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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问题。
蕙兰芫荽
木莲
不喜欢芫荽,或者叫不重视芫荽,全因了那香。
芫荽不像葱,爆锅时,细细地一股干香气窜出,长驱直入,进了肠胃;也不像姜,煮出的汤喝时平淡,不过数分钟,七窍全部打通,尽情地欢畅;甚至不像辣椒,噼里啪啦一阵拳打脚踢,一上场就将人打翻,那份火爆干脆利索,像海湾战争的地毯式轰炸,一点都不隐瞒,直率率逼得你泪水横飞。
芫荽的香,浓重,烈性,怪异,鬼魅,阴沉,像捂在被窝里的汗气,借着热腾腾的食物,妖冶地上升。那香气,是芫荽嫩弱单纯的相貌无以承担的,太浓烈了,压了食物的原汁原味,显得歪门邪道。宗教信仰者忌讳食用浓烈气味的蔬菜,比如道家就忌韭菜、蒜、胡荽。胡荽即是芫荽,因了张骞从西域引进,汉人称作胡荽,道家不食它,认为它身上有荤气。《罗氏会约医镜》中有芫荽辟一切不正之气的说法。我倒以为它本身就不正气,何来辟了别人的不正气?
单说芫荽,是餐桌上的配角,摆盘时的装饰材料,煲汤时的提味用料,它不单独成菜,豪放的师傅在做好的鱼汤里抓一大把芫荽撒下,厚厚的一层,虽然骇人,但即便再多,食客也明白,那不过是调料之一,顶多是个配菜而已。但,去除气味浓重,入口的怪异外,单作为植物的芫荽,我是欣赏的。
周末,菜市场的芫荽青碧碧的,携带着夜里的露水,即使放在众多的蔬菜之中,它依旧是显眼的,它嫩,嫩的出水,它绿,绿成碧色,它看似细小,不占位子,却散发出一股股早春气息,使人爱怜。芫荽两个字,草字头,与草木关联,草木在新疆尤其珍贵,满目黄沙,苍凉大地,嶙峋山脊中忽然跳出个葱葱郁郁,大脑被绿波涤荡,整个身体都跟着鲜绿起来,人也变得阴柔起来,婉转起来。而芫荽两字,又不常见常用,偶尔遇见一次,像邂逅的梦中情人,心底一亮,想说的话太多,竟无从说起。这也是我欣赏作为植物的芫荽的一个理由。
记得当年读三毛,读到结婚时,三毛说,找了一件淡蓝细麻布长衣衫,有一种朴实优雅的风味。穿凉鞋。头发放下来,戴一顶草编阔边帽子,没有花,去厨房拿了一把香菜别在帽子上。荷西打量着说,很好,田园风味,这么简单反而好看。他们锁了门,走进沙漠里。香菜就是芫荽,一把芫荽点缀的三毛,给荷西带来了一股田园风味,简单反而好看。芫荽作植物时,是有这个特点的,增辉添色,却不过分,适时又适宜,更何况是在沙漠里,在黄沙茫茫的天地间。
我母亲读芫荽时,很动听,她把芫读做盐,我以为是方言的读法,后来查《植物图谱》得知,芫荽也叫盐荽,延荽,盐是北方发音,读的时候不如芫字委婉,像含在嘴里打了个转又出来,盐是把舌头摊一下,嘴型成一字,很朴素很厚道地吐出来。据此,每当她说,放点盐荽吧,我都学着她的样子,心里重复一遍盐荽,再看一眼质朴的她。她在出锅前的面条汤里撒上芫荽花,嘴里说,放点盐荽吧。手撒下去,像天上下了绿草,整个一碗面条都成了早春的颜色。
青碧碧的芫荽入诗、入歌,才叫出神入化。
早先听《斯卡波罗集市》,旋律幽婉,心动了好多年。一个苏格兰男子,借着象征爱情的欧芹、鼠尾草、迷迭香、百里香四种植物,思念心中的女子。你去斯卡波罗集市吗?那遍布欧芹、鼠尾草、迷迭香、百里香的小山坡,代我向那儿一位姑娘问好,他曾经是我的爱人,请叫她为我做件麻布衣衫。
绝妙的译者,借了《诗经》的风格,译出蕙兰芫荽。歌词中那四种象征爱情的植物,并无芫荽,译者却生生地写出个芫荽来,并为题,是看中了芫荽的青碧,细嫩,还是草字头,要么是喜欢这两个组合在一起的汉字吧。
