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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的题目。
童谣岁月长
唐 毅
回老家逢着儿时伙伴,讲起孩提时代的“玩”,回忆再三,一些似已淡忘的旧事,又渐渐明晰起来。小伙伴之间,做游戏、讲故事,是必不可少的,在一起“唱”童谣的时候也多,也很有趣。至今还记得一些,如《打电话》:“喂喂喂,打电话,问你的幺妹嫁不嫁。嫁给我,我不要,嫁给别人我要告。”已经忘了是怎么学会的,当时也不知道“嫁”的含义。但很好听,童声清亮,抑扬顿挫,韵味十足。
在我的老家,童谣并不是“唱”,而是念,但又近乎于唱,很特别。通常情况下,小孩子唱的童谣是由成年人教的,谁教呢?妈妈是最好的老师,其次是外婆。小孩子对长辈的依恋,大概也是从童谣开始的。譬如有一首:“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外婆桥在哪里呢?不知道。小孩子唱着,想象里也一定有一座古老的桥吧。
我的外婆在我出世前就不在人世了,自然不能教我唱童谣。但别的孩子有外婆,我可以跟着学,或者别的孩子学会之后,听他们唱一遍,我也就会唱了,如“老天爷,快下雨,保佑娃娃吃白米”。或者,有时回家,拉着爸爸妈妈的手,拉过来又推过去,做“拉锯”的游戏,“拉锯,还锯,外婆门前耍把戏;请孙孙,去看戏,没有好吃的,青菜萝卜也可以”。每每说到这里,我就特别想念从未见过面的外婆。
童谣是童年的蓝天和白云,是孩提时代快乐的歌。有时,想起儿时玩过的游戏,讲过的话,仍禁不住笑。毕竟真实地拥有过,谁不是从天真无邪的童谣里走过来的呢?回忆真有意思,可以把那些美好的童真在心里重演一遍,暂时拉近距离。有一首北京儿歌,是这样的:“小小子儿,坐门墩儿,哭着喊着要媳妇儿。要媳妇儿干吗啊?——点灯说话儿,吹灯做伴儿。”这同故乡的那首《打电话》似有异曲同工之妙,这大概也不是小孩子自己的作品,是大人教的。
周作人则坚信童谣是小孩子自己创作的,并且批评大人常常看不起小孩子、认为儿童的言行幼稚可笑的观点。小孩子的创造力也是很惊人的。不可否认,有的童谣肯定是小孩子自己想出来的,或经成人润饰,但其“著作权”是不容一笔抹杀的。
在清代,有人编过一本书叫《天籁集》,所载内容都是出自儿童之口。许是取其诵声有如天籁,是世间最最质朴的语言。后人有跋语曰:“万木响刁调,扁舟一叶飘。两间自天籁,千古乃童谣……”
现在读到一些韵味隽永的儿歌,为了不致忘记,就要用笔记下。也真有些无奈,童谣的流传,原本是用口的,童年时候,哪里需要用笔呢?长大了,在这方面真不中用。中国的民间文学,多是以口授的形式流传的。童谣也属于民歌的一种。可现在一些严肃的新诗,常常不如童谣有意思。比如《过横塘》:“月光光,照河塘。骑竹马,过横塘。横塘水深不得过,娘子牵船来接郎。问郎长,问郎短,问郎此去何时返?”像唐诗,像宋词,像元曲,更像一首好的白话诗。
成年的岁月里,童谣总是让人思考,却再也记不清楚,也念不出曾经的“味道”。我的童谣,似乎还停留在故乡的草丛间。
不过,故乡是永远也忘不了的。但那童谣的岁月,仿佛之间,是真的渐渐远去了。
(有删改)
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童谣是童年的蓝天和白云,是孩提时代快乐的歌”一句运用暗喻的手法,既写出了童谣充满美好的童真,又表现了作者对孩提时代的怀念。
B.周作人坚信童谣是小孩子自己创作的,是因为清代有人编过一本《天籁集》,所载内容都出自儿童之口,其语言质朴,诵声有如天籁。
C.童谣是民歌的一种,作者认为它比现今的一些严肃的新诗有意思,有的童谣读起来像一首很好的白话诗,比如《过横塘》。
D.文章引用了大量的童谣,既丰富了文章的内容,又突出了童谣的趣味性,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同时也增强了文章的乡土气息。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11-26 05: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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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社区”一词是英文community的译名。这是和“社会”相对而称的。社会是描述集合生活的抽象概念,是一切复杂的社会关系全部体系之总称。而社区乃是一地人民实际生活的具体表词,它有物质的基础,是可以观察得到的。社区至少要包括下列三个要素:人民、人民所居处的地域、人民生活的方式或文化。我们一提到“社区”这个名词,立时就会联想到它的地域性,因为这是社区最显著的特征,社区的单位可大可小,小之如邻里、村落、市镇,大之如都会、国家、世界,这一切统可称为社区。
不过若就文化的水准来说,社区大致可以简单地分为三类:部落社区、乡村社区、都市社区。部落社区自然是指以游猎和牧畜为主要生业的人民及其文化而言。乡村社区是指以农业和家庭手工业为主要生业的人民及其文化而言。都市社区是指以工商制造业为主要生业的人民及其文化而言。这三种社区代表三种文化程度的集团生活。

