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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的题。
水波卖牛
朱雪
(1)初秋,一大早,水波就把牛从家里赶走了。
(2)水波赶着牛路过里湾,路过石嘴。他望着苞谷地、望着稻田,望着路边的树……苞谷地一片浓浓的绿,稼秆上的苞谷穗,还是青壳子。田里的早稻已熟了,黄亮亮儿的一片。油桐树和橡树、柿树上都缀着果实。油桐叶就像人的手掌似的,伸了几个尖尖儿出来。有的油桐叶是心形,托着又小又圆的青桐籽。橡子比桐籽还小,长圆形的,外壳扎乎乎的。最招人喜爱的是柿子。挂在树上红了,黄了的柿子,可以让人馋得流口水。
(3)水波走在石嘴上的柿树下,两只红柿落在他的脚跟前,一只立刻变成了柿泥,另一只蹦了几下,躺着了。水波把没有摔烂的那只红柿捡起来。一看,柿子有虫不能吃,又猛地扔出去了。扔在了路下面的苞谷地。他拉了一下牛绳,看见牛也在看苞谷地。牛还回头朝池塘的方向看去。它像是在看它喝过水的池塘,又像是在看池塘边黄了的稻田。水波也跟着牛看去。他又用手拍了下牛背。牛抖了抖身,牛尾巴翘起来,刷了下他拍过的地方。 
(4)牛突然对着田,对着苞谷地,长哞了几声。样子似乎在跟它的朋友打招呼。它欢快地走了一会儿,又回头看着水波,好像不懂主人要把它朝哪里赶。因为平常它是在河滩上和山坡上吃草,那是它熟悉的,不从这条路经过。 
(5)走完了村里的庄稼地,水波仍然牵着牛顺着大路走。牛站着不动了。它回头,像在问水波到底要去哪里。 
(6)走!水波不看它,用棍子抽了一下牛。 
(7)牛挣脱着绳子,步子跨向了路边,仰着头。水波拽着牛绳,又抽了它几棍子。牛一个转身,气汹汹地冲水波瞪眼。水波一愣,蹲下来,把头埋下来。有些懊恼。牛把脖子伸过来了,用牛脸磨擦着他的胳膊,眼神温和。水波摸了摸牛脖子,站起来,牵着它,继续朝前走。 
(8)牛又是一声长哞。
(9)走出梅花塘。走过三道弯,再过三道梁。一路上,望见庄稼,望见绿水,望见行人。只有踢蹬踢蹬的脚步声。水波和牛都沉默着。
(10)快到秀水街时,水波让牛在路边吃了一会儿草,又找了个干净的水坑,让它喝饱,才朝街上牵去。
(11)街上很少有牵牛的。客车和小车子,半天才看得见一二辆。自行车、摩托车、货车要多一些。虽是水泥路面,扬起的灰尘,依然从车碾子中间扩散开来。
(12)在大街道一侧的岔口深处,水波找到了一个小型屠宰市场。水波拉着牛,在屠宰场站了一下,一个一脸黑肉的生意人朝他靠近了。水波捡了个干净的位置站定,跟生意人谈价。在他的旁边,地面是红色的。血迹染红的,飘着腥味。是猪血、狗血、羊血,还是牛血,很难分得清楚。粪便,却是一目了然的。牛把头扎在地上,嗅着血,又对着不远处一泡同类的粪便,一声长哞。那叫声很悲凉。
(13)谈定了,一千二百块。够水波的学费了。
(14)牛大滴的眼泪掉落着,眼巴巴地看着主人。水波不看它。 
(15)在生意人要牵牛绳时,水波紧握着牛绳不放。牛卖了,家里的地用什么耕种!它是家里的一个好帮手啊!没它不行啊!水波犹豫起来。生意人抱怨水波不该做事婆婆妈妈的,说再给他加一百块。水波想卖。他蒙着头,想了半个小时,拍拍牛头,说,回家啦。 
(16)回来的时候,牛很高兴,就连叫声也是快活的。走在街上,它挣开绳子,仰起脖子叫了一声,叫声引来了他人的目光。路上过来了一辆车。它停下来看车。车驶过去了,它嗅着扬起的灰尘。水波追上来了,它撒着欢子。 
(17)水波唤着:牛娃儿,妈儿呀,妈儿——呀!
