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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淡”是人生最深的滋味
(台湾)蒋蘸
苏东坡在最落难的时候,在岸边写下“大江东去,浪淘尽”,写出最好的诗句出来。受到皇帝赏识时,他的书法漂亮、工整、华丽,而且得意。因为他是一个才子,才子总是很得意的。但是他从来没有想过,他让很多人受过伤。他得意的时候,很多人恨得要死,别人没有他的才气,当然要恨他。但是他落难写的书法,这么笨、这么拙,歪歪倒倒无所谓,却变成中国书法的极品。
此时苦味出来了,他开始知道生命的苦味,并不是你年轻时得意忘形的样子,而是在这么卑屈、所有的朋友都不敢见你的时候,在河边写出最美的诗句。
他原来是一个翰林大学士,但因为政治,朋友都避得远远的。当时他的朋友马梦得,不怕政治上受连累,帮苏轼夫妇申请了一块荒芜的旧营地使用,所以苏轼就改名叫苏东坡。
苏东坡开始在那里种田、写诗,他忽然觉得:我何必一定要在政治里争这些东西?为什么不在历史上建立一个光明磊落的生命情感?所以他那时候写出最好的诗。他有米可吃了,还跟他太太说,让我酿点酒喝好不好?他还是要喝酒!“夜饮东坡醒复醉”是说,晚上就在这个坡地喝酒,醒了又醉、醒了又醉;“归来彷佛三更”则是,回来已经很晚。“家童鼻息已雷鸣”是说,当地还有一个小孩帮他管管家务,但是他睡着了,鼻子打呼。“敲门都不应”是指,苏东坡敲门都不应。我们看到他之前的诗,敲门都不应,就要发脾气了,可是现在就算了,他就走去听江水的声音,“倚仗听江声”。
苏轼变成了苏东坡后,他觉得丑都可以是美。他开始欣赏不同的东西,他那时候跑到黄州的夜市喝点酒,碰到一身刺青的壮汉,那个人就把他打在地上说:“什么东西,你敢碰我!你不知道我在这里混得怎样?”他不知道这个人是苏东坡,然后倒在地上的苏东坡,忽然就笑起来,回家写了封信给马梦得说:“自喜渐不为人知”。我觉得是了不起生命的过程,他过去为什么这么容易得意忘形?他是才子,全天下都要认识他,然后他常常不给人好脸色,可是落难之后,他的生命开始有另外一种包容,有另外一种力量。
所以我觉得,苏东坡酸甜苦辣咸百味杂陈最后出来的一个味觉是“淡”,所有的味觉都过了,你才知道淡的精采,你才知道一碗白稀饭、一块豆腐好像没有味道,可是这个味觉是生命中最深的味觉。你会发现他在做官的时候,从来没有感觉到清风徐来,但是从他的诗中看到,因为他不做官,才感觉到清风。
我觉得苏东坡应该感谢的是:他不断被下放,每一次的下放就更好一点。因为整个生命被现实的目的性绑住了,所以被下放的时候,才可以回到自我,才能写出这么美的句子出来。他可以感受到:历史上那些争名争利,最后变成一场虚空。可以“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是因为他回到自我。
我相信,美是一个自我的循环。美到最后不管你是富贵,或是贫穷,有自我,才有关可言。如果这个自我是为别人而活着,其实感觉都不会美。所以这个“淡”是你经历酸、甜、苦、辣、成以后。,才知道它的可贵。苏东坡写过一首很有名的诗说:“回首向来萧瑟处,也无风雨也无哺竽。我回头看我走来的这一生,心很静,也就无所谓了。
(注释)①段内引?诺翰址自苏轼词《临江仙》。
【小题1】文章前两段中,苏轼盼“得意”和“落难”分别表现在哪里?作者这样写的用意是什么?(6分)
【小题2】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义。(6分)
(1)苏轼变成了苏东坡后。他觉得丑都可以是美。
(2)他不断被下放,每一次的下放就更好一点。
【小题3】结合全文,概括出“淡”的含义和特点。(4分)
含义:   
特点:    
【小题4】文章第四段主要用了哪些手法来表现苏轼的变化?这对表现文章的主旨有什么作用?
请简要分析。(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1: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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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古代汉族成年礼源自上古成丁礼,发展至周代时已经摆脱了以考验为目的的严酷形式,而成为一种强调青年社会责任和赋予青年人权利的彬彬之礼。成年礼又有男女之分和阶层之分,至今能看到的比较完整的历史记载为《仪礼·士冠礼》中周代士人阶层的成年礼,有些文献中对士人以上的贵族阶层的成年礼也有零星记载,但庶人之成年礼则因“礼不下庶人”之故没有记载。

