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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天下第一桩凌鼎年
一个偶然的机会,郑有樟从一个藏友嘴里得知,翰林弄的阮大头最近从安徽收到了一件好东西,号称“天下第一桩”。
郑有樟一见那树桩,就惊叹了,天下竟有如此好东西。郑有樟前看后看,左看右看,发现无论从哪个角度观之,都赏心悦目,更难得的是这香樟木桩香气扑鼻,且香得柔和、高雅。郑有樟凝视着这天下第一桩,不言不语,不愿离去。   阮大头看出了郑有樟的偏爱心思,不无得意地说:“我收藏几十年,这是我最得意的一件藏品,今后就是我的镇宅之宝喽!”   郑有樟从小缺木,所以取木“有樟”,而今,这古桩化石出现在眼前,这不是缘又是什么?郑有樟下决心非把这天下第一桩弄到手不可。   他很诚意地对阮大头说:“君子本不夺人之爱,但我郑有樟既然命中注定有樟,岂能错过。您老成全我,割爱吧。你开个价,我郑有樟保证不会让您吃亏。”   阮大头一听,笑笑说:“想看,尽管看;想买,则免谈!再说就伤和气了。”   郑有樟就这样碰了个软钉子。   郑有樟不甘心,他实在太喜欢那天下第一桩了。以后的一段日子里,郑有樟吃饭想着这事,睡觉想着这事。想来想去被他想到了以物易物的主意。他想起前不久在浙江东阳见过一老艺人创作雕刻的水浒人物根雕,印象中也是香樟木的,那108将栩栩如生,惟妙惟肖,据说已连续雕刻好多年了。对,买下来,送给阮大头,他八成会喜欢的。    事不迟疑,郑有樟第二天就开了小车赶到浙江那老艺人家,好说歹说,花了大价钱把那根雕买了下来,雇卡车运回了娄城。 果然不出郑有樟所料,阮大头一眼就相中了这大型根雕作品,请郑有樟爽快出价。   郑有樟很坦率地说:“明人不说暗话,我只想换你的树桩。”   阮大头没想到郑有樟来这一手,有点不快地说:“肯卖,价钱好商量;不肯卖,你抬走吧。”   郑有樟也没想到阮大头如此固执,悻悻而回。   藏友见郑有樟愁眉苦脸的,知道他还惦着那天下第一桩,就给他出主意。
藏友甲说:“派人冒充算命先生,凭三寸不烂之舌,说动他心甘情愿出手……”    “损、损、损,骗他老人家,于心何忍。”郑有樟不同意。   藏友乙说:“那你干脆跪在阮大头面前,求他,不怕他铁石心肠。”    “你们怎么尽是馊主意,难道就想不出一个金点子?”郑有樟脸色凝重了起来。   郑有樟突然失踪了一段时间,后来,藏友们才知道,他去了安徽,去调查这天下第一桩的来历。他翻阅了当地的地方志,回来后窝在家里写了篇《流传有序的天下第一桩》。据郑有樟考证:此树桩是南宋末年一次山洪暴发后冲下山来的,先为安徽著名的博古斋收进,后为画家闵双城收藏;元代时为贵族王孙铁木儿秘藏;明代时,在安徽布政使及大收藏家华佰裘等多人手里珍藏;清代时,在桐城露过面,后来就不知去向,直到一百多年后的最近,才重现江湖。郑有樟还收集了明代至清初有人吟咏此桩的诗文。 郑有樟把这篇考证文章打印后,交给阮大头斧正。阮大头没想到郑有樟对这天下第一桩有如此感情,很是感动。他拉郑有樟说:“来,我俩在天下第一桩前留个影。”   三天后,阮大头打电话给郑有樟说:“啥话别说,你来把天下第一桩搬走吧。”   郑有樟去搬天下第一桩时,他特地沐浴焚香,极是虔诚,出屋进屋前,还点了鞭炮、放了高升呢。   当时人群中说啥的都有,有说“神经病”的;有说“作秀嘛”;有说“文人怪癖”的……   郑有樟一点不恼,他乐哈哈地说:“我全当补药吃。”
(原载《人民文学》2004年增刊,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两项是
A.郑有樟见了“天下第一桩”不言不语,不愿离去,阮大头得意地说要将树桩当作镇宅之宝:两人的反应为下文的情节做出铺垫。
B.郑有樟命中缺木,才取名“有樟”,现在“天下第一桩”出现了,他决心要把它弄到手,说明他脑袋中封建迷信思想根深蒂固。
C.郑有樟重金买来的水浒人物根雕,是浙江东阳一位老艺人雕刻的,不如“天下第一桩”历史悠久,因此阮大头没有看中,也不同意做出交换。
D.小说记叙了郑有樟对“天下第一桩”的考证资料,既是表现“天下第一桩”的珍贵的文物价值,也表现了郑有樟的为人品性。
E. 小说围绕一件藏品“天下第一桩”展开,通过郑有樟向阮大头求取树桩的故事,表达了对人性的批判,表现了做人做事应诚心正意的主题。
【小题2】小说中郑有樟是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小题3】有人认为文章结尾两段完全可以删除,你是否同意?请谈谈你的看法。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4-10 10:5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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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一个人的遭遇》的相关语段,回答下列各题。

