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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辍。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嘶叫的秋蝉,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还有秋雨哩,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的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著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去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的说:
“唉,天可真凉了——”(这了字念得很高,拖得很长。)
“可不是吗?一层秋雨一层凉啦!”
北方人念阵字,总老像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
北方的果树,到秋天,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沙尘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 Days。
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的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赞颂秋的文字的特别的多。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我虽则外国诗文念的不多,也不想开出帐来,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Anthology来,总能够看到许多并于秋的歌颂和悲啼。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地特别能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能感到一种不能自己的深情,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呢?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和关系特别深了,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
南国之秋,当然也是有它的特异的地方,比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1934年8月,在北平。
【小题1】下列对散文有关内容和艺术的分析与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
A.“故都”两字明确指明描写的地点,含有深切的眷恋之意,也暗含着一种文化底蕴;“秋”字确定描写的内容,与“故都”结合在一起,暗含着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融合的一种境界。
B.“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和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此句前后都采用排比的写法,从不同的方面说南方之秋有可欣赏之处,衬托出北国之秋的美好。
C.本文是写景文。第12自然段插入对写秋诗文的议论,作者似乎是要创造一种文化氛围,于自然气息之外再添一重文化气息,这与“故都”题旨不符。
D.开篇和结尾均提到“南国之秋”,并作了适当的展开,以此与北国之秋作对比。对比的目的明确,即抑彼扬此,南国之秋胜于北国,是作者的主观感受,表达作者对故都之秋的热爱。
E.作者将苦涩的“品味”与生动的景物描写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创造出一种特殊的神韵。他依凭一个普通文化人士的眼光来观察和体验故都之秋,他笔下的秋味、秋色和秋的意境与姿态,都笼罩着一层深厚的主观色彩。
【小题2】故都的秋给作者的整体感受是什么?作者在文中描绘了五幅故都秋天的画面,请概括这五幅画面(每幅画面概括不超过6个字)。
【小题3】作者写“秋蝉”、“秋雨”虽详略不同,但表现方法是一致的,请简要赏析。
