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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18分)
我的兄弟王小波
王小平
小波的出生正赶上我父亲遭受贬黜的时候。一场风波,这就是他的名字的由来。我母亲终日以泪洗面。当时他尚在母亲腹中,无法不直接承受这种悲哀的影响。他生下来就严重缺钙,他后来把钙片当炒豆吃,这与他最终长成一个一米八四的大个不无关系,而且看起来有点傻头傻脑。我母亲常溺爱地叫他傻波子。小时候,我发现他的思想常定格在一个东西上,陷入冥想,中断了对外界的反应,很不像他那个年龄应有的样子,站在其他活泼的祖国花朵之间,似乎是一个异类,因此受到了一些误解。
后来他上了,但似乎从来没成过一个好生,总是怀着不服管教的叛逆之心。有一次老师把他叫起来回答问题,他站起来,但两眼平视,一声不吭,弄得老师无奈他何。他就这样,不关心课业,所以成绩单根本看不得,因此挨了不少揍。他那时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玩,玩得忘情而投入。剩下的就是看书;不管什么纸片捡起来就看,连农作物栽培手册都看得津津有味。
虽然落了个傻名,功课也不好,但兄弟姐妹都知道他绝不傻。他看书奇快,和我比快时回回占先。据他说,他一小时能看一百多页,而我充其量能看六七十页光景。
小波自小和我投契,一块儿捣乱,一块儿挨揍。说来我们俩都不是什么好鸟儿,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平日里偷鸡摸狗,无恶不作,给我爸妈气得不善。那时,革命的重头戏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但对我们来说,那是另一个星球上发生的事情。我们生活在革命的层次之外。倒是花树泥土的气味,自然中的光影转换,景物中隐藏的异种气氛,像谜一样令我们着魔。
诙谐是小波的另一天性。他喜欢笑谑,经常能敏捷地抓住可笑的东西。饭桌上是他驰骋谈锋的地方,时常妙语如珠,以马克·吐温式的幽默,惹得众人喷饭。他对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芬历险记》,当时叫《顽童历险记》大为倾倒。他把这本书翻了又翻,直到它成为一堆碎片。在我看来,他就是那个顽童。
当时的北京郊区,有不少白杨夹道的大路。春日的早晨,我和小波在笔直的大道上驾车东行。驾的当然是自行车。当时我们在有节奏的锵锵声中骑车东进,眼前大道如弦,两边的旷野向远方伸延,真是大块烟景,不禁心旌荡漾。我想起古人的诗句,就大声念起来:“大道直如发,春日佳气多;五陵贵公子,双双鸣玉珂。”小波在旁边纵情大笑。比起诗中的境界,我们眼前的景致差不了什么,只是身穿补丁衣服,骑着破车,与五陵贵公子有一定差距,但这点可以用想象来补足。我们想象自己鲜衣怒马,玉面绮貌,在长安大道上行进。随着马背的颠簸,玉珂轻叩,发出有节奏的清音,若合符节。而脚蹬子有规律的撞击,把我们的想象与现实弥合得天衣无缝。
脚下的路好像永远走不到头,我们也愿意永远这样走下去,好像可以一直走到天国。那是一个令人沉溺的境界。我们在不息的穿越空间中陷入梦境,一切都没入薄暮之中,空气也变得黏稠而滞重……当从梦境中醒来的时候,我们发现了一个不传之秘,那就是天国和人间、王子与贫儿、古代和现代的间距其实其薄如纸,只要我们愿意,就可以在两重世界间自由穿行。这种意思,好像成为小波的一个思维习惯。在他的历史小说里,他把现实和历史自由交接,用二者之间的反差和气氛变换制造出一种特殊韵味,传达出他内心的感觉。
那时的小波,因为年纪尚幼,没有写过什么东西,但却在积累着美的印象,孵育着自己的趣味,或者说,一颗趣味的内丹。
在我看来,每一个真正的艺术家,都有一颗自己的内丹。他们行住坐卧,都如蚌含珠,默默孵育着这颗内丹,像练气士一样呼吸沉降,萃取天地间的精气,使这颗内丹在感觉的滋养中成长。当内丹大成时,它会以一种奇异的方式与外界发生感应,此时艺术家趣味大成,进入一种高超的境界,谈笑咳唾,皆成珠玉。这种内丹实际上就是一种对纯美境界的把握,一种至高的品位。人们喜欢小波的作品,实际上是喜欢他的品位。