《礼记·曲礼上》中云“男子二十,冠而字”,即士人阶层男子二十岁时需加冠取字,以示成年。成年礼有一系列仪式化过程,先要占筮确定行礼日期、选择负责加冠的主宾和赞冠者。加冠当日,主人要在庙堂准备礼器、酒筵,并于门外,三揖三让,亲迎宾客。仪式开始,由主宾和赞冠者为冠者行三加冠之礼,初加缁布冠,再加皮弁,后加爵弁,同时颂念不同的祝辞。冠礼毕,冠者要拜见母亲。回来后再由主宾为其命字,有了字后再出见乡邻与尊长。此时主人则以酒筵招待宾客,然后送宾,以后还要派人给主宾赠送俎肉,这样才算完成整套成年礼。在这个庄重繁复的仪式中,冠者经过一系列显性的仪容改变和新的礼仪知识的习得;亲身感受到了成年所被赋予的诸多权利和责任,此后,冠者就有了祭祀神灵、出征、婚娶以及承担其他社会事物的资格。

女子笄礼在仪式上则要简略得多,并且甫一出现,就是与女子出嫁紧密相连的。《礼记·曲礼上》云“女子许嫁,笄而字”。许嫁的年龄一般为十五岁,仪式主要是结发戴簪和命字。女子从此不再被称呼以小名,而开启了“待字闺中”的人生新阶段。即使未许嫁,成年女子也要行笄礼,只不过仪式更简单一些,“年二十而笄,礼之,妇人执其礼”。正因为笄礼与许嫁的结合,使其与冠礼相比在仪式上保持了更强的稳定性,而男子冠礼的某些仪式则随着社会结构改变和历史变迁发生了重大变异。

古代汉族成年礼最核心的内容就是易服和命字。衣着发式的改变是成年的身体标识;命字则是人际交往中的成年标识,从此同辈之间便以字相称,而在人际交往中直呼其名被视为不敬。

成年礼对于个人、家族和国家都发挥着特定的作用。于个人,成年礼是个体生命历程中的特殊时刻,能促使一个人真正从身心发生改变,是入的生命转换和身份转换的特定标记。于家族,成年礼的举行不仅意味着接纳一个新的事务参与者,同时也是接纳一个风险分担者和利益分配者。于国家,接纳一个能分得田地的成熟的新的社会成员以后,也多了一个各种赋税和杂役的承担者。可见,成年礼所蕴含的功能意义牵涉到社会的不同层面,因而在人类社会中至今犹存。

【小题1】下列对文中“成年礼”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成年礼最初以考验为目的,到周代转变成一种以强调社会责任和赋予权利为目的的仪式。
B.成年礼是士人阶层年轻人的专属礼仪,是男子可以承担社会事务和女子可以出嫁的标志。
C.成年礼最核心的内容之一就是命字,取字之后同辈之间便以字相称,表示对对方的尊敬。
D.成年礼是一个人生命转换和身份转换的特定标记,对于所在的家族和国家也有特定作用。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古人对男子成年礼相当重视,会在男子二十岁生日时安排一系列繁复隆重的仪式,这些仪式还会随社会历史的改变而改变。
B.主人在仪式前要准备礼器酒筵,于门外三揖三让亲迎宾客,然后招待客人,给每位客人赠送俎肉,这样才算完成整套礼仪。
C.女子成年礼称为笄礼,一般在十五岁时与许嫁同时举行,跟男子的冠礼相比,仪式简略稳定得多,主要是结发戴簪及命字。
D.男子加冠取字、女子举行笄礼都是个体生命历程中的特殊时刻,是男子成年的身体标识,也是女子人际交往中的成年标识。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冠礼中先后加缁布冠、皮弁、爵弁,代表着长辈对冠者的不同祝愿,也使其感受成年的诸多权利和责任。
B.人们可根据一个人的衣着发式来判断他是否具备了祭祀神灵、出征、婚娶以及承担其他社会事务的资格。
C.古代,所有女子在完成笄礼后就都开启了人生的新阶段,她们从此足不出户,一心一意于闺中等待出嫁。
D.一个人成年之后,既可以得到属于自己的利益,也必须担负起应该承担的各种责任, 当今社会依然如此。