(18)牛站着等水波。 
(19)水波重新把牛绳攥在了手里。出了秀水街,牛又撒欢跑着,水波紧紧地跟着它。跑一阵,歇一阵。太阳洒在水波的背上,也洒向牛;秋风抚着水波赤着的胳膊,也抚摸着牛的身子。快晌午了,水波赶牛又经过石嘴大柿树的时候,他把牛绳解了。野鸡翅、茅草芽子、小檀树叶、狗尾草、枸杞叶。牛在树下跑来跑去,寻着可吃的草。
(20)水波站在树下。如果真的不可以再去上学,他打算出去打工。
(节选自长篇小说《梅花塘》)
【小题1】第(6)段与第(14)段两次写到“水波不看它”,分别表现了水波的什么心理?(4分)
【小题2】第(7)段描写牛对刻画人物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3】小说中的水波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概括。(6分)
【小题4】“牛绳”在水波手中由“牵”而“解”,请探究这一细节描写对于表现主题的作用。(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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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沙漠胡杨
王永杰
①新疆有两种著名的树,一是白杨,一是胡杨。白杨的美在于挺拔,而胡杨之美在于顽强的生命力和醉人的金黄色。
②胡杨是古老的树,据说,几千万年前就在地球上生存了。它曾经是山地河谷的主要树种。在新疆伊犁地区,巩乃斯河沿岸至今还有胡杨树的身影,但是已经没有成片成林的了。随着时间的推移,不知是沙漠选择了胡杨,还是胡杨爱上了沙漠,胡杨逐渐演变成了沙漠河流沿岸最主要的树种。目前,全世界90%的胡杨在中国,中国90%的胡杨在新疆,新疆90%的胡杨在塔里木河沿岸。
③胡杨是美丽的树。每年10月,秋天的胡杨就穿上金黄色的礼服,迎接四面八方慕名而来的宾客。远观胡杨,层林尽染,一片金色的海洋。近观胡杨,每一片叶子都很通透,叶脉清晰可见,特别是在太阳初升或者夕阳西下的时候,逆光或者侧光去端详,透明的叶片相互映衬,散射出黄色的光晕。当然,最壮观的是乘坐三角翼飞机,逆着光从胡杨林头顶飞过。视野开阔,胡杨、沙漠、河流尽收眼底,黄色的沙丘、黄色的胡杨,还有泛着银色鳞波的河水,真是壮丽神奇。
④胡杨是一种神奇的树。小的时候形状如柳树,枝条柔软,叶子细长。长大了,树干挺直,叶子就成为杨树叶子的形状,只不过尺寸小一些。所以,胡杨也称为“异叶杨”“变叶杨”。有人说,胡杨的奇特在于一树三种叶。一棵粗壮的胡杨,离地一米以下长有枝条的话,叶子一定是柳叶的样子,高一些就是杨树的叶子,再高一些会有枫叶的形状。
⑤胡杨的根很奇特,可以扎到地下几十米,吸取水分,顽强地撑起一片生命的绿色。走进胡杨林,你可能会看到,有些粗大的胡杨,祼露的根部很粗壮,很发达。但胡杨小的时候,根系很不发达,只有一个主根很粗,这主要和胡杨生长的环境有关,它必须把根迅速插进地底下,获取宝贵的水资源。所以胡杨很难移裁,因为一不小心就会挖断其主根,前几年,单位搞园林绿化,想栽种几棵胡杨。有人急于求成,挖了十几棵胳膊粗细的胡杨栽进院子,结果只成活了一两棵。
⑥胡杨是顽强的树,生长在西北沙漠地带,耐干旱、耐盐碱,不怕酷热严寒,不畏风沙侵袭。它们或成片成林,或孑然一身,顽强地矗立在沙漠戈壁,履行着自己与生俱来的使命——抗风沙,保绿洲。沿着沙漠公路走一走,你会看到在沙漠边缘,沿着古河道,生长着或高或低、错落有致的胡杨,尤其是沿着塔里木河两岸,生长着茂密的胡杨林。有人说,正是有了这片胡杨林,天山南麓的大片绿洲才免遭沙漠的吞噬。所以,当地人称胡杨为“英雄树”,也有人赞美它是“沙漠的脊梁”。
