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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多出来的晚年
李景霞
顺大娘安静地坐在屋门前的台阶上,三月的阳光软塌塌地从背后斑驳的砖墙上滑下来,薄薄地罩住了她全白的发,她整个人都轻飘飘的,仿佛落在台阶上的一件灰扑扑的旧衣服。
而这,是她多出来的晚年,因为十年前她已被疾病判了死刑。
那时,她还是拽了小脚家里地里忙碌的小老太太,住在属于她和老头子的老屋里自给自足。在实在无法忍受的频繁的发烧、憋闷之后,才从箱子底下取出两老积攒的几张钞票,央求儿子带着去县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是:高度疑似肺癌。
儿女们经过短暂的难过后便坦然接受了这个结果,医生的再去大医院确诊的建议,立刻为听说的高昂的检查确诊费所瓦解。儿女们围了圈商量:县医院说是,大约总是对的,再去市里重新花一遍钱又有啥必要呢,这种病最终都是人财两空的。老太太暗自期待地沉默一会后,便发了话:“我不看了,横竖都是死。城里的买房供孩子上大学,家里的盖房娶媳妇,哪家日子都不轻省。我不想把孩子们都害得苦哈哈的。”
然而,医生预言中的几个月之后的人生最后的谢幕却并没有如约而至。老太太倒也慢慢习惯了断断续续地发烧、憋闷和疼痛,实在不行就去诊所拿点药或输两天液,缓解她无奈等待的焦灼。
等待中,时间又过了一年,老太太仍然没有动身的意思,倒是出门打短工的结实的老头子在回家途中跌了一跤摔断了胯骨。照例是在日益剧烈的呻吟里不得已被送到医院又拉了回来。老太太倒日益矍铄起来,她不再每天准备收拾行李踏上征程,而是打起精神颠着小脚里里外外地忙乎,全力伺候起老头子来。“我不能死,老头子从小没了爸妈,一辈子没享过福,我不看着他谁看着他。”
她怜爱地看着瘫痪在床的他。转眼又是两年,这个沉默能干了一辈子的老实人,实在等不及老太太,一个人上了路。
老太太这时才抽出心思想自己的病。死刑已被判几年,那一刻却迟迟没有到来。但老儿子家拆掉老人老屋盖新房的计划却再也不能拖延搁置――房子是孙子结婚的筹码,孙子的婚事是远比无处安放的晚年更迫切隆重的事。
房子盖好后,她被暂时安置进院门处放杂物的小门房里,她虽然日日活的艰难,但似乎很有活下去的兴致,顽强的生命力又让她蹒跚走过了几年。
这日益延长的多出来的晚年让儿女们迷惑又措手不及,甚至开始怀疑这个诊断,但似乎也没有兴趣破解这个谜团。老太太努力无声无息地幽居在小门房里,安静得仿佛一件废弃的旧家具。被轮流不定时送来的饭,放在小床边装粮食的洋灰柜子上。有时活忙,饭就一次送上一天的。饭菜很快变凉,儿媳又出门打工,她不得不拖了拐杖慢慢挪到邻居家的炉火上加热一下才能下咽。
老太太这多出来的晚年,最终在熬不住小门房的寒冷后又被搬去了大儿子的老房子,老房子阴暗潮湿,整个冬天她都坐在炕上,看微弱的阳光爬上凹凸不平的墙面,又蹒跚地退出去。晚上,就盯着屋顶裸露的椽子看,闭着眼睛也知道哪一块熏得发黄、哪一块已经破损、哪一块住着飞蛾。
春光开始明媚,她甚至又能摸索着到房前屋后闲走。她仍然因为心疼整天奔波出苦力的老儿子回家吃不上现成饭而一步步挪过去窥探,她仍然替城里的儿子着急还不完的房贷,虽然她的关心和担心被所有人忽视和厌烦。
儿女们仍然随时准备着从她看不到的四面八方冒出来体面悲伤地完成她人生最后的盛事,而她仍然活在多出来的、盛满病痛和孤寂的晚年里,仿佛已经说了结束语却还絮絮叨叨的文章结尾和已经告了别却迟迟不走出家门的穷亲戚。和许许多多农村的老年人一样,在破败的老屋、在敞亮宽阔的大院子的小偏房里,她活在自己一个人的世界里。
(摘自2015年第10期《散文百家》,有删改)
【小题1】赏析第一段环境描写的手法和作用。
【小题2】简析顺大娘的形象特点。
【小题3】第十段划线句表现了儿女们怎样的内心世界?
【小题4】结合全文,探究结尾划线句的深刻意蕴。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11-04 0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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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书桌

