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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家中那只柯基犬,玲珑小巧,却爱运动,只要房门一打开,它就蹿出门去,然后不停地回望,希望你把它跟随。如果你跟随了,他会露出妩媚表情,即便是四肢肥短,小巷通衢,草地河畔,泥沙荒野,也回报给你足够的速度,让你已它为荣。
有个邻人也喜欢它的乖巧模样,远远地看到它过来,双手插进衣袋,做鼓弄食物的形状,且不停地呼唤。它自然是兴冲冲地奔跑过去,但邻人摊开的却是空空的手掌,它期盼的眼睛里,便弥散出一片迷惘。被捉弄过几次,以为它不会再听从邻人的召唤了,却见它依旧闻声前往。但是,当邻人爱抚的手,刚要伸下来的时候,它却猛地转身跑走,徒让邻人的手①凝固在半空之中。它则在远处眺望,不停地吐弄着它分红的舌头,表达着一种顽皮的嘲笑。
其实,邻人也不存恶意,只不过他是个上了年纪的乡下农民,被儿子接近小城来住,看到城里人对狗比对人还娇宠,他心里有一丝不平。
他见我在不远处对他微笑,脸一下子就红了,嗫嚅道:“你看看我,都一大把年纪了,还欺骗一只狗。”我说:“没关系,狗不像人那样爱记仇,只要你真的给它食物,它还是会跟你亲近的。”
“等等。”他说罢,转身进了楼梯,很快就又出来了,手里攥着几粒干果,他朝着我的爱犬招招手,“小小,你过来,爷爷这里有好吃的哩。”
居然称之为“小小”(他孙子的乳名)!这样亲热的称呼,连狗都吃了一惊,但最终还是②迟迟疑疑地走近了他。吃净干果,小犬用温热的舌头舔舐着他干裂的手心,情意殷殷。
小犬让他暖意萦怀,总想给楼宇里的人们贡献些什么。看到楼前有块空地,依着农民的本性,他翻土施肥,修埂打垄,中了一篇紫苏。紫苏是上好的调味菜蔬——生拌,或佐以咸菜,祛毒,开胃,为居民所喜。
紫苏体贴老人的用心,迅速蔓延出一片绿意,那嫩嫩的芽瓣,正是入时的美味,他招呼邻居道:“紫苏就是给大家种的,快来吃个鲜吧。”
大家自然就来了,叶绿如酥,有谁不稀罕呢?人门小心地掐着嫩叶,他笑眯眯的注视着,说:“尽管掐吧,紫苏命贱,你越是掐得很,它越是繁衍的茂盛。”
但是,人们还是掐得很节制,刚一成撮,就停住了。这让他很不解,催促道:“掐就是了。”邻居脸一红,说:“够了。”
后来,他回老家打理一些事情,紫苏被他暂时以往在那里。被遗忘的紫苏,反而疯长。疯长的紫苏,会变老,会变的不能入口,邻居们懂得这个道理,新乡,与其让紫苏变得无用,不如安心享用,便放手去采摘,以至于怀抱盈满,口中整日都是紫苏的余香。
从老家归来,他本以为那片紫苏一定很荒疏,没想到紫苏却依旧青绿、娇嫩、齐整、油亮。这之后,他只管给紫苏锄草、施肥,让它长的好,然后退隐到紫苏之外。暗看邻居采摘的欣喜。
翌春一日,小区里的一个老妇人抱来了两棵香白杏的树苗,对他说:“在紫苏的空地上,应该在种两株杏。因为紫苏喜阴,有树遮挡,它就多了青嫩。再有,天长白杏,地长紫苏,上下都有收成,邻居们就多了喜乐。还有,白杏和紫苏,有了高楼,对比着就有好的景致,你说是不是呢?”