(摘自《我的兄弟王小波》,有删改)
【小题1】在作者眼中,王小波是一个怎样的人?(4分)
【小题2】这篇传记在材料的选取使用上有什么突出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4分)
【小题3】本文的语言有什么特点?请结合文本举例分析。(4分)
【小题4】文章结尾处说,“每一个真正的艺术家,都有一颗自己的内丹”,结合全文谈谈你对这一看法的理解。(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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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草木
韩少功
佛教慈悲一切有眼睛的生命,故没有“人”而只有“有情”的概念,把人与动物并置这一概念之内,一视同仁。这一来,只有植物降了等级,冷落在慈悲光圈之外,于是牛羊大嚼青草从来不被看作屠杀,工匠砍削竹木从来不被看作酷刑。
佛祖如果多一点现代科学知识,其实可知草木虽无心肝,却也有神经活动和精神反应,甚至还有心理记忆和面部表情——至少比网络上的电子虚拟宠物要“有情”得多。比如我家的葡萄就是小姐身子丫环命,脾气大得很,心眼小得很。有一天,一树葡萄叶突然只剩下光光的主杆,叶子全部脱落在地任人碾踏,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想了好一会,才记起来前一天给它修剪过三四片叶子,意在清除一些带虫眼的破叶,以便它更为靓丽清新。肯定是我这一剪子惹恼了它,让它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来个英勇地以死抗争。你小子剪什么剪?老娘躲不起,但死得起,不活了!
不仅是这一株,其它葡萄也不好惹,决不容我随意造次。又一次,我见另一株葡萄被风雨吹得歪歪斜斜,好心让它转了个身子,以便攀上新搭的棚架。我的手脚已经轻得不能再轻,态度已经和善得不能再和善,但还是再次逼出了惊天动地的自杀案,又是一次绿叶呼啦啦尽落,剩下光杆一根。直到两个多月后,自杀者出足了气,逞足了威风,枯杆上才绽出一芽新绿,算是气色缓和心回意转。
相比之下,姿质平平的梓树就淳厚得多。工匠们建房施工时,把一棵碍事的小梓树剁了,又在树根旁挖灶熬浆料,算是刀刑火刑无不用其极,足足让小树死了十几遍。不料工匠离开半年之后,这树蔸无怨无悔,从焦土里抽枝发叶,顽强地活了过来,为主人很快撑起了一片绿荫。在中国的文字里,木匠原名“梓匠”,故乡又名“桑梓”,可见这种树在历史上颇有年头。这与它的不屈不挠和任劳任怨一定不无关系。我只是觉得这种树稍稍有点蠢,比如初秋之际,寒暖不定,它们似乎是被气候信号搞糊涂了,不知眼下是什么季节,就又落叶又发芽的,如同连哭带笑,又加棉袄又摇扇,蠢得有点丢人现眼。
秋天来了!我忍不住冲着它们喝斥。
它们似乎听不懂,新芽还是冲着落叶往外窜。
草木的心性其实各各不一:牵牛花对光亮最敏感,每天早上速开速谢,只在朝霞泼地的那一刻爆出蓝花一串,相当于植物的鸡鸣,或者是色彩的早操。桂花最守团队纪律,金色或银白的花粒,说有就全树都有,说无就全树都无,变化只在瞬间,似有共同行动的准确时机和及时联系的局域网络,谁都不得自由主义地擅自进退。比较而言,只有月季花最为娇生惯养。它们享受了最肥沃的土壤,最敞亮的受阳区位,最频繁的喷药杀虫,但还是爱长不长,倦容满面,暮气沉沉。硬要长的话,突然窜出一根长枝,挂上一两朵孤零零的花,就把你给打发掉。
当一棵树开花的时候,谁说它就不是在微笑呢?当一片红叶飘落在地的时候,谁说它不是一口哀怨的咯血?当瓜叶枯黄甚至枯黑的时候,谁说这不是它们在咳嗽或者呻吟?有一些黄色的或紫色的小野花突然在院墙里满地开放,如同一些吵吵闹闹的来客。它们在随后的一两年里突然不见踪影,不知去了哪里,满园静寂无声。我只能把这事看作是客人的愤然而去和含怒绝交——但我在何事上得罪了它们?