冯骥才

我有张小小的书桌。它又窄又矮,破旧极了。在外人眼里简直不成样子。上边的漆成片地剥落下来,残余的漆色变得晦黯发黑,连我自己都认不准它最新是什么颜色。别看它这副模样,三十年来,却一直放在我的窗前,我房间透进光来的地方。我搬过几次家,换过几件家具,但从来没有想到处理掉它……

我无法想起,究竟是什么时候,我开始使用这小桌的。我只模模糊糊记得,最初,我是站在它前面写写画画,而不是坐着。待我要坐下时,屁股下边必须垫上书包、枕头或一大叠画报,才能够得上桌面……

桌面上净是些小瘪抗。有的抗儿挺深,像个洞眼,蚂蚁爬到那儿,得停一下,迟疑片刻,最后绕过去……细细瞧吧,还满是划痕呢横竖歪斜,有的深,如一道沟:有的轻浅,还有的比蛛丝还细。这细细的印痕,是不是当初刮铅笔尖留下的?那一条条长长的道道儿,是不是随意用指甲划上去的?那儿黑糊糊的一块,是不是过年做灯笼,考弯竹条时碰倒了蜡烛烧的?分辨不清了,原因不明了,全搅在一起了;这中间还混着许多字迹。钢笔的、铅笔的、墨笔的,还有用什么硬东西刻上去的。也有画上去的形象,有的完整,有的破碎——一只靴子啦,枪啦,一张侧面脸啦,这是不是我的自画像?年深日久,早都给磨得模糊一片。痕迹斑驳的桌面,有如一块风化得相当厉害、漫漶不清的碑石。

但我从中细心查辨,也能认出某些痕迹的来由,想起这里边包含着的、只有我才知道的故事,并联想到与此有关或无关的、早已融进往昔岁月中的生活。

为此,我很少用湿布去拭抹它。

只有一次例外。那是我上小学四年级时。我前排坐着一个女同学,十分瘦弱。她年龄与我一般大,个子却比我矮一头。两条短短的黄辫儿,简直是两根麻绳头。一天,上语文课,我没听讲,却悄悄把眼前的两条黄辫子拴在这女同学的椅子背儿上。正巧老师叫她回答问题,她一起身,拴住的辫子扯得她痛得大叫。我的语文老师姓李,瘦削的脸满是黑胡茬,连脸颊上都是。一副黑边的近视镜遮住他的眼神,使我头次见到他时以为他挺凶,其实他温和极了。他对我们调皮的忍耐限度比别的老师都大。但不知为什么,那天他好厉害,把我一把拉到课堂前,叫我伸出双手,狠狠打了十多板子。他真生气呢!气呼呼地直喘,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只指着门瞪圆眼对我吼道:“走!快走!”我离开了课堂,一路跑回家。我手疼倒没什么,但当众挨打受罚,我的自尊心受不了。于是,我眼泪汪汪地在桌上写了“李老师是狗!”几个字。我写得那么痛快和解气,好像这几个字给我报了什么“仇”似的。这几个字就相当威风地在我桌上保留了好长时间。

后来,我带着一种说不清是对李老师,还是对长大后再也遇不到那个瘦弱的女同学的愧疚心情,用手巾尖儿蘸些水使劲把这几个字抹下去。

真奇怪!字儿抹掉了,好像心里干净了一些。

桌上惟有一处大硬伤。那是——那天,一群穿绿服装、臂套红色袖章的男女孩子们闯进我家来。每人拿一把斧头,说要“砸烂旧世界”,我被迫站在门口表示欢迎,并木然地瞅着他们在顷刻间,把我房间里的一切胡乱砸一通。其中有个姑娘,模样挺端正,但她的眼神叫我害怕。她不吵不闹,砸起东西来异乎寻常地细致。她在屋里转来转去,把尚且完整的东西翻出来,一件件、有条不紊地敲得粉碎。然后,她翻出我一本相册,把里面的照片一张张抽出来,全都撕成两半。她做这些事时,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最后,她临去时,一眼瞥见我的书桌。大约这书桌过于破旧,开始时并没引起他们的兴趣。此刻在一堆碎物中间,反而惹眼了。她撇向一边的薄薄的唇缝里含着一种讥讽:

“你还有这么个破玩意儿!”