【小题4】关于这篇文章的感情基调,有两种说法:有人认为是悲秋,但有人认为是颂秋。你认为呢?请说说你的理由。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5-13 02: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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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题文)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社稷坛抒情
秦牧
北京有座美丽的中山公园,公园里有个用五色土砌成的社稷坛。
社稷坛是北京九坛之一。古代帝王,在社稷坛祭地。祭地为了要求土地肥沃。五谷是从地里长出来的,因此,人们臆想的稷神(五谷)就和社神(土地)同在一个坛里受膜拜了。
穿过古柏参天、处处都是花圃的园林,来到这个社稷坛前,突然有一种寥廓空旷的感觉。在庄严的宫殿建筑之前,有这么一个四方的土坛,屹立在地面,它东面是青土,南面是红土,西面是白土,北面是黑土,中间嵌着一大块圆形的黄土。这图案使人沉思,使人怀古。
这坛后的宫殿是华丽的,飞檐、斗拱、琉璃瓦、白石阶……真是金碧辉煌!而坛呢,却很荒凉,就只有五色的泥土。这使人想起:没有这泥土所代表的大地,没有在大地上胼手胝足的劳动者,根本就不会有这宫殿,不会有一切人类的文明。在这个土坛上走着,仿佛走进古代去,走到一望无际的原野上,在那里,莽莽苍苍,风声如吼。一个戴着高冠,穿着芒鞋的古代诗人正在用他的悲悯深沉的眼睛眺望大地,吟咏着诗句。
这是屈原的声音,也是许许多多古代诗人遥望原野时曾经涌起的感情。这种“大地茫茫”的心境,是和对于自然之探索和对于人间疾苦的忿慨联结在一起的。
想一想这些肥沃土地的来历,你会不由得涌起一种遥接万代的感情。劳动者开辟这些土地,是和大自然进行过多么剧烈的斗争呀!这种斗争一代接连一代继续着,我们仿佛又会见了古代的唱着《诗经》里怨忿之歌的农民,像敦煌壁画上面描绘的辛勤劳苦的农民,驾着那种和古墓里挖掘出来的陶轮牛车相似的车子,奔驰在原野上,辛苦开辟着田地。
在这个五色土坛上面走着走着,仿佛又回到几千年去,会见了古代的思想家。他们白发苍苍,正对着天上的星辰,海里的潮汐,陶窑的火光,大地的泥土沉思。日月经天,江河行地,四时代谢,万物死生,都使他们抱头苦思。他们看出一点道理,世上的万物万事,有因有果,有主有从,它们互相错综地关联着……正是由于古代有这样的思想家在这样地思考过,才给后来的人们创造了这样一座五色的土坛。
我们汉民族的摇篮在黄河的中上游,那里绵亘的是一望无际的黄土高原。因此,黄色被用来配“土”,用来配“中心”,成为我们民族传统中高贵的颜色。中心是不同于四方的,能够生长五谷的土地是不同于其他东西的,黄色是不同于其他颜色的。在社稷土坛的中心,黄土被特别砌成了一个圆形,审视这个黄色的圆圈吧!它使我们想起奔腾澎湃的黄河,想起在地层下不断被发掘的古代村落,也想起那古木参天的黄帝的陵墓。
多少万年的劳动经验和生活智慧积累起来,才有了今天的人类文明。每一个人在人类智慧的长河旁边,都不过像一只饮河的鼹鼠。在知识的大森林里面,都不过像一只栖于一枝的鹪鹩。这河是多少亿万滴水汇成的啊,这森林是多少亿万树木构成的啊!
瞧着这个社稷坛,你会想起了中国的泥土,那黄河流域的黄土,四川盆地的红壤,肥沃的黑土,洁白的白垩土……你会想起文学里许许多多关于泥土的故事:有人包起一包祖国的泥土藏在身旁到国外去;有人临死遗嘱必须用祖国的泥土撒到自己胸口;有人远从异国归来,俯身亲吻了自己国门的土地。
瞧着这个紧紧拼合起来的五色土坛,一个人也会想起了国土的统一,在我们的土地上,为了统一而发生的战争该有多少次呀!中国历史上没有一个时期像今天这样高度统一过,等我们解放了台湾和一些沿海岛屿以后,这种统一的规模就更加空前了。
我在这个土坛上低徊漫步,想起了许许多多的事情。我仿佛曾经上溯历史的河流,看见了古代的诗人、农民、思想家、志士,看他们的举动,听他们的声音,然后又穿过历史的隧洞,回到阳光灿烂的现实。啊,这座发人深思的社稷坛!
(有删节)
【小题1】(小题1)下列对散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写社稷坛后面金碧辉煌的宫殿,写宫殿的飞檐、斗拱、琉璃瓦与白石阶,自然引出在泥土上创造宫殿的劳动者。
B.文章联想丰富,面对着社稷坛诗人联想到屈原、《诗经》、敦煌壁画,联想到包着祖国泥土到国外去的游子,丰富了文章的内容。
C.作者写黄土高原,认为“黄色”不同于其他颜色,是“高贵的颜色”“是不同于其他颜色的”,洋溢着对华夏文明发源地的自豪感。
D.文章开头句,采用顶针的修辞手法,交代了社稷坛的位置,语句平淡而自然,既照应了标题,还起到了总领全文的作用。
【小题2】(小题2)结合文章内容,简述文中最后一段的作用。
【小题3】(小题3)面对社稷坛,作者抒发了怎样的思想情感?

