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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敦煌
大地苍凉而贫瘠,宕泉河已经干涸,只剩时间和风在河床上流淌。一段最鲜活的历史就住在这贫瘠的表皮下……
这是历史的另一种写法。
我,越过历史上那些小脚婆姨的时代,越过阉割了的宦官的时代,走进地层,走进敦煌,一下接通我们文明的另一个源流。
时光早已远去,那些曾经吹过旷野的风还留在衣带上;描绘的手早已化入尘埃,从他们手底流溢出来的色彩还在;丰美的水草已成荒漠,从那里生长起来的繁荣却留在洞窟里。
一场色彩与线条的盛会:灵动的肢体,飘飞的衣带,蘸着宝石的颜色自如地流转。在古中国的历史上,漫漫黄沙下,原来掩藏着这般自由的灵魂,这般高扬飘逸,这般酣畅淋漓,这般辉煌壮丽!当一个美丽的飞天曳着长长的衣带绕楼穿窗而过时,我们的灵魂也跟着飘飘悠悠,仿佛鱼鳝从水中一滑而过,人怎么可以把一根带子舞成这样,像一条河,像一道绵长的波浪线,像沙丘上飞舞的风,一个民族用它的灵魂在这根带子上舞过千年。洞窟外面,风把沙丘牵动过一轮又一轮,一千多年的风一直在上面吹拂,河水跟着它在流淌。桑叶上的阳光在上面闪烁,生命在上面歌唱,从绸带的飘飞里,我听到一股强劲的音乐。那是生命的狂欢。生命在洞壁上奔涌了一千年。
一匹迈着舞步的马。绘画人将灵魂里的歌声流泻到马步上——大地就是琴键,马蹄踩踏在音乐上,一股泉流般的乐音从马蹄下升起,把你和马一起浸入其中。
一位美丽的女菩萨。一千多年前的泥土,竟然塑造出这般鲜活的肉体,让人油然而生爱心。她就像是邻居家年轻的少妇,脸上洋溢着愉快的光辉,丰腴的手臂叫人想偷偷伸过手去摸上一摸。瞧她那隐然含笑的样子,应该是不会生气了。神和佛在这里传达着人间的欢娱。
一幅童子嬉戏图。嬉戏中的儿童,那份童稚天真,那份童趣,或许他们天生地一下就接近了真正的经义?
他们都是谁?是些什么样的人,从春到夏从秋到冬把一生的时光都留在洞窟?
我惊叹于那些一笔一画抄出来的经书,一个字一个字,一行一行最终排成一张纸,一张纸接一张纸码成垛堆成山,多少生命成年累月就这样抄下来,一生做着同一件事情,生命逝去了,他们的痕迹还在。
一个人终其一生,将生命专注在一件事情上,不管那是什么,这本身就是值得尊敬的。当众多的生命为某一件事情聚集到一起,甚至一人接一代人专注于同一件事情时,这便是伟大——敦哉煌也!
看着那一尊顶天立地山一般高大的佛像。山做成的身躯,自然有着山的气象,山的沉静,山的大度,山的厚重。可是,在它的宏大中却不失细腻:那平静的面容,眉宇间充满会通天地得之于心的灵光,那是从灵魂从生命中流溢出来的光辉;那根修长的手指,当它沿着一定的坡度微微往上一翘时,你感到那上面倾注了多少灵魂的美丽;还有那手臂的自然垂下,衣身上的皱痕……在生的追求拓展到死后,神在众多的生命中坐直了身子,让后来的人惊叹生命的伟大。
他们是些关注灵魂的人。穷其一生,只为把灵魂安置在洞窟里。
在这一行行规规整整的字迹里,在这大处着笔美轮美奂的神像壁画里,我看到古人专注的眼神,就在这些神像后面,他们是真正的神,就是他们,让生命在面前的洞壁上飞扬起来,让自己的精神顶天立地地站立在这里,以至多少年以后,一见之下,就把我们这些为外物所困扰所同化的现代人,一下带到云端。
敦煌等在它的洞窟里,等待它的颜色再度回到地面,等待它的声音在风中传响,等待它的底气来到我们身上,鸣沙山,沉默千年的沙石,也在朝我的臂腿发出鸣响。
【小题1】本文对敦煌的哪些描写再现了“最鲜活的历史”?