⑦第一次走进沙漠,见到胡杨,我就为它顽强的生命力所折服。粗壮的树干、开裂的树皮、奇异的形状,在塔克拉玛干大漠的烈日炙烤下,顽强地挺立着,用不太茂密的叶子,为我们这些到访者撑起一片片阴凉。有的树冠已经枯死,却从半腰伸出一根绿枝;有的下半部分的小虬枝沿着树干枯萎着,树顶部分却绿意盎然;有的半边身子似乎已经焦黑,却在另一侧长着茂密的枝叶;甚至有的上半部分已经没有了树皮,露出白森森的树干,下半部分却快意地生长着,还有的树身子已经匍匐在地,靠一些枝杈支撑着,树冠部分依然歪歪扭扭地向上展开……此时此刻,我似乎体味到了一些坚韧不拔的含义。
⑧传说,胡杨一生3000年,“生而不死1000年、死而不倒1000年、倒而不朽1000年”。胡杨就是这种树,坚守着一片贫瘠的沙漠,固守着千年不变的信念。有时候,我站在沙丘上,或坐在胡杨树下,任思想的野马穿越时空随意驰骋。一棵嶙峋的老胡杨,也许曾经为西天取经的唐玄奘撑起过一片阴凉;一根枯萎了的老树干,也许曾经为行走在丝路上的商旅拴过疲惫的骆驼;一段躺在沙丘上的老树皮,也许曾经见证了西域历代王朝刀光剑影的兴衰。不屈的胡杨、不老的胡杨、不朽的胡杨,只有你能说出尼雅的奥秘,只有你真正了解沧海桑田的变换。如今,塔里木河不再奔流不息,罗布人与楼兰古国消失在茫茫的大漠沙尘之中,而古老的胡杨树依然顽强地挺立在沙漠的边缘,守望着现代文明在荒野之中的繁衍生息。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5分)
A.文章第②段使用了列数字的说明方法,这是为了证明胡杨树是古老的树种。
B.胡杨树的主要特点是树种古老、色彩美丽、叶子和根奇特、生命力顽强。
C.从第⑤段中的事例可知,生命力顽强的胡杨树在别的地方是很难成活的。
D.人们称胡杨为“英雄树”“沙漠的脊梁”,是因为它在防沙护林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E. 作者对胡杨树作了具体描写,字里行间流露出对胡杨树的无比热爱和赞美之情。
【小题2】第⑦段细致地描写了沙漠胡杨的形态,作者这样写的目的是什么?(3分)
【小题3】请结合上下文赏析第⑧段中画线句的表达艺术。(4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12分)
一天的等待
海明威
他走进我们房间关窗户的时候,我们还未起床。我见他一副病容,全身哆嗦,脸色苍白,步履缓慢,好像一动就会引起疼痛。
“你怎么啦,宝贝?”
“我头痛。”
“你最好回到床上去。”
“不,我很好。”
“你先上床。我穿好衣服后就来看你。”
可是当我来到楼下时,他已穿好衣服,坐在火炉旁,显出一副重病在身的九岁男孩的凄惨模样。我摸了摸他的额头,知道他发烧了。
“你上楼去睡吧,”我说,“你病了。”
“我没病,”他说。
医生来后,量了孩子的体温。
“多少度?”我问医生。
“一百零二度。”
下楼后,医生留下用不同颜色胶囊包装的三种药,并嘱咐如何服用。一种是退烧的,另一种是通便的,还有一种是去酸的。他解释说,流感细菌只能在酸性环境中存活。他似乎对流感很内行,并说,如果高烧不超过一百零四度,就用不着担心。这是轻度流感,要是不引起肺炎,就没有危险。
我回到房里,记下了孩子的体温,并对各种胶囊的服用时间作了记录。
“想让我读点书给你听吗?”
