠近,他就认出她来了。曾经那么熟悉的脸孔和身体……,而且除了发型,十几二十年她好像一点也没变。
上车后,她只说了一个医院的名字和“麻烦你”之后就沉默地看着窗外,反而是他自己一直担心会不会因为车子里的名牌而被她认出来;不过,她似乎没留意,视线从窗外的风景收回来之后,她便拿出电话打起来。
听得出,第一通电话她是打回澳洲的家里,听得出她的先生出差去了英国,她轮流跟两个孩子说话,她要一个男孩不要为了打球而找借口不去上中文课,也要一个女孩钢琴要好好练,不然表演的时候会出糗,然后说见到外婆之后会替他们跟她说爱她等等,最后才听出是她母亲生病了,因为她说:“我还没到医院,不过妈妈相信外婆一定会很平安。”①
他还记得她母亲的样子和声音,以及她做的一手好菜,更记得两人分手后的某一天,她到公司来,哽咽地问他说:“你怎么可以这样对待我女儿呢?”那种颤抖的语气和哀怨的眼神,真让人忘不了。
打完家里的电话,接着打的是她公司,利落的英文、明确的指令加上自然流露对同事的关心,一如以往。他们大学时候就是朋友,毕业之后他去当兵,而她在外商公司做事;退伍后,她把一些客户拉过来,两个人合伙做,三年后,两人公司变成二十几个人,而他却莫名其妙和一个客户的女儿发生了一夜情……
说莫名其妙其实是借口。他想,到现在也没什么好不承认的……,一来是新的身体总比熟悉的刺激,还有……这个客户公司的规模是我的几百倍,那时不是流行一句话:娶对一个老婆可以省掉几十年的奋斗。
最后车子经过敦化南路,经过昔日公司的办公室,两旁的台湾栾树正逢花季,灿烂的秋阳下一片亮眼的金黄。
后座当年的爱人正跟之前公司的某个同事话家常,说台北说澳洲说孩子说女人到了一个年龄阶段的感受,然后说停留的时间以及相约见面吃饭,说:“让我看看你们现在都变成什么模样。”②
车子最后停在医院门口,他说他还在躲避,也在犹豫要不要跟她收费或者为她打个折,没想到后头的女人忽然出声,笑笑地用极其平静的语气跟他说:“……我都已经告诉你所有近况、告诉你现在的心情、告诉你对一些人的思念……,什么都告诉你了,而你……连一声简单的问候都不肯跟我说?”
(1)下列对小说的理解和分析,恰当的两项是(  )
A.文章的前三段不仅交待了这个出租车司机的困窘处境,而且也可以看出他吝啬小气、自尊好强的个性。
B.他跑机场的另一个奢望是希望碰到前妻和他的孩子们,说明他其实很想念家人,很渴望家的温暖,可见他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
C.出于好奇,他一直在用心地倾听昔日恋人的电话,出于自尊,他不希望昔日的恋人认出他,但出租车里他的名牌为结尾情节的突转埋下了伏笔。
D.文中写车子经过敦化南路他昔日的办公室时,对开得灿烂的台湾栾树进行了特写,这一处景物描写反衬出他此刻心境的黯淡。
E.这篇小小说从出租车司机的视角来展开叙述,通过他的内心独白和他“昔日恋人”打电话的内容,将回忆与现实联系起来,这种全知视角,使小说故事完整,叙述有条不紊。
(2)文章对计程车司机昔日恋人的语言描写,大部分是间接引用,但有三处却是直接引用,请说说画横线的两处直接引用分别有什么作用?
(3)这篇小小说用非常平静的语调叙述一个中年男子的悲剧,试根据文章内容简要分析,悲剧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4)这篇小小说在构思上有哪些巧妙之处?请作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卖琴
(加拿大)费力克斯·勒克莱尔
(1)雨天,男人的短大衣里藏着一把小提琴。他走得很快,帽子遮在眼睛上,一脸疲惫,不时左顾右盼。突然,他拐进一条小小的甬道,推开一扇房门。门上的木牌上写着:制琴坊。
(2)进入房内,他脱下大衣,把小提琴放在柜台上。他用大拇指把帽边卷起来,等着那位在窗下工作的老人。制琴师站起身,一双眼睛在大大的镜片后面眨动着:“做什么?”