他从右边走来,我打开车门,让他坐在旁边,开动车子。他是个很活泼的小家伙,却不知怎的忽然沉默起来,想了一会儿,一双眼睛又慢慢地从自己那两条向上卷曲的长睫毛下打量着我,叹了一口气。这样的一个小雏儿,可已经学会叹气了。难道他也应该来这一套吗?我就问他说:“凡尼亚,你的爸爸在哪儿呀?”他喃喃地说:“在前线牺牲了。”“那么妈妈呢?”“妈妈当我们来的时候给炸死在火车里了。”“你们是从哪儿来的呀?”“我不知道,我不记得……”“你在这儿没有一个亲人吗?”“没有一个。”“那你夜里睡在哪儿呢?”“走到哪儿,睡到哪儿。”

这时候,我的热泪怎么也忍不住了。我就一下子打定主意:“我们再也不分开了!我要领他当儿子。”我的心立刻变得轻松和光明些了。我向他俯下身去,悄悄地问:“凡尼亚,你知道我是谁吗?他几乎无声地问:“谁?”我又同样悄悄地说:“我是你的爸爸。”

天哪,这一说可说出什么事来啦!他扑在我的脖子上,吻着我的腮帮,嘴唇,前额,同时又像一只太平鸟一样,响亮而尖利地叫了起来,叫得连车厢都震动了:“爸爸!我的亲爸爸!我知道的!我知道你会找到我的!一定会找到的!我等了那么久,等你来找我!”他贴住我的身体,全身哆嗦,好像风下的一根小草。我的眼睛里蒙上了雾。我也全身打战,两手发抖……