同类题2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题目
单车倚斜阳
①几年前,在朋友的怂恿下买了一架旅行车,没想到骑车渐渐成了我这几年最喜欢的运动。周末闲暇时,常常一个人骑着车沿着河堤路徐徐而行。特别是在这春暖花开时节,杨柳依依,不时会撞见一树一树的繁花,心情雀跃。有时骑车出城,或上善公园,或高铁新区。田畴沃野,村庄错落,近水远山,都氤氲着春天的喜悦之气。游走其中,如入画布,景不醉人人自醉
②而最醉人的莫过于骑行在旷野的斜阳之下,一抹晚霞,或如血残阳,宁静高远又辽阔的意境,岂止一个醉字形容的了?记得第一次“远行”,也是一个春日,和朋友去熊耳山和抱犊崮。一日爬两座山,骑行一百三十余里,回来行至山亭区徐庄镇时,已是夕阳在山。群山环绕中的小镇,宛若世外桃源。一条公路如带,向天边延伸,少见行人。偶有汽车从身旁疾驰而过,带来的却是苍茫的孤独感。夕阳渐渐拉长我们的身影时,我突然领悟了那些骑行在川藏线上的行者,为什么会在夕阳下,面对着群山旷野,匍匐在大地上,泪流满面。其实,很多人心中有着这种梦幻,遥远又缥缈,似不真实。而当你邂逅时,带来的却是对生命的惊喜与顿悟,又怎能不泪奔!
③喜欢马致远的那首《秋思》:“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漂泊天涯的旅人,身处异乡,面对此景,情以何堪?悲凉中生出悲壮,而悲会比喜更让人刻骨铭心,更能彻悟生命。没经历过彻骨的悲与痛,人生怎会真实与完整,怕只会流于生命的表层。
④我常把单车比作那匹瘦马,如能身临异乡的枯藤老树,小桥流水,也许不会有一丝的悲伤了。千年的岁月,已把空间压缩在方寸之内,何来那彻骨的乡愁?体会到的可能就是那触动灵魂的惊喜与顿悟。以至于那次回来,因劳累挂了几天的吊瓶,面对妻子找罪受的埋怨时,却没有一丁点的后悔。因为不经历过,无法明白那种体验所带来的喜悦。
⑤后来,我和朋友在骑行去临沂的342省道上又邂逅夕阳。依旧远山含黛,葱翠的行道树外,远处依稀烟火人家。颇有“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的意境。夕阳在背,仍不急不躁的骑行,不时哼着跑调的歌曲,在他人眼中,岂不是一道风景?
⑥而那次绕道沛县去徐州,进徐州市里时,也是黄昏。从徐州的西北郊去云龙湖,一路夕阳相伴。我是第一次穿行在城中的山里,远看无路,车隐山中。异地的天空总是那么新鲜,夕阳的余晖洒满城市。骑行在陌生的城市,望着如流的人群,顿时有种人在旅途的感觉。
⑦其实,每个人都走在路上,也走在人生的路上。到处是风景,我们又能经历多少?突然想起一句话:人生有两条路,一条用心走,叫作梦想;一条用脚走,叫作现实。心走得太慢,现实会苍白;脚走得太慢,梦不会高飞。
⑧这是个快节奏的社会,为了更好地生活,每个人都在忙忙碌碌。忙碌中慢慢变得浮躁起来。多像一只蜜蜂,只盯着花蕊,却忽略了花的美丽。别忘了,生命中还有另一种梦想,另一种体验与感悟。别相信来日方长,一架单车,或许就能让梦想飞翔
【小题1】请从艺术技巧的角度赏析第1段划线句子。
【小题2】文章②⑤⑥三段都写夕阳,意境有何不同?请简要分析。
【小题3】文章的线索是什么?设置这一线索有什么作用?
【小题4】请探究文章结尾划线句的意蕴。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相应题目。
卖唱的人们
王小波
有一次,我在早上八点半钟走过北京的西单北大街,这个时间商店都没有开门,所以人行道上空空荡荡,只有满街飞扬的冰棍纸和卖唱的盲人。他们用半导体录音机伴奏,唱着民歌。我到过欧美很多地方,常见到各种残疾人乞讨或卖唱,都不觉得难过,就是看不得盲人卖唱。这是因为盲人是最值得同情的残疾人,让他们乞讨是社会的耻辱。再说,我在北京见到的这些盲人身上都很脏,歌唱得也过于悲惨;凡是他们唱过的歌,我都再也不想听到。当时满街都是这样的盲人,就我一个明眼人,我觉得这种影像有点过分。我见过各种各样的卖唱者,就数那天早上看到的最让人伤心。我想,最好有个盲人之家,把他们照顾起来,经常洗洗澡,换换衣服,再有辆面包车,接送他们到各处卖唱,免得都挤在西单北大街——但是最好别卖唱。很多盲人有音乐天赋,可以好好学一学,做职业艺术家。美国就有不少盲人音乐家,其中有几个还很有名。
