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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鸟 群    高亚平
①又是一个金风送爽的季节,我携妻带子回到了故乡。原野上,一丘丘成熟的水稻、苞谷、大豆散发出一种诱人的清香。农人们正在修车磨镰准备秋收,孩子们在乡场上玩耍,一群群的鸡在田畔渠头觅食。我望着眼前这些熟悉的场景,心里感到异常亲切。然而,于我的记忆中,似乎总少了一些什么,是什么呢?是鸟群。那种一到秋天,便一群一群的,于空中盘旋起落呼啸而过的鸟群。
②在我童稚的心灵里,在我少年无羁的记忆里,鸟群实在是一种令人陶醉的景观。
③我的家乡在樊川的腹地,它南依终南山,北靠少陵原,东傍一片丘陵,西依神禾原。川地中有无数的溪渠沟汊穿流其中。独特的地理环境,使这里水丰地肥,林木丰茂,是鸟类栖身觅食、繁衍生息的理想所在。记忆中,少年时代家乡的鸟似乎特别地多,房前屋后,水湄旷野,到处可见到鸟儿们飞翔的身影,觅食、嬉戏的踪迹。我家的门前是一道小溪,缘溪边生长着两排高大的树木,树木多为白杨、榆柳,也有一棵苦楝。树木的顶端有许多鸟窝,小巧玲珑的斑鸠窝,棕色硕大的喜鹊、铁老鸦窝,还有白鹤窝,黄鹂窝,以及一些不知名的鸟窝。至于燕子和麻雀,它们的窝多筑于人家的檐下屋内,树上找不到它们的巢穴。因了这个缘由,故而,我一年四季可以听到鸟儿们的鸣啼。
④春天,草木萌动,乡间便是一片欣欣向荣。“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燕子、大雁北迁,它们开始忙碌筑巢。杜鹃声声,黄莺乱啼,麻雀亦嘁嘁喳喳,让人觉出一片盎然的春意。我常常于酣眠中被窗外树木上的鸟鸣声惊醒,睁眼一看,外面已是一片明媚;阳光已越上了窗棂,爬上了树木梢顶。这时,我的心情便无限愉悦,穿衣起床吃饭。邀上小伙伴们,奔向原野上拔猪草,游玩嬉戏,找鸟窝,掏鸟蛋,或用自制的弹弓打鸟。鸟往往罹弹而殒,鸟蛋也往往被我们从树洞鸟窝中摸出,这些都被我们用湿泥裹了,放在火中烧透烤熟,洒上从家中偷出来的盐巴,分而食之。那种甘美、醇香,让我至今难忘。
⑤一首外国歌谣这样唱到:“夏日来了,令人回忆。”其实,令我回忆的鸟群,在家乡的夏日里是绝然看不见的。这并非鸟儿不多、不能成群的缘故,而是因为鸟儿们这个季节正忙于繁殖哺育后代;或者耐不得炎热,藏进绿树丛中。整个夏天,其实是鸟儿最多的时候,它们不扎群,亦不大鸣叫,只是在蓊蓊郁郁的树林里飞来飞去。只有到了傍晚,百鸟噪林的时候,你才可感到鸟儿的繁多,鸟群的庞大。一次,我和几位伙伴在树林中找蝉蜕,耐不得鸟儿的聒噪,我随手捡了一块石头,向树枝间使劲扔去。随着一声哀鸣,一只麻雀便若一片骤遭虫蛀霜打的树叶一样,从树枝间掉了下来。受惊的鸟儿“轰”地一声飞向天空,霎时间,鸣声一片,黑了头顶上的一片天空。
⑥然而,最让我痴迷的还是家乡秋天原野上的鸟群。
⑦几场秋风、几场秋雨之后,故乡的原野上便是一片金黄了。于丽日下,于澄明的碧空中,我们常常可以看见一道魅人的风景,那就是雁阵。大雁们排着“一”字形或“人”字形的队伍,嘎咕嘎咕地鸣叫着,从我们的头顶飞过,由北而南,渐去渐远,以至于无,令少年时代的我,生出无限的畅想。而呼啸的麻雀群,若风暴骤起于萍末,在庄稼地的上空,在乡场,刮来刮去,亦让人有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有时,麻雀群停驻在十几棵光秃秃的树上,树上便立刻像长满叶子。这些叶子在叫嚷着,吵闹着,让人觉出一种无限的生意。至于灰喜鹊,它们往往也在这个季节一大群一大群地从村庄的上空飞过,从原野上飞过,不知从哪里来,亦不知往哪里去了。还有一种鸟,我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专门吃柿子。也是大群地来,每次来,家乡的柿子便会遭一次劫。但家乡人似乎并不恨这种鸟,有时在摘完柿子后,往往还给树上留下几个,供这些迟来的鸟儿们吃。
⑧曾几何时,家乡的鸟群在我们不知不觉间消失了。生态的破坏,环境的变迁,使河流干涸,树木减少,鸟群再也找不到一个可供栖身、生存的家园。现在,家乡广袤的原野上偶尔还能见到麻雀群。但在我看来,亦没有记忆中的庞大、壮观了。若干年后,连麻雀们是否也会弃我们远去?我说不清楚。社会在进步,人类在繁衍,但我们谁愿意面对一个没有鸟群的明天呢?站在故乡的土地上,我翻捡着少年时代的记忆,于心灵深处默默地呼唤:归来吧,我的鸟群!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作者回到故乡,感到异常亲切,却因为没有看见过去那种秋天时节一群一群的鸟儿在天空翻飞的景象,心里若有所失,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B.作者的故乡水丰地肥,林木丰茂,是鸟类栖身觅食、繁衍生息的理想所在,鸟群只是成为作者童稚的心灵中令人陶醉的景观。
C.第④段写作者少年时代早上穿衣、起床、吃饭,然后和小伙伴们到原野上拔猪草、游玩嬉戏、找鸟窝等,意在突出作者小时候天真、活泼、淘气和爱鸟。
D.作者家乡有一种专吃柿子的鸟,但家乡人似乎并不恨这种鸟,有时甚至还在树上留下几个柿子,让迟来的鸟儿们吃,这体现了家乡人浓浓的温情。
E.全文以故乡的鸟群为叙写对象,以记忆中的故乡的鸟群带给作者的独特感受为线索,写出了作者回到故乡后看不到鸟群的无奈与苦闷的心情。
【小题2】本文围绕“鸟群”展开叙述,条理清晰,请具体分析作者的行文思路。(5分)
【小题3】请从艺术手法角度赏析第⑦段。(6分)
【小题4】作者最后说:“若干年后,连麻雀们是否也会弃我们远去?我说不清楚。”作者为什么“说不清楚”?他要表达什么?请结合原文并联系现实加以探究。(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5-08-23 12: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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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京口漫笔