“好的,如果你想读的话。”孩子说。他脸色苍白,眼窝下方有黑晕。他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对周围发生的一切无动于衷。
我朗读霍华德派尔的《海盗的故事》,但我看得出他并没在听我朗读的内容。
“你感觉怎么样,宝贝?”我问他。
“到目前为止,还是老样子,”他说。
我坐在床脚边自个儿看书,等着到时间再给他服一粒胶囊。按理,他本该睡着了,然而,当我抬头看时,他却双眼盯着床脚,神情异常。
“你为什么不试着睡觉呢?到吃药时,我会叫醒你的。”
“我宁愿醒着。”
过了一会儿,他对我说:“你不必呆在这里陪我,爸爸,要是你嫌麻烦的话。”
“不嫌麻烦。”
“不,我是说,要是你过一会儿嫌麻烦的话,你就不必呆在这里。
我想,或许他有点儿神志不清了。十一点钟,照规定给他服药后,我便出去了一会儿。
那是个晴朗而又寒冷的日子,地上覆盖着一层已结成冰的冻雨,因此看上去仿佛所有那些光秃秃的树木,那些灌木丛,那些砍下来的树枝,以及所有的草坪和空地都用冰漆过似的。我带着我那条爱尔兰红毛小猎犬,沿着大路和一条冰冻的小溪散步,但在这玻璃般光滑的地面上站立和行走是很困难的。那条红毛狗一路上连跌带滑,我自己也摔倒了两次,摔得挺重,一次摔掉了猎枪,使猎枪在冰上滑出去老远。
高高的土堤上长着倒垂下来的灌木丛,我们从那下面撵起了一群鹌鹑;当它们快要从堤岸顶上消失时,我击落了两只。有几只鹌鹑停落在树上,但大部分飞进了一堆堆的柴垛中。你得在这些被冰裹着的柴垛上跳上好几下,才能把它们撵出来。当人在这些既滑又有弹性的树枝上摇摇晃晃尚未立稳之际,它们却飞了出来 ,使你很难射中。我击落了两只,逃掉了五只。动身返回时,我感到很高兴,因为我在离房子不远的地方发现了一群鹌鹑,而且还剩下许多,改日可再去搜寻猎取。
回到屋里,他们说孩子不让任何人进入他的房间。
“你们不能进来,”他说,“你们千万不要传染上我的病。”
我来到他身边,发现他仍像我离天时那样躺着。他脸色苍白,但两颊上部烧得发红,眼睛依旧一动不动地盯着床脚。
我量了他的体温。
“多少?”
“大约一百,”我说。实际上是一百零二度四分。
“原先是一百零二度,”他说。
“谁说的?”
“医生。”
“你的体温没问题,”我说,“用不着担心。”
“我不担心,”他说,“但是我不能不想。”
“不要想,”我说。“放心好了。”
“我很放心,”他说着,眼睛直盯着前方。显然,他有什么心事,但在尽力控制着自己。
“将这个用水服下。”
“你看这有用吗?”
“当然有用。”
我坐下来,打开了《海盗故事》,开始读给他听,但我看得出来他不在听,于是我停了下来。
“你看我大概什么时候会死?”他问道。
“什么?”
“我大概还有多少时间就要死了?”
“你不会死。你怎么啦?”
“啊,不,我会死的。我听到他说一百零二度。”
“人不会因为得了一百零二度的高烧而死去的。你是在说傻话。”
“我知道会的。在法国上学的时候,同学告诉我说,烧发到四十四度就不能活了。我已经一百零二度了。”
原来自上午九点起,整整一天他都在等死。
“你这可怜的宝贝,”我说,“哦,可怜的宝贝,这就像英里和公里。你不会死的。那种温度计不一样。在那种温度上,三十七度是正常的。在这种温度上,正常体温是九十八度。”
“你肯定?”