“是,是,自然是哩。”便帮老妇栽下杏树。
杏树也一如紫苏,体贴人心迅速发育,一年成株,两年开花,三年就结果了。四年以后,果实满枝,看着就让人喜。杏子挂在枝头,也不做宣言,任由嗜食者随意摘取。
两个老人自然不会想到,他们的种植唤来了一群别样的人情格局——楼宇里的人,每每相见,都要轻声细语的相互问好;阶梯一染飞尘,无须他人提醒,总有人主动打扫;路灯初上,相约散步;亭阁之下,对弈恳谈……一如笑可以传染,善行也一径蔓延开来。
(作者凸凹,文章选自《散文2012精选集》,百花文艺出版社,2013年,有删改)
【小题1】请结合上下文赏析划线的词语。(4分)
【小题2】对人们采摘紫苏,老人的表现前后有什么不同?原因各是什么?请结合本文分析。(5分)
【小题3】善行是如何“蔓延”的?请结合全文分析。(6分)
实用类文本阅读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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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一直以为,圆明园是哭泣的。八国联军蹂躏着她的肌体,摧毁着她的骨骼,冲天大火燃烧的是一个民族的自尊,百多年的疼痛如那西洋楼的残臂断肢穿越百年的风雨永远存在——伫立在那西洋楼大水法的遗址前,我无法不感受圆明园的疼痛,感受一个民族的屈辱和疼痛,是那种切肤的痛。
是十年前去的圆明园。没有人愿去,说是那么远,又没啥看的。我说我肯定要。是阴凄凄的天,是冷飕飕的细鱼,和着秋风如刀子一般刮在脸上。沿着浩淼的湖水,我走啊走啊,不见一个影儿,最后,终于走到了那大水法遗址——尽管多少次从图片上,从教材书中见过这遗址的照片,可当我立在苍茫的天空下,真实地面对这一片一片旷野的玉白石块时,仍感到那来自心底的震撼!依旧华美——我抚摩着那冰冰凉凉的玉石纹理;依旧精致——那欧式的曲线流畅又不羁;依旧贵族——断碎的罗马石柱在苍天下笔直出一派伟岸和傲然。后来我流泪了,好在周围没人。那些石块、石柱、石雕连同那灰苍苍的天空一起烙在了脑海,成为心房上一幅永不磨灭的壁画
十年后的今日,我说,再去圆明园。对我来说,去圆明园是一种凭吊,一种拜谒,甚至是一种提醒。说出这些我不怕别人说我矫情,我就是这样想的。
进了圆明园才发现今非昔比。十年前的清寂不复存在,圆明园一片喧嚣。柳绿桃红藤紫,满目春色,昔日皇族的赋闲园址,也该平常百姓流连赏目。沿着湖边再往前,穿过紫藤架,右拐,是了,是遗址,大水法遗址。
想不到的是西洋楼遗址这儿,也有许多的人!一群系着红领巾的孩子尖叫着互掷石子;一群看来是高中生或是中专生的少男少女咬着冰棍而在海宴堂遗址前高唱着“对面的女孩看过来”;几位看似干部模样的人笑眯眯地摆好阵势在镌刻着“圆明确园”字样的大理石碑前照相,那捧着相机的说:“笑!笑啊!”这群人就腆着发福的肚皮蠢蠢地笑了。在大水法遗址面前,就是那小时在书中看到,十年前在那儿哭泣的五根大罗马柱那儿,一对情侣旁若无人地拥抱接吻。
刹那,我有一点不知所措。亲吻示爱干嘛到这大水法遗址面前呢?在这样残破颓败的乱石间,怎么笑得出来?要唱歌蛮好去去那桃红柳绿的绮春园、长春园或是泛舟湖海啊!看着这群在破碎的石块遗址前欢笑的老老少少,仰首凝视那高高而破残的罗马柱,眼眶和心口都隐隐地疼起来。历史呢?耻辱呢?血性呢?!
前些年,曾经围绕这圆明园需不需要重建有过争论,结果是理智的人们理解了废墟的价值,尊重了历史留给我们残酷的真实,这片废墟留下来了。当时,我是为留下拍案叫好的。可今日见到这么多在废墟上在遗址前欢笑嬉闹的人群,我有点怀疑留下的必要了,在经过那么多的岁月之后,眼前这残壁断垣,还能提醒人们对一个世纪前那场噩梦的记忆,那场中华民族的灾难与奇耻大辱?!