岑桑

①前些日子,乘便游了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地方一一镇江。镇江古称京口,是南京的外卫,在历史上向与南京同兴替。三国时,孙吴在此起家;南北朝时,刘宋据此立业。历代江南有事,这个形势险要的滨江城镇、往往是兵家必争之地。这一带的自然环境也可谓得天独厚,大江奔流至此,浩浩滔天,气度无涯,只叫四周景色大增瑰奇。走马看花,也只浏览了江边的北固山、金山和江上的焦山。

②游到焦山,有个遗迹却使我感慨万端。“焦山山里寺,金山寺里山。”与金山的江天寺凌驾于山上不同,焦山的定慧寺是藏在山的怀抱之中的。要到定慧寺,须通过山门。山门迎面有一堵墙,墙上嵌有一板黑油油的石碑。在这碑石上,赫然有被炮火轰打过的痕迹。碑石在中弹的地方脱了一大块,作花瓣形向四面散开。这无疑是经历过浩劫的遗迹了。渡我们过江的老艄翁说:“这伤疤,比我老多啦!从前听人家说,这是夷鬼打的呢! ”

③老艄翁的答话,让我把碑石上的伤疤,同一百二十多年前鸦片战争的镇江之役联系起来。道光二十二年五月间,英国侵略者攻陷吴淞后,两江总督牛鉴风望风而逃;英寇随即溯江而上,追逼江宁(南京)。当朝廷里的那些“顶戴们”还在筹划如何乞和之时,第一次鸦片战争的最后一役,便在镇江这个山明水秀的小城打响了。