随手一斧子,正砍在桌角上。掉下一块挺大的木茬。

就这样,我过去生活的一切,无论是快乐和幸福的,还是忧愁和不幸的,都留在桌上了。哪怕我忘了,它会无声地提醒我。

我终于失去了它。

在地震中,塌落下来的屋顶把它压垮。我的孩子正好躲在桌下,给它保护住了生命。它才是真正地为我献出了一切呢!等我从废墟中把它找出来,只是一堆碎木板、木条和木块了。我请来个能干的木匠,想把它复原。木匠师傅瞅着它,抽着烟,最后摇了摇头。并且莫名其妙地瞧了我一眼,显然他不明白我何以有此意图——又不是复原一件破损的稀世古物。

它就这样在我的生活中没了。

我需要书桌,只得另买一张。新买的桌子宽大、实用、漆得锃亮,高矮也挺合适。我每每坐在崭新却陌生的大书桌前,就觉得过去的一切像那不能再生的书桌一样,烟消云散,虚无飘渺,再也无从抓住似的……

我因此感到隐隐的忧伤。不由得想起几句话,却想不起是谁说的了:“啊,生活,你真迷人……哪怕是久已过去的,也叫人割舍不得;哪怕是不幸的,也渐渐能化为深沉的诗。”

(有删节)

【小题1】赏析文中画线句子。
【小题2】文中说“桌上惟有一处大硬伤”,简析“大硬伤”的含义。
【小题3】有人认为文章最后两段是画蛇添足,删去会更好,对此你怎么看?为什么?
【小题4】探究本文中“书桌”的作用和内涵。