(3)“我想把我的小提琴卖给您。”
(4)制琴师将琴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看,说:“是我做的,二十年了,制作日期写在这儿呢。”
(5)那男人说:“我知道。
(6)“您想卖掉它?”
(7)“是的,先生。”
(8)“贵姓啊,您?”
(9)“于贝尔·托马斯。”
(10)“我听过您的大名,我那屋里面就有您的唱片,几支协奏曲,就是用这把琴录制的吧?您拉小提琴很久了吗?”
(11)“16年了。”
(12)老人又摸了摸琴:“还是留着吧。”
(13)“不,我再也不想看到它。”
(14)“如果我是您的话,我不会把一个老朋友甩掉的,一个16年来相依为命、为您留下许多纪念的朋友。”
(15)“我需要钱。”音乐家的脸痛苦地抽搐了一下,他摊开手,说道,“我现在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交响乐队的第一小提琴手了,电台的工作也已经丢了。”
(16)他咬咬嘴唇。“公众音乐会也是,两个星期前,爵士交响乐团的指挥辞退了我。我只好去给孩子们上课,可就在教他们演奏上行音阶的时候,我的手僵住了……是风湿病。”
(17)当他说话时,老人几次犹豫后将左手放在了琴盒上。
(18)音乐家说完了,低头看他的琴,这才发现老人的手缺了两根手指。整整一分钟,两个人都一动不动。最后于贝尔·托马斯先开口了:“您的手也残了?”
(19)老人沉默地转回身,向窗边走去,坐在凳子上继续工作,他盯着手中的活计,说道:“这桩意外是在我16岁时发生的。我把它讲给您听,是因为我那屋里面有您的小提琴协奏曲。
(20)“那时候,我家生活在一个农场里,距城市有七里路,我每天坐着狗拉雪橇去上学。我有了一个爱好:音乐。迄今为止我唯一的、最大的梦想就是当一名音乐家。”
(21)音乐家始终低着头。老人继续说道:
(22)“我挺有天分,耳朵很好,左手灵巧,还有一颗特别敏感的心。我学了一年,对小提琴简直到了痴狂的地步。为了上琴课,我需要在晚饭后出门,上完课后再返回家里。每星期一次。在学琴的路上,我裹着一张毛毯,把小提琴紧紧抱在怀中,像抱着一个孩子……
(23)“正是那个时期,在一场学校组织的节庆活动中,我第一次当众进行了演奏。”
(24)小提琴家抬起了头。老人继续说道:“演奏大厅里,有几位牧师、一位主教大人、一位议员、一些记者、全体学生和几个漂亮的女孩。由于一场可怕的暴雪,我是独自一人坐着狗拉雪橇来的。①妈妈没能坐在大厅里看我演出,因为路完全没法走。
(25)“我演奏了《回忆》,我的小提琴声回荡在大厅里,琴音清澈洁净。我还记得演出结束时那热烈的掌声、欢呼声,我那不知所措的样子。我的老师站在幕后,他哭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吻了我一下。
(26)“有一个男人,过来问我的姓名和年龄,然后带着满脸的微笑和鼓励的目光离去了。一位牧师对我晃着脑袋说:‘再接再厉,小家伙……’
(27)②“唉,如果妈妈在那儿该多好!这是我唯一的遗憾。”
(28)音乐家凑近来,身子向前倾着,生怕听漏了一句话。老人继续说道:“夜深了,我从学校出来,胳膊下夹着心爱的小提琴,满心都是幻想。我要到学校后面的小牲口棚去,我的狗在那儿等我。
(29)“我想到大都会、音乐会、个人独奏,想到我的家庭,那光宗耀祖的辉煌时刻指日可待……突然,汪的一声!”