④那是多么壮烈的一役啊!镇江守将海龄旗下的一千多兵卒,在老百姓的支援和配合下,只凭弓箭、刀剑、矛戟和少量的土枪土炮,与拥有压倒优势的火力装备的一万五千余英国海盗,进行了激烈的战斗。勇士们前仆后继,死而后已,无比英勇顽强,使侵略者遭受了极大损失。连那个狂妄至极的英国海军大佐宾汉也不得不承认:镇江守军“做了一次最顽强的抵抗,他们寸土必争,因此每一个城角都是短兵接站而攻陷”,守军的勇敢坚强的确“令人心悸”。英寇中的一个头目在事后还犹有余悸地招认,他们在镇江之役所遭受到的损失,比起侵华战争的以往任何一役还要惨重,事实确实如此。如果当年中国人民这种斗争精神和无可估量的巨大潜力,得到充分发挥,那么,鸦片战争的结局,就决不会是后来史书上所载的那么一回事了。

⑤让我还是把文章拉回那弹痕累累的碑石上来吧!记得那天离开焦山山门的时候,我禁不住把那碑石之上的千真万确的弹痕摩挲再三。回途中,我站在船头瞭望,只见江流浩荡,横无际涯;祖国苦难的历史已在这滔滔流水中沉淀了;而欠江之上,仿佛还升起了历史上的英雄人民的面影,暮色苍茫处,百年前的正义之旗还在飘扬,千军万马与滚滾波涛一并飞跃奔腾,用弓矢戈矛杀向船坚炮利的敌人……

(选自《中国现代散文集》)

