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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散文,完成相关题目。
骆驼
梁实秋
台北没有什么好去处。我以前常到动物园走动走动,其中两个地方对我有诱惑。一个是一家茶馆,有高屋建瓴之势,凭窗远眺,一片油绿的田畴,小川蜿蜒其间,颇可使人目旷神怡。另一值得看的便是那两只骆驼了。
有人喜欢看猴子,看那乖巧伶俐的动物,略具人形,而生活究竟简陋,于是令人不由地生出优越感,掏一把花生米掷过去。有人喜欢看狮子跳火圈,狗作算学,老虎翻跟头,觉得有趣。我之看得骆驼则是另外一种心情,骆驼扮演的是悲剧的角色。它的槛外是冷清清的,没有游人围绕,所谓槛也只是一根杉木横着拦在门口。地上是烂糟糟的泥。它卧在那,老远一看,真像是大块的毛姜。逼近一看,真可吓人!一块块的毛都在脱落,斑驳的皮肤上隐隐地露着血迹。嘴张着,下巴垂着,有上气无下气地喘。水汪汪的两只大眼睛好像是眼泪扑簌地盼望着能见亲族一面似的。腰间的肋骨历历可数,颈子又细又长,尾巴像一条破扫帚。驼峰只剩下了干皮,像是一只麻袋搭在背上。骆驼为什么落到这种悲惨的地步呢?难道“沙漠之舟”的雄姿即不过如此么?
我心目中的骆驼不是这样的。儿时在家乡,一听见大铜铃丁丁当当响,就知道是送煤的骆驼队来了,愧无管宁的修养,往往夺门出视,一根细绳穿系着的好几只骆驼,有时是十只九只的,一顺的立在路边。满脸煤污的煤商一声吆喝,骆驼便乖乖地跪下让人卸货,嘴角往往流着白沫,口里不住的嚼——反刍。有时还跟着一只小骆驼,几乎用跑步在后面追着,面对着这样庞大而温驯的驮兽,我们不能不惊异地欣赏。
可能是亚热带的气候不适于骆驼居住。动物园的那两只骆驼不久就不见了,标本室也没有空间容纳它们,我从此也不大常去动物园了。我常想:公文书里罢黜一个人的时候常用“人地不宜”四字,总算是一个比较体面的下台的借口,这骆驼之黯然消逝,也许就类似“人地不宜”之故吧?生长在北方大地的巨兽,如何能局促在这样的小小圈子里,如何能耐得住这炎方的郁焦?它们当然要憔悴,要悒悒,要委顿以死。我想它们看着身上的毛一块块地脱落,真的要变成“有板无毛”的状态,蕉风椰雨,晨夕对泣,心里多么凄凉!真不知是什么人恶作剧,把它们运到此间,使得它们尝受这一段酸辛,使我们也兴起“人何以堪”的感叹!
其实,骆驼不仅是在炎热之地难以生存,就是在北方大陆,其命运也是在日趋于衰微。在运输事业机械化的时代,谁还肯牵着一串串的骆驼招摇过市?沙漠地带该是骆驼的用武之地了,但听说现在沙漠里也有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骆驼是驯兽,自己不复能在野外繁殖谋生。等到为人类服务的机会消失的时候,我不知道它将如何繁衍下去。最悲惨的是,大家都讥笑它是兽类中最愚蠢的一个:因为它只会消极地忍耐。背上驮上500磅的重载,它会跪下来承受。它肯食用大多数哺乳动物所拒绝食用的荆棘苦草,它肯饮用带有盐味的脏水。它奔走三天三夜可以不喝水,这并不是它的肚子里储藏着水,而是因为它体内的脂肪氧化可以制造出来水。像这样的动物若是从地面上消逝,可能不至于引起多少人的惋惜。尤其是在如今这个世界,大家所喜欢豢养的乃是善伺人意的哈巴狗,像骆驼这样的“任重而道远”的家伙,恐怕只好由它一声不响的从这个世界舞台上退下去罢!