“绝对没错,”我说,“这跟英里和公里的区别一样。你知道,就像我们车速开到七十英里该折合成多少公里一样。”
“噢,”他说。
他那凝视着床脚的目光松弛了。他的紧张状态也终于缓解了。第二天,越发轻松了。为了一点无关紧要的小事,他会动辄哭起来。
【小题1】结合上下文,理解划线句子的含义。(2分)
⑴我宁愿醒着。
⑵要是你过一会儿嫌麻烦的话,你就不必呆在这里。
【小题2】小说写儿子生病发烧后,却意外地插入了两段父亲外出打猎的文字,请结合全文,分析作者这样写有何用意?(4分)
【小题3】简要概括这篇小说突出的语言特色。(2分)
【小题4】小说中的男孩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4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有追求的嬉皮士
1972年,高中毕业的乔布斯“必须”上大学读书。里德大学是乔布斯自己选择的学校,天知道乔布斯为什么喜欢里德大学,反正绝不是因为那里的教学环境。
里德大学以思想开放著称。乔布斯上学的年代,美国刚刚经历思想大解放的洗礼,五花八门的思潮正在大碰撞、大融合。在里德大学,嬉皮士们找到了一处名叫“苹果农场”的地方,把那儿建成了叛逆文化的乐园。年轻气盛、特立独行的乔布斯一到里德,就像青苗发现了沃土,找到了自己最喜欢的生活。
和那个年代的嬉皮士一样,乔布斯听着鲍勃•迪伦的民谣和披头士的摇滚,读着“垮掉的”诗人艾伦•金斯堡的嚎叫主义诗篇,吟诵嬉皮士教父蒂莫西•利里的名言,在校园里穿着满是破洞的衣服闲逛,交结趣味相投的狐朋狗友,和男孩子们一起酗酒……他只用了一个学期就发现,他来里德不是读书,而是体验,于是,他干脆利落地办了退学手续。
里德大学的开放不是白来的。即便像乔布斯这样的人,校方也不排斥。他们居然允许乔布斯在学校里赖着不走,如果哪天心血来潮,还可以到教室里旁听课程。乔布斯后来说:“我决定要退学,而且觉得这行得通。现在回想起来,那是我曾经做过的最好的决定之一。在我退学的那一刻,我终于可以不必去读那些根本提不起兴趣的必修课了,我开始去旁听更有意思的课程。”
很少有人真正注意到,乔布斯和那些只知道无原则叛逆和追求另类生活的嬉皮士相比,有一个明显的特点—他是个有追求的嬉皮士。“我喜欢那种生活,”乔布斯说,“我追随着我的直觉和好奇心,当时经历的许多东西后来都被证明是无价之宝。”
在里德大学,乔布斯找到了思想上的依托—―禅,乔布斯学禅的入门读物是《禅者的初心》。1959年,日本铃木俊隆禅师抵达美国,凭着六祖“人虽有南北,佛性无南北”一句话,立志教授全无佛学根基的美国人修习禅道,以弘扬佛法。《禅者的初心》就是铃木俊隆禅师为那些对佛学一窍不通的美国人写的英文入门读物。
教美国人学禅并不是容易的事。因为文化不同,很少有美国人能理解禅的奥妙。但毫无疑问,乔布斯属于极少数的例外。禅宗不看重经文,不讲究繁文缛节,不提倡烦琐思辨,“一切唯心、万法唯识”,讲究发自内心的顿悟。这种思维方式正合乔布斯的心性。从《禅者的初心》里,乔布斯读到了一个清净、澄澈、可以任由思维自由行走的理想世界。
不得不说,乔布斯后来在苹果体现出的各种天才,包括慧眼独具的战略思考、艺术唯美的产品设计,多少都有一些他此前参禅悟道的影子。正如《禅者的初心》所说:“做任何事,其实都是在展示我们内心的天性。这是我们存在的唯一目的。”也许,乔布斯终其一生,都是在实践铃木俊隆禅师的这句话。
因为有追求,乔布斯在里德大学期间,总是根据兴趣到教室里旁听对自己有用的课程,例如英文书法课。他后来说:“如果我在大学里没有旁听过英文书法课,Macintosh电脑就不会有那么多漂亮的、比例匀称的字体。”
1974年初,乔布斯终于离开了里德大学,回到了洛斯阿尔托斯的家。这倒不是因为他厌倦了嬉皮士和禅宗并行的生活,而是因为他脑子里冒出了更大的理想—―他想筹到一笔钱,然后去印度朝圣,研习更深奥的佛法。
乔布斯在雅达利公司找到了一份开发电视游戏的工作。虽然没接受过正规的电子学教育,但凭着聪明的头脑,他居然胜任了雅达利公司的工程师工作,像模像样地在雅达利负责游戏机出厂前的调试。等攒到足够的钱,乔布斯就和他的铁哥们儿一起去游历了。