【小题2】综观全文,如何理解“这是历史的另一种写法”?
【小题3】赏析本文第五自然段加粗的文字。
【小题4】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开篇写大地的苍凉贫瘠、宕泉河的干涸,是为了表明敦煌已成历史,曾经有过的文明已消逝。
B.文中写到漫漫黄沙下,掩藏着自由的灵魂,高扬飘逸,酣畅淋漓,辉煌壮丽,这是对生命的赞美。
C.文中第六自然段“一股泉流般的乐音从马蹄下升起,把你和马一起浸入其中”采用的是比拟和借代的修辞手法。
D.文中对美丽女菩萨生动而细腻的描写,表现了凡人的思想和情感。
E.文中写“沉默千年的沙石”,是用以静衬动的手法,更好地体现鸣沙山的鸣响。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9-28 06: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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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野草的呼吸
迟子建
①去年三月,雪花还未从北方收脚,寒流仍环绕冰城、不识相地穿街走巷时,盼春心切的我,一头扎进哈尔滨城郊的室内花卉市场,在姹紫嫣红的花中,选购了几盆色彩艳丽的四季海棠,抱回家中。
②这一簇簇的海棠花儿,在窗前,在桌畔,就像迎春的爆竹,等待点燃。而悄无声息燃响它们的,就是阳光了。
③在最初的一周,它们在日光中心思透明地大炫姿容,开得火爆。粉色的比朝霞还要明媚,鹅黄的娇嫩得赛过柳芽,橘色的仿佛通身流着蜜,火红的透着葡萄酒般的醇香,让人有啜饮的欲望。
④居室春意盈盈,叫人愉悦。每日晨起,我都做早课似的,先赏花儿。我喝一杯凉白开,也给它们灌上一点生水。也许是浇水频繁的缘故吧,十多天后,我发现粉色的四季海棠首先烂了根,花儿做了噩梦似的,花瓣边缘浮现出黑边,像是生了黑眼圈。鹅黄的四季海棠叶片萎靡,花朵也蔫了。我以为它们缺乏营养,于是又浇花卉营养液。
⑤可不管我怎样挽留,四季海棠去意已定,没有一盆不烂根的了,花茎接二连三倒伏,那一团团花朵,自绝于青春似的,香销玉殒。
⑥我只得清理了残花败叶,沮丧地将花盆摞起,扔在阳台一角。
⑦哈尔滨的春花,终于在四月中旬,次第开放。先是迎春,接着是桃花、榆叶梅和樱花。李子树杏树和梨树,紧随其后绽放,它们承担着坐果的使命,耽搁不得。再之后开花的,就是蔷薇和满城的丁香了。当丁香花释放着浓郁的香气,把哈尔滨变成一座大大的香坊时,爱音乐的人就聚集在松花江畔的斯大林公园了。拉手风琴和大提琴的,吹萨克斯和笛子的,莫不神采飞扬,激情荡漾。此时的松花江漂荡着谢落的榆树钱,它们挤挤挨挨在一起,涌动着向前,好像在为这春天的旋律鼓掌。
⑧到了六七月,哈尔滨树上的花儿大都闭嘴了。不过不要紧,树下的草本花卉依附着大地,七嘴八舌地开了。园丁们栽培的郁金香、芍药、牡丹、鸢尾、玫瑰、石竹、瓜叶菊、孔雀草、凤仙花等等,一样千娇百媚,争奇斗丽。只是赏这样的花儿,人得一副奴隶的姿态,蹲伏着与其相视,不似与木本花卉比肩对望,来得惬意。
⑨但无论是树上还是树下的花朵,在去年都不如一盆野草带给我惊艳之感。