本文的宗旨不是谈如何关怀盲人,而是谈论卖唱——当然,这里说的卖唱是广义的,演奏乐器也在内。我见过各种卖唱者,其中最怪异的一个是在伦敦塔边上看到的。这家伙有五十岁左右,体壮如牛,头戴一顶猎帽,上面插了五彩的鸵鸟毛,这样他的头就有点像儿童玩的羽毛球;身上穿了一件麂皮夹克,满是污渍,但比西单的那些盲人干净——那些人身上没有污渍,整个油亮油亮的——手里弹着电吉他,嘴上用铁架支了一只口琴,脚踩着一面踏板鼓,膝盖拴有两面钹,靴子跟上、两肘拴满了铃,其他地方可能也藏一些零碎,因为从声音来听,不止我说的这些。他在演奏时,往好听里说,是整整一支军乐队;往难听里说,是一个修理黑白铁的工场,演奏着一些俗不可耐的乐曲。初看时不讨厌,看过一分钟,就得丢下点零钱溜走,否则会头晕,因为他太吵人。我不喜欢他,因为他是个哗众取宠的家伙。他的演奏没有艺术,就是要钱。
据我所见,卖唱不一定非把身上弄得很脏,也不一定要哗众取宠。比方说,有一次我在洛杉矶乘地铁,从车站出来,走过一个很大的过厅。这里环境很优雅,铺着红地毯,厅中央放了一架钢琴。有一个穿黑色燕尾服的青年坐在钢琴后面,琴上放了一杯冰水。有人走过时,他并不多看你,只弹奏一曲,就如向你表示好意。假如你想回报他的好意,那是你的事。无心回报时,就带着这好意走开。我记得我走过时,他弹奏的是《八音盒舞曲》,异常悠扬。时隔十年,我还记得那乐曲和他的样子,他非常年轻。人在年轻时,可能要做些服务性的工作,糊口或攒学费,等待进取的时机,在公共场所演奏也是一种。这不要紧,只要无损于尊严就可。我相信,这个青年一定会有很好的前途。
下面要谈的是我所见过的最动人的街头演奏,这个例子说明在街头和公共场所演奏,不一定会有损个人尊严,也不一定会使艺术蒙羞——只可惜这几个演奏者不是真为钱而演奏。一个夏末的星期天,我在维也纳,阳光灿烂,城里空空荡荡,正好欣赏这座伟大的城市。维也纳是奥匈帝国的首都,帝国已不复存在,但首都还是首都。到过那座城市的人会同意,“伟大”二字决非过誉。在那个与莫扎特等伟大名字联系在一起的歌剧院附近,我遇上三个人在街头演奏。不管谁在这里演奏,都显得有点不知寒碜。只有这三个人例外。拉小提琴的是个金发小伙子,穿件毛衣,一条宽松的裤子,简朴但异常整洁。他似是这三个人的头头,虽然专注于演奏,但也常看看同伴,给她们无声的鼓励。有一位金发姑娘在吹奏长笛,她穿一套花呢套裙,眼睛里有点笑意。还有一个东亚女孩坐着拉大提琴,乌黑的齐耳短发下一张白净的娃娃脸,穿着短短的裙子、白袜子和学生穿的黑皮鞋,她有点慌张,不敢看人,只敢看乐谱。三个人都不到二十岁,全都漂亮至极。至于他们的音乐,就如童声一样,是一种天籁。这世界上没有哪个音乐家会说他们演奏得不好。我猜这个故事会是这样的:他们三个是音乐学院的同学,头一天晚上,男孩说:敢不敢到歌剧院门前去演奏?金发女孩说:敢!有什么不敢的!至于那东亚女孩,我觉得她是我们的同胞。她有点害羞,答应了又反悔,反悔了又答应,最后终于被他们拉来了。除了我们之外,也有十几个人在听,但都远远地站着,恐怕会打扰他们。有时会有个老太太走近去放下一些钱,但他们看都不看,沉浸在音乐里。我坚信,这一幕是当日维也纳最美丽的风景。我看了以后有点嫉妒,因为他们太年轻了。青年的动人之处,就在于勇气,和他们的远大前程。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本文是一篇叙事散文,文章条理清晰,作者生动地描写叙述了几组街头演艺的场景,表达了对人的尊严和人性的呼唤。
B.本文真挚、理性,内容虽简单,但描写灵动,表现出一种单纯之美。作者处理看似平常的题材,展示出了高明的写作技巧。
C.作者对盲人卖唱是同情的,认为那吵人的演奏者是哗众取宠,对钢琴演奏者持赞赏态度,认为那几个青年的演奏最动人。
D.作者说“只可惜这几个演奏者不是真为钱而演奏”,意思是说,如果他们是为钱演奏的话,他们的演奏会更为动人。
【小题2】结合全文和你自己的生活体验,谈谈你对“青年的动人之处,就在于勇气,和他们的远大前程”这句话的认识。