【小题1】下列对散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A.本文是一篇借景抒情、寓意深刻的游记,融叙述描写议论抒情于一体,平易的语言中蕴含着作者深厚的情感。
B.本文注重细节描写,“中弹的地方脱了大块,作花瓣形向四面散开”一句的描写细腻,给读者很强的画面感。
C.全文依次按“古迹游”“古代传说” “近代史回顾”儿个层次展开叙写,显得层次分明,并侧重写作者的观感。
D.全文作者的情感变化先抑后扬,因“赝品和胡诌”很多而兴致大减,后又因碑石痕迹中的感人故事而感慨万端。
E. 最后一段描写作者站在船头看到的景色,表现祖国山河的美丽,并回望镇江之役,再次强调了镇江市兵家必争之地。
【小题2】文章是如何运用对比手法描写镇江之役的?请结合内容简要分析
【小题3】文章写定慧寺碑石上被炮火轰打过的细节有何作用?请结合内容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秋天的味道
双休日,我在叔叔的果园里帮忙,隐隐地听到南侧的果树丛里有悉悉索索的枝叶晃动的声响,就跑过去看个究竟。
我发现一个少年,十四五岁的样子,正攀在树杈上摘苹果。他也发现了我,但已经无路可逃。他从树上溜下来,两个口袋都鼓鼓的,怯怯地立在树下,等待我的审问。
我没有呵斥他。依我做老师的经验,不问青红皂白的呵斥只能把事情搞糟。   
“喂,小伙子,告诉我,摘苹果做什么用?是自己想吃吗?”我尽量用平和的语气问。   
“我妈妈病了,想吃苹果,可是我没有钱买。”男孩用低低的声音说。   
这是一个非常老套的理由,使我想起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的一个小故事。   
当年苏霍姆林斯基看到幼儿园的一个四岁女孩在花园里摘下了一朵玫瑰花,他很想知道这个小女孩为什么要摘花,就蹲下身子亲切地问:“孩子,能否告诉我,你摘这朵花是送给谁呀?”小女孩害羞地说:“我奶奶病得很重,我告诉她校园里有一朵大玫瑰花,奶奶有点儿不信。我现在摘下来送给她看,看过了我就把花送回来。”
苏霍姆林斯基的心被孩子天真的话打动了。他从花园里又摘下两朵大玫瑰花,对孩子说:“这一朵是奖给你的,你是一个懂得爱的孩子;这一朵是送给你奶奶的,感谢她养育了你这样好的孩子。”   
难道今天的事情是这个故事的翻版?半个世纪以前的一个四岁的小女孩,和今天的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在心智,情感,与社会经验上是否可以同日而语?在日趋浮躁的社会环境中,这样的理由听得耳朵起茧,男孩的话还有几分可信?   
我沉吟了片刻。等待发落的孩子用一只脚搓着另一只脚,眼睛里掠过一丝痛楚。我注意到那澄明的眼球还没有任何杂质。   
不知为什么,我总是喜欢怀疑一个孩子的动机,不敢坦然地相信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的话。一个孩子的谎言,和一个成年人无端的怀疑,到底哪一个危害更大?很多时候,我们的不信任是孩子说谎的催化剂。
“哈哈,你来的正巧,这是苹果最美的时候!口袋里的苹果都可以带回去,又脆又甜,让你妈妈尝尝鲜!”我按着教育家的方法去做了。   
那孩子使劲地点点头,提起他破烂的足球鞋,一溜烟的跑了。我欣慰地在果园门外目送着他,却发现他并没有奔向村子,而是朝相反的方向跑去,那里是一片茂密的玉米地。他钻进了青纱帐。   
好奇心促使我悄悄地靠近玉米地,却发现我又一次被一个孩子愚弄了。   
在玉米地里,我看到并排坐着的一双后背,一个是刚才的男孩,另一个是个女孩,梳着一对小辫。那女孩好像正啃着苹果,男孩托着腮,不知在想什么。   
小小年纪就谈恋爱,并为着自己的小恋人去冒险,去撒谎……,现在的孩子,真让人无可奈何!我默默离开玉米地的时候,心里一阵刺痛,不是因为受骗,而是为我们的教育感到悲哀。
那一夜,我躺在叔叔的小床上,几乎无眠。   
第二天一大早,一位母亲领着两个孩子来到果园。我认出了昨天的那个男孩,我猜想那个女孩应该是和他一块钻玉米地的那个。我不知道他们有何贵干。   
“俺们是来付钱的。”那位母亲解释说,“昨天这孩子摘了你们的苹果,给他妹妹吃了一个,给我留了一个。他肯定没有付钱,因为他没有零花钱。让您见笑了,我们家困难些,孩子的爸爸死得早……”   
他们原来是一对兄妹!我为我昨天的想法感到羞愧。