(30)音乐家蹙蹙眉头,等着下面的话。  
(31)制琴师接着说道,“有些情节我记不太清楚了,只知道我跟一条狗在搏斗,它在狂吠,我也在大喊大叫,在我身后的雪地上拖着一条长长的血痕……那条我们家买了才一个星期的狗,咬断了我的两根手指。”
(32)一阵沉默后,老人又说:“在我的一生中,我只公开演奏过一次,而不是演奏了16年,更不曾取得显赫的成就,没录制过唱片,没有四处巡演将名声远播到欧洲去。只有过一次当众演出,还是在一个学校的小厅堂里,而且我的母亲也没有来听。”
(33)于贝尔·托马斯再次低下头去。
(34)老人悄悄站起身,消失在把店面和他的住处分隔开来的门帘后面。他抱着一个琴盒走回来,小心翼翼地将它打开。那是他的小提琴,被包裹在一块白色的法兰绒布里。他把琴轻轻地放在于贝尔·托马斯身旁,又回到窗下的小凳上。
(35)音乐家就像一个蒙羞的人急于脱身那样,走向柜台,拿起他的小提琴,塞进短大衣。他轻轻地带上门走了出去,仿佛这是一扇教堂之门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于贝尔·托马斯要把自己拉了16年的小提琴卖给它的原主人制琴师,是因为他对小提琴的珍爱,想完璧归赵,让制琴师来保管它。
B.制琴师讲述自己16岁演奏成功却被狗咬致残而做制琴师的故事,是为了让音乐家在陷入困境时不要绝望,要追求、热爱生活。
C.制琴师记得第一次当众演奏小提琴时的许多细节,后文却说“有些情节我记不太清楚了”,前后矛盾,说明他的年纪确实大了。
D.两次提到音乐家把琴藏进大衣,表现了他不同的心态:第一次,主要是唯恐被人发现而暴露窘况;第二次,珍爱而唯恐淋坏。
E. 制琴师学琴时“把小提琴紧紧抱在怀中”,后来又放在盒里珍藏,表现了他对自己用过的所以东西都十分喜爱、十分珍惜。
【小题2】于贝尔·托马斯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结合具体内容分析。
【小题3】小说三次提到“妈妈”没能来听“我”演奏,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的主人公是音乐家,但几乎一半的篇幅是在写制琴师的故事。作者为什么这样处理?请任选两个角度加以探究。结尾处,“他轻轻地带上门走了出去,仿佛这是一扇教堂之门”在文中有何作用?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远古图腾
李泽厚
中国史前文化比过去所知有远为长久和灿烂的历史。七十年代浙江河姆渡、河北磁山、河南新郑、密县等新石器时代遗址的陆续发现,不断证实这一点。将近八千年前,中国文明已初露曙光。
上溯到旧石器时代,从南方的元谋人到北方的蓝田人、北京人、丁村人、山顶洞人,虽然像欧洲洞穴壁画那样的艺术尚待发现,但从石器工具的进步上可以看出对形体性状的初步感受。北京人的石器似尚无定形,丁村人的则略有规范,如尖状、球状……到山顶洞人,不但石器已很均匀、规整,而且还有磨制光滑、钻孔、刻纹的骨器和许多所谓“装饰品”:“装饰品中有钻孔的小砾石、石珠、穿孔的狐或獾的犬齿、刻沟的骨管等。所有的装饰品都相当精致;所有装饰品的穿孔,几乎都是红色,好像是它们的穿戴都用赤铁矿染过。”这表明对形体的光滑规整、对色彩的鲜明突出、对事物的同一性有了最早的朦胧理解、爱好和运用。但要注意的是,对使用工具的合规律性的形体感受和在所谓“装饰品”上的自觉加工,两者不但有着漫长的时间距离(数十万年),而且在性质上也是根本不同的。虽然二者都有其实用功利的内容,但前者的内容是现实的,后者则是幻想(想象)的;劳动工具和劳动过程中的合规律性的形式要求(均匀、光滑等)和主体感受,是物质生产的产物;“装饰”则是精神生产、意识形态的产物。尽管两者似乎都是“自然的人化”和“人的对象化”,但前者是将人作为超生物存在的社会生活外化和凝冻在物质生产工具上,是真正的物化活动;后者则是将人的观念和幻想外化和凝冻在这些所谓“装饰品”的物质对象上,它们只是物态化的活动。前者与种族的繁殖一道构成原始人类的基础,后者则是包括宗教、艺术、哲学等胚胎在内的上层建筑。当山顶洞人在尸体旁撒上矿物质的红粉,当他们做出上述种种“装饰品”,这种原始的物态化的活动便正是人类社会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的开始。它的成熟形态便是原始社会的巫术礼仪,亦即远古图腾活动。