注:梁实秋,中国现代著名作家。1949年从大陆到台湾,20世纪70年代移居美国西雅图,80岁时怀着深深的遗憾重返台湾。
【小题1】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A.作品对骆驼的遭遇作了大量的描写,这些描写都有很强的感情色彩。寓主观色彩于客观描写中,是本文的一大特色。
B.第二段描写动物园中的骆驼,第三段描写儿时所见的骆驼,作品通过这一对比描写,突出了“不能不惊异”的感受。
C.作品中的骆驼,可以看成是作者的自况。作者将情感倾注于“骆驼”这一形象,并通过对其遭遇的描述,抒写了自己的人生体验。
D.作品的感情富于变化:先是对动物园里骆驼遭遇的同情,继而是对家乡骆驼的温驯的惊异,最后是对北方大陆骆驼的命运的释然。
E.作品的文字平实,但在平实的字里行间,却流淌着一股源于作者对人生经历的深沉思考而产生的充满悲壮色彩的情感激流。
【小题2】为什么作者认为“那两只骆驼”“值得看”?
【小题3】文末说“像骆驼这样‘任重而道远’的家伙,恐怕只好由它一声不响地从这个世界舞台上退下去罢”,对骆驼的遭遇,句中流露出怎样的情感?试简要说出其中的两种。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11-24 10: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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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麦茬地里的母亲
李星涛
①麦子已跟着割麦人回家了,只剩下麦茬地,默默地躺在阳光下,宛如刚分娩过的嫂子,幸福而疲惫。
②临近中午,阳光在麦茬地里越聚越厚,仿佛变成了光亮的液体,无声地流动起来。那些麦秸儿呢,也像是本来就饱含着阳光汁液似的,汁液仿佛正顺着麦茬口儿,不紧不慢地向外流淌着。
③这时候,我的母亲却正在麦茬地里拾麦穗。她扎着黑头巾,睁着昏花的双眼,弯一下腰,拾起一穗麦子,拾起一穗麦子,弯一下腰,好像是在给麦茬地行着一种古老虔诚的谢礼。母亲是一个左撇子,她左手捡起麦穗,再交给右手保管,右手拿不下了,左手里也捡满了,母亲这才将两只手里的麦子合在一起,扯根麦秸,麻利地一缠一绕一挽,一把金疙瘩似的麦把子便躺在身后的麦垄里了。母亲在前面拾着,麦把子就在后面紧紧跟随着,让人感觉不是母亲在寻觅着麦子,而是那些麦子在主动寻找着母亲。那种执着的追随,就如同是一首漂泊的古诗在苦苦追随着真正的主人。拾穗的间隙,母亲偶尔也会直起腰,抬起头望望远方。远方虽然没有米勒《拾穗者》中的教堂,却站立着一排排绿荫掩映的村庄,像绿色的岛屿一样,在母亲的目光里生动地迤逦着。
④四周很静,母亲的身前是麦茬地,身后还是麦茬地,只有云雀在云影里唱着歌儿给母亲听。母亲很喜欢云雀,称它为麦地鸟。拾穗时,母亲发现了云雀窝,总会转着圈儿,慈祥地看一会儿,但从不用手碰一下窝里的蛋卵。母亲说,云雀只要一闻到蛋卵上的汗味,便不会来孵了。小时候,我见过云雀蛋,大如麻雀蛋,上面缀满了斑点,恰似嫂子怀孕时脸上飞满的蝴蝶。那时候,我之所以愿意跟着母亲下田拾麦,纯粹是想在麦茬地里捉到几只幼小的云雀来喂养,但终因母亲的阻拦而未能如愿。在我的记忆里,云雀总是和麦地与母亲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以至于我每次看到云雀从麦地里快速飞向晴空时,总以为那生灵根本不是鸟,而是受神灵点化过的泥块,是母亲麦地里飞翔的灵魂。