“您不知道,他妹妹眼睛看不见。”那位母亲又说,“但他疼妹妹,疼得胜过我这个当妈的。春天,他跑到山上摘桃花,说是让妹妹嗅到春天的味道;夏天,他下到池塘里摘莲蓬,让妹妹咀嚼夏天的味道;秋天来了,他就想办法搞到苹果,让妹妹品尝秋天的味道。他说,在我们这儿,苹果最能代表秋天的味道!”
我的眼睛已经湿润了。我注意到,小妹妹那双看不见的眼睛里,早淌出了晶莹的泪珠。   
“我没管好孩子,让您见笑了。管理这么大园子是很受累的,孩子不懂事,您多担待些。俺们特意来付钱,请您务必收下。”那位母亲继续说。   
其实在农村,随便摘几个瓜果李桃尝尝鲜,根本不算什么。不过我对这位母亲还是敬佩有加,她的话语中,自始至终也没有提到一个“偷”字,给孩子留出了足够的心理空间,有效地保护了孩子的自尊。   
我郑重地收下了钱,收下了一个贫困家庭的尊严,也收下了一个珍贵的启迪。   
秋天的味道是什么?是成熟的苹果蕴含的甘甜,以及咀嚼这甘甜的幸福!
【小题1】结合全文,概括什么是“秋天的味道”?
【小题2】文中插入苏霍姆林斯基的故事有什么作用?
【小题3】试简析文中母亲的形象?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西风胡杨
潘岳
①胡杨,秋天最美的树,是一亿三千万年前遗留下的最古老树种,只生在沙漠。全世界百分之九十的胡杨在中国新疆的塔里木。我去了塔里木。在这里,一边是世界第二大的32万平方公里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一边是世界第一大的3800平方公里的塔里木胡杨林。
②胡杨,是最坚忍的树。能在零上40摄氏度的烈日中娇艳,能在零下 40摄氏度的严寒中挺拔,不怕侵入骨髓的斑斑盐碱,不怕铺天盖地的层层风沙。那种遇强更强,逆境奋起,一息尚存,绝不放弃的精神,使所有真正的男儿血脉贲张。
③胡杨,是最无私的树。胡杨是挡在沙漠前的屏障,身后是城市、村庄,喧闹的红尘世界,是并不了解它们的芸芸众生。可它们不在乎,它们将一切浮华虚名让给了所有的奇花异草,而将这摧肝裂胆的风沙留给了自己。
④胡杨,是最包容的树。胡杨林中,有梭梭、甘草,它们和谐共生。胡杨林是硕大无边的群体,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团队。胡杨的根茎很长,穿透虚浮漂移的流沙,能深达20米去寻找沙下的泥土,并深深根植于大地。如同我们中国人的心,每个细胞,每个枝干,每个叶瓣,无不流动着文明的血脉,使大中国连绵不息的文化,虽经无数风霜雪雨,仍然同根同种同文独秀于东方。
⑤胡杨,是我平生所见最悲壮的树。胡杨生下来一千年不死,死后一千年不倒,倒下去一千年不朽。在塔里木我看见了大片壮阔无边的枯杨,它们生前为所挚爱的热土战斗到最后一刻,死后仍奇形怪状地挺立着。
⑥胡杨曾孕育了整个西域文明。两千年前,西域为大片葱郁的胡杨覆盖,塔里木、罗布泊等水域得以长流不息,水草丰美,滋润出楼兰、龟兹等三十六国的西域文明。拓荒与征战,使水和文明一同消失在干涸的河床上。
⑦胡杨也有哭的时候,每逢烈日蒸熬,胡杨树身都会流出咸咸的泪,他们想求人类,将上苍原本赐给它们的那一点点水仍然留下。上苍每一滴怜悯的泪,只要洒在胡杨林入地即干的沙土上,就能化出漫天的甘露,让这批战士继续屹立在那里奋勇杀敌。
⑧我看到塔里木与额济纳旗的河水在骤减,我听见上游的人们要拦水造坝围垦开发,我怕他们忘记曾经呵护他们的胡杨,我担心他们子孙会重温那荒漠残城的噩梦。我站在这孑然凄立的胡杨林中,祈求上苍的泪,哪怕仅仅一滴;我祈求胡杨,请它们再坚持一会儿,哪怕几十年;我祈求所有饱食终日的人们背着行囊在大漠中静静地走走,哪怕就三天。我想哭,想为那些仍继续拼搏的战士而哭,为倒下去的伤者而哭,为那死而不朽的精神而哭,也许这些苦涩的泪水能化成蒙蒙细雨,再救活几株胡杨。然而我不会哭,胡杨还在,胡杨的精神还在,生命还在,苍天还在,苍天的眼睛还在。那些伤者将被疗治,那些死者将被祭奠,那些来者将被激励。
⑨直到某日,被感动的上苍猛然看到这一大片美丽忠直、遍体鳞伤的树种问:你们是谁?烈烈西风中有无数声音回答:我是胡杨。
【小题1】文章以“西风胡杨”为题,联系全文,说说“西风”的具体含义。
【小题2】第⑧段中画线的句子“我祈求上苍的泪,哪怕仅仅一滴”,“也许这苦涩的泪水能化成蒙蒙
细雨,再救活几株胡杨”,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情感?
【小题3】“胡杨的精神还在”,联系全文,分条概述胡杨精神的具体内涵。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章