社区一面固有它的地域基础,一面尚有它的社会心理基础。欲明白社区的真义,固然要着重地域基础的研究,但同时却不能像“地理决定论”者那样将地域研究的基础当作社区解释的基础。这其间是有很大的分别的。现在我们可进而讨论社区的第三要素,即文化。

文化是社区研究的核心,明白了文化,便是了解了社会。文化最简单的定义可说是某一社区内的居民所形成的生活方式,所谓方式系指居民在其生活各方面活动的业果。文化也可以说是一个民族应付环境——物质的、概念的、社会的和精神的环境——的总成绩。这样的文化,可以分为四方面:(一)物质文化,是顺应物质环境的结果。(二)象征文化,或称语言文字,系表示动作或传递思想的媒介。(三)社会文化,亦简称为“社会组织”,其作用在于调节人与人间的关系,乃应付社会环境的结果。(四)精神文化,有时仅称为“宗教”,其实还有美术科学与哲学,也须包括在内,因为他们同是应付精神环境的产品。精神的文化是文化的结晶,是各个特殊的文化系统相别的枢纽,因为各文化中所谓之宗教、美术、科学与哲学,每每反映了各该民族的生活态度,或纯粹主观的行为,而此态度与行为又系由极复杂的情操与理想,或很不同的价值与判断所形成的。精神文化固文化的重心,但不是独立的,而是与文化其他方面如物质文化、象征文化和社会文化,交为作用,互相维系的。

这样的分法,完全是为了解剖文化而拟定的,并不足以代表文化的实体。实际上文化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发生作用时,不是局部的,乃是全部的。以前的文化二元论者,主张将文明分为物质的与精神的,以为这样可以代表事物的本性,其实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为避免这种因袭的谬见,我们采取了现在的分法。并且以为这样的文化,显然不是一个玄学的范畴,而是一个经验的名称;不单是主观的、抽象的,而还是客观的、具体的。再进一步说,博物院中所陈列的古物或标本,虽则是客观的、实在的,但只给我们一个死的文化的印象;唯有在实际社区生活中切身体验过的,才是真实的活的文化。而这样的活文化,就是社区研究的对象。所以说,“明白了文化,便是了解了社会。”

(摘编自吴文藻《论社会学中国化》第三部分)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我们一提到“社区”这个名词,立时就会联想到它的地域性,从而把握社区最显著的特征。
B.社区按文化的水准大致可分为部落社区、乡村社区、都市社区。它们分别代表了各自文化程度。
C.社会文化,亦简称为“社会组织”,作用是调节人与人间的关系,以便更好地应付社会环境。
D.唯有在实际社区生活中切身体验过的文化,才是真实的活的文化,才能成为社区研究的对象。
【小题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第一节采用对比论证,通过和“社会”概念相对照区别,指明了社区是具象的、可观察的。
B.文章阐释社区的概念时,先界定外延意义,再强调中心涵义,因此文章后半段详细解释“文化”。
C.文章末段站在个人和过去的角度,批驳文化二元论者之谬见,进而指出文化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D.文章采用递进相承的论证结构,旨在说明文化是社区研究的核心,明白了文化,便是了解了社会。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就文化的水准来看,都市社区是指以工商制造业为主要生业的人民及其文化而言,因而都市社区处于社区级别的最高级。
B.虽然地域基础研究在社区研究中极为重要,但不能唯地域研究是举,把地域研究的基础拿来决定社区解释显然是不全面的。
C.以宗教为代表的精神文化,加之美术科学、哲学等,是应付精神环境的产品,是文化的结晶,能够体现该社区民族的生活态度。
D.博物院中所陈列的古物或标本只留给我们一个死的文化的印象,要想获取一手社区研究材料和心得,则必然要在实际社区生活中切身体验。