⑤母亲白天拾回了一大蛇皮袋子麦穗,晚上便将麦穗铺放在干净的地方,用棒槌轻轻地捶着。捶下了的麦粒,再用簸箕上下颠动,扬去麦壳和尘土,放到弟弟家的楼房顶上晾晒。别看家里晒了麦子,母亲是从来不用担心雷雨会突然降袭的。十几年来,母亲那条患关节炎的腿就是准确的天气预报,只要那条腿哪天晚上开始发痒生痛,并且里面像是有大群蚂蚁在搬家,那么第二天天气准会发生变化,不是阴天,就是下雨。别人都为得了这种病而痛苦,可母亲却为得了这种病而暗自庆幸。是这条病腿帮助了母亲,让她始终走在了好多雨水的前面。
⑥从麦子开镰到黄豆耩进地里,母亲的日子一直都心甘情愿地被一穗穗麦子独霸着。虽然每年一到麦季,我在电话里反复劝说她不要再下地拾麦了,我一个月的工资就可买回一大堆麦子,但母亲根本不听我的话。她说,“黄金落地,老少弯腰”,自古以来就是这样。再说,买来的麦子能和拾来的麦子一样吗?因此,每年麦季过后,总会有五六蛇皮袋拾来的麦子堆码在母亲的床头。那些麦子让母亲弯过多少次腰,流过多少汗水,我永远也说不清楚。我只知道,母亲早晨出门时,身子是朝向麦茬地的,影子是朝向村庄的;傍晚回家时,身子朝向了村庄,影子却朝向麦茬地。当母亲的身子和影子合为一体时,我知道,她老人家要么是幸福地睡在了可爱的村庄里,要么会像父亲一样永远沉睡在金黄的麦地里。但我相信,无论是睡在村庄里,还是睡在麦地里,只要有金黄的麦子相伴,只要有美丽的云雀歌唱,我的母亲就一定会睡得很踏实,睡得很幸福。
(选自《文汇报》,有删改)
【小题1】文章第②段对麦茬地的描写有什么特点?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小题2】解释下面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只剩下麦茬地,默默地躺在阳光下,宛如刚分娩过的嫂子。
(2)那生灵根本不是鸟,而是受神灵点化过的泥块,是母亲麦地里飞翔的灵魂。
【小题3】文章细致地描写了母亲在麦茬地里拾麦穗的情形,这样写的目的是什么?
【小题4】结合全文内容,说说文章最后一句话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同类题2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不见大雁
刘长春
⑴鸟的天性是飞翔。在高高的蓝天之上,在烟波浩淼的江河湖海之上,在曲线优美的山脊之上……鸟儿不远千里万里地自由飞翔着。
⑵同时,鸟儿是最具灵性的。“倦鸟而知返”,“笨鸟先飞”,“穷秋南去春北归”。
⑶被我称作第二故乡的天台山,有一片莽莽苍苍的大森林。山下,终年不断走着一道清澈的溪流。听不到水波的喧闹,也看不见壮观的水势,就那么悠悠闲闲不急不忙地流淌着。在地势低洼的山谷间,还形成了一个又一个的深潭,潭水下泄,汇入溪涧,然后流淌,流淌。
⑷一条清溪,优美地流了千年,百年。
⑸秋天的时候,溪流变的更加潺湲。阔大的水面如同深碧的颜料一样透彻清澄,水波闪烁着点点光斑……
⑹这个时候,数以万计的大雁从山那边,从树林间,从遥远的天际,一只衔接一只,一群簇拥一群,掠过阔大的水面,铺天盖地似的飞过来了!大雁们扇动着翅膀,拍打着晚霞,激溅着水花,然后亦飞亦落于清溪,壮观的场面,真应得王勃的名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在我的记忆中,还有那亦近亦远、亦断亦续的群雁飞鸣之声,犹如九天飘散的音乐,如慕如诉如歌,充斥于天地之间,这一切让人怦然而肃然。尽管时间好像流水一样地流过了三十年,可是那雁鸣的余音袅袅,至今不绝如缕于我的耳际。
⑺一条清溪,优美地流了千年、百年。现在,它还那样地流淌着吗?群雁飞落清溪的场面还那样地壮观吗?