同类题2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朦胧的敬慕

——悼念鲁迅先生

萧乾

①也许有人比我更怕死,我却不相信有比我再怕看死人的了。走在街上,我从没有胆子向寿衣铺里望望。夜半,即便从很远很远地方飘来的僧器或诵经声,也必害得我用棉被厚厚包起头来,直像那是什么符咒一样。

②我曾见过三位死人,在我的记忆中,他们都将是我永不会忘记的。而且,我还该陈说我都例外地不曾害怕过:一个黄昏,我的母亲死在我的怀抱里;小学时代,曾排着队去中央公园社稷堂瞻仰过孙中山先生的遗体;最近,在鲁迅先生灵前,我守了两天灵。

③扶着那绛色帏幔,职务使我看见了数千张陌生的但是诚笃的脸,一个个脚跟都像坠了铅球,那么轻又那么沉重地向灵堂踱。低垂的头,低垂的手,低垂的眉眼和心。待踱到灵堂中央,冥冥中似有什么使他们肃然驻足了。敬慕和哀悼如一双按住的手,他们的身子皆极自然地屈下了。然后噙了一汪眼泪,用手巾堵着嘴,仓皇地奔了出来。

④最感人的莫如一群小学生的吊唁。在那近三十位小吊客中间,我特别留意一个衣服褴褛、腿下微跛的,他肋下夹着的画册和石板说明了是刚刚放学,如今正是回家或在街头玩耍的时候,然而他却结伴迢迢跑到了这里。那个微跛的孩子,一拐一拐地,一直来到灵前,两只颇清秀的眼睛直直地凝视着鲁迅先生的遗体,然后,又放下肋下的画册,深深地鞠躬。我不信作了那么些纪念周,他还不知道“三鞠躬”的礼数,然而,当我数到第三次以后,他仍向下屈着小小腰身,他一连鞠了七个躬才红涨着脸,也红涨着眼睛,走出灵堂。

⑤如果稍换一个情况,我将忍不住笑出来的,然而,我那时是用极大的崇敬心情替他掀开帏幔,一直目送他走下殡仪馆的台阶。

⑥那个背影唤起我一点加快。十多年前一个傍晚,如一切贪爱窗外景色的孩子一样,四点钟以后的时间对我变了滋味,换成鲜艳颜色。然而我放下了玩具,和同伴沿着朱色皇城走好长好长一段路去瞻仰一位“民国缔造者”的遗体。空着的肚皮充满着的一半是对“尸骸”的恐惧,一半是对“伟大”的钦仰。我们跨进那座御花园的大门时,紫禁城角的太阳已向下沉落了。我端着气向陌生的大人打听路线,好容易才攀了一道高大石阶,在花圈花篮的簇拥中,我看到安息着的孙中山先生。

⑦——我记得,当时我的心一点也没有跳!