同类题2

(二)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宅 男
陈力娇
家里有两台电脑,儿子一台,父亲一台。父亲的在南屋,儿子的在北屋。父子从不见面,从不交谈,所有的联络都通过电脑。父亲做好了饭,在QQ上写道,吃饭了。儿子回答,你先吃。父亲很听话,从不勉强,就先吃。吃过了,把儿子的一份放在桌上,上班去了。
儿子听到门响,知道父亲出去了,就从屋里走出来。他先上卫生间,把一泡尿歪嘴壶一样抖了出去;之后他开始洗脸,洗脸只是胡乱抹两把;再之后他就坐在饭桌前有条不紊地用早餐。
早餐很简单,就是一只蛋,一杯奶,一块早点。这些都是用微波炉热过的,如果父亲不热,他是不会热的。他很懒,父亲放在桌上什么他吃什么,父亲不放的,他从不去寻找,哪怕那东西就在冰箱或锅里,伸手可及,他也决不去触碰。他吃过饭打开电视看一会儿体育新闻,看完摇控器一扔,就又回到自己的小屋。
父亲每天都十一点回家,自妻子死后他为照顾儿子,都是早半小时回家。单位同事都知道他的儿子足不出户,一切交易在网上进行,去银行取钱在网上,交友在网上,买衣服在网上,就照顾他,给他别人没有的方便。他们说,是妻子的死对儿子有些剌激。但只有做父亲的心里明白,妻子没去世前,儿子也这样。
父亲这天中午提着两条鲫鱼进屋,一进门换掉拖鞋就开始插电饭锅。父亲都是早上走之前就把大米淘好,回来才插闸,然后做菜正赶趟。父亲做鱼好吃,葱花大料放好,还要放几根香菜,放几滴醋,还要放一撮糖。可是放糖时糖没有了,做鱼没有糖怎么行,父亲决定下楼去仓买(哈尔滨方言,即超市、小商店)买糖。
父亲闭掉煤气灶去了仓买,走时父亲望了一眼儿子的房间。
父亲由于走神儿,走时忘带钥匙了。他买完糖站在单元门跟前按门铃,可是不管他怎么按,门铃怎么响,儿子就是不给他开门,无奈他只有重回仓买给儿子打电话。家里的电话儿子不接,手机也不接,父亲站在柜台前好一顿发愣。
最终他只有走了出来,直奔街头的网吧。儿子的QQ头像果然亮着,父亲写道,我忘记带钥匙了,我再按门铃时你给我开门,别让我在外面冻着。儿子没说行不行,给父亲一个生气的QQ表情。父亲管这种东西叫“黄豆”,不管怎样儿子总算答应了。
父亲在冷风中急急地走着,他出来时只穿着绒衣,仓买就在楼下,他没想到要去网吧。父亲走到自己家楼下时,几乎是一溜儿小跑,却忽然从头顶哗啦啦掉下来一件东西,险些砸在他的头上,父亲定睛一看,原来是自己的那串钥匙,儿子从窗口扔给了他。
父亲没有生气,他对儿子的举动早已习以为常,父亲有最低底线,只要儿子活着,别像妻子一样离开他,他就知足了。
父亲做好菜,上班的时间也快到了,他吃了几口鱼,扒了两碗饭,走时在电脑上给儿子留了话。告诉他,鱼,好吃极了。父亲很幽默,也给儿子留了一粒“黄豆”。那黄豆是眯眯笑的表情。
儿子吃鱼时很潦草,他的心里想着事。他想他怎样才能和小美把他们俩的事完成了。小美是他在网上认识的女朋友,两个人从没有见过面,感情却极好,谁也离不开谁。小美提出过想见见他,他不同意,他怕见了面,他们那些美好的感觉消失殆尽。
有几次他也曾想过,走出去和小美成婚,可是一想结婚后他很可能对不起小美,就打消了念头。他从心里不愿意走出自己的屋子,屋子是他的天空和领地,他只有在自己的屋子里才感到世界的安全,他对外界没有兴趣。但是有了小美就不一样了,比如有病,自己病了,可以在网上购药,小美病了,大概网上购药就不成体统了。还有是不是得要一个孩子,小美坚持生个健康的宝宝,如果有了宝宝,那就更麻烦了,他就守不住他的宅子和他的内心了。
可是他又太爱小美了,爱到了极致。从视频上看小美长得那个美呀,笑起来那个甜呀,简直就是天上的仙女。
桌上的手机响了,这是一种特殊的语音提示,只有小美发来短信时才是这种醉人的提示。他拿起来,看到小美的话传了过来。小美说,我想你都想疯了,我在你家对面的五楼,你不出来,我就跳下去。
他一伸头,果然看到,小美极其美艳地站在五楼的楼顶。他打了个愣,也只是打了个愣。之后他就有了决定,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父亲无法和儿子交流,却极其负责、极其宽容地抚养着儿子,因为他对儿子的举动早已习以为常,只要儿子活着他就心满意足了。
B.儿子生活在封闭的境况中,他从不想走出自己的屋子,从不愿走出自己的天地和领域,他对外界没有兴趣,他认为只有在自己的屋子里才感到安全。
C.小说多次运用细节描写,如“歪嘴壶一样”撒尿,“胡乱抹两把式”的洗脸,特别是结尾“打了个愣”的细节和后面的心理活动,都为人物的性格的形成提供了注脚。
D.从儿子从窗户扔下钥匙的细节,可以看出儿子的不孝和不懂事。
【小题2】写父亲烹鱼过程中下楼买糖的情节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有两个参考结尾:一个是“他想找个最佳的角度,看小美如何飞燕展翅”;另一个是“他打开房门,朝着对面小美仙女般的笑容走去”。你觉得哪一个结尾是理?请作出你的判断,并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冲击世界尖端,必须舍弃必须付出