⑻故乡相逢,又是在秋日西风夕阳送别的时候。
⑼可是,没有看见天边的几行雁字,也没有听到一声隐约的雁叫。还是儿子在上小学的时候,他一边朗诵着“秋天到,雁成行”的儿歌,一边奇怪的问我:“爸爸,大雁怎么还不飞来呢?”是啊!是啊!我们已经很长久没有见到春去秋归的大雁了。“衡阳雁去无留意”,“言不到,书成谁与”等等一类的诗句,空留于发黄的书页间和我们无奈的叹息中。而对孩子来说,一生都在远离自然的环境中进行,听不见鸟鸣,而只在书本上隔膜地读到关于大雁的故事,他们的生命将会是一种多么孤独与贫瘠的情景呢?他们多么想看见那从天外飞来的雁阵,一会儿排成“一”字,一会儿又排成“人”字,扇动着优美的翅膀,从眼前飞过。然后,兴高采烈地吹着口哨,也像鸟一样飞进课堂……
⑽可是,对于同样有着记忆的大雁来说,同样有着自己的苦恼与孤寂。
⑾也许它们早已厌倦了这古老的村庄一变而为闹市的喧嚣,以及这喧嚣所裹挟着的孤寂?
⑿也许它们被猎人无情的子弹击中,跌落于芦苇丛中或陷身于沙滩沼泽?
⒀然而,生态学原理却揭示着另一个更为严酷的事实:溪岸两边茂密的阔叶林带几乎在一夜之间被砍伐殆尽,只有几株形影相吊的芦苇在萧瑟的秋风中低吟,再加上上游水源的枯竭,昔日阔大无比的溪流早已被乱石荒沙挤成一条细细的狭长的水痕。没有了那片树林的嫩叶、细根、果子、无异于断绝了它们食粮。
⒁大雁是有灵性的,它只能选择适宜于它生存的环境;同时,大雁也是无法改变它的天性——飞翔,它们原是自由鸟儿,为了生命的自由和自由的生命,远远地避开人群,飞走,远远地飞走,甚至不愿回来。
⒂自由的鸟儿选择自由地飞翔。从此,它在我们的视野中悄然消失了。
⒃不知道,是出于怀旧还是一种凭吊,在昔日清溪落雁的旧址上建了一座名曰“落雁公园”的建筑。在它的周围又星罗棋布着一座座高高的群楼。在群楼之上凭窗遥望清溪的居民们,在夕阳余晖之中,能够看见群雁与落霞齐飞的情景吗?
⒄蓝天空旷,没有大雁飞过。天空寂寞,人也寂寞。
(选自《大地笔记》,有删节)
【小题1】请用三个词语概括“我”的感情变化过程?
【小题2】第⑹段“这一切让人怦然而肃然”中的“怦然”“肃然”的原因分别是什么。
【小题3】本文最突出的表现手法是什么?试举例说明。
【小题4】“天空寂寞,人也寂寞”的含义是什么?以此结尾有什么好处?请作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怀念昔日那片草 林伯松
①我没有去过草原,只见过家乡的草。我们习惯把低洼的河滩称为河套,河套一望无际,那里草很茂盛。每当盛夏到来,绿绿的草就像折扇那样展开,草有齐腰深,随着风势,顿时显得声势浩大起来。我少年时代曾经在那里割过苫房草,还割过很多这样那样的草,晒干了当作柴烧。风吹来的时候,草们一致地弯下身子,仿佛在一种巨大的声响中举行着盛大的仪式。
②草的此起彼伏的浪涛,大约就是它生的意义。这是一种自然的推波助澜,一根草并不重要(实际也很重要),可全部的草就意味无穷了。
③草被吹弯的时候,人难道不会面临什么吗?那弯曲之中肯定存在着一种微弱的抵抗。可是暴雨会到来,洪水也会到来,草的宿命寓于大自然的宿命之内。
④手持镰刀的时候,我只是感到恐怖,只是感到只有一个人待在河套里的那种恐怖。我只是感到了河套的空旷和一个人的渺小。我只是感到了草的众多和一个人的孤单的对比。也许我只是感到乌云会使大地变得暗淡,而草涌起的宏大的声响又可以湮没一切。或许我完全是被大自然的悲壮的气氛所震撼,一种更大的力量使我感到自己的软弱和怯懦。我想逃跑又不知逃到哪里。暴雨将至而我又一下子回不了家。我觉得自己仿佛一下子变成了一个被遗弃的孤儿,一棵孤零零的树,不,一棵离开了草丛的野蒺藜,生长在一块石头上。