问尔所之,是否如适?蕙兰芫荽,郁郁香芷。彼方淑女,凭君寄辞。伊人曾在,与我相知。嘱彼佳人,备我衣辎。竟有这般清雅的译者,坐在孤昏的油灯下,听着歌者声声倾述,顺手牵来一纸,饱蘸墨汁,提笔落案,问尔所之,是否如适?一字一字,字字珠玑,隽永的笔迹微微倾斜,一首千年后的诗经歌咏印到纸张上,她又加了诗名,不再是《斯卡波罗集市》,而是集市中常出现的蕙兰芫荽。
后来,传唱,诵咏,译者隐没了自己。因为隐没,诗的美质在译的程度上再次被放大,更加地接近了《诗经》本身。而我脑海中的译者肖像该是:女性,清瘦,美目,蓄着齐眉刘海,穿棉布素色旗袍,对着手中的书,书中的诗,谦和地微笑着。
(《新疆经济报》2014年5月4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错误的两项是:(   )(   )(4分,两项都对得4分,答对一项得2分,有错项得0分)
A.作者在文章开头,使用浓墨重彩的语言,酣畅而又生动地描写了葱、姜和辣椒给予我们的味觉体验,借以对比映衬芫荽那种浓重怪异的香气给人的强烈刺激。
B.在描写了芫荽的颜色、香气之后,作者通过写三毛以芫荽作装饰和母亲对芫荽的特别读音,表现了作为植物的芫荽所具有的“适时又适宜”的“简单反而好看”的“田园风味”。
C.本文对熟词的创造性使用别具特色。例如“直率率”、“青碧碧”,还有“嶙峋山脊中忽然跳出个葱葱郁郁”,除了叠字所具有的强调之意与音韵之美,也别有旧词翻新的那种既熟悉又陌生的妙趣。
D.不同民族文学的翻译有时甚至是一种不亚于原作的再创造,由《斯卡波罗集市》到《蕙兰芫荽》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E.因为本文作者对芫荽、对《斯卡波罗集市》非常喜爱,所以为了表达对这位无名译者的敬意,作者便在文末对这位译者的形象作了一番美好的想象。
【小题2】请解释划线的句子在文中的意义。(4分)
①大脑被绿波涤荡,整个身体都跟着鲜绿起来,人也变得阴柔起来,婉转起来。
②因为隐没,诗的美质在译的程度上再次被放大,更加地接近了《诗经》本身。
【小题3】“作为植物”的芫荽具有哪些特点?请联系全文作简要概括。(4分)
【小题4】欲扬先抑是散文写作的常见手法。请简要梳理本文的结构层次,并具体解说欲扬先抑的手法在本文中的应用及其表达效果。(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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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一株玉米的人生   冰山雪莲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谁人不是经历了一番坎坷?万物生灵,谁的一生又会是一帆风顺的呢?万事如意,心想事成,只不过是人们对生活的美好祝愿罢了。
你看,那田间的一株株的玉米幼苗,不也是农人精心播种下去的吗?看它们安静的享受着阳光雨露,我想:它们的一生应该是万事如意,一帆风顺的吧?
不!细想它们一生的经历,每一阶段又何尝不是经历了一番苦难呢?
尚是种子时,它们中间有的就被筛选出来,被无情地丢弃。优胜劣汰,大自然的法则永远是残酷无情的!那么,被选中的种子是否就一生万事大吉了呢?
不!你看那嫩绿的幼芽儿旁边,不是有一粒种子在默默地哭泣么?它籽粒饱满,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熠熠的光泽。谁能不说它是一粒优秀的种子呢?而如今,就因为农人的一个疏忽,它成了大地的弃儿,艳羡地看着昔日的同伴伸展着稚嫩的双臂接受大自然的恩泽,而自己却只能永远生活在同伴的阴影下,在孤寂的时光里呜咽!这一切难道是它的错?