追溯到山顶洞人“穿戴都用赤铁矿染过”、尸体旁撒红粉,“红”色对于他们就已不只是生理感受的刺激作用(这是动物也可以有的),而是包含着或提供着某种观念含义(这是动物所不能有的)。原始人群之所以染红穿戴、撒抹红粉,已不是对鲜明夺目的红颜色的动物性的生理反应,而开始有其社会性的巫术礼仪的符号意义在。也就是说,红色本身在想象中被赋予了人类所独有的符号象征的观念含义;从而,它诉诸当时原始人群的便不只是感官愉快,而且其中参与了、储存了特定的观念意义。在对象一方,自然形式里已经积淀了社会内容;在主体一方,官能感受中已经积淀了观念性的想象、理解。这样,区别于工具制造和劳动过程,原始人类的意识形态活动,亦即包含着宗教、艺术、审美等等在内的原始巫术礼仪就算真正开始了。所以,如同欧洲洞穴壁画作为原始的审美艺术,本只是巫术礼仪的表现形态,不可能离开它们独立存在一样;山顶洞人的所谓“装饰”和运用红色,也并非为审美而制作。审美或艺术这时并未独立或分化,它们只是潜藏在这种种原始巫术礼仪等图腾活动之中。
遥远的图腾活动和巫术礼仪,早已沉埋在不可复现的年代之中。它们具体的形态、内容及形式究竟如何,已很难确定。也许,只有流传下来的远古“神话、传奇和传说”,这种部分反映或代表原始人们的想象和符号观念的“不经之谈”,能帮我们去约略推想远古巫术礼仪和图腾活动的面目。
(节选自李泽厚《美的历程》,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使用工具的合规律性的形体感受”和“在所谓‘装饰品’上的自觉加工”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两者都有其实用功利的内容,但两者在内容上是根本不同的:前者是现实的,后者则是幻想的。
B.两者产生的时间相距遥远,因而前者是物质生产的产物,后者则是精神生产、意识形态的产物。
C.两者似是“自然的人化”和“人的对象化”,但前者是真正的物化活动,后者只是物态化的活动。
D.前者与种族的繁殖一道构成原始人类的基础,后者则是包括宗教、艺术等萌芽在内的上层建筑。
【小题2】下列对山顶洞人“染红穿戴、撒抹红粉”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红”色对于他们甚至连同动物都一样能引起生理的刺激作用,但对他们却还包含着或提供着某种观念含义。
B.这标志着他们拥有社会性的巫术礼仪的符号意义的开始,而不再是对鲜明夺目的红色的动物性的生理反应。
C.红色赋予当时的原始人群不仅仅是感官愉快,而且其中参与了、储存了人类所独有的符号象征的观念意义。
D.这种行为已经积淀了社会内容、观念性的想象和理解,表明原始人类的意识形态活动就算真正开始了。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随着七十年代河姆渡等地新石器时代遗址的陆续发现,中国史前文化的秘密被揭开,近八千年前的文明已初显。
B.山顶洞人制造的石器很均匀、规整,而且还能打磨骨器,自觉加工“装饰品”,表明他们追求精致,爱好红色。
C.山顶洞人在尸体旁撒上矿物质红粉,并做出种种“装饰品”,这种原始的物质化的活动便是原始社会的巫术礼仪。
D.遥远的图腾活动和巫术礼仪已经不可能复现,但我们可以凭借远古“神话、传奇和传说”,去约略推想其面目。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在中国文化中,“龙”很早就作为一种地位崇高、内涵丰富的象征物而存在了。但是,古代文献和文物中的龙,还不是“中华民族”的象征,因为那时候还没有现在意义上的“中华民族”。“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民族国家的概念,是近代才形成的。