【小题1】为什么“我的心立刻变得轻松和光明些了”?
【小题2】“像一只太平鸟一样,响亮而尖利地叫了起来……他贴住我的身体,全身哆嗦,好像风下的一根小草”,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守望
叶敬之
泗阳人把用芦花编织、冬天穿了取暖的鞋子叫“毛窝子”,其他地方则称之为“芦花鞋”。毛窝子制作方式简单。用泪草编织鞋底,引出几根鞋茎,再以芦花编织鞋帮,最后拿鞋茎收口。穿的时候,用旧布缝鞋口,以防伤脚;鞋底垫上麦秸,以保暖和防水。
三十多年前,每到冬天,农民们几乎个个穿毛窝子。赶上逢集,半条街都是卖毛窝子的。农民们走来串去,一家家挑着、拣着,都想买一双既便宜,又结实、漂亮的毛窝子。
小时候,母亲也带着我买过毛窝子。记得有一年冬天,逢集,天很蓝,母亲来到李大爷那儿,拿起一双毛窝子,左看看,右看看,付了钱。李大爷红脸膛,尖下巴,眼睛下面各有两道深深的皱纹,像两道垄沟。他接钱、递毛窝子,脸都带笑,顺便夸我两句:“这是你家大少爷啊?一脸福相!”嗓音清亮。
现在想起来,李大爷的毛窝子质量的确属于上乘。鞋型漂亮,不歪不斜,还结实;芦花磨光了,鞋茎还在,依旧端端正正。
毛窝子,最适宜陪伴山芋稀饭和咸菜。当人们的碗里有了大米饭、猪肉的时候,毛窝子渐渐被棉鞋取代,消失了踪影。有一年寒假,我带着孩子到街上闲逛。少有的寒冷,风呼呼地吹着,无意中看见李大爷还在卖毛窝子,但人们匆匆从他面前走过,没有一个人停下来……
李大爷还是红脸膛,尖下巴,只是眼睛下面的皱纹变成三道,而且更深了。他坐在地上,眼睛眯缝着,像在打盹,又像在思考着什么。
我在他面前停了下来,问:“大爷,还有人买毛窝子吗?”
他睁了睁眼睛,动了动身子,咳嗽一声对我说:“还是有人买的……我也放不下这门手艺。过去会打毛窝子的,一个个都走了;在的,也打不动了。唉,现在的小年轻,没有人愿意学这个手艺了。”
李大爷眼睛没有了早年的光亮,变得泛红和灰暗。
临走时,我买了一双毛窝子。路上,我告诉孩子:“这叫毛窝子。过去一到冬天,爸爸就穿着这个……”
“毛窝子……”儿子听了一阵大笑,“多难听。这也能穿吗?不扎脚啊?”
有一年暑假,我又上街闲逛,惊讶地发现,竟然有人在卖毛窝子!天啊,有夏天卖毛窝子的吗?很快,我认出了,卖主就是李大爷。不过,他的脸色已经变得黑紫,眼睛下面有四道皱纹了;整个脸盘好像被风干了一样,比过去缩小一半。眼睛半开半闭,眼睑有点溃烂泛红。
“夏天怎么卖起毛窝子啦?”我招呼道。李大爷没有反应。
边上一个卖猪肉的中年人朝我摇摇手。“这个,听不见了,”他指指耳朵。“这个,有毛病了,”他指指脑袋。
中年人说:“前几年,乡长带几个人逛街,说是省里的。其中一个像是当官的,指着毛窝子说:‘这个可以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李大爷高兴了,从那以后就整天惦念这件事情。以前光是冬天出来卖,现在夏天也来卖。他说:‘要是人家省里的人来找我找不到呢?’几年过去了,也没见人来过。李大爷不甘心,一年四季,逢集就来。”
散集了。李大爷拎起毛窝子,要往肩上挂。胳膊抖抖的,挂不上去;中年人搭了把手才挂上,中年人又把拐杖递给他。李大爷拄着拐杖,佝偻着身体,左脚往前迈一步,停下;等右脚上前,跟左脚平齐,才把左脚再向前迈一步……
赶集的几乎走光了,只有李大爷的背影在街心摇晃。
望着李大爷的背影,我心里酸酸的。
暑假快结束了,我和孩子一起,骑着自行车上洪泽湖玩。走到东沙村,忽然看见不远处腾起一股浓烟。
“该不是失火了吧?”我们急忙赶往冒烟的地方。
只见一个空旷的场地,堆满了毛窝子——足有几百上千双毛窝子!正被人点着了火焚烧。
一个中年男人,还在不停地从一间屋里往外面扔毛窝子。
“你们烧这个干吗呀?”我马上想起了李大爷,他就是东沙村的。
边上一个看热闹的说:“李大爷活着的时候,谁都不许进他的屋子。前几天死了,儿子打开门一看,一屋毛窝子。没法处理,就烧了。”
我捡起一双毛窝子。鞋型漂亮,不歪不斜,结结实实,芦花还在散发着清香。摸在手里,毛茸茸的,柔软舒适。
我带走了那双毛窝子。
到了洪泽湖边,回望东沙村上空,烟雾已经散尽,斜晖脉脉,蓝天澄碧。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7年第1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介绍毛窝子简单制作方式和实际用途,既让读者对毛窝子有了初步的了解,又引出了下文与毛窝子有关的故事。
B.小说开端部分写二十年前农民冬天都穿毛窝子,结尾部分写人们在空旷的场地焚烧毛窝子,两者形成鲜明对比,旨在说明随着时代的发展毛窝子已经过时了、不实用了。