那么,有机会发芽的种子该是命运的宠儿了吧?
不!当它们生长到大约二三十厘米的时候,农人们要再一次执行优胜劣汰的法则。一株株比较赢弱的玉米幼苗被生生的连根拔起!刹那间,我仿佛听见一声声因锥心的疼痛而发出的痛苦呻吟,一声声哀叹命运不公而发出的呐喊!是啊,它们并不都是羸弱的,枯黄的,它们中也有茁壮的,优秀的,可是,他们又能向谁去讨回公道呢?怨它们的位置不符合农人的要求?可那位置恰恰就是农人给的呀!
那么,有幸被留下来的幼苗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吧?
不!它们将接受更多的考验!洪水、干旱、冰雹、蝗虫……将像猛兽一样时时肆虐的对待每一株幼苗!苗儿们要时时紧紧的抓住大地母亲的衣襟,稍有不慎就会被彻底击倒,而且永远不得复生!
难哪!那么,经历了种种磨难和坎坷,最终结得累累硕果的玉米们该是最最幸运的了吧?是的,它们是幸运的!你看,它们在秋目的阳光照耀下,露出金黄的笑脸,自豪地站在秋风中纵情歌唱的幸福模样,的确让人感到欣慰。可是,另一种不幸在别处悄悄地窥视着它们呢!
收获的季节到了!虽然一穗穗玉米幸福地被农人收仓,但是,在田涧地头,仍会有一些玉米被人遗漏。它们像仓中的玉米一样金黄,一样颗粒饱满,一样历经风雨,一样历经沧桑。可现在,只能在孤寂的秋夜里无奈的呜咽,在渐冷的秋风中无声的长叹,在凄风苦雨的侵袭下慢慢的腐烂!这,就是一株玉米的人生!经历了种种坎坷与磨难最终达到了成功彼岸,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就应谈是幸福的,幸运的了。因为还有那一样历经风霜而最终以悲剧形式离开的人们。
这,就是命运!强,是因为有弱相比较;幸,是因为有不幸做陪衬!
其实,人的一生如果真的万事如意,一帆风顺,心想事成,又何尝不是另一种悲哀呢?就像蜂蜜喝多了就不觉得甜一样。只有经历了许多波折,品尝了人生百味,人生道路上的风景才会色彩斑斓,五彩缤纷。人生不仅要有高度,更要有深度广度和厚度!不管结局如何,我努力过,我争取过,我奋斗过,我不仅走过、路过,还深深地悟过!我的人生了无遗憾就不愧来人世间走一遭!
【小题1】分析第一段的含义及作用(4分)
【小题2】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义。(4分)
(1)可现在,只能在孤寂的秋夜里无奈的呜咽,在渐冷的秋风中无声的长叹,在凄风苦雨的侵袭下慢慢的腐烂!
(2)人的一生如果真的万事如意,一帆风顺,心想事成,有何尝不是另一种悲哀呢?