同类题3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小题。
乡村的风
①风是乡村的魂。它不喜欢老是待在一个地方,到处游荡着,时南时北,忽东忽西的。它走到哪里,哪里就能感觉到乡村的呼吸。。
②每次从城里回到老家豆村,第一个迎接我的便是风。我们虽然好多年没见面了,但它一点儿也不生分,先是用顽皮的小手,把我服服帖帖的头发拨弄乱,再在我干净的皮鞋和西服上,随意撒些尘土与细碎的草屑。要是春天,风就像一只摇头摆尾的小花狗,当我刚从汽车上走下来,视觉还没来得及舒展开,它就从我的身上嗅出了豆村的气味,亲亲热热地扑过来,伸出温软的小舌头,一下一下舔我的手与脚踝,你赶也赶不走。如果是秋天,风里便有了果实发酵的味道,那幽微的醇意,好像一个去镇上打酒的孩子,不小心把酒洒了一路,惹人隐隐地有些陶醉。
③因为风的缘故,乡村里许多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事物,便有了某种诗意。你瞧,那晚风中的炊烟,怎么看都像是一幅悬腕挥就的狂草,云烟乱舞,该虚的地方虚,该实的地方实,那是我们在绢和纸上无法做到的,可谓真正的“天书”了。莲荡也是。一阵风吹过去,一阵风又吹过来,满荡田田的莲叶便乱了。然而,乱是乱了,但却乱出了味道。究竟是什么味道呢?
④我也说不清。看来这世界上的许多事情,就像这风中的“乱荷”,有一种不触动情欲的美,大美。你可以观,可以赏,但你却没有风的能耐,把好端端的东西破坏了,还居然翻出新意。还有秋风中的那些树木,原本蓊蓊郁郁的,可是经不住风的手轻轻地摇晃,三摇两摇的,就只剩下一副骨骼了。还是古人高明,他们面对这样的凋零景象,只用“删繁就简三秋树”七个字,就把很复杂的意思表达出来。随着黄叶随风飘逝,树上那些平时看不见的鸟巢,一个一个都露了出来,远远看去,恰似一个个黑色的音符挂在枝柯上……
⑤说到风,我想起了一件事,有一年我从豆村带回一棵小枣树,栽在城里自家的庭院中,栽树之前我是下足了底肥的,可是几年过去了,并没有见它有多少长进。我很纳闷,就问父亲是什么原因。父亲看了看周围的环境,给出两个字:缺风。对,缺风。生长在乡村的树可不是这样的。你千万不要以为风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其实它是树和庄稼的神灵。一棵得风的树,就如同一个人得了机遇,东风来了摇一摇,西风来了晃一晃,每摇晃一次,它的根就往泥土深处扎一扎,晃着晃着,一棵树就在风中长高长粗了。父亲把这种现象叫作“得风水”。记得豆村牛鼻凹里有一棵歪脖子黄栌,据说已经很有些岁数了,可就是长不大,村里有人想把它砍下做犁弓,父亲制止道,这棵树虽然长得不是地方,但只要树头能从这凹里蹿出来,一旦招了风,不愁它不成材。后来那棵黄栌居然有了出头之日,风吹着呼呼地往上蹿,一年一个样,一年又一个样,如今它已经有合抱粗了,成了我们豆村的一个标志。这大概就是神奇的风使然吧。当然神奇的还有我的父亲,尽管岁月的风已经把他的头发吹白了,腰吹弯了,甚至连牙齿也吹脱落了,在风中踽踽而行时,须拄一枝拐杖,然而他能够从飘忽不定的风里悟出一点“道”,想必也该知足了。
⑥乡村里的许多事物,小至一片浮萍,一株草,大到一棵树,一座山,都与风息息相关。春风归来遍地绿,它们不得不绿;秋风君临千叶黄,它们不得不黄。在这回黄转绿的变幻之中,永远不老的似乎只有土地,只有风。一拔又一拔的风,吹了几几千年,几万年,它吹走了许多东西,又吹来了许多东西。庄稼在风中拔节,鸟雀在风中飞翔,蟋蟀在风中浅唱低吟……
⑦倘若没有风,这个世界多么沉寂!
【小题1】作者为什么说“风是乡村的魂”?请联系全文分点概括。
【小题2】文章描写乡村的风,在第五自然段却写到两棵树和自己年迈的父亲,作者这样构思有什么用意?
【小题3】无形的风在文中被描绘得可见可感。试从修辞的角度,从文中第二段举出一例加以赏析。
【小题4】有人认为本文作者借“乡村的风”表达了对故乡的热爱之情,你同意这一观点吗?请说出理由。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擅于到来的人和擅于离别的人
李娟
我妈是擅于到来的人。她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总是伴随着坏天气和无数行李。
她冒雪而来,背后背一个大包,左右肩膀各挎一个大包,双手还各拎一只大包。像是一个被各种包劫持的人。
一见面,顾不上别的,她先从所有包的绑架中拼命脱身。气儿还没喘匀,就催着我和她去拿剩下的东西。我跟着她走到楼下,看到单元门外还有两倍之多的行李。
我妈为我带来的东西五花八门。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两根长棍。
准确地说,应该是两棵小松树的树干。笔直细长,粗的一端比网球略粗,细的一端比乒乓球略细。大约三米多长……
难以想象她是怎么把这两根树干带上班车的。
要知道,在当时,所有的班车都不允许在车顶上装货了。
放进下面的行李仓? 也不可能。