⑩我不是把曾记录了四季海棠花事的花盆,弃在阳台角落了吗?虽说花叶无踪影了,可盆中残土犹存。暮春时分,一个午后,我去阳台晒衣服,无意间低头,发现这摞花盆的最上一盆,有银线似的东西在闪光。我凑近一看,原来是一棵细若游丝的草,从干硬的土里飞出来了!它已生长了一段时日了吧,有半根筷子长了。因为是在板结如水泥般的土里顽强钻出来的,缺光少水,它看上去病恹恹的,单细不说,草色也极为黯淡。
(11)我想一棵草再折腾,也开不出花儿来,所以感慨一番,浇了点水,算是善待了它,由它去了。
(12)那期间我忙于装修新居,忙于外出开会,在家时虽也去阳台舀米取面,晾衣晒被,但哪会顾及一棵草的命运呢。它就在无人的角落中,挣扎着活。直到七月下旬我参加香港书展归来,打扫阳台时,才发现它已成了气候。盆中的野草不是一棵,而是七八棵了,它们相互搀扶着,努力向上,疏朗有致,绿意荡漾。这盆不屈不挠成长的野草,终于打动了我,我把它搬到卧室的南窗前,当花儿养起来。
(13)有了阳光的照拂,有了水的滋养,野草出落得比春花还要漂亮。它们像一把插在笔筒的鹅毛笔,期待我书写着什么。有时我会朝它吹上一口气,看野草风情万种地起舞,将穿窗而入的阳光,也搅得乱了阵脚,窗前光影缭乱。还有时我会含上一口清水,“噗——”的一声,将清水喷射到野草上,看它仿佛沐浴着朝露的模样。我就这样与野草共呼吸,直到哈尔滨的菊花,在浓霜中耷拉下脑袋,所有户外的花儿,在冷风中折翼,我居室的野草,依然自由舒展着婀娜的腰肢。它仿佛知道我嫌它不能开花似的,居然长出花茎,开出几株穗状的米粒似的花儿,如一面面耀眼的小旗子,宣示着它的春天。
(14)这盆欣欣向荣的野草,直到年底,才呈颓势。先是开花的草茎,变得干瘪,落下草籽。跟着是花盆外缘的野草,朝圣般地匍匐下身子。到了春节,野草大都枯黄,只有中央新生的草,仍是绿的。它就这样一边枯萎一边生新芽,所以直到如今,这盆野草,依然活着。
(15)我从事文学写作三十余年了,小说应该是我创作的主业,因为在虚构的世界中,更容易实践我的文学理想。但我也热爱散文,常常会在情不自禁时,投入它的怀抱。它就像一池碧水,洗濯着尘世的我。这些不经意间写就的散文,就像我居室的那盆野草,在小天地中,率性地生长,不拘时令,生机缭绕,带给我无限的感动和遐想。
(16)当一个人的呼吸,与野草的呼吸融合在一起时,在风刀霜剑的背后,在凉薄而喧嚣的世间,宁静与超然,安详与平和,善与慈,爱与美,就会在不老的四季中,缠绕在你的枝头,与你同在。
(17)我愿将这样的野草,捧给亲爱的读者。
(选自2016年7月17日《文汇报·笔会》有删改)
【小题1】对文章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用对比手法描写海棠花,表达了惋惜和沮丧的情感。
B.作者从视觉、嗅觉和听觉多个角度,描写哈尔滨的春花。
C.观赏树下的花会让人屈尊,不如观赏树上的花来得惬意。
D.野草不屈不挠地生长,宣示着它的春天,给写作以灵感。
【小题2】第①段“不识相”,用词精妙,请加以赏析。
【小题3】分析第⑩段画线句的表达效果。
【小题4】分析标题“野草的呼吸”的好处。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森林中的绅士
茅盾
据说北美洲的森林中有一种"得天独厚"的野兽,这就是豪猪,这是"森林中的绅士"!