再说我们同时栽下的一些桔树吧。手心手背都是肉,我对它们同样地挖坑同样地修剪同样地追肥,但靠路边的三棵长得很快,眼看就要开花挂果,其它几株却无精打采,单薄瘦弱,长来长去还是侏儒,甚至叶子一片片在蜷缩。有一位农妇曾对我说:你要对它们多讲讲话么。你尤其不能分亲疏厚薄,要一碗水端平么——你对它们没好脸色,它们就活得更没有劲头了。
我对这个建议半信半疑:几棵树苗也能看得懂脸色?
【小题1】作者说他家的葡萄是“小姐身子丫环命,脾气大得很,心眼小得很”,从文中描写葡萄的内容看,作者这样说表达他什么样的感情?(4分)
【小题2】作者说草木的心性各各不一,请根据原文有关内容说说梓树有什么样的心性。(6分)
【小题3】简析这篇文章写“草木”时采用的艺术手法。(6分)
【小题4】这篇文章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6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教授胡适
胡适的教授生涯始于北京大学。1917年初,《新青年》主编陈独秀向北京大学新任校长蔡元培力荐胡适,同时动员在哥伦比亚大学师从杜威学习哲学的胡适回国任教。当时正在紧张写作博士论文的胡适,还没等博士学位到手便回国了,于当手9月10日到北大就任教授,这时他刚刚二十六周岁。
初到北大任教的胡适,学哲学系讲授“中国古代哲学”。“中国哲学史”是北大的老课了,在胡适之前由陈汉章讲授。陈从伏羲讲起,讲了一年才讲到《尚书》的《洪范》篇。胡适授课却不管以前的课业,他发给学生的《中国古代哲学讲义》,一反前例。当时读大一哲学系的顾颉刚回忆说,胡适一开头就用《诗经》作时代的说明,丢开唐、虞、夏、商直接从周宣王以后讲起。“这一改把我们一班人充满着三皇、五帝的脑筋骤然作一个重大的打击,骇得一堂中舌挢而不能下。”在他们学生眼里,这简直就是一场“思想造反”,有几个不安分的学生拉着读大二文学系的傅斯年,策划“扳倒”老师——将这个比他们大不了几岁的年轻的留洋教授赶走。当时傅斯年在北大已赫赫有名,此前他就曾将教授《文心扉龙》的教授、章太炎的门生朱蓬仙成功逐出门外。他将朱的讲义一夜读完,勾出了三十多条错误,将了他一军。校长蔡元培看了,只得将朱辞退,但傅斯年“鉴定”完胡适的课后,得出的结论是:这个人书虽然读的不多,但他走的这条路是对的。你们不能闹。”就这样,这件事才得以平息。第二学期,北大恰好也有一门“中国哲学史”的课,由一位老教授任课,当时冯友兰正在哲学系读三年级,据冯友兰回忆,某次课上,这位老教授手里挥舞着胡适的讲义,冷嘲热讽地对学生说:“我说胡适不通,果然就是不通,只看他的讲义的名称,就知道他不通。哲学史本来就是哲学的大纲,说中国哲学史大纲,岂不成了大纲的大纲了吗?”好在胡适在学生那里基本站稳了脚跟,加之有校长蔡元培的鼎力相助,他在北大的教授位子也就此坐稳了。
除了在北大任教,胡适还先后担任多所大学的兼职教授,并长期兼任教育部讲习所兼职讲习,至于胡适在国内外大学的演讲、讲学,那就难以计数了。
胡适课讲得好,这在所有听过他课的学生那里,基本上是公认的。1917年考入预科的田炯锦回忆说:“诸师长中,我最喜欢听胡先生的课,他不但有许多新颖的见解,而且檀长表达。”曾就读于北大的朱海涛回忆说:“适之先生在校中开的课——中国文学史是一门极叫座的课。他讲《诗经》,讲诸子,讲《楚辞》,讲汉晋古诗,都用现代的话来说明,逸趣横生,常常弄到哄堂大笑。”
胡适讲的课,内容大多比较新颖,他特别注重运用他那套所谓“科学的方法”,尤其是杜威的实验主义方法,来分析和解释中国的典籍,有断制,新见迭出。在教学方法上,胡适推崇研究性教学,在教学中“往往把我不能解决的问题做题目,叫同学来研究”。胡适说自己并不喜欢上大课,而更喜欢上小型的研讨课,因为“班次太大,不能大家互相讨论研究”。
胡适的日记、笔记中也多有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记载和分析。1931年8月28日阅完“中古思想史”试卷后,对75位学生按分数排队,排出“皆有希望成才”“尚有几分希望”“中人之资”“绝无希望”的,甚至还依次“卜其人的终身”。