放到坐椅中的过道里? 更不可能。况且她还倒了三趟车。总之这是千古之谜。
她把这两根树干挂在我的阳台上方,然后……让我晾衣服……
她骄傲地说:“看! 细吧? 看!长吧? 又长又细又直! 我找了好久才找到这么好的木头! 真是很少能见到这么好的,又长又细又直! ……”——于是就给我带到阿勒泰了。
是的,她扛着这两根三米长的树干及一大堆行李,倒了三趟车。
没有候车室,没有火炉。她在省道线或国道线的路口等着。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她守着她的行李站在茫茫风雪之中。
不知车什么时候来,也不知车会不会来。
头一天她也在同一个路口等了半天,又冷又饿,最后却被路过的老乡告之班车坏了,要停运一天……但第二天她仍站在老地方等待,心怀一线希望。
世界上最强烈的希望就是“一线希望”。
后来车来了。司机在白茫茫天地间顶着无边无际的风雪前行,突然看到前方路口的冰雪间有一大团黑乎乎的事物。据他的经验,应该有三到五个人在那里等车。
可是走到近前,却发现只有一个人和三到五个人的行李。
总之,她不辞辛苦给我带来了两根树干。
——它们又长又直又匀称,最难得的是,居然还那么细。她觉得这么好的东西完全能配得上城里人。却没想到城里人随便牵根铁丝就能晾衣服。
后来我搬家了。那两根木头实在没法带走,便留给了房东。不知为什么,当时一点也不觉得可惜。
又过去了好几年,搬了好几次家,最后打算辞职。我妈说:“你要是离开阿勒泰的话,一定记得把我的木头带回来。”……到那时,才突然间感到愧疚。
我告诉她早就没了。她伤心地说:“那么好的木头! 那么直,那么长,关键是还那么细! 你怎么舍得扔了!”
却丝毫不提当年把它们带到阿勒泰的艰辛。
那是2003年左右,我在阿勒泰上班,同时照料不能自理的外婆。工资六百块,两百块钱交房租费,两百块钱存到冬天交暖气费,剩下两百块钱是生活费。也就是说,日子过得相当紧巴。
我妈第一次来阿勒泰时,一进到我的出租屋,第一件事就是把所有房间的30瓦灯泡拧下来,统统换成她带来的15瓦的。
第二件事是帮我灭蟑螂。
那时我不敢杀生,后果便是整幢楼的邻居都跟着遭殃。
我妈烧了满满一壶开水,往暖气片后面猛浇。黑压压的蟑螂爆炸一般四面逃窜,更多的被沸水冲得满地都是。
接下来的行程内容是逛街。
乡下人难得进一次城,她列了长长的清单。然而什么都嫌贵。最后只买了些蔬菜。
菜哪儿没卖的? 但是阿勒泰的菜比富蕴县的便宜。
还买了几株带根的花苗。
天寒地冻的,她担心中途倒车的时候花苗被冻坏,便将它们小心地塞进一个暖瓶里,轻轻旋上盖子。
她每次来阿勒泰顶多呆一天。一天之内,她能干完十天的事情。
每次她走后,好像家里撤走了一支部队。
走之前,她把她买的宝贝花慷慨地分了我一支。
我家没有花盆,她拾回一只塑料油桶,剪开桶口,洗得干干净净。又不知从哪儿挖了点土,把花种进去,放在我的窗台上。
因为油壶是透明的,她担心阳光直晒下土太烫了,对根不好,特意用我的一本书挡着。
她走后,只有这盆花和花背后的那本书见证了她曾到来。
而我,我最擅长离别。迄今为止,我圆满完成过各种各样的离别。
我送我妈离开,在客运站帮她买票,又帮她把行李放进班车的行李厢,并上车帮她找到座位。
最后的时间里,我俩一时无话可说,一同等待发车时间的到来。
那时,我想起来很久很久以前的另一场离别。旧时的伤心与无奈突然深刻涌上心头。
我好想开口提起那件事,我强烈渴望得知她当时的感受。
却无论如何都说不出一句话来。
此时此刻,彼此间突然无比陌生。甚至微微尴尬。
我又想,人是被时间磨损的吗?……不是的。人是被各种各样的离别磨损的。
这时,车发动了。我赶紧下车,又绕到车窗下冲她挥手。
就这样,又一场离别圆满结束了。最后的仪式是我目送这辆平凡的大巴车带走她。
然而,车刚驶出客运站就停了下来。高峰期堵车。
最后的仪式迟迟不能结束。我一直看着这辆车。我好恨它的平凡。
我看着它停了好久好久。有好几次强烈渴望走上前去,走到我妈窗下,踮起脚敲打车窗,让她看到我,然后和她再重新离别一次。
但终于没有。
本文节选自《遥远的向日葵地》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母亲千辛万苦带来的两根木头,在搬家时我却毫不怜惜地把它留给了房东”表现了“我”对母爱受之无愧的冷漠。
B.母亲念念不忘两根木头,说明生活中的母亲是个勤俭节约的人,文中多次重复这件事,也说明生活中母亲是一个爱唠叨的人。
C.“那么好的木头! 那么直,那么长,关键是还那么细! 你怎么舍得扔了!”这句母亲伤心的话语中透露出母亲对孩子不理解自己爱子之心的痛心。
D.文章结尾“但终于没有”独立成章,语言精练,韵味深长,耐人寻味。
E. 本文写得跌宕起伏,将往事不断穿插叙述,表现母亲不计回报关心子女的慈爱形象,也蕴含了我的愧疚之情。
【小题2】赏析文中画线句“像是一个被各种包劫持的人”的修辞手法和表达效果。
【小题3】文中对“到来”和“离别”的叙写一详一略,请结合具体内容谈谈这样安排的好处。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钢琴家的脚