这是在头部、背部、尾巴上,都长着钢针似的刺毛的四足兽,所谓绅士相处,应如豪猪与豪猪,中间保持相当的距离,就因为太靠近了彼此都没有好处。不过豪猪的刺还是有形的,绅士之刺则无形,有形则长短有定,要保持相当的距离总比无形者好办些,而这也是摹仿豪猪的绅士们"青出于蓝"的地方。
但豪猪的"绅士风度"之可贵,尚不在那一身的钢针似的刺毛。它是矮胖胖的,一张方正而持重的面孔,老是踱着方步,不慌不忙。它的潇洒悠闲,实在也到了殊堪钦佩的地步:可以在一些滋味不坏的灌木丛中玩上一个整天,很有教养似的边走边哼,逍遥自得,无所用心,宛然是一位乐天派。它不喜群居的生活,但也并非完全孤独,由此可见它在"待人接物"上多么有分寸。
若非万不得已,它决不旅行,整年整季,它的活动范围不出三四里地。一连几星期,它只在三四棵树上爬来爬去;它躺在树枝间,从容自在地啃着树皮,啃得倦了,就打个瞌睡;要是睡中一个不小心倒栽下来,那也不要紧,它那件特别的长毛大衣会保护它的尊躯。
它也不怕跌落水里去,它全身的二万刺毛都是中空的,它好比穿了件救生衣,一到水里,自会浮起来的。
而这些空心针似的刺毛又是绝妙的自卫武器,别的野兽身上要是刺进了几十枚这样的空心针,当然会有性命之忧,因为这些空心针是角质的,刺进了温湿的肌肉,立刻就会发胀,而且针上又遍布了倒钩,倒钩也跟着胀大,倒钩的斜度会使得那针愈陷愈深。因此,遇到外来的攻击时,豪猪的战术是等在那里"挨打",让敌人自己碰伤,知难而退。因为它那些刺毛只要轻轻一碰就会掉落,而又因其尖利非凡,故一碰之下未有不刺进皮肉的。
然而具有这样头等的自卫武器的它,却有老大的弱点:肚皮底下没刺毛,这是不设防地带,小小的老鼠只要能够设法钻到豪猪的肚皮底下,就是胜利者了。但尤其脆弱者,是豪猪的鼻子。一根棍子在这鼻尖上轻轻敲一下,就是致命的。这些弱点,豪猪自己知道得很清楚;所以遇到敌人的时候,它就把脑袋塞在一根木头下面,这样先保护好它那脆弱的鼻子,然后四脚收拢,仆伏地面,掩蔽它那不设防的腹部,末了,就耸起浑身的刺毛,摆好了"挨打"的姿势。当然,它还有一根不太长然而也还强壮有力的尾巴(和它身长比较,约为五与一之比),真是一根狼牙棒,它可以左右挥动,敌人要是挨着一下,大概受不住;可是这根尾巴的挥动因为缺乏一双眼睛来指示目标,也只是守势防御而已。
敌人也许很狡猾,并不进攻,却悄悄地守在旁边静候机会,那时候,豪猪不能不改变战术了。它从掩蔽部抽出了鼻子,拼命低着头(还是为的保护鼻子),倒退着走,同时猛烈挥动尾巴,这样"背进"到了最近一棵树,它就笨拙地往上爬,爬到了相当高度,自觉已无危险,便又安安逸逸躺在那里啃起嫩枝来,好像根本没有发生过什么事情似的。
这真是典型的绅士式的"镇静"。的的确确,它的一切生活方式——连它的战术在内,都是典型的绅士式的。但正像我们的可敬的绅士们尽管"得天独厚",优游自在,却也常常要无病呻吟一样,豪猪也喜欢这调门。好好地它会忽然发出了声音摇曳而凄凉的哀号,单听那声音,你以为这位"森林中的绅士"一定是碰到绝大的危险,性命就在顷刻间了;然而不然。它这时安安逸逸坐在树梢上,方正而持重的脸部照常一点表情也没有,可是它独自在哀啼,往往持续至一小时之久,它这样无病而呻吟是玩玩的。
据说向来盛产豪猪的安地郎达克山脉,现在也很少看见豪猪了,以至美国地方政府不得不用法令来保护它了。为什么这样"得天独厚",具有这样巧妙自卫武器的豪猪会渐有绝种之忧呢?是不是它那种太懒散而悠闲的生活方式使之然呢?还是因为它那"得天独厚"之处存在着绝大的矛盾——几乎无敌的刺毛以及毫无抵抗力的暴露着的鼻子——所以结果仍然于它不利呢?