⑤多少年后,我还一直能够回忆起那天的情景,那种被大自然忽视的无助感和深深的自卑感,终生难忘。我只有跟草在一起的时候,才真正感到是跟大地在一起。大地也有头颅,那里面才是大地生命的所在。草就像人的头发,在保护着大地的智慧和隐秘。
⑥夏夜里,我经常看到村子里的街心蹲着许多人,他们摇晃着手里的火绳。我家乡的人把这种蒿草叫做艾蒿。那种老一点的、布满籽粒的艾蒿是蚊子的宿敌——把它们割倒,背回家,就像搓绳子那样,把这些艾蒿编成一条条的火绳,在夏夜,点燃它们,那种具有特殊气味的烟雾并不是很呛人,甚至是很好闻的。
⑦忆起那夏夜,我就想,草,这平凡的草,居然有一种让人难以忘怀的魅力,它不仅使盛夏变得繁荣,使大地变得茫茫苍苍又充满活力,同时在夜晚给予人以光——它可以用另一种方式生长于人的心上。它不仅在白日的风中呈现弯曲的美感,也在夜晚给予人们那种弓形的明亮的弧线。草在白天的样子,你看到它们平平常常,没什么稀奇。你会看到草或者被割掉或者被践踏或者自己一点点凋谢。你就会看到宇宙不原谅一切,善或者罪恶,都不原谅。
⑧真敬佩那些草,它们一次次遭到蹂躏和践踏,甚至被人类凶残地铲除或干脆放火烧掉,但那草仍然悄悄地生长出来,你几乎不会发现它们是从哪儿突然冒出来的。反正,春风吹过的时候,你偶然来到还略有点寒意的野外,远远看去,大地的表面突然有了一层毛茸茸的东西,春色遥看近却无。
⑨再过一些时候,你就看到它们以草的成熟的面目出现了,在太阳的照射之下,那种绿的反光,类似于罩在颜料上的亮漆。这是让你感到舒适的那种颜色,使你觉得自己原是生活在一种抽象的音乐里,莫名其妙地欢欣一阵子。可是等到秋天到来,你就看到了另外的景象,野草全部地衰败了,大地一片杯盘狼藉的样子,不知经历了怎样的盛宴,也不知经历了怎样的变故,这一切也不知是为谁安排的。反正枯萎了,草叶子东倒西歪撒了一地,秋风飒飒地,横着扫荡过去,又竖着扫荡过来,想把这凌乱的曾经发生过什么劫难的世界打扫干净。不留痕迹,人们将看不到季节屠杀的罪证,看不到血和泪水,只看到另一个季节。
(有删改)
【小题1】简析第①段的作用。
【小题2】第⑥段中,作者为什么要写夏夜村民编“火绳”?
【小题3】下列对文章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赋予“草”寓坚强于弱小的品质,以此观照现实人生,意在引导人们完善人格。
B.第⑤段画线句意在表明:“草”是大地的保护神,大地依赖于草而显得智慧和隐秘。
C.第⑧⑨段写春草、夏草、秋草,说明自然更替的必然性,表明“草”勇于自我更新。
D.第⑨段画线句是想说明大自然善于自我更新,善于毁灭和创造,过去会孕育着未来。
【小题4】作者为什么会对“昔日那片草”记忆如此深刻?作者从中感悟到了什么?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6—19题。
娱园
周作人
有三处地方,在我都是可以怀念的——因为恋爱的缘故。第一是《初恋》里说过了的杭州,其二是故乡城外的娱园。
娱园是“皋社”诗人秦秋渔的别业,但是连在住宅的后面,所以平常只称作花园。这个园据王眉叔的《娱园记》说,是“在水石庄,枕碧湖,带平林,广约顷许。曲构云综,疏筑花幕。竹高出墙,树古当户。离离蔚蔚,号为胜区。”园筑于咸丰丁已(一八五七年),我初到那里是在光绪甲午,已在四十年后,遍地都长了荒草,不能想见当时“秋夜联吟”的风趣了。园的左偏有一处名叫潭水山房,记中称它“方池湛然,帘户静镜,花水孕觳,笋石恒蓝”的便是。《娱园诗存》卷三中有诸人题词,樊樊山的《望江南》云:  
冰谷净,山里钓人居。Z|X|X|K
花覆书床偎瘦鹤,波摇琴幌散文鱼:
水竹夜窗虚。
陶子缤的一首云:  
橙潭莹,明瑟敞幽房。
茶火瓶座山蛎洞,柳丝泉筑水凫床:
古帧写秋光。