陈钢

①在我珍藏的波兰版的《肖邦全集》的扉页里,印着一双秀长纤细、令人动容的手——那是肖邦的手。就是这双手,流注出多少醉人的旋律,又演绎出多少变化万千的“音乐魔方”;手啊手——钢琴家的代号和骄傲!

②不知从哪天起,我突然注意起钢琴家的脚来。因为在他们出台时,必先举足由幕后走到琴前;而这几步路,可真谓“寸步难行”啊!他们有的如万里长征,步履艰难;有的则小心翼翼,如履薄冰;还有的活像是小脚女人赶集——急急匆匆,扭扭歪歪。但是,有一位钢琴家的路却走得潇洒自若,怡然大方,他——就是傅聪。而带他学会走路的,就是他的父亲傅雷。这条路的路标上有四句话:“第一,做人;第二;做艺术家;第三,做音乐家;最后才是钢琴家!”——这是傅雷给孩子的临别赠言。

③为了让傅聪学会“做人”,这位精通洋学的大翻译家,既没有把儿子送到他早年留学的法国,也没有让他进音乐学堂;而是另辟蹊径,用近乎“私塾”的方式,从孔孟先秦诸子、《国策》、《左传》、《晏子春秋》、《史记》、《汉书》、《世说新语》中自选教材,进行“道德规范”——“做人ABC”的教育。傅雷认为,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道德规范”是生活中惟一的“圭臬”。而当他将这个“圭臬”与古希腊罗马的崇尚自然,文艺复兴的崇尚人文,法国大革命和“五四”运动的崇尚民主的精神相融合时,就构筑起一个“理想世界”的最高境界!傅聪以后在国外生活了那么多年,面对着光怪陆离的西方社会和纸醉金迷的金钱世界,始终“视富贵如浮云”,而不像“巴尔扎克笔下的那些人物,正好把富贵作为人生最重要的,甚至是惟一的目标,”就是因为精神境界中有这个“圭臬”所维系。傅雷在家书中盛赞傅聪的前丈人梅纽因,说他在海牙为一个快要死的女孩子演奏巴哈的《恰空舞曲》和他1947年在柏林对犹太难民的讲话,是一种“符合我们威武不能屈的古训”的精神和气节;而傅聪也以孔夫子所称道的颜回为榜样,保持“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那种“以清贫为自傲”的中国文人传统和超尘脱俗的崇高境界。真是:有“德”才有“品”,有“品”才有“境”,有“境”才能铸造高人!而傅雷,就是这样带着儿子走人生之路的。

④傅聪的艺术之路,是一条以民族文化根蒂来“开发”、“引爆”世界艺术顶尖的“通路”。

⑤陆游示儿:“功夫在诗外”。可傅聪的功夫倒是在“诗内”。他对中国古诗词的通晓决不逊于托斯卡尼尼对莎士比亚的熟悉——一次,当一个女演员在刚读过莎翁的《仲夏夜之梦》后用德语引用其中的台词与托氏交谈时,他竟能马上接过去用英语与意大利语背诵下一面的台词。