【小题3】请概括玉米一生可能遇到的不幸。(4分)
【小题4】结合实际情况,谈一谈“一株玉米的人生”给你人生的启示。(6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雅号
刘怀远
小丁从小最忌讳的,是同学们喊他“丁麻子”。小丁眉清目秀面光皮滑,别说麻子,连个痣都没有。原因出在他爸爸那里,他爸爸叫“丁麻子”。而他爸爸也是面白皮光的。据说这个雅号源自他爸爸的爸爸,小丁的爷爷是个浅皮麻子。
走在街上,俊朗的小丁很是出众,不认识的就问:“这俊小子是谁家的?”“丁麻子家的。”问的就咂咂舌:“麻子英俊,儿子更好!”别人来买烧饼喊他爸爸“麻子”时,他爸爸都清脆而响亮地答应着。小丁同学多是知根知底的邻居,在学校里都童言无忌地喊他“丁小麻子”,小丁可不心甘情愿。为摘掉这个世袭的绰号,他骂过娘,打过架,还是无济于事。后来老师出面制止,才没谁当面喊他丁麻子。不让喊麻子,调皮捣蛋的同学就换了称谓,叫他“石榴皮”。叫了几天,嫌不精准,又改成“外翻石榴皮”。
多烦人啊,多伤害一个孩子的自尊啊。所以,从小到大,小丁对“麻子”二字避之不及。
但他的叫“丁麻子”的父亲有一手好手艺,会做烧饼,做的烧饼外酥里嫩,饼上的芝麻看着生,吃起来却焦香,是得了小丁爷爷真传的。丁麻子烧饼香出街巷,誉遍全城,有时赶来买烧饼的人多,宁愿等上半小时。后来,丁麻子英年遇祸,年轻的小丁在悲痛之余,也长吁一口气:父亲走了,自己终于摆脱“麻子”二字了。
小丁参加了工作,单位离家远,没人知道他的老底儿,再没谁故意人前背后“麻子麻子”地刺激他。远离“麻子”二字的小丁娶妻生子,生活美满幸福。以为生活就这样一帆风顺下去了,工作单位却仿佛一夜之间就垮了。小丁回到了家,雄心勃勃地捣腾了几年服装、家电,都是拿出去的钱多,收回来的钱少,单位买断给的几个钱就折腾光了。小丁又去找工作,当过两个月保安,做不到一年的仓库保管,终因各种原因作罢。饱受伤害的小丁灰头土脸地蜗居家中,头发花白的母亲看他愁眉不展,说:“现在这个社会连瞎眼的雀儿都饿不死,还能饿了你七尺男儿?”小丁说:“呀,做生意没本钱,去应聘没特长,你说我能不饿着吗?”妈妈也叹口气:“实在不行,重新拾起你爸爸的烧饼铺,既不用投什么资,还没有赊欠。”小丁说:“可我不会做烧饼啊。”妈说:“我没白跟你爸这么多年,我会。”
经过母亲多天的培训,小丁的烧饼店开张了。小丁是精心准备的:特级精白面粉,桶装的一级食用油,上好的芝麻,加之严格按照母亲亲授的操作工艺。他做的烧饼也基本做到了外酥里嫩,芝麻焦香,生意却不好。小丁叹了气,给出的理由是,毕竟不是爷爷和父亲卖烧饼的那个年代了,现在小吃品种多,连洋早点都漂洋过海地来凑热闹。
这天,小丁边做烧饼,边盘算下一步自己再改行千什么。走来位留着山羊胡子的老者,买了两个烧饼,咬完一口就一愣,等把一个烧饼三口两口吃完,才说:“烧饼做得不错啊!”小丁说:“那就多吃几个。”老者说:“是家传的手艺?”小丁摇摇头,又点点头,因为他想起了母亲的手艺源自父亲,父亲的手艺源自爷爷,极不情愿地想起麻子的雅号带给他的童年伤害。老者说,味道很像多年前的麻子烧饼呢。小丁脸红了,说:“我是他儿子.”老者打量下小丁和他的铺子说:“多好的老味道啊,做梦我都在回味,还以为失传了呢,原来你叫个什么飘香烧饼,这让我们怎么能找到啊?”老人这么一嚷嚷,立马起了广告效应,上百个烧饼一下被抢光,小丁立刻如梦初醒。
“丁麻子烧饼”几个大字从容醒目地上了招牌,小丁的生意一下火起来,店前有时也要排队了。这个年头,除了买经济适用房,哪还有排队的事情呀?买小丁的烧饼就要排队!没半年,小丁又分别在城东和城西开了两家分店,同时也发现有人悄悄地挂起了“麻子烧饼”的招牌。小丁气坏了,他才是丁麻子唯一血统纯正的传人,怎能容忍别人分享“麻子”红利?他没见过爷爷,就请画家按照他父亲的照片画了像,脸上任意而夸张地点上几颗大黑点儿,然后去注册了“丁麻子”商标,请了律师,经过维权,小丁赢了。小丁还上了电视,面对千家万户,小丁字字铿锵句句煽情地大声说:“老街旧邻们,您还记得有着近百年历史的麻子烧饼吗?还记得四十年前卖烧饼的丁大麻子吗?相信您一定还留着舌尖上的记忆,我是他老人家唯一的儿子,也就是丁麻子烧饼唯一的正宗第三代传人,记住丁麻子,记住麻子烧饼,记住我,我就是新时代的丁麻子!