常有同事向胡适讨教讲课的奥秘,他的回答是:“一小时的课,必须有四小时至八小时的准备。”杨亮功说:“胡先生做学问不苟且,教书也是不苟且的。”这也就是胡适自己所说的以“做小学生”的态度去对待教学。对胡适这样一位“大牌”教授来说,他在教学工作中能够这样“不苟且”,难得可贵。
(摘编自周川《教育家胡适:行动与思想》)
相关连接:
①在北大讲授中国哲学史的同时,胡适以自己博士论文为基础,改写成《中国哲学史大纲》讲义,由商务印书馆正式出版.该书由时任北大校长蔡元培亲自作序,是中国学者第一次用近代学术观点和方法整理研究中国哲学史的专著,出版后即风行海内,3不年到就再版7次,影响空前.(高丹《北大开会研讨胡适:他20岁一出场便是主角》)
②在1916年他给友人的信中写道:“适以为今日造国之道,首在树人;树人之道,端在教育.胡适近来别无奢望,但求归国后能以一张苦口,一支秃笔,从事于社会教育,以为百年树人之计,如是而已.”(肖东发、李云、沈弘《风骨:从京师大学堂到老北大》)
【小题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胡适研究学问,特别强调要有独立的思想,因此他讲课时没有沿袭陈汉章讲授哲学的方法, 这让他的学生很不适应。
B.胡适作为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教授,在北大任教遇到挑战是不言而喻的,学校哲学系老教授对他的藐视就是其中之一。
C.胡适说自己以“做小学生”的态度对待教学,就是从头学起,即杨亮功所说的“胡先生做学问不苟且,教书也是不苟且的”。
D.胡适非常重视教育对改变国民的作用,他一生身体力行,不仅在北犬任职,而且还兼职多所大学,并大量演讲、讲学。
【小题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槪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年轻时的胡适曾立下从事教育事业以救国的志向,这是他后来听从陈独秀的劝告,匆匆回国到北大就任教授的原因之一。
B.胡适授课“骇得一堂中舌挢而不能下”,这与其说是胡适不肯贸然信从古人带给大家的震惊, 不如说是大家对他的敬佩。
C.在北大赫赫有名的傅斯年曾成功“扳倒”章太炎的门生朱蓬仙,但是在听完胡适的课后,对胡适治学的方法表示肯定。
D.《中国哲学史大纲》的正式出版和蔡元培亲自为书写序,使胡适在哲学研究上确立了自信心, 这是他在北大站稳脚跟的标志。
E. 胡适喜欢上小型的研讨课,是因为课堂中学生少,便于老师和学生共同讨论、展开研究,足见胡适非常重视研究性教学。
【小题3】胡适的课被学生公认“讲得好'请结合材料,对胡适课“讲得好”的原因进行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离诺贝尔奖最近的中国女人
20世纪60年代初,全球疟疾疫情难以控制。此时,正值美越交战,两军深受其害。美国政府曾公开,1967-1970年,在越美军因疟疾减员数十万人,疟疾同样困扰越军。拥有抗疟特效药,成为决定美越两军胜负的重要因素。焦虑中的越南开始求助于中国。
1969年1月,时年39岁的中国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的屠呦呦加入中医药协作组,她与军事医学科学院的研究人员一同查阅历代医药记载,挑选其中出现频率较高的抗疟疾药方,并实验这些药方的效果。
在这个过程中,“青蒿”引起了屠呦呦的注意。
青蒿,民间又称作臭蒿和苦蒿,属菊科一年生草本植物,在中国南北方都很常见。
早在公元前2世纪,中国先秦医方书《五十二病方》已经对植物青蒿有所记载;公元340年,东晋的葛洪在其撰写的中医方剂《肘后备急方》一书中,首次描述了青蒿的抗疟功能;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则说它能“治疟疾寒热”。
1971年下半年,屠呦呦正是从《肘后备急方 治寒热诸疟方》中“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的记载中受到启发。然而,古人为何将青蒿“绞取汁”,而不用传统的水煎熬煮中药之法?