近代以前,中国文化中“龙”的原形,原本就是天上的龙,即夜空中的苍龙七宿。华夏先民仰观天文,以察时变,根据天空中日月星辰的运行判断时令。他们将周天环绕赤道旁的星星划分为二十八宿,作为天文坐标。二十八宿又按四方分为四组,每组七宿,称为四象。四象当中,古人尤其关注苍龙七宿,这不仅是因为苍龙群星明亮璀璨,引人注目,更重要的是,在上古时期,苍龙七宿的出没运行正好跟一年四时的循环相吻合。
《周易》中对“龙”的阐发,说的就是苍龙群星一年四时的运行情况。“初九,潜龙勿用”,冬天的龙星,潜入地面看不见,所以无用。“九二,见龙在田”,春天的龙星从东方地平线上升了起来。“九五,飞龙在天”,夏天的龙星腾跃彪炳于南方的夜空。此时,龙星升到了一年中的最高点,故称“飞龙”。“上九,亢龙有悔”,秋天的龙星,开始从最高点掉头向西下降,故称“亢龙”。“用九,群龙无首”,则是秋末冬初的龙星。此时,苍龙群星前面的几个星宿开始潜入西北方的地面,故称“无首”。
苍龙群星周行四野,标识四时,昭示着大自然四时轮回的时间节律。在古人的心目中,龙星就成为天道的象征。在古代,只有帝王才有通天的权力,因此,也只有帝王才有观察天象、颁历授朔的权力。于是,龙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帝王权力和地位的象征。“龙”从真龙天子的徽章,转变为华夏民族的象征,这一“世俗化”的转变发生于晚清,其背景自然是专制皇权的瓦解,现代民族国家的建立。而具体追溯起来,清朝的国旗——黄龙旗在“龙”的地位转变过程中发挥了关键的作用。国旗是民族国家的象征。清朝把龙绘制在国旗上,表明龙已经从皇家的徽章变成了全民的图腾。由于西方列强打开了中国的大门,西方战舰和商船纷至沓来,为了辨别船只,清朝国旗应运而生。龙旗一旦从天子旗号变为国家旗号,龙的象征也就不再仅仅为皇帝一人所独占,而是成为每一个中国人身份的标识。清朝的黄龙旗随着使节、商船、留学生和华侨走出国门,进入西方人的认知和想象。从此之后,在西方人眼中,中国的一切都和龙结下不解之缘。
随着清朝的崩溃,清朝的黄龙旗也颓然委地。但是,“龙”作为民族标志的意义却在最广大的民众中留存下来。历经此后的风云变革,依然深入人心,产生了莫大的民族凝聚力、认同感。生于不同岁月的中国人一共有十二个生肖,但是,普天下的华夏儿女却有一个共同的“属相”:龙。我们都是“龙的传人”。(选自刘宗迪《拨云见日寻“龙”踪》,有删改)
【小题1】从原文看,下列对中国文化中“龙”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龙因其地位崇高、内涵丰富而成为中华民族的象征。
B.龙的原形在近代以前指的是夜空中的苍龙七宿。
C.作为天道的象征,龙星顺理成章地成为中国古代帝王权力和地位的象征。
D.龙在晚清时期变成了全民的图腾,后来成为普天下华夏儿女的共同“属相”。
【小题2】(小题2)下列对原文结构和内容的分析,正确的一项是(3分)
A.第一段作者强调“龙”内涵丰富,但同时也指出“龙”不是民族的图腾。
B.二、三两段主要介绍苍龙七宿的由来,并引用《周易》的文字予以佐证。
C.四、五段揭示了龙星从帝王专属演变成民族象征的这一世俗化转变过程。
D.文章介绍了“龙”文化的演变,批判了将“龙”作为帝王权力象征的观点。
【小题3】(小题3)从文章内容看,苍龙群星的运行有怎样的规律?(3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小说,完成后面题目。
放心不下