现在,谁都知道,已经不亲手做烧饼的烧饼店老板,那个脸白面光的中年人,叫丁麻子。
(本文有删改)
【小题1】理解句中加点词语的含义。
(1)摇摇头,又点点头
(2)如梦初醒
【小题2】文章首尾写小丁的“面光皮滑”“脸白面光”,各有什么用意?
【小题3】赏析文中划线句子。
【小题4】本文多处运用对比手法,结合原文简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落日
朱启平
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上午九时十分,我在日本东京湾内美国超级战舰“密苏里”号上,离日本签降代表约两三丈的地方,目睹他们代表日本签字,向联合国投降。
这签字,洗净了中华民族七十年来的奇耻大辱。这一幕,简单、庄严、肃穆,永志不忘。
天刚破晓,大家便开始准备。我是在七点多钟随同记者团从另一艘军舰乘小艇登上“密苏里”号的。“密苏里”号舰的主甲板有两三个足球场大,但这时也显得小了,走动不开。到处都是密密簇簇排列着身穿卡叽制服、持枪肃立的陆战队士兵,军衣洁白、折痕犹在、满脸笑容的水兵,往来互相招呼的军官以及二百多名各国记者。灰色的舰身油漆一新,十六英寸口径的大炮,斜指天空。这天天阴,灰云四罩,海风轻拂。海面上舰船如林,飘扬着美国国旗。舱面上人影密集,都在向“密苏里”号舰注视着。小艇往来疾驶如奔马,艇后白浪如练,摩托声如猛兽怒吼,几乎都是载着各国官兵来“密苏里”号舰参加典礼的。陆地看不清楚,躺在远远的早雾中。
仪式开始
九时整,麦克阿瑟和尼米兹、海尔赛走出将领指挥室。麦克阿瑟走到扩音机前,尼米兹则站到徐永昌将军的右面,立于第一名代表的位置。海尔赛列入海军将领组,站在首位。麦克阿瑟执讲稿在手,极清晰、极庄严、一个字一个字对着扩音机宣读。日本代表团肃立静听。麦克阿瑟读到最后,昂首向日本代表团说:“我现在命令日本皇帝和日本政府的代表,日本帝国大本营的代表,在投降书上指定的地方签字。”他说完后,一个日本人走到桌前,审视那两份像大书夹一样白纸黑字的投降书,证明无误,然后又折回入队。重光葵挣扎上前行近签字桌,除帽放在桌上,斜身入椅,倚杖椅边,除手套,执投降书看了约一分钟,才从衣袋里取出一支自来水笔,在两份投降书上分别签了字。梅津美治郎随即也签了字。他签字时没有入座,右手除手套,立着欠身执笔签字。
麦克阿瑟继续宣布:“盟国最高统帅现在代表和日本作战各国签字。签完字后,回到扩音器前说:“美利坚合众国代表现在签字。”这时,尼米兹步出行列,他请海尔赛将军和西门将军陪同签字。这两人是他的左右手。海、西两人出列后,尼米兹入座签字,签完字,就各归原位。麦克阿瑟接着又宣布:“中华民国代表现在签字。”徐永昌步至桌前,由王之陪同签字。这时我转眼看看日本代表,他们像木头人一样站立在那里。之后,英、苏、澳、加、法、荷等国代表在麦克阿瑟宣布到自己时,先后出列向麦克阿瑟敬礼后,请人陪同签字。各国代表在签字时的态度以美国最安闲,中国最严肃,英国最欢愉,苏联最威武。荷兰代表在签字前,曾和麦克阿瑟商量过。全体签字毕,麦克阿瑟和各国首席代表离场,退入将领指挥室,看表是九点十八分。我猛然一震,“九、一八”!一九三一年九月十八日日寇制造沈阳事件,随即侵占东北;一九三三年又强迫我们和伪满通车,从关外开往北平的列车,到站时间也正好是九点十八分。现在十四年过去了。没有想到日本侵略者竟然又在这个时刻,在东京湾签字投降了,天网恢恢,天理昭彰,其此之谓欤!