屠呦呦意识到,高温提取可能破坏了青蒿中的活性成分。于是,她重新设计了实验过程,改用沸点较低的乙醚为溶剂。
这个细节,成了解决问题的关键。1971年10月4日,在经历了190次的失败后,屠呦呦终于获得了对动物体内疟原虫抑制率100%的青蒿中性提取物。
用乙醚提取这一步,至今被认为是当时发现青蒿粗提物有效性的关键所在。
曾在1983年至1993年任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所长的姜廷良,最感佩的是屠呦呦和她的团队的执着、奉献精神。姜廷良清楚地记得,在做青蒿素动物实验时,曾发现有过性转氨酶升高等现象。屠呦呦和她的两位同事不顾个人健康,决定亲自试服。亲身证实了药物安全,然后才投入临床给病人服用。当时的科研条件简陋环境差,盛放乙醚浸泡青蒿的大缸,时时发出刺鼻的气味……后来,屠呦呦得了中毒性肝炎;她团队中的钟裕容,肺部发现肿块,切除了部分气管和肺叶;另一位研究人员崔淑莲,很早就过世了……
“屠呦呦的贡献值得获取诺贝尔奖!青蒿素经受了时间的考验,并挽救了大量患者的生命,从而证明了从传统药物获得确定化学成分药物的价值。”生物学家、北大生科院院长饶毅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据世卫组织最新的2009年统计数据,世界上约有2.5亿人感染疟疾,将近100万人因感染疟原虫而死亡。如果没有屠呦呦发现的青蒿素,那么2.5亿疟疾感染者中将有更多的人无法幸存下来。
然而也曾有人说,屠呦呦夸大了自己和自己研究团队在青蒿素研究中的作用。对此,屠呦呦不予回应。面对一片赞誉或非议,屠呦呦表现平静,一脸淡定。
“那时候没有考虑到什么奖。”屠呦呦说,“国家需要做什么,就努力去做好。”她说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植物化学研究人员,作为一个在中国医药学宝库中有所发现,并为国际科学界所认可的中国科学家,她为获奖感到自豪。
回顾当时的探索,屠呦呦说,那时候大家工作都很努力。“我们的工资待遇都挺低的,大家也不考虑这些,自觉来加班,要争取快速推进工作。那时候没有名利之心,大家经常汇报各自的进展,齐心合力争取更快出成果。”她感叹,建设创新型国家一定要多提倡原创发明。你有原创的东西,在国际上就会被另眼相看,能说服人。
是屠呦呦推开了青蒿素的一道“门缝”,其他人合力打开了这扇“门”。屠呦呦表示,这个荣誉不仅仅属于她个人,也属于中国科学家群体。“发现青蒿素是传统中医对人类的礼物。毫无疑问,不断探索和发展传统医药,将会给世界带来更多的药物。我主张中医和其他传统医学展开一项全球合作研究,最大限度地造福人类健康。”     
(摘编自新浪网女性频道《大人物:屠呦呦》)
相关链接