南山雨

董桥

三四十年前我带着家小来香港谋生,白天做两份兼差的工作,晚上给报纸杂志写稿翻译,三口生计勉强应付,偶然碰到意外支出,变卖细软的落难举措还是有的。这样熬了两三年,老二出世的时候,我去应征一份工钱优厚的职务,连过三关,十拿九稳,竟然落空。

那期间,石初先生辗转知道了我的境遇,有一天约我到蓬香茶楼喝罕茶。是农历腊月,天刚亮,楼上靠窗的茶座冷得很,他殷殷劝我多吃点心暖胃,尽说些不着边际的闲话,下楼道别之际,徐徐从大衣口袋里摸出一本薄薄的小册子给我,是他早年手抄的一些田园诗,喃喃说:“这些诗写得清爽,念起来舒服。苦闷的时候读读诗词,日子会变得漂亮些!”

风很大,我走到大马路一家绸缎庄的屋檐下翻出诗册,浓浓淡淡的墨色录了许多唐诗清诗,范石湖的作品不少,最后一页是毕九歌的一首七绝:“芍药花残布谷啼,鸡闲犬卧闭疏篱。老农荷锸归来晚,共说南山雨一犁。”

那天晚上天更冷,石初先生打电话言归正题,要我宽心,用了“事缓则圆”四个字劝我再碰碰机缘,说他一九五二年刚来香港也磕磕绊绊,困顿无助,天天晚上读诗抄诗解忧。我说石湖的诗我小时候读得多,倒想知道毕九歌是谁。他说那是清代王渔洋《古夫于亭杂录》里抄到的,只知道他字调虞,渔洋同邑大司空亨的后人,能诗,可惜只流传了那一首七绝:“可见名与利那玩意儿都是注定的!”

石初先生到死也没有成过名。他茶余饭后即兴写写的游戏文字,怎么说都不输那些名家的笔墨,绝对值得付梓流传。事实竟然不是那样。他的旧诗词,他的白话文,他的英文、法文、拉丁文,全是他七十二年人生中默默修炼的正果,知道的人却太少太少了。

我是一九六五年才从台北带着父执宋伯伯的信去看申先生。他住半山般含道,四十出头,白皙的皮肤衬着白皙的衬衫,纤秀的金丝眼镜把一张瘦长红润的脸映得更清贵。他声音低沉,讲话很慢,地道的英国风度,一点不带上海人的阔气和喧阗。那次初识之后,他记起来会打电话问我近况,约我在中环他做事的洋行附近吃个午饭聊聊。后来我在报上写专栏、做翻译,石初先生这才开始用长辈的口吻给我提了许多意见,我们渐渐成了师徒。

 

申先生先是教我中文造句的窍门,说白话文要写出文言的凝练,文富文要透露白话的真切。“胡适之的文言文写得其实比白话文要好,原因在比。”他说,“胡先生学问深厚而才情单薄!”这淡淡的半堂课,我受用到老。他起初常常说我的翻译七百字里起码有十个地方是笨译,脱裤子放屁的句子太多了:“做人不可取巧,翻译必须学巧!”申先生每给我改一篇译文,总是叮咛我回家好好逐句捉摸。这样改了八九篇,回头重看自己的旧译,我才脸红了。

我亲沐教泽越久,越觉得石初先生做人跟做学问完全不同。做人,他诚实而世故;做学问,他犀利而纯真,抱定主意不求闻达。那时期,传媒的兴旺造就了一批好辩之士挥笔制造舆论,改造社会。那时期,知识界也有一小撮饱学之士唾弃说教,唾弃生命卑微的欷歔,一心安分乐道,一心经营个人精致的技艺,遁迹自娱。申先生继承的正是这一小撮人的情操:“要紧的是了解生命,不是判断生命。”他常说。

一九九○年年尾,石初先生丧偶,万念灰蒙,久久难释,人也苍老了许多。一天,我约他到莲香茶楼喝早茶,下楼道别的时候,我把二十五年前他给我的那本诗册交还给他。我握着他冰冷的手,一句话没说。

申先生看看我,看看那本破旧的小册子,微微点了点头,转身踽踽走进晨曦里的小巷。

(选自《旧时月色》,有删改)

【小题1】请简要概括文章中申石初先生的人物形象。
【小题2】“可见名与利那玩意儿都是注定的!”这句话流露出申石初先生丰富的情感,请联系上下文,具体分析。
【小题3】请分析最后一段在全文中的作用。
【小题4】请谈谈本文以“南山雨”为题的用意。