投降书
按预定程序,日本代表应该随即取了他们那一份投降书(另一份由盟国保存)离场,但是他们还是站在那里。麦克阿瑟的参谋长苏赛兰将军本来是负责把那份投降书交给日方的,这时他却站在签字桌旁,板着脸和日本人说话,似乎在商量什么。大家都不知道出了什么事,记者们议论纷纷。后来看见苏赛兰在投降书上拿笔写了半晌,日本人才点头把那份投降书取去。事后得知,原来是加拿大代表在日本那份投降书上签字时签低了一格,占了法国签字的位置,法国代表顺着签错了地方,随后的各国代表跟着也都签错了,荷兰代表首先发现这错误,所以才和麦克阿瑟商量。苏赛兰后来用笔依着规定的签字地方予以更正,旁边附上自己的签字作为证明。倒霉的日本人,连份投降书也不是干干净净的。
日本代表团顺着来路下舰,上小艇离去。在他们还没有离舰时,十一架超级堡垒排列成整齐的队形,飞到“密苏里”号上空,随着又是几批超级堡垒飞过。
机声中,我正在数架数时,只见后面黑影簇簇,蔽空而来,那都是从航空母舰上起飞的飞机,一批接一批,密密麻麻,不知有多少架,顷刻间都到了上空,然后向东京方向飞去。大战中空军将士厥功甚伟,理应有此荣誉,以这样浩浩荡荡的阵势,参加敌人的投降典礼。
我听见临近甲板上一个不到二十岁满脸孩子气的水手,郑重其事地对他的同伴说:“今天这一幕,我将来可以讲给孙子孙女听。”
(有删改)
【小题1】开头第三段“海面上舰船如林,飘扬着美国国旗”句有什么含意?
【小题2】文章画波浪线处作者是怎样描写日本代表签字情景的?这样描写有什么作用?
【小题3】作者以“落日”为标题有何深意?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感情?结合文章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如果你为四郎哭泣
龙应台
经济学家、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可能找得出一百个方式来回答“文化为什么重要”这个问题,但是我可以从一场戏说起。 
有一天台北演出《四郎探母》,我特别带了八十五岁的父亲去听。从小听他唱“我好比笼中鸟,有翅难展;我好比虎离山,受了孤单;我好比浅水龙,困在了沙滩……”,老人想必喜欢。 
遥远的十世纪,宋朝汉人和辽国胡人在荒凉的战场上连年交战。杨四郎家人一一壮烈阵亡,自己被敌人俘虏,娶了敌人的公主,在异域苟活十五年。铁镜公主聪慧而善良,异乡对儿女已是故乡,但四郎对母亲的思念无法遏止。悲剧的高潮就在四郎深夜潜回宋营探望老母的片刻。卡在“汉贼不两立”的政治斗争之间,在爱情和亲情无法两全之间,在个人处境和国家利益严重冲突之间,已是中年的四郎跪在地上对母亲痛哭失声:“千拜万拜,赎不过儿的罪来……”
我突然觉得身边的父亲有点异样,侧头看他,发现他已老泪纵横,泣不成声。 
父亲十六岁那年,在湖南衡山乡下,挑了两个空竹篓到市场去,准备帮母亲买菜。路上碰见国民党政府招兵,这十六岁的少年放下竹篓就跟着去了。此后在战争的炮火声中辗转流离,在两岸的斗争对峙中仓皇度日,七十年岁月如江水漂月,一生不曾再见到那来不及道别的母亲。 
他的眼泪一直流,一直流。我只好紧握着他的手,不断地递纸巾。
然后我发现,流泪的不只他。斜出去前一两排一位白发老人也在拭泪,隔座陪伴的中年儿子递过纸巾后,将一只手环抱着老人瘦弱的肩膀。
谢幕以后,人们纷纷站起来,我才发现,啊,四周多是中年儿女陪伴而来的老人家,有的拄着拐杖,有的坐着轮椅。他们不说话,因为眼里还有泪光。
中年的儿女们彼此不识,但是在眼光接触的时候,沉默中仿佛已经交换了一组密码。曲终人散的时候,人们正要各奔东西,但是在那个当下,在那一个空间,这些互不相识的人变成了一个关系紧密、温情脉脉的群体。
在那以后,我陪父亲去听过好几次的《四郎探母》,每一次都会遇见父老们和他们中年的子女;每一次都像是一场灵魂的洗涤,感情的疗伤,社区的礼拜。
从《四郎探母》,我如醍醐灌顶似的发觉,是的,我懂了为什么《伊底帕斯》能在星空下演两千年仍让人震撼,为什么《李尔王》在四百年后仍让人感动
文化,或者说,艺术,做了什么呢?