一阵沙尘扑面而来,豆大的雨点砸下来,劈头劈脸。欢笑的人群直往外冲,剩下我一人,静静地,在洁白的石块上坐下,对着这大水法遗址,对着这华美残破的罗马石柱,和苍天,和这些断壁残垣一起落泪哭泣……
【小题1】我们应从哪几个层面理解文中圆明园的“哭泣”?
【小题2】对圆明园废墟,作者为什么说“我有点怀疑留下的必要了”?(以自己的话解说)
【小题3】第二段对圆明园废墟的细腻描述有什么特点?在文中起什么作用?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请吃饭
这个周末,周小五请了三个人吃饭。三个人中,有两位是他的上司,还有一位是相处多年的朋友,对他都很重要。周小五提前一天就跟他们打了电话,每个人都说没问题。于是,周小五在酒店订好包厢,早早地赶到了。
服务生介绍说,酒店有一种火锅套餐,分180元、380元和680元三个挡次,周小五不假思索,挑了 680元这一档。请这几个人吃饭,最重要的是面子。
周小五在新城区上班,父母还住在老城区,尽管离家并不远,但他很少回家,因为有做不完的事。就是到了周末,也得学习韩语、电脑和国际贸易,还要打各种各样的电话、请别人吃饭或者被别人请……靠着这样一点一点的努力,他的事业慢慢发展起来了。
又过了一会儿,请的人一个也没到,周小五就给其中一位上司打电话,问他现在走到哪里了。上司在电话里先是一愣,接着一副恍然大悟的口气,说:“真不巧,刚才一个重要客户要我去一趟,事关重大,不能来了……’’
周小五说:“没关系,您忙您的。”他说完,把服务生喊过来,说:“请把套餐换成380元钱那一档的,有一位朋友不能来……”
这时,电话来了,是另一位上司打来的,说突然出了点事,得留在家里处理,不能来了……
周小五忍不住自己的失望,问:‘‘必须您处理吗?”
上司说:“是的……这样吧,明天或者下个周末,我请你。”
话说到这个份上,对小五也只好认了。他又一次喊来服务生,尴尬地问:“能不能换成180元钱那一档的?”
服务生有些不乐意了,周小五连忙赔着笑脸,解释说,又有一位朋友不能来了,不想浪费。
只剩那位相处多年的好朋友了,对小五想,这么要好的哥们,到门口吃个大排档,60块钱就能让两个人吃得乐呵呵的,这顿饭请得有些多余了,但已经到了这个时候,朋友肯定快到了,于是他就让服务生赶紧上菜。
菜很快上齐,桌子上的煮锅开始沸腾。服务生指着几盘生肉和生菜,问:“现在下锅吗?”
周小五点点头,服务生就将几盘菜倒进了煮锅。
想不到的是,这时候朋友也打来电话,说他身体很不舒服,得去医院挂盐水,实在对不起,改日一定摆酒谢罪。
周小五好一阵沮丧,沮丧过后又为难了:这满满一桌菜他一个人怎么吃呢?打包?他宿舍里连个热饭的炉子都没有,再说,好多菜已经下锅,根本不能打包。
这时,电话又一次响了起来,这次是父亲打来的,问周小五:“今天是周末,你回家吗?”
周小五说:“忙,不回了。”
父亲说:“你空了就回来看看吧,已经一个多月没回家了,你妈老是念叨你。”
周小五嚷嘆笑了几声,说:“真的有点忙。”
父亲又问:‘‘你现在在哪里?”
周小五说:“在酒店……哦,对了,你和妈吃过饭没有?要是没吃,你们就过来一起和我吃吧,我在这里等你们。”
父亲在电话那头愣怔了一会,然后问周小五:“你刚才说让我们和你一起吃饭?”