这些文字的费解虽然不亚于公府所常发表的骈体电文,但因此总可约略想见它的幽雅了。我们所见只是废墟,但也觉得非常有趣,儿童的感觉原自要比大人新鲜,而且在故乡少有这样游乐之地,也是一个原因。
娱园主人是我的舅父的丈人,舅父晚年寓居秦氏的西厢,所以我们常有游娱园的机会。秦氏的西邻是沈姓,大约因为风水的关系,大门是偏向的,近地都称作“歪摆台门”。据说是明人沈青霞的嫡裔,但是也已很是衰颓,我们曾经去拜访他的主人,乃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跛着一足,在厅房聚集了七八个学童,教他们读《千家诗》。娱园主人的儿子那时是秦氏的家主,却因吸烟终日高卧,我们到傍晚去找他,请他画家传的梅花,可惜他现在早已死去了。
忘记了是哪一年,不过总是庚子以前的事吧。那时舅父的独子娶亲(神安他们的魂魄,因为夫妇不久都去世了),中表都聚在一处,凡男的十四人,女的七人。其中有一个人和我是同年同月生的,我称她为姊,她也称我为兄,我本是一只“丑小鸭”,没有一个人注意的,所以我隐秘的怀抱着的对于她的情意,当然只是单面的,而且我知道她自小许给人家了,不容再有非分之想,但总感着固执的牵引,此刻想起来,倒似乎颇有中古诗人的余风了。当时我们住在留鹤庵里,她们住在楼上。白天里她们不在房里的时候,我们几个较为年少的人便“乘虚内犯”走上楼去掠夺东西吃。有一次大家在楼上跳闹,我仿佛无意似的拿起她的一件雪青纺绸衫穿了跳舞起来,她的一个兄弟也一同闹着,不曾看出什么破绽来,是我很得意的一件事。后来读木下垄太郎的《食后之歇》,看到一首《绎绢里》不禁又引起我的感触。
到龛上去取笔去,  
钻过晾着的冬衣底下,  
触着了女衫的袖子。  
说不出的心里的扰乱,  
“呀”的缩头下来:  
南无,神佛也未必见罪罢,  
因为这已是故人的遗协了。
在南京的时代,虽然在日记上写了许多感伤的话(随后又都剪去,所以现在记不起它的内容了),但是始终没有想及婚嫁的关系。在外边飘流了十二年之后,回到故乡,我们有了儿女,她也早已出嫁,而且抱着痼疾,已经与死当面立着了,以后相见了几回,我又复出门,她不久就平安过去。至今她只有一张早年的照相在母亲那里,因她后来自己说是母亲的义女,虽然没有正式的仪节。
自从舅父全家亡故之后,二十年没有再到娱园的机会,想比以前必更荒废了。但是她的影象总是隐约的留在我脑底,为我心中的火焰的余光所映照着。    
1923年3月
(选自周作人《知堂小品》)
【小题1】作者最后说:“但是她的印象是隐约的留在我脑底,为我心中的火争的余光所映照着。”你怎样理解这句话在文中的含意?(4分)
【小题2】本文引用日本诗人木下木太郎《绛绢里》一诗有何妙处?(5分)
【小题3】作者是怎样写娱园景象的?请联系全文,说说为什么要这样写。(6分)
【小题4】下列对文章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6分)
A.文中提到“我知道她自小许给人家了,不容再有非分之想”,在当时社会环境下,意味着“我”的恋情不可能有美好的结局。
B.本文的一大特色是“真”,反映的是人的真性情。文章描绘了一对情窦初开的少年男女的一段真实恋情,不夸饰、不造作,达到了艺术与真实完美统一的境界。
C.文中提到娱园主人的儿子虽因吸烟终日高卧,却着画家伟的梅花。又写到沉青霞的嫡裔,虽残疾,却教学童读《千家诗》,主要表现作者对当时娱园中风雅人物的喜爱。
D.文中用白描手法,写我“拿起她的一件雪纺绸衫穿了跳舞起来”一事,简单的几句话,将少年时“我”“隐密的怀抱”生动传神地勾勒出来,很见作者的语言功力。
E. 作者在叙述往事时,表现出异常的平静甚至冷静,隐而不显,含而不露,在平淡质朴的文字下,隐含着缠绵悱恻,忧思难忘的情怀。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圣彼得堡的留恋
