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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我知道一些伦敦的情形,巴黎与罗马只是到过而已,堪司坦丁堡根本没有去过。就伦敦、巴黎、罗马来说,巴黎更近似北平,不过,假使让我“家住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地感到寂苦。巴黎,据我看,还太热闹。虽然那里也有空旷静寂的地方,可是又未免太旷,不象北平那样既复杂而又有个边际,使我能摸着——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地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是的,北平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巴黎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所以咖啡与酒是必要的,以便刺激;在北平,有温和的香片茶就够了。
虽说巴黎的布置比伦敦、罗马匀调得多,可是比起北平来还差点儿。北平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既不挤得慌,又不太僻静,连最小的胡同里的房子也有院子与树,最空旷的地方也离买卖街与住宅区不远。北平的好处不在处处设备得完全,而在它处处有空儿,可以使人自由地喘气;不在有许多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围都有空闲的地方,使它们成为美景。每一个城楼,每一个牌楼,都可以从老远就看见。况且在街上还可以看见北山与西山呢!
【小题1】结合上下文,说说“使我能摸着——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这句话的丰富含义。
【小题2】“北平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表现在哪些方面?
【小题3】赏析文中画波浪线的句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5-25 05: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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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缙云的古风

鲍尔吉·原野

(1)在缙云,我喜欢仰面看天空的云。这里多山,朵朵白云围绕山峰,缠绵不走。虽然我知道缙云的地名不关云的事,它是轩辕黄帝的号。史记记载,黄帝又曰缙云氏。当年黄帝氏族从西北高原迁移到古越族聚集的浙江中部,建立了以缙云为名的方国。唐武周时代,即公元696年,县名改为缙云。但是地名有云,来客难免要往天空张望。这几天雨歇,天上一派好云。白云似城垣,如马队,浩浩荡荡地川流而过。它们在地上的随从则是迂回奔走的好溪。好溪也是一个好名字,在江河前面直接加一个好字,恐怕只有缙云。水利万物而莫争,当然好。

(2)前面说黄帝在这里建立了缙云国,是传说。而史书记载,三国时期,公元239年,缙云人在海拔1200多米的古方山上修建了一口方塘,即水库,距今已有1700多年,是浙江最早的山区水利工程。你没法想象,在那么高的地方,人们穿过陡峭的山路去修一个水库。

(3)缙云人崇拜山,当地方言把山称作山娘,他们把崇山峻岭看做母亲。乡间秋收,农民要办的第一件事就是祭山娘。筑路造屋,开工之前也要祭山娘。缙云人认为,山上的鸟兽草木是山娘的子孙,土地是山娘的皮肉,不得随意毁伤。这真是可爱的传统,用现在的话说叫做环保,实为共生。在这里,哪家人屋里如果爬进了蛇,当地人不会把蛇打死,而要点上熏香把它熏跑。缙云人上山垦田,人站高处,锄头放在下面,由下往上挖;而不能对着山头举起锄头,以兹表达对于山娘乃至大地的崇敬。

(4)说到缙云的山,自然要说鼎湖峰。传说轩辕黄帝当年来此地,相中的就是这座鼎湖峰,于是定居于此,并把这座山命名为缙云山,也就是黄帝山。黄帝在鼎湖峰顶上铸鼎炼丹,最后驾龙升天去也。之后,缙云成为古时江南祭祀轩辕黄帝的中心。

(5)鼎湖峰拔地而起,上下同圆。它固然是一座山,但把它叫做石柱更合宜。在苍翠的山峦之中,在好溪的喧哗声里,突兀而立的鼎湖峰引人遐想。我第一眼看到鼎湖峰,便觉人类的渺小,只能站在地面上仰之望之,如果环绕此峰观察一下该有多好。再一想,飞鸟幸福啊,它们可以围着鼎湖峰飞无数圈,累了在上面栖息。