⑧我们环着那铜棺走了一圈,又蹑着脚步走了出来。

⑨抬头,紫禁城角的太阳已经沉落下去了。我似乎打了一个冷颤,然而,除了模糊的“伟大”,我并没有摸清死的是什么人。只是冥冥中,一种超乎孩子胸膛容量的衰威或尊敬感觉使塞在我喉咙间,我赶不掉它。

⑩归途,我们放洋画的袋子里,每人都塞了一条传单:有工人发的,大学生发的,有国民党的,共产党的,说明孙先生的生平和抱负(这些我曾保留到六年前,直到一个朋友将我寄存的最珍贵的东西,如小学生时代的作文本,全当作烂纸卖掉了)。当时我们其实一点也不懂,但是当孙传芳乱批三民主义,张作霖满街捉革命党时,我却私下藏了一本《孙中山传》。

⑾伟大的人格也许有一种潜移默化的力量,这力量在茫然无知的孩子心灵上时常比成人更深刻,更恒久。

⑿我不知道如果鲁迅先生这时醒转过来,他将会怎样热烈地抱起那个微跛的孩子。

1936年10月,上海

(原载1936年《中流》第1卷第5期)

【小题1】“朦胧的敬慕”在文中的含义是什么?本文通过哪几个事例来表现“朦胧的敬慕”?
【小题2】指出文章的结构方式,并作简要分析。
【小题3】这是一篇悼念鲁迅先生的文章,作者却用了大量笔墨回忆十多年前瞻仰孙中山先生遗体等有关情况。这里运用了什么表现手法?试作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25分)
瓦尔特·施那夫斯奇遇记
法莫泊桑
自从随军入侵法国以来,瓦尔特·施那夫斯觉得自己处处背时不顺。他身体肥胖,走起路来很费劲,老是喘气,他那双又肥又厚的平脚板,痛得他苦不堪言。
每当夜幕降临,他裹着大衣躺在地上睡觉,这时,他总要久久地思念着留在家乡的妻子儿女。碰到好吃的东西,他总是细嚼慢咽,仔细品尝。他常这样想,人一死,世上一切良辰美景、欢快幸福岂不立即就化为乌有。
他所属的那个兵团向诺曼底进发。有一天,他奉命跟一支小分队外出侦察。田野里一切似乎都毫无动静,这些普鲁士人放心大胆地走进一个沟壑纵横的小山谷。突然,枪声大作,猛烈的火力阻挡了他们的去路,他们队伍中立即有二十来人被撂倒。一支游击队从一个巴掌大的小林子里直扑而来。
施那夫斯起初愣在那里没动,他一时不知所措,竟忘了赶快逃命。随后他才拔腿就逃,但立即又意识到自己慢得像一只乌龟。这时,他看见,在他前方六步开外有一道宽宽的地沟,上面长满荆棘并有枝叶掩盖,他猛然双脚一并,纵身往沟里一跳,正如从桥上往河里一跳那样。
有一段时间,枪声、叫喊声与呻吟声仍清晰可闻。后来,一切归于平静,寂寥无声。
这个普鲁士大兵开始盘算起来:我该怎么办呢?如果回部队的话,那又要去过开战以来那种苦不堪言的生活,每天忧心忡忡,惊恐不安,疲劳难耐!
可是,到底怎么办呢?总不能老待在这条沟里,一直到战争结束。一个人每天都需要吃东西呀! 他突发奇想:“如果我当上俘虏就好了。”此一奇想既出,他的心就兴奋地跳动起来。关在看管严密的牢狱里,有吃有住,枪弹打不着,刺刀碰不上,什么都不用害怕了。
夜幕突然降临,一片晦暗,万籁无声。他待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夜色中只要有一点轻微的陌生的声响,他都要吓得打哆嗦。正好有只兔子屁股擦到窝边发出了响声,险些吓得施那夫斯拔腿就逃。猫头鹰的叫声,更是把他的心撕碎了,使他感到一阵阵突如其来的恐惧。
晨光又重新照临他头上。他又开始进行守望。 
一直又到了夜幕降临大地的时候,他不失时机悄悄地爬出地沟,猫着腰,胆战心惊地朝远处的城堡走去。 城堡底层的窗户都透出灯光,其中有一扇窗还大大地敞开着;一阵浓浓的烧肉香从里面冲出来,钻进了他的五脏六腑,使得他呼吸急促,勇气骤增。
于是,他不假思索,戴着尖顶盔就冒冒失失出现在那个窗口。 
屋里有八个仆人,正围着一张大桌子吃晚饭。突然,他们瞧见了敌人!老天爷啊!普鲁士大兵攻进城堡了!在场的人争先恐后站起来,一阵混乱。转眼间,人就跑空了,只剩下那张堆满了食物的桌子。施那夫斯则对眼前的这一幕感到莫名其妙。