莫斯科和圣彼得堡之间,我更倾向选择后者。我觉得圣彼得堡更加宁静,更有历史底蕴。傍晚走在最笔直的涅瓦大街上,那些看上去已经非常老旧的灰色建筑,在灯光下似乎成为一件古老的工艺品。“旧”,让悠远的彼得堡更加真切,似乎有一种抚摸天鹅绒般的质感。
冬宫像一个沉默的300岁的老迈巨人,坐落在涅瓦河边上,一切都是那样安静。它的墙壁那样厚实,仿佛一千发子弹都不能将它射穿。我站在冬宫入口处,眺望着涅瓦河,想要寻找当年“阿芙乐尔号”巡洋舰,在心中聆听那著名的炮声,可惜缘悭一面。
走进冬宫,满眼皆是高耸、巨大,无论是穹顶还是廊柱,都是那样饱满,仿佛不是人类建造的,似乎像大地、天空一样早已存在,让你觉得它能万年不败。冬宫里面有上千座大小不一的大厅,每一个大厅里面,墙壁上都悬挂着世界名画。达·芬奇、拉斐尔、毕加索的巨型原作,不可思议地呈现在眼前,让你总是无法相信这是真实的。至于高更、凡•高、马蒂斯的画作,那更是比比皆是,已经让你觉得毫不稀奇了。冬宫里面的画作和艺术品,是需要穷尽一生欣赏的,因为每一个大厅的每一幅画作,都足能让你为之驻足一生。可是人的生命太短暂了,怎么可能?半天的时间,连“走马观花”都谈不上。
我走出冬宫时,心中有赞叹,也有伤感。
在圣彼得堡,还应该去的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故居。作为一个写作者,能够亲近像陀氏这样文学大师的故居,哪怕在里面站一站,嗅一嗅故居里面的空气,都是一种幸福,也能汲取一些力量。
陀氏的故居在一条老旧狭窄的街道上,正门极小,而且比大街低矮了许多,与旁边街道上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甚至还有些寒酸。要是没有人指点,我根本不会注意这幢陈旧的二层建筑。
跟随着一位身材瘦高、面颊异常消瘦的中年女士在房间里慢慢走着,听着这位研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博士专家讲解着陀氏的生活和他不朽的文学作品。
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俄国历史上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他冷酷地分析出人的精神的深层危机。我想起鲁迅先生的说法:在陀氏那“残酷到了冷静”的笔下,能够“在骇人的卑污的状态上,表示出人们的心来”,因而往往能“显示着灵魂的深”。还有人说“托尔斯泰代表了俄罗斯文学的广度,陀思妥耶夫斯基则代表了俄罗斯文学的深度”。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都一定渗透着作家不一样的人生经历。
陀思妥耶夫斯基患有癫痫病,从9岁发作,一直伴随他终生。他25岁的时候,就以书信体短篇小说《穷人》一举成名。他被别林斯基称为“天才”,被涅克拉索夫称为“又一个果戈理”。他是文学天才,但他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酒鬼,还是一个逢赌必输的狂热赌徒。
我端望着陀氏的肖像:阴沉的脸,深邃的目光,坚毅的下巴,无论如何都不能与酒鬼联系上,似乎也不像赌徒,可是现实……或许,这与他的终日酗酒、性格凶狠的父亲有些关系。
陀氏有着大起大落的人生。他在写完《穷人》的第二年,参加了彼得堡的革命小组。他尽管革命,但反对暴力,主张改良。后来,他因为牵涉一桩反对沙皇的革命活动而被捕,随后被执行死刑,却又在刑场上被临时改判流放西伯利亚。流放几年后,又被释放,但必须在西伯利亚服役。就这样,陀思妥耶夫斯基度过了非凡的10年。