(6)期望环峰飞翔的人,不光我一个。宋代诗人柳绅初到缙云时,惊叹于鼎湖峰的雄奇,留下一首诗:“独出诸峰表,周围百丈圆。千寻雄镇地,万仞上摩天。湖浪动星际,莲花生日边。终当驾云鹤,绝顶会群仙。”他想象自己骑着云中的仙鹤,到达鼎湖峰绝顶,去拜会群仙。中国山水诗鼻祖谢灵运,也曾为鼎湖峰所倾倒。南朝宋永初三年,谢灵运出任永嘉太守。他赴任路上经过缙云,改乘竹筏,走好溪水路。他在《归途赋》中叹曰:“漾百里之清潭,见千仞之孤石。历古今而常在,经盛衰而不易。”在《游名山志》中,谢灵运再度写到鼎湖峰“缙云山孤石干云,可高三百丈,黄帝炼丹于此”。好风景经过谢灵运的夸赞,传播士林,咏叹缙云的诗篇越来越多。李白在长诗《送王屋山人魏万还王屋》的开篇写道“缙云川谷难,石门最可观。瀑布挂北斗,莫穷此水端”。神往鼎湖峰的大诗人还有白居易。唐长庆二年,出任杭州刺史的白居易来缙云一游。他听说鼎湖峰顶有黄帝置鼎而塌陷形成的湖,湖上生莲。他想,倘若劲风吹过,峰顶的湖水会不会随风而落,形成高天散雨的奇观呢?白居易为此留下一首诗:“黄帝旌旗去不回,片云孤石独崔嵬。有时风激鼎湖浪,散作晴天雨点来。”我做不出这样的好诗,但比古贤幸运的是可以坐缆车观望鼎湖峰。缆车在山峰后方,一路攀升到山顶,可窥见鼎湖峰顶全貌。放眼望去,几近梦幻。

(7)鼎湖峰边上的苍龙峡口,东晋时即建有祭祀黄帝的缙云堂,它是有史记载以来江南最早祭祀黄帝的建筑。唐乾元间,经缙云县第一任太守李阳冰奏准,缙云堂改名黄帝祠宇,李阳冰题写篆额。李阳冰的篆书与李斯并称“小篆二李”。这些年,逢清明节与重阳节,当地都要举办规模宏大的祭祀。重阳节由地方政府主持公祭,清明节则是民祭黄帝的节日。

(8)我喜欢考究方言,尽管并没有语言学的基础。我十分崇拜被称为中国现代语言学之父的赵元任,他同时又是音乐家与作家。他写的自述,让人百读不厌。赵元任通33种汉语方言,可以用口技的方法,模仿一个人从北京出发,周游全国,从东北返回的经历,用各地方言表述那里的风土人情与特产。方言实为历史的活化石。我跟缙云人聊天,发现这里的方言遗存着明清之前的古语,或许还有古越国的语言。比如他们把“人”称之为“丁”,一如汉代的称呼。小伙子,他们称“后生丁”。“大丁”指成年人,“老髯丁”是老人。称“女孩子”为“婉转尼”,过门的新媳妇叫“新妇”,与《陌上桑》的称谓一样。唐宋时期的词语也保留在当地农民的言谈中。“走过去”这句话,当地人发音“往过克”。“去”的读音为“克”,这是明代以前的发音。明清之后的汉语,名词后面爱加“子”字,比如桌子,椅子。而缙云只叫桌、椅,不加“子”,保留明代以前的读法。从他们语言的古朴,想到缙云的百姓把山称之为山娘,认为鼎湖峰是黄帝炼丹的道场;而他们的语言中又保留着好多古音,这就是文化,文化应该源远流长,有山水和人的血脉气息。

(《人民日报海外版》2019年07月06日第11版)