“是啊是啊,我请你和妈来吃饭。”
放下电话,周V五想起自己请过无数人吃了数不清的饭,却唯独没有请父母吃过一顿饭!
父母一会儿二夫就赶了过来,看来是叫了出租车。他们脸上全是笑容,丝毫没多想儿子为什么突然请他们出来吃饭,一家人第一次在家以外的地方一起吃饭,吃一份最低档次的套餐。
周小五分别敬了父亲和母亲一杯酒.他将滴一饮而尽的时候.心里突然涌出想哭的冲动。
吃完饭,周小五和父母一起回了家,在家里住了一个晚上……
星期一一上班,一位同住一个小区的同事就跑过来告诉周小五:“昨天你爸妈在小区里逢人便讲,说你请他们在大酒店里吃了一顿高档饭,还说你给他们敬了酒,祝他们身体健康……’’
周小五一下子泪流满面
【小题1】下列对小说的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尽管离家并不远,但他很少回家,因为有做不完的車”是小说中隐约的叙亊背景,也是很多人现实生活的真实写照,表现出作者对周小五的深深理解。
B.小说写周小五的一位上司“电话里先是一愣,接着一副恍然大悟的口气”,这一细节说明他的上司没有把周小五请吃饭一事放在心上。
C.父母“赴宴”前后的描写,传达出父母对儿子的关爱和儿子只要付出一点父母就倍感骄傲的满足感,运用对比的写法强化了小说所要表达的主题。
D.小说语言平实,但故事性强,层层铺垫,环环相扣,小中见大,反映了一定的社会问题。
【小题2】文中划线处周小五的两次“哭”所包含的情感有何异同?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请吃饭”为题,具有怎样的作用,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野大豆:袖珍豆子更金贵
陈博君
2013年1月4日的《扬子晚报》上刊登了这样一则感人的报道:在南京市江宁区的禄口街道,有一位名叫甘传香的农妇,她二十九年如一日,用一种采自山上的野生大豆给丈夫熬粥,不仅使丈夫的糖尿病病情得到了控制,还使中风的丈夫神奇般地可以重新下地走路了。甘传香用野大豆治好丈夫顽疾的消息传开后,人们不仅对她肃然起敬,同时也对这种药效神奇的野大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原来,野大豆是一种具有极高药用价值的珍贵植物,可提取出大豆异黄酮、大豆皂甙、大豆低聚糖、大豆磷脂等珍贵药用成分,对增强人体免疫力、防癌抗癌、治疗心脑血管疾病、治疗更年期疾病、抗衰老等均有特殊的药用效果,尤其在控制糖尿病和强筋健骨方面更具奇效。
其实,野大豆就是我们非常熟悉的油料及粮食作物大豆的一个近缘种。野大豆具有细弱的缠绕茎,疏生黄褐色长硬毛;叶片为羽状复叶,具3小叶;总状花序腋生,花蝶形,淡红紫色;苞片披针形,花萼钟状;旗瓣近圆形,先端微凹,基部具短爪,翼辫歪倒卵形,有耳,龙骨瓣较短;荚果狭长,圆形或镰刀形,两侧稍扁,密被黄色长硬毛;种子间缢缩,一般含3粒种子,种子长圆形、椭圆形或近球形稍扁,褐色、黑褐色、黄色、绿色或呈黄黑双色。花期为5、6月,果期为9、10月。虽然从外形上看,野大豆的豆荚跟普通大豆的豆荚基本没什么差别,但这些豆荚身材均匀,长度不超过两厘米,明显又比普通大豆的豆荚小一号,因此称其为“袖珍大豆”非常贴切。
在我国寒温带到亚热带的广大地区,这种野生的袖珍大豆从南到北都有分布。作为一种喜水耐湿植物,野大豆多生于山野以及河流沿岸、湿草地、湖边、沼泽附近或灌丛中,甚至连沙漠边缘地区也有零散分布,而在山地、丘陵、平原及沿海滩涂或岛屿,均可见其缠绕寄主生长,但如今已被列为我国珍稀濒危植物。
野大豆是我国特有的一种植物,它也是栽培类大豆的近缘祖先,因此是一种重要的种质资源,保存着极其宝贵的遗传基因和许多优良的性状,如耐盐碱、抗寒、抗病等,而且野大豆营养价值很高,是牛、马、羊等各种牲畜特别喜爱的一种牧草,在农业育种上具有重要的价值,可利用野大豆进一步培育性状优良的大豆品种。