它使孤独的个人为自己说不出的痛苦找到了名字和定义。少小离家老大失乡的老兵们从四郎的命运里认出了自己不可言喻的处境,认出了处境中的残酷和荒谬,而且,四郎的语言——“千拜万拜,赎不过儿的罪来”——为他拔出了深深扎进肉里无法拔出的自责和痛苦。艺术像一块沾了药水的纱布,轻轻擦拭他灵魂深处从未愈合的伤口。 
文化艺术使孤立的个人,打开深锁自己的门,走出去,找到同类。他发现,他的经验不是孤立的而是共同的集体的经验,他的痛苦和喜悦,是一个可以与人分享的痛苦和喜悦。孤立的个人因而产生归属感。 
它使零散的、疏离的各个小撮团体找到连结而转型成精神相通、休戚与共的社群。“四郎”把本来封锁孤立的经验变成共同的经验,塑成公共的记忆,从而增进了相互的理解,凝聚了社会的文化认同。白发苍苍的老兵,若有所感的中年儿女,或者对这段历史原本漠然的外人,在经历过“四郎”之后,已经变成一个拥有共同情感而彼此体谅的社会。
人本是散落的珠子,随地乱滚,文化就是那根柔弱又强韧的细丝,将珠子串起来成为社会。而公民社会,因为不依赖皇权或神权来坚固它的底座,因此文化便是公民社会最重要的黏合剂。
【小题1】简析文中第11段“我懂了为什么《伊底帕斯》能在星空下演两千年仍让人震撼,为什么《李尔王》在四百年后仍让人感动”这句话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2】龙应台在她的《为什么需要人文素养》一文中谈到了文学的一种“功能”是“使看不见的东西被看见”,你通过《如果你为四郎哭泣》一文能看见哪些感动?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5分)
顽童的成长
1939年,费因曼进入普林斯顿大学高等研究院深造。麻省理工是一所完全美国化的学校,学生不修边幅,自由散漫,但却充满了灵气;而普林斯顿则具有浓厚的英国传统,优雅而严谨。费因曼最不喜欢繁文缛节,不过,普林斯顿有些地方还是很合他的胃口。学校规定晚餐时学生必须穿上统一的又宽又大的长袍,费因曼很快发现了它的好处,每次打完球回来,大家不用洗澡换衣服,套上长袍就直奔餐厅,从而省了不少麻烦,费因曼觉得穿这样的长袍太方便了。
普林斯顿和麻省理工都有回旋加速器。麻省理工的回旋加速器,放在一间洁净的房间里,控制室则在另一间房间,那里一尘不染,学生一般是不能接触这台机器的;而普林斯顿的那台回旋加速器,则放在一幢陈旧的大楼的地下室,房间里爬满电线,许多开关悬在电线上,冷却水从水阀不住地滴出来,各式各样的工具扔得到处都是,世界上没有比它更乱的实验室了,费因曼面对这“一团糟”的实验环境兴奋不已。这里表面上看乱糟糟的,但正说明这台仪器是科学家们自己亲手安装的,每个人都知道这部机器的来龙去脉和每一部分的功能。普林斯顿之所以出了那么多的研究成果,正是因为科学家们真正在使用这台仪器,而不是把这台昂贵的机器作摆设。
费因曼的导师是著名物理学家约翰·惠勒。在惠勒的指导下,他开始致力于解决如何消除量子电动力学中诸如电子自能等困扰物理学的老大难问题。他的想法是:一个电子对附近的电子作用,使它们产生效应,这才是辐射反应力的。为此,他试图用超距作用来避免自有场,并且使用推迟势和超前势的叠加来建立新的模型。费因曼的这套想法是标准的量子力学理论表达的新形式。