C.小湖说通过第一人称视角,刻画了李大爷形象,自然平实的叙述中显露出“我”对李大爷敬意。
D.小说结尾描写斜晖脉脉、蓝天澄碧的美好景象,与文章标题呼应,暗示出“我”的内心仍充满美好希望,意蕴丰富。
【小题2】小说中多次写到李大爷的毛窝子质量很好,有什么作用?请联系原文综合分析。
【小题3】“守望”作为小说的标题有何作用?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过河
周涛
这时我才发现,我骑了一匹极其愚蠢的马。一路走了二十多公里,它都极轻快而平稳,眼看着在河对岸的酒厂就要到了,它却在河边突然显示出劣根性:不敢过河。
它是那样怕水。尽管这河水并不深,顶多淹到它的腿根;在冬日的阳光下,河水清澈平缓地流着,波光柔和闪动,而宽度顶多不过十几米,但是它却怕得要死。这匹蠢马,这个貌似矫健的懦夫!它的眼睛惊恐地张大,前腿劈直胸颈往后仰,仿佛面前横陈的不是一条可爱的小河,而是一道死亡的界限或无底的深渊!
我怀疑这匹青灰色的马儿对水一定患有某种神经性恐惧症。也许在它来到世间的为期不算很长的岁月里,有过遭受洪水袭击的可怕记忆,因而这愚蠢的畜牲总结了一条不成功的经验。像一个固执于己见的被捕的间谍似的。任凭你踢磕鞭打,它就是不使自己的供词跨过头脑中那个界限。
我想了很多办法——用皮帽子蒙住马的眼睛,先在草地上奔驰,然后暗转方向直奔河水,打算使其不备而奋然驰过。结果它却在河沿上猛地顿住,我反而险些从马头上翻下去。不远处恰有一个独木桥,我便把缰绳放长,自己先过对岸,用力从对岸那边拽,它依然劈腿扬颈,一用力,我又差点儿被它拽下水。
面对如此一匹怪马,我只好长叹:吾计穷矣!但今天又必须过河,我必须去酒厂;倘要绕道,大约需再走二十公里。无奈之下,只得朝离得最近的一座毡房走去,商量先把马留在这里,我步行去办完事再来取。
一掀开毡帐我就暗暗叫苦,里面只有一位哈萨克族老太太,卧在床上,似有重病。她抬起眼皮,目光像风沙天的昏黄落日,没有神采;而那身躯枯瘦衰老,连自己站起来也很困难似的。看样子,她至少有八十岁;垂暮之年,枯坐僵卧,谁知哪一刻便灵魂离开躯壳呢?可是既然进了门,总不好扭头便走,我只好打着手势告诉她我的困难和请求,虽然我自己也觉得等于白说。
她听懂了--其实是看懂了。摆摆手,让我把她从床上挽起来,又让我扶她到外边去,到了河边上,她又示意,让我把她扶上马鞍。我以为老太太的神经是不是也不对劲儿了,她连路都走不稳,瘦弱得连躺着都叫人看着累,竟然“狂妄”地要替我骑马过河,这不是拿我开玩笑吗?我这样年轻力壮的汉子滑费尽心机气喘吁吁而不能,她能让这匹患有神经性恐水症的马跨进河水?我无论怎样钦佩哈萨克人的马上功夫,也不能相信她眼前这种可笑的打算。
可是当我刚把她扶上马背,我就全信了。她那瘦小的身躯刚刚落鞍,那马的脊背竟猛然往下一沉,仿佛骑上来一个百十公斤重的壮汉,原来的那种随随便便满不在乎的顽劣劲儿全不见了,它立得威武挺直,目光集中,它完全懂得骑在背上的是什么样的人,就如士兵遇上强有力的统帅那样。这马不愚蠢,倒是灵性大得过分了。它当然还是不想过河,使劲想扭回头,可是有一双强有力的手控住了它,它欲转不能,它四蹄朝后挪蹭的劲儿突然被火烧似地转化为前进的力,踏踏地跃进河中,水花劈开,在它胸前分别朝两边溅射,铁蹄踏过河底的卵石发出沉重有力的声响,它勇猛地一用力,最后一步竟跃上河岸,湿漉漉地站定。
我把老太太扶下马,又把她从独木桥上扶回对岸。然后在她的视线里牵马挥手告别(我不敢当她的面上马)。她很弱,在河对岸吃力地站着,久久目送我。
此事发生在一九七二年冬天的巩乃斯草原,而天山,正在老人的身后矗立,闪闪发着光。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冬日的阳光下,河水清澈平缓地流着,波光柔和闪动”融情于景,既写出了巩乃斯草原河水的柔美,又表达了作者的赞美和热爱。
B.作品成功地刻画了哈萨克族老太太:她枯瘦衰老,连路都走不稳,却“狂妄”地替我骑马过河,形象鲜明,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C.作者对马的态度始终如一:既喜欢钦佩,又厌恶憎恨,这两种看似对立的情感却一直奇怪而真实地在作者的心头强烈呈现。
D.小说精于情节安排,注重悬念的设置,过河过程跌宕起伏,尽显波澜,富有戏剧性,结局出乎意料,又情理之中,意味无穷。
【小题2】小说采用了多种艺术手法表现马的特性,达到了很好的效果,请你选择其中两种,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小题3】小说的最后一段有什么作用?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马小菊天空的天