我不打算在这里来下结论,可是我因此更觉得豪猪的"生活方式"叫人看了寒心。
【小题1】下列对原文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森林中的绅士”这一标题生动形象,准确地概括了豪猪的特征,统摄全文、画龙点睛。
B.本文语言简洁有力。在现代白话文中适当夹杂文言词语,如“长短有定”“殊堪钦佩”“尊躯”,这些文言词语不仅简洁精练,而且很有表现力。
C.本文虚实结合。《森林中的绅士》实写了豪猪的形态、动态、神态和生活状态,但处处让人联想到现实生活中“绅士们”的行为、举止和精神本质。
D.本文语言形象生动,如“要是睡中一个不小心倒栽下来,那也不要紧,它那件特别的长毛大衣会保护它的尊躯”,作者把豪猪的特殊刺毛比喻为“特别的长毛大衣”,形象地突出了豪猪刺毛的长、柔软、温暖的特征。
【小题2】作者称豪猪为“森林中的绅士”,那么豪猪的“绅士风度”体现在哪些地方?在文中查找信息,进行概括。
【小题3】划线句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请结合句子分析鉴赏。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天鹅
小时候看过一场完整的《天鹅湖》,这是我所接受的最优美的古典教育。柔和的身体,动人的旋律,我无法确认具体的舞蹈动作与剧情之间的关联,但那被概括出来却依然抽象的美,慑服了我最初的情感。
天鹅以单纯的曲线勾勒出身形,它造型精湛,是高贵的典范形象。与孔雀风格不同,天鹅呈现的是简洁之美,此外,还包含了更多的庄严感。天鹅是赢得最多尊重的鸟。关于天鹅,人们说得已经太多了。布封著名的篇章赞颂着天鹅:“地上的狮、虎,空中的鹰、鹫,都只以善战称雄,以逞强行凶统治群众;而天鹅就不是这样,它在水上为王,是凭着一切足以缔造太平世界的美德,如高尚、尊严、仁厚等等。它有威势,有力量,有勇气,但又有不滥用权威的意志、非自卫不用武力的决心;它能战斗,能取胜,却从不攻击别人。”布封誉之为“太平共和国的领袖”。列那尔还有一个生动比喻:“它在池塘里滑行,像一只白色的雪橇。”的确,天鹅匀速而平静的游动,几乎不破坏水面的原有纹理,优雅至极。我听到的一个与众不同的对天鹅的评价来自我的朋友,她讽刺说,天鹅不过就是一只会装模作样的鹅。我这位朋友极端反对媚俗,只有那些被人遗忘之处,才能引起她的关心;大凡多数人趋之若鹜的,她一定会冷眼旁观——不知道这是“独”具慧眼,还是慧具“毒”眼。但她的态度恰从反面提供了证词,天鹅确乎获得了人们普及化了的热爱。
传说,大神宙斯曾化为一只天鹅与海仙之女丽达亲近。和女朋友约会要打扮成天鹉,可见天鹅是神钟意的模样。天鹅并不因此而傲慢,《丑小鸭》的故事展示了它在成长过程中的谦逊,直到成年,它依然保持着这一良好的习惯,温和地低下头颈。我一贯持有偏见,认为过于自知的美让人生厌,而对自己的美貌几乎一无所知的人,有种别样的可爱。
天鹅并不是体形最大的鸟,不是毛色最绚丽的,不是歌喉最悦耳的……但世间并无全面价值的美,我们所谓的无暇,仅是在一个狭小局部达到的自我满足,其实它只是一种令人愉快的谐调关系,实现了优点时缺点的最大比值,表现出美对丑的顽强克服愿望——说到底,只是把缺点放置到观察者的盲区上。绝对意义的美是非真的,正如高大辉煌的王鸟凤凰,是幻想中的杰作。如果天鹅拥有引人注目的体形,那么它也许会像驼鸟一样失去飞行能力;如果它拥有过于绚艳的羽毛,也许它们会成为花瓶里的独特级饰。世间的美好不是并行不悖的,有时一个优点竟会成为另一个优点发展的阻碍。原来,删减技巧的运用有时要大于增叠,正是众多的舍弃成就了天鹅。它在飞行高度上独占鳌头,可以在八九千米的高空连续飞行十余个小时,而普通的鸟只能达到四五十米的高度。有时候,谦虚并不取决于品德,而是眼界的问题。如果你所看到的范围足够宽广,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任何理由骄傲。高远的视线使它明白,骄傲仅是鼓励自信的方式,而非对比别人的自得——我由是理解天鹅的谦和。