我干任何事情,我要作哪些牺牲,事先我都要想通了。我总觉得,搞我们这一行,就是世界尖端,搞世界尖端的东西,就必须得舍掉些什么。如果我认为亲情、友情、金钱对于我很重要,我就不干排球。我选择干,必须把这些全放下。我回来接手女排,放弃家庭,放弃女儿,一定要放掉,我想好了才回来干。我知道一旦回来,又回到从前,就是排球,一点一线:体育馆——食堂——宿舍,哪儿也别想去,等于没有生活。

这种“等于没有生活”的生活,在郎平十七八岁、二十来岁的时候要去经历,要去承受,似乎还不是太困难,因为,在那个年代,大的环境是这样,大部分人的生活也这样单调和艰苦。但是,郎平回国执教是1995年,她在美国,已经有一幢三百多平方米、带两个院子的房子,而回到国家训练局,她这个主教练的宿舍和女排队员一样,一间十平方米的小屋,小屋里一张单人的、矮矮的小铁床,国家训练局运动员的洗澡房,竟然比一般工厂的浴室还简陋:外间有一排放衣服、放鞋子的铁架,而里间的淋浴设备,就是一圈水管上装着一个个水龙头。

郎平早有思想准备,回来就是“回到最初当运动员的生活”。她最初拿到的一套两室的房子,就是她当运动员时北京市委奖励她的,那房子被一片自由市场包围着,从早到晚闹哄哄,她的一扇防盗铁门也防不住强盗,先后被撬了两次。女儿从美国回来探亲,母亲来帮郎平带小孩,一老一小经常睡地铺。1996年,郎平的美国挚友劳尔来北京,去郎平家做客,看到她住这样的房子,一连问了好几声:“詹妮,你就住在这里?就住这里?你回来工作,国家没给你房子?”

1998年,郎平才搬进新房子,房子大了许多,是广东丽珠药业集团解决了郎平的住房问题,也聊表这个企业对中国体育事业的支持。

我刚回来,早有人提醒我,劝告我:“你已经是‘五连冠’功臣,你那么辉煌了,再回来干什么,女排是这个状况,你还是保住你自己那点名气算了,别把那点荣誉路毁了。”这次世界锦标赛,打成现在这局面,似乎要被这些“提醒”和“劝告”说中了。

因为我有海外八年的生活经历,我已经把自己这个“世界冠军”一脚一脚地踩到地上了,踩得很踏实,身上早就没有了“五连冠”的包袱,倒是大家还在把“五连冠”当一回事。我可以想象,如果我没有经历过出国后“一文不名、一无所有”的生活,一直留在中国,我的心态肯定也降不下来。但我拥有起起落落、沉沉浮浮的感受,使我的心理承受能力又成熟了许多,我不会再受外界干扰,去计较别人会怎么看我。这次冲世界锦标赛就算不能如愿,我们可以从失败中学到东西,不能把我四年的工作一笔勾销,我竭尽全力,也敢于向自我挑战,这不也是一种成功?