马小菊从家里出来时,天还好好的,走到半路就下起了雨。马小菊没带雨具,豆大的雨点打在身上又冷又疼。她看看药店不远了,就跑了起来,跑到药店,衣服湿了个透。这个夏天的雨格外多,像失恋女人的眼泪,落得很频繁。

“咋这天来了?”药店老板招呼马小菊。“婆婆疼得紧。”马小菊一边用她本就湿了的袖子擦拭脸上的雨水,一边回避着药店老板的眼睛。马小菊的婆婆有风湿病,一到雨天就疼得厉害。

“向午真不是个东西,把家里的事都甩给你一个人,自个儿倒乐呵去了。”药店老板说。向午是马小菊的男人,当包工头挣了钱后就很少回家了,别人说他有了外遇。

马小菊没理药店老板的茬,边说拿一盒膏药再拿一盒止疼片,边从温温的裤兜里往外掏钱。药店老板把找回的钱递给马小菊的时候说:“昨天二凯去省城进货看见向午了,他和一个女的在街上走着。”说完两眼盯着马小菊看,以为她会大骂向午一顿,可是马小菊似乎没什么反应,她先接过钱,然后像听别人家男人的事一样“哦”了一声。马小菊说:“要是二凯再看见向午,就跟他说他娘病了,想他。”

马小菊说完拿上装在塑料袋里的药就往外走。雨还在下着,马小菊不紧不慢地走在雨里,密密的雨点实实地打在她身上。刚才要不是药店老板提起向午,她还想在药店避避雨的,可是药店老板提起了向午,她就不能再呆下去了。

向午是马小菊的一块心病。刚听说向午有外心的那会,马小菊的心都碎了。她整天哭整天骂,四处向人打听向午的行踪。她还去省城找了一趟,但偌大一座省城,要找一个人谈何容易,就像绣花针落门前草坡地了。马小菊找了三天三夜,没找到,就回来了。

马小菊回到家才知道,她不在家这几天,婆婆摔断了腿。马小菊好懊悔,如果不是自己离开家去找向午,婆婆就不会摔伤。马小菊抱着婆婆的伤腿,眼泪流得像筛子眼里落下的米。一些人笑话马小菊,说她管不住自己的男人,马小菊不去理。她觉得眼下没有比照顾婆婆更重要的事了,真的没有了。

马小菊揣着药走到家时雨停了,她心想:这雨,好像就是给我下的。

马小菊进了屋唤了几声娘,没人回应。马小菊以为婆婆睡着了,就去自己的房间换衣服。等她换完衣服来到婆婆房间一看,婆婆昏倒在地上,口里吐着白沫,手里却紧紧地攥着一张向午的照片。马小菊明白了,婆婆是为了找放在抽屉里的向午的照片才摔倒的。马小菊赶忙把婆婆送到了医院。医生说是脑溢血,要马小菊去交住院押金。马小菊的钱不够,就去银行取钱。