【小题1】全文为什么以缙云的地名开头?
【小题2】简析文中第六段的写法。
【小题3】分析本文语言上的特征。
【小题4】分析标题中“古风”的具体内涵及作为标题的好处。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去往书店的路
记得当兵的时候,只有一种国营新华书店。下到连队后的第一次外出,就是进城找新华书店,找到了心里才踏实。可那时我买不起书——一个月只有六七元钱。
七十年代末,连队藏书室藏书极少,仅有的几本文学书很快就看完了。于是只要能请假进城,我就往新华书店跑,一钻进去就不想出来,一遍遍看着那些渴望拥有的书,暗暗吞咽口水。那个时候书店不是开放式的,你要某本书,只能让售货员取给你。如果你拿在手上老不买,售货员会不耐烦地说:到底要不要啊?只好尴尬地还回去。
终于有一回,我过足了买书的瘾。
那是当兵第二年,我得到了人生第一笔稿费——七元钱。我一取到钱就迫不及待请假进城,
坐在公交车上,时时用手按着那钱。到了站,迫不及待地冲到新华书店,就是那个我常常流口水的地方,然后土豪一样选了一摞书,全是我眼馋了很久的中外小说。七十年代末,书是几毛钱一本,七块钱大概买了十几本。我拿回来,先把书捐给连队图书馆,然后再一本本借出来看——为什么如此?是因为第一次拿到其他战友没有的钱,不知如何是好。没过多久,我又拿到了一次稿费,我又这样做了一遍。
那两次去书店,可以说是我最愉快的出行了。我至今能清楚地想起那家书店的样子,它在街道上的位置,和它里面的格局。后来,我们连一个战友也去了,跑回来兴奋地告诉我:新华书店又进了一批新书,你快去买呀!他哪里知道,稿费没那么好挣的,我没有钱了。
不久,我考上了大学,终于有了随时可以免费看书的图书馆。大学图书馆的书多到让我目瞪口呆。我过足了阅读的瘾。不过,我依然喜欢去书店,依然会从每个月的伙食费里抠出几个大洋,买上几本。总有些书,是你读过了依然想拥有的。
七八十年代,成都新华书店很多,总在最好的地段。进入九十年代,我便眼看着它们被流行服饰和大小商场包围,后来逐渐消失。
但同时,无数小书店却应运而生。最繁荣最鼎盛的时期,成都市中心展览馆周遭起码有五六十家书店。我那时买书,要一家家地逛,是最早的淘宝。有时为了找一本书,弯腰低头在无数家的小店里穿梭。感觉那个时候,全民都在淘书,全民都在读书,真是令人怀念。
记得有一回,我去买余华的《活着》,开始我问:你们这儿有余华的《活着》吗?被问的书店老板茫然摇头,好奇地反问我,那书名就叫《活着》?我说是。他说我们从来没进过这样的书。走到下一家,我简化了一下问:请问你们有余华的书吗?老板回答,我们没有语法书。我说不是语法,是小说。他说小学语法也没有。我没辙了,只好退出。这样问了一家又一家,大概问了十家以上,都没找到。
我走进最后一家书店。这家店里的文学书比较多,我在其中看到了很多自己认识的朋友写的书。我一排排地看,一会儿蹲下一会儿站起来,那样子引起了书店女老板的注意。她走过来问,你想找什么书?我不抱任何希望地说:余华的书。她抱歉地说,我们只有《活着》。我惊喜地说,我就是要《活着》
不知情的人听见这样的对话,还以为我们在比赛格言。
她马上将一本薄薄的、装帧很漂亮的书递到了我的手上,的确是余华的《活着》。我连忙付钱。为了感谢她,我还特意在她店里多选了几本书。女老板一边收款一边对我说,这本书的确写得好,我是从头到尾看完了的。你看人家一辈子经历了那么多坎坷,承受了那么多苦难,可是回忆起来还是心平气和的。真了不起。
我听了很感慨,这个女店主给我上了一课。
再后来,展览馆那一圈儿书店忽地消失了,消失得一家不剩。也许它们是散落到了城市深深浅浅的街巷里?