他迟疑了一会儿,就爬过窗台,朝那一桌食物走去。 
当一群武装到头发的士兵迅速抢占了整幢房子的时候,施那夫斯正在那里呼呼大睡。五十枝上膛待发的枪一齐对准了他的胸,接着,把他从头到脚捆了个结结实实。一位军服上镶着金线的胖军官,大喝一声:“你被俘虏了!投降吧!”
施那夫斯脸上露出了微笑,他,现在的确是面带微笑,因为他确认自己终于当上了俘虏!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写法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瓦尔特·施那夫斯奇遇记》是一篇以一名普鲁士士兵为主人公的短篇小说。作者以普鲁士侵略法国为创作背景。
B.作者从普通人性的角度去塑造人物,描绘出了一个贪恋安逸、畏惧死亡、在战场上思亲念人的厌战者形象。
C.小说通过施那夫斯的奇遇故事,表现了他贪恋安逸、胸无大志的性格品质,作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D.小说结尾施那夫斯面带微笑,但内心却十分痛苦忧伤,他只是不想让法军看出。
E.作品表达了作为侵略者的普鲁士士兵对战争也很厌恶的主题。发动战争只是统治者的政治手段,人民爱好的是和平。
(2)小说取名为“瓦尔特·施那夫斯奇遇记”,请你简述作品中瓦尔特·施那夫斯经历了怎样的奇遇。(6分)
(3)小说多次写到夜幕降临的场景,请结合原文说说这样写的作用。(6分)
(4)有人认为主人公施那夫斯的人物形象是可悲的,有人认为施那夫斯是可爱的,那你的观点呢?请探究文本,概括分析。(8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故都的秋》选段,完成文后各题。(12分)
①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②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③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小题1】如何理解“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2分)
【小题2】第一和第二段之间采用的修辞手法是什么?请加以赏析。(3分)
【小题3】“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在颜色选择上,作者有怎样的审美取向?为什么?(4分)
【小题4】题目为什么不直接以“北平的秋”为题?(3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25分)
追念闻一多先生
冰心
闻一多先生是我所敬佩的诗人,他的诗从《红烛》到《死水》,差不多每首我都读过。他学贯中西,对于中国的古诗和西洋诗都有很深的研究和造诣。中西的诗的格律他都融会贯通,用起来流畅自如,得心应手。
我不是诗人,我说不出评诗的内行话,作为一个诗的爱好者,联系到闻一多先生的一生,与其说是诗如其人,还不如说他自己就是一首诗——一首爱自由、爱正义、爱理想的诗,一首伟大的爱国诗篇!
我和一多先生的晤面谈话,往多里说,也只有七八次。我记得第一次是在一九二五年春天,我们在美国波士顿的留学生演古典剧《琵琶记》,一多先生从纽约来波士顿过春假,因为他是学美术的,大家便请他替演员化装。剧后的第二天,一多先生又同几位同学来看我。那天人多话杂,也忘了都说些什么了。第二次我记得很清楚的见面,是一九三○年的夏天,他同梁实秋先生到我们的燕京大学的新居来看我们。他们一进门来,挥着扇子,满口嚷热。我赶紧给他们倒上两玻璃杯的凉水,他们没有坐下,先在每一间屋子里看了一遍,又在客室中间站了一会,一多先生忽然说:“我们出去一会就来。”我以为他们是到附近看别的朋友去了,也没有在意。可是不多一会,他们就回来了,一多先生拿出一包烟来,往茶几上一扔,笑说:“你们新居什么都好,就是没有茶烟待客,以后可记着点!”说得我又笑又窘!那时我们还不惯于喝茶,家里更没有准备待客的烟。一多先生给我们这个新成立的小家庭,建立了一条烟茶待客“风俗”。