在去银行的路上,马小菊碰见了旺子媳妇。旺子媳妇追着撵着跟马小菊说:“我在省城看到远处一个男人,好像是向午呢。”马小菊说:“你再看见向午,跟他说他娘病了,病得很重,让他赶快回来。”旺子媳妇还想跟马小菊说些什么,马小菊却匆匆走了。

经过一夜的抢救,婆婆仍然昏迷不醒,医生说能否醒过来不好说。

马小菊说:“怎么就不好说了呢?”她想起别人曾给过她一个治疑难杂症的偏方,婆婆用了这个偏方也许会好起来。她就回到家找到那个偏方,按方子里写的,找了几味药,最后就差一味冬瓜皮。马小菊知道前院吴二婶家种了冬瓜,就去吴二婶家要冬瓜皮。

马小菊到吴二婶家还没开口说话,吴二婶就先和她说起了向午的事。吴二婶说:“小菊,我去省城儿子家,看见向午和一个女人在逛街。”马小菊说:“吴二婶,你再见到向午,跟他说他娘病得很重,快不行了,让他赶快回来。”

婆婆喝了马小菊熬的药,仍旧没有好,最后还是去了。

婆婆入土那天,又下了雨,很大的雨,雨声把马小菊的哭声给淹没了。

雨季快要过去的时候,向午回来了。向午一身落魄地回来了,他被人骗了个精光后回来了。

“你还回来干啥?你娘不在了你还回来干啥呢?”马小菊说着,眼泪像雨滴一样落了下来。可这时窗外的雨却停了,天空响晴响晴的。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面对丈夫的外遇,马小菊开始时大吵大闹,后来无动于衷,连回答别人时都是简单重复那儿句话,这一变化过程说明她对丈夫已经不抱希望并且能非常平静地接受了丈夫出轨的事实。
B.作者注重在细微处写人,药店老板、旺子媳妇、吴二婶等人迫不及待地将向午的相关信息告诉马小菊,体现了善良的村民们对马小菊的同情和关心。
C.小说有主次两条线索,主线是马小菊在家中照顾婆婆,次线是向午在城里出轨被骗;两条线索同时发展,最后随着向午落魄归家而相互交织。
D.小说结局虽然给读者留下了想象和思考的空间,但从小说情节的发展逻辑看,随着向午的回归,马小菊的命运出现了转机,她最终会原谅丈夫的过去。
【小题2】小说中多次写到“下雨”,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碰头食

刘心武

①那是去秋一天的下午,植被丰茂的温榆河边,我坐在马扎上画水彩写生,老杜走来走去地采集植物叶片,而汪哥儿则坐在他那辆本田雅阁里,把四扇车门全打开,仰着身子,双手枕在脑后,享受穿过车体的“过堂风”。

②我们三个是偶然相识于温榆河畔的。我在离河不远的村子里辟了一间书房,写作之余爱到河边画风景;老杜离休不久,他们干休所就座落在河东天竺镇,他喜欢采集植物花叶制作标本;汪哥儿别人都管他叫汪总,在河畔高档别墅区里有栋欧陆风情的小楼,有时开车路过温榆河就离开公路把车滑到河畔草丛中,他说是“透气补氧”,我却从他那眯眼凝思的神态,判断他多半还是在盘算生意经,因为问起来他比我和老杜小两轮还多,所以我们只叫他汪哥儿,他每回都拉长声音应承,很受听的样子。

③我们又遇到一起,热络地互致问候后,便各司己事。忽听“咩咩”之声,一群绵羊约有三四十只,跟随一位羊倌移动了过来。羊倌是个40多岁的汉子,我们都跟他打招呼,他也就站住跟我们拉家常。我、老杜、汪哥儿互相虽说也曾在问答间有些个自我介绍,究竟都留有相当余地,但那羊倌听了几句淡问,在我们并不曾寻根究底的情况下,却把他家乃至他们村的种种情况自动透明。原来放养这样一群羊,一年下来的收入约一万二千元。他说羊爱吃碰头食,所以必须每天轰出圈放养。同样的植物,你去割来放进圈里喂它们,它们不爱吃,必得它们自己边走边觅食,才又香又欢。当然,入冬后,留下的种羊只能圈养,喂储存的饲料,那风险就特别大,甭说染了病,就是厌食,胃口不香,不愿交配,也够人烦的。