大概是新千年以后,我有了固定去的书店。这家书店就在我们大院的街对面,每次吃过晚饭散步时,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去这家书店。
书店很小,大概只有十几平米,光线也不太好。书柜只有两米高,四五排的架子,上面密密麻麻地摆满了书。也许是因为小本经营吧,每种书都只有一两本,但品种非常丰富。书柜对面墙上,是各种期刊。那么小一个书店,也藏着乾坤。女店主我记得很清楚,是个三十岁左右清瘦的女人,很文静。
女店主和我熟了,卖给我的书总是八折。有时我想要的书她店里没有,她就会替我去找,哪怕是已经下架的书,过气的书,她也会去找,而且百分之九十都能找到,就好像她是我的搜索引擎。一旦找到了她就打电话告诉我,我吃了晚饭去散步的时候,就感觉很有劲头。
每次去我都要待好一会儿,有时候并没有想要的书,还是喜欢一行行地在书架上浏览。发现自己喜欢的书,就拿出来告诉她:这本书非常好哦。她会用心记下。那时,《我在天堂等你》销售还不错,她也进了好几本。一有读者买这本书,她会告诉人家,她认识这本书的作者。读者很惊喜,就请她索要我签名。她就答应下来,等我去书店时拿出来让我签。起初她还有些忐忑,说这样会不会给你添麻烦?我连说不麻烦,举手之劳。其实心里面,是窃喜的。
2006年起,我学会了网上购书,就再没去那家小书店了,我甚至连个招呼都没打,就将它遗忘了。有一天收到网购的书,忽然就想起那家书店了,是吃过晚饭就特意去看它,却意外发现,它已经不在了,取代它的,是个小面馆。
我很有些伤感,站在那里看了半天,不知它是何时关掉的?也不知书店的女主人去了哪里?现在以何业谋生?
我无法否认网络购书的便捷、便宜。我甚至都不习惯再到书店架子上一排排找书了。有时候睡觉前突然想看某本书,下单,第二天上午就送来了。我为这样的便捷所迷惑,忘记了去书店的路。所以,当听到朋友们在痛惜实体书店的消亡,或者谴责实体书店的消亡时,我总是心下有愧,不敢言语。因为那消亡里,也有我的一份原因。
曾经看到一句话,在书中遇见最好的自己。而我,是在书店遇见最美的自己。如今,不再去书店的我,也不再美丽。
可是总有些变化,是我们阻挡不了的。
也总有些故事,留在了书店。
(取材自裘山山同名散文)
【小题1】关于下列词语,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迫不及待”也可以写成“迫不急待”。
B.“装帧”是指书刊的封面、插图等美术设计和版式、装订形式等技术设计。
C.“擎”读qíng,本义是“向上托、举”。
D.“吞咽”中“咽”的读音为yàn。
【小题2】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最恰当的一项是
A.“我”考上大学,可以免费去图书馆看书,却因为经济条件宽裕依然去书店淘书。
B.“那么小一个书店,也藏着乾坤”指书店内书品种丰富齐全,女店主清瘦、文静。
C.结尾写我已习惯网络购书的便捷,意在表明我认为实体书店的彻底消亡是必然的。
D.实体书店衰落与购书方式变化引发了作者对小书店和全民淘书、读书时代的怀念。
【小题3】作者买《活着》时,与女老板有一段趣味盎然的对话。试针对这段对话,回答下面问题。
(1)文中说不知情的人以为“我们在比赛格言”,为什么会有这种效果?请加以解释说明。
她抱歉地说,我们只有《活着》;
我惊喜地说,我就是要《活着》。
(2)作者写这样一段情节想表现什么?
【小题4】作者在文中多次讲述了自己去书店的经历,在这些经历中,作者的心情有怎样的变化?结合全文,简要说明发生这些变化的原因。
【小题5】本文题为“去往书店的路”,但在《文汇报》发表时被编辑改名为“在书店遇见最美的自己”,作者裘山山认为“各有各的味道”,请结合全文,说说你理解的两个题目各自的“味道”。