惠勒觉得费因曼的想法很有创意,因此建议他就这个问题作一次学术报告。尽管这是费因曼平生第一次作学术报告,他仍然大大咧咧地满不在乎。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主持报告会的维格纳教授,他才感到了紧张。维格纳告诉他,罗素将会来参加研讨会。罗素的大名把费因曼吓了一跳。维格纳接着说:“我想冯·诺伊曼教授也会有兴趣的。”诺伊曼是当时世界上最著名的数学家,费因曼吓得脸都黄了。维格纳接着又说:“爱因斯坦很少参加我们的研讨会,可是你这个题目太有趣了,因此他也会来。”费因曼这时已是面无人色了。不过,等到真的上了讲台,费因曼却一点也不紧张了,只要一思考物理问题,他就会全神贯注于要说明的问题上,一切杂念都会飞到九霄云外,下面的听众是谁,对他来说根本无所谓了。
1941年12月,美国卷入了世界大战,从而暂时中断了费因曼的研究工作。军队到普林斯顿校园招聘科学家,特别声明需要物理学家。军队招聘物理学家的消息,使费因曼十分兴奋,也激起了他的爱国热情,他毅然放弃了到著名的贝尔实验室的工作机会,参加了研制原子弹“曼哈顿计划”。在洛斯阿拉莫斯,科学大师云集,而刚刚获得博士学位的费因曼只是一个无名小卒,但他以大胆和敢提反对意见而著称。费因曼的顶头上司、理论物理部的主管是大名鼎鼎的汉斯·贝特,但和这样的人物谈论问题,费因曼也毫无顾忌的与之展开争论甚至争吵。与读书的时候一样,费因曼只要一谈物理问题,就会全用“不,你错了”、“你简直疯了”之类的话去刺激对方,费因曼不怕大人物,不怕权威,而许多大人物也因此愿意接近他。一天,尼尔斯·玻尔来到了洛斯阿拉莫斯。玻尔在接见那些大人物前,先找来费因曼讨论问题。因为老玻尔知道这些大人物个个都怕他,只有费因曼会指出他的想法中的谬误,因此讨论问题时,单找那些只会说“是,玻尔博士”的人是不行的,而应该先听听那些会说“你疯了”之类的小伙子的意见。
【相关链接】理查德·费因曼(1918-1988),美国物理学家。1965年诺贝尔物理奖得主。提出了费曼图、费曼规则和重正化的计算方法,这是研究量子电动力学和粒子物理学不可缺少的工具。被认为是爱因斯坦之后最睿智的理论物理学家,也是第一位提出纳米概念的人。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A.费因曼就学于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师从著名物理学家约翰·惠勒,由顽童逐渐成长为一位令人赏识的科学家。
B.文中写普林斯顿和麻省理工大学对回旋加速器实验室的不同设置与管理,目的在于突出两校迥异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
C.费因曼致力于如何消除电子自能等研究,提出了新的理论构想,建立了新的理论模型,其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意义。
D.一谈到物理问题,费因曼总会用话语刺激对方,但许多大人物却愿意与他交流讨论,因为他能给对方学术帮助。
 
E.本文先写费因曼求学的一段经历,再写参加工作后的一个片段,选材集中、丰富、富有典型意义和感染力。
(2)费因曼是一位什么样的科学家?结合文本简要分析。(6分)
(3)费因曼的成长得益于哪些有利因素?请简要说明。(6分)
(4)刚刚获得博士学位的费因曼只是一个无名小卒,可他在权威面前却敢于提出反对意见,也会毫无顾忌的与之展开争论甚至争吵。请结合全文,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看法。(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