(摘自周晓枫《鸟群——五重奏》,题目为命题人所加)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开头从自己小时候看《天鹅湖》写起,写饰演天鹅的舞者带给自己的最初的震撼,引出下文对天鹅之美的具体描绘。
B.文章多处运用对比来突出天鹅之美,如通过与孔雀的对比来表现天鹅造型简洁之美,通过与人的对比来表现天鹅不自知其美的可爱。
C.文章主要从外形、美德、游动的姿态、飞行的高度等方面来描写天鹅,突出了其高贵优雅与谦和,表达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
D.本文围绕天鹅,回忆了《天鹅湖》,引用了布封和列那尔对天鹅的赞颂、朋友对天鹅的看法,又引入神话与童话,看起来材料芜杂,其实是形散而神不散。
【小题2】结合全文,说明文末“天鹅的谦和”的含意。
【小题3】本文几乎通篇使用第一人称,只在最后一段画线处改为第二人称,你如何看待这种人称上的变化?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月,阙也
张晓风
“月,阙也。”那是一本二千年前的文学专书的解释。阙,是缺的意思。
那解释使我着迷。
曾国藩把自己的住所题作求阙斋,求缺?为什么?为什么不求完美?那斋名也使我着迷。
在中国的传统里,“天残地缺”或“天聋地哑”的说法几乎是毫无疑问地被一般人所接受。也许由于长期的患难困顿,中国神话对天地的解释常是令人惊讶的。
在《淮南子》里,我们发现中国的天空和中国的大地都是曾经受过伤的。女娲以其柔和的慈手补缀抚平了一切残破。当时,天穿了,女娲炼五色石补了天。地摇了,女娲折断了神鳌的脚爪垫稳了四极。她又像一个能干的主妇,扫了一堆炉灰,止住了洪水。
我非常喜欢中国西南部一少数民族的神话,他们说,天地是男神女神合造的。当时男神负责造天,女神负责造地。等他们各自分头完成了天地而打算合在一起的时候,可怕的事发生了:女神太勤快,她们把地造得太大,以至于跟天没办法合得起来了。但是,他们终于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他们把地折叠了起来,形成高山低谷,然后,天地才结合起来了。是不是西南的崇山峻岭给他们灵感,使他们想起这则神话呢?
中国人一直相信天地也有残缺。
天地是有缺陷的,但缺陷造成了皱褶,皱褶造成了奇峰幽谷之美。月亮是不能常圆的,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当我们心平气和地承认这一切缺陷的时候,我们忽然发觉没有什么是不可以接受的。
在另一则汉民族的神话里,说到大地曾被共工氏撞不周山时撞歪了,从此地陷东南,长江黄河便一路浩浩淼淼地向东流去,流出几千里的惊心动魄的风景。而天空也在当时被一起撞歪了,不过歪的方向相反,是歪向西北,据说日月星辰因此哗啦一声大部分都倒到那个方向去了。如果某个夏夜我们抬头而看,就会发现群星灼灼然的方向。就让我们相信,属于中国的天空是“天倾西北”的吧!
五千年来,汉民族便在这歪倒倾斜的天地之间挺直脊骨生活下去,只因我们相信残缺不但是可以接受的,而且是美丽的。
而月亮,到底曾经真正圆过吗?