陀氏故居保存完好,打字机、礼帽、书桌、书柜、木床、孩子的木马,还有巴掌大小的便笺,都是当年的原物。那时候穷困潦倒的陀思妥耶夫斯基不断搬家,这所故居是他在圣彼得堡的最后一处居所。他一生执着于研究“天堂与地狱”和“人与信仰”的关系,所以对自己居所的唯一要求,就是在屋子里的某一扇窗户望出去,一定要能够看见教堂的尖顶。我站在故居进门处的一个狭长的玻璃窗前,毫不费力地看见了不远处一座教堂的尖顶。
我没有嗅到故居中有丝毫的酒气,但却好像目睹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创作的辉煌。在1866年到1880年的14年间,他奇迹般地完成了《罪与罚》《赌徒》《白痴》和《卡拉马佐夫兄弟》4部巨著。其中,《赌徒》是在一个月之内完成的。如此高效,不能不提到他的第二任妻子安娜。这位速记学校毕业的高材生,速记的速度,几乎超过了陀氏的口述。也正是在妻子安娜的帮助下,陀思妥耶夫斯基才在出版社规定日期内完成了《赌徒》的写作,才彻底买下了这栋房产。从此,漂泊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终于在圣彼得堡安定了下来,有了一个安定的家。
陀氏每天晚上写作,上午睡觉,下午接待上门求教的读者。当他在书房睡觉时,他的孩子们绝对不能打扰他。在故居,我见到了孩子们从书房门缝下塞进去的小纸条原件,上面写着歪斜的俄文:爸爸,我想吃糖。
就像陀氏作品里的人物自身都具有双重人格、自我对立一样,陀思妥耶夫斯基也是一个矛盾的共合体。他一方面严厉、阴郁,一方面又友好、温善,他的一生就是在这样的矛盾中艰难度过。最后,在一个冬季的夜晚,他因为挪动笨重的书架,导致脑血管破裂而死去。为他送行的人们,默默无语地跟在他的灵柩后面,长长的队伍,不见尾端
他的妻子在他死后,什么都没有拿,只带上了装满陀氏手稿的皮箱,离开了这幢能够随时看得见教堂尖顶的居所。后来我们之所以能够见到那么多陀氏的著作,与这位贤良的妻子有着重要的关系。当年托尔斯泰知道安娜的行为后,大加赞赏,称她是一个“伟大的女性”。
在陀氏故居,我足足待了两个小时。走出故居时,心中有赞叹,也有伤感。
我望着那显得寒酸的大门,突然想起了陀氏的一句名言:我只担心一件事,我怕我配不上我所遭受的苦难。
是的,苦难也是财富——对于作家来说,必须拥有经历。
离开圣彼得堡,冬宫里的明亮辉煌和陀氏故居里的灰暗沉闷,总是在我的眼前交替浮现。假如让我做一次选择,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
不用问我为什么。我的答案,只在我的心里。
(取材自武歆同名散文)
(重要提示:答题时,对陀思妥耶夫斯基使用“陀氏”或“陀翁”称谓即可。)
【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最恰当的一项是
A.作者更喜欢圣彼得堡的原因是这里很老旧的灰色建筑像古老的工艺品。
B.作者在心中聆听“阿芙乐尔号”的炮声,更加感受到此刻冬宫的安静。
C.时间仓促,不能充分欣赏冬宫里的艺术作品,作者因此觉得“伤感”。
D.孩子们写的纸条,让作者感受到孩子们的顽皮和陀氏作为父亲的慈爱。
【小题2】作者在走出冬宫和陀氏故居时,两次都“心中有赞叹”,请根据文意分别说明这两次所“赞叹”的内容。
【小题3】请对文中画线句子加以赏析。
【小题4】离开圣彼得堡后,陀氏故居的“灰暗沉闷”还浮现在作者眼前。这里的“灰暗沉闷”有哪些含义?作者“毫不犹豫地选择”它的原因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