①屠呦呦,1955年毕业于北京医学院(今北京大学药学院)。多年从事中药和中西药结合研究,突出贡献是创制新型抗疟药——青蒿素和双氢青蒿素。
9月24日,81岁的中国科学家屠呦呦因发现青蒿素荣获素有诺贝尔奖“风向标”之称的2011年度拉斯克奖。这是迄今为止,中国生物医学界获得的世界级最高大奖。(新浪新闻)
②“呦呦鹿鸣,食野之苹”,《诗经·小雅》的名句寄托了屠呦呦父母对她的美好期待。(成都日报《四十年后大方光彩》)
③这位造福几亿人、被称为“20世纪下半叶最伟大的医学创举”的发明者之一,却是个实实在在的“三无”教授。没有博士学位,没有海外留学经历,没有中国两院院士光环。(新浪专题《同学们眼中的“三无教授”》)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屠呦呦自幼对中医配方救人治病就充满了好奇,所以她学医,就是立志要研究这些神奇的草药。
B.屠呦呦重新设计实验过程,正是出于一种科学的反思精神,也是她对传统中医的探索与改良。
C.屠呦呦的名字出自《诗经》,寄寓了其父母望其成才的美好愿景,也在冥冥之中将她的人生与神奇的小草联系了起来。
D.生物学家、北大生科院院长饶毅认为屠呦呦的贡献值得获取诺贝尔奖,青蒿素经受了时间的考验,并挽救了大量患者的生命,从而证明了中医传统药物优于化学药物的价值。
E.屠呦呦成功提取青蒿素,避免了世界上更多的人因疟疾感染而死亡,因而其贡献价值巨大。
【小题2】请结合材料,简要说明屠呦呦对传统中医的态度。
【小题3】从屠呦呦及其研究团队的身上,我们看到了科学家应具备的优秀特质。请结合材料,概括这些优秀特质。
【小题4】最近,有一篇文章的观点很流行——“屠呦呦PK黄晓明:一生努力敌不过一场秀”,这其实反映的是当下两种价值观的碰撞。请你结合材料,谈谈你认为屠呦呦的价值体现在哪些方面。

同类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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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魂枪(节选) 老舍
王三胜在土地庙拉开了场子,向四围扫了一眼:“乡亲们,王三胜不是卖艺的;西北路上走过镖,会过绿林中的朋友。闲着没事,拉个场子陪诸位玩玩。有爱练的尽管下来,我陪着。神枪沙子龙是我的师傅;玩艺地道!”他看着,准知道没有人敢下来,他的话硬,可是那条钢鞭更硬,十八斤重。
王三胜,大个子,一脸横肉,努着对大黑眼珠,看着四围。大家不出声。他脱了小褂,紧了紧深月白色的“腰里硬”,把肚子杀进去。给手心一口唾沫,抄起大刀来:
“诸位,王三胜先练趟瞧瞧。不白练,练完了,带着的扔几个;没钱,给喊个好,助助威。好,上眼!”