印度之行给乔布斯留下了毕生难忘的印象。他第一次看到无数穷苦人在城市里、在田间辛勤劳作,满街都是和嬉皮士打扮类似的流浪汉。他发现,那些在田间劳作的人使用的还是几千年前的原始农具。乔布斯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一种好用的工具将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多么大的帮助,他脑海里正有一个梦想慢慢浮现出来:“我要改变世界。”
(摘编自王咏刚、周虹《乔布斯传:神一样的传奇》,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E.乔布斯天资聪颖,悟性极高,他能理解美国人不能理解的禅道,为了研习更深奥的佛法,在打工攒够钱之后他去了印度朝圣游历。
A.本文通过记述乔布斯的大学生活和离开大学后的打工朝圣游历生活,描写了乔布斯的叛逆性格和人生追求,为我们展示了一个有追求的叛逆青年形象。
B.乔布斯是个有追求的青年,他选择从里德大学退学,一是因为他厌倦了在里德大学的嬉皮士生活,二是因为退学后他可以去旁听自己感兴趣的课程和到印度朝圣。
C.乔布斯选择到思想开放的里德大学读书,在那里他找到一处名叫“苹果农场”的地方,把它建成叛逆文化的乐园,然后开始过自己最喜欢的生活。
D.禅宗“一切唯心、万法唯识”,讲究发自内心的顿悟,不提倡烦琐思辨,认为做事应该展示内心的天性,而这种思维方式恰合乔布斯的心性。
【小题2】青年时代的乔布斯与其他嬉皮士不太相同,请结合文本,简要说明他的不同之处。(6分)
【小题3】在里德大学,乔布斯学会了参禅悟道,这对于他的人生有什么影响?请结合文本简要
分析说明。(6分)
【小题4】你如何看待乔布斯青年时代的“嬉皮士”经历?请联系文本内容,谈谈你的看法。(8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①如果不是一个仁慈的命运在保护婴儿,不让他感觉到离开母体的恐惧的话,那么诞生的一刹那,婴儿就会感到极度的恐惧。但是婴儿在生后一段时间内同他出生以前并无多大的区别;他还是不能辨认物体,还不能意识到自己的存在以及他身体之外的世界的存在。他只有需要温暖和食物的要求,但却不会区别温暖、食物同给予温暖和食物的母亲。母亲对婴儿来说就是温暖,就是食物,是婴儿感到满足和安全的快乐阶段。这一个阶段用弗洛伊德的概念就是自恋阶段。周围的现实,人和物体,凡是能引起婴儿身体内部的满足或失望的才会对他产生意义。婴儿只能意识到他的内部要求,外部世界只有同他的需要有关的才是现实的。
②如果孩子不断生长、发育,他就开始有能力接受事物的本来面目。他开始知道其他物体有其自己的、与他无关的存在。他也开始学习同人打交道:他看到如果他吃东西,母亲就微笑;如果他哭泣,母亲就把他抱起来;如果他消化好,母亲就称赞他。所有这些经历凝聚并互相补充成为一种体验:那就是我被人爱。我被人爱是因为我是母亲的孩子。我被人爱是因为我孤立无援。我被人爱是因为我长得可爱并能赢得别人的喜爱。简而言之就是我被人爱是因为我有被人爱的资本——更确切的表达是:我被人爱是因为我是我。母爱的体验是一种消极的体验。我什么也不做就可以赢得母亲的爱,因为母亲是无条件的,我只需要是母亲的孩子。母爱是一种祝福,是和平,不需要去赢得它,也不用为此付出努力。但无条件的母爱有其缺陷的一面。这种爱不仅不需要用努力去换取,而且也根本无法赢得。如果有母爱,就有祝福;没有母爱,生活就会变得空虚——而我却没有能力去唤起这种母爱。
③大多数8岁到10岁的儿童,他们的主要问题仍然是要被人爱,无条件地被人爱。8岁以下的儿童还不会爱,他对被爱的反应是感谢和高兴。儿童发展到这一阶段就会出现一个新的因素——一种新的感情,那就是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唤起爱。在他的生活中爱的观念——第一次从“被人爱”变成“爱别人”,变成“创造爱”。但从爱的最初阶段到爱的成熟阶段还会持续许多年。进入少年时代的儿童最终会克服他的自我中心阶段,他人就不会再是实现个人愿望的工具,他人的要求同自己的要求同等重要——事实上也许更为重要。给比得更能使自己满足,更能使自己快乐,爱要比被爱更重要。通过爱他就从他的由自恋引起的孤独中解脱出来,他开始体验关心他人以及同他人的统一,另外他还能感觉到爱唤起爱的力量。他不再依赖于接受爱以及为了赢得爱必须使自己弱小、孤立无援、生病或者听话。天真的、孩童式的爱情遵循下列原则:“我爱,因为我被别人爱。”成熟的爱的原则是:“我被人爱,因为我爱人。”不成熟的、幼稚的爱是:“我爱你,因为我需要你”,而成熟的爱是:“我需要你,因为我爱你。”