④羊群欢快地寻觅着香甜的碰头食,渐渐远去,羊倌也就跟我们道别,随着去了。夕阳裹到身上,暖酥酥的,我画好了画,老杜夹妥了标本,汪哥儿下车看画和标本,仨人闲聊起来,都发表了一番从碰头食引出的感慨。

⑤我说作家写作,最好也还是从“碰头食”里获取营养。阿根廷有个著名作家叫博尔赫斯,长期在图书馆里工作,博览群书,浮想联翩,他的小说灵感差不多全来自于“圈食”,虽然奇诡精致,究竟缺乏时代脉搏生活气息。好多年里好多人都说他该得诺贝尔文学奖,但直到前几年他溘然仙逝,仍与该奖无缘,倒是像君特·格拉斯那样的爱吃“碰头食”即乐于追踪现实发展轨迹、撷取鲜活素材的作家,虽争议很大,倒能“蟾宫折桂”。当然奖项也并非评判作家成就高低的圭臬,从读者角度衡量,白菜萝卜各有所爱,我自己所钟爱的文学创作,还主要是吃“碰头食”那种路数的产物。

⑥老杜却说哎呀快别提“碰头食”,在位的时候,整天吃“碰头食”,这顿是宴请别人,那顿是别人宴请,该到哪儿吃饭,全听秘书提醒,就是“工作餐”,往往也得司机送拢、秘书引进才知道订在了什么地方,一年到头难得在家里吃顿“圈食”。直到离休以后,这才知道“圈食”比任何生猛海鲜、法式大餐都更可口,那因为连连吃“碰头食”而形成的滚圆“将军肚”,现在凭借“圈食”加步行采集植物标本,才算平复到可以拍侧面照的形态。

⑦汪哥儿听完我们的话呵呵笑,说二位老伯你们怕都猜不出我的心思。他说对他来说,把握事业的关键是既要有充足的“圈食”,更要善于吃“碰头食”。搞经济,无“圈”就成了“皮包公司”,无“圈粮”就只能是整天想着“空手套白狼”,不仅难获成功,还容易酿成大祸。但是光知道“守圈”,只靠“圈粮”那是吃不成“壮汉”的,必须还要善于吃“碰头食”,就是绝不能错过机遇,一定要带露折花,常保鲜活。他说经济活动都带有一定的投机性,吃“碰头食”是一种投机行为不假,但投机要以“游戏规则”厘定的范围为度,羊是天然知道什么能吃什么有毒绝不能沾,搞经济的人吃“碰头食”可没那个“本能”,所以,要在实践中磨练,在岁月中成熟。

⑧一顿话,把我和老杜听呆了。

⑨那天晚上我在书房灯下检视自己的水彩写生,画面上有在柳林下蒿草中觅食的羊群,我忍不住在画角题上了“碰头食”三个字。

(选自《心灵体操》,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标题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耐人寻味,结尾“我”忍不住在画角题上“碰头食”,旨在表现“我”对碰头食的喜爱之情。
B.“我”喜欢写生,“老杜”喜欢采集植物花叶制作标本,“汪哥儿”喜欢享受“过堂风”,三人喜好不同,对“碰头食”的理解也不同。
C.羊倌自动透明他家乃至他们村的种种情况,与“我、老杜、汪哥儿交谈时的留有余地”形成对比,突出了羊倌的淳朴。
D.我、老杜、汪哥儿由“碰头食漫谈开来,抒发了各自对生活的感慨,增强了文章的哲理性,丰富了文章的意蕴。
【小题2】结合全文,分析文章第④段有什么作用。
【小题3】三人为什么对“碰头食”有不同的见解?请结合原文谈谈你的感受。