大刀靠了身,眼珠努出多高,胸脯子鼓出,像两块老桦木根子。一跺脚,刀横起,大红缨子在肩前摆动。削砍劈拨,蹲越闪转,手起风生,忽忽直响。忽然刀在右手心上旋转,身弯下去,四围鸦雀无声,只有缨铃轻叫。刀顺过来,猛的一个“跺泥”,身子直挺,比众人高着一头,黑塔似的。收了势:“诸位!”一手持刀,一手叉腰,看着四围。稀稀的扔下几个铜钱,他点点头。“诸位!”他等着,等着,地上依旧是那几个亮而削薄的铜钱,外层的人偷偷散去。他咽了口气:“没人懂!”他低声的说,可是大家全听见了。
“有功夫!”西北角上一个黄胡子老头儿答了话。
“啊?”王三胜好似没听明白。
“我说:你——有——功——夫!”老头儿的语气很不得人心。
放下大刀,王三胜随着大家的头往西北看。谁也没看重这个老人:小干巴个儿,披着件粗蓝布大衫,脸上窝窝瘪瘪,眼陷进去很深,嘴上几根细黄胡,肩上扛着条小黄草辫子,有筷子那么细,而绝对不像筷子那么直顺。王三胜可是看出这老家伙有功夫,脑门亮,眼睛亮——眼眶虽深,眼珠可黑得像两口小井,深深地闪着黑光。王三胜不怕:他看得出别人有功夫没有,可更相信自己的本事,他是沙子龙手下的大将。
“下来玩玩,大叔!”王三胜说得很得体。
点点头,老头儿往里走。这一走,四外全笑了。他的胳臂不大动;左脚往前迈,右脚随着拉上来,一步步地往前拉扯,身子整着,像是患过瘫痪病。蹭到场中,把大衫扔在地上,一点没理会四围怎样笑他。
“神枪沙子龙的徒弟,你说?好,让你使枪吧;我呢?”老头子非常地干脆,很像就想动手。
人们全回来了,邻场耍狗熊的无论怎么敲锣也不中用了。
“三截棍进枪吧?”王三胜要看老头子一手,三截棍不是随便就拿得起来的家伙。
老头儿又点点头,拾起家伙来。
王三胜努着眼,抖着枪,脸上十分难看。
老头儿的黑眼珠更深更小了,像两个香火头,随着面前的枪尖儿转,王三胜忽然觉得不舒服,那俩黑眼珠似乎要把枪尖吸进去!为躲那对眼睛,王三胜耍了个枪花。老头儿的黄胡子一动:“请!”王三胜一扣枪,向前躬步,枪尖奔了老头儿的喉头去,枪缨打了一个红旋。老人的身子忽然活展了,将身微偏,让过枪尖,前把一挂,后把撩王三胜的手。拍,拍,两响,王三胜的枪撒了手。场外叫了好。王三胜连脸带胸口全紫了,抄起枪来;一个花子,连枪带人滚了过来,枪尖奔了老人的中部。老头儿的眼亮得发着黑光;腿轻轻一屈,下把掩裆,上把打着刚要抽回的枪杆;拍,枪又落在地上。
场外又是一片彩声。王三胜流了汗,不再去拾枪,努着眼,木在那里。老头儿扔下家伙,拾起大衫,还是拉拉着腿,可是走得很快了。大衫搭在臂上,他过来拍了王三胜一下:“还得练哪,伙计!”
“别走!”王三胜擦着汗,“你不离,姓王的服了!可有一样,你敢会会沙老师?”
“就是为会他才来的!”老头儿的干巴脸上皱起点来,似乎是笑呢。“走;收了吧;晚饭我请!”
【小题1】分条依次概括选文中王三胜的情绪表现。(3分)
【小题2】从老头儿和王三胜比武的情节可以看出两人性格有哪些不同?(4分)
【小题3】文中多次描写老头儿的眼睛,简要分析其作用。(4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小题。(共20分)
我是瞎子
(美)坎特
帕森斯先生刚刚跨出旅馆大门,就有一个乞丐沿着大马路走过来。这是一个瞎眼乞丐,拄着一根瞎子常用的斑斑驳驳的旧拐棍,小心翼翼地敲打着路面,慢慢向前移动脚步。乞丐的脖子很粗,长着绒毛,衣领和口袋上满是油腻,一只大手握着拐棍的弯把,肩上搭着一条褡裢。看样子,他还卖点什么东西。
空气里满含着春意,金色的阳光洒在柏油路面上,暖暖的。帕森斯先生一动不动地站在旅馆门前,听着瞎眼乞丐“嗒嗒嗒”走过来的声音,心里突然升腾起一股对所有盲人的怜悯之情。帕森斯先生想,自己活着真是幸运。几年前,他只不过是一名普通的技工,现在,他获得了成功,备受尊敬,被人羡慕,这都是他在无人援助的情况下,独自冲破层层障碍,艰苦奋斗的结果。
瞎眼乞丐刚从他面前“嗒嗒嗒”走过去,他就迈动步子。衣衫褴褛的乞丐立即转过身来。
“等一等,先生,耽搁你一点时间。”
帕森斯先生说:“已经迟了,我有约会。你想让我给你点东西吗?”