④同爱的能力发展紧密有关的是爱的对象的发展。人生下来后的最初几个月和最初几年同母亲的关系最为密切。这种关系在人没出生以前就已经开始,那就是当怀孕的妇女和胎儿既是一体又是两体的时候。出生在某种意义上改变了这种状况,但决不是像看上去那样有很大的变化。在母体外生活的婴儿还几乎完成依赖于母亲。后来幼儿开始学走路、说话和认识世界,这时同母亲的关系就失去了一部分休戚相关的重要性,而同父亲的关系开始重要起来了。
【小题1】对“母爱的体验是一种消极的体验”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母爱是一种祝福,是和平,不需要去赢得它,也不用为此付出努力。
B.孩子被母亲爱是因为他们是母亲的孩子,有被母亲爱的资本。
C.长得可爱、瘦弱瘦小、孤立无援都可以成为孩子获得母爱的理由。
D.母爱的无条件使孩子变得消极、被动,缺少生活的自主性,相反懒妈育勤儿。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婴儿在出生后的一段时间里,还不能很好地辨认物体,是因为婴儿只能意识到他的内部要求。
B.孩子在生长、发育后,才开始有能力区别外部事物的不同,但爱的对象的发展在人没出生以前就已经开始了,最早的对象应是自己的母亲,后来才是父亲。
C.进入少年时代的儿童逐渐由自恋的孤独中解脱出来,开始体验关心他人以及合理调控同他人的关系,性格变得开朗了。
D.母爱不受孩子的控制和孩子努力的支配,只要孩子是不成熟的、幼稚的,母亲都会给予他们伟大无私的爱。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婴儿虽然受到母爱呵护,但不具备爱的能力,不能体会到母爱,他只是关注自己的食物,这就是费洛伊德所说的“自恋”。
B.8岁到10岁的儿童主要问题仍然是“被人爱”,但是爱的观念开始发生变化,由“被人爱”开始想到“爱别人”“创造爱”,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唤起别人对自己的爱。
C.克服自我中心,体会到爱要比被爱更重要,感觉到爱唤起爱的力量,这是爱从幼稚走向成熟的基本条件与标志。
D.婴儿没有爱的意识,幼儿有被爱的意识,儿童开始有爱的意识,儿童的爱的能力的发展证明了爱不是一种与人的成熟程度无关的感情。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我带你走一条新路
蒋韵
北京的家,在郊区一片大旷野上,离城自然是远的,它在理论上属于顺义区,可顺义城内的“肯德基宅急送”从不接这小区的外卖单,说它早超过了人家送货上门的区域范围。它准确的地理位置,至今我也说不明白,只知道,它就在潮白河边上,潮白河堤的防风林带,现在差不多是我们小区茂密的围墙。我们的小区,以“城”命名,它也几乎就是一座小城,很有一些规模。旷野中的孤城,怎么也抹不去的,是那种伶仃突兀的感觉,还有它的荒凉。
刚搬来时,最大的困难,是不认识路。进城(北京城区)、去顺义、或是机场,四处碰壁。这里不通地铁,只有一路始发的公共汽车到东直门,千山万水走的还是塞车最要命的机场辅路。小区自己倒是有班车,但一天毕竟只有那么两三班,到底不方便。所以,出行只能是自己开车。丈夫是新司机,又是一个从不辨东西南北的路盲,而我,认路的本领还不如他,基本是个痴呆。一到关键时刻总是犯南辕北辙的错误。就连导航仪,到了我们那片河滩上也噤声失语。我们的车,常常像没头苍蝇一样在旷野各条岔道上左冲右突,不知道它要上哪里去,而车上的我们俩,心里一片茫然。