人生世上其实也没有看过真正圆的东西,一张葱油饼不够圆,一块镍币也不够圆,即使是圆规画的圆,如果用高度显微镜来看也不可能圆得很完美。
真正的圆存在于理念之中,而在现实的世界里,我们只能作圆的“复制品”。就现实的操作而言,一截圆规上的铅笔心在画圆的起点和终点时,已经粗细不一样了。
所有的天体远看都呈球形,但并不是绝对的圆,地球是约略近于椭圆形。
花朝月夕,固然是好的,只是真正的看花人哪一刻不能赏花?
当初生的绿芽嫩嫩怯怯地探头出土时,花已暗藏在那里。当柔软的枝条试探地在大气中舒手舒脚时,花隐在那里。当蓓蕾悄然结胎时,花在那里。当花瓣怒张时,花在那里。当香销红黯、委地成泥的时候,花仍在那里。当一场雨后只见满丛绿肥的时候,花还在那里。当果实成熟时,花恒在那里,甚至当果核深埋地下时,花依然在那里。
或见或不见,花总在那里,或盈或缺,月总在那里,不要做一朝的看花人吧!
不要做一夕的赏月人吧!人生在世哪一刻不美好完满?哪一刹不该顶礼膜拜感激欢欣呢?
因为我们爱过圆月,让我们也爱缺月吧——它们原是同一个月亮啊!
【小题1】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或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这篇散文以“月缺”(“天残地缺”)作为贯穿全文的线索,所用的素材之间的内容上看似联系不大,但由于始终紧扣“月”来选材和组材,所以主题仍旧非常突出。
B.本文开篇从古文献对月的独特解释谈起,接着宕开一笔,引出曾国藩住所的题名,紧接着又引述有关中国神话传说,从而为下文阐述有关“月圆”的哲理作了充分铺垫。
C.本文以独特的观察视角,从“天残地缺”的中国神话传说中,发现了月亮没有真正圆过的真相,并从中悟出了“人生世上其实也没有看过真正圆的东西”这一道理。
D.本文语言非常富有感染力,如“不要做一朝的看花人吧!不要做一夕的赏月人吧!人生在世哪一刻不美好完满?哪一刹不该顶礼膜拜感激欢欣呢?”这些句子的抒情色彩浓郁,很容易引起读者的共鸣。
【小题2】文中运用了大量的古代神话传说,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小题3】文章结尾说“因为我们爱过圆月,让我们也爱缺月吧——它们原是同一个月亮啊”,请联系全文,分析这句话所蕴含的观点和思想感情。

同类题5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幸会,妈妈
张春
我妈年轻的时候是一名会计,在食品站工作。她的本职业务顶呱呱,现在已经60多岁,对数字依然非常敏感,心算精确到个位数。
我们小时候爱吃手指,把手指甲都啃坏了。她就给我和哥哥在胸前吊了一粒甘草片。因为甘草片比手指头好吃,我们就不吃手指头了。我4岁的时候,看到其他小孩子在高楼外的屋檐上追跑嬉闹,也想跟上去。妈妈没有打我骂我,而是去买了一个大西瓜,带我们站到那个楼顶上,瞅着下面没人,把西瓜扔了下去,然后说:“你们看,摔下去就是这个样子!”
还有一次,在家里看电视剧《哪吒闹海》,看到哪吒自杀的时候,我一边伤心地大哭,一边去上学。走出好远,后边远远传来妈妈的声音,她边喊边跑:“哪吒没有死——被他师父救活了——不要哭了!”她起码追了200米。
我不到8岁的时候,妈妈就和我说,不要让男人和你太亲密,更不要让男人碰你。洗澡上厕所,就算是爸爸、哥哥也不能看。
我初中的时候第一次收到情书,非常忧心,试探地拿给妈妈看。妈妈仔细地看完,然后笑眯眯地叠起来还给我, 说:“青春真好,还有人给你写这样的信。”我后来听说很多女孩子不再对妈妈说心事,就是从第一封类似的书信开始的,而我却松了一口气,好像今后没有什么事不能和妈妈说的了。
但我们之间也不都是美好时光。青春叛逆期,我也跟她吵过,说:“等我长大了,还了你们的钱,我就再也不欠你们的了!”妈妈沉默良久,叹了口气,说:“我们大人有时也心情不好,你看看《还珠格格》里的小燕子,总是逗阿玛高兴,你就不能也哄哄我吗?”