输给了古巴队,我还是要求队员们去认真观看韩国队与保加利亚队的比赛,要准备下一场我们和保加利亚队的对阵。我还是重申这句话:进不了前四,也要争取第五!

(摘自郎平、陆星儿《郎平传》等)

(相关链接)排球协会一个电传一个电传的发到郎平工作的新墨西哥大学,郎平犹豫着。直到球类司司长给她发来电传:郎平,祖国真的需要你!

“作为一个人,我们其实都很渺小,但是,当有人代表国家对你说——国家需要你!你还能无动于衷吗?”郎平说道。

和签约球队解约,赔偿了违约金,房子、院子、汽车都留给了丈夫和女儿,郎平发现自己忙了十年,忙得两手空空,只有两个装行李的箱子。在回国的飞机上,郎平把脸埋在美国好友送的玫瑰花束里,泪落如雨。

【小题1】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郎平回到国家女排队任主教练,又回到了最初运动员三点一线的生活,她的母亲和小孩一起在训练局的房子里打地铺。
B.受大环境的影响,郎平在年轻的时候可以承受那种“等于没有生活”的生活,但是她1995年回国执教就难以忍受这种生活了。
C.郎平做事认真严谨,她在干一件事件之前,都要想通了,即使有所牺牲,只要想通了,就会果断做出决定,并全力以赴。
D.郎平得到朋友和企业的关心。美国朋友劳尔对她的住宿条件表示惊讶,因此,广东丽珠药业集团决定解决她的住房问题。
【小题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郎平舍弃了国外优越的生活条件。她在美国住在大房子里,回到国内和运动员一起住在十平米的宿舍里,生活上也很不方便。
B.中国女排输给了古巴队后,郎平要求队员观看韩国队与保加利亚队的比赛,准备了下一场对阵,从而保证了中国队进入前五名。
C.有人劝告郎平,认为郎平已经是中国排球的大功臣,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再回来执教状态不佳的女排,会毁掉郎平的声誉。
D.郎平认为,祖国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们应该有所行动。她回国时,舍弃了很多东西,在飞机上情不自禁地掉泪。
E.排球协会给在新墨西哥大学工作的郎平不断发来电传,郎平有些犹豫,但是,她想到中国女排正处于低谷时期,毅然回国。
【小题3】面对人们的“提醒”和“劝告”,郎平为什么能够放下“五连冠”的包袱?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季羡林自传(节选)
我于一九四五年秋,在呆了整整十年之后,从哥廷根到了瑞士,等候机会回国;在瑞士Fribourg住了几个月,于一九四六年春夏之交,经法国马赛和越南西贡,又经香港,回到祖国。先在上海和南京住了一个夏天和半个秋天。当时解放战争正在激烈进行,津浦铁路中断,我有家难归。当时我已经由恩师陈寅恪先生介绍,北大校长胡适之先生、代理校长傅斯年先生和文学院院长汤锡予(用彤)先生接受,来北大任教。在上海和南京住的时候,我一点收入都没有。我在上海卖了一块从瑞士带回来的自动化的Omega金表。这在当时国内是十分珍贵、万分难得的宝物。但因为受了点骗,只卖了十两黄金。我将此钱的一部分换成了法币,寄回济南家中。家中经济早已破产,靠摆小摊,卖炒花生、香烟、最便宜的糖果之类的东西,勉强糊口。对于此事,我内疚于心久矣。只是阻于战火,被困异域。家中盼我归来,如大旱之望云霓。现在终于历尽千辛万苦回来了,我焉能不首先想到家庭! 家中的双亲——叔父和婶母,妻、儿正在嗷嗷待哺哩。剩下的金子就供我在南京和上海吃饭之用。
我于一九四六年深秋从上海乘船北上,先到秦皇岛,再转火车,到了一别十一年的故都北京。从山海关到北京的铁路由美军武装守护,尚能通车。到车站去迎接我们的有阴法鲁教授等老朋友。我们终于到了北大的红楼。我暂时被安排在这里住下。按北大当时的规定,国外归来的留学生,不管拿到什么学位,最高只能定为副教授。清华大学没有副教授这个职称,与之相当的是专任讲师。至少要等上几年,看你的教书成绩和学术水平,如够格,即升为正教授。我能进入北大,已感莫大光荣,焉敢再巴蛇吞象有什么非分之想! 第二天,我以副教授的身份晋谒汤用彤先生。汤先生是佛学大师,暗想在他领导下工作是一种幸福。