很久以前,有一晚,在冬天的纽约,孟京辉和廖一梅夫妻俩约我们在时代广场见面。我俩匆匆打车来到目的地,站在那面巨大而绚丽的电视屏幕下方,站在流先溢彩熙熙攘攘却无比陌生的街心,寻找着唯一熟识的那两个身影。而他俩,则在一处背风的建筑之下,完全不抱希望地、等待戈多一样地等着我们。京辉对一梅说,“他们绝对找不着我们,这么大的广场,又没说具体的地方,怎么可能找得到?”话音刚落,一梅就惊喜地看见了人流中的我俩……我们四个人生地不热的异国人,就这样,在璀璨的时代广场,会合了。我们笑着喊着抱在了一起,就像一小块温暖的亲人的岛屿,抵挡着汹涌的黑夜和陌生。那一晚,我们甚至觉得自己创造了一个小小的奇迹。
当我们的车迷路时,特别是夜晚,不知为什么,我常常会想起这一幕,想起这个纽约之夜。
渐渐地,路走熟了,东西南北,有了方向感。于是,丈夫开始有意识地探路,寻幽探胜一般地寻找那些更近、更合理、更平坦或是更安静的道路。我离开北京好一段日子,回来时,他去机场接我,对我说,“我带你走一条新路,你一定喜欢。”
那是一条村路,两边都是田野,非常安静。路面是柏油铺的,有一种河流般的静谧,走在北方的大地之上,那些通向远方的公路,常常这样给人河流般的错觉。那一年,我和丈夫两人徒步“走西口”,从此,河流般的公路,就成了镌刻在我心里的画卷。眼前这条路,虽没有雁门关外公路的那一种壮闻荒凉,却仍然给我悠远的河流的感觉。路两边,是高大茂密的白扬树,杂有一些槐、柳,都是北方亲近、朴素、美丽的树,却奇怪地让我想起“正大仙容”这几个字。风中,阳光下的树叶灿烂地喧响着,浓荫遍地,更显出了道路的平坦静寂。
我喜欢这路。
第二天,去城里接女儿,和她一起约会了一位朋友,吃了晚餐,聊天,回家时夜已很深。路上,下起了雨,车里放看音乐,是女儿爱听的维塔斯的歌。俄语的维塔斯,一句也听不懂。丈夫开车,走高速,走大路,终于,从大路上拐向了这条小路。夜更深,雨下大了,雨打在树叶上,唰唰唰唰,更壮大了声势。这路,原来没有一盏路灯。我们的车,穿行在没有路灯的黑不见底的雨路上,白色的丰灯,射出去,小心翼翼地照出一团雨雾、路面和浓密的树影。我们三个人,此时,都屏住了呼吸,只有维塔斯,他的非人类的海豚音,在车里、在这雨路中,高亢地、辽远而尖利地回荡着,像是神的声音,来自天外,来自不知道的神秘地方……我们就在这神的声音的引领下,在这夜雨的黑暗中,不知所往,似乎,一步一步,接近着一个秘密,一个神秘的肃穆的大秘密。车碾着雨水,变成了方舟,小小的亲人的方舟,对抗着无边的黑和未知。
那一晚,当远远看见我们“孤城”的灯光时,我第一次真切地感到,那是家,到家了。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两项都选对给4分,只选一项且正确给2分)( )( )(4分)
A.家处北京效区,偏僻、孤单,由此而带来的抹不去的伶仃突兀的感觉,这些描写,是为了表达了作者对自己居住环境的不满。
B.开车不识路,车常常像没头的苍蝇一样在旷野各条岔道上左冲右突,心中一片茫然。这是远走他乡、忙碌奔波者的十分真实而独特的感觉。
C.“等待戈多一样地等着我们”说明了京辉和一梅不抱希望而又不忍离开地等着作者夫妇时的心情,为后文的“奇迹”作一个小小的铺垫。
D.路走熟了之后,作者夫妇就在家附近作了一次徒步旅行,对家周围那些河流般的公路,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B.文末作者说“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那是家,到家了”。更多地是说感受到了在“对抗无边的黑与未知”的过程中体会到了亲人之间的亲情,写出了家的真正涵义。
【小题2】文章中的“新路”具有什么样的特征?请根据原文内容加以概括。(4分)
【小题3】本文在行文中加入了关于纽约时代广场的一段插叙和关于维塔斯音乐的细节描写。任选一处,说说它们在文中的作用。(4分)
【小题4】“带你走一条新路”在文中寓义深刻,你认为它有哪几层意义?我们从中可获得哪些启示?请结合原文并联系现实加以探究。(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