同类题4

阅读下面文学类文章
安于途中
  ①从起点到终点,其间的距离就是途中。
  ②感觉生命总是在途中。就像候鸟,总是从南飞到北,又从北飞到南;就像泉水总是从溪流入河,又从河流入海;就像花草,总是从春长到夏,又从夏长到秋。自从离开起点以后,生命就总是在途中。在时间与空间的途中。而且不管情愿与不情愿,总是在日渐靠近某个可知的或未知的终点。有花开就有花谢,有日出总有日落,有起点当有终点,这很自然。每一个具体的生命也都难逃此劫。但对一些具体的生命而言,似乎出发就是为了抵达,似乎付出就要有结果,于是必经的过程成了漫长的等待,总是在途中成了生命最大的煎熬和无奈。
  ③然而抵达真的那么重要吗?终点真的那么美好吗?等待或许会是一种煎熬,然而生命总是在途中真的就只有无奈吗?
  ④水气抵达天空或许就成了彩虹,蛹到了生命的尽头或许就成了蝴蝶。但并不是所有的抵达和终点都具有终极辉煌。花朵的终点是凋谢,道路的终点是绝境,生命的终点是死亡。即使水气是因为对天空的抵达而成为彩虹,即使蛹是因为到了生命的尽头才成为蝴蝶,它们也是分别经历了一定的转化和蜕变过程,才各自化水为虹和化蛹为蝶的。是过程成就了它们最终的美。
  ⑤其实,过程对于任何一个生命体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甚至可以说,过程即生命。从某种意义上说,生命确实就是一个过程的完整体现,或者说是无数生活细节的集结。而终点不过是生命的界限,主要用于寓示生命体的完结。它有可能构成生命的升华,却绝不会是生命的目的。
⑥但是生活,我们往往是在度过;而将最美好的愿望寄于终极。仿佛最美好的风景只在彼岸,而此岸只是一种过渡,是一段抵达某处的旅途。我们对此处的风景因此常常忽视,并习惯于生活总是在别处。每一个至美的终极愿望当然都必须受到肯定,但是生活并不是只有这些,也不该只有这些。活着,也不能只是追求刹那的辉煌和完成某种使命,或是为了去到某一个地方而赶一段路程。如果生是为了死,就像花朵是为了凋谢才盛开,这样的生命,存在的意义还有多大?
⑦生命不是一次简单的奔赴死亡之约,每一个高品质的生命,或者有高品质愿望的生命,有可能都必须首先做到安于途中。因为生活并不是总是在别处,生命也只有在生命的途中才成其为生命。就像候鸟,只有不停地从南飞到北,又从北飞到南,才构成其一生的迁徙;就像泉水,只有不断地从溪流入河,又从河流入海,才体现其自身的运动。
⑧生命也不完全是为了抵达,就像泉水,并不是非要到达怎样的地方才算完成使命;就像花草,并不是非要到达哪个季节才算实现价值。生命中绝大部分的风景总是在途中。生命主要是为了经历,就像候鸟,不停地迁徒就是为了经历季节和风雨;就像泉水,不息地流动是为了经历交汇和起伏。尽管具体的经历总是显得那样琐碎、那样平凡、那样漫长又是那样不胜其烦,但是,恰恰是它们构成了一个个真实的精彩的人生。这才是生命最弥足珍贵的状态。
⑨每一个安于途中的生命都将尽享人生。

(选自《散文百家》内容有删改)