小时候上学,爸妈很少接送我,下雨也一样。家里的伞都是长柄的大黑伞,我个子矮,不喜欢带大黑伞,所以经常淋雨。过了十几年,我随便抱怨了一下这件事,妈妈后来几次跟我说:“那时候我怎么就那么蠢,不知道给你买一把小伞呢?我们也是第一次做父母,你要原谅我们啊。”又一次回家,她给我买了一把最轻便的小花伞。那时我已经30岁了。
后来爸爸病倒了,她去陪护,不眠不休的40天,她竟然还胖了些。她说虽然没有怎么睡觉,但爸爸吃剩的东西,她都搅一搅全部吃掉了。情绪上受不了的时候,自己跑到厕所里哭一场。爸爸还是走了。她规定自己每天只准痛哭 一个小时,剩下的时间就要振作起来。她说:“要疯掉还不容易?可我疯了,我那两个孩子怎么办?”
命运是猜不透的。爸爸去世仅一年,我刚上大学,却突然得了一种怪病。等她走进我的宿舍,我已经躺在床上不能动了。是她背着我,一家一家的医院去看。当时在北京看病太难了,每次排队要排四五个小时。我想,妈妈的心该被烧焦了吧?稍有闲暇,她就摸着我因为打了好多针而布满淤青的手,说:“不知道有没有哪个神仙,把你的病摘下来放在我的身上?”
在北京治疗了三个月,医生都说住院没有意义了。但妈妈心不死,她照样背着我,到处寻访偏方和疗法。稍有希望,就专程撵了去。最后,她竟然自己研究医书,自己开药试针。她甚至琢磨出一套按摩手法,能准确地摸索出我任何地方的疼痛,最后对症下药。
半年后,我站起来了,居然回到北京继续上学。
又是几年过去了,我们家一切都好起来了。今年3月,妈妈到厦门来看我,我们去海边散步。妈妈笑着说,她以前不是很会走路,现在腿脚不如以前了,反而领悟到一些道理,变得很会走路了。她说:“要把手甩开,专心致志,不要突然变快,也不要突然变慢。要这样,一脚一脚地走,走多远,也不会累着。”
我看到她平静地望着远方,脚步均匀地走着,全身显出协调而动人的姿态。我突然涌出一股热泪,一句一直想对她说却老是不知怎么说的话喷薄而出:
“幸会,妈妈!”
(原载《青年文摘》,有删节)
【小题1】对这篇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这是一篇记叙性散文,作者回忆了发生在母女之间的一些往事,展示了一位平凡而伟大的母亲在教育和影响女儿健康成长路上的感人故事。
B.这一对母女历尽生活的各种不幸,母女间也曾产生过各种矛盾,有时到了反目成仇的地步,可作者却写得曲折动人、生动有趣、富有文学性。
C.结尾处“我” 用了“幸会”一词,其本义是表示跟对方见面很荣幸的意思,用在这里则表达了女儿在感激之后的愉悦和幽默。
D.全文线索不够明晰,一会儿写在家发生的几件琐事,一会儿写出门上学得病的大事,似乎是想到哪儿就写到哪儿,显得有点凌乱,不够紧凑。
E. 写真人实事的文章一是材料要丰厚,件件经过精心选择;二是组织要讲究,使全文中心明确,浑然一体。本文达到了这一要求。
【小题2】作者从哪几个方面叙述了这位妈妈对女儿的深厚感情?请简要概括。
【小题3】文中“妈妈”教育女儿的方式是高超的,那么究竟高超在什么地方呢?请结合具体内容做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