大豆是全球重要的农作物,其国际市场的霸主地位长期由美国占据。可是很少有人知道,为了保持这一霸主地位,美国曾不惜对我国的野生大豆发动了一场“专利间谍战”,正是野大豆挽救了差点崩溃的美国大豆产业。
20世纪60年代末,严重的花叶病突袭了美国大豆种植业,导致该国的大豆产量从占世界总产量的80%锐减至20%以下。中国大豆则趁势取而代之。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攻克大豆花叶病的唯一办法就是通过杂交育种引入抗病毒基因,而这种原始抗病毒基因的唯一就是野大豆。作为大豆原产地的中国是唯一拥有野大豆的国家,但当时的中国并未对外开放,美国要想得到中国的野大豆比登天还难。
转机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1974年9月,就在中美关系解冻后的第一个美国植物学家访问团来华之际,团里一位育种专家在上海某电机厂的院子里悄悄收集了一株野生大豆。1979年1月,这株野生大豆的标本进入美国农业部的野生大豆种质资源库。几年后,新的抗病毒大豆品种诞生,美国借此迅速收复了大豆市场。
事情还未结束。1995年,美国跨国农业生物技术公司孟山都获得了这个野生大豆的品种资源,并运用分子生物技术进行检测和分析。1998年10月1日,该公司向美国专利局提交了一项名为“高产大豆及其栽培和检测方法”的专利申请,随后又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交了专利申请。
(选自《百科知识》,有删改)
【小题1】文章为何从《扬子晚报》刊登甘传香给丈夫治病的报道写起?请简要分析。
【小题2】文章第3自然段在介绍野大豆时使用了哪些说明方法?请指出两种并结合文章内容加以说明。
【小题3】野大豆有哪些重要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
【小题4】文章最后四段给了我们怎样的启示?请结合文本简要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①吟诵是学习中国古典诗歌非常重要的入门途径。许多学者的经验表明,高声朗读和吟诵是学习诗歌和古文的一种方式;不出声音地读,就不能真正对作品的内容、情意有深入的体会和了解。
②吟诵是一种既遵循语言特点,又根据个人理解,依循作品的平仄音韵,把诗中的喜怒哀乐、感情的起伏变化,通过自己抑扬抗坠的声调表现出来的方式。它比普通朗诵对作品内涵有更深入的体会。吟诵之目的不是为了吟给别人听,而是为了使自己的心灵与作品中诗人之心灵,藉着吟诵的声音达到深微密切的交流和感应。因此,吟诵之前有两点基础必不可省:一是对于作者与诗歌情意的了解;二是读诵的节奏平仄。没有这两点基础的自由吟是不能通达的。
③全世界只有中国有吟诵,其他国家的文学没有。中国的语言跟世界上其他语言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其他国族的语言是拼音语言。世界的几大古文明都中断过,只有我们中国的古文明几千年来一直延续。为什么?因为当时代不同、地点不同,语音一改变,拼音文字及其蕴含的东西就容易丢失。中文不是拼音文字,而是象形文字。象形文字的每一个形体就是一个音节,单音独体。单音独体的语言,其节奏基础是两个字一个音节,中国吟诵也是这样。所以最早的《诗经》是“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可如果总是两个字两个字的,太单调,所以从两个字一停顿的四言诗发展成为五言诗,之后,又从五言发展出七言诗。