【小题1】阅读全文后,应当如何理解文章的标题“安于途中”?
【小题2】本文否定了对生命的哪些看法?(分条写出)
【小题3】在⑥段作者说:“生活并不是只有这些,也不该只有这些。”请回答“这些”指的是什么?简析作者这样说的原因。
【小题4】18. 从全文看,第⑦段中“生命也只有在生命的途中才成其为生命”一句话的含义是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小题。
炫目秋景话乡愁
刘醒龙
晓得大悟是小时候所读的书籍中,有太多关于河口与宣化店的描写。河口是红四方面军不得不撤离鄂豫皖的最后一战。那一战红四方面军倾尽全力,没有战败,也没有打赢,只能在万般无奈中“再见”大别山。宣化店的情况也是如此,新四军五师全部主力集结于此,面对十几倍敌对兵力,新四军五师的十万官兵,以自我牺牲的姿态,坚守到最后一分钟,才突围去向四方,成就了近代史上,不以胜利为目标的胜利。那时候这地方被称为礼山,直到以胜利为目标的胜利在全中国实现后,这一县域才以铁血铸就的大悟山作了名字。
金岭,是大悟的一个小小村落,被人知晓的首先是那片土地上茫茫田野开着真如铺了黄金的向日葵花,以及那些不亚于任何一处久负盛名秋景的红叶。不知何时开始的,各种各样的自媒体上,标明大悟,说着金岭的炫目秋景。让南来北往的高铁,在一处叫孝感北的小站停了下来。与小站相比略显夸张的一群群人,大多行装简约,兴高采烈。
秋风一路所向,无一不是秋天的意志。那所有的银杏树上的所有黄叶子,或许是大悟山中,金岭之上,天太洁净,地太清淡,一切分明是在秋风中,偏偏透着一种含有某种深意的娇羞。没过多久,真的踏上金岭土地,就明白这种娇羞也算是人的一种原始情怀。
山中的小小村落,注定会被大山掩藏。金岭的不同之处是藏得太深了,就连红军医院和新四军医院都能安然无恙地设在这里,在腥风血雨中是一种得幸天赐的安宁。一旦普天之下都安宁了,这些只供躲藏的缝隙,就成了连美景也无法输出的屏障。
银杏的娇羞还有一番难以出口的言说。金岭银杏再动人,面对如此小小村落竟有四十四户,四十四位孤寡衰弱老无所依的特级贫困者,能够示人的表情只剩下无地自容。
什么叫乡愁?乡愁是藏在心中最美的美,落在命运中最苦的苦,总是欲说还休,欲言又止;分明说不完,道不尽,却又是除非醉到昏天黑地,一个字也不想透露。就像叫着金岭,想着金岭,于心里偏偏苦不堪言。
枫檀秋色,是天下最奇幻的。与银杏那江河湖海一样的波澜壮阔不同,一枫一檀各自成趣,一样的阳光照耀,不一样的色彩斑斓;一样的秋风吹过,却没有一样的摇曳风姿。如此光怪陆离,就该有对策应运而生。哪一样颜色是命定,哪一种光彩是未来,需要精准认识,精准扶持。金岭成为精准扶持对象才几个月,情形就发生根本变化,农业示范板块、旅游乡村公路、古民居改造、河道整治、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和农家乐旅游项目,在十平方公里的范围里,如枫檀一样展现出多姿多彩。行万里路,读万卷书。说的是求知。几位从省直机关下来驻村的干部,硬是在金岭的山上山下,田头地边,在这几个月里,人人行走了五百多公里。这样的行走,需要一腔热血与不掺一点杂念的拳拳深情。
金岭还有一种动人的植物名叫乌桕,秋风来时,这些参天的高大乔木,一树树的像玫瑰,像牡丹,像金箔,眼皮一眨,这样的乌桕就会变成那样的乌桕。稍等些时日,霜更浓时,各色树叶一一落尽了,所有乌桕便会不约而同地变得雪白,那是它们的果实!
银杏黄了,枫檀该黄的黄了,该红的红了。这时节,乌桕本该是这万般灿烂中的一部分。走在金岭正在修筑的大路和依旧保持原貎的小路上,偶尔有乌桕心不甘情不愿地透出初红。更多的乌桕仍旧继续着春天与夏天的青枝绿叶。相同的天气,相同的季节,相同的雨露,相同的风霜,乌桕们为何要与银杏们与枫檀们另做一番模样呢?
有这样一位老人,他年轻时,跟着新四军五师爬过千里大别山的每一条山沟与山头。老人年过九旬时,还带着满身的枪伤与弹痕,为这些山沟与山头的富饶奔走。乌桕不肯黄,不肯红,不肯玫瑰,不肯牡丹,不肯金箔,就在于乌桕比银杏和枫檀更懂得春天与夏天,懂得春天长一些,夏天长一些,多一些耕种时光,接下来的秋天才有实实在在的美妙。
在金岭,见过几位在家门口做着简单事情的老人,那些沧桑纵横的脸上,挂着一些由衷的微笑,既望着一群群初来金岭的陌生人,又望着熟悉的村子一天变一个样子。这道风景在我心里比银杏、枫檀和乌桕更美!起云的天空忽然下起了小雨,今年秋天长江北岸的第一场雨眼看着就来了。雨落久了盼晴,天晴久了盼雨。大悟金岭盼的是将世世代代的青山变为真正的金岭。
(选自《人民日报2016年散文精选》,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开篇从革命战争年代河口与宣化店的两场战斗写起,意在突出大悟是革命老区,为后文写金岭做了必要交代。
B.文章所写的“乡愁”不是游子对家乡的思念,而是指对尚处在贫苦之中的乡村的忧虑和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的情怀。
C.文章语言既简练朴实,又不乏文采,尤其是拟人、比喻、排比等修辞手法运用自如,表现出作者深厚的语言功底。
D.文章最后一段写几位挂着由衷的微笑、在家门口做着简单事情的老人,表现了金岭的老一代甘于贫苦的淡定心境。
【小题2】结合上下文,分析“偏偏透着一种含有某种深意的娇羞”中“娇羞”一词的含义。
【小题3】本文将写景与写人叙事融为一体,请结合作品举例分析这一特点,并指出这样处理有怎样的艺术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