我虽然和一多先生见面的次数不多,但他在我的脑中是个很熟的熟人。吴文藻和他是清华同学,一多先生的同学和朋友,差不多我都认识。从他的和我的朋友的口中,我不断地听到他的名字,和他的名字一同提到的,往往是他的诗,更多的是他这个人!他正直,他热情,他豪放,他热爱他的祖国,热爱他的亲朋,热爱一切值得他爱的人和物。他是一团白热的火焰,他是一束敏感的神经!
他在留美时期,怀念乡土,怀念着朋友和亲人,他提早回国来了,他发现在他“尺方的墙内”并没有和平,中国有的是“战壕的痉挛,疯人咬着病榻,和各种惨剧在生活的磨子下”。他没有方法禁止自己的心跳。抗战时期,他兴奋地随着他教学的清华大学,辗转到了昆明,但是国民党政府的“抗战的成绩渐渐露出马脚”,他的兴奋情绪又因为冷酷的事实而渐渐低落下去。但是越到后来,更加冷酷的事实,使他更是站在进步的年轻人一边,使他觉悟到“真正的力量在人民,我们应该把自己知识配合他们的力量”。这个时期他没有写诗,但他说:“诗是负责的宣传。”他重视诗的社会价值。他把自己的诗人的力量,投入到人民力量的大海怒涛之中,一九四六年七月十五日,他终于拍案而起,横眉怒对国民党的手枪!
作为一个诗人,一多先生写的诗并不比别人多,但是他的死是一首最伟大的诗!早在一九二六年四月,他在《文艺与爱国——纪念三月十八》那篇文章里,他说:“我希望爱自由、爱正义、爱理想的热血要流在天安门,流在铁狮子胡同,但是也要流在笔尖,流在纸上。”“也许有时仅仅一点文字上的表现还不够,那便非现身说法不可了。所以陆游一个七十衰翁要‘泪洒龙床请北征’,拜伦要战死在疆场上了。所以拜伦最完美、最伟大的一首诗,也便是这一死……”
一多先生死去快三十三年了,今天我写这篇追念我所敬佩的闻一多先生的文章,回顾过去的三十三年,真是想后思前,感慨无尽!毛主席说:“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曾经是民主个人主义者,而首先是个爱国者的闻一多先生,一旦找到了和广大人民结合才能救国的真理,他就昂首挺胸凛然不屈地迎着“黑暗的淫威”走去,他给我们留下了他的最完美最伟大的诗篇!
(选自《闻一多纪念文集》,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闻一多先生正直,热情,豪爽,乐于助人。因此,他从纽约到波士顿度春假时,出于对美术的热爱和对友情的珍视,便主动帮演古典剧《琵琶记》的演员化装。
B.作者追念闻一多先生,先由闻一多的诗入手,这主要是因为闻一多先生具有诗一样的性格和那比诗情更炽热、更浓烈、更豪放的情绪。
C.闻一多将买来的烟“往茶几上一扔”,说“你们新居什么都好,就是没有准备茶烟待客,以后可记着点”,这里运用动作与语言描写,表现了闻一多耿直豪爽的性格。
D.“他是一团白热的火焰,他是一束敏感的神经!”运用比喻、夸张等修辞手法,形象表现了闻一多的热情、豪放、易感。
E.文章运用首尾照应的笔法,突出对闻一多的敬佩,赞美闻一多为追求救国真理,视死如归的精神。
(2)闻一多留美回国后,为什么“他没有方法禁止自己的心跳”?“他没有方法禁止自己的心跳”有何表现?(6分)
(3) “拜伦最完美、最伟大的一首诗,也便是这一死”,文章引用闻一多的这句话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4) “他给我们留下了他的最完美最伟大的诗篇”,作者在文章结尾为什么要赞美闻一多的死是一首最伟大的诗?请对其意图作简要探究。(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