同类题5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天水古树

王若冰

①从天水城区的街市穿行而过,让人止不住就要仰首观望的,是一棵挨一棵站在街头巷尾,门前院落,粗可合围、高能擎天的参天古树。登上南郭寺,站在玉泉观,朝下一望,躯干巨大,树干如云的古树从密密匝匝结成一片的古旧屋顶上撑开一道道豁口,捧绿撒翠,煌煌然如一堆一堆苍翠的山峰从西关涌向东关,由北关堆向南城,十分壮观。

②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这句话语所包含的另一层意味应该是有人栽了树,才会有树。可见,对一座城,一个村庄来说,有没有几棵让人一望便会油然生出沧桑浩叹的古树,便可以获知这地方文明源起的第一手资料。天水建城史可以上溯至公元前688年的秦武公时代,距今将近2700年了。如此说来,在这座前后延续了两千多年历史的边地古城,有这么多的古树,也就不足为奇了。

③伏羲庙原先依照伏羲八八六十四卦排列方式植有64棵柏树,树与庙同寿,都是明正德年间的圣物。日月推移,沧海桑田,有生命的树自然也有生老病死的时候。但令人叹为观止的是,庙内存活至今的二十来棵古柏,不管躯干有多么精瘦,枝干如何苍老,却依然执著地把根伸进泥土深处,把一簇仅有的绿意播向蓝天。

④有些日子,我曾经长久地站在这一棵棵绿冠如云的大树下用心揣摩,这些春日便发出新芽,风雨来时练就了一身钢筋铁骨的古树,与我们居住的这座古城过去的人事变故到底还有哪些联系呢?自古以来,人类一直凭借自己杜撰的文字认识历史,但历史本身是一种过程,一种状态。真正的历史一旦变成书面的东西,怎么说也就让人觉得不那么牢靠,不那么真实了。不像这一棵棵把根深扎于大地深处的古树所标示、所见证的历史,你想涂改也涂改不掉。

⑤于是,我总以为对于这座千年古城来说,这一棵棵绿冠如云,粗大的树干上落满了岁月累累伤痕的古树,不仅是让天水身显名赫的自然景观,更是这座不老的古城活着的历史。

⑥长在城里的古树算是有福的。它站在熙攘的街市上,平日里有游客为它投下惊叹的喝彩,有文人骚客为它吟诗写赋,有文物部门为它挂牌保护。至于那些因生不逢时而枯于荒丘、死在山里的古树,则免不了要遭受另一番境遇。

⑦我的老家街子乡也有两棵祖祖辈辈引以为豪的古树,其中一棵是国槐,祖辈就叫它“八股槐”,至今还挺立在当年杜甫侄子杜佐居住过的子美村后面,因此又叫“子美槐”。另一棵是我国北方本来就十分罕见的珍稀树种——白皮松,被称为“九股松”,原本挺立在街亭古镇东柯河左岸河谷川地上。这两棵古树一左一右,是家乡一处独一无二的景观。

⑧天水城里的古树虽多,却没有一棵拥有“九股松”那种顶天立地的气象。从潘集寨沿东柯河进东柯谷,七八里路之外,就能看到“九股松”那高隆如山的绿色树冠。每至春回大地,“九股松”满枝苍翠,雪白的树身和高大的树枝便撑起一片使整个街亭古镇沉迷陶醉的松香清芬。到了初夏,不知从何处翩翩飞来的白鹭栖落枝头,使这棵古树占据的一方天空,成了这座古朴小镇最富诗情画意的迷人景观。

⑨也不知是请阴阳先生看了风水的缘故,还是嫉恨这棵千秋古树逼人的生命活力,公社大院要搬到“九股松”下的一片平地上,于是在一个本该属于树木生长的春天,残忍的刀斧却向天水古树家族中这棵绝代神品砍去。“九股松”惨遭厄运那一年,我正在读初中。一个多月时间,天天从教室玻璃窗看着十几条汉子刀斧并用,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终于把那棵我后来才获知可称为“第四纪冰川时期活化石”的白皮松砍倒在地,我的心中有一种隐痛,以至于时隔40多年,每次回家看到子美村后孤零零独自苍老的“八股槐”,这种无奈的隐痛就愈加剧烈。

⑩古树把粗壮的根系深深扎入地下,既是为了生存,也可以理解为生命对大地母亲的热爱。但从模棱两可的社会史观来看,我更愿意把这种不朽的生命状态,理解为大自然有意安排、供后人用情感和良知破译的另一种历史。  

当我们抚摸着古树那粗糙、皴裂,然而又充满力度和质感的躯体,如同抚摸一种难言的历史,内心的怦然悸动,证明着这一切。

(有删改)

【小题1】自选一个角度,赏析第①段划线的句子。
【小题2】第⑥段在文中有怎样的作用?
【小题3】简析第⑧段作者详细描写“九股松”“气象”的用意。
【小题4】下列对本文理解恰当的一项是
A.第②段从历史的角度阐释了“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真意。
B.第③段写当年伏羲种下的六十四棵柏树依然充满着勃勃生机。
C.第④段作者认为人类一直凭借杜撰的文字认识历史是客观的。
D.本文的语言,朴实中蕴含深意,透出一种浓浓的历史沧桑感。
【小题5】文章最后一段,意蕴丰富,请结合全文加以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