④诗之为用,是要使读诗的人有一种生生不已、富于兴发感动的不死的心灵。为什么诗歌的吟诵重要?因为诗歌有一种声律,“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它的抑扬起伏有一种节奏,有一种顿挫。吟诵不但是读诗、欣赏诗、理解诗的重要法门,而且是写诗重要的入门途径。诗要自己“跑”出来。诗怎么自己“跑”出来?你要对诗歌中文字的音声、节奏、韵律非常熟悉。你熟于吟诵,于是你的诗是随着声音跑出来的。中国的好诗都有一种兴发感动的力量,这种兴发感动的力量从何而来?无论就作者还是读者而言,都是从吟诵得来的。吟诵是一种律动,先于文字,语言文字伴随着这个节奏的律动自己“跑”出来。
⑤吟诵不是制造一个音乐的调子去唱,它不死板。每个人都不同,同一个人的吟诵也会不同。同一首诗你可以早晨吟的时候调子高一点,晚上吟的时候低一点,也可以今天吟得快一点,明天吟得慢一点,要伴随着环境,把自己的心灵、感情、意念跟那首诗打成一片。中国诗歌的吟诵,就是要在相同的声调之中,很微妙地传达出不同的感受。外表看起来很简单,四个字一句,两个字一个停顿,都差不多。可是你念的时候,哪个字长一点、短一点、高一点、低一点,有很微妙的差别,变化万端。
⑥吟诵传承最好从娃娃抓起,这是提高民族文化素质的百年大计。继承和发扬吟诵,既需要认真对待,又不能急功近利。如果仅仅为了吸引更多人人注意而过分宣扬似是而非的“吟诵”,乃至将其变成一种才艺表演,那只会混淆视听,最终反而适得其反。
(摘自《吟诵,惜之念之的文化遗产》,有改动)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吟诵的目的是使自己的心灵与作品中诗人之心灵,达到深微密切的交流和感应;而默读,就不能体会和了解作品的内容和情意。
B.吟诵是一种律动,它先于文字。诗人需要对诗歌中文字的音声、节奏、韵律非常熟悉。只有熟于吟诵后,诗人的诗才会随着声音自己“跑”出来的。
C.中国古文明没有中断过,这是因为文字不同。我们的象形文字是单音独体,表意较为稳定;当时代、语音等条件变化了,拼音文字及其蕴含的东西就会丢失。
D.吟诵较为自由与灵活。比如吟诵《关雎》读者可以因时间、心境的不同,自我调控声音的高低快慢。但是据其变化,吟诵的抑扬顿挫要大体一致。
【小题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两段首先阐述吟诵在学习中国古典诗歌方面的重要性,接着对吟诵的概念、目的、前提做了具体的论述。
B.三、四两段分别阐述了中国诗歌便于吟诵与象形文字单音独体的特点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以及吟诵对于诗歌创作的作用。
C.五、六两段从方法论的角度对吟诵及其传承作了具体阐述,强调了吟诵重在传达个体的感受,吟诵的传承不可急功近利。
D.文章围绕“吟诵”,采用例证法、喻证法、比较法等论证方法,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三个方面层层展开论述。结构紧凑,论证严密。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吟诵比普通朗诵对作品内涵有更深入的体会,利于读者和作者的交流和感应,从而使读者对作者与诗歌情意有了了解,也有利于对读诵节奏平仄的把握。
B.中国吟诵最初的节奏基础是两字一停顿;中国象形文字的每个形体就是一个音节,是单音独体。单音独体语言的节奏基础是两字一音节,中国吟诵也是如此。
C.吟诵不是按照一个调子唱,它不死板。它需要根据个人理解,通过抑扬顿挫的声调,依循作品的平仄音韵把诗中的喜怒哀乐、感情的起伏变化吟诵出来。