“我不是乞丐,先生,我的确不是,我这儿有些小玩意儿。”
他摸索着,把一个小物件塞进帕森斯先生的手掌——“挺精巧的打火机,只要一元。”
帕森斯先生站在那儿,略略感到有些烦恼和尴尬。他是一个俊雅的男人,身着整洁的灰色衣服,头戴灰色宽边礼帽,手握一根棕榈木手杖。当然,兜售打火机的人永远不会看到这些……“我不抽烟。”他说。
“等一等。我断定你认识许多抽烟的人,买一个作送人的小礼物吧!”乞丐谄媚地说,“先生,你不会拒绝帮助一个可怜人吧?”瞎眼乞丐紧紧抓住帕森斯先生的袖子。
帕森斯先生叹了口气,伸手在内衣口袋里摸出两张五角票来,放进乞丐手中:“当然,我会帮你的。你说得对,我可以把这东西送人。或许电梯司机会——” 他犹豫了一下,不想显得粗鄙好奇,即使是同一个瞎眼小贩在一起。“你是不是完全失明了?”
乞丐把钱装进口袋,“十四年了,先生。”接着,又加了一句,带着一种神经质的自豪,“韦斯特伯里,先生,我过去也是其中一员。” 
“韦斯特伯里,”帕森斯先生念叨了一遍这个名字,“噢,是的,那次化学爆炸……报纸多年都不提它了。当时它被认为是最大的一次灾难。”
“你想知道我是怎样瞎的吗?”乞丐喊道,“喂,听听吧!”他的话语里含着痛苦,但又带着一种讲故事的人时常有的夸张味道。“当时,化学药品店里,我最后一个跑出去。楼房在不断爆炸,跑出去就有了活的希望。许多人都安全冲出门,跑远了。当我冲到门口,正在那些大铁桶之间爬动时,后面有人拉住我的腿,说,‘让我过去,你——’他也许是个疯子,谁知道!我试图从心里宽恕他,先生。但他比我强壮得多,他把我拉了回去,从我身上爬了过去!他把我踏进尘埃里,出去了。我躺在那儿,毒气把我包围了,还有火在燃烧,药品在……”他咽下一口唾液——颇为熟练地抽动了一下鼻子——满含着期望,默默无语地站着。他或许还会讲出下面的话来:“太不幸了,伙计,不幸极了,那么,我想——”
“这就是那个故事,先生。”
春风从他们身上拂过,温润,刺骨。
“不完全是。”帕森斯先生说。
瞎眼的小贩发疯似地颤抖起来,“不完全是?你这是什么意思,你——”
“故事是真的,”帕森斯先生说,“除去信口雌黄的部分。”
“信口雌黄的部分?”他粗野地哇哇叫着,“哎呀,先生——”
“我也曾在化学药品店里呆过。”帕森斯先生说,“可事实不是这样的,   ,马克沃德特。” 瞎子好长时间站在那儿一动不动,只是一个劲地狠狠咽着唾液。最后,他忍着气,说:“帕森斯,上苍有眼,上苍有眼!我还认为你——”接着,他再一次大声地叫道,“是的,可能,可能,但我却瞎了!我是瞎子,你一直站在这儿让我滔滔不绝地讲啊讲,你一直在嘲笑我!我真是瞎了眼啊!”
街上的行人都扭过头来瞪着他。
“你走开,我瞎了!你听见没有?我是——”
“算了吧,”帕森斯先生说,“别这样吵吵啦,马克沃德特……我也是个瞎子。”
【小题1】联系上下文内容,简要分析文中划波浪线语句景物描写的作用。(4分)
(1)空气里满含着春意,金色的阳光洒在柏油路面上,暖暖的。
(2)春风从他们身上拂过,温润,刺骨。
【小题2】结合上下文情节,在文中划横线处填上恰当的句子。(2分)
【小题3】结合全文,分析小说是从哪几方面采用对比手法来刻画人物的。(6分)
【小题4】小说结尾虽然出人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请从文章中找出两处依据,说说结尾为什么“在情理之中”。(4分)
【小题5】小说以“我是瞎子”为题,你认为有何好处?(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