⑥傅聪在“肖邦”比赛前,他的演奏已被波兰教授认为“赋有肖邦的灵魂”,甚至说他是一个“中国籍的波兰人”。他荣获的“最是波兰魂”的玛祖卡奖,更被认为是桩“有历史意义的事件”。因为,这是由“一个中国人创造了真正的玛祖卡的表达风格”。意大利钢琴家阿高斯蒂教授对傅聪说:“只有古典的文明才能给你那么多难得的天赋,肖邦的意境很像中国的意境。”说得多好、多对啊!傅聪就是这样弹肖邦的。他弹肖邦,“就好像是我的命运,”“我自己很自然地说自己的话”。而且,肖邦又有李白“非人世”的气息和李后主那种“垂死之痛,家国之恨”的愁绪。傅聪用李白来演绎,升华肖邦;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得的是李白奖!

⑦傅聪的艺术之路还通向大自然。

⑧傅雷,则多次要求傅聪到大自然中去。因为,大师的作品“就是从大自然,从人生各方面的材料中‘泡’出来的”,所以,“表达他们的作品,也得走同样的路”。更重要的是,大自然可使人“荡涤胸中尘俗”,“打破纸醉金迷的俗梦,养成淡泊洒脱的胸怀”。从而获得一种“萧然意远,旷达怡静,不滞于物,不凝于心的境界”,使演奏具有“生命的活力与搏击飞纵的气势”! 达·芬奇从被微风吹皱的涟漪碧波中找到了蒙娜丽莎谜一般的线条;邓肯说她的灵感可以从“云彩、海浪以及介于热情与山岚之间的恬静与微风之间的共振”中得到;“濡湿的贝多芬”(因经常冒雨散步,湿透衣裳而得此雅号)从“小溪的潺潺流水声”和“树叶中小鸟的歌唱”中唤起了写作《田园交响曲》中“溪畔小景”的灵感;而傅雷,则多次要求傅聪到大自然中去。因为,大师的作品“就是从大自然,从人生各方面的材料中‘泡’出来的,把一切现实升华为emotion与sentiment”,所以,“表达他们的作品,也得走同样的路”。更重要的是,大自然可使人“荡涤胸中尘俗”,“打破纸醉金迷的俗梦,养成淡泊洒脱的胸怀”。从而获得一种“萧然意远,旷达怡静,不滞于物,不凝于心的境界”,使演奏具有“生命的活力与搏击飞纵的气势”!

一开始谈的是“钢琴家的脚”,但步子一拉开,就不知不觉地走远了。所以,得赶紧补上一句:我可不是一味地提倡钢琴家的“练台步”,更不希望他们演奏时随意摇摆。傅雷在家书中至少有八处提醒傅聪,弹琴时要“身如岩石,像统帅三军的主帅”,不能乱摇摆。因为,“唯有肉体静止,精神的活动才最圆满”。

——选自散文集《三只耳朵听音乐》

注圭臬:比喻准则或法度。

【小题1】下列加点字的读音和成语的解说全部正确的一项是( )
A.页fēi 另辟蹊径:“蹊径”可以写作“溪径”
B.律xuán    如履薄冰:比喻行事谨慎,存有侥幸
C.圭nì 光怪陆离:形容现象奇异,色彩繁杂
D.食dān 纸醉金迷:形容让人沉迷的奢华的环境
【小题2】下面对文章的理解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如果说钢琴家的手代表的是其艺术造诣和成就,那么钢琴家的脚代表的则是他们充满奋斗与艰辛的艺术之路。
B.波兰教授认为傅聪是“中国籍的波兰人”是因为傅聪深刻地领会了肖邦的精神,也表达了他对傅聪不是波兰人的遗憾。
C.“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得的是李白奖!”意思是说傅聪对李白的通晓帮助他理解了肖邦,他在演绎肖邦,也是在演绎李白。
D.中国的古典文明给傅聪植下民族文化之根,再加上西方人文精神的滋养浸润,使他成为融东西方文化于一身的“高人”。
【小题3】从第三段看,傅雷奉为“圭臬”的“道德规范”实质上指什么?它对艺术家的人生之路起到了怎样的作用?
【小题4】从傅聪身上,我们看到傅雷的教育有哪些成功之处,请分条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