〔1〕她患了肺癌,住了院,做了手术,手术后,医生说她癌症晚期,在人世间的日子,也就一个月了。起初孩子们忍着悲痛,不愿意把这消息告诉她,可越掩盖她越怀疑,因为从女儿的眼睛里,她已经读到了她的病情。到她的男人真正把病情的真相告诉了她时,她倒平静下来。死,她倒不怕,人早一天或晚一天,都要死的,这只是个早晚的问题。可目前,她不愿死,也不能死,因为她还放心不下她的男人:他不会做饭,不会洗衣,不会照顾自己,他有高血压,连按时吃药都不知道。
〔2〕他就是这样一个书呆子,几十万字的书,能写;可连热了减件衣服、冷了添件衣服都不会。这衣食住行,一切都得她操心。一次,单位要她去外地出差,她就去了三天,可回来,家里锅、碗、瓢、勺都翻了天。大女儿在外地工作,生孩子的时候,她去了一个月,家里便去了电话,说老头子高血压病犯了,住了院,她急急忙忙地回来,到了医院,据医生说,老头子这病,就是不按时吃药闹的。你看,她离开一天行吗?她想,在她的有生之年,得教会他做饭、洗衣,按时吃药,他知道自己照顾自己了,她再去死,到那时,她死也瞑目了。
〔3〕在住院的日子里,本来医院的饭菜很好,汤汤水水的都有,可她不吃,她要让他送饭,让他亲自做了饭给她送来。她要吃他炒的菜、熬的鸡汤,尽管他做得不好吃,她也要他来做。
〔4〕他第一次送的小米饭,有点糊味了,她仍说好吃,好吃。他含着泪,看着她把饭吃了。
〔5〕他每次送饭来,她都忍着疼痛,问他,衣服洗了没有?药按时吃了没有?老头点点头。
〔6〕老头知道他的用意,便有意地穿上件新洗的衣服让她看,她看了,那苍白的脸上,便泛上一丝的笑。
〔7〕女儿知道了,便说,爸爸的衣服我来洗,饭我来做。她说,还是让你爸自己做吧,自己洗吧。你们上班,时间有限,再说,他自己会做了,我死了也放心了。
〔8〕这些,老头心里明白。
〔9〕她在医院里住了20余天,便出院了。回家来,他还忙着培养老头的自立能力。他做饭,她亲自看着他往锅里添水,添几碗水,放多少米,米熬到什么时候才好吃,她都告诉他,这是她平时的经验,她像一个老师教小学生那样,耐心的细心的,看着他炒菜、洗衣,每天都提醒他吃药……
〔10〕饭菜、洗衣,学得差不多了,可就是,那高血压的药,他总忘了吃。
〔11〕她想,我还是不能死啊!
〔12〕夜里,老头躺在她的身边,深情地说:“其实,做饭、洗衣,我早就学会了。可我知道,你总牵挂着我,就不离开我。有个心理学家,曾讲过这样的一个故事:二战时集中营的人,自然死亡中毫无牵挂的占多数,而那些牵肠挂肚的人大都活下来。我总希望你牵挂着我,始终不离开我……”
〔13〕女人笑了,她因放心不下他,她竟然,熬过了预死期,一个30天,又一个30天,转眼已过了五十个30天了,老天,竟然,让她奇迹般地活下来!
【小题1】梳理小说情节并概括要点。(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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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2】结合全文内容,分析“女人”的形象特点。(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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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结合上下文,赏析划线句子的描写手法并分析其在文中的作用。(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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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4】请从人物形象、主题两个角度赏析第(12)段的妙处。(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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