同类题5

(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请听万物倾诉
翟永明
①我们每天生活在一个超高的噪声网中,各种机械的、人为的、由于摆脱不掉而习已为常的噪声,已成为我们的生存背景。什么时候起,我们已经听不到来自自然的声音。在我们幼年时,叽叽喳喳飞过头顶的麻雀的鸣叫已被弹弓、沙弹和除四害的吼声驱赶了,而午休时躲在桉树上聒噪不已的蝉声,也已随着被砍倒的树木消散了。至于那童年时勾得我们无法入睡的深夜蛙鸣,也早已被搅拌机巨大的轰鸣声击碎了。
②剩给我们的还有什么呢?除了那巨浪一样淹没我们耳朵的喧哗和噪声,马达声、敲打声、吵闹声,夜深人静时,推开窗户,我们仿佛住在一个巨大的工地上。当我们的灵魂欲俯身倾听时,我们能否听见那些有名和无名的事物,那些细物质的被淹没的声音?
③偶然,在电视的“发现”频道上看到,一个美国人肩挎录音设备,在几年时间里,走遍全世界,去收集大自然的各种声音:密林中的鸟鸣、刮过荒野的风声、尼亚加拉大瀑布湍急的吼叫和野兽的奔跑。这位自然之声的收集者痛感属于这个世界的万物的声响正在日夜流失,不复再来。他用一只录音话筒,试图留住它们物质的声音,然后在某个需要的时刻,把它们释放出来,就像两手拢成一团,捧住一只鸽子,然后朝向天空,放飞了它,使它重又回到自然之中。
④几年以后,那个美国人甚至去了东方一座城市,在那里住了三天。他录下了大城市的喧嚣:汽车的轰鸣声、马达声、人的吵闹声、和尚诵经的声音。三天后,他离开了这座城市,长期浸淫于自然之音中的他,耳朵已爱憎分明。都市尖锐而嘈杂的响声穿透了他的耳膜,使他再次逃亡。
⑤一个夜晚,在一座深山,有一位朋友依山傍水,结庐在一块巨大的岩石边。我和几位朋友在他那巨大而不铺张的客厅里举杯同乐,兴致高昂。酒过数巡后,话题变得晶莹剔透,酒帮助了我们表达思想的愿望,也推倒了我们内心那易碎的、并不结实的墙。尘世和我们每天生活其中的噪音远离这里,剩下的只是几个朋友的低沉亲近的声音,如同清风倾诉,又如同波浪滑过,潺潺水声般细小,秋叶坠地般引人入胜。
⑥这是抛开日常喧嚣的一刻,是灵魂内眺的一刻,是几个友人自成的夜空:水声、风声、谈话声。它带来一个过去时代的幻影,古人所说的“四美”:良辰、美景、赏心、乐事。更兼得备“二难”:贤主、佳宾。一切当如古人王勃所言:四美具,二难并。现代社会空间和距离已大大改变,“二难”对现代人来说已是容易之事,但“良辰美景”早已不是“清风明月不用买”的时代了。有一张漫画画得很有趣,有趣得让人心紧,画的名字叫“未来的高消费”。画的是未来的一间餐馆,女招待和男顾客都带着防毒面具,窗外是一片被污染的大气层,男顾客手拿菜单说:“请来一瓶陈年老气。”不知道在将来,我们被噪音严重损害的耳朵,是否也要付出高代价,才能从类似前面那位先知般的自然之音收集者那里,买到各种各样的万物之声。
⑦酒过半酣,耳热面红,我悄悄踱出门外。朋友的山居紧靠着一条小溪,山泉从巨石缝中倾泻而下,流到朋友的门前,正好在此形成一个小池塘。此时山高月小,林深鸟栖,万籁俱寂,只听见泉水跳过沟坎,跌入池塘的叮咚的声响。这是一种和谐,一切都存在,睡眠、死亡、黑夜、永恒和短暂的寂静。一切又都不存在,仅仅是树丛灌木的呼吸、溪水碎裂的幽响、清风飒飒的节拍、土地默默运行的声音,它们并不栖止,而是暗暗滑行在这潮水般涌来的大片黑暗中。从欢快的房间,从烧得正红的炉火旁,从曼声轻嘘的歌声里,走到一片黑暗、一片寂静中,聆听天籁和未被污染的清新,于是感到那来自自然深处的声响能穿透最坚硬的内心。总是在这种时候,人才能清醒地再次领悟《法华经》中那一句真诵:“大千世界,全在微尘。”
⑧深夜,睡在朋友那间落水山庄里,耳边是的的确确“点滴到枕边”的泉水声,它由于幽远而越发清亮,由于清亮而越发催眠。还有微风轻轻扫过树叶的声音,好似新夜的每一声叹息,似乎星辰若有若无的漂移,都掠过一阵雾气般美妙的叮当之声。这时耳朵所获得的感受和比平时倍加敏锐的听觉,又真的让我体会到唯有古人那静如止水的心态,方能进入“虫声新透绿窗纱”的清冷境界。
(选自翟永明散文集《女儿墙》,有删节)
【小题1】本文写了哪两种声音?这两种声音本质有什么不同?
【小题2】第③④段插入一个美国人的故事,有什么作用?
【小题3】第⑥段中,作者为什么说那张漫画“有趣得让人心紧”?
【小题4】简要概括这篇散文的主旨,并谈谈你的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