D.中国诗歌的吟诵看似很简单,其实富有变化,很微妙,我们不能轻视它。它需要我们去继承和发扬,这一工作既需要认真对待,又不能急功近利。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垫底的人

陈大超

终于调到一个局机关,吃上朝思暮想的“财政饭”,徐芳高兴得一天到晚都是笑盈盈的,可是等她醒过神来,她就发现在这个既讲级别也讲资历同时也讲能力的机关里,她原来是个垫底的人,谁都可以指派她,谁都可以指责她,谁都可以对她垮下脸来。人到中年、在原来的单位里大小是个头儿的徐芳,心里的高兴劲立刻就烟消云散了。

好在没过多久,局里又来了一个脑子不好使的人——基本上就是个只能拖拖地夹夹报纸冲冲厕所的傻瓜。虽然傻瓜来头不小,但徐芳仍然可以把他当作垫底的人,只要她受了谁的窝囊气,她立刻就找到傻瓜,或者说“把地再拖一遍!”或者说“把报纸都好好夹起来!”或者说“帮我捶捶背!”傻瓜简直像个一摁按钮就立刻动作起来的机器人,不论你的脸色多难看,不论你对他的指使多么不合情理,他都是一点反应一点想法也没有。

这个名叫闵天飞的傻瓜,考大学时离读清华的分数仅仅只差一分,一阵狂笑就变成了一个痴不痴呆不呆的傻瓜了。徐芳也挺同情他的,但她一旦受了谁的气,仍然要把他当作出气筒,恶言恶语地把他使唤一通,让自己产生某种虚幻的优越感。她甚至觉得在这个机关里,对她真正重要的,不是那些局长科长们,而是这个傻瓜——没有这个傻瓜给她垫底,她真不知道自己会怎么过下去。

这天上班,她居然没见到天飞,楼上楼下各个科室都找遍了,也没见着他的身影。一问,原来是他家里人领着他到上海治病去了。她听了心里猛然一惊,接下来一整天都恍恍惚惚、心神不宁的。她就总是下意识地跟人家讨论:“你说天飞的这种病真的能治好吗?”“你说天飞的病治好的把握到底有多大?”还假惺惺地说:“要是真能治好那就太好了啊!”其实她潜意识中非常害怕他真的给治好了。

一个星期后天飞出现在局里的时候,仍然是那副呆不呆傻不傻的样子。徐芳见了差点笑出声来。她也仍然常常在背后整他、吼他,拿他垫底、出气。后来她竟然发展到敢用鸡毛掸子打他了。也就有一次,她一失手,竟然将鸡毛掸子重重地打在他的后脑勺上。打得他当时猛地一激灵,全身仿佛触了电似的一抽搐。谁也没想到,这一击,竟然使天飞的智力因此而恢复了。

天飞在家里休息了几天,再到局里上班的时候,脸上就再无半点呆气傻气了,局长也不让他再做那些杂事了,而是要他在秘书科“适应适应”。仅仅过了两三个月,天飞就给人一种英气勃勃年轻有为的感觉了。自然,在这个局里,徐芳又成了一个垫底的人了。她是多么后悔啊!后悔自己竟然用鸡毛掸子去打他——这一打,又把自己打入了度日如年的冰窟里。

她常常幻想在天飞独自在办公室里值班的时候,悄悄地出现在他的后面,用一个暗中准备好的小木棒,对着他的后脑勺乒乒乓乓地从各个角度猛敲一气——再把他脑子里的那个开关敲关上……

(原载《金山》2003年第2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徐芳能够调到局机关,很是高兴;但后来她发现自己的身份、级别、资历和能力在局里都比不过别人,就高兴不起来了。
B.小说通过“垫底人”徐芳越是垫底,越是要欺负比自己更弱的人的故事,讽刺“垫底人”这种卑劣的病态心理。
C.徐芳虽然很同情闵天飞因为高考时离清华的分数线只差一分而变傻,但她仍然拿闵天飞做出气筒,这说明她心理严重扭曲。
D.家人带着闵天飞去上海治病,徐芳心神不宁;闵天飞的病没有治好,徐芳竟然有点幸灾乐祸,说明她没有一点仁爱之心。
【小题2】小说中的徐芳有着怎样的心理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安排闵天飞去上海看病这一情节,对于故事发展有哪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