我曾多次提到,在印度学领域内,我的兴趣主要在印度古代及中世佛典梵文上,特别是在“混合梵文”上。然而做这样的工作需要大量的专业的专著和杂志。哥廷根大学图书馆和梵文研究所图书室是具备这个条件的。在哥廷根十年,我写论文用了上千种专著和杂志,只有一次哥廷根缺书而不得不向普鲁士国家图书馆去借,可见其收藏之富。反观我国,虽然典籍之富甲天下,然而,谈到印度学的书刊,则几乎是一片沙漠。这个问题,我在离开欧洲时已经想到了。我的所谓“思想斗争”就是围绕着这个问题而开始萌动的。
我虽少无大志,但一旦由于天赐良机而决心走上学术研究的道路,就像是过河卒子,只能勇往向前,义无反顾。可是我要搞的工作,不是写诗,写小说,只要有灵感就行,我是需要资料的,而在当时来说,只有欧洲有。而我现在又必须回国,顾彼失此,顾此失彼,“我之进退,实为狼狈”。在激烈的思想斗争之余,想到祖国在灾难中,在空前的灾难中,我又是亲老、家贫、子幼。如果不回去,我就是一个毫无良心的、失掉了人性的人。如果回去,则我的学术前途将付诸东流。最后我想出了一个折中的方案:先接受由Haloun先生介绍的英国剑桥大学的聘约,等到回国后把家庭问题处理妥善了以后,再返回欧洲,从事我的学术研究。这实在是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想出来的一个办法。
一回到祖国,特别是在一九四七年暑假乘飞机返回已经离开十二年的济南以后,看到了家庭中的真实情况,比我想象的还要严重得多,我立即忍痛决定,不再返回欧洲。我不是一个失掉天良的人,我为人子、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必须承担起来。我写信给Haloun 教授,告诉了他我的决定,他回信表示理解和惋惜。有关欧洲的“思想斗争”,就这样结束了。
然而新的“思想斗争”又随之而起。我既然下定决心,终生从事
研究工作,我的处境已如京剧戏言中所说的:“马行在夹道内,难以回马。”研究必有对象,可是我最心爱的对象印度古代混合梵文已经渺如海上三山,可望而不可及了。新的对象在哪里呢? 我的兴趣一向驳杂,对好多学问,我都有兴趣。这更增加了选择的困难。只因有了困难,才产生了“思想斗争”。这个掂一掂,那个称一称,久久不能决定。我必须考虑两个条件:一个是不能离开印度,一个是国内现成的资料不够充足。离开了印度,则我十年所学都成了无用之物。资料不够充足,研究仍会遇到困难。我的考虑或者我的“思想斗争”,都必须围绕着这两个条件转。当时我初到一个新的环境中,对时间的珍惜远远比不上现在。“斗争”没有结果,就暂时先放一放吧。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一九四五年秋,在国外十年的季羡林辗转回国,当时解放战争正在激烈进行,铁路中断,他只好先后住在上海和南京,无法回济南老家。
B.季羡林回国后经老师陈寅恪先生介绍去北大任教,来到北大的第二天他就去拜谒时任北大文学院院长的佛学大师汤用彤先生。
C.季羡林在国外研究的是印度学领域,特别是“混合梵文”。而这门学问在国内还是一片空白,根本没有关于印度学的书刊。
D.一九四七年,季羡林回到离开十二年的济南老家,当他看到家庭贫困的实际情况,他立即决定不再返回欧洲,承担起养家的责任。
 
E.本文是一篇自传,季羡林以时间为序自述生平,只是撷取了自己留学回来后的经历,重点讲述了自己所面临的思想斗争,真实可信。
(2)文章第一段叙述了季羡林在上海和南京居住的经历,有什么作用?
(3)季羡林在为人和为学上有着怎样的品质? 请结合材料简要概括分析。
(4)季羡林回国后的“思想斗争”表现在哪些方面? 你是否同意他“‘斗争’没有结果,就暂时先放一放”